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贫铀弹危害震惊欧洲(论文文献综述)
文静[1](2020)在《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文中研究指明20世纪后半期,全球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在环境保护运动的推动下,研究人与自然关系演变历史的环境史应运而生。军事环境史(Military Environment History)作为环境史研究领域的新热点,主要研究人类军事活动与环境之间的互动,军事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在此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自然观念的变化。第一次海湾战争作为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一场典型的现代高技术战争,从军事环境史的视角加以审视,有其深刻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在现代军事思想和作战理念的指导下,美国在第一次海湾战争中利用大量高技术武器装备和电子干扰系统,实现了海、陆、空的高度一体化作战,较大程度上减少了战争所耗费的时间及人力成本。但高效的科技化战争同样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生态环境灾难,被污染的自然环境又和战争活动一起对人体健康产生了损害,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战后许多退伍老兵患上的海湾战争综合征。军事环境史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始终存在于生态系统中的自然人,二者相互影响,难以独立存在,所以本文主要从军事环境史的理论框架下,研究海湾战争对生态环境和自然人的危害。全文主要由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语三大部分构成。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选题依据,辨析了文章涉及的基本概念,同时梳理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状况,并介绍了文章运用的主要文献资料,明确了文章使用的基本理论方法。第一章主要梳理了军事环境史的形成过程与研究意义。军事环境史是从战争环境史发展而来的,从军事环境史的视域研究第一次海湾战争,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探讨了海湾战争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在战争正式爆发之前,伊拉克军队和多国部队的人员部署、武器运输,及驻防工事的修建等军事活动对海湾地区陆地环境损害颇深。战争期间的军事活动对大气环境、陆地环境和海洋环境造成了全方位的破坏,国际社会为清理海面油污、未爆炸的地雷等其他残留物进行了不懈努力。第三章论述了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海湾战争综合征问题。海湾战争使多国部队士兵患上了海湾战争综合征,围绕此疾病也引发了一系列的争论。结语部分,说明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在战争史上和冷战期间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阐明了在军事环境史理论范式下研究第一次海湾战争的价值和意义。总之,本文在军事环境史的基本研究范式下,审视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备战期间、战争进行阶段和战争结束以后,对大气、陆地和海洋环境的损害,以及国际社会为修复环境所做出的努力。并围绕着海湾战争综合征问题探讨了第一次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本文研究了以海湾战争为代表的现代高技术战争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对人体健康的损害,揭示了所谓“人道的”和“干净的”高科技战争的本质属性,使人们对现代战争有更清晰和更深刻的认识。
金显毅[2](2019)在《核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核技术作为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代表之一,自它产生之时人们就对它给予了很高的期望。但是出于世界大环境的所限,备受瞩目的核技术却被人类首先应用在了战争领域,成为了战场杀戮的利器和各国政治博弈的重要筹码,尤其是广岛和长崎的两枚原子弹以及冷战时期的核军备竞赛等事件在人类的道德心理上投下了阴影。随着和平应用核技术的展开,核技术已在各领域内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首先,核技术在核电领域的应用不仅为人类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清洁能源同时也减少了化学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对生态环境的改善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其次,核技术在医学方面的应用为人类战胜病魔,攻克医学难题,推动人类医疗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最后,核技术在农业,工业等各个领域内的应用也都有了相应的建树。但是核技术应用也引发了相关伦理问题,例如善恶问题和生存权问题、核管理伦理问题、核生态伦理问题、从事核技术应用的相关人员的职业伦理问题以及核政治伦理问题等,论文首先对这些所涉及到的一系列伦理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阐述,其次通过核技术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对核技术应用所引发的伦理问题的成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该用怎样的伦理原则和伦理对策来规范和指导核技术应用。
陈红睿[3](2018)在《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理性审视与现实价值》文中认为20世纪中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逐渐增强,带来了物质财富满足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不断紧张,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严重的威胁。生态问题持续加剧成为全球性的热点话题,人们开始重新思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寻求解决生态危机的途径与对策。在探索的过程中,人们逐渐认识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对于解决生态问题具有积极作用。为此,学术界开启了用生态学的观点探讨生态问题产生的根源和解决问题的思路,涌现出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绿色社会思潮——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试图将马克思主义与生态运动相结合,并从生态的维度对资本主义进行深刻的批判,从而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社会主义的新理论。论文通过对西方理性中的控制自然、生态中心主义和经济理性等观念进行系统分析,探讨了控制自然与控制人类之间的密切关系,反对非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人类中心主义的资本主义形式,重新阐释了控制自然的内涵并论述了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的思想,强调人类不是引起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同时,还对西方理性观念所产生的资本主义制度进行了分析,从制度的维度揭示了资本主义反生态的本性,分析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和生产条件之间二重矛盾以及探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物质断裂的现象。从经济学的角度着重批判了生态资本主义改良的幻想和资本主义与生态学之间是相矛盾的,并得出改良后的资本主义是不能解决生态问题的结论。对发达国家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科技和军事实力,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进行生态转嫁的生态帝国主义的罪恶的行径展开了激烈的批判。此外,在资本主义追逐利润的驱使下,由此导致的技术异化、消费异化引发的生态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分析并阐述了技术异化和消费异化产生的生态后果和摆脱途径。生态马克思主义揭示了资本主义的本性与生态危机的内在联系,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造成生态危机的罪魁祸首,提出解决生态危机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变革资本主义制度,强调只有通过构建生态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解决生态危机。生态马克思主义所提出的对未来社会应当遵循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价值观等方面,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例如,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生态技术、倡导理性消费、抵制生态转嫁等。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实现生态共享是构建生态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经之路。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为解决全球生态问题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也为我国构建新型社会主义生态环境提供了理论基础。当然,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未来社会的构想具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缺乏切实可行的方案。因此,我们在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过程中,应该辩证地看待生态马克思主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进程,让生态马克思主义真正为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陈玥[4](2018)在《论国际刑事法院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文中提出在国际环境保护运动的大浪潮下,国际刑事法院近来也在其检察官办公室政策文件中表现出了参与国际环境事务的意向,引起了各界的关注和热议。本文将以此新动态为出发点,对“国际刑事法院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这一议题进行探讨。这一议题是在环境问题全球化与严峻化的现实背景下提出的。面对严峻的全球环境形势,赋予国际刑事法院环境保护职能应对环境危机具有必要性:首先,面对国际环境法的实施难题,需要国际法另一分支——国际刑法以其实施机制予以协助;其次,以国内刑法规制为核心的国际刑法间接实施机制在新时期暴露出弊端,比如,可能存在国内法院不能够或不愿意审判环境犯罪的情形,因此需要国际刑法直接实施机制来弥补不足,同时也彰显国际社会作为整体保护环境的决心;再次,在短期内,国际社会就“新设专门的国际环境刑事法庭”或“在《罗马规约》中新增环境条款”这两种建议恐怕都难以达成合意,因此,解释、适用《罗马规约》现有条款,利用国际刑事法院现有机制打击破坏环境行为的方案或许会是更好的出路。同时,这一议题也具有可行性,这种可行性源于两种思路,其一,基于人权领域与环境领域的密切互动,《罗马规约》管辖四类核心罪行时对于人权的保护也将产生保护环境的侧面效果;其二,《罗马规约》第1条“法院”及第21条“适用的法律”都体现出该体系的非封闭性,因此具有在传统罪行之外纳入新型犯罪的空间。在以上论述的铺垫下,本文第二到四章拟将国际刑事法院2013年及2016年两份政策文件中所体现出的一种环境保护聚焦新思路与罗马规约体系相结合,重点论述国际刑事法院的环境保护职能在罗马规约现有框架下得以具体实现的途径。看到政策文件的表述,检察官办公室将特别考虑起诉“通过破坏环境的手段进行”或者“造成破坏环境的后果”的罗马规约罪行,据此认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意图不仅在于适用既有的战时破坏环境罪条款;即使对应的规约条款中未明确提及“自然环境”,也能够通过间接适用产生保护环境的效果。此外,又注意到规约兜底条款具有的特殊性,对其分列讨论,进而将国际刑事法院环境保护职能的实现途径分为三个层次。首先,通过从人权视角向环境视角的转换,看到规约唯一既存的涉环境条款第8(2)(b)(iv)条虽然属于战争罪之一,但它也明文规定了特定情况下破坏环境行为构成国际犯罪,因而ICC对其规制可以作为ICC环境保护职能实现的第一类途径。第二,基于“阿尔卡彭”策略,看到实践中《罗马规约》四类核心罪行的构成要件之中融入环境要素的可能性越来越大,而国际条约解释规则也允许核心犯罪随时代发展被赋予更加广阔的内涵,认为ICC可以将对包含了破坏环境要素的核心罪行的规制作为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第二类途径。第三,ICC或许还可以利用兜底条款的灵活性和更大的解释及适用空间,通过危害人类罪的“其他不人道罪行”将破坏环境行为作为新型危害人类行为纳入管辖,以此作为ICC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的第三类途径。第二到四章分别对三类途径的条文依据、思路及可行性、相关国际实践和积极意义与消极性进行了详细讨论。
喻慧[5](2014)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研究 ——以国际组织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以来的武装冲突大多是非国际性的武装冲突,武装冲突中80%的受难者也是由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造成的,规范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冲突行为和保护冲突受害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际人道法是国际法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战争法的核心内容。随着人们对战争法中的人道主义原则的重视,国际人道法逐渐形成包括“海牙法”体系和“日内瓦法”体系的较完整法律框架。但是规则的完善并不等于规则的良好实施,国际人道法一方面拥有较完善的规则和国际社会对国际人道法规则的广泛认同,另一方面却是国际社会各主体对这些规则的一再违反,国际司法追究机制作用薄弱。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过程中,由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天然的国内属性,各国都排斥他国过分干涉本国事务,不愿意将源自国内的各种武力冲突被定性为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因此,国际组织成为主要的执行角色。其中,联合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是最为关键三大机构。联合国通过维持和平行动对武装冲突中的人道主义危机保持持续关注与介入,促进各成员国保证国际人道法的实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国际社会中以传播国际人道法为己任的组织,当然在国际人道法实施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还有为惩治违反国际人道法成立的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从司法制裁上保障国际人道法的实施。联合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等国际组织在实施国际人道法中相互作用构成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的实施机制。在联合国、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之外,国际社会必须承认和正视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武装团体对国际人道法遵守的问题。对于国际法上法律地位尚不完全的武装团体,如果没有其他非法律因素使冲突各方意识到遵守某些人道主义规则的必要性,那么法律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相比国际人道法文件所规定的法律规则,非法律或准法律因素更有助于实现人道规则和原则的适用。鉴于目前的现实状况,国际法律体系中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环节都是以国家为中心构建的,虽然有关武装团体集体责任的法律制度仍未成型,但国家、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的实践都表明,武装团体可以承担集体责任。
郑振勤[6](2011)在《核科学知识普及的新机遇——以新闻为线索开发核安全校本课程的思考》文中研究说明核安全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所无法回避的问题。以新闻为线索开发核安全校本课程,既反映社会现实,又贴近学生生活;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核安全校本课程应以核科学基础知识为主体内容,从实际出发,创造多样化的课程形态,提高实效,达到促进学生形成科学的核安全观念的目标,培养学生在核安全问题上的社会责任感、参与意识和决策能力,更加适应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
王青[7](2011)在《核恐怖主义犯罪防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恐怖主义产生的根源、现实的表现、未来的趋势等,都是国际社会应当重点关注的问题。核恐怖主义是当今国际和平与安全面临的最严重挑战之一。核恐怖主义作为恐怖主义的一种新型表现形式,具有与其他恐怖主义活动相似的特征,同时也具有自己的特色。借助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研究,我们一方面可以丰富国际刑法学的研究内容,另一方面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国际刑法学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对恐怖主义问题的研究,已经超越了学科界限,成为人文社会科学共同关注的问题。恐怖主义问题是国际法、国际政治、国际刑法、国际关系、心理学、社会学、犯罪学、政治学等学科的重要研究内容,研究视角的选取与对恐怖主义的不同认识有重要关联。研究核恐怖主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国际层面上,它事关国际社会秩序和国际整体局势;在国家层面上,它事关国家战略和国家安全。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需要进一步完善国际法依据,建立以联合国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为核心的全球核安保机制,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并推进核安全在国家层面的实现。应当看到,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最终消除只有根除它滋生的土壤才能完成,这有赖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国际关系民主化的渐进落实以及对文明多样性的尊重。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本部分以2010年4月在美国华盛顿召开的国际核安全峰会为切入,结合恐怖主义犯罪发生的趋势和后果探讨了选题的由来。恐怖主义是人类社会肌体的顽疾,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加速了历史车轮的运转的同时,也塑造着恐怖主义的新面孔。频发的恐怖袭击是人类冲突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爱好和平的人们从未停止反恐怖主义的斗争。在目睹了“9.11”恐怖袭击的灾难性后果之后,我们不能再坐等一场核“9.11”的来临,为此,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发生,这即是理论研究的意义和价值。从跨学科的角度对核恐怖主义犯罪进行多视角的研究是全面认识和寻找对策的基础,也是对恐怖主义进行综合治理的必要前提。国际政治学中的国家利益、国际格局、国际关系等相关理论为研究核恐怖主义带来了很好的启迪,运用这些理论解决国际犯罪问题也契合于国际刑法的两重性——国际属性和刑法属性。历史的研究方法、比较的研究方法和实证的研究方法也是研究核恐怖主义犯罪不可或缺的方法。尽管人类社会至今尚未出现严重的核恐怖袭击后果,但是其潜在危险性已经十分明显,采取相应的措施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发生,意义重大。第二部分主要探讨了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和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面临的困境。在介绍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前,笔者给出了相关的概念以及该类犯罪的类型与特征。以《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为代表的一系列的国际法律文件对核恐怖主义做出了相关规定,并确立了防范和制止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条文基础和制度框架,彰显了国际社会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决心和行动。应当看到,在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上,我们还有改进的空间,主要包括公约等法律制度方面、国际社会合作方面以及实践操作层面等,如资金和应急管理与处置。第三部分着重探讨了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理论基点,这是集中体现本文理论深度的一章。理论基点的不同选择,将带来对国际问题不同的认识结果,进而导致国家在国际法律体系中发挥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首先,是从国际关系视角去认识和分析核恐怖主义犯罪。国家利益理论、相互依存理论以及全球化理论分别对包括核恐怖主义在内的恐怖主义有独特的解读,依据不同理论确立的国家战略和制定的国家政策直接影响着反恐的立场和行动。核恐怖主义在国际关系发展中并非一个被动的客体,而是给国际关系带来巨大挑战和机遇的事物,其中挑战主要体现在对国际格局构成的冲击、使国家安全利益内容复杂化、致使原有规则体系失效和对国际合作进行实质性的考验等方面;机遇主要包括了密切了国际主体间的利益联系、使核安全和反恐怖地位凸显以及对新型合作模式的寻求等方面。其次是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确立与实施。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发展和完善具有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并以科学、法治和国际原则为指导。针对原有刑事政策的不足,防范核恐怖主义的统一国际刑事政策倡导从事后打击到事前预防、从军事打击到综合治理和从单边主义到国际合作,将复杂多变的核恐怖主义犯罪现象与相对稳定的国际刑事法律相连接,为防范这种超级恐怖主义犯罪确立了理论根基。第四部分针对当前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中存在的不足并依据相关的理论为指导,提出了在国际层面上应当完善公约等配套法规、建立统一的国际反恐联盟和加强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等内容。法律文件的完善包括了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的完善两个方面、限制核能军用和促进核能民用两个辅助部分;反恐联盟的建立需要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加强集体安全制度、优化机构职能、调整国家核安全战略等方面;加强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需要完善硬件装备和软件技术、严格保管核材料和核武器、加强教育和提高认识等内容。第五部分回归中国实际,结合当代中国面临的核恐怖主义犯罪威胁,探讨了在国际社会核恐怖主义犯罪日益严重的时代背景下我国加入相关国际条约并使其尽早内化的努力,以及坚持限制核能军用、发展安全清洁的民用核能的基本立场。无论是构建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体系还是加强反核恐怖主义的实践,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国家不断在新形势下寻找防范核恐怖主义的新路径,并且愿意通过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共同就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作出各种尝试。
冷妹[8](2007)在《科学技术发展与国际人道法的演变》文中提出科学技术是人类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社会规律能力的集中反映。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取得了全面的、长足的进步,推动了整个社会各个方面的空前发展,战争武器也随之多样化,且越来越具有杀伤力。高新武器在不断满足人类军事需要的同时,也给人类自身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因而唤醒了人们对于战争中人道主义问题的关注,并由此产生了限制战争行为、保护战争受难者的国际人道法。深入研究科学技术发展与国际人道法之间的关系,对于科学确立我军高新武器装备发展战略,积极实施军事斗争中的法律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分析冷兵器时代、热兵器时代、机械化时代和信息时代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对作战手段、方式和武器装备的影响,考察了国际人道法发展、完善的动因及过程,揭示了科学技术与国际人道法相互促进、相互发展的特点和一般规律。当今,军事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出现不仅对国际人道法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且也为它提供了立法动力和发展机遇;而国际人道法的更新又为军事技术的发展和高新武器装备的研制提出了新的导向性和法理性要求。
田建华[9](2007)在《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途径和政策建议》文中指出循环经济是一种符合生态规律的新型经济模式,其核心是3R,即:Reduce(减量化)、Reuse(再利用)和Recycle(再循环)。本文通过对国外循环经济概念的起源、理论研究、应用和国内循环经济的研究与发展等方面进行系统的介绍,为在硬质合金行业开展循环经济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然后通过分析国内硬质合金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设计在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一些主要途径,提出一些为在硬质合金行业实施循环经济的政策建议,最后得出以循环经济模式构建与发展钨产业链,是硬质合金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的结论。
曾林[10](2005)在《论科技时代人类生存的困境》文中认为本文立足于科技时代人类生存的状况,着眼于人的现实关怀与终极关怀的统一,以新的视角来系统和深入地分析科技时代人类生存的困境,并力图从人类生存观的变革入手来解决时代困境。它主要通过人类的自我提升、自我塑造及自我完善,使人类用一种新的生存观、价值观、道德观和科技观来指导自己的活动,全面提高人类生存的质量,从而走出生存困境,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该文在整体上以人类的生存应当维持其三个维度(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平衡为理论基石,来观照人类在科技时代所面临的生存困境。从纵向看,以人生存的三个维度为经度来架构全文;从横向看,以科技与人生存的相互关系为纬度来分析科技时代人类生存的困境何在、困境的缘由以及摆脱困境的出路。具体来说,本文分为六个部分:导论、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结语。 第一部分即导论,首先指出了该课题研究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接着阐述了该课题的研究现状,说明了本论文的结构以及写作所运用的研究方法,最后指出了该论文的创新之处。 第二部分即第一章,首先说明了该课题的研究背景:科技时代的形成及其特征,接着分析了人类生存困境的内涵,为后面系统解析人类生存困境做好铺垫,最后指出了该论文的理论前提:人类生存的本真状态。前提建构的基点是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把人的生存方式依次分为与自然生存相对的类生存、“大我”的生存与“小我”的生存、物质层面的生存与精神层面的生存。为了能够幸福地生存在这个地球上,人类就应当维持与这三种生存方式相对应的三种平衡,即人类生存与自然生存的平衡、个人生存与他人生存的平衡、人的物质生存与精神生存的平衡。其实,这三种平衡就是要求人与自然的生态平衡、人类社会内部的平衡、个人内在的平衡。这三种平衡状态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只要一个方面失去了平衡,就会影响到其他两个方面的平衡。因为人不仅是自然的人,还是社会的人;人不仅具有外在的肉体,还有内在的灵魂。只有这三种状态实现了平衡,人、自然、社会这三者之间才会达到和谐。 第三部分即第二章,具体分析了科技时代人类生存面临着什么样的困境以及这种生存困境的表征样态。这种生存困境从本质上说就是指人生存的三个维度都失去了平衡,处于失衡状态:生态的失衡、社会内部的失衡和个人内在的失衡。生态的失衡表现为资源困境、环境困境和人口困境;社会内部的失衡表现为社会公正的缺失、社会道德的危机和社会安全的破坏;个人内在的失衡表现为个人的精神危机、心理危机和生理损害。人生存的三个维度的失衡也就表明了人类生存本真状态的缺失,其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关系的异化,而这些关系
二、贫铀弹危害震惊欧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贫铀弹危害震惊欧洲(论文提纲范文)
(1)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军事环境史的研究范式 |
第一节 军事环境史的缘起与形成 |
一、战争环境史的出现 |
二、军事环境史的形成 |
第二节 军事环境史与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 |
一、军事环境史的研究内容与意义 |
二、从军事环境史角度研究海湾战争的价值 |
第二章 海湾战争引发的全方位环境危机 |
第一节 战争准备阶段对生态的损伤 |
一、军事部署活动造成沙漠地表的破损 |
二、防御工事的构筑对土壤的危害 |
第二节 海湾战争对陆地环境的破坏 |
一、石油渗透对土壤的污染 |
二、地下雷场致使土质下降 |
第三节 海湾战争对海洋的污染 |
一、原油入海导致水质污染 |
二、石油倾泄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失衡 |
第四节 海湾战争造成了大气环境的恶化 |
一、油井大火对空气的污染 |
二、生化武器库的破坏对空气的毒化 |
第五节 海湾战争后的生态环境治理 |
一、艰难的战后环境损害评估工作 |
二、战后环境恢复和治理的有限进展 |
第三章 海湾战争对人的影响——海湾战争综合征 |
第一节 海湾战争综合征的出现 |
一、海湾战争综合征的症状表现 |
二、海湾战争综合征形成的原因 |
第二节 海湾战争综合征引发的争论及治疗情况 |
一、各方围绕海湾战争综合征的论争 |
二、海湾战争疾病的医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2)核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 |
1.选题依据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方法 |
2.创新之处 |
一、核技术的概述 |
(一)核技术的发展历程 |
1.人类对核技术的认识阶段 |
2.核技术军用与核军备竞赛阶段 |
3.核技术和平应用的阶段 |
(二)核技术应用产生的价值 |
1.核技术应用产生的政治价值 |
2.核技术应用产生的经济价值 |
3.核技术应用产生的环保价值 |
4.核技术应用产生的社会价值 |
二、核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 |
(一)对善恶判断和生存权的影响问题 |
1.对善恶判断的影响问题 |
2.对生存权的影响问题 |
(二)核技术应用的核管理伦理问题 |
1.核保密问题 |
2.核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问题 |
(三)核技术应用的核生态伦理问题 |
1.造成生态灾难的问题 |
2.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
(四)核技术应用的核职业伦理问题 |
(五)核技术应用的政治伦理问题 |
三、核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核技术内部方面的成因 |
1.核技术自身的风险性 |
2.核技术应用后果的不可预见性 |
3.核技术成果使用的不可控制性 |
(二)核技术外部方面的成因 |
1.核灾害预防理念薄弱 |
2.核技术应用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缺乏 |
3.政治手段对核技术发展的干预 |
四、核技术应用遵循的伦理原则及对策 |
(一)核技术应用遵循的伦理原则 |
1.遵循和平人道的应用原则 |
2.遵循安全无害的应用原则 |
3.遵循收益与责任相匹配的应用原则 |
(二)核技术应用的伦理对策 |
1.树立对生命的敬畏意识 |
2.扩展人权概念建立国际人权 |
3.完善核安全管理体系 |
4.强化道德他律与道德自律的有机结合 |
5.强化核技术工作者的职业规范 |
6.提高公众的核风险认知 |
7.在核领域内超越国家主义走向全球主义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攻读硕士论文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理性审视与现实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及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概述 |
2.1 生态马克思主义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 |
2.1.1 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 |
2.1.2 社会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2.1.3 传统社会主义模式的生态反思 |
2.2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渊源 |
2.2.1 马克思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 |
2.2.2 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 |
2.2.3 生态学、系统论和未来学的相关思想 |
2.3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程 |
2.3.1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形成阶段 |
2.3.2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阶段 |
2.3.3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成熟阶段 |
第3章 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西方理性观念的生态批判 |
3.1 “控制自然”观念的谬误 |
3.1.1 “控制自然”的历史沿革 |
3.1.2 “控制自然”与控制人的双重解放 |
3.1.3 “控制自然”的重新阐释 |
3.2 生态中心主义的批判 |
3.2.1 生态中心主义及其人的失落 |
3.2.2 为人类中心主义辩护 |
3.3 经济理性的批判 |
3.3.1 经济理性的产生和发展 |
3.3.2 经济理性的危害 |
3.3.3 经济理性的超越 |
第4章 生态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生态批判 |
4.1 资本主义制度反生态的本性 |
4.1.1 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 |
4.1.2 资本主义的双重矛盾 |
4.1.3 资本主义的物质断裂 |
4.2 生态资本主义的批判 |
4.2.1 生态资本主义的幻象 |
4.2.2 生态资本主义的经济学分析 |
4.3 生态帝国主义的批判 |
4.3.1 生态帝国主义兴起的原因 |
4.3.2 生态帝国主义的表现 |
4.3.3 生态帝国主义的危害 |
第5章 生态马克思主义对技术异化的生态批判 |
5.1 技术与生态危机 |
5.1.1 技术悲观主义 |
5.1.2 技术乐观主义 |
5.1.3 技术异化产生的根源 |
5.1.4 技术异化的批判 |
5.2 技术的非理性运用 |
5.2.1 “技术法西斯主义”的批判 |
5.2.2 技术的非理性运用的生态后果 |
5.3 技术的生态合理化转变 |
5.3.1 技术伦理的重建 |
5.3.2 技术选择的转向 |
第6章 生态马克思主义对消费异化的生态批判 |
6.1 消费异化与生态危机 |
6.1.1 消费异化现象的产生 |
6.1.2 消费异化产生的根源 |
6.1.3 消费异化现象的表现 |
6.2 消费异化的生态性危害 |
6.2.1 消费异化的社会后果 |
6.2.2 消费异化的生态后果 |
6.3 克服消费异化的途径 |
6.3.1 需求理论的重新构建 |
6.3.2 “期望破灭的辩证法” |
6.3.3 “更少地生产、更好地生活” |
第7章 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理性审视及其当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 |
7.1 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审视 |
7.1.1 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价值 |
7.1.2 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困境 |
7.2 生态马克思主义理论构建:生态社会主义 |
7.2.1 生态社会主义的社会变革战略 |
7.2.2 生态社会主义的政治方案 |
7.2.3 生态社会主义的经济模式 |
7.2.4 生态社会主义的文化建设 |
7.3 生态马克思主义对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价值 |
7.3.1 发展循环经济 |
7.3.2 推广生态技术 |
7.3.3 倡导理性消费 |
7.3.4 抵制生态转嫁 |
7.3.5 生态共享共同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论国际刑事法院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一、环境问题的全球性与严峻性 |
二、实现国际刑事法院环境保护职能的必要性 |
(一)以国际刑法的空前力度应对环境问题 |
(二)以国际刑法直接实施机制的崭新高度应对环境问题 |
(三)以国际刑事法院的已有机制应对环境问题 |
三、实现国际刑事法院环境保护职能的可行性 |
(一)国际人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密切互动 |
(二)《罗马规约》体系的非封闭性 |
四、国际刑事法院的新环境保护聚焦 |
(一)国际刑事法院政策文件中的新环境保护聚焦 |
(二)对新环境保护聚焦的分析解读 |
(三)从新环境保护聚焦看国际刑事法院环境保护职能的实现途径 |
第二章 国际刑事法院对既存涉及破坏环境罪行的规制 |
一、《罗马规约》第8(2)(b)(iv)条 |
二、从人道视角向环境视角的转变 |
三、国际实践现状 |
四、积极意义 |
(一)彰显国际社会环保决心 |
(二)威慑潜在战时环境犯罪 |
五、局限性 |
(一)定罪证明标准过高 |
(二)条款适用情形有限 |
第三章 国际刑事法院对包含破坏环境要素罪行的规制 |
一、《罗马规约》第6(c)、7(1)(b)等条 |
二、“阿尔卡彭”策略的现实及学理可行性 |
三、国际实践现状 |
四、积极意义 |
(一)克服规约既有条款不足 |
(二)争取国际社会理解接受 |
五、局限性 |
(一)符合法定要件的困难性 |
(二)环境保护效果的附带性 |
第四章 通过兜底条款将破坏环境行为纳入管辖范围 |
一、《罗马规约》第7(1)(k)条 |
二、危害人类罪的包容性与发展性 |
三、破坏环境行为与危害人类罪要件的契合性 |
(一)客观要件 |
(二)主观要件 |
四、国际实践现状 |
五、积极意义 |
(一)最大程度消除核心犯罪要件束缚 |
(二)为进一步拓展法院环保职能奠基 |
六、局限性 |
(一)罪行法定原则构成障碍 |
(二)国际社会普遍共识欠缺 |
(三)人类中心主义色彩明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研究 ——以国际组织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的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论文选题的理由和实际意义 |
二、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三、研究创新和研究难点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的界定与区别 |
一、战争法、武装冲突法和国际人道法 |
二、国际性武装冲突、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与国际化武装冲突 |
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内部动乱与紧张局势 |
第二节 冷战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动因与特点 |
一、冷战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动因 |
二、冷战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特点 |
第三节 国际人道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
一、日内瓦法体系 |
二、海牙法体系 |
第二章 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的法律渊源 |
第一节 国际条约 |
一、“日内瓦四公约”共同第3条 |
二、1977年日内瓦四公约《第二附加议定书》 |
第二节 国际习惯 |
一、国际习惯法形成的标准 |
二、“保护的责任”——正在形成的习惯国际法? |
三、马尔顿条款 |
第三节 一般法律原则 |
第四节 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 |
第三章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国际人道法适用 |
第一节 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概述 |
一、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发展 |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任务变迁 |
第二节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法律基础与原则 |
一、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法律基础 |
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的基本原则 |
第三节 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际人道法法律适用 |
一、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国际人道法适用法律基础 |
二、联合国维和行动法律适用的新挑战 |
第四章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国际人道法适用 |
第一节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历史发展 |
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发展与武装冲突的演变 |
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行动依据 |
三、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特殊的法律地位 |
第二节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国际人道法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重要作用 |
一、国际人道法的执行者和推广者 |
二、国际人道法特别是习惯国际人道法的编纂者 |
第三节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新发展与新挑战 |
第五章 国际刑事司法机构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国际人道法适用 |
第一节 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一、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 |
二、适用的法律基础 |
三、案例——塔迪奇案 |
四、前南国际刑庭对推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的意义 |
第二节 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 |
一、卢旺达问题国际刑事法庭的设立 |
二、适用的法律基础 |
三、案例——阿卡耶苏案 |
四、卢旺达国际刑庭对于推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的意义 |
第三节 国际刑事法院 |
一、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 |
二、适用的法律基础 |
三、案例——“卢班加案”、“巴希尔案” |
四、国际刑事法院对于推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的意义 |
第六章 国际人道法适用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面临的挑战 |
第一节 武装团体与国际人道法适用 |
一、武装团体的定义与内涵 |
二、武装团体适用国际人道法的影响因素 |
三、促进武装团体适用国际人道法的方法与途径 |
第二节 国际人道法与国内惩罚机制衔接问题 |
第三节 科技发展对国际人道法立法的影响 |
一、新军事变革对国际人道法的挑战 |
二、现行国际人道法发展中与科技发展相关的立法实践 |
三、国际人道法立法的主要力量——联合国 |
四、未来与科技发展有关的国际人道法立法重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7)核恐怖主义犯罪防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1章 核恐怖主义犯罪概述 |
1.1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含义、类型与特征 |
1.1.1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含义 |
1.1.2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类型 |
1.1.3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特征 |
1.2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与发展 |
1.2.1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现状 |
1.2.2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趋势 |
第2章 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理论基点 |
2.1 国际关系理论与核恐怖主义犯罪 |
2.1.1 国际关系基本理论概述 |
2.1.2 核恐怖主义犯罪给国际关系发展带来的挑战 |
2.1.3 核恐怖主义犯罪给国际关系发展带来的机遇 |
2.2 统一国际刑事政策与核恐怖主义犯罪 |
2.2.1 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基础 |
2.2.2 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原则 |
2.2.3 统一国际刑事政策的内容 |
第3章 国际层面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对策完善 |
3.1 核恐怖主义犯罪防范的现实与问题 |
3.1.1 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公约体系及其不足 |
3.1.2 核安全合作机制及其缺陷 |
3.1.3 实践层面上的困境 |
3.2 公约及配套法律规范的完善 |
3.2.1 防范与惩治核恐怖主义犯罪公约之完善 |
3.2.2 反扩散的 NPT 之完善 |
3.3 统一国际反核恐怖主义联盟的建立 |
3.3.1 联合国框架内集体安全制度的加强 |
3.3.2 联合国机构的组织协调与职能优化 |
3.3.3 调整国家核安全战略并切实履行国际义务 |
3.4 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与处置措施的完善 |
3.4.1 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 |
3.4.2 核材料与核武器的保管 |
3.4.3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
第4章 中国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路径选择 |
4.1 中国面临的核恐怖主义威胁 |
4.1.1 来自周边地区的威胁 |
4.1.2 潜在的核和辐射源危险 |
4.1.3 境内恐怖分子实施核恐怖袭击的企图 |
4.1.4 外围领域存在的漏洞 |
4.2 中国惩治与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对策 |
4.2.1 中国的基本立场 |
4.2.2 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法律体系及其完善 |
4.2.3 加强防范核恐怖主义犯罪的实践 |
4.2.4 完善核恐怖主义事件的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学术成果 |
后记 |
(8)科学技术发展与国际人道法的演变(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依据 |
0.2 研究的意义 |
0.2.1 理论意义 |
0.2.2 实践意义 |
0.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0.4 与研究课题相关的几个概念及说明 |
0.4.1 科学技术、作战手段和方法、武器装备 |
0.4.2 国际法、战争法、国际人道法、国际人权法 |
0.5 本文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0.5.1 研究方法 |
0.5.2 论文创新点 |
第一章 科技进步与国际人道法的演进的考察分析 |
1.1 科技进步与国际人道法演进的考察 |
1.1.1 冷兵器时代:人道主义思想初见端倪 |
1.1.2 热兵器时代:人道主义理论的发展与成熟 |
1.1.3 机械化时代:国际人道法条约的形成与完善 |
1.2 科技进步与国际人道:法演进的内在逻辑 |
1.2.1 科学技术发展推动国际人道法进步的理论基础 |
1.2.2 科学技术发展推动国际人道法进步的途径 |
第二章 科学技术发展为国际人道法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
2.1 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国际人道法带来机遇 |
2.1.1 信息技术的进步为国际人道法的实现提供了技术基础 |
2.1.2 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使得国际人道法预先立法成为可能 |
2.1.3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得国际人道法的监督机制日渐健全 |
2.2 科学技术发展对国际人道法的挑战 |
2.2.1 军事战略思维中的技术主义弱化了国际人道法的价值 |
2.2.2 某些高新武器装备的研制及使用动摇了国际人道法的基础 |
2.2.3 军事高新技术的发展造成了国际人道法的诸多盲区 |
第三章 信息时代武器装备与国际人道法的互动发展 |
3.1 武器装备与国际人道法的关系 |
3.1.1 武器装备发展对国际人道法的推动作用 |
3.1.2 国际人道法对武器装备发展的影响 |
3.2 把握国际人道法基本精神,推进武器装备的现代化和人性化 |
3.2.1 不发展国际人道法明确禁止的武器装备 |
3.2.2 慎重发展人道法后果不明晰的武器装备 |
3.2.3 大力发展不违背人道法基本原则的非致命武器 |
3.3 立足科学技术的发展,积极完善与实施国际人道法 |
3.3.1 针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完善武器的使用规则 |
3.3.2 加强对新武器、新技术的控制,维护国际人道法的权威 |
3.3.3 积极谋求军事技术的国际合作,促进国际人道法的发展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硕士期间的学术成果 |
(9)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途径和政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的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循环经济概述 |
2.1 循环经济的内容 |
2.2 循环经济的理论基础 |
2.3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分析 |
第三章 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 |
3.1 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历史与现状 |
3.2 钨资源采选历史与现状 |
3.3 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必要性分析 |
第四章 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障碍 |
4.1 出口量大且结构不合理导致污染留在国内 |
4.2 低水平重复建设与循环经济要求背道而驰 |
4.3 储量危机导致硬质合金生产将“无米下锅” |
4.4 研发投入少导致循环经济实施缺乏技术支撑 |
4.5 硬质合金生产与工具生产脱节不利于产业链的形成 |
4.6 税收优惠重流通轻生产不利于废硬质合金再利用 |
第五章 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途径 |
5.1 钨矿产资源的有效开发与综合利用 |
5.2 硬质合金原料资源的高效利用 |
5.3 废硬质合金的循环利用 |
5.4 硬质合金替代产品的研究与开发 |
第六章 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政策建议 |
6.1 《循环经济促进法》及相关法规应尽快出台 |
6.2 建立钨资源价格良性循环机制 |
6.3 加强执行力,控制开采总量 |
6.4 推动集团化使产业生态链在企业内形成 |
6.5 鼓励国内外废硬质合金再生利用 |
6.6 完善硬质合金等产品出口配额管理制度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A 探索日本资源安全战略:稀有金属成为“生命线” |
附录B 硬质合金盾构刀具项目 |
附录C 硬质耐磨热喷涂技术应用项目 |
(10)论科技时代人类生存的困境(论文提纲范文)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结构与创新之处 |
四、论文立论和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生存困境提出的背景及内涵 |
第一节 科技时代的含义及其特征 |
第二节 科学、技术与现代科技概念的分析 |
一、科学的含义及特征 |
二、技术的含义及特征 |
三、科学技术——科学和技术的统一体 |
第三节 生存困境的内涵 |
一、局部困境 |
二、全面困境 |
第四节 人类生存的本真状态 |
一、人类与自然是统一体 |
二、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统一体 |
三、人是身心的统一体 |
第二章 生存困境的表征 |
第一节 生态的失衡 |
一、资源困境 |
二、环境困境 |
三、人口困境 |
第二节 社会的失衡 |
一、社会公正的缺失 |
二、社会道德的危机 |
三、社会安全的危机 |
第三节 个人内部的失衡 |
一、精神危机 |
二、心理危机 |
三、生理危机 |
第四节 生存困境的实质:人与自然、社会以及自身关系的异化 |
一、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 |
二、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 |
三、人与自身关系的异化即人的异化 |
四、科技的异化 |
第三章 生存困境的缘由 |
第一节 重视人类的生存,忽视自然的生存 |
一、机械论自然观的误导 |
二、人类中心主义的偏差 |
三、人的主体性的张扬 |
第二节 关注“小我”的生存,轻视“大我”的生存 |
一、个人主义 |
二、生态利己主义 |
第三节 注重物质追求,轻视精神提升 |
一、物质主义 |
二、经济主义 |
三、消费主义 |
第四节 技术理性的人文缺失 |
一、技术理性的无限膨胀造成人与自然的对立 |
二、技术理性工具性与价值性的背离带来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 |
三、技术理性倡导科技万能导致人的异化 |
第四章 生存困境的破解 |
第一节 恢复技术理性与人文维度的关联 |
一、技术理性服务于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重建 |
二、技术理性服务于人与社会和谐关系的重建 |
三、技术理性服务于人本然状态的恢复 |
第二节 树立全面、科学的科技观 |
一、确认科技不是万能的 |
二、确认科技与价值相关联 |
三、确立科技的合理性地位 |
第三节 科技的发展和应用须遵循三大原则 |
一、人本原则 |
二、生态原则 |
三、协调原则 |
四、实施三个整合 |
第四节 科技发展的基本对策 |
一、创建新的科技伦理观 |
二、加强科技立法 |
三、促进国际合作 |
结语 走出生存困境的实质:实现人与自然、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一、人与自然、社会的全面发展 |
二、人与自然、社会的协调发展 |
三、人与自然、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
四、人的全面发展与科技的可持续发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贫铀弹危害震惊欧洲(论文参考文献)
- [1]军事环境史视域下的第一次海湾战争研究[D]. 文静. 天津师范大学, 2020(08)
- [2]核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及对策研究[D]. 金显毅. 渤海大学, 2019(10)
- [3]生态马克思主义的理性审视与现实价值[D]. 陈红睿. 吉林大学, 2018(03)
- [4]论国际刑事法院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能[D]. 陈玥. 中国政法大学, 2018(10)
- [5]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适用研究 ——以国际组织为视角[D]. 喻慧. 武汉大学, 2014(06)
- [6]核科学知识普及的新机遇——以新闻为线索开发核安全校本课程的思考[J]. 郑振勤. 教育实践与研究(B), 2011(11)
- [7]核恐怖主义犯罪防范研究[D]. 王青. 吉林大学, 2011(08)
- [8]科学技术发展与国际人道法的演变[D]. 冷妹.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7(07)
- [9]硬质合金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途径和政策建议[D]. 田建华.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07(07)
- [10]论科技时代人类生存的困境[D]. 曾林. 中共中央党校, 20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