一、尼日利亚强制征收部分农产品出口税(论文文献综述)
熊惠君[1](2020)在《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无论从纵向还是横向来看我国的收入分配格局,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和2018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新时代要以收入分配改革为主基调。要以税负公平为基点,通过税制改革,更科学地设置税种、税率,进而构建一个更加高效、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公平原则是公认的税收首要原则,这一方面是由于公平对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另一方面在于税收矫正收入分配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是不可或缺。此外,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动又会对社会福利产生影响,社会福利衡量的是资源配置的效率损失程度。在税收环境下,如何设计税收制度,使得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即效率损失最小化,同时尽可能兼顾社会公平,是现代税收制度构建需要考虑的一大重要问题。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覆盖面广,其以价格为载体,通过消费流转,直接影响居民实际购买力,并进一步影响社会福利。因此,对我国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研究对优化收入分配格局、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为研究对象,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以居民家庭为研究单位,利用增值税实际税率,研究分析我国增值税本身和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具体研究内容如下。首先,搜集国内外有关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文献,并基于搜集到的已有文献从增值税自身和增值税改革两个方面进行归纳梳理并进行总结。其中,国外文献从年收入视角、终生收入或消费支出视角、社会福利视角对增值税自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归纳梳理。从扩大增值税范围、税率调整、税收优惠、综合改革对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进行归纳梳理。国内文献从增值税本身、增值税转型、增值税扩围以及增值税税率简并进行归纳梳理。其次,从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两方面概述增值税相关理论。其中,关于增值税与收入分配,先对不同时期不同学派收入分配理论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税负公平是收入分配公平的核心理念和最低标准、累进税制是收入分配公平的主要工具等结论。再围绕增值税的内部因素,理论分析增值税对税负公平、收入分配公平的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关于增值税与社会福利,先对新旧福利经济学不同学派的福利理念和福利标准进行梳理,归纳总结出效用是衡量社会福利大小的基本工具、社会福利较多关注交换的效率和生产的效率、社会福利和收入分配之间存在一定的共通之处(例如:重视穷人的效用)的结论。再基于帕累托福利经济学,进一步分析效率损失的产生和测算,增值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因素。再次,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采用增值税实际税率,测算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其中,关于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分别从年收入和终生收入视角,利用Gini系数、Suits指数、Theil指数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年收入视角下,增值税具有明显累退性,终生收入视角下,累退性减弱。第二,年收入视角下,医疗保健、食品烟酒的累退性最强,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终生收入视角下,食品烟酒累退性最强。第三,城乡居民家庭组内收入差距要大于组间收入差距,且农村居民家庭组内收入差距更大。关于增值税本身的福利效应,利用等价变换(补偿变换)占支出的比率、平均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对我国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水平具有较大负向影响,对我国高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水平负向影响较小,高低收入居民家庭的福利差距约为2倍。第二,食品烟酒对社会福利影响最大,其次是衣着。居住和交通通信对社会福利影响也逐渐增加。第三,低收入家庭的效率损失最大,但近年来,上述情况逐渐有所转变,呈现出高收入家庭的税收效率损失要略微超过低收入家庭的税收效率损失。然后,基于Chip2013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构建增值税CGE模型,测算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其中,关于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利用Gini系数、Suits指数、Theil指数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转型具有明显的正向收入分配效应,有利于缩小各居民家庭的收入差距。第二,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改征增值税和增值税结构四档并三档加剧了增值税的累退性。第三,增值税税率下调有助于降低增值税的累退性。第四,医疗保健、食品烟酒的累退性最强,分别排名第一和第二。关于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利用等价变换(补偿变换)和超额负担进行测算。具体实证结果归纳如下:第一,增值税转型降低了社会福利损失,提升了社会整体福利水平,尤以农村家庭改善效果最好。第二,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对高收入户的福利影响最大,低收入户的福利影响最小。最后,分析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并提出改进建议。其中,关于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先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税收优惠、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身份设置等方面探讨了其对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理论影响,再结合国际经验,与我国增值税进行比较分析。具体结论如下:第一,征税范围越广,增值税的调节范围越大。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统一征收范围的征税制度。我国从1984年正式开征增值税以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至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推开后,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已覆盖至所有行业所有环节。第二,税率结构是通过税率档次和税率水平两方面对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产生影响。其中,税率档次对收入分配与社会福利的影响具有非一致性,而税率水平对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的影响基本一致。从国际经验来看,大多数国家采取1~3档的税率模式。当前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为“13%+9%+6%”三档,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增值税税率结构相比,我国增值税税率结构符合国际发展大趋势。但从标准税率和低税率重要程度和适用范围来看,我国生活必需品适用税率偏高,一些现代服务业因为“营改增”的原因适用6%低税率,低税率适用范围不合理。第三,对生活必需品实施税收优惠有利于促进收入分配公平,但会破坏抵扣链条,引发效率损失,不利于增进社会福利。从国际经验来看,农产品、食品和医药制品均是各国减免税的首选项目。与国际上减免税适用范围相比,我国减免税范围较小,生活必需品免税适用范围比较有限,对部分食品和医药制品的税收优惠力度极小,远远低于其他各国。我国若对药品、乳制品实施免税可以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和增加居民福利。第四,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设置均不利于收入分配公平和增进社会福利。从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的国际经验来看,绝大数国家设置了起征点,我国既设置增值税起征点,又设置了小规模纳税人,与国际相比,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明显偏高。关于改进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建议,基于以上税制设置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具体如下:第一,减并税率档次,将增值税税率档次三档并两档。第二,对生活必需品适用低税率。第三,将非生活必需品且不具有公益性质的产品或服务适用税率调高至标准税率。第四,将标准税率下调至10%,低税率下调至4%。第五,在财政资金预算许可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对医药制品实施免税,其次考虑对乳制品免税。第六,适当降低增值税起征点。第七,适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先将小规模纳税人占比控制在50%左右,后面持续降低至30%。第八,对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进行实时调整,以保持标准的合理性和可预见性。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研究内容上。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收,筹集财政资金是增值税的第一大职能,收入分配和社会福利均属于增值税的辅助职能。而关于增值税的现有研究大多围绕增值税的资源配置效应展开,较少涉及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社会福利效应。因此,本文重点探讨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研究内容更加新颖。第二,研究视角上。年收入波动性要高于终生收入,相比年收入,终生收入更能衡量居民家庭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国内关于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的前期研究大多基于年收入视角展开,从终生收入视角展开研究的相关文献较少。因此,本文同时基于年收入视角和终生收入视角,研究我国增值税本身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视角更加丰富。第三,研究方法上。增值税属于流转税,具有税负转嫁的本质特征,通过商品流转可以改变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进而影响要素市场相对价格变动。而国内对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的研究方法大多为投入产出法。实际上,投入产出法难以将商品和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完整考虑在内,因此,在模拟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模拟上述增值税引发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的变动,反映商品和要素之间的勾稽关系,需要借助CGE模型。本文构建增值税CGE模型,利用弹性系数模拟商品和要素间的勾稽关系,结合居民家庭收入和支出微观数据,测算我国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研究方法更加科学。
董渤[2](2020)在《国际稻米价格波动及对我国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际稻米市场价格是世界稻米生产的指向标,价格波动会影响市场决策和贸易政策。国际市场稻米与小麦和玉米等主粮相比,长期价格波动较大。研究稻米价格波动成因及影响效应,对我国制定有效政策,抑制稻米价格波动对国内市场主体的影响,确保粮食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利用稻米贸易量和价格等数据,借助数据统计、周期算法和空间价格均衡模型等方法,研究了国际稻米市场供求结构和价格波动特征,分析了长期和短期因素的主要影响,总结其作用机理,得出如下结论:第一,国际稻米市场价格波动较大。贸易量占世界总产出的份额长期低于10%,贸易国供求容易影响价格。主要贸易国以稻米为主食,多为发展中国家;出口国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前十位稻米出口国占总出口量的93.08%,产区分布集中,同时易受自然灾害影响,单产低于全球平均水平,库存低波动大,保护主义政策直接影响稻米出口。进口国众多、地域分散,前十位进口国占进口总量的37.94%,且供给不足。供求弹性小与寡头垄断特征导致国际稻米价格“大涨大落”。第二,国际稻米价格阶段性特征明显,近期处于上升区间。1980-2001年国际稻米价格总体呈下降态势,降至最低点,主要由于出口国收获面积扩张,出口量较大。2001-2008年价格持续上升,关键因素是收获面积扩张停滞甚至下降,单产增速慢;受小麦和玉米价格的正向影响较大;印度多次调高最低出口价和菲律宾大批进口致使价格暴增,根本原因是两国主粮单产增速缓慢、收获面积下降和库存低;自然灾害与美元走弱加剧了短期供求紧张态势。2008年至今,价格回落但总体高于波动前水平,收获面积上升空间缩小,单产增速慢,需求稳步提升,以及其他生产成本提升。第三,国际稻米价格与我国稻米库存呈反向关系。在国内外稻米价格长期倒挂,国内大量小农户从事稻米种植的情况下,低价稻米自由进入国内市场会降低生产者剩余,打击稻农生产积极性,因此,国际稻米价格上升有利于缓解国内稻米支持政策压力,反之亦然。2008年后国际稻米价格下降,我国稻米库存消费比已升至82.56%。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第一,保证国内稻米供给。逐步探索改革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避免造成最低收购价格刚性,加大“绿箱”补贴政策,提高稻米产业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第二,完善农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长期跟踪稻米贸易国供求数据和其他经济指标,预判国际稻米价格走势。第三,积极参与国际稻米产业发展。强化海外农业示范中心的带动作用,构建国际化大粮商,拓展稻米贸易国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维护国内外价格稳定有序,减缓国际价格波动对我国的负面冲击。
王婉如[3](2019)在《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中后期,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促进对外贸易。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成为了全球经济增长的又一轮动力。贸易政策的变化成为影响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各国合作的加深,推进全球化的发展、反对贸易保护主义、促进自由贸易,依旧是全球治理中的共识与长期趋势。贸易开放仍然是永恒不变的主题,然而由于市场失灵的存在,导致政府干预成为必要。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尤其是贸易税收政策的调整对扩大贸易开放的影响十分重要。在进入21世纪后,全球经济疲软的现象日益加深,我国进出口贸易呈现出增速放缓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我国继续扩大贸易开放,既源于中国进入新时代的开放诉求,又源于全球开放形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在国际贸易的博弈中,一国可以通过关税、出口补贴以及贸易壁垒这三个政策工具达到自己的目的。本文通过运用最新版GTAP数据库研究各种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发现其中关税的影响程度最小。然而,贸易开放程度的加深,也会给一国的经济及环境带来负面影响。扩大贸易开放会增加外来风险与经济及财政收入的不稳定性。同时,会给本国带来其他的潜在问题如给环境污染、导致不公平竞争等等。在自由贸易条件下,有些厂商为了降低成本可能会选择不利于环境保护的投入品进行生产,进而危害环境。对于幼稚产业,如果政府不给予它们短期保护或者支持性政策,这些新兴产业或者是发展中的幼稚产业自身国际竞争力并不强,便易因遭受国际上成熟产业的打击而受损等。这些不利因素都会制约贸易开放度,因此,本文在研究税收政策影响贸易开放的基础上,探讨贸易开放度的变化对一国经济环境产生的影响,以税收收入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完善在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时所需考虑的因素,以便更好地进行税收政策调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单一政策调整或实现单一政策目标往往显得势单力薄.作为发展中大国的中国,在研究我国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中考虑宏观调控经济措施协调搭配更加能够使得财税政策发挥更大的效用,享受贸易开放带来的正面影响,而尽量控制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通过微观层面实现单一政策目标的研究以及宏观层面其他经济协调政策的合作,对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国内改革和融入全球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也会对世界经济稳定运行产生积极的影响。故在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中,还将搭配财政支出政策与非关税壁垒进行分析。本文共分为九章。第一章引言部分交代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研究思路、方法,研究的主要创新点等。并梳理了贸易与税收相关文献,分别从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研究进行归纳整理,第二章为理论基础与分析部分,从理论上回顾了不同贸易理论下的税收政策主张,包括古典贸易理论、保护贸易理论与新贸易理论。并分析税收政策通过价格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一方面影响组成商品的要素价格进而影响商品的成本,导致各国商品之间比较优势的差异,通过影响贸易模式与贸易条件对该国贸易发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通过影响进出口商品的相对价格,进而影响进出口贸易与贸易开放度。反过来,贸易开放也会通过影响一国税收收入进而影响税收政策的调整幅度。第三章回顾了我国改革开放后税收与贸易政策的发展并分析其中的不足。改革开放后,我国的贸易政策逐步向开放型发展,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逐步前进。平均关税税率一降再降,尽管仍比多数发达国家高,但是我国一直是贸易自由化的坚定拥护者。我国扩大开放是顺应全球化大势的表现,而且这几十年的世界经济发展实践证明,开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作为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在适应新环境推动贸易开放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第四章与第五章为本文的主要实证分析部分,第四章实证分析我国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一国税收政策也会影响国际贸易的发展,进而影响贸易开放程度,最终会影响贸易自由化进程。税收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最直接的手段就是通过价格。价格是税收政策影响贸易发展的中间传导变量。税收政策通过影响税金进而影响贸易水平。本章重点关注的税收政策或者工具主要包括三种,即对进口贸易中征收的关税、出口贸易实施的出口补贴及同国内经济活动一样对产品生产等征收的所得税。通过构建GTAP模型,使用第九版最新数据库研究分析一国税收政策对于进出口贸易、产业部门等的影响,分析不同税种(关税、出口退税与所得税)对贸易发展的影响程度。研究发现税收政策的调整会影响我国经济与贸易各个方面,而不同税种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第五章分析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调整的制约因素;税率的降低会刺激经济的发展,并促进贸易往来。但是税负并非越低越好,尤其会受到财政收入的约束。贸易税收政策的调整会促进贸易开放,然而贸易开放会对一国税收收入带来一定的影响,尤其是那些依靠贸易税收收入的发展中国家。这反过来对一国的贸易自由化进程产生负面的影响。另外,随着开放度加大,会对该国劳动力市场及收入分配、本国产业等均产生影响。这些都会制约贸易自由化进程。根据本文研究对象,选取税收收入为主要制约因素进行研究,分析在一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规律。通过建立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GMM模型等分析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包括贸易税收收入的影响。并通过国家分组讨论,研究发现贸易开放初期可以暂不考虑对税收收入的制约影响,但是随着贸易开放加深到后期,需要着重考虑这一因素,放缓税收政策调整步伐。第六章则研究国外贸易开放背景下税收政策的做法,通过比较分析,得出在贸易开放程度加深的背景下完善我国税收政策的借鉴思路。在国家的选取上,先选择了美国作为发达国家的典型代表。美国很早就实现了贸易自由化,分析在这个过程中税收政策的调整及对贸易与财政的影响。另外,文中主要是以发展模式、经济制度等与我国较为相似的发展中国家贸易开放为借鉴,故选择了泰国、加纳与印度等国进行研究。其中前两个国家贸易自由化初期财政盈余,而印度财政出现赤字状况影响贸易自由化进程进而反复调整贸易政策,印度贸易政策的不确定性影响其贸易自由化与相关税收政策的调整。通过总结这些国家的经验做法,为我国在继续扩大贸易开放过程中税收政策调整提供思路借鉴。第七章为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与支出政策、非关税壁垒等搭配;研究为了优化税收政策的作用效果,降低贸易开放给本国带来的负面影响,选择支出政策、贸易政策、非关税壁垒等宏观经济调节措施与税收政策进行搭配调整。故本章分三部分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搭配财政支出政策,一国贸易开放会对税收收入产生影响同时也会给政府支出带来影响,同样地,政府支出规模又会反过来影响贸易开放程度。一方面由于受到财政预算的约束,政府支出会受到税收收入的影响。另一方面,贸易开放给国内经济带来的影响与冲击要求政府运用支出政策进行配套调整。第二部分是考虑贸易政策,在贸易开放过程中,各国所选择的贸易政策(如自由贸易、进口自由化、进口替代、受保护的出口导向型等)有所不同,税收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应该考虑不同的贸易政策背景;在贸易政策的选取上,由于各方利益不同,导致了政府采取贸易自由化政策后形成了支持与反对这两股政治力量,最终结果就取决于政府对于冲突双方的调停。第三部分是结合非关税壁垒,进入21世纪以来,全球经济形势持续不明朗,各国出于本国经济发展和保护本国产业需要出发,采取一系列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因非关税壁垒天然的隐蔽性特点而逐渐被各国重用,贸易保护呈抬头趋势。通过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非关税壁垒对于贸易的限制作用甚至会高于关税壁垒,阻碍贸易开放的扩大。第八章是对全文进行总结,得到相应的政策启示。包括贸易税收(关税、进口增值税与消费税、出口补贴)、国内税收(所得税)及搭配财政支出、非关税壁垒等的政策建议。通过理论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到的主要结论如下:一、不同税种税率的调整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不一降低进口关税税率会促进该国的进口与出口贸易,而降低出口补贴(退税率)效果恰恰相反。也就是说降低关税与增加出口补贴会促进进口与出口贸易。其中,出口补贴率对贸易的影响程度比关税税率大。另外,从影响程度的角度看,下降同等幅度的税率,出口补贴与国内所得税政策的影响效果要高于进口关税政策。可能是因为我国平均关税税率已经下降到较低水平,因而进一步调整空间对各行业部门的影响相对较小。二、贸易开放会影响税收收入进而限制税收政策的调整幅度一方面,随着贸易开放度的加大,贸易自由化的深入,国际贸易活动将愈发频繁,使其规模扩大。一国总税收收入将增加,但是贸易税收收入的变化方向不定。另一方面,根据发展中国家收入分组实证讨论结果,在低收入国家中贸易开放程度加大,对该国总税收收入的影响并不大。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在中低收入与中高收入国家中,贸易开放的深入将提高这些国家国内销售税以及所得税收入,进而弥补由于关税税率下降导致贸易税收收入的减少,最终导致总税收收入提升。然而在高收入发展中国家,贸易开放度的加大,会降低总税收收入水平。三、支出政策与非关税壁垒搭配税收政策调整扩大贸易开放通过联立方程组的3SLS估计结果发现,贸易开放度与政府支出呈现出倒U型关系。发展中国家贸易自由化初期,补偿假说占据主导作用,需要扩大政府支出规模,以减少开放对本国产业及经济带来的风险冲击及消极影响。随着贸易开放的深入,效率假说会超过补偿假说占据主导地位。随着贸易开放程度的加深,可以紧缩财政支出政策,降低政府干预程度,充分发挥市场的效率。另外,配合贸易政策,同时降低贸易壁垒措施。在贸易壁垒措施上,降低非关税壁垒对我国贸易的促进作用要高于关税壁垒,为此提高贸易便利化程度,同时完善非关税壁垒相关法律法规,与国际相关法律相接轨。四、国外在扩大贸易开放中税改以所得税为主间接税为辅贸易自由化过程中,需加强财政预算的管理,避免财政赤字问题的出现。对于一些国家而言,关税税率的下降会导致国际贸易税收收入的大幅减少,进而制约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所以在贸易自由化过程中,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一国会对国内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将对国际贸易税收的依赖性过渡到国内直接税与间接税收入中,以免贸易税收收入大幅降低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例如美国、加纳与泰国国内税制改革的过程中,以所得税改革为主,间接税改革为辅。在扩大贸易开放的国家中其税收政策的调整经验包括:所得税的调整以降低边际税率或提高税前所得扣除额为主要改革内容;国内间接税的调整以扩大征税范围为主要改革内容。此外,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第一,运用最新版GTAP数据库试图分析不同税制下税率的变化对贸易规模的影响。以往许多研究都集中于单个税种的影响,本文试图从关税、所得税、出口补贴等不同的税收政策角度进行权衡分析对经济与贸易的影响效果。研究发现相比关税政策,降低同等幅度的所得税与增加同等幅度的出口补贴政策更加能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第二,研究发现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并非线性关系。在经济发展的不同时期,贸易开放对税收收入的影响不同。起初至中期,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呈现正相关;到后期,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呈现出负相关关系。弥补了前人在贸易开放与税收收入关系研究的不足。第三,本文立足于新的视角即继续扩大贸易开放可能会对本国经济市场所带来的优劣影响对税收政策的调整进行分析,在继续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同时,对贸易自由化可能带来的问题进行配套政策完善,试图减少贸易开放的成本。且本文从政府收支角度考虑综合研究贸易开放对税收、财政支出等的影响,反过来运用这些政策进行调节等,丰富了税收政策与贸易开放的相关研究。第四,通过联立方程组的3SLS方法发现贸易开放与政府支出之间关系既不符合效率假说又不符合补偿假说,而是符合U型假说。为少量支持U型假说的研究提供了补充。
吴家轩[4](2019)在《考虑贸易壁垒影响下中国光伏产业趋势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力发展包括光伏发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中国保障能源安全、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性选择,目前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已经成为世界新能源供给结构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但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各国针对中国光伏产品设置贸易壁垒的形势愈发严峻,同时国内光伏政策由“量控”到“质控”的转变进一步挤压了发展空间,造成光伏产能过剩,开拓国际市场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国际贸易壁垒下形成中国光伏产业未来发展之路,打破贸易壁垒限制。考虑贸易壁垒影响下中国光伏产业趋势发展问题的研究就具有相当的实际价值。首先,本文从数量角度与结构角度分析中国光伏产业遭受国际贸易壁垒的现状,定性分析了中国光伏产业在国际贸易壁垒下的趋势发展;其次本文基于实证数据应用贸易引力模型探究贸易壁垒与中国光伏产品出口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以及贸易潜力趋势问题。最后本文根据前文的定性分析以及定量分析,从外贸视角下构建了中国光伏产业的系统动力学模型,模型分为外部环境子系统和内部环境子系统两个部分,通过因果循环分析构建可以进行仿真的系统动力学流图,模型通过Vensim软件进行仿真建模,结果主要分析在不同程度的贸易壁垒下,从2010-2030年间中国光伏对外出口销量、中国光伏产业资金累计和中国光伏装机容量三个角度进行仿真趋势分析,根据仿真研究结果给出光伏产业发展建议。经过本文研究,可以得到以下主要结论:(1)中国光伏产业在全球地位进一步巩固,但外贸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开拓新兴市场。(2)滞后一期的国际贸易壁垒数量与中国光伏产品出口额呈反向关系。同时发现中国光伏产品的出口结构更加偏向于发达国家。中国对发达国家(地区)的光伏产品贸易潜力值总体上呈现下降的趋势,对发展中国家(地区)的贸易潜力值变化又呈现明显差异性。(3)在模型仿真中,中关税(20%)作为临界关税,应该重点关注。同时在应对贸易壁垒影响中,电力需求因子、政策因子、技术资金因子起到的作用最为明显。
胡洋[5](2018)在《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对于人类而言,“族”表达了一个具有共同性特点的人类群体。族群作为稳定的人类利益共同体和构成国家的基本单元,对于“国家”这一政治组织的整合与建构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刚果(金)是一个拥有众多族群的多民族国家,自国家独立以来,族群问题一直是国家建构进程中的主要障碍。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际矛盾与族际冲突尤为激烈,该地区的长期动荡不但扰乱本国秩序,也是牵涉非洲多国的“非洲世界大战”策源地。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问题在上世纪90年代后获得高度关注,围绕着当地的族群问题,“国家失效”、“资源争夺”、“独裁政治”成为解释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主流分析框架。本文着眼于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演进史,基于历史研究的基础,以多学科的视角分析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问题,进而总结刚果(金)族群与国家历史与现实关系,探讨刚果(金)多民族国家的建构方法。论文第一章、第二章梳理了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发展与演进历史的基本线索。公元1世纪前后,班图系族群、苏丹系族群相继进入刚果(金)东北地区,在驱逐了原住民俾格米人后,成为当地主要的人口集团。随着时间推移,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形成了复杂的分类、多样性的传统文化和各具特色的社会组织结构。族群间的相互竞争、技术交流和贸易联系,令当地族群逐渐形成自我意识与族群认同,一些具有较高组织程度的政治组织随之产生。19世纪以来,刚果(金)东北地区遭到外部力量的持续干涉,当地族群的自然演进历程遭到人为阻断。1874年以后,提普·提卜素丹国、比利时殖民者先后在刚果(金)东北地区建立统治,掠奴战争和殖民统治恶化了当地的族际关系,族群之间因为争夺有限的资源而冲突不断。1960年,刚果(金)摆脱了比利时人的殖民统治,成为独立的主权国家。然而,刚果(金)虽然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外壳,但殖民统治的影响并未消除,国家内部的整合尚未完成,族群与国家、族群与族群之间的矛盾根深蒂固,刚果(金)的东北边疆因此成为族群问题最为突出的地区。立足于历史研究,论文第三章从刚果(金)东北地区内部的经济政治结构出发,探究当地的族群问题。在经济层面,通过研究刚果(金)东北地区的人口密度与土地供给能力,得出土地争端引发族际冲突的判断。在政治层面,叙述族际经济竞争到族际政治竞争的演变过程,认为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问题已由经济纠纷上升为政治权力争夺。在社会层面,研究刚果(金)东北地区族际竞争的运作方式,以“战争经济”的理论视角分析当地的族际竞争。反思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缘起与发展,本文认为在冲突局势尚未缓解、地区经济政治的结构性矛盾仍未解决的前提下,国际援助的有效性很难发挥,而国家在民族政策上的整体性缺陷是导致族际矛盾不断激化的诱导因素。基于对刚果(金)东北地区内部族际矛盾的认识,论文第四章探讨了族群问题对大湖地区国际关系的作用。第一,回顾族群行为体的跨国互动,并介绍国家行为体对族群互动的干预过程和干预手段。第二,分析周边国家介入刚果(金)东北地区的动力因素,从安全利益、经济利益和地缘政治利益三方面讨论周边国家对刚果(金)的利益诉求。第三,以族群武装与外部干预、双边国家关系和地区安全为切入点,总结族群因素对地区国际关系的影响。论文第五章以刚果(金)的民族国家建构为视角,探讨了该国族群与国家的关系,分析了国家建构进程中的现实困境,进而提出以下观点:首先,刚果(金)国家政府应解放思想,选择适合于刚果(金)国情的发展道路;其次,加强全国性政党建设,消除族群政治带来的不利影响;最后,推动刚果(金)的国族建设,通过族际政治整合加强国家凝聚力,化解族群与国家的二元对立关系。
田谧[6](2017)在《中国转基因玉米政策的潜在经济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粮食“十二连增”的辉煌成绩对于中国来说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对于这个占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农业大国,粮食增产是稳定发展的基石。其中,玉米作为增产的主力,2012年总产量首次超过稻谷,成为中国第一大粮食作物。同时,玉米也是中国重要的消费作物,用途十分广泛,可从种子、原粮拓展到畜牧饲料、工业原料和生物质能源,在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与直观的经济预期相悖,产量大增并未带来玉米相关产业的效率和繁荣,反而表现出一系列问题:伴随着连年丰收的是库存增加;但即使“坐拥”2亿吨库存,中国还在大量进口玉米,进口量是出口的793倍;扩大供给没有导致价格降低,反而出现价格倒挂,将市场推向低价进口玉米;大量下游深加工行业也没有得到充足、低价的原材料,反而行业产能趋于萎缩……玉米产业面临价格和补贴这“两个天花板”的上限压力,加上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这两个”紧箍咒”的硬性束缚,加之成本这一”地板”也在不断抬升,造成了高成本、高库存和高进口的“三高”结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制定的战略方向。玉米生产需要面对“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的政策目标,解决“三高”,实现供给侧改革,那么推行适当的发展战略就成为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议题。目前已经实施的主要措施是调减非优势区的种植面积。但需要注意的是,玉米面临的诸多难题,并不是由增产单一导致的,而大量进口,正说明市场不是不需要玉米,是需要“低价”玉米。根据FAO数据,2013年中国进口玉米90%来自美国。美国境内93%的玉米应用了转基因技术,低成本和高产出最终导致低价。转基因技术在世界范围都是较为敏感的话题,以其优良性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分为支持和反对两个意见阵营。中国政府在这个话题上一直保持审慎的态度,任何政策决定都需要经过严谨和全面的科学论证。农业部于2016年4月13日明确提出了转基因发展“按照非食用、间接食用和食用的路线图,首先发展非食用的经济作物,其次是饲料作物、加工原料作物,再次是一般食用作物,最后是口粮作物”。此路线图表明了转基因发展的阶段性。据此,玉米产业或许有可能藉由引入转基因技术而谋求战略发展。玉米市场(供给层面)如发生政策变革,影响不会仅仅局限在本行业内,或一国内,效果会扩散到全行业、乃至影响世界农业贸易格局。并且一旦涉及到转基因技术,就需要兼顾消费者偏好(需求层面),最后想看整个市场变动后产生的经济影响。基于上述目标,本研究选用了GTAP模型,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适用的中国GTAP-GMM模型。用DNDC模型换算出可以代表应用转基因技术的“技术成长率”并代入模型,先模拟了玉米产业(生产层面,包含3个情景)的政策变动效果,再将研究消费者支付意愿(WTP)的实验结果作为“消费偏好”冲击,放入GTAP-GMM模型中,得到消费者偏好影响下的政策变动效果,最终,实现了对宏观层面、产业层面、贸易层面和供需层面的综合考虑。首先,为了考察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真实态度,本文根据信息属性将产品分为三类,采用问卷分析来研究分类的合理性并评估消费者意愿,结果发现:三类转基因品区分明显,但就食品安全问题的横向比较结果来看,消费者对转基因抵触程度不高。更进一步考虑,由于问卷答案带有假设色彩,为了验证分类的合理性并得到真实的支付意愿(结论要代入本文GTAP-GMM模型中进行仿真),本研究继而设计了经济学实验。在分类效果上印证了问卷结果。相比搜寻品(Search),转基因信息披露为经验品(Experience)和信任品(Credence)带来额外的16.2%和7.23%的折价;而非转基因信息的披露会使得搜寻品支付意愿提高6.19%,为经验品和信任品带来额外的9.75%和3.67%的溢价,与原始假设不同的是,消费者对经验品的敏感度高于信任品,这与现发展阶段,经验型转基因产品在现实生活中的暴露的更多,例如转基因油,消费者更熟悉,意识上也更为“警觉”。其次,本研究构建GTAP—GMM模型来仿真玉米政策调整对于整体经济与产业的影响,特别是2016年临储政策取消,对玉米生产来说是非常剧烈的变化,需要考虑其恢复市场主导机制之后的情况,综合考虑之下,情景设计环节主要关注三个层面,第一,现实中15/16年度玉米种植首先面临的巨大变化是临储政策取消,因此对于未来行业发展的评估首先要考虑这项政策变动的效果(情景1);其次是本文关注也是农业部已经提出的“三步走”转基因产业发展政策(情景2),最后综合考虑在取消临储政策的情况下转基因发展政策(情景3)的效果。政策评估结果显示,情景1中,中国取消玉米临储政策对于实际GDP有益,能使国内资源更有效分配与利用,让玉米供需由市场规律决定。情景2中,发展转基因玉米种植,会带动经济增长,单纯的取消临储政策之下,会使农民承担的生产成本增加38%,导致中国玉米产量减产5.22%。而改种植转基因这一技术进步,会使生产成本大幅下降,也会带动传统玉米的生产成本下跌,实证结果显示,整个玉米行业的生产成本都会下跌,传统玉米与转基因玉米的生产量都会上升。劳动力方面,转基因玉米产业在相同的产出之下,可以雇用更少的劳动人口,释放劳动力去别的行业或者休闲。而在名义工资上,转基因玉米产业成长的幅度也比种植传统玉米产业工资幅度大,能吸引农业劳动人口从事转基因玉米生产。在情景3中,取消临储政策之后发展转基因种植的情况下经济增长更多,综合效果会使得粮食价格下降,幅度约0.2%~0.5%。粮食需求方面,在发展转基因玉米政策时,会诱发粮食需求增加,主要成长来自于对于国内玉米的需求,而减少对于进口玉米的依赖。可见政策组合,在经济层面上对于国家整体有利。最后,将上述两部分实证结果结合:将实验结果的消费者支付意愿转化为消费偏好改变,作为一个冲击值,放入本文构建的GTAP-GMM模型中,考察加入消费偏好影响后,3个情景的经济影响有何变化。结果发现,国内无论是否开放转基因种植,由于消费者心理上介意转基因,对总体经济都会产生负面冲击。同类的转基因产品价格较低,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购买更多其他产品,也会间接带动玉米相关产业的产出增加。消费者对转基因玉米的偏好较低,还会带动国产传统玉米行业的增长。综合上述消费影响结果,行业产出增加之后,会多雇佣劳动力,带动名义工资上涨,导致转基因玉米相关产业的生产增加,产业繁荣。无论中国是否开放转基因玉米种植,在消费者对转基因消费偏好的影响下,受到最大冲击的都是进口需求。价格方面,因为市场需要对转基因产品折价给消费者补偿,对于国内消费者而言是受益的(只考虑价格层面,不考虑其他,包括可能产生的风险),消费者可以用更低的价格取得最终消费品,情况变好,整体国内福利增加。
王露阳[7](2017)在《我国对外矿业投资间接征收法律保障研究》文中认为矿业在国民经济基础性产业中也称为采掘业,其勘探与开发对象包括能源资源、金属资源和非金属资源,矿业的投资开发为各个行业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矿物原料。当前,我国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严重不足,石油、铜、铝的对外依存度分别达到60%、70%和50%以上,其他一些短缺资源,如钽铌、铂族金属,对外依存度更高,严重影响我国矿产资源供应和国家安全。在对外投资中,采矿业所占比例高居不下,2013年、2014年分别占我国对外投资总额的23%、18%。截至2015年底,仅ICSID受理的国际投资争端案件总计247件,其中仅能源和矿业相关案件便占总案件数量的25%左右,居各行业首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对外矿业投资的促进和保障相关法律问题,特别是在具体认定标准不统一,判例存在不一致性的间接征收方面的认定、补偿和保障措施方面。间接征收问题在国际投资领域既是热点也是难点。当前,间接征收案件不断涌现,并呈现出了扩大化的趋势,特别是在矿业投资行业中的东道国权益和投资者利益冲突和失衡中表现更加明显,这也使得原本具有模糊性、任意性和不确定性特点的间接征收规则引发了更多的法律问题,直接影响我国对外矿业投资开展及我国资源供应和国家安全。本研究通过对矿业投资的特征和间接征收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后,通过对间接征收有关的国际投资争端实践进行实证研究,结合国际矿业投资的特殊性,寻求在国际投资协定、争端解决机构、稳定条款、社会责任等四个方面,反思现有投资保护体系中的问题,探索我国对外矿业投资中的间接征收法律保障的策略性办法。在我国参与的国际投资协定方面,应以我国的资本输入和输出国的双重身份来思考此问题,以东道国和投资者利益平衡为出发点,明确间接征收概念、认定标准、补偿标准、公共利益例外原则,增强我国签署国际投资协定中的主动性,并在文本中明确“保护伞条款”的法律效力。坚持抵制西方国家国有企业“竞争中立”理论,反对以国有企业的股东为依据拒绝给与我国国有企业投资者待遇的相关投资者条款和国际文件。本研究的利益平衡思路还体现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及规则的重构方面,通过从机制上降低偏袒和倾向性裁决,减少以矿产资源为经济支柱的发展中国家对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的抵制倾向,以保护国际矿业投资和防范间接征收。根据国际矿业投资项目普遍存在的资金量巨大和投资周期长的特征,对外矿业投资企业可充分利用矿业投资合同中的特殊条款——稳定条款,以及其他相关条款对国际投资协定中的利益平衡进行再平衡,从投资合同的角度防范间接征收风险。此外,为预防东道国间接征收风险的发生,本研究认为可以从我国政府、对外矿业行业协会和矿业投资者三个方面,推进对外矿业投资企业在东道国履行恰当的社会责任,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本论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绪论。本章节内容包括:本论文写作的研究背景、现实需求和理论意义;论文相关问题的文献综述,包括对外矿业投资风险和征收问题,国际矿业投资相关理论及各国对矿业投资保障的具体做法,以及基于我国对外矿业投资需求背景和相关问题的研究综述;论文的研究目标、思路和具体方法;论文的主要内容,拟突破的重点和难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章,对外矿业投资中的间接征收基本问题。本章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投资者中的间接征收概念,论文分析了征收、治安权、公共利益等概念以及与间接征收问题之间的关系;间接征收的基本类型,包括相当于征收、管制型征收、逐渐征收;国际投资中的间接征收判断标准,包括目的标准、效果标准和兼采标准;此外,本研究还对国际投资中,东道国通过对矿业投资采取财税、歧视性立法、环境、人权等措施导致的间接征收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和研究。最后,本章分别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对我国双边投资协定中对间接征收风险保障不足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第三章,对外矿业投资中间接征收补偿问题。本章节首先对国际投资补偿中的赫尔规则、适当补偿原则以及不予补偿原则进行了介绍,探讨了当前间接征收补偿标准中心化的表现和趋势问题,同时对我国国际投资协定中的补偿标准演进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其次,本章还对国际矿业投资争端中的补偿原则与方法进行了研究,具体包括征收的市场价值估价基础,评估方法,补偿计算日期,非法征收与合法征收的补偿异同,以及征收补偿数额裁决的法律考量因素;最后,本文总结了我国参与的国际条约中的补偿条款,并分析了其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定位不明确问题,以及我国国内法和签署的国际条约中的补偿标准不一致问题。第四章,ISDS裁决机制下的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失衡问题。本章节从三个角度分析了当前投资争端机制中的问题,一是ISDS背景和存在的问题,包括东道国和投资者、仲裁庭的权限不对等,ISDS自身设计的先天不足,以及当前ISDS下的东道国监管恐惧问题;二是以美国为例从具有资本输出国和输入国双重身份的国家角度研究国际投资争端体制兼顾利益平衡的新思路和趋势,同时主要矿业投资输入国因其具备丰富矿产资源天赋和ISDS对投资者偏袒而产生了对现行ISDS的回避性态度;最后,文章从东道国的角度,探讨了主要矿产资源输出国对矿业相关公共利益保障措施和ISDS新路径选择。第五章,矿业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性条款问题。本章的主要内容围绕对外矿业投资合同中常见的稳定性条款展开。矿业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性条款主要用于保障投资者在东道国的长期、巨额投资免受东道国法律变动的影响,防止东道国通过一系列法律修订措施蚕食投资者的经济利益。本章主要研究了稳定性条款的基本概念及分类;稳定性条款的效力问题及界定;以及稳定性条款在国际投资实践中常见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一些问题,包括投资协议中未对适用范围予以明确界定、东道国违反稳定性条款的补偿机制有瑕疵、救济渠道不约定或适用东道国国内救济以及公共利益的例外问题等。第六章,我国对外矿业投资者履行社会责任问题。本章节以责任层次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对当前矿业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趋势进行了研究,同时结合矿业投资的特点分析了矿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包括相关的国际倡议或标准,矿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涵和特殊内容,最后指出我国国际矿业投资社会责任的的一些核心问题。第七章,我国对外矿业投资保障的路径思考。本章节从我国的双边投资协定、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投资协议中的稳定性条款、我国对外矿业投资便利化服务体系以及社会责任机制等五个方面提出措施以应对我国对外矿业投资面临的间接征收问题。具体来看,在双边投资协定方面,提出了明确投资协定的政策定位、逐步完善间接征收的概念和认定、改进投资协定中的“投资”定义、国有企业和主权基金的投资者身份问题、间接征收公共利益例外、间接征收补偿标准和影响要素以及稳定性条款的效力方面提出了建议;在应对ISDS的间接征收扩大化方面,提出了三项措施,包括提升透明度,改进仲裁程序和限制ISDS管辖权等措施;在投资协议方面,充分利用稳定性条款应对间接征收,具体措施包括要求在投资协议中约定稳定性条款的适用范围、受约束的东道国国家实体范围、争端解决机构以及适用国际法作为稳定性条款的准据法等;在社会责任方面,多方位完善矿业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应对东道国间接征收,包括充分发挥我国政府的推进性作用以及矿业企业在东道国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优化。
刘雪红[8](2015)在《“超WTO义务”问题的法律研究 ——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为焦点》文中研究指明与其他国际组织相比,WTO具有明显的“规则导向”特性,但WTO加入议定书及“超WTO义务”问题却暴露出WTO加入制度中的规则空白。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视角探讨“超WTO义务”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价值。导论部分简要介绍研究的背景并提出问题,对国内外已有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和评述,概述文章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一章介绍WTO加入议定书和“超WTO义务”的概念和现象表征。WTO加入议定书起源于GATT时期的加入机制,但沿袭过程中产生了与“超WTO义务”相关的各种法律问题。“超WTO义务”是WTO新加入成员在其加入议定书中所承诺的比WTO协定要求更严格的义务,它们散见于加入议定书及加入工作组报告段落中,隐蔽而不易被察知。很多WTO新加入成员都作出过不同程度的“超WTO义务”承诺,这些承诺涉及贸易、经济、金融甚至行政和司法体制等诸多领域,其中因WTO争端案件而引发关注的出口税承诺是目前研究得最为深入的主题。《中国加入议定书》中存在着大量的“超WTO义务”,其中补贴领域的“超WTO义务”是最为复杂且影响深远的。第二章分析“超WTO义务”条款存在的机制原因和政治原因。WTO的加入机制不仅区别于GATT时期的加入机制,也不同于联合国(UN)、欧盟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加入机制。尽管国际组织的在任成员都有可能以政治因素为由阻止申请者的加入,但是除了IMF外,申请者一旦被批准加入后,新成员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与其他成员基本相同。尽管功能主义者及多数成员认为多边贸易体制应该具有“低政治性”,但无论是GATT还是WTO都存在普遍的政治性。加入WTO耗时且过程繁杂,GATT/WTO在任成员会以政治理由影响新成员的加入,此外,一些贸易大国会积极参与甚至主导加入谈判,尤其是美国非常善于利用“互不适用条款”对申请加入成员间接地施加政治影响。第三章探析“超WTO义务”所引发的WTO体制性难题。GATT-一般例外对加入议定书“超WTO义务”条款的可适用性问题,深层次上涉及加入议定书在WTO体系中的地位等制度性问题。对《WTO协定》、GATT 1994、加入议定书的范围界定均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将《WTO协定》界定为《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将GATT 1994视为与货物贸易相关的、具有动态特性的规范,将加入议定书视为双边条约,这些均系比较符合逻辑的推论。关于“超WTO义务”条款的定性,无论运用条约的保留、修正还是连续性条约、嗣后协定等理论来进行分析,都会存在矛盾和漏洞,因此,可以考虑将其界定为是“针对每一名新成员的具体情况而对WTO普遍规则作出的特殊适用”,适用于主要成员的普遍规则却并未受到影响。WTO加入议定书具有法律拘束力,可以构成WTO法的法律渊源,但并不能自动地具有《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之下的强制执行力。加入议定书是《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组成部分,并且加入议定书条款与多边贸易规则之间存在着“内在关联性”,正是这两点才构成加入议定书条款具有可强制执行力的基础。无论是从词源还是WTO实践看,“组成部分”都具有深刻内涵,意指有机组成一个整体;对于新加入成员的权利义务,不能单凭"WTO协定”也不能单凭“加入议定书”而定,必须要两者相结合才能确定新成员在WTO法律体系下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重新审视WTO义务性质及其合法性与正当性。WTO协定与WTO义务的性质问题一直没有受到重视,然而,它是正确解释和适用WTO条款的基本前提。WTO成员必须遵守的实体性义务主要分为“规则义务”和“市场准入义务”,它们分别来源于普遍性规则和契约性承诺,同时具有普遍性、双边性和互惠性。“超WTO义务”的规定从形式上看具有合法性,但由于其创设“无标准且无程序”,实体上也不公平,因而具有非正当性,会对WTO宪政化产生负面影响。第五章深入分析WTO司法解释规律下的“‘超WTO义务’条款”。条约的含义和适用取决于法律解释的方法,现代条约解释体制仍旧是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确立的规则及未被编纂的习惯规则组成,WTO的司法实践仍旧会坚持以《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所确立的解释规则为主。在运用现存的条约解释规则时,应该根据条约的类型和义务的特性对不同的解释要素赋予不同的权重,同时,需要重视一些特殊解释习惯规则及格言的作用与运用规律,比如“遇有疑义,从轻解释”(限制性解释)和善意原则。WTO加入议定书存在着相当多的立法“沉默”,要辨明沉默并不等于司法不可裁。加入议定书中所存在的诸多沉默问题,完全有可能通过带有“司法造法”色彩的司法解释予以解决。GATT一般例外具有灵活性、紧急性、不可预见性和一般适用性,应该适用于GATT项下的全部义务,包括涉及到商业政策、货物贸易等内容的加入议定书条款。实践中,对例外规定进行解释时需要厘清两个误区,即固有权利不同于约定权利,限制性解释不等于限制性适用。条约本身会向像有机组织一样适应环境而演进发展,对条约的解释也应该根据当代的环境、条约本身的发展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调整。国际法委员会关于《随时间演进的条约》的研究成果已经表明,随着嗣后行为修改条约在理论与国际司法实践的衰落,演化解释会受到更大的重视和运用,在具体运用时则需要同时根据主客观要件来进行判断。除了“事实的演化”外,还存在着“法律的演化”,即《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3条通过将外部国际法规则纳入到条约解释中也会促使演化解释的产生。WTO中的“美国——虾案”和“中国音像制品案”在对“可用竭自然资源”和“录音产品分销服务”进行解释时运用了演化解释法。此后,WTO在相关的补贴与反补贴案例中对于外部基准问题的解释,进一步体现了演化解释的变异与扩大化使用的倾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结论部分总结全文主要观点,简要回应导论所提出的与加入议定书、“超WTO义务”条款相关的问题,并总结这些问题对中国的启示,进一步提炼出针对性建议。
张树淼[9](2015)在《中国粮食进出口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粮食对于每个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中国,粮食有着更加特殊重要的意义。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第二大经济体,粮食安全问题却日趋严重。人均占有耕地少,巨大的人口压力、以粮食直接消费为主的饮食特点,使中国政府对于保持国内粮食供需基本平衡特别看重,对于利用粮食国际贸易调剂国内余缺非常重视,也非常审慎。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粮食进出口对于国内粮食平衡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对中国经济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随着国民经济发展,粮食形势面临越来越复杂的情况,粮食进出口的变化对国家粮食安全构成越来越大的影响。中国现实的情况是,工业化与城镇化对耕地的占用势头不减,耕地保护的底线受到严重挑战,粮食生产所依赖的基础并不稳固。居民收入高速增长,对粮食需求形成巨大拉动,国内粮食供应面临巨大压力。粮食进出口形势出现历史性变化,近年来粮食主要品种普遍表现为净进口,并且进口规模存在继续扩大的趋势。由于粮食生产成本上升,国内经济高速增长、国内居民收入大幅度提高,饲料用粮、工业用粮均有大幅度增加,汇率变动对国内外粮食价格比率的影响,国内粮食价格普遍高于国外粮食价格,并呈现价格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粮食自给率屡创新低,粮食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由于我国农业资源先天不足,无法支撑日益增长的居民消费需求,只能依靠进口解决国内粮食供不应求的矛盾。粮食进口对国内粮食市场的冲击,已经造成严重影响。从世界范围看,国际粮食市场的不稳定性增加,粮食市场波动幅度和波动频率出现增大的趋势,一些粮食出口大国,出口量时高时低,年度间很不稳定;不少国家对粮食进出口干预加强,对国内粮食保护力度加大,进一步增加了国际市场的不稳定性。另外,一些粮食出口大国,以玉米或大豆为原料发展生物能源的势头不减,将对国际粮食市场格局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今后我国粮食进口形成潜在威胁。因此,无论从国内生产形势看,还是从国际环境看,我国粮食供应的基础不稳定性增加,国际市场不稳定性增加,国家粮食安全面临不少挑战。我国粮食进口不断扩大,国内粮食供应依赖国际市场的程度不断增加,对国家粮食安全产生愈来愈大的影响。因而,迫切需要对粮食进出口问题进行深入系统全面地研究,准确判断国内粮食供求真实情况、世界粮食生产与贸易格局总体形势,理清影响粮食进出口的主要因素,分析中国粮食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及粮食进出口的长期发展趋势,剖析当前有关粮食进出口政策措施的利弊,提出改进和完善粮食进出口政策,以更好地调控粮食进出口,平衡国内粮食供求、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因此,对中国粮食进出口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理论与现实意义。同时,粮食进出口是国际贸易中很有特点的领域,粮食进出口既有竞争的一面,也有垄断的一面,政府干预程度较高,政治敏感性较强,通过粮食国际贸易的系统分析,有利于对国际贸易理论进一步补充和完善。论文运用系统的研究方法,体现研究的全面性、关联性和综合性;运用局部均衡分析与一般均衡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体现研究的整体性;运用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注重过程和趋势的分析;运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注重研究的客观性;对中国粮食进出口进行系统研究。本文的研究思路是,对国际贸易基本理论以及与粮食进出口有关的农业经济理论、发展经济理论进行阐述,将粮食进出口建立在比较坚实的理论分析基础之上;对我国粮食进出口及其政策的历史进行回顾,为今后改进粮食进出口战略和政策提供一个历史纵向的借鉴;对影响粮食进出口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对今后我国粮食进出口趋势有个总体判断;对全球粮食进出口格局与各主要国家进出口政策进行研究,为我国进出口政策调整提供一个世界性的视角;最后对我国粮食进出口战略和相关政策措施提出建议。论文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是:一、论述粮食进出口的理论基础。粮食进出口涉及面广,既需要国家贸易理论的支撑,也需要农业经济理论和发展经济学理论的指导。阐述国际贸易理论、以及农业经济理论和发展经济学涉及粮食进出口贸易的一般原理,这些理论在粮食进出口领域的应用、粮食贸易的特征。从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角度分别阐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新贸易理论。在农业经济理论和发展经济理论中重点论述了对保护粮食产业的理论观点,研究粮食国际贸易的意义、特点、粮食竞争力决定因素和国际贸易理论对粮食进出口的启示。认为:粮食国际贸易有利于减少饥饿,保障人类基本的生活条件;有利于增加收入,解决就业;有利于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有利于利用比较优势,增加国内整体效益和福利;粮食贸易是国家贸易战略的重要内容。粮食贸易无论对于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来说,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粮食国际贸易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价格波动性,粮食贸易区域性强,贸易较为集中,进出口流向较为稳定;粮食进出口数量大、价值低,成本较高;粮食贸易竞争不充分,充满了政治外交等方面的激烈博弈。粮食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因素是:自然资源禀赋的差异、科技水平、产业结构与产品差异、相关支持性行业的发展和政府行为。阐述了粮食国际贸易中,对粮食实行支持和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对我国粮食进出口及其政策演变进行考察。通过分析我国粮食进出口体制与政策的演变、进出口规模的变化,对当前粮食进出口现状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我国粮食进出口经历了自由化阶段、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严格管制阶段,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有管有放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包含着经济的、政治的甚至是战争的影响因素,为今后完善我国粮食进出口政策提供了历史纵向层面的参考。三、对影响粮食进出口的主要因素和我国粮食国际市场竞争力进行分析,为提高进出口政策的针对性提供分析基础。粮食进出口是国内粮食供求不平衡的结果,是政策影响的结果,因此本文分析粮食供给、需求和政策对进出口的影响。在需求方面,主要对人口增加、消费结构变化和工业用粮对粮食需求的影响做出分析;在供给方面,主要从工业化、城镇化对耕地的影响,单产的提高,国家政策因素,以及农业生态等对粮食供给的影响做出分析。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粮食生产成本、价格水平和质量进行比较以及对经营规模进行分析,对我国粮食竞争力进行不同角度的考察,研究今后粮食进出口的潜力和趋势。四、对世界粮食生产和贸易格局、部分国家粮食进出口政策进行考察,为我国粮食进出口规模、结构和政策调整提供全球视野下的横向参考。分析世界粮食生产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趋势,重点分析小麦、稻谷、玉米和大豆国际贸易,分析粮食贸易发展的趋势,为研究我国粮食贸易发展提供必要的国际背景和国际条件。考察世界上有代表性国家的粮食进出口政策。有与我国农业条件相近的日本、韩国,以及越南、泰国和印度等,有与我国条件差异较大的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巴西、阿根廷等,还有粮食贸易政策比较完备的欧盟,以及近年来兴起的粮食出口大国俄罗斯和乌克兰。这些国家都与我国粮食进出口存在密切联系。他们因各自的自然与经济条件不同制定了各具特色的贸易政策,但自然和经济条件相似的国家,制定的国际贸易政策也存在相同之处,政策制定存在一定的规律性。这些相同或不同的政策,及其政策利弊,对我国很有研究借鉴价值。同时,与我国存在密切贸易关系国家的政策调整,会对我国粮食进出口产生一定影响。五、分析我国粮食进出口规模与结构的优化。首先研究了我国粮食进出口规模与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从中国现实分析,粮食出口数量呈现逐步减少的趋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粮食进口的问题。认为粮食进口规模应与我国粮食安全战略相适应,应与我国粮食供给潜力和消费趋势相适应,进口规模应与国际贸易总量相适应,进口规模以不应对我国粮食市场和种粮收入产生较大影响为前提。然后,具体研究了优化粮食小麦、大米等主要品种进出口结构和地区结构。认为应该重视发展与非洲粮食贸易与合作,探讨与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国家粮食贸易与合作的可能性和潜力,在国际贸易的成本、价格及体制方面做出综合的分析与判断。六、对改进粮食进出口政策与战略提出建议。在分析我国进出口形势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粮食进出口政策的建议。(1)完善国内粮食发展政策,巩固国内粮食生产基础。大力改善生态环境,为粮食生产提供持续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支持粮食生产,严格保护现有耕地,推进粮食科技进步,加大补贴政策力度,改进补贴方式;健全粮食储备体系,建立粮食进出口缓冲机制;加快粮食流通体系发展,形成稳定有序高效的粮食市场。(2)扩大对外粮食投资,稳定国外粮源的供给渠道。用好现有支持政策和相关资源;认真研究当地政治环境、有关法律和政策,减少投资盲目性;做好舆情引导,树立自身良好形象;健全政府支持平台,积极引导民间对外投资。(3)完善粮食进出口政策的具体措施。实施防御性粮食进出口战略,加强粮食进出口政策的支持保护力度;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加强我国粮食市场保护;深化改革,理顺粮食国际贸易管理体制;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贸易关系;优化进口区域结构;培育大型粮食贸易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做好粮食进出口信息服务;深化与粮食出口国政府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粮食贸易中的作用。
谭民[10](2013)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首先从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概念和内涵入手,探讨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现状、范围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在确认保障能源安全是中国和东盟当前的一项共同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现有的法律机制;然后分别从能源贸易合作与能源投资合作的角度,阐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以及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法律问题;最后通过分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提出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议。除引言外,全文分为五章(主体部分)及结论共六个部分,基本内容概述如下:第一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概述”。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指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为了保障各自的能源安全而在能源贸易与能源投资领域进行的国际合作,其主体是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意义重大,不仅可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保障彼此的能源供应安全,也可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彼此的能源运输安全,还有利于双方资本与市场的互换。当前,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已从现实和制度两个层面展开:在现实层面,双方优势互补,相互依赖;在制度层面,双方的对话与合作机制已初步建立。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能源产品贸易、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但存在专门性的法律合作机制缺失、能源货物贸易的产品出口限制、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的壁垒障碍等法律问题。第二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虽然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当前基本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机制,但是中国与全体东盟成员国都是联合国、WTO、CAFTA等国际组织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成员,中国与部分东盟成员国还是MIGA、ICSID、泛亚铁路(新加坡-昆明)、“GMS经济合作”等国际组织和(次)区域性组织(合作)的缔约国或参与国。中国还与所有的东盟成员国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与除马来西亚和文莱之外的东盟成员国订有双边贸易协定。此外,中国与缅甸签订了《中缅油气管道协议》。上述双边协定和国际组织、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框架下的多边协议,部分内容涉及能源贸易和能源投资问题,可对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总体上,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可分为普遍性多边合作、区域性多边合作、次区域合作、双边合作4个层次。第三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中国和东盟及其成员国并未就能源贸易合作制定专门的规则,相关的内容主要体现在WTO协议、CAFTA框架协议、CAFTA货物贸易协议、CAFTA服务贸易协议和CAFTA争端解决协议之中。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由遵守WTO纪律、非歧视、贸易自由化等构成。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也存在不少法律问题。能源货物贸易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有:能源产品的非关税进口限制措施约束不够完善、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不受约束、例外条款为实施非关税出口限制措施提供便利、国有能源企业对国际能源贸易的负面影响等。能源服务贸易方面的法律问题主要是:能源服务并未单列、市场开放程度不够、限制性规定较多、例外条款为实施限制措施提供便利。第四章“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有CAFTA投资协议、CAFTA服务贸易协议、TRIMs协议、SCM协议、TRIPs协议、GATS、MIGA公约、ICSID公约等普遍性或区域性多边条约,以及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签署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总体而言,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由促进投资自由化、公平和公正的投资保护、投资争端解决司法化等构成。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主要存在下列法律问题:东道国的能源投资准入限制性规定较多、国际条约对东道国能源投资准入控制权的约束不足、最惠国待遇条款的适用范围不清、东道国对外国能源企业的违约或征收行为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第五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展望”。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既存在有利的合作基础,也存在不利的合作因素。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基础是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现实存在的相互需求、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不利因素在于中国威胁论的影响、发达国家对东盟地区事务的介入、南海问题的国际化。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需从能源货物贸易、能源服务贸易和能源投资三个方面着手。在能源货物贸易方面,应当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并严控例外条款,尤其是环保例外条款的使用。在能源服务贸易方面,应将能源服务单列,并扩大能源服务市场的开放程度。在能源投资方面,应当清理中国与各东盟成员国国内法中违反现有国际条约能源投资准入、保护义务的规定,将国民待遇适用于能源投资的准入阶段、同时允许将不能开放或不能给予国民待遇的行业分别列入“暂时排除清单”和“敏感清单”,利用MIGA的投资担保机制防范潜在的政治风险、加大对海外能源投资的保护程度,加强ICSID争端解决机制在投资争端解决方面的利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了梳理,再次指出:在能源安全遭受重大挑战的当前,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并具有现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虽然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基本未形成专门性的法律机制,但是仍然存在可以利用的综合性法律机制,同时也有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不过需从构建专门性的法律合作机制、约束能源产品的出口关税和非关税措施、限制例外条款的使用、扩大能源服务和投资的市场开放程度、加强能源投资的保护等方面进行完善。
二、尼日利亚强制征收部分农产品出口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尼日利亚强制征收部分农产品出口税(论文提纲范文)
(1)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增值税相关理论基础 |
2.1 增值税与收入分配 |
2.1.1 收入分配理论 |
2.1.2 增值税对收入分配的影响 |
2.2 增值税与社会福利 |
2.2.1 社会福利理论 |
2.2.2 增值税对社会福利的影响 |
第3章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分析 |
3.1 研究假设、研究单位及样本指标 |
3.1.1 研究假设和研究单位 |
3.1.2 样本数据及测算指标 |
3.2 增值税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3.2.1 年收入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
3.2.2 终生收入视角下的收入分配效应 |
3.3 增值税的福利效应分析 |
3.3.1 模型构建及政策指标 |
3.3.2 福利效应的测算流程 |
3.3.3 实证结果分析 |
3.4 研究小结 |
第4章 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 |
4.1 我国增值税改革概述 |
4.2 研究假设及模型构建 |
4.2.1 研究假设 |
4.2.2 CGE模型构建及测算指标 |
4.2.3 CGE模型数据来源及处理 |
4.2.4 样本数据选取及测算流程 |
4.3 增值税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分析 |
4.3.1 增值税转型的收入分配效应 |
4.3.2 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的收入分配效应 |
4.4 增值税改革的福利效应分析 |
4.4.1 增值税转型的福利效应分析 |
4.4.2 增值税税率减并改革的福利效应分析 |
4.5 研究小结 |
第5章 影响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的税制因素 |
5.1 征税范围 |
5.1.1 理论影响 |
5.1.2 国际经验 |
5.2 税率结构 |
5.2.1 理论影响 |
5.2.2 国际经验 |
5.3 税收优惠 |
5.3.1 理论影响 |
5.3.2 国际经验 |
5.3.3 食品和医药制品免税的实证分析 |
5.4 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 |
5.4.1 理论影响 |
5.4.2 国际经验 |
5.5 研究小结 |
第6章 改进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的对策建议 |
6.1 优化税率结构 |
6.2 优化减免税政策 |
6.3 严控起征点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标准 |
主要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2)国际稻米价格波动及对我国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综述 |
1.2.1 商品价格行为 |
1.2.2 稻米市场结构 |
1.2.3 供求影响因素 |
1.2.4 货币和能源价格因素 |
1.2.5 贸易政策因素 |
1.2.6 价格波动的影响 |
1.2.7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数据来源 |
1.7 理论基础 |
1.8 创新点 |
第二章 国际稻米市场与贸易现状 |
2.1 稻米总供给与总需求 |
2.2 稻米国际贸易变化 |
2.3 国际稻米市场供求情况 |
2.3.1 贸易供给国 |
2.3.2 贸易需求国 |
第三章 国际稻米价格波动特征 |
3.1 长期价格变化特征 |
3.2 价格周期性分布特征 |
3.3 主粮价格关系特征 |
第四章 国际稻米价格形成因素与作用机制 |
4.1 长期供给因素 |
4.1.1 主要出口国收获面积 |
4.1.2 主要出口国稻米单产 |
4.2 长期需求因素 |
4.2.1 人口增长影响 |
4.2.2 收入分配影响 |
4.3 短期外部因素 |
4.3.1 气候变化影响 |
4.3.2 美元走势影响 |
4.3.3 其它商品价格影响 |
4.4 贸易政策因素 |
4.4.1 贸易政策内容汇总 |
4.4.2 贸易政策效果与成因 |
4.5 供求因素作用机制 |
第五章 国际稻米价格波动对我国的影响 |
5.1 国内外市场价格相关的基本条件 |
5.2 国际稻米价格与我国稻米库存消费比的关系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呈抬头趋势 |
二、国际贸易壁垒发展逐渐偏向以非关税壁垒为主关税为辅 |
三、中国进出口贸易呈下降趋势然居民境外消费热度不减 |
四、经济全球化及竞争的加剧急需具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 |
第二节 研究思路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第三节 主要概念及问题的厘定 |
一、贸易开放及其度量 |
二、贸易开放与贸易封闭的税收政策 |
三、贸易开放可能带来的问题 |
第四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际贸易与税收关系的研究 |
二、贸易政策、财政收支与收入分配等研究 |
三、简要评述 |
第五节 研究内容 |
一、贸易开放的衡量指标及其评价 |
二、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三、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制约因素 |
四、国外在扩大贸易开放中税收政策做法 |
五、税收政策如何搭配其他宏观政策实现扩大贸易开放 |
第六节 研究创新点及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 |
第一节 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价格因素 |
二、非价格因素 |
第二节 不同贸易发展理论下税收政策选择 |
一、古典贸易理论中贸易税收政策的选择 |
二、保护贸易理论中贸易税收政策的选择 |
三、新贸易理论中贸易税收政策的选择 |
第三节 税收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机制分析 |
一、价格是税收政策影响国际贸易的直接传导枢纽 |
二、税负转嫁或补贴等间接方式影响国际贸易发展 |
三、国际贸易税收政策的效应分析 |
第四节 贸易开放受到税收收入制约的一般理论分析 |
第三章 开放背景下中国贸易与税收政策回顾与分析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后对外贸易政策回顾 |
一、逐渐开放的贸易保护政策(1978-2000 年) |
二、WTO规则下公平贸易与保护贸易并存发展(2001-2018 年) |
三、我国扩大贸易开放的必要性 |
第二节 贸易政策变化下我国贸易开放状况 |
一、贸易规模及开放度变化 |
二、货物与服务贸易开放状况 |
三、我国贸易开放程度与其他经济体的对比分析 |
第三节 促进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税收政策回顾 |
一、开始降关税并提供出口补贴以促进对外贸易(1978-1991 年) |
二、继续降关税并进行分税制改革刺激对外贸易(1992-2000 年) |
三、大幅降关税并调整出口退税以扩张贸易规模(2001-2018 年) |
第四节 中国扩大贸易开放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关税政策 |
二、出口退税政策 |
三、所得税政策 |
四、非关税壁垒政策 |
第四章 我国税收政策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
第一节 研究内容 |
第二节 GTAP模型及假设 |
一、模型假设 |
二、基本框架 |
第三节 数据处理及模拟方案 |
一、模型数据特点 |
二、分组处理 |
三、政策冲击方案设计 |
第四节 关税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结果 |
一、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将促进本国进出口贸易发展 |
二、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将提高本国GDP增速并改善社会福利 |
三、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将刺激我国畜牧业的对外贸易与轻工业的出口 |
第五节 所得税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结果 |
一、降低国内所得税税率将促进本国出口贸易而阻碍进口贸易 |
二、降低所得税税率将恶化本国贸易条件但改善全球社会福利 |
三、降低所得税税率将刺激我国工业与纺织业的产出及出口 |
第六节 出口补贴政策影响国际贸易发展的实证结果 |
一、降低进口补贴率将抑制本国进出口贸易发展 |
二、降低出口补贴率将改善本国贸易条件但恶化社会福利 |
三、降低出口补贴率将较大抑制我国采掘业的出口及纺织业的进口 |
第七节 本章研究小结 |
第五章 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制约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调整主要约束因素 |
一、税收收入 |
二、收入分配与社会公平 |
三、国内保护与产业结构升级 |
四、本章研究假设 |
第二节 实证设计及数据选取——以税收收入为例 |
一、基本模型 |
二、解释变量的选取 |
三、数据来源及其描述性统计 |
第三节 实证研究方法 |
一、静态研究方法 |
二、动态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实证研究结果 |
一、贸易开放对贸易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 |
二、贸易开放对总税收收入的影响分析 |
第五节 低、中、高收入发展中国家分组讨论 |
一、贸易开放对低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二、贸易开放对中低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三、贸易开放对中高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四、贸易开放对高收入国家税收的影响 |
第六节 本章研究小结 |
第六章 国外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经验 |
第一节 公平贸易论下以所得税为主的税收政策调整:以美国为例 |
一、1933 年以前美国贸易与税收相关政策 |
二、1934 年-《1974 年贸易法》出台期间美国贸易与税收相关政策 |
三、1974至2018 年美国为推动公平贸易的税收政策 |
四、贸易开放对美国关税收入及贸易的影响(1790-1934 年) |
五、贸易自由化对美国财政及贸易的影响(1934-2016 年) |
六、经验小结 |
第二节 贸易自由化失败后适度保护贸易下税收政策做法:以印度为例 |
一、印度改革开放前的计划经济时期 |
二、1991-1998 年印度贸易与税收政策改革 |
三、1998-2017 年印度贸易与税收政策改革 |
四、贸易开放对印度税收收入的影响 |
五、经验小结 |
第三节 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引入增值税调整所得税:以泰国为例 |
一、二战后泰国贸易政策相关背景 |
二、泰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贸易税收政策 |
三、泰国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内税制改革 |
四、泰国贸易自由化过程中贸易规模的变化 |
五、泰国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政府税收的变化 |
六、经验小结 |
第四节 成功推动贸易自由化下简化税制降低有效税率:以加纳为例 |
一、加纳独立后相关背景 |
二、加纳1983 年经济改革计划中贸易与税收相关部分 |
三、加纳1995 年入世后的贸易自由化进程 |
四、贸易自由化对加纳税收及贸易的影响 |
五、经验小结 |
第五节 国外经验的启示 |
第七章 扩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与支出、非关税壁垒等搭配 |
第一节 搭配支出政策调节收入分配 |
一、效率假说与补偿假说 |
二、贸易开放与政府支出之间U型关系的检验方法 |
三、贸易开放初期搭配支出政策缩小居民收入分配差距 |
四、随着贸易开放加深可逐步紧缩支出发挥市场效率 |
第二节 税收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配合 |
一、贸易政策的选择及实施效果 |
二、发展中贸易大国的贸易政策改革措施 |
三、我国税收政策与贸易政策的协调 |
第三节 税收政策与非关税壁垒政策的组合 |
一、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国内产业进行保护 |
二、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效果比较 |
三、关税与非关税壁垒政策的搭配 |
第八章 结论及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一、不同税种税率的调整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程度不一 |
二、贸易开放会影响税收收入进而限制税收政策的调整幅度 |
三、支出政策与非关税壁垒搭配税收政策调整扩大贸易开放 |
四、国外在扩贸易开放中税改以所得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
第二节 扩大我国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建议 |
一、进口贸易税收政策 |
二、出口补贴政策 |
三、所得税政策 |
四、财政支出政策 |
五、非关税壁垒措施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考虑贸易壁垒影响下中国光伏产业趋势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中国光伏产业研究现状 |
1.2.2 国际贸易壁垒影响分析研究现状 |
1.2.3 贸易引力模型研究现状 |
1.2.4 系统动力学仿真建模研究现状 |
1.2.5 文献总结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6 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中国光伏产业遭受国际贸易壁垒现状 |
2.1 贸易壁垒的概述 |
2.2 从数量角度分析中国光伏产业遭受贸易壁垒现状 |
2.2.1 中国光伏产业国际市场情况 |
2.2.2 中国光伏产业遭受国际贸易壁垒数量统计 |
2.3 从结构角度分析中国光伏产业遭受贸易壁垒现状 |
2.3.1 中国光伏产业遭受贸易壁垒的主要国家和地区 |
2.3.2 中国光伏产业遭受贸易壁垒的产品 |
2.4 中国光伏产业趋势发展定性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贸易壁垒对中国光伏产品出口趋势影响实证研究 |
3.1 中国光伏产品出口概述 |
3.2 基于拓展贸易引力模型建模分析 |
3.2.1 贸易引力模型概述 |
3.2.2 数据搜集以及模型建立 |
3.2.3 单位根值检验 |
3.2.4 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3.2.5 Hausman检验 |
3.3 实证结果分析 |
3.3.1 计量数值分析 |
3.3.2 潜力趋势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贸易壁垒影响下中国光伏产业趋势发展仿真研究 |
4.1 中国光伏产业特征分析 |
4.1.1 光伏产业一般性特征 |
4.1.2 中国光伏产业特有性特征 |
4.2 模型构建基础 |
4.2.1 模型构建目的 |
4.2.2 模型假设 |
4.2.3 模型系统边界 |
4.3 SD子系统结构因果回路图 |
4.3.1 中国光伏产业外部环境子系统结构 |
4.3.2 中国光伏产业内部环境子系统结构 |
4.4 SD模型仿真流图构建 |
4.4.1 系统模型流图 |
4.4.2 系统变量及参数 |
4.4.3 系统主要方程 |
4.5 模型的检验 |
4.5.1 模型结构检验 |
4.5.2 模型历史检验 |
4.5.3 模型灵敏度检验 |
4.6 仿真结果与分析 |
4.6.1 中国光伏产品对外出口销量趋势 |
4.6.2 中国光伏产业累计资金趋势 |
4.6.3 中国光伏累计装机容量趋势 |
4.6.4 影响因子仿真结果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建议 |
5.1 光伏产业对外贸易发展建议 |
5.1.1 加强光伏贸易壁垒信息统计 |
5.1.2 继续开拓海外光伏新兴市场 |
5.1.3 建立国内光伏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
5.2 国内光伏产业调控发展建议 |
5.2.1 发挥政策调控功能 |
5.2.2 稳定光伏产业资金供给 |
5.2.3 支持光伏领域企业技术创新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5)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来源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写作框架 |
第一章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历史溯源 |
第一节 16世纪以前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迁移与分布 |
一、原住民俾格米人的分布与生存状态 |
二、班图人的迁移与族群塑造 |
三、苏丹人的迁移与族群塑造 |
四、族群意识和族群政治的初步建立 |
第二节 16世纪至19世纪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状况 |
一、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新一轮人口迁移 |
二、技术提升、贸易交流与本土酋邦的兴起 |
三、提普·提卜素丹国在刚果(金)东北地区的统治 |
第三节 殖民统治时期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问题 |
一、刚果自由邦时期的东北地区族群问题与族际关系 |
二、比属刚果时期的东北地区族群问题与族际关系 |
第二章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当代兴起 |
第一节 刚果(金)第一共和国时期的东北地区族群问题 |
一、卢蒙巴之死和东部抵抗组织的出现 |
二、刚果(金)东北地区各族群对于抵抗组织的态度 |
三、刚果(金)东北地区的国籍问题与族际矛盾 |
第二节 蒙博托执政时期的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 |
一、蒙博托政府在刚果(金)东北地区建立统治 |
二、蒙博托政府在刚果(金)东北地区统治的衰落 |
三、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冲突的集体性爆发 |
第三节 卡比拉父子执政时期的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 |
一、老卡比拉执政时期的东北地区族群问题 |
二、过渡时期的东北地区族群问题 |
三、小卡比拉正式当选总统以来的东北地区族群问题 |
第三章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尖锐化 |
第一节 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利益之争 |
一、东北地区人口密度与土地资源的失衡发展 |
二、东北地区的土地资源之争 |
三、土地争端催生的族际政治竞争 |
第二节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际竞争的暴力化演变 |
一、东北地区战争经济状态的出现 |
二、战争经济主要的运行方式 |
三、战争经济对本土族群的影响 |
第三节 对刚果(金)东北地区族际竞争的反思 |
一、国际援助对重建族际和平的有限作用 |
二、地区政治经济体系中的结构性矛盾 |
三、刚果(金)族群政策设计的整体性缺陷 |
第四章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扩大化 |
第一节 地区国际关系中的族际互动 |
一、刚果(金)东北地区的族群行为体 |
二、族群行为体的跨国互动 |
三、国家对族群行为体互动的介入 |
第二节 周边国家介入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动因 |
一、维护国家安全的需要 |
二、掠夺经济利益的追求 |
三、保持地缘政治优势的考量 |
第三节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际冲突的国际影响 |
一、族群武装与外部干预 |
二、族际冲突与双边国家关系 |
三、族际冲突与大湖地区安全 |
第五章 以国家建构为核心的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治理 |
第一节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特点与治理难题 |
一、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特殊性 |
二、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治理难题 |
三、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的治理经验及教训 |
第二节 刚果(金)族群与国家关系的历史回顾 |
一、前殖民时代的无统一国家社会 |
二、殖民时期殖民政府对族群的压迫 |
三、国家独立后族群与国家的对立状态 |
第三节 刚果(金)多民族国家建构的现实困境 |
一、斗争性的内部结构 |
二、不稳定的外部环境 |
三、族群对国家的认同危机 |
第四节 刚果(金)的多民族国家建构 |
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道路选择 |
二、多民族国家的政党建设 |
三、多民族国家的国族建设 |
四、多民族国家的爱国文化建设 |
结论 |
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大事记 |
专有名词中英文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中国转基因玉米政策的潜在经济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基本概念界定 |
1.3 研究假设 |
1.3.1 消费层面研究假设 |
1.3.2 宏观GTAP-GMM模型研究假设 |
1.4 研究路线与框架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消费者研究 |
2.1.1 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认知 |
2.1.2 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度与购买态度 |
2.1.3 消费者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 |
2.2 中国玉米产业相关研究 |
2.2.1 供需现状 |
2.2.2 种植角度 |
2.2.3 玉米生产现状分析与评述 |
2.3 转基因技术 |
2.3.1 转基因技术应用现状 |
2.3.2 转基因技术在玉米种植的应用 |
2.3.3 转基因技术文献计量研究 |
2.3.4 转基因技术应用总结 |
2.4 农产品供需预测模型 |
2.4.1 主要供需预测模型 |
2.4.2 有关转基因议题的研究 |
2.4.3 WTP和一般均衡理论模型的结合 |
2.5 DNDC模型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认知 |
3.1 问卷设计 |
3.2 问卷数据与分析 |
3.2.1 受访者对转基因的接受度调查 |
3.2.2 受访者对转基因的购买态度调查 |
3.2.3 受访者对不同类型转/非转基因产品的支付意愿研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真实支付意愿 |
4.1 实验标的物选择 |
4.2 实验对象与实验流程 |
4.2.1 实验对象 |
4.2.2 实验流程 |
4.3 实验结果与数据分析 |
4.3.1 实验数据的描述统计分析 |
4.3.2 实验数据的OLS回归与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GTAP-GMM模型及数据库构建 |
5.1 国际玉米种植和生产概况 |
5.2 国际玉米贸易概况 |
5.3 中国玉米进出口概况 |
5.4 GTAP-GMM模型构建 |
5.5 GTAP-GMM数据库介绍与国家合并 |
5.6 数据库拆解与更新 |
5.6.1 传统玉米产业拆解 |
5.6.2 数据库更新校准 |
5.6.3 转基因玉米资料拆解 |
5.7 转基因玉米种植生产技术估计 |
5.7.1 DNDC模型介绍与数据库说明 |
5.7.2 模拟结果与说明 |
5.8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玉米发展转基因政策影响评估 |
6.1 情景设计 |
6.1.1 取消玉米临储政策 |
6.1.2 国内发展转基因玉米的“三步走”情景 |
6.2 实证结果 |
6.2.1 宏观经济影响 |
6.2.2 玉米产业与相关产业 |
6.2.3 贸易转移与贸易创造结果 |
6.3 粮食安全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消费者偏好的经济影响和分析 |
7.1 消费者偏好情景设计 |
7.2 宏观经济影响 |
7.3 转基因玉米相关中下游产业产出变动情况 |
7.4 转基因玉米产品的消费影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1.1 微观消费者实证的主要结论 |
8.1.2 宏观CGE模型实证结果 |
8.1.3 消费偏好影响下的政策效果评估 |
8.2 本文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件一:消费偏好变量与消费者相关方程式(QP1_GCON)构建 |
附件二:GTAP模型介绍 |
附件三 利用SplitCom拆分数据库流程 |
附件四 价格扭曲变量操作说明 |
附件五 消费者调查问卷(A) |
附件六 消费者调查问卷(B) |
附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参与的科研项目 |
致谢 |
(7)我国对外矿业投资间接征收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理论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理论意义 |
1.2 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
1.2.1 对外矿业投资风险及征收问题研究 |
1.2.2 国际投资法相关理论研究 |
1.2.3 我国对外矿业投资的资源需求背景及自身问题 |
1.3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拟突破重难点及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拟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 |
1.4.3 本研究拟创新点 |
1.4.4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对外矿业投资中的间接征收基本问题与认定标准 |
2.1 国际投资间接征收基本问题 |
2.1.1 间接征收基本概念 |
2.1.2 间接征收方式 |
2.1.3 间接征收认定标准 |
2.2 国际投资中的间接征收认定的考量要素 |
2.2.1 间接征收与比例原则 |
2.2.2 间接征收与公共利益 |
2.2.3 间接征收与合理期待 |
2.3 对外矿业投资面临的间接征收风险 |
2.3.1 矿业类国际投资与东道国经济利益冲突问题突出 |
2.3.2 矿业投资的政治影响力突出 |
2.3.3 矿业投资中的环境保护与投资保护矛盾突出 |
2.3.4 矿产资源的战略资源属性加剧了矿产资源的争夺 |
2.3.5 资源民族主义扩大了投资者和东道国的矛盾冲突 |
2.4 对外矿业投资中常见的间接征收具体措施 |
2.4.1 针对国际矿业投资的财税措施 |
2.4.2 针对国际矿业投资的立法措施 |
2.4.3 使国际矿业投资实质上丧失利益的其他措施 |
2.5 我国国际投资协定中间接征收条款现状及问题 |
2.5.1 我国国际投资协定政策定位不清晰 |
2.5.2 国有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和政府权力主体的规定边界模糊 |
第三章 对外矿业投资中间接征收的补偿问题 |
3.1 矿业类国际投资中的间接征收补偿基本问题 |
3.1.1 补偿原则 |
3.1.2 赫尔规则和适当补偿标准的融合趋势 |
3.2 国际矿业投资的间接征收补偿计算方法 |
3.2.1 补偿的市场价值估价基础 |
3.2.2 投资争端补偿的估价方法 |
3.2.3 裁决征收补偿数额的法律考量因素 |
3.3 我国间接征收补偿标准存在的问题 |
3.3.1 我国投资条约中的补偿标准定位不明 |
3.3.2 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矿业征收补偿标准不协调 |
3.3.3 间接征收补偿的影响要素不清晰 |
第四章 ISDS裁决机制下的矿业投资者与东道国利益失衡问题 |
4.1 ISDS裁决导致东道国和投资者利益失衡现状 |
4.1.1 ISDS投资者利益偏袒现状 |
4.1.2 ISDS投资者利益偏袒的实践—以厄瓜多尔石油收益金案为例 |
4.2 东道国应对ISDS裁决的间接征收扩大化的实践问题 |
4.2.1 平衡性思路应对ISDS裁决的间接征收扩大化实践 |
4.2.2 矿业东道国对ISDS的回避性实践 |
4.3 ISDS东道国在间接征收争议中的弱势问题 |
4.3.1 ISDS赋予了投资者和仲裁庭的权力太大 |
4.3.2 ISDS的结构性问题 |
4.3.3 ISDS裁决结果导致的监管恐惧问题 |
第五章 矿业投资合同中的稳定条款问题 |
5.1 稳定条款概念及基本适用情况 |
5.1.1 隐性条款 |
5.1.2 冻结条款 |
5.1.3 经济平衡条款 |
5.2 稳定条款的效力之争 |
5.2.1 肯定说 |
5.2.2 否定说 |
5.2.3 有条件肯定说 |
5.3 稳定条款的国际仲裁实践及问题 |
5.3.1 稳定条款适用范围问题 |
5.3.2 稳定条款补偿机制的问题 |
5.3.3 稳定条款适用的救济渠道问题 |
5.3.4 稳定条款中的公共利益例外问题 |
第六章 预防矿业投资间接征收的社会责任履行问题 |
6.1 矿业企业社会责任基本理论与发展趋势 |
6.1.1 企业社会责任基本理论 |
6.1.2 矿业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趋势 |
6.2 矿业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容 |
6.2.1 矿业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国际倡议或标准 |
6.2.2 矿业企业社会责任具体内涵 |
6.2.3 矿业类国际投资的社会责任特殊内容 |
6.3 我国对外矿业投资在社会责任方面的主要问题 |
6.3.1 社会责任履行参差不齐 |
6.3.2 行会组织和政府矿业服务体系的支援和带动有待提升 |
6.3.3 社会责任透明度较低 |
第七章 我国对外矿业投资间接征收保障的路径思考 |
7.1 完善我国双边投资协定应对间接征收 |
7.1.1 明确投资协定的政策定位 |
7.1.2 完善间接征收的概念和认定标准 |
7.1.3 国有企业的适用投资协定问题 |
7.1.4 进一步明确间接征收补偿标准和影响要素 |
7.1.5 明确保护伞条款下的稳定条款的效力 |
7.2 平衡性思路应对ISDS裁决的间接征收扩大化 |
7.2.1 强化透明度与沟通机制 |
7.2.2 严格限制仲裁偏见,规范争端解决程序 |
7.2.3 提高投资争端解决效率 |
7.3 我国矿业投资者应充分利用稳定条款应对间接征收 |
7.3.1 要求约定稳定条款适用的范围 |
7.3.2 在经济平衡条款预留协商空间 |
7.3.3 选择争端解决机构 |
7.4 完善矿业企业社会责任机制应对东道国间接征收 |
7.4.1 政府机构渐进式倡导矿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7.4.2 发挥对外矿业投资行业协会的作用 |
7.4.3 矿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8)“超WTO义务”问题的法律研究 ——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为焦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论 |
一、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述评 |
三、研究思路、结构、方法和价值 |
第一章 加入议定书与“超WTO义务”概述 |
第一节 GATT/WTO加入议定书的源起与发展 |
第二节 “超WTO义务”的界定 |
一、WTO体系外的“复WTO协定”(“WTO-plus”) |
二、WTO体系内的“超WTO义务”(“WTO-plus”) |
三、判定WTO体系内的“超WTO义务” |
第三节 “超WTO义务”条款统计分析 |
一、新加入成员普遍存在的“超WTO义务”条款 |
二、中国承担的“超WTO义务”条款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超WTO义务”条款存在的原因 |
第一节 机制因素 |
一、WTO加入机制介绍 |
二、纵向比较:GATT时代的加入机制 |
三、横向比较:与其他国际组织加入机制的比较 |
第二节 WTO规则取向的政治化 |
一、规则取向与远离政治的设想 |
二、GATT/WTO中的政治化 |
三、被政治挟持的GATT/WTO加入过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超WTO义务”引发的WTO体制性难题 |
第一节 导致WTO裁判机构内部歧见的稀土案 |
第二节 与加入议定书相关的重要概念界定 |
一、WTO协定的内涵 |
二、GATT 1994的范围 |
三、加入议定书的界定 |
第三节 加入议定书法律性质问题 |
一、加入议定书不是对WTO协定的保留 |
二、加入议定书不构成对WTO协定的修正 |
三、加入议定书不是WTO协定的“连续性条约” |
四、加入议定书不构成WTO协定的嗣后行为 |
第四节 加入议定书和“超WTO义务”可强制执行性问题 |
一、涵盖协定与DSU的管辖范围 |
二、加入议定书与涵盖协定的关系 |
第五节 WTO加入议定书构成“WTO组成部分”问题 |
一、对“构成性条款”使用的实践分析 |
二、从词源的角度探究“Integral”的真正含义 |
三、所构成对象——“WTO协定”之定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重审WTO义务性质及合法性与正当性问题 |
第一节 WTO义务的性质 |
一、条约义务的分类及意义 |
二、WTO义务特性的再审视 |
第二节 “超WTO义务”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
一、“超WTO义务”是否符合WTO法规定 |
二、“超WTO义务”的正当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WTO司法解释规律下的“超WTO义务”条款 |
第一节 WTO的条约解释规则 |
一、条约解释与解释方法的重要意义 |
二、各主义之争与固定解释规则的诞生 |
三、《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解释规则的内涵 |
四、对WTO是否存在特殊的解释规则 |
五、对“超WTO义务”条款解释的重要启示 |
第二节 对特殊习惯解释规则的态度和运用 |
一、“遇有疑义,从轻解释” |
二、国际法中的善意原则 |
第三节 WTO条约中的“沉默”解释问题 |
一、对“沉默”的解释及其与司法造法的冲突 |
二、解决“沉默”问题的主要技术 |
三、DSB对加入议定书立法“沉默”的处理方法及评价 |
第四节 如何解释WTO的例外 |
一、重新审视WTO例外规定及其特性 |
二、如何对例外规定进行解释 |
第五节 |
二、条约的“内生”方法——演化解释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对“超WTO义务”相关法律问题的回应 |
二、对中国的进一步启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9)中国粮食进出口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关于粮食进出口理论的研究 |
二、关于中国粮食安全与粮食进出口的研究 |
三、关于中国粮食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和竞争力的研究 |
四、关于粮食进口及合理规模的研究 |
五、关于全球粮食生产和贸易格局以及发展趋势的研究 |
六、关于中国粮食进出口政策的研究 |
七、对粮食进出口及其政策研究的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点及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粮食进出口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际贸易理论 |
一、古典国际贸易理论 |
二、新古典国际贸易理论 |
三、新贸易理论 |
第二节 发展经济学关于贸易政策的理论 |
一、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的特点 |
二、发展中国家贸易理论 |
三、发展中国家产业保护理论与政策 |
四、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 |
第三节 农业经济学关于粮食保护政策的理论 |
一、农业与粮食的重要意义 |
二、粮食生产的特点 |
三、农业和粮食保护的依据 |
第四节 粮食国际贸易理论 |
一、粮食国际贸易的意义 |
二、粮食国际贸易的特点 |
三、粮食国际竞争力的决定因素 |
四、对中国粮食进出口的几点认识 |
第三章 中国粮食进出口及其政策演变 |
第一节 改革开放之前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一、1912—1937年粮食进出口政策 |
二、抗战时期的粮食边境政策 |
三、新中国成立至1976年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一、1977—2000年粮食进出口政策 |
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第三节 粮食进出口政策变化的原因 |
一、粮食进出口变化的特点 |
二、粮食进出口政策变化的主要原因 |
第四节 中国粮食进出口形势 |
一、粮食进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我国粮食进出口已经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
第四章 影响粮食进出口的因素与中国粮食竞争力 |
第一节 影响粮食进出口的需求因素 |
一、人口增长直接增加粮食需求量 |
二、消费结构变化导致对粮食需求增加 |
三、工业用粮增加较多 |
第二节 影响粮食进出口的生产因素 |
一、工业化与城镇化对粮食生产发展影响较大 |
二、粮食单产提高是粮食增产的主因 |
三、生态环境变化对粮食生产及进出口的影响 |
第三节 政策因素对粮食进出口的影响 |
一、粮食进出口政策的影响 |
二、粮食生产支持政策的影响 |
三、货币与产业政策的影响 |
第四节 粮食进口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
一、粮食进口的益处 |
二、粮食进口的弊端 |
第五节 中国粮食的竞争力 |
一、粮食竞争力的衡量方法 |
二、粮食生产成本比较 |
三、国内外粮食价格与质量比较 |
第五章 世界粮食进出口格局及其政策 |
第一节 世界粮食生产格局 |
一、世界粮食生产格局 |
二、全球粮食生产变化的主要趋势 |
第二节 全球粮食进出口格局及其变化趋势 |
一、世界粮食进出口格局 |
二、世界粮食进出口变化趋势 |
第三节 世界部分国家和地区粮食进出口政策 |
一、日韩和东南亚部分国家粮食进出口政策 |
二、欧盟与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三、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四、巴西、阿根廷的粮食进出口政策 |
第四节 国外粮食进出口政策对中国的启示 |
一、各国均对粮食进出口实行了不同程度的干预 |
二、粮食出口国与进口国政策存在较大差异 |
三、发达国家都有完备的粮食进出口法律法规体系 |
四、有效利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保护国内粮食市场 |
五、支持国内粮食生产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
第六章 优化中国粮食进出口格局 |
第一节 粮食进口规模与粮食安全 |
一、粮食进口规模应与我国粮食安全战略相适应 |
二、粮食进口规模应与我国粮食供给潜力和消费趋势相适应 |
三、进口规模不应对我国粮食市场和种粮收入产生较大影响 |
四、进口规模应与国际贸易总量相适应 |
第二节 优化粮食进出口品种结构 |
一、我国主要粮食品种进出口现状 |
二、优化我国粮食进口品种结构 |
第三节 优化粮食进出口的地区结构 |
一、粮食进口的区域结构 |
二、优化粮食进口区域结构的建议 |
第七章 完善中国粮食进出口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中国粮食进出口政策的目标与原则 |
一、粮食进出口政策的目标 |
二、粮食进出口政策制定的原则 |
第二节 完善国内粮食发展政策 |
一、改善生态环境,为粮食生产提供持续的发展环境 |
二、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保护粮食生产能力 |
三、重视粮食质量问题,保障食用卫生健康 |
四、健全粮食储备体系,为建立粮食进出口建立缓冲机制 |
五、加快粮食流通体系的发展,形成稳定秩序高效的粮食市场 |
第三节 扩大粮食对外投资 |
一、对外粮食投资进展 |
二、多措并举推进对外粮食投资 |
第四节 完善粮食进出口政策的具体措施 |
一、重新审视我国粮食进出口战略 |
二、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贸易关系,优化进口区域结构 |
三、深化改革,理顺粮食国际贸易管理体制 |
四、培育大型粮食贸易企业,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 |
五、做好粮食进出口信息服务 |
六、深化与粮食出口国政府间的关系 |
七、发挥民间组织作用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概述 |
2.1 国际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
2.1.1 国际能源贸易合作 |
2.1.2 国际能源投资合作 |
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 |
2.2.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意义 |
2.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现状 |
2.2.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范围界定 |
2.2.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 |
本章小结 |
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机制 |
3.1 普遍性多边合作法律机制 |
3.1.1 联合国的影响 |
3.1.2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范 |
3.1.3 世界银行集团的促进 |
3.2 区域性多边合作法律机制 |
3.2.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与能源合作 |
3.2.2 泛亚铁路与中国-东盟能源合作 |
3.3 次区域合作法律机制 |
3.3.1 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的能源因素 |
3.3.2 泛北部湾合作与能源问题 |
3.4 双边合作法律机制 |
3.4.1 双边贸易和投资保护协定 |
3.4.2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 |
3.4.3 《关于建设中缅原油和天然气管道的政府协议》 |
3.5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机制的主要特点 |
3.5.1 总体上可分为四个层次 |
3.5.2 大多为综合性合作机制 |
3.5.3 少数专门机制因具体项目而设 |
本章小结 |
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 |
4.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概述 |
4.1.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
4.1.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发展趋势预测 |
4.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 |
4.2.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
4.2.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4.3 能源产品的进出口限制 |
4.3.1 进口限制约束存在问题 |
4.3.2 出口限制缺乏有效规制 |
4.3.3 近期中国在WTO的涉讼案件及其启示 |
4.4 国有能源企业的垄断专营 |
4.4.1 国有能源企业对国际能源贸易的影响 |
4.4.2 WTO对国营贸易企业的规制 |
4.4.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中的国营贸易问题 |
4.5 能源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
4.5.1 能源服务并未单列 |
4.5.2 贸易壁垒名正言顺 |
4.5.3 例外条款提供便利 |
本章小结 |
5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与存在的问题 |
5.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概述 |
5.1.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历史及现状分析 |
5.1.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发展趋势预测 |
5.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 |
5.2.1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 |
5.2.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
5.3 能源投资准入的限制 |
5.3.1 能源投资准入 |
5.3.2 相关条约对东道国投资准入管制权的约束 |
5.3.3 中国及东盟各国对能源投资准入的限制 |
5.4 能源投资的待遇与保护 |
5.4.1 能源投资待遇 |
5.4.2 能源投资保护 |
5.4.3 相关条约对能源投资待遇和能源投资保护的规定 |
5.4.4 部分东盟成员国近期采取的措施对中国的影响 |
本章小结 |
6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前景展望 |
6.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有利因素 |
6.1.1 优势互补的资源配置 |
6.1.2 现实存在的相互需求 |
6.1.3 日益紧密的合作关系 |
6.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不利因素 |
6.2.1 中国威胁论的影响 |
6.2.2 发达国家的介入 |
6.2.3 南海问题的国际化 |
6.3 完善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制度的建议 |
6.3.1 能源货物贸易合作方面 |
6.3.2 能源服务贸易合作方面 |
6.3.3 能源投资合作方面 |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是保障中国能源安全的重要途径 |
7.2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具有现实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 |
7.3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存在可利用的法律机制 |
7.4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有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保障 |
7.4.1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合作的法律制度 |
7.4.2 中国-东盟能源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 |
7.5 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的法律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尼日利亚强制征收部分农产品出口税(论文参考文献)
- [1]增值税收入分配效应与福利效应研究[D]. 熊惠君.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2]国际稻米价格波动及对我国的影响研究[D]. 董渤.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0(12)
- [3]扩大贸易开放的税收政策研究[D]. 王婉如. 中央财经大学, 2019(10)
- [4]考虑贸易壁垒影响下中国光伏产业趋势发展研究[D]. 吴家轩.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9(02)
- [5]刚果(金)东北地区族群问题研究[D]. 胡洋. 云南大学, 2018(01)
- [6]中国转基因玉米政策的潜在经济影响研究[D]. 田谧.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6)
- [7]我国对外矿业投资间接征收法律保障研究[D]. 王露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10)
- [8]“超WTO义务”问题的法律研究 ——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为焦点[D]. 刘雪红. 武汉大学, 2015(07)
- [9]中国粮食进出口问题研究[D]. 张树淼. 武汉大学, 2015(07)
- [10]中国—东盟能源贸易与投资合作法律问题研究[D]. 谭民. 武汉大学, 20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