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林业局证照分离工作存在的问题
- 答:林业局证照分离工作,是指将林业局的行政审批职责和经营管理职责分开,实现“证照分离”的改革。这一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减少 干预市场、促进市场化经营,培育市场主体,提升林业经营管理水平,但是在实践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 行政审批流程复杂,耗时长:由于涉及到许多环节和部门,行政审批流程复杂,审批时间长,造成了不必要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2. 人员素质不高,服务意识差:部分地区的林业局工作人员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对企业缺乏有效的服务,甚至出笑指现了“以阻为管”、“以卡为红”等现象,阻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3. 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主体稀少:部分地区的林业产碰并配业市蔽高场化程度较低,市场主体稀少,林业证照分离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加快发展林业市场。
4. 监管力度不够,违法 情况屡禁不止:部分地区林业局证照分离后监管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存在违法 行为,甚至一些企业利用证照分离进行非法活动。
因此,需要加强对林业证照分离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对企业和市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促进林业市场化发展,推动林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问:卫健委证照分离存在哪些问题
- 答:监管职责减弱。证照分离后,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职责减弱,容易导致医疗机构的 行为和不良档芹睁行为,且医疗机构的管理和监管难度加大,需要加强对医首运疗机构的监管和管理。卫健委证行岁照分离是指将卫生行政部门的执业许可和监管职责与卫生计生委的卫生服务职责分离,实现证照分离。
问:什么是证照分离,解决了什么问题?
- 答:证照分离具体内容及解决问题如下:
1、明确“证照分离”改革方式;
2、推进涉企证照审批联动;
3、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有效区分“证”“照”功能,采用适当管理方式将许可类的“证”分离出来,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让更多市场主体“照后能营、持照即营”;
4、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胡禅管机制;
5、加快推进信息归集共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六十条 工会有察亮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六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第六十四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验收,不得收取费用败做宽;不得要求接受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