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李尔[1](2020)在《个税改革背景下的自然人税收遵从管理研究 ——以W市H区为例》文中指出2018年8月我国颁布了新个人所得税法,此次个税改革的重要目除了有为低收入人群减轻税负之外,还有提高收入人群的边际税率,使财富向中等收入人群集中,形成橄榄型的社会,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调节作用。通过研究自然人个税遵从和税务机关遵从管理的关系,分析税务机关在对自然人税收征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征管建议,从而达到提高自然人个税遵从,降低税收不遵从风险的良好效果。本篇研究论文在一开始就介绍了此次研究将会使用到的一些基本概念,例如税收遵从、税收遵从成本、个税税制改革、自然人税收遵从管理等,这些概念的介绍为后面的研究论证开展做好了铺垫;接下来这篇文章介绍了此次研究将会运用到的一些理论,主要包括税收契约理论,逾期效用理论、税收前景理论和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理论等,并阐述了不同的影响因子对税收遵从的影响程度。例如说税收契约理论指的是公民与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契约,政府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而公民则应遵从税法,这便是税收遵从的理论基础;而预期效用理论中提出的“A-S”经典逃税模型分析研究了个人所得税遵从管理中个税税率、审计和处罚对个税遵从的影响,最后本文分析了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的遵从情况以及W市H区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遵从管理情况。尽管W市H区整体的个税遵从情况虽然整体上向好发展,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个税申报质量不高、个税遵从管理成本较高、对自然人执法力度不足、自然人自行申报数量过低等;本文通过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探究了W市H区个税不遵从的部分原因,主要有个税税源难以监控、个税业务专业性较强、个税征管资源配置不合理、自然人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建立等四个因素。最后结合W市H区的个税征管工作实际,提出了提高税收遵从的建议,具体地来说有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控税源、鼓励和规范税务代理机构参与自然人个税业务、优化个税征管资源配置、建立自然人信用评价体系四个方面。我相信通过不断和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逐步发展、国民素质的逐渐提高,我国的自然人个税遵从情况将会得到重大改善。
赵鑫茹[2](2020)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研究》文中提出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主要税种之一,在为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以及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然而,近年来我国在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明显过大的现实,说明个人所得税的税制存在严重问题。而费用扣除标准是个人所得税税制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构成要素和水平设计等是否合理,会对民众可支配收入乃至生活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制定不合理,缺乏公平性和适度性,便难以充分发挥个税的收入调节职能。新个税法对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是一次重大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生计费用扣除忽略了通货膨胀的影响,没有建立弹性调整机制;其次我国地域辽阔,由于自然资源、经济基础、市场信息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而全国实行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明显缺乏公平;最后首次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虽然部分克服了扣除项目单一的问题,但具体细节仍需进一步完善。本文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相关理论出发,对我国当前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做了深入的探索,然后总结出国外费用扣除标准对我国的启示并提出建议。本文基本框架如下: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对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点与不足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相关的基本理论,着重阐述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含义、理论依据以及设置原则等,为后文的深入探讨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是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发展历程与存在的问题,首先介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演变过程,之后对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存在的问题作出分析;第四部分是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国际经验,本章整理出不同国家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制度,然后总结出国外的费用扣除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第五部分围绕建议展开,主要针对我国现行费用扣除标准制度实施过程中显现出的问题,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有针对性地借鉴国外成熟的费用扣除经验,然后对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规定提出更为完善的建议。
郭璐璐[3](2019)在《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百姓的生活水平有了显着的提高,实现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但随之而来的是收入分配不平衡现象凸显,基尼系数连续多年位居高位,这意味着社会稳定的经济基础尚不太稳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不和谐因素依然比较强烈,甚至会影响到经济运行的平稳顺畅。这种现象的持续存在呼唤政府的收入分配调控功能必须得到更加充分地发挥。在世界范围内,各国普遍利用个人所得税来缩小收入差距,为了改善我国这一现状,政府同样需要采用税收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来干预分配过程进而增强社会的公平性。自1980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以来,历经近40年的发展,个人所得税收入由16万元增加到2017年的近12000亿元,工薪所得的费用扣除标准从800元上升到5000元。虽然我国个人所得税经历了数十年的改革发展,各项要素构成的完善程度有了较大提升,但与国际上很多其它国家相比,它仍然属于一个新兴起的税收项目,税制设计和征管过程依然存在较多的不完善性和不合理性,其应当具备的各项职能特别是收入分配职能发挥程度依然不尽人意。2018年新个人所得税法案出台,此次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较以往的“微调”不同,而是一次“改头换面”的“大修”,备受国内外的关注。因此,本文基于此次改革,从公平视角出发,对实施个人所得税前后居民的收入水平进行研究,分析个人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剖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公平方面不尽完善之处,找出问题的根源所在,并提出优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导论,讨论了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这一课题的目的和意义,梳理了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并加以总结概述,阐明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提炼出了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税收公平性理论分析。本章从理论上阐释了税收公平的内涵及相关理论观点,为后面章节的相关研究提供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历程及公平性加以分析。通过对相关数据的汇集,采用基尼系数等工具分析得出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大、个人所得税调节作用微弱等结论,证明我国必须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加以完善具有充分的必要性。第四部分介绍了英美两国在个人所得税公平性设计方面的成功经验,为我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研究和改革提供相关经验和可借鉴之处。第五部分总结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薄弱之处并提出个人的完善建议。
王璐迪[4](2019)在《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研究》文中认为个人所得税是一种典型的直接税,它的税负不易转嫁,直接承担者是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因此也被称作“良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纳税人的利益紧密相关。经济的飞速发展,直接导致人们生活水平不断上升,个体间收入的差距也在慢慢扩大,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一些问题正慢慢显现出来,尤其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公平、不合理问题格外引发关注。在2018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改革又成为了热点提议。新政策的出台使得纳税人可以享受个税费用扣除政策的改革红利——修改后的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使用新的税率表,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本文正是基于2018年个税改革的背景,对此次改革所提出的有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进行研究。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公平的重要工具,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在制定时若存在不合理之处,便不利于其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2018年的个税改革是我国税制改革进程中的一次重大进步,同时也存在了不完善之处。我国国土辽阔,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一致,物价水平也不尽相同,全国实行统一的扣除标准未免有失公平;另外,针对六项专项附加费用扣除的细节问题还有待完善;新政策的确可以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但难以合理调节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等等。根据以上存在的问题,本文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针对性地提出了如下建议:一是建立费用扣除自动调节机制,实现费用扣除标准指数化调整;二是细化、规范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标准,分别从子女教育费用扣除、继续教育费用扣除、大病医疗费用扣除、赡养老人费用扣除、房屋租金费用扣除以及购房贷款利息费用扣除六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同时建议增设对特殊纳税人的费用扣除和对意外损失的费用扣除;三是为了保证费用扣除标准的顺利实施,要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可以通过推行实名登记制度、建立涉税信息共享等方式;四是要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要随着我国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以及个人所得税税制的不断改革而逐步完善,紧跟社会变化脚步,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促进社会公平。
曲松[5](2018)在《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文中指出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开征以来,我国个人所得税虽然一直在不断改革和完善,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收入结构趋于多样复杂,现行个人所得税计征体系并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国情,存在综合公平弱化、效率偏低的问题。公平与效率,历来是研究所有税种之基础,是评判某一税种发挥作用与否的标准。研究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实现情况,发现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上的缺陷,探索适合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对个人所得税税制的设计和征收管理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在对已有文献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本研究选取公平与效率视角,结合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原则的相关基础理论,以青岛市L区为案例分析对象,通过相关统计数据从税制公平、税负公平、行政效率和经济效率四方面探析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的具体实现情况,以求了解个人所得税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之策。通过对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现状和相关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梳理出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和征收管理中存在公平弱化和效率偏低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个人所得税分类税制设计不够合理,扣除费用设计难以体现税收公平,税率结构偏离实际,监督和征管力度不大。立足于建立兼顾公平与效率、适应当前经济生活水平的最优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出科学、可行的改革建议: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重新规划费用扣除标准,规范和强化税基,严格税务稽查、加强征管力度等。研究个人所得税公平与效率实现情况,发现个人所得税税制和征管上的缺陷,提出改革之策,减少税收流失,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公平分配的职能,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益参考。
聂淼[6](2017)在《所得概念的税法诠释》文中认为所得税被认为最能体现税收公平原则,因而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并成为主体税种。然而,作为所得税的核心范畴,所得的定义问题却一直处于模糊不清的状态。放眼寰宇,在绝大多数国家的所得税法中,均未对所得给出定义,我国也不例外。在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时代背景下,这一问题的解决显得更为迫切。本文牢牢立足法学的学科特色,以所得的财产权属性为中心展开分析,尝试对“所得的概念”问题做出回答。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六章:第一章,所得概念的实证法阐释。和其他国家一样,我国所得税立法也并未给出所得的明确定义。尽管如此,我国仍然存在定义所得的法律条款,并形成由一般条款、肯定条款与否定条款共同组成的法律框架。通过仔细梳理我国的立法与规范性文件可知,我国的所得范围徘徊于市场所得与净资产增加之间,具体的判断标准显得十分模糊,也缺乏规则适用的连贯性。第二章,所得概念的财产权属性:以净资产增加为基础。心理所得理论尝试对所得的本质做出揭示,却失之主观。为此,经济学家提出净资产增加理论以求对所得做出客观判断。根据这一理论,所得是两个时间点之间可供纳税人消费的资产的净增长。这一理论揭示了资产、取得与时间这三项核心要素,应将其作为定义所得的基础。在此前提下,将资产转换为法学话语中的财产权,并将所得初步界定为新取得的财产权。然而,净资产增加理论存在着范围过于宽泛的缺陷,因而要从法学的视角对其进行限缩。第三章,所得概念的源泉之维:以源泉理论为中心。在净资产增加理论基础上,源泉理论还要求来源的存续性与所得出现的周期性,并据此建立起资本-所得二分的框架。这一理论的创立带有农业社会的深深烙印,其背后是课税不侵及税本的理念。源泉理论对来源的关注,也揭示了其区别于净资产增加的限制型研究路径。源泉理论对不同来源所得差异性的关注值得肯定。然而,将所得的范围局限于来自于原物的孳息,则使得所得范围过于狭窄,在具体的结论上无法让人信服。第四章,所得概念的支出之维:基于收支一体的整体考量。权利与义务是紧密联系的一对法学范畴。聚焦于对待给付义务对于收益可税性的决定性意义,德国税法学者提出市场所得理论,将所得的范围限制于通过市场活动所取得收益的范围之内。尽管这一理论极富洞见,但在论证的强度上仍嫌薄弱。有必要从收入支出整体分析的角度,对市场所得理论进行赓续与发展。为此,应以是否负有返还义务作为判断标准,将借款这一类收益排除出征税范围。此外,无论是私人赠与,还是家庭内部的服务提供,一般都不存在净收益,而且均属于私人活动的领域。对此,国家征税权应保持尊重与谦抑。第五章,所得概念的时间之维:以实现原则为依归。收益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需要经历一个时间过程。正因为此,时间维度对于判断收益的可税性就显得异常重要。消费型所得理论着眼于区分即期消费与远期消费。出于经济发展与税收公平的考虑,该理论将储蓄与投资排除出征税范围之外。这一主张过于狭隘,相比之下,取得型税收才是更为合适的选择。在此基础上,仅仅只有资产价值的增长尚不足以成为国家征税权行使的正当性基础,必须在纳税人通过买卖、互换等途径形成新增财产时,才能认为所得真正实现。除了时间节点的选择,时间单位的确定也不可或缺。第六章,个别收益可税性探析:所得概念的具体应用。运用财产权理论,可以对个别收益的可税性做出判断。其中,损害赔偿的可税性应采用权利替代性原理,区分人身权与财产权而有不同的答案。只有对于财产权的赔偿才具有可税性。违法所得的获得者通常负有返还义务,因而其并不具有法律上的财产权,不应对其征税。劳动者获得的附加福利只是在财产权的形态上不拘泥于现金,并不影响其可税性的成立,至于财产的量化评价与分配难题则应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应对。资本利得也应属于征税范围,只不过为适应其长期性的特征,应剔除通货膨胀的因素,同时,避免累进税制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结语。应以财产权理论为指引,革新我国所得税法中的征税范围。具体来说,以列举的方式例示所得的征税范围,并以兜底条款的设置以应对未来的经济社会变迁。此外,以除外条款的形式,反面排除借款、违法收益、受赠收益等部分类型,从而形成所得定义的完整结构。
魏晟晟[7](2016)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已对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先后进行了多次改革。最近的一次是在2011年6月,对包括免征额、税率和级距等在内的多项税制构成要素进行了修订与调整。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运行中逐渐显现出其自身的诸多不足之处,其中最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便是个人所得税的两大尤为重要且突出的基本功能长期受到制约。换言之,由于受到了来自税制本身以及运行环境中包括主观、客观等诸多方面的条件约束,个人所得税的扩大功能和调节功能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限制,在组织财政收入以及对调节收入再分配方面均未能得到较好的发挥。一个较为直观的结果是,近年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在全年税收收入中占比较低,始终徘徊在6%至7%,在我国税收中的地位也随之变得岌岌可危。与之相对应,我国国民的收入差距始终无法得到较好的调整,如果再出于对高收入阶层可以通过利用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中一些设计上的固定性来进行灵活规避的考虑,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在公平和效率两个维度上确有存在提升的改革空间。本文正是基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功能缺陷的这一现实基础,从免征额、税率、级距、分项占比、课税单位、征收管理方式、纳税人遵从情况等等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多项基本要素以及整体税制进行具体分析,并结合个税的实际运行环境,在借鉴国际税改经验的基础上,从公平和效率两个维度思考个税的最佳衡平解。与其它同主题研究略有不同的是,本文的整体框架是建立在现代化税收治理的大背景下,更关注“善治”在税收领域的运用,本文将个人所得税的核心功能定位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并试图通过对个税税制的完善提出建议,以达到对公平的促进,更有效率地去构建一个更和谐的征纳环境。从而,在进一步推进我国税收体制改革、加强征管信息化能力的同时,也对促进纳税遵从度的提升起到推进作用,并以此提高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继而形成一个有效的良性循环,从“治本”的角度解决个税在我国功能无法有效发挥的问题。本文以经济增长、个人福利与政府偏好为基点,分别从短期和长期提出关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目标以及相关路径,在将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重新明确的同时,形成对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一步思考。在此基础上,本文将结合目前我国征管改革的最新进展——金税三期工程,从“善治”的角度进一步形成关于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两个“铁三角”的改革建议。
苏恩雄[8](2016)在《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职责履行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个人所得税制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一直是我们研究的重点问题,个人所得税有着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的作用,个人所得税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也是一直以来关注的重点问题,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需要得到政府强有力的推动和支持,本文力图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出发,对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状况进行研究,以期从政府入手,给出政府履责的对策与建议,希望该文能够起到理论与实践的指导作用。本文首先给出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政府责任等相关概念的界定,继而分析了个人所得税制的征收模式,并从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发展史展开分析,描述了个人所得税制的施行现状和问题,也深刻的分析了政府履责现状,给出对策建议。长期以来,个人所得税制的国内外研究就一直都有,且发展状况不一,个人所得税制就全世界范围来看,共有三种模式: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有着特定课税原则、课税公平原则和不易出现重复征税原则,起着增加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稳定等作用。本文从介绍个人所得税制历史沿革入手,分析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主要内容,并对政府履责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其有着包括税费立法权高度集权,现行地方税制体系不完善、地方税制结构不合理,透明度不高,税收收入运用不明晰,税收支付结构不合理,政府干预严重等特征。接下来,我们开始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具有的问题进行分析,继而又引申到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政府履责问题探讨,并进一步分析其原因,包括观念因素、经济因素、外部因素、内部因素。本文也以美国、俄罗斯等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为例,给出经验启示,文章的最后,结合前述一系列分析,给出完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的政府责任的对策研究。以期以政府职责为突破口,对今后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产生理论与实践的意义。
王秀珍[9](2015)在《基于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个人所得税于1799年最先在英国创立,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已经成为各个国家取得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很多国家的主体税种。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相对一些发达国家较晚,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形成的,2011年为满足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和税率等方面进行了局部调整,但并未进行深入改革。我国近年来基尼系数逼近0.5,存在严重的贫富差距,个人所得税是对纳税人收入进行征税,是居民收入的二次分配手段,由此可见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未充分发挥。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为分类所得税制,不能反映纳税人整体纳税水平,降低了高收入人群税收累进性,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仅占我国税收收入的7%左右,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且低于93个发展中国家的平均值,而我国GDP已超过日本,排名世界第二,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还有很大增长空间。我国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的功能未充分发挥,很大程度是因为我国税收征管手段落后,对高手入人群收入监管不到位,尤其是对于高收入人群的隐性收入缺乏有效的监管,造成很大税收流失。通过对我国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现状(包括不同来源所得的税收征管现状、高收入人群自行申报现状和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流失现状等)研究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还不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不健全、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代扣代缴未充分落实,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亟待完善。本文旨在借鉴国外成功的税收征管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我国个人所得税在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的完善措施,包括加强高收入人群收入监控,建立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模式,加重高收入人群偷逃税处罚力度等措施,逐步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王亭喜[10](2014)在《美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济全球化使各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出现趋同趋势。而纵观当今世界,个人所得税制发展最为完善的就是美国了。美国个人所得税经过了近百年的历史,历经多次重大改革,可以说,它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同时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实践方面也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而后金融危机时代和近期的“财政悬崖”危机的特点,使得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必须进入新一轮的优化改革,才能适应整个美国社会的需要。因此,此时的美国个人所得税转型优化的思路,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美国个人所得税,甚至是世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方向。本文基于美国“后危机时代”的收入分配危局,创新性的从横向断面和纵向历史演进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进行整体的优化研究,进而总结出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基本趋势。本文首先介绍了“最优税制”的概念,并探讨了最优税制的两大主要目标:效率标准和公平标准。而在现实社会中完全实现这两大目标是很难的,最优税制只是个理想的参照系,现实中只能在市场机制基础上,在政府适度干预下获取税制优化状态,在税制优化动态进程中追求税收效率目标、公平目标的并重。本文的核心内容是从纵向历史演进分析和横向的税制要素分析两个角度来分析研究美国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问题。首先对美国个人所得税演进历史分十个历史阶段进行分析,同时从纵向角度分段做绩效总结。通过研究美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起源和变迁历程,可以总结美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特征,从纵向角度总结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优化的走向和趋势。横向分析上,本文首先分析了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优化。首先,现阶段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目标是:公平为主,兼顾效率。那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设首要考虑的就是公平原则。而累进性是评价税制公平性的最重要标准。本文以美国收入差距扩大和基尼系数变化为突破口,得出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整体累进性有所增强结论。从美国近10年的分析可以得知,如果没有严格的累进税制的美国社会,将是一个非常不公平的体系。即便是美国经济如何发达,国民财富如何惊人,其税收系统中都需要大量的再分配,个人所得税更是责无旁贷。美国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完善二次分配机制,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的二次分配规模通常占到GDP总量的20%-30%。美国的税前基尼系数经过个人所得税的调整以后,税后基尼系数普遍在下降,极大提高了居民最终收入分配的平等程度,这也代表了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整体累进程度。其次,而任何制度问题,都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总量,二是结构。本文除了研究个人所得税的整体累进性以外,还研究了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结构累进性的优化问题。本文重点研究不同纳税单位的累进性、不同所得类型的累进性、不同区域的收入累进性、不同阶层的累进性等结构累进性的问题,得出美国结构累进性缺失的结论。最后,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的优化趋势做了预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美国政府一定会继续强化个人所得税制的累进性。整体累进性和结构累进性同时规划,齐头并进。首先提高个人所得税调控社会分配的力度,同时在结构累进性设计中,既有结构性减税,又有结构性增税。针对不同收入阶层、不同所得类别、不同纳税单位、不同区域的结构累进性,进行精细化设计,使得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累进性总量上达标,结构上合理。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优化上:本文首先列举了国际上通用的三种税制模式,并对综合所得税模式、分类所得税模式、混合所得税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对美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模式进行综合的绩效评价。其次,本文结合两个税制模式重建理论:即单一税理论和双元所得税模式理论,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简化趋势进行了分析。美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优化一直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思路:要么是对现有税制修补,要么对现有税制推倒重建。而在涉税实践中,税制修补占了主流,但美国不论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有税制重建的理论和声音。美国虽然一直实行的是综合征收的税制模式,但理论界近些年来一直有两种新的税制模式理论被经常讨论,并有很多学者建议将现有税制模式改革为单一税模式或者双元所得税模式。虽然这些改革倡议并没有在美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真正推行,但是这两种新税制模式理论,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对美国税制模式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借鉴单一税理论进行简化税制的改革可以在保证税收收入总量的前提下,较好的解决美国的税收负担过重,税收制度繁杂,征管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经济效率,因此受到美国学术界的肯定和政府的借鉴。同时,美国个人所得税制转向“双元化”,对资本所得实行比例税率,对劳动所得实行累进税率,这一方面简化了税制,同时还兼顾了效率和公平。同时将个人资本所得税税率设计等于公司所得税税率,通过归集抵免或其他方法,消除经济性双重征税。通过对资本所得征收低税,刺激经济增长,还可以降低通货膨胀的影响。最后我们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优化趋势做了预测:一国税制除了追求公平和效率两大原则以外,简单便利也是重要的目标之一。首先,美国综合所得税模式积重难返,恰恰是繁复税制的最典型代表。这种复杂累进税制导致两种看得见的交易费用:税务部门更多的行政成本,纳税人更多的合规成本,及一种看不见的社会成本:效率损失。仅是这三种社会成本每年即有五六千亿美元之巨。美国朝野普遍对于税制繁杂问题有改革的共识,即要向一个更平滑的税制演化,但有很多不同的具体方案。所以,不管是单一税理论,还是双元税理论,之所以在美国的理论界和政府都有很大的市场,主要就是美国繁复的税法导致的。因此,不管单一税和双元税能否在美国最终得到完全的实施,这两种理论所代表的税制简化、便利、效率原则对美国传统的综合税制模式的冲击是非常大的。而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历程也证明了税制简化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和社会需要。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优化上:我们主要围绕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涉及的纳税模式、应税所得范围、税基大小、费用扣除、指数化等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在研究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时,首先要弄清楚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优化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两个机制:一个是解决税基与通货膨胀的关系,即税收指数化机制;另一个是解决税基与净所得的关系,即弹性费用扣除机制。同时研究税基确认的三种特殊机制:选择性最大化扣除机制、最小税纳税机制、宽免消失机制。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在税基优化上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包括:目前美国的个人所得税中的个人宽免税、标准扣除、税基档次和个人劳动所得税收抵免等,都实行指数化处理,消除了通货膨胀对税基的影响。同时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弹性费用扣除和抵免项目非常人性化,并充分体现量能征税原则。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既给纳税人提供了主动选择的权利,例如选择性最大化扣除机制;同时又给了政府选择征税的权利,例如最小税纳税机制。弹性费用扣除制度中还有很多制度创新。例如,针对高收入者,取消其享受宽免的额度,推出“宽免消减机制”,真正的调控公平,真正体现税制的弹性。最后我们也对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优化的趋势做了预测: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优化,并不是一味的追求“宽税基”,而是真正的追求“精细税基”。税基的设置“该宽则宽,宜窄则窄”。首先把全部的个人收入都纳入征收范围之内,使税基尽量宽泛,同时通过科学的指数化机制和弹性的费用扣除机制来进行个性化的调整,通过选择扣除最大化机制、宽免消减机制、替代性最小税机制来进行矫正,真正做到了对“纯所得”征税。所以,“精细税基”,才是未来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优化的方向。在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优化上:本文首先对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演变做了简要回顾分析,然后对比危机前后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的变化趋势,分析新的税率结构呈现起始税率较低、最高边际税率提高以及税率结构的减速波动的具体原因。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是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核心要素,也充分发挥了其功能,主要包括:税率制度一直是美国政府调节经济活动的主要杠杆,是美国调节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它规定的减速累进路线,调节适度合理,对增加的所得的限制较为温和,累进效果更好,更能体现税率调节各个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的作用。税率结构应适应宏观经济形式发展的需求,从美国联邦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的演变看,基本上围绕保证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税收中性和提高征收效率等几方面进行改革,所以美国的税率结构经常处于变动之中,不仅边际税率变化,标准扣除额或级数也时常调整,这种灵活的方式有助于税收政策适应宏观经济形式发展的需求。美国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纳税身份,规定不同的级距和税率。根据不同纳税人身份,考虑纳税人综合纳税能力的差异,适用不同的税率表,体现税收的横向公平。美国的税率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就是税率结构稳定性差,变动频繁,纳税人缺乏对此的预期的确定性。其次,美国的累进税率结构,并没有完全起到调控分配的作用,资本利得的比例税率,导致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变弱。再次,不同的纳税单位适用的税率不同,实践中会产生诸如“婚姻惩罚”、“婚姻奖励”等等问题。最后,本文对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发展趋势做了预测:短期之内,由于美国金融危机和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的影响,美国的税率结构由六级变成了现行的七级税率结构,好像税率结构变得更复杂了。但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到更长的一个期间内,税率结构必然还要继续向扁平化发展。同时考虑到美国对资本利得一直采用比例税率,虽然长期利得税率调整为20%,但和劳动所得相比仍然较低。所以我们认为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从长期看,仍然有进一步降低和进一步简化的大趋势。同时税率结构的优化应该与税基的精细化、税制模式的转变密切配合,才能真正达到政策效果。在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征纳机制优化上:从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制度、纳税申报制度、社会涉税服务制度三个角度来分析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合理的征纳机制。首先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是非常科学有效的。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严密的收入监控体系、严密科学的交叉稽核制度、有效的处罚与约束机制、科学的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构、科学绩效评估基础上的公务员奖励机制、执法服务型税收征管模式和信息化征管手段。同时美国个人所得税制还有精细化的纳税模式:其强调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机制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进行不同的税收管理。同时建立纳税人服务局,大量设置服务机构,通过电话、互联网等途径提供纳税帮助,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机制,强调精细化管理。美国联邦税务局十分注重税收管理的精细化。如运用数据集中分析系统,利用最快捷的方式对纳税人的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并进行有效的稽查,防止税款的流失。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纳机制,强调税务稽征纳的协作性。美国建立了严密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同时部门协作提供的涉税信息申报非常准确,明确规定了各种信息申报的内容、格式和填写说明。通过建立社会信息共享制度,一方面便于税务部门综合利用各种涉税信息推进税源管理,另一方面也方便纳税人全面准确掌握自己收支情况,从而准确纳税,提高税法遵从。当然,完善的征纳机制,是要付出对应的代价的。所以,尽管个人所得税制每年给美国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考虑到其征管成本,整体效率就未必高了。税收成本包括两个部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奉行费用。最后,我们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机制的优化趋势做了预测: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机制,不能简单的归为“严征管”。严格征管,只是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制度中的一个方面。美国推行的信息化征纳、精细化征纳、协作化征纳、社会化征纳的经验,共同体现的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制度的科学性。金融危机对美国的影响没有完全消除,美国仍然处于“后危机”时代。美国政府在税收征管上的精力更多的会集中在高收入阶层的监管和低收入群体的优惠管理上,同时对中产阶级也要服务到位。这种差异化的政策目标,意味着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机制必然要朝着一个更加精细化、信息化、协作化、社会化的科学征纳方向发展。在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考察后,我们得出了其税制优化的基本思路。鉴于美国的经济地位和其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代表性,其成功改革的经验更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个人所得税在美国税种结构中是第一大税,并且在中国税种结构中的地位及其对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影响也日趋重要。而世界性税制改革的特点非常明显,即改革方向的一致性。所以我们对美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趋势的分析,某种程度上也是借鉴着世界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经验。同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不能脱离中国当前的国情,毕竟中国个人所得税主要还是针对国内居民征收,是为服务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制定的。中国的经济改革包括税制改革,只有从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以国情原则为第一原则才能取得成功。从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也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变化也是考虑到了本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并不是一味追求别国的经验和做法。中国当前是不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居民收入有待进一步提高,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不强等,都是在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时着重考虑的。所以,我们在借鉴美国经验的时候,必须兼顾中国的国情和税制的差异性,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来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制的差异,从而得出适用的结论。首先,我们要纵向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发展历程。主要是从纵向的角度来剖析美国个人所得税发展的道路及其启示,少走美国走过的弯路,总结经验教训,更好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优化。同时,从横向比较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各要素的差异,包括税制模式的差异、累进性差异、税率结构差异、税基设计差异、征管差异等等。结合这些不同要素的差异,在比较借鉴中得出有益的改革结论。美国个人所得税优化的新思路“精细税基、双元税率、简化税制、科学征管、强化累进”,对于中国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非常有借鉴意义的。我们在讨论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时候,也是从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优化、税基优化、税率优化、税制模式优化、征管优化等五个角度按照这个思路展开的。当然,对于美国的这种个人所得税优化的思路,我们不能全盘照搬,而只能在充分借鉴、考虑国情差异的基础上,总结出中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整体思路,即:在税制累进性优化上,强调“整体累进和结构累进必须齐头并进”;在税制模式优化上,强调税制模式改革的“简繁并举、简化为主”;在税基优化上,强调“拓宽税基、精细税基”的同步推进;在税率结构优化上,强调“简化税率、归并税率”的协同改革;在征纳机制优化上,强调“严格征管、科学征管”的协同推进。
二、浅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个税改革背景下的自然人税收遵从管理研究 ——以W市H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 |
1.4 研究方法 |
1.5 论文技术路线及框架 |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税收遵从 |
2.1.2 税收遵从成本 |
2.1.3 个税税制改革 |
2.1.4 自然人税收遵从管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税收契约理论 |
2.2.2 预期效用理论 |
2.2.3 税收前景理论 |
2.2.4 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理论 |
第3章 W市H区自然人税收遵从管理现状 |
3.1 样本简介 |
3.1.1 W市H区税务局基本情况 |
3.1.2 W市H区税务局个税遵从管理实践 |
3.2 W市H区个税遵从管理情况 |
3.2.1 个税税负总体下降 |
3.2.2 个税收入结构更加合理 |
3.2.3 逾期申报和未申报比例呈下降趋势 |
3.2.4 个税申报收入和税款入库情况 |
3.3 W市H区自然人个税遵从情况 |
3.3.1 自然人自行申报人数逐步增加 |
3.3.2 自然人自行申报税额增加 |
3.4 自然人个税遵从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3.4.1 自然人个税申报质量不高 |
3.4.2 税务机关遵从管理成本较高 |
3.4.3 税务机关对自然人执法力度不足 |
3.4.4 自然人自行申报人数过低 |
第4章 W市H区个税遵从管理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个税税源难以监控 |
4.2 个税业务专业性较强 |
4.3 个税征管资源配置不合理 |
4.4 自然人税收信用体系尚未建立 |
第5章 个税改革背景下个税遵从管理建议 |
5.1 利用信息化手段监控税源 |
5.2 规范和鼓励税务代理机构参与自然人个税业务 |
5.3 优化个税遵从管理资源配置 |
5.4 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体系 |
第6章 结论 |
6.1 全文总结 |
6.2 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文献评析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理论分析 |
2.1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含义 |
2.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理论依据与设置原则 |
2.2.1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理论依据 |
2.2.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设置原则 |
2.3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种类、方式和类型 |
2.3.1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种类 |
2.3.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方式 |
2.3.3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类型 |
第3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历史演变 |
3.2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现状 |
3.3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存在的问题 |
3.3.1 费用扣除标准未考虑通货膨胀 |
3.3.2 费用扣除标准未考虑地区差异 |
3.3.3 费用扣除标准未考虑家庭因素 |
3.3.4 专项附加扣除不够全面 |
第4章 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比较与经验借鉴 |
4.1 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比较 |
4.1.1 生计费用扣除标准 |
4.1.2 专项费用扣除标准 |
4.1.3 特别费用扣除标准 |
4.2 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经验借鉴 |
4.2.1 纳税单位向家庭转变 |
4.2.2 费用扣除实行动态调整 |
4.2.3 细化费用扣除项目 |
第5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制度的完善 |
5.1 指数化调整生计费用扣除 |
5.2 费用扣除标准因地制宜 |
5.3 鼓励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
5.4 完善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标准 |
5.4.1 子女教育 |
5.4.2 大病医疗 |
5.4.3 继续教育 |
5.4.4 赡养老人 |
5.4.5 住房贷款 |
5.4.6 残疾人费用支出 |
5.5 建立健全科学的税收征管体系 |
5.5.1 加强个人收入监督,提高纳税人的纳税认知 |
5.5.2 建设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
5.5.3 建立交叉的稽核系统,提高征管能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比较与评价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税收公平理论 |
2.1 税收公平的实质 |
2.1.1 公平 |
2.1.2 税收公平原则的内涵 |
2.1.3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 |
2.2 个人所得税三个层次的公平 |
2.2.1 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公平 |
2.2.2 个人所得税的实质公平 |
2.2.3 个人所得税的社会公平 |
第3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历程及公平功能分析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历程中的三个主要方向 |
3.1.1 以扩大征税范围为方向的改革 |
3.1.2 以调整税率结构为方向的改革 |
3.1.3 以提高扣除标准为方向的改革 |
3.2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公平功能分析 |
3.2.1 个人所得税公平性研究的诉求 |
3.2.2 个人所得税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效应 |
3.2.3 个人所得税税前税后收入差距及结论分析 |
第4章 个人所得税在英美的公平性设计 |
4.1 个人所得税的公平性在部分发达国家的体现 |
4.1.1 公平视角下美国个人所得税分配效应 |
4.1.2 公平视角下英国个人所得税分配效应 |
4.2 英美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性设计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4.2.1 采用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
4.2.2 完善的费用扣除制度 |
4.2.3 税收征管水平较高 |
第5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建议 |
5.1 公平视角下个人所得税问题分析 |
5.1.1 税制结构设计不合理 |
5.1.2 税率设置不合理 |
5.1.3 征管水平有待提高 |
5.1.4 费用扣除有待细化与优化 |
5.2 改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公平性设计的政策建议 |
5.2.1 逐步建立综合所得税模式 |
5.2.2 完善税率制度 |
5.2.3 完善费用扣除标准 |
5.2.4 提高征管效率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相关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理论基础 |
2.1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概述 |
2.1.1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含义 |
2.1.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标准及方法 |
2.2 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原则 |
2.2.1 税收公平原则 |
2.2.2 量能负担原则 |
2.2.3 生存权保障原则 |
2.2.4 收入分配理论 |
2.3 不同税制模式下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
2.3.1 分类所得税制模式 |
2.3.2 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
2.3.3 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
3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历史沿革 |
3.1.1 第一阶段:1980 年至1993 年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立法 |
3.1.2 第二阶段:1994 年至2018年9 月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立法 |
3.2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发展现状 |
3.2.1 生计费用扣除 |
3.2.2 成本费用扣除 |
3.2.3 专项附加扣除 |
3.3 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存在的问题 |
3.3.1 费用扣除项目未考虑物价水平的变动 |
3.3.2 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标准的细节仍待商榷 |
3.3.3 难以合理调节高收入者的税收 |
4 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比较及经验借鉴 |
4.1 国外个人所得税费用的扣除标准 |
4.1.1 生计费用扣除标准 |
4.1.2 专项费用扣除标准 |
4.1.3 特别费用扣除标准 |
4.2 国外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对我国的启示 |
4.2.1 实施指数化费用扣除标准 |
4.2.2 全面细化扣除项目 |
5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建议 |
5.1 建立生计费用扣除指数化调整 |
5.2 细化、规范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标准 |
5.2.1 完善专项附加费用扣除标准 |
5.2.2 增设特殊费用扣除 |
5.3 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相关配套设施 |
5.4 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案例分析法 |
1.3.3 跨学科研究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2 基本概念与基本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公平的概念 |
2.1.2 效率的概念 |
2.1.3 个人所得税的含义 |
2.2 基本理论 |
2.2.1 税收公平原则下的个税理论 |
2.2.2 税收效率原则下的个税理论 |
2.2.3 最优所得税理论 |
3 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现状与数据分析 |
3.1 青岛市L区个人所得税征管现状 |
3.1.1 个人所得税收入规模 |
3.1.2 个人所得税与居民收入水平 |
3.2 个人所得税公平的数据分析 |
3.2.1 税制公平的分析 |
3.2.2 税负公平的分析 |
3.3 个人所得税效率的数据分析 |
3.3.1 个税经济效率分析 |
3.3.2 个税行政效率分析 |
3.4 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
3.4.1 公平弱化 |
3.4.2 效率低下 |
4 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成因分析 |
4.1 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够合理 |
4.1.1 分类课征模式制约个税公平与效率 |
4.1.2 课税单位不能体现税负公平 |
4.1.3 列举所得造成税基过窄 |
4.2 税率结构偏离实际 |
4.2.1 累进税率级次偏多,边际税率偏高 |
4.2.2 两种税率形式并存,税率结构混乱 |
4.3 扣除费用设计难以体现税收公平 |
4.3.1 费用扣除项目过少,额度低 |
4.3.2 费用扣除标准设计不合理 |
4.4 监督和征管力度不够 |
4.4.1 征管体系不完善,自主申报制度无法落到实处 |
4.4.2 税源监控不全面,无法实现有效控管 |
4.4.3 征管手段落后,信息技术水平急待提升 |
4.4.4 税务稽查难以有效开展,个税处罚执行不力 |
5 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最优个人所得税改革方向 |
5.1 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 |
5.1.1 选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课税模式 |
5.1.2 课税单位由个人向家庭转变 |
5.1.3 征收范围变列举为排除,规范和扩大税基 |
5.2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 |
5.2.1 减少累进税率级次,调低边际税率 |
5.2.2 简化税率结构,缩小比例税率范围 |
5.3 重新规划完善税前扣除 |
5.3.1 增加所得税费用扣除项目种类,提高免征额 |
5.3.2 合理设计所得税扣除标准 |
5.4 严格税务稽查,加强征管力度 |
5.4.1 健全征管体系,完善双向申报制度 |
5.4.2 共享涉税信息,构建全方位税源监控体系 |
5.4.3 创新征管手段,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
5.4.4 完善税务稽查制度,加大处罚力度 |
6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所得概念的税法诠释(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所得概念的实证法阐释 |
第一节 所得概念的范围扩展 |
一、制度初创(1949-1980) |
二、三法并立(1980-1993) |
三、归于一统(1993年至今) |
四、几点启示 |
第二节 所得概念的立法框架 |
一、一般条款 |
二、肯定条款 |
三、否定条款 |
第三节 其他所得的行政解释 |
一、其他所得条款的性质及其产生原因 |
二、通过行政解释的明确化之路 |
三、其他所得与偶然所得的界分 |
第四节 所得概念的适用困境 |
一、标准缺失 |
二、用语模糊 |
三、方法失当 |
第二章 所得概念的财产权属性:以净资产增加为基础 |
第一节 心理所得:对所得本质的追寻 |
一、心理所得理论概述 |
二、心理所得理论的价值与缺陷 |
第二节 净资产增加:所得定义的基础 |
一、净资产增加说的提出与发展 |
二、净资产增加说的理论价值 |
三、净资产增加说的适用困境 |
第三节 所得财产权属性的提出与证立 |
一、所得定义的学科进路:从经济学到法学 |
二、所得财产权属性的证立 |
三、所得财产权属性的初步展开 |
第三章 所得概念的源泉之维:以源泉理论为中心 |
第一节 源泉理论的基本主张 |
一、周期理论 |
二、源泉类型理论 |
第二节 源泉理论的法律实践 |
一、源泉理论与税收立法 |
二、源泉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 |
三、发展趋势:源泉理论的松动 |
第三节 源泉理论评析 |
一、源泉理论的价值 |
二、源泉理论的缺陷 |
第四章 所得概念的支出之维:基于收支一体的整体考量 |
第一节 市场所得理论述评 |
一、市场所得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二、市场所得理论的贡献与不足 |
第二节 净所得课税原则与收支一体的考量 |
一、净所得课税原则 |
二、收支一体的解释框架 |
三、基于收支一体的课税除外 |
第三节 所得税法介入私人活动的界限 |
一、人的行为类型与可税性辨析 |
二、家庭内部的服务提供 |
三、财政给付与其他给付 |
四、扩张的市场所得理论 |
第五章 所得概念的时间之维:以实现原则为依归 |
第一节 时间是定义所得的维度 |
一、税收之债的时间之维 |
二、所得时间维度的重要意义 |
第二节 消费型所得理论批判 |
一、消费型所得理论的形成与发展 |
二、消费型所得理论的价值与局限 |
第三节 所得实现原则:理论与实践 |
一、实现原则的立法框架 |
二、实现原则的司法呈现 |
三、实现原则的理论争鸣 |
第四节 财产权取得的实现时间 |
一、时间节点:发生时间的选择 |
二、时间单位:周期税与非周期税的混合模式 |
第六章 个别收益可税性探析:所得概念的具体应用 |
第一节 损害赔偿的可税性 |
一、观点争鸣 |
二、我国立法 |
三、本文主张 |
第二节 违法所得的可税性 |
一、理论争鸣 |
二、我国立法 |
三、本文观点 |
第三节 附加福利的可税性 |
一、附加福利的征管难题 |
二、制度因应:比较法的视角 |
三、我国立法 |
四、基于财产权视角的分析 |
第四节 资本利得的可税性 |
一、资本利得的征管困境 |
二、困境的解决:以英国为例 |
三、我国资本利得税制的完善 |
结语 |
一、我国应采纳财产权理论 |
二、基于财产权理论的制度调适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中外文献对比 |
第三节 研究内容、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基本结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 |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征及发展趋势 |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
二、个人所得税的特征 |
三、个人所得税的发展趋势 |
第二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历史进程及其模式概述 |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建立及历史进程 |
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模式 |
第三节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功能和价值 |
一、个人所得税的功能 |
二、个人所得税的价值体现 |
第三章 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合理性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税收公平 |
一、税收调控的内涵和特点 |
二、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 |
三、合理的税收公平要素(税率、税基、扣除额度) |
第二节 税收效率 |
一、硬环境:税收征管水平 |
二、软环境:纳税人意识及纳税遵从 |
第三节 税收公平与税收效率的衡平解——最优税收 |
第四章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及其影响 |
第一节 存在的不合理性及其原因分析 |
一、整体设计的不合理 |
二、税率结构设计的不合理 |
三、费用扣除标准的不科学 |
四、税基内容涵盖的不完整 |
五、税收征管水平不高 |
六、纳税遵从及意识相对较低 |
第二节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的社会影响 |
一、数据分析及相关发现 |
二、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控效应有待提升 |
三、个人所得税“聚财”与“调节”的功能错位 |
第五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及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概述 |
一、综合制征收方式的运用 |
二、不等额累进税率的采用 |
三、标准扣除和分项扣除 |
四、税收抵免 |
五、家庭课税前提下的税收减免 |
第二节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度比较 |
一、纳税期限:按月申报/按年申报 |
二、扣缴方式:代扣代缴/双向申报 |
三、纳税意识:避税动机/逃税成本 |
四、社会影响:贫富差距/社会引导 |
第六章 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思路和改革建议 |
第一节 短期调整思路 |
一、基本的税收治理理念 |
二、合理的税率结构 |
三、科学的扣除制度 |
第二节 长期改革建议 |
一、以家庭为单位的混合分类综合所得税制 |
二、更趋于完善的相关征收管理及配套制度和措施 |
三、稳固税收文化,提高纳税遵从意识 |
第三节 税收治理:两个“铁三角”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8)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职责履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2章 基本理论及定义 |
2.1 相关概念界定与基本理论 |
2.1.1 个人所得税的定义 |
2.1.2 政府责任及政府履责 |
2.2 政府履责相关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治理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4 公平公正理论 |
2.3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责任的类型 |
2.3.1 健全法治建设,加强宏观调控 |
2.3.2 调节收入分配,优化资源配置 |
2.3.3 保障公平效率,推进社会和谐 |
2.3.4 推进个人所得税制度变迁 |
2.4 政府履责动力分析 |
第3章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履责的现状透视 |
3.1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履责的整体现状 |
3.2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履责困境 |
3.2.1 政府责任缺失,存在转移现象 |
3.2.2 部门越位管理,沟通效率低下 |
3.2.3 政府角色错位,责任定位不清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观念消极效率低下 |
3.3.2 管理多头分散混乱 |
3.3.3 法规制度空洞匮乏 |
3.3.4 经济发展相对滞后 |
3.3.5 社会转型挑战艰巨 |
第4章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履责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4.1 各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履责模式 |
4.1.1 美国模式——政府主导型 |
4.1.2 俄罗斯模式——政府参与型 |
4.1.3 德国模式——责任共担型 |
4.2 对我国的启示 |
4.2.1 结合国情,适应国家社会发展需求 |
4.2.2 放眼大局,明确政府宏观调控思路 |
4.2.3 落到实处,完善政府微观管理细节 |
4.2.4 政府引导,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
第5章 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履责的路径选择 |
5.1 提高服务意识,建立监管制度 |
5.1.1 改变陈旧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
5.1.2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
5.1.3 加强整体监管体系建立 |
5.2 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 |
5.2.1 完善法律法规 |
5.2.2 加强执法力度,违法必究 |
5.3 完善税收政策,优化扣缴体系 |
5.3.1 施行综合与分项相结合的税制模式 |
5.3.2 拓宽税基,降低税率 |
5.3.3 建立科学的扣缴体系 |
5.4 拓宽沟通渠道,加强学习交流 |
5.4.1 加强国内地区间的学习交流 |
5.4.2 加强国际间的学习交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基于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约定 |
1.5 本文研究范围 |
1.6 创新与不足 |
1.6.1 创新之处 |
1.6.2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个人所得税的理论基础 |
2.1 个人所得税征管的理论依据 |
2.2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定位 |
2.3 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原则 |
第3章 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3.1 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
3.1.1 高收入人群自行申报未达预期 |
3.1.2 高收入人群个税收入流失严重 |
3.2 高收入人群个税流失的原因分析 |
3.2.1 高收入人群收入隐蔽 |
3.2.2 代扣代缴未充分落实 |
3.2.3 高收入人群纳税意识薄弱 |
3.2.4 税务信息不畅 |
3.2.5 处罚不到位 |
第4章 针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 |
4.1 各国加强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的措施及启示 |
4.1.1 完善的收入监控措施 |
4.1.2 完善的税收信用体系 |
4.1.3 综合治税机制 |
4.2 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做法完善我国针对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制度 |
4.2.1 加强高收入人群收入监控 |
4.2.2 建立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模式 |
4.2.3 加重高收入人群偷逃税处罚力度 |
4.3 建立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10)美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理论和文献综述 |
1.2.1 税制优化的相关理论 |
1.2.2 相关文献综述 |
1.3 论文结构与基本观点 |
1.3.1 论文结构 |
1.3.2 论文基本观点 |
1.3.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分析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优化的历史考察 |
2.1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创设 |
2.1.1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创设历程 |
2.1.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创设历程的评价 |
2.2 “收入至上”原则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1913 年-20 世纪 40 年代) |
2.2.1 “收入至上”原则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历程 |
2.2.2 “收入至上”原则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3 “反周期型”理论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1945~50 年代) |
2.3.1 “反周期型”理论指导时期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历程 |
2.3.2 “反周期型”理论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历程评价 |
2.4 “需求型”理论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20 世纪 60 年代) |
2.4.1 “需求型”理论指导时期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历程 |
2.4.2 “需求型”理论指导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评价 |
2.5 滞胀期个人所得税制的优化(20 世纪 70 年代) |
2.5.1 滞胀期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历程 |
2.5.2 滞胀期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6 “供给性减税”的个人所得税制的优化(20 世纪 80 年代) |
2.6.1 “供给性减税”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历程 |
2.6.2 “供给性减税”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7 “新平衡观”下的个人所得税制的优化(20 世纪 90 年代) |
2.7.1 “新平衡观”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历程 |
2.7.2 “新平衡观”下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8 “最争议的减税”法案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21 世纪初) |
2.8.1 “最争议的减税”法案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历程 |
2.8.2 “最争议的减税”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9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2007 年-2012 年) |
2.9.1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历程 |
2.9.2 金融危机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10 “财政悬崖”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2012-至今) |
2.10.1 “财政悬崖”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优化的历程 |
2.10.2 “财政悬崖”背景下的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评价 |
2.10.3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历史演进的整体评价 |
第3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优化 |
3.1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目标 |
3.1.1 个人所得税的政策目标 |
3.1.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政策目标 |
3.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设计存在的问题 |
3.2.1 税制累进性的概念 |
3.2.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累进性存在的问题 |
3.3 美国个人所得税整体累进性的优化 |
3.3.1 美国的基尼系数和实际分配差距 |
3.3.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整体累进性 |
3.4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结构累进性优化 |
3.4.1 不同收入阶层的累进性 |
3.4.2 不同所得类型的累进性 |
3.4.3 不同纳税单位的累进性 |
3.4.4 不同区域人群的累进性分析 |
3.5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优化的评价 |
3.6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优化的趋势 |
第4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优化 |
4.1 个人所得税税制模式的划分 |
4.1.1 分类所得税制模式 |
4.1.2 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
4.1.3 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
4.2 美国现行的综合所得税制模式 |
4.2.1 美国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确立和基本内容 |
4.2.2 对美国现行的综合所得税制模式的评价 |
4.3 税制模式优化的理论 |
4.3.1 单一税理论 |
4.3.2 双元所得税理论 |
4.4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优化趋势 |
第5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优化 |
5.1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设计及现状 |
5.1.1 税基与通货膨胀:个人所得税指数化机制 |
5.1.2 税基与净所得:弹性化费用扣除机制 |
5.2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基优化及其绩效 |
5.2.1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指数化机制 |
5.2.2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弹性费用扣除机制 |
5.2.3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弹性费用扣除制度的绩效评价 |
5.3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优化的趋势 |
第6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优化 |
6.1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演变 |
6.2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现行的税率结构及其特点 |
6.3 美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优化的绩效评价 |
6.4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的优化趋势 |
第7章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纳制度优化 |
7.1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科学征管体系 |
7.2 美国个人所得税精细化的纳税模式 |
7.2.1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源泉扣缴制度 |
7.2.2 美国个人所得税的自主申报制度 |
7.2.3 美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制度精细化 |
7.2.4 涉税服务社会化、专业化、部门协作化 |
7.3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机制的绩效评价 |
7.4 美国个人所得税征纳机制的优化趋势 |
第8章 借鉴美国经验,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 |
8.1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 |
8.2 美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可借鉴的思路 |
8.3 中美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趋同和差异 |
8.4 借鉴美国经验,推进中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 |
8.4.1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累进性的优化 |
8.4.2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模式的优化 |
8.4.3 中国个人所得税税基的优化 |
8.4.4 中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的优化 |
8.4.5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征纳机制的优化 |
8.5 中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的思路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浅议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存在的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个税改革背景下的自然人税收遵从管理研究 ——以W市H区为例[D]. 李尔.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2]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研究[D]. 赵鑫茹.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3]公平视角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问题研究[D]. 郭璐璐. 天津财经大学, 2019(07)
- [4]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研究[D]. 王璐迪.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5]公平与效率视角下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 ——以青岛市L区为例[D]. 曲松. 山东科技大学, 2018(03)
- [6]所得概念的税法诠释[D]. 聂淼. 武汉大学, 2017(07)
- [7]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D]. 魏晟晟. 上海交通大学, 2016(06)
- [8]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政府职责履行研究[D]. 苏恩雄. 湖南大学, 2016(03)
- [9]基于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研究[D]. 王秀珍. 湖南大学, 2015(03)
- [10]美国个人所得税制优化研究[D]. 王亭喜. 吉林大学, 2014(12)
标签:美国个人所得税论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论文; 所得税费用论文; 税收分类论文; 个税返还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