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点(论文文献综述)
张文杰[1](2021)在《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邓小平德育思想作为邓小平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邓小平对我国德育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主要回答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什么是德育、如何开展德育”这一重大课题,为新时期党的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邓小平从社会宏观和国家战略的角度,对我国德育的基本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具体阐述,提出并形成极具系统性、开放性、包容性的大德育思想,其理论渊源、主客观条件、历史流变、主要内容、思想特质、方法论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理论与实践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本文通过对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发展历程追根溯源,探索其生成条件,从整体上梳理发展的历史脉络,领悟德育思想的精神要义和科学内容,总结德育实践的基本经验,重在研究其对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事业的当代价值。本研究从邓小平德育思想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寻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动力,不论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抑或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建设,都有独特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理论渊源和主客观条件为研究基点,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以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梳理其发展的脉络走向,总结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内容,提炼其基本特质和方法论特色,重新审视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选题依据、理论价值、现实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和阐释、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重难点以及创新之处等。在国内外研究综述上,从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立论基础、主要内容、发展历程、基本特征、价值意义、工作方法等方面作出相关研究现状的分析和解读,剖判目前关于邓小平德育思想研究的不足和空白,明确邓小平德育思想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第二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渊源。本章通过阐述邓小平德育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德育思想、中国传统德育思想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西方古希腊先哲的德育思想、中世纪德育思想和近代资本主义德育思想的关联,阐明邓小平德育思想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第三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主客观条件。本章通过反思苏东剧变思想文化根源,应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德育经验教训,阐释邓小平德育思想形成的客观条件。同时指出邓小平德育思想形成的主观条件包括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民情怀、追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面向未来的远见卓识,阐明邓小平德育思想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第四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本章是在对国内关于邓小平德育思想发展阶段梳理的基础上,根据邓小平德育思想发展的全过程和德育的基本规律,重新探析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包括邓小平德育思想的萌芽、酝酿、发展、成熟四个阶段。第五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科学内涵。本章涵盖了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目标、价值维度、政治保证以及其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阐释邓小平德育思想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第六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和方法论特色。本章以第三、四、五章为基础,归纳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的协调统一、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协调统一、政治性与思想性的协调统一、理论性与应用性的协调统一,进一步剖析并概括出邓小平德育思想中可以借鉴的德育方法,即说服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第七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本章重在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事业具有独特的当代价值,涵盖了以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倡导物质利益与革命精神相结合、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理念的实用价值;打破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壁垒、汲取人类德育文明的优秀成果、抵御各种腐朽文化思想侵蚀的交往价值;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德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证、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统一的实践价值;德育与自由相结合、与人的解放相结合、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以及与劳动相结合的人文价值;德育的爱国主义情怀、集体主义关照、社会主义聚焦的情感价值。
宋刚[2](2020)在《1958年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958年3月召开的成都会议是中国共产党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程中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虽然在党的历史和新中国历史上助推了“大跃进”运动的发动,但会上所集中讨论的经济问题和通过的文件以及毛泽东的多次讲话和插话,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成都会议提出了改革农具运动、发展军垦农场、发展地方工业等方针政策。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上,成都会议初步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主义建设时期的总路线,提出了扩大专署部分权限的方针政策。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建设上,成都会议提出了在地方建立科研机构的方针政策和中国诗的出路是民歌和古典的观点,为创办党的理论刊物提出具体指导方针。这些方针政策观点有完全正确的、有不完全正确的、有的是理论上正确但在实际执行中出现了偏差。总的来看,这些方针政策观点都是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比较积极的探索,对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都有或多或少的积极作用。有些方针政策观点直到现在仍发挥着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成都会议树立的经济发展高速度思想和制定了经济发展的高指标在客观上助推了“大跃进”运动的发动。成都会议盲目地提出把小社合并成大社的意见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生。此外,成都会议上毛泽东还提出了两种个人崇拜论,并支持“正确的个人崇拜”,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正确贯彻。而毛泽东在会议上提出两个剥削阶级论,则助长了党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错误。上述这些都是成都会议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所犯的一些错误,并造成了不良的后果,给后世的教训是深刻的,必须永远记取。历史地看,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成果是较为丰富较为积极的,但错误也不少,有些甚至还很严重。“凡是过往,皆为序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无论1958年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成功的多还是失败的多,更为重要的是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发扬经验,吸取教训,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历史智慧。
孙国栋[3](2020)在《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治理问题一直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和热点问题。作为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联盟的伟大领袖,列宁不仅使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社会主义从理论变为了现实,而且也开创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先河。列宁国家治理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研究可谓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研究的一个新生长点。本文以列宁的经典文本和国家治理实践为基础梳理其治理内容和方法,不仅阐发其对当代中国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义,而且更要考察其在当代中国的运用、发展和创新。针对国内外学界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相关研究,结合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现实,深度研究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必须追溯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国家观是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主要来源。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经历了一个从萌芽、生长、完善到系统化的发展过程。马克思在对黑格尔理性国家观批判之上,科学阐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尤其是阐释了无产阶级政党和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形态和国家制度之间的有机联系和辩证关系。恩格斯晚年对马克思所创立的国家观在国家起源、本质、职能、消亡以及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等问题上进行了系统化的完善,为列宁发展国家理论奠定了基础。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国家观之上,深化了国家本质、职能、消亡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等相关研究,发掘了国家政体理论,以国家的本质和职能规定、引领了国家治理的本质和职能,为列宁以后探索国家治理准备了理论前提。十月革命后,列宁基于苏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严峻的国际背景和复杂的国内形势的客观情况,对苏维埃国家治理进行了初步探索。尤其是列宁在其晚年政治“遗嘱”中,以基于实践基础之上的整体和辩证的科学方法,在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和政党治理等诸多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经济治理上,列宁推动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合作社经济和对外贸易的辩证统一;政治治理上,列宁实施以民主与法制为核心的机构改革与制度构建的有机统一;文化治理上,列宁开展以文化革命与文化建设为核心的建设意识形态与发展教育的有机统一;政党治理上,列宁构建以加强党的总领导、提升执政能力为核心的党建布局。在这一总体探索中,列宁国家治理思想为南斯拉夫、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治理道路的探索积累了经验,那就是突出共产党在国家治理的中轴作用,加强国家治理制度建设,引领文化治理的价值导向。在对苏维埃俄国国家——社会关系的整体把握中,列宁以国家为主导,加强国家在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另外,列宁在国家治理实践中,在坚持符合时代特征与现实国情、以人民利益为价值趋向、以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治理目标等若干原则前提下来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在国家治理的内容方法以及规律经验上,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均对南斯拉夫、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治理提供了借鉴和启示,即是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加强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的核心作用、注重政治制度体系的建构和完善以及运用整体辩证的科学方法论。由于列宁去世较早,中断了他继续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后来的苏联领导人几乎都没有把列宁的国家治理思想延续下去,从真正意义上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是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共产党诞生起,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人坚持列宁苏维埃国家治理探索的经验、原则、内容和方法,并把它们运用于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和建构之中,实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发展和创新。毛泽东等人吸取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初步成果以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施政经验,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和方法在社会主义中国艰辛探索实践中予以创造性运用,在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以及政党治理等方面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思想宝库,虽然有些失误,但为以后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探讨国家治理奠定了理论准备和物质基础。从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八大这一历史时期,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继承列宁对苏维埃国家治理初步探索的内容和方法,在毛泽东等人探索国家治理的经验和教训之上,立足于客观实际和发展实践,以整体和辩证的方法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相对于列宁的经济治理,这一时期的经济治理体系是重塑以生产力发展为核心的改革与开放的有机统一,相对于列宁的政治治理,这一时期的政治治理体系是构建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法治与制度的辩证统一,相对于列宁的文化治理,这一时期的文化治理体系是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文化革命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统一,这一系统治理不仅继承了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内容和方法,而且还为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制度经验和文化资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发展列宁以及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人的国家治理思想,针对西方治理思想在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出现的问题,以及中国当前国家治理实践在多个领域和方面面临的若干挑战,科学赋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中国意蕴,在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文明治理以及政党治理、全球治理等诸多方面提出了诸多富有创见的新观点、新论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逐步形成了一个比较系统、完整的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思想,开启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新阶段,取得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巨大成就。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在中国新时代视域中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开创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新篇章,深化了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规律的科学认知和自觉运用。在列宁国家治理思想之上,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进行探索和发展,推动了社会主义国家治理观向前发展。国家治理观除了作为对国家治理的起源、本质、主体以及功能、一般规律等根本观点的把握之外,还包括对国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体认。从历时性上看,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个关系的体认经历了一个从政治导向型的全能治理、经济导向型的发展治理到共赢导向型的协同治理的嬗变过程。毛泽东时代是以国家统摄社会为特征的政治导向型的全能治理,改革开放以来到党的十八大之前,是以社会从国家中析出为特征的经济导向型的发展治理,新时代是以政党领导为内核的多元主体共治的协同治理。从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整体性上来看,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继承、创新和发展了列宁国家治理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习近平推进国家治理提供了良好的时空坐标和历史方位,无论是在整体维度还是在方法维度,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都是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发展和创新。在整体维度上,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进一步拓展了党的全面领导的视域和范围,不断巩固、完善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政治意蕴;进一步健全了“中国之治”的国家治理体系,完善了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制度载体和政权组织形式,实现了国家治理中国体和政体的辩证统一;进一步凸显了国家治理的民族化向度,强化了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历史记忆、传统基因与价值意蕴。在方法论维度上,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坚持矛盾思维、系统思维、战略思维、价值思维等科学方法论,并把矛盾思维作为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辩证维度、系统思维作为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总体维度、战略思维作为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方向维度以及价值思维作为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关系维度,以四个维度的有机统一促使了新时代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得到进一步地推进。从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来看,国家治理是一个贯通历史——现实——未来的不断发展的过程,需要在党的领导下,立足客观发展实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以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实现政党——国家——市场——社会的互动与共赢,达到国家富强民主、社会充满活力、个人素养提升的治理境界,进而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为人的解放、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制度保障和精神支撑,从而彰显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和价值旨趣!
邹鹏[4](2020)在《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作为研究对象,试图探寻其概念内涵、结构、代表性内容和发展方向等要点问题。本文认为,当代中国法治话语有独特的内涵和结构体系,其代表性话语反映中国法治建设的重点。为更好的发挥法治话语的作用,可以从逻辑规则、体系思维和话语形式内容等角度探索对其完善。本文首先阐释研究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缘起,以此作为论文第一章。本文认为,法治话语是法治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获得话语权的基础。法治话语的意义体现其为法治建设提供支撑、指引和保障。“法治”的话语在中国有一个发展和流变的过程。从“百家争鸣”“经学时代”到近代“法治”的话语嬗变,不同时期的话语反映出相应的意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法治话语发展进入了全新时代。从改革开放之初的法治“16字方针”到“全面依法治国”,不同阶段的话语反映法治建设的成效及对于法治理解的深入。在发展过程中,当代中国法治话语需要关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话语的体系建设还有完善空间,二是话语发展的路径需要深入探寻,三是话语传播的世界面向需要进一步强化。在凝练研究缘起和问题后,本文对法治话语的理论基础和含义进行解读,以此作为论文第二章。本章从理论入手,尝试总结三代话语理论,对福柯、维特根斯坦、哈贝马斯等具有代表性三位思想家、哲学家关于话语的观点进行整理,总结话语具有权力性、规范性、知识性、持续性、实践性等特征。结合话语理论,参考法律话语、法学话语、政治(学)话语等各类专业话语的含义、特征以及国内学界对于法治话语概念的阐释,本文将法治话语理解为对法治建设实践和内在规律进行的反映、凝练与应用(表述),基于法治现象(决策和实施)产生的意识反映的语言表达,为蕴含主观思想的话语系统,具有权力性、知识性、指引性、实践性等特征。当代中国法治话语是法治话语在当代的展现。从建构上说,当代中国法治话语来源于当代法治建设的客观实施和内在规律,是基于当代中国情况的专业话语体系,是反映法治建设意识内容和回应问题的表达。笔者认为,法治话语存在狭义和广义两种类型,狭义法治话语是广义法治话语的基础。在分析法治话语理论以及含义之后,本文力图从结构层面去认识法治话语,以此作为本文第三章。本文认为,法治话语具有形意结构体系。语言(实践)维度视为法治话语的“形”,思想维度视为法治话语的“意”。对于“形”,主要是指话语的外部形式,即法治的语言及其表述,可以从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来审视。宏观上,法治话语体系分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四个维度。微观上,分为法治词语、语句和语篇。对于“意”,主要是话语的内部理念,内化在中国法治话语之中的,基于中国法治建设目标和经验形成的,具有指导、支撑、推动作用的思想。法治话语理念是一种系统的思想观念体系,应当具备融贯性特征,反映思想与语言的辩证协同关系,体现将法律作为修辞的追求和意识形态立场。内部理念由法治精神、法治思维、社会道德和核心价值观等构成,对于话语实践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为了更好的实现自身功能,法治话语“形意”结构应当具备较好的融贯性。作为语言和思想,“形意不二”应当是法治话语在实践中的基本形态。为对法治话语进行更加聚焦研究,本文选取十八大后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七个话语表述进行解读和阐释,以此作为论文第四章。在当代中国法治话语中,代表性话语是基础,其他话语可以理解为对代表性话语的阐释、评述和解读。本文认为,代表性话语之间存在关联性,共同阐释法治。全面依法治国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的基本方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微观路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中国法治的战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法治战略实施的具体方式,是关键招数之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强调法治对于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关键招数之二,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明确了改革和法治的协同关系,是关键招数之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强调法律和道德的协同关系,适应中国国情和发展,是关键招数之四。以法治话语含义、特征、结构体系以及代表性话语所蕴含的知识为支撑,本文讨论当代中国法治话语发展方向,以此为论文第五章。本文认为,中国法治话语发展具有包容性和“后发法治”优势。依托中国法治优势,展望新时代法治话语发展方向可以是:在逻辑层面上完善法治话语体系建设;探索融贯古今中西资源的法治话语发展路径;基于问题导向,完善法治话语形式与内容。具体来说:一是尊重和彰显法治话语的逻辑。在发挥逻辑作用上,首先是对法律的解释和评述应当符合逻辑,其次是对法治话语核心表述的设计应当符合逻辑,最后是对法治话语核心表述的解释和评述应当符合逻辑。二是坚持法律至上的体系思维。在立足于体系思维发展完善法治话语过程中,首先要审慎把握话语体系的开放标准。其次要用好法律方法论,包括用好法律修辞、法律解释和法律论证。最后要推动道德话语和法治话语有机融合。三是全面完善话语方式,科学充实话语内容。在完善话语方式方面,要创新表达方式,提升话语影响;要优化不同类型法治话语表达;要把握差异,尊重话语言说规律;要立足专业思维推动话语发展;要加强中国原创意义法治话语的诠释、翻译和传播。在科学充实话语内容方面,要精准外引西方法治话语资源;要注重对中国传统文化资源的吸收;要彰显法治话语专业性、知识性和权利性特征;要注重中国民间法话语资源吸收;要加强话语内外体系要素融合。
周颜玲[5](2019)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文中认为意识形态一直是国内外学界、政界的敏感话题,也是新时代的哲学主题。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实践和传统文化进行了创造性融合,使其成为了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向来强调“以文载道”“以文化成”的意识形态要素,承载着信仰塑造的基本功能,而且包含丰富的治国理政、立德化民的智慧,能够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滋养和丰富支撑。以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为研究视域,科学把握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以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引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有效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当今时代需要着重研究的重要问题,也是当前意识形态理论工作者的重要使命。本文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研究方法,以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为视域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全文共分导论、结束语和五章,着重分析和论证了以下观点:为推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体系化发展和大众化表达,实现新时代背景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引领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需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相关概念进行新视角定义,并对二者的关系进行新角度阐释。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界定,借鉴了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综合了学者们的范围式、分层次定义,从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社会发展要素推动、个体人格提升和行为养成三个层面对其进行了细化和微观化诠释,实现了主流意识形态定义层面党性与人民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高度统一;并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界定为理论层面的完善和创新、实践层面的现实建构和作用发挥两个方面。综合学者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归纳,从宏观叙事与具体阐释两个层面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予以界定,并在具体阐释层面将其基本精神归纳为治国理政之道、社会运行之道、为人处世之道三个方面。基于以上定义,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进行了新视角的说明。在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层面,从生成角度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提供了民族文化土壤,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由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濡化而来,二者互动共生;从内容角度看,作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均是立足唯物史观提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而成的文化成果。在社会发展要素推动层面,“大同小康”思想、“以德治国”传统、“民为邦本”思想、“天人合一”思维、“修齐治平”理想等中华优秀传统治国理念和价值精髓,都已被中国共产党所继承并弘扬,成为推动我国“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的思想文化支撑。在个体人格提升和行为养成层面,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内涵丰富,蕴含着推进现代人自我完善、健康发展的宝贵智慧,为个体理想信念的树立、现代人格的自我提升和行为养成提供了丰富的文化滋养。新中国成立以来,契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经历了不同的发展与建设阶段。在这一过程中,中华传统文化尤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能够且一直源源不断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供丰富滋养和有益支撑。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自成型以后,一直决定着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弘扬的基本方向和传承模式。按照意识形态建设的不同时期,将新中国成立以来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语义场分为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曲折化探索(1949-1978)、改革开放以来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返本开新(1978-2012)、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2012至今)三个阶段,厘清了不同历史阶段中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阶段性特征和传承模式,并从指导思想、社会措施、个体引导三个层面梳理出传承中华文化价值精髓坚守基本方向、契合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传统文化发展、吸纳民族精神基因提升公民综合素质三条基本经验,为新时代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有益借鉴。经济全球化使得信息、资金、技术的流动更加便捷,也使得以意识形态为核心的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思想文化之间的交流交融交锋变得日益频繁,给我们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这些挑战和机遇也会反映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之中。一方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下,我国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国家地位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提供了最好的时机,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正当其时;另一方面,面临西方虚假普世理念对理想信仰的遮蔽、全球化文化浪潮对传统家国文化的侵蚀、市场逻辑对伦理本位的挤压等生存挑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逐渐暴露出脱离时代发展的现实短板,其现实境遇令人堪忧。这就要求我们要在准确识别这些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用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统领传统文化资源,更好地巩固我党的执政基础。当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虽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仍存在传统文化主流价值阐发片面化、传统文化活化利用水平不高、现代理想人格塑造尚未成型等问题。在传统文化主流价值阐发方面,由于未能严丝合缝对接当代文化需求,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流价值的阐发仍存在“言必称”“择其一二”等片面之说;在传统文化活化利用方面,主要是未能充分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激励作用,对其的活化性利用仍然处于浅层,存在功利化应用现象,其实践应用效果也有待提高;在现代理想人格塑造方面,由于中华传统人格思想对于人的现代化理想人格建设还不具备全面的激励因素,因而适应于现代化建设的理想型人格建设仍不成体系,迫切需要对其进行现代转化。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其主要几点,可归纳为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弱化了传统文化的历史底蕴、核心理念阐发不足弱化了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减缓了传统文化的全面传承等三个方面。基于以上问题,要结合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模式,使其在新的时代返本开新,更具有时代性和感召力。在当前中西文化与意识形态都处于相互冲突与交融的时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再是主流意识形态,而是作为一种深厚的文化资源对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及各种社会文化领域有所助益。为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新时代得以继续弘扬和传承,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运用意识形态视域来反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境遇,力争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人文精神与价值理念具有返本开新之效,有效推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指导思想而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地位,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染力,在此基础上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内外传承。就基本思路而言,要厘清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的功能性作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凝聚一切有效力量,完善传承传播体系,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就具体举措而言,要通过思想引领提高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认同,加强教育引导助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传承,并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对于个体社会化的有益观念,在提升公民基本素养、推进现代人格生成、规范个体行为中推动社会的良性化发展。
董政[6](2019)在《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文中指出伴随着新中国的国家建设,当代中国法理学也走过了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在这段艰辛的学术探索的历程中,当代中国法理学取得了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逐渐建构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事业得到更加全面与深入的推进,这为当代中国法理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绝佳的学术契机。因此,当代中国法理学需要反思和总结自身的不足,并努力寻找新的理论突破点与增长点。这样就需要从国家观入手,一方面通过梳理、分析与评判中国法理学在不同阶段所持之国家观来反思国家与法的关系在当代中国法理学所呈现出的不同样态;另一方面,在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之不足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建构“国家的法理论”这一理论构想。简言之,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既是一种寻找“国家”的学术反思,又是一种找回“国家”的学术构想。为了能清晰地描绘当代中国法理学之国家观的内容与变迁过程,需要建立了三个理想型,即“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和“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三个理想型是对中国法理学三个历史阶段的概括或模型化:第一阶段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这一阶段的法理学属于一种“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以“国家与法的理论”为典型;第二阶段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至本世纪初(2005年左右),由于这个阶段法理学业已获得自身的正当性地位,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并且各种法理论层出不穷、蔚为大观,因而这个五个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法理论属于“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主要考察的是以张文显教授为代表的权利本位论、以夏勇教授为代表的民权哲学、以公丕祥教授为代表的法制现代化理论,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法治本土资源论、以梁治平教授为代表的法律文化学;第三个阶段是从2005年以来至今,纵然有一些法理论还未形成气候,没有引起学界的重视和讨论,但是这些法理论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它们主动地将“国家”置于其理论学说的核心位置,自觉地探究国家与法之关系的基本原理与规律,这些法理学属于“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这一法理论的典型有以强世功教授为代表的立法者的法理学、以高全喜教授为代表的政治宪法学、以苏力教授为代表的大国宪制论。“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所以是“强”国家观的法理论,是因为在国家与法的关系中,国家在价值层面上居于统摄地位,法很大程度上沦为国家实现其政治目的的手段和工具,法理论也因此成为国家理论的附属品。换言之,在“国家与法的理论”中国家(理论)比起法(理论)而过于强势,国家与法在理论上处于一种失衡的状态。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强”一样,所谓“弱”国家观的法理论之“弱”也是从国家与法之关系的角度界定的,只不过这种“弱”表现出更多的复杂特性。首先,国家观之“弱”表现为相对弱势,是相较于“强”国家观之绝对强势而言的。其次,国家观之“弱”还意味着包含国家视角、叙事、利益、精神、价值的国家理论的式微。再次,国家观之“弱”也指明了国家主题不再是法理学的中心主题,换言之,法理学对国家主题的关注只是法学理论自身研究的一个附带结果而已。最后,国家观之“弱”还体现为尚未建构起与法学理论相关的系统性的国家理论框架。正是基于这四点特性,国家(观)较之于法律(观)在这种法学理论模型中居于一种弱势地位。“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是指以国家为研究“视域”的法学理论范式。这一法学理想型中从国家出发重新审视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研究进路、研究旨趣等,将国家重新纳入到了法学基本理论的讨论之中,并且国家与法的关系构成了这一法理论的基本研究范畴。从“强”国家观的法理论到“弱”国家观的法理论再到“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国家观在当代中国法理学中经历了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虽然目前中国法理学开始逐渐意识到国家之于法学理论的重要价值,但是总体而言将国家与法之关系作为法理学基本研究范畴的自觉性还不强,尚未建构起足以解释当代中国重大法治实践的理论模型、分析框架与方法论。因此,正是在反思与总结当代中国法理学国家观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迈向“国家的法理论”。可以从时代语境、研究对象与主题构成三个方面对“国家的法理论”进行论纲性的阐述。首先,“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新时代”有四重内涵,即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中华民族奋斗的新目标、担当国际秩序的新角色,以及这一新时代依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这是新时代基本属性的不变性。新时代对于法学理论研究的意义在于,它为当代中国法理学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命题,“国家的法理论”实际上就是在这些大的题域的统摄下对具体相关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可以说,新时代为当代中国法理学迈向“国家的法理论”提供了千载难逢的研究契机,其具体表现为注重交叉学科研究的契机、注重法学宏观范式的研究契机、注重探寻国家精神的研究契机,这些契机也是“国家的法理论”今后深化研究的立足点。其次,由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理,因此作为一种法理学的“国家的法理论”当然也是以法理为研究对象,只不过这一法理是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即现代国家在以法建国、以法治国过程中的法律规律、原则、方法与价值。正是由于研究对象的独特性,“国家的法理论”在研究中虽然以国家作为中心视角、从国家出发来观察法律,但其落脚点是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最后,“国家的法理论”对现代国家建构之法理的研究不是漫无目的地展开,而是在更为具体的研究主题之下去发现、观察、分析与提炼法理。因此,还需着重分析“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国家的法理论”包含着三大主题即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当然,“国家的法理论”并不是孤立地研究这三大主题,而是集中地考察国家理性、法律理性与政党理性的互动关系,这一互动关系组构成了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也即形成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立宪的政党—国家理性。
梁昊[7](2019)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及其价值》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进新时代。作为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实践发展理论的历史进程,中国事业起步、发展和壮大于马克思主义。从革命时期、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人一直致力于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运动,继承和发展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本文选题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出发,追溯其来源,分析其结构,阐述其内容。文章以实践性、物质运动性和统一性解读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内涵,继而梳理中国对其的运用和发展。通过总结建国后中国共产党人奋斗中国梦想的历史过程及其辩证智慧,在当代发展中凸显其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并彰显其无可取代的特殊价值,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和实践导向。理论的哲学来源于实践,也只有服务于生活,服务于实践,才能成为真正的哲学。文章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与伟大建设,预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然胜利的前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当代丰富的发展历程,并经由中国反复的实践验证其真理性和价值性。全文共四个章节,第一章简要概述研究意义、现状、思路与重难点;第二章阐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内涵;第三章梳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中国化运动及其理论成果,用丰富的内容与多样的形式展示其当代发展;第四章论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价值。
王文雅[8](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研究》文中指出主题作为中心问题,它是理论的总纲,揭示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根本矛盾。主要矛盾或称为“根本矛盾”,是决定事物发展的关键,一般根本矛盾只有一个。理论主题的建构,是以理论为对象,具有根本性、长远性指导意义的一种主题建构。理论主题由于是带根本性特征的中心问题,一般而言,只有一个。理论主题的解释功能、引导功能、支撑功能,均需要在明确理论范围的前提下得以释放。理论范围的大小,框定了主题作用的幅度。理论主题的确立,意味着理论域的中心概念得以确立,过去的理论能够由这个主题串联起来,起到揭示思维活动规律的作用;将来的分支理论、补充理论将能够借助这个主题的指引进行创新。研究和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是为解决每隔一段时间,通过更改原理论体系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来建构新体系、再探索新体系主题的理论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自有其概念、范畴、成立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第一层含义,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概念的动态性。就当前来说,它暂时具有五个方面的意义,对应四个维度的解释功能。与此相适应的,是其理论主题的归纳和概括,即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构建,也应当体现出鲜明的动态性,以符合中国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概念本身的特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第二层含义,基于主题本身蕴含的根本性、长远性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辐射范围,伴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全部历史进程。就目前已知的范围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不发达阶段、初级阶段上的主要形态。它承载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诉求,以及中国梦的民族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第三层含义,基于社会主要矛盾的线索。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的矛盾,横跨改革开放近40年历程。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现实关照。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从2017年起,成为牵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短板和动能。因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主题,略有区别。后者更加强调坚持、发展,前者更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二者并无根本冲突,仅只是前后相继的关系,确立和推进的关系。至于改革开放40余年的理论和实践,由于主要矛盾转化的缘故,也略有不同。改革开放40余年的理论和实践的初衷,是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40余年的理论和实践的结果,是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因此主题紧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大于改革开放40余年的理论,前者于后者,是包含关系。两者都有发展任务,兼具发展追求,差异在于发展的层次、程度、发展各比例跃迁的水平有所不同。因此,在理论主题内涵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更强调“推进”,改革开放40余年的理论主题更注重“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不等同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题,也有别于改革开放以来理论和实践的主题,它是一个新范畴,带有总体性。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经建立而言的。坚持和发展,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心的。因此,这个理论主题的内涵,就是要持续破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功能、实现条件的陈旧理解,在批判中丰富和发展相关认识;以动态方式把握动态逻辑,更新观念;只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性,才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这个理论主题不是主观臆造的,是由中国客观的历史、经济和社会环境决定的;正是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接力探索而逐渐明晰的,这是一个认识和深化理论主题的历史过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成立条件包括:时代主题仍然是和平与发展,实践主题是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本国情没有跨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连续稳定,奋斗目标以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旨归,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以贯之,理论品格——与时俱进永不褪色。论文综合了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经济学、政治学和哲学学科的知识,运用文本研究法、过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逻辑分析法考察这个主题。全文结构方面,通过界定概念、探讨“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章来考察理论主题。深入阐述核心观点,得出以下结论:1.明确在新时代及以后历史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创新,所依据的理论主题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2.明确坚持和发展的,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国情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明确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辩证统一的,思维领域和生产实践领域均需辩证发展。4.明确中国共产党人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不断解放思想。5.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全面深化改革不能改变社会主义方向。6.明确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语境下,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仍需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代性”。7.强调继邓小平理论开始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以后,继续探索深化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将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全过程。论文通过回答“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疑问,阐明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核心观点。这对于深化认识社会主义本质及建设社会主义的途径、揭示建设现代化强国理论诉求、判断当今时代社会主义实践走向、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任务、促进社会主义实践不断发展有积极意义。
梁宝伟[9](2019)在《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中国,中国共产党的每一项执政活动都引人瞩目,给人深思。“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改革开放以来,民主与法治的关系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为紧密,成为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方式。其中,民主法律化作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艺术。民主法律化,就是将人民民主通过法律的方式加以稳定化、权威化。民主法律化源自1978年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在邓小平思想论断的指导下,人民民主在法律的保障下不断迈进,推动着改革开放发展。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治国理政,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也使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迈入新时代。中共十九大报告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方略,为今后继续推进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指导。民主要发展,法治要加强,成为将来中国共产党坚持长期执政的重要准则。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和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具有历史思维、历史视野。1978年至1992年的这段时期,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时期,也是改革开放以后民主法律化的重要发展时期。由此决定了对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的研究,既是一个学术研究问题,也是一个事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问题。通过研究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发展历程,梳理其发展脉络,看待其历史影响,总结其历史经验,有助于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道路自信和理论自觉,有助于为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提供经验参考,增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能力。本文以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为研究对象,从历史与逻辑相结合、宏观把握与微观考察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运用历史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综合运用党史学、政治学与法学等学科知识,对改革开放初期的民主法律化进程进行了研究。通过论述这段时期重要法律制定的背景原因、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以及作用影响等,力图达到展示过程、梳理脉络、把握规律和总结经验。全文共分三大部分、七个篇章:第一部分为引言,独立成篇。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及意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创新点与难点。第二部分为正文,从第一章到第五章,对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进程给予重点阐释。第一章介绍民主法律化的思想发端及内涵要求,第二、三、四章是对民主法律化具体实践过程的论述,第五章则对该实践过程进行了总结。第一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以邓小平“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思想论断为主要阐释,重点论述了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提出的历史背景及其内涵和要求。第二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本章以1979年至中共十二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于拨乱反正和改革开放初步开始的时代背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等方面,主要对《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选举法》《刑法》的制定过程、主要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第三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本章以中共十二大以后至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立足改革开放全面展开的时代背景,从中共十二大和中共十三大的战略决策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从宪法的根本法律保障、人大制度的法律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的专门立法、村民自治组织法律的制定以及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扩大与法律保护的加强等方面,重点对《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民族区域自治法》《村委会组织法(试行)》《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作了阐述。第四章题目为“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本章以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至中共十四大召开前为时间段节点,从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出发,围绕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这两个方面,重点对《代表法》《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集会游行示威法》《民事诉讼法》以及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等作了阐述。第五章题目为“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本章围绕1978年至1992年这段时期民主法律化历程,进行概括总结,重点阐述了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了民主为什么要法律化和民主能够法律化,指出了实行民主法律化的必然性,以此从理论上阐述了民主法律化的合理性。二是分析了十四年民主法律化进程的历史影响,认为它较好贯彻了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推动了人民民主和法治建设,丰富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三是总结十四年中国共产党推进民主法律化的执政经验,主张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改革开放等八条经验。第三部分为结语章“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本章在阐述第二部分的基础上,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作了阐释,指出十四年民主法律化历程必然走向依法治国,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民主法律化,同时强调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要坚持民主法治的紧密结合。
李涛[10](2019)在《法治与改革:1978—2018年法律制定的实践研究》文中提出历史总是在一些特殊的年份给予人们以汲取智慧、继续前行的力量。1978年是改革开放起步之年,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1978”、“2018”,两个普通的阿拉伯数字,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具有非凡的象征意义,它们连接起了 40年中国前进的脚步。在40年中国经济社会的变迁过程中存在两条既彼此互相关联,但又不完全重合的主线——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法治的建设。这种复线交织的变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独特的制度变迁模式息息相关,也与我国经历的特殊历史时期和特殊的社会结构有密切的联系。改革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改革已经成为一种社会观念、思维方式和行动指南。而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法治和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最鲜明的两个主题,没有改革,社会不会进步;没有法治,社会不会稳定,法治和改革也是新时代中国发展的主题和关键。其中,法治的基础是法律,法律制定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改革需要法治的发展与之相适应,改革中本身就包含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因此,法律制定是追寻法治的起点,也是考察法治与改革关系演变的理想观察视角。社会主义法的制定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条件和关键内容,是解决有法可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路径。改革开放40年来,法治与改革同时起步,共同发展,法律制定的任务常常是改革的任务,法律制定的难点也常常是改革的难点。我国法律的制定,既是改革在法律上的投射,又是法律本身对新时期发展的自觉回应,其制定的变迁和过程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对法治的影响。本论文分为导论、结论以及五章。第一章对法治、改革、法律的制定以及法治与改革的关系进行了相关概念释义和界定,明确了研究的主体和范围。第二章回顾了1978—1992年改革开放初期法律制定的基本情况。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起步阶段,也是我国法律制定重新起步的转折点。在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是恢复被破坏的社会秩序,解决“无法可依”的问题,并且要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为改革开放提供保障。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是改革优先,法治提供保障,在确保秩序和发展经济的情况下同步推进。法治建设可以概括为以恢复秩序并且突出经济为中心的社会秩序法治观。第三章对1992—2012年的法律制定进行了分析和回顾。这一时期是改革开放重新起步并且既往开来的阶段,法治建设也进入快车道,即适应改革开放深入推进阶段。围绕党的十四大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为方向以及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决定了法律制定的目标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建设体现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经济法治观。法治与改革的关系表现为改革为主,法治指引,法治服务改革开放大局,并相互促进。第四章对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的法律制定进行了全面理解和总结。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我国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制度的高效运转对法律制定提出了新的历史要求,不仅要做到“有法可依”还要做到“良法善治”。这一时期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是,法治引领改革,改革推动法治发展。法治观念升华为治国方略法治观,法治建设方针转变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第五章对改革开放40年我国法治的转向进行了归纳总结,强调中国的法治必然也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时代法治与改革应该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实现良性互动,并且统一于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之中。新时代,法律的制定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法律制定的客观规律,坚持人民利益为导向,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坚持依法、科学、民主法律创制。“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跟不上的人必将成为落伍者,必将被历史所淘汰。”在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强调: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历史阶段是不可超越的;但超越历史阶段的愿望又产生于历史发展过程所形成的内因和外因之中,这是中国社会特有的一种矛盾。中国正在经历巨大的经济社会转型,新时代的实践需要理论的解释提升,从而构建出基于中国经验的话语体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同时进行的新时代,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又有了新的时代特点。在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时,通过建立科学的法律制定的方式来完善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将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与体会“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这一论断的深刻内涵和思想光芒。纵观社会转型成功的国家,其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法治建设都坚持把法律的制定放在首位。改革开放40年也是我国法律制定不断摸索规律的40年,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和正确把握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规律,我们所制定的法律就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改革开放的伟大历程。立法者必须正确认识法律的功能,以科学的态度对待法律的制定工作。但我们也需要注意,由于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大规模进行法律制定的活动已经结束,法制发展已经由侧重法律制定、搭建法律体系框架,转变为对于具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的“精耕细作”。
二、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点(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点(论文提纲范文)
(1)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和阐释 |
1.3.1 德育 |
1.3.2 德育与德育工作 |
1.3.3 邓小平德育思想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4.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5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7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渊源 |
2.1 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德育思想的继承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德育思想 |
2.1.2 列宁的德育思想 |
2.1.3 毛泽东的德育思想 |
2.2 对中国传统儒家德育思想的继承 |
2.2.1 先秦儒家的德育思想 |
2.2.2 后世儒家的德育思想 |
2.3 对西方德育思想的扬弃 |
2.3.1 古希腊先哲的德育思想 |
2.3.2 中世纪德育思想 |
2.3.3 近代资本主义德育思想 |
2.4 小结 |
第三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生成条件 |
3.1 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客观条件 |
3.1.1 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德育经验教训的总结 |
3.1.2 对苏东剧变思想文化根源的反思 |
3.1.3 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的应对 |
3.2 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主观条件 |
3.2.1 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
3.2.2 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民情怀 |
3.2.3 追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
3.2.4 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 |
3.2.5 面向未来的远见 |
3.3 小结 |
第四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 |
4.1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萌芽(1975 年-1978 年) |
4.1.1 对教育科学文化领域的整顿 |
4.1.2 对德育的拨乱反正 |
4.1.3 打破教育战线上“左”倾思想禁锢 |
4.2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酝酿(1978 年-1987 年) |
4.2.1 德育工作的新起点 |
4.2.2 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确立 |
4.2.3 德育工作的精神文明向度 |
4.2.4 基层德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
4.3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发展(1987 年-1992 年) |
4.3.1 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关联的再反思 |
4.3.2 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再强化 |
4.3.3 党性教育的德育之途 |
4.4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成熟(1992 年-1997 年) |
4.4.1 德育评价论 |
4.4.2 德育效用论 |
4.4.3 德才兼备论 |
4.4.4 德育功能论 |
4.5 小结 |
第五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内容架构 |
5.1 “四有”新人的德育目标 |
5.1.1 理想信念教育 |
5.1.2 基本道德规范的自律教育 |
5.1.3 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
5.1.4 遵纪守法的他律教育 |
5.2 “三个面向”的德育价值维度 |
5.2.1 面向“现代化”的传统价值 |
5.2.2 面向“世界”的民族价值 |
5.2.3 面向“未来”的现实价值 |
5.3 德育的文明之基 |
5.3.1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德育的现实基础 |
5.3.2 德育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精神动力 |
5.3.3 德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
5.3.4 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协调共生性 |
5.4 德育的政治保证 |
5.4.1 社会主义道路是德育的政治方向 |
5.4.2 无产阶级专政是德育的制度保障 |
5.4.3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德育的组织保证 |
5.5 小结 |
第六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及方法论特色 |
6.1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 |
6.1.1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 |
6.1.2 继承性与创新性的辩证统一 |
6.1.3 政治性与思想性的辩证统一 |
6.1.4 理论性与应用性的辩证统一 |
6.2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方法论特色 |
6.2.1 说服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 |
6.2.2 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
6.2.3 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 |
6.2.4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
6.3 小结 |
第七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7.1 “求用尚效、聚焦民心”为依据的实用价值 |
7.1.1 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根本 |
7.1.2 倡导物质利益与革命精神相结合 |
7.1.3 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理念 |
7.2 “对话沟通、和而不同”为意旨的交往价值 |
7.2.1 打破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壁垒 |
7.2.2 汲取人类德育文明的优秀成果 |
7.2.3 抵御各种腐朽文化思想的侵蚀 |
7.3 “崇实尚行、与时俱进”为要旨的实践价值 |
7.3.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
7.3.2 德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证 |
7.3.3 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统一 |
7.4 “求知求做、德文合一”为判据的人文价值 |
7.4.1 德育与自由相结合 |
7.4.2 德育与人的解放相结合 |
7.4.3 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 |
7.4.4 德育与劳动相结合 |
7.5 “薪火相传、形上诉求”为旨意的情感价值 |
7.5.1 德育的爱国主义情怀 |
7.5.2 德育的集体主义观照 |
7.5.3 德育的社会主义聚焦 |
7.6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1958年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 一 ) 选题缘由 |
( 二 )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 一 ) 国内研究现状 |
( 二 ) 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 |
( 一 ) 研究思路 |
( 二 ) 研究方法 |
( 三 ) 创新点及不足 |
第1章 成都会议的召开 |
1.1 成都会议召开的历史背景 |
1.1.1 国内背景 |
1.1.2 国际背景 |
1.2 会议的基本情况 |
1.2.1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
1.2.2 会议的性质和主题 |
1.2.3 对成都会议有关问题的考证 |
第2章 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积极探索 |
2.1 成都会议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探索 |
2.1.1 以农具改革运动推动农业机械化 |
2.1.2 以转业复员军人为主发展军垦(农垦)事业 |
2.1.3 以发展地方工业具体落实“两条腿走路”方针 |
2.2 成都会议对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探索 |
2.2.1 初步确立了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 |
2.2.2 以扩大专署权限的形式适当扩大地方权力 |
2.3 成都会议对社会主义科学文化建设的探索 |
2.3.1 在地方建立科研机构 |
2.3.2 提出中国诗的出路是民歌和古典 |
2.3.3 为创办党的理论刊物提出具体指导方针 |
第3章 成都会议对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史贡献及局限性 |
3.1 成都会议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积极贡献 |
3.1.1 成都会议取得的一些比较积极的探索成果 |
3.1.2 成都会议深化了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思想方法论基础 |
3.2 成都会议在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的历史局限性 |
3.2.1 成都会议助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生 |
3.2.2 成都会议助长了党内“左”倾错误思想的蔓延 |
3.3 历史的评说 |
3.3.1 如何评价成都会议 |
3.3.2 如何看待成都会议探索中的成功与失误 |
3.3.3 当代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的科研项目 |
(3)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分析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
二、国外研究回顾及其发展动态 |
三、研究趋势的研判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思路、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特色 |
第二章 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理论来源: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观 |
第一节 国内外学界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与马克思恩格斯国家观关系的解释 |
一、西方“列宁学”的误读 |
二、国内学界的相关评价 |
第二节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国家观的历史逻辑 |
一、批判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 |
二、科学国家观的萌生 |
三、科学国家观的发展和完善 |
第三节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国家观的主要内容 |
一、无产阶级专政理论 |
二、国体与政体统一论 |
三、真正共同体:以国家回归社会为特征的“自由人联合体” |
第四节 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国家观发展的主要体现 |
一、深化国家本质与职能研究,以国家本质规定治理的本质 |
二、发掘国家政体理论,以国家公共性体现治理的功能 |
三、深化作为国家形态的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研究 |
四、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国家消亡观,以国家发展引领治理的指向 |
小结 |
第三章 列宁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的语境和历程 |
第一节 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对俄国“改良论”的批判和“革命式”的论证 |
一、以“两种道路”解决俄国资本主义的“命运”问题 |
二、批判“改良论”以及论证“革命式”道路的可行性 |
第二节 列宁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的时代语境 |
一、列宁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国际背景 |
二、列宁探索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国内形势 |
第三节 列宁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的发展历程 |
一、实施新经济政策前的国家治理 |
二、实施新经济政策后的国家治理 |
小结 |
第四章 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经验 |
第一节 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丰富内容 |
一、经济治理: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的合作社经济与对外贸易的辩证统一 |
二、政治治理:以民主与法制为核心的机构改革和制度构建的有机统一 |
三、文化治理:以文化革命与文化建设为核心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发展教育的有机统一 |
四、政党治理:以加强党的总领导、提升执政能力为核心的党建布局 |
第二节 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基本经验 |
一、组织与政党:以俄共(布)为中轴带动治理 |
二、政治与制度:以国家制度保障、提升治理效率 |
三、文化与价值:以马克思主义凝聚力量、整合社会思潮 |
第三节 以国家为主导的国家——社会关系 |
小结 |
第五章 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
第一节 列宁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的基本原则 |
一、以符合时代与现实国情为基础 |
二、以人民利益为价值导向 |
三、以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治理目标 |
第二节 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科学方法论 |
一、整体论:全球视野与系统诊疗 |
二、辩证法:矛盾分析中的批判、超越与建构 |
三、实践思维方式:把握“历史——现实”框架与实践逻辑 |
第三节 列宁探索苏维埃国家治理的现实启示 |
一、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探索民族化道路 |
二、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必须加强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的核心作用 |
三、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必须注重政治制度体系的建构和完善 |
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必须运用整体辩证的科学方法论 |
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人推进国家治理的理论和实践 |
第一节 新中国毛泽东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继承与运用 |
一、毛泽东对国家治理的时代把握和艰辛探索 |
二、毛泽东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创造性运用 |
第二节 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推进与实践 |
一、经济治理体系:以生产力发展为核心的改革与开放的统一 |
二、政治治理体系:以人民民主为核心的法治与制度的统一 |
三、文化治理体系:以马克思主义为核心的文化革命与文化建设的统一 |
第三节 新时代习近平开创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新篇章 |
一、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语境 |
二、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容 |
第四节 从政治导向型的全能治理、经济导向型的发展治理到共赢导向型的协同治理 |
一、政治导向型的全能治理:以国家统摄社会为特征的国家——社会关系 |
二、经济导向型的发展治理:以社会从国家中析出为特征的国家——社会关系 |
三、共赢导向型的协同治理:以政党领导为内核的多元主体共治格局 |
小结 |
第七章 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创新与发展 |
第一节 整体性视域下习近平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传承与发展 |
一、有机联系:“六个统一” |
二、主要区别:一致基础上的差异与习近平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创新 |
三、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注重治理体系与能力的有机统一 |
第二节 方法论视域下习近平对列宁国家治理思想的运用与创新 |
一、矛盾思维: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辩证维度 |
二、系统思维: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总体维度 |
三、战略思维: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方向维度 |
四、价值思维:习近平新时代国家治理思想的关系维度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研究缘起 |
第一节 法治话语:为何研究 |
一、法治话语为擘划法治图景提供支撑 |
二、法治话语为法治建设提供指引和规范 |
三、法治话语为推动法治建设发展提供保障 |
第二节 演化与转向:法治的中国话语流变 |
一、近代以前中国“法治”的话语变迁 |
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演进 |
三、话语发展的转向与变化 |
第三节 问题与思考:法治话语的研究指向 |
一、话语体系的建设存在完善空间 |
二、话语发展的路径需要深入探寻 |
三、话语传播的世界面向需要持续强化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法治话语的理论基础及含义解读 |
第一节 话语的理论 |
一、话语理论的代际发展 |
二、代表性观点:福柯、维特根斯坦与哈贝马斯 |
三、话语的属性及其含义 |
第二节 法治话语的含义 |
一、相关概念比较 |
二、相关概念的评述 |
三、法治话语的含义 |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 |
一、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建构逻辑 |
二、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实践特征 |
三、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类型思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法治话语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法治话语体系的“形” |
一、“形”的含义:外部形式 |
二、对宏观结构的分析 |
三、对微观结构的解读 |
第二节 法治话语体系的“意” |
一、“意”的含义:内部理念 |
二、内部理念的特征 |
三、内部理念的要素 |
第三节 法治话语体系的结构融贯性 |
一、结构融贯性的含义 |
二、结构融贯性的要求 |
三、结构融贯性的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当代中国代表性法治话语诠释 |
第一节 全面依法治国 |
一、全面依法治国的话语内涵 |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话语功能 |
第二节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
一、“新十六字方针”的话语意蕴 |
二、“新十六字方针”的话语功能 |
第三节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
一、“一体建设”的“形意”解读 |
二、“一体建设”的话语功能 |
第四节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一、权力监督的话语内涵阐发 |
二、权力监督话语的意义 |
第五节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话语分析 |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战略阐释 |
第六节 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
一、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话语释义 |
二、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话语效果 |
第七节 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结合 |
一、法治与德治话语结合的特征 |
二、德治与法治话语结合的作用 |
第八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发展 |
第一节 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的发展方向 |
一、法治话语发展的特点和优势 |
二、法治话语的发展方向 |
第二节 尊重和彰显法治话语的逻辑 |
一、逻辑之于法治话语的功能 |
二、法治话语的逻辑准则 |
第三节 坚持法律至上的体系思维 |
一、体系思维对于法治话语发展的意义 |
二、审慎把握话语体系的开放标准 |
三、立足法律方法论完善和发挥法治话语功能 |
四、推动道德话语和法治话语有机融合 |
第四节 全面完善话语方式,科学充实话语内容 |
一、全面完善法治话语方式 |
二、科学充实法治话语内容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结语: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话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国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点与努力方向 |
第一章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问题 |
一、相关概念 |
(一) 意识形态及其建设 |
(二)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其传承弘扬 |
(三)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关系 |
(一) 党和国家指导思想层面: 理想信念、中国精神的提炼交融 |
(二) 社会发展要素推动层面: 综合国力、五位一体的因素驱动 |
(三) 个体人格提升和行为养成层面: 自我完善、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
第二章 新中国成立以来意识形态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意识形态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进程 |
(一) 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曲折化探索(1949-1978) |
(二) 改革开放以来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返本开新(1978-2012) |
(三)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2012至今) |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意识形态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基本经验 |
(一) 指导思想层面:传承中华文化价值精髓坚守基本方向 |
(二) 社会措施层面:契合社会主义事业推进传统文化发展 |
(三) 个体引导层面: 吸纳民族精神基因提升公民综合素质 |
第三章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机遇和挑战 |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时代建设的崭新机遇 |
(一) 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提出了明确的传承要求 |
(二) 现代化建设成就奠定了坚实的传承基础 |
(三) 国家地位的提升创造了良好的国际环境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时代建设的现实挑战 |
(一) 西方价值观对中华传统价值观念的遮蔽 |
(二) 全球化文化浪潮对传统文化生存空间的挤压 |
(三) 市场逻辑对“伦理本位”思想的冲击 |
第四章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问题和成因 |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传承弘扬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 传统文化主流价值阐发片面化 |
(二) 传统文化活化利用水平不高 |
(三) 现代理想人格塑造尚未成型 |
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现代传承弘扬存在问题的现实原因 |
(一) 现代社会发展趋势弱化了传统文化的历史底蕴 |
(二) 核心理念阐发不足弱化了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
(三) 整体合力尚未形成减缓了传统文化的全面传承 |
第五章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路和举措 |
一、指导思想层面: 顶层设计和发展方向的精准谋划 |
(一) 根本原则: 坚持导向加强引领推进发展 |
(二) 价值塑造: 强化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感染力 |
(三) 传播推广: 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内外传承 |
二、基本思路层面: 攻坚目标与重点措施的谋求落实 |
(一)基本目标: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
(二)功能指向: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现代化建设 |
(三) 主体力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凝聚一切群众力量 |
(四) 载体建设:完善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体系 |
三、具体举措层面: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的教育引导 |
(一) 思想引领:“表”“里”兼顾提高认知认同 |
(二) 教育引导:“显”“隐”共进助力传播传承 |
(三) 素质提升:“质”“格”并行促进自觉自省 |
(四) 行为养成:“情”“行”并重推动身体力行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对象 |
三、研究目的 |
四、研究方法 |
五、理论模型的建构 |
(一)理想型的概念引入 |
(二)理论模型的建构基础 |
(三)三种理论模型 |
(四)三种理论模型的时空关联 |
第一章 “强”国家观的法理论 |
第一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时代型塑 |
第二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体系构造 |
第三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方法统摄 |
第四节 “国家与法的理论”之批判分析 |
第五节 “真理的片段”:国家与法的关系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弱”国家观的法理论 |
第一节 权利本位论 |
一、权利本位论的两条线索 |
二、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显露 |
三、国家(观)在权利本位论中的隐匿 |
第二节 民权哲学 |
一、权利概念:从分析哲学到政治哲学 |
二、民权哲学:个人对抗国家的政治资格 |
(一)中国传统历史中的民权 |
(二)“集体权利—个人义务”模式 |
(三)政治冷漠与权利觉醒 |
第三节 法制现代化理论 |
一、法制现代化理论与韦伯的理性观 |
二、法制现代化理论与伯尔曼的法的社会理论 |
三、立国者(代表)与第三次“法律革命”的政治解读 |
第四节 本土资源论 |
一、国家法与民间法:一种实用主义哲学的视角 |
二、实用主义的真理观:经验主义、后果论与法律的“科学游戏” |
三、开放还是保守:法学的价值虚无主义 |
第五节 法律文化学 |
一、法律文化学的方法论:“事实”的突破与“意义”的想象 |
(一)“事实”的突破 |
(二)“意义”的想象 |
二、谱系学:宗法国家的诞生 |
(一)驱动化的军事战争 |
(二)附庸化的经济结构 |
(三)超越化的儒学思想 |
(四)严苛化的法律统治 |
三、构造学:宗法国家的文化构成 |
(一)身份文化 |
(二)礼法文化 |
(三)士人文化 |
四、文化解释学的困境与文化载体的变迁 |
(一)文化解释学的困境 |
(二)文化载体的变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以国家为中心”的法理论 |
第一节 立法者的法理学 |
一、法理学的本体重构:从法律人到立法者 |
(一)法的本质属性:法律的国家性 |
(二)法律人的法理学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 |
二、立法者与不成文宪法 |
(一)不成文宪法:宪法规范的政治形态 |
(二)中国宪法中的不成文宪法 |
三、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内部面向:政党法治国 |
(一)走出“法律帝国” |
(二)多元一体的法治共和国 |
(三)法治的中国模式:政党法治国 |
四、立法者的法理学之外部视野:帝国与国际法 |
(一)地缘政治学与“麦金德时代” |
(二)帝国:做世界的立法者 |
(三)帝国的悖论与人类命运共同体 |
第二节 政治宪法学 |
一、政治宪法学的本体论:宪法的政治性 |
(一)思想的轨迹:从国家哲学到政治宪法学 |
(二)政治宪法学的“政治”意涵 |
(三)政治的状态:从非常政治到日常政治 |
二、政治宪法学的方法论:宪制发生学 |
(一)“历史—规范主义” |
(二)“生命—结构主义” |
(三)宪制发生学的三条线索 |
三、政治宪法学的价值论:宪法的规范性 |
(一)政治宪法学的“左”与“右” |
(二)宪法的规范性:政治立宪主义 |
第三节 大国宪制论 |
一、农耕中国的时间之维 |
(一)大历史观:在长时段中拾起历史 |
(二)“拧干时间” |
二、农耕中国的空间构造 |
(一)家 |
(二)国 |
(三)天下 |
三、农耕中国的制度肉身 |
(一)皇帝 |
(二)士人 |
(三)国人/村民 |
四、农耕中国的治理之术 |
(一)文韬:农耕中国的文化宪制 |
(二)武略:农耕中国的军事宪制 |
(三)经世济民:农耕中国的经济宪制 |
五、大国末路:农耕中国的宪制困境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迈向“国家的法理论” |
第一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时代语境 |
一、“新时代”的多重意蕴 |
二、新时代的法理论命题 |
三、迈向“国家的法理论”的时代契机 |
第二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研究对象 |
一、法理的概念意涵与多维属性 |
二、现代国家建构的法理 |
第三节 “国家的法理论”之主题构成 |
一、国家理性 |
(一)国家福祉 |
(二)治国技艺 |
二、法律理性 |
(一)法律的实质理性 |
(二)法律的形式理性 |
三、政党理性 |
(一)中国梦 |
(二)执政能力 |
四、新时代中国国家建构的法理图景 |
(一)政党—国家理性:政党领导的现代中国 |
(二)立宪的国家理性:国家理性与法律理性的双向型塑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及其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2.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内涵 |
2.1 物质世界的辩证运动 |
2.1.1 普遍联系的事物以对立统一的方式运动和发展 |
2.1.2 在事物的发展程度上呈现出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 |
2.1.3 唯物的否定性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活的灵魂 |
2.1.4 辩证范畴是对事物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的把握 |
2.2 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 |
2.2.1 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的统一 |
2.2.2 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
2.2.3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统一 |
3.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发展 |
3.1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
3.1.1 辩证处理“一化三改”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
3.1.2 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对“十大关系”和“两对矛盾”辩证探索 |
3.2 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
3.2.1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辩证关系 |
3.2.1.1 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面对历史 |
3.2.1.2 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态度把握国情和制定政策 |
3.2.1.3 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中 |
3.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一个辩证统一的发展过程 |
3.2.2.1 发展才是硬道理 |
3.2.2.2 在发展中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
3.2.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辩证发展的有机体系 |
3.3 江泽民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
3.3.1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是与时俱进 |
3.3.1.1 与时俱进是发展、改革、开放的辩证统一 |
3.3.1.2 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坚持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
3.3.2 以党的建设为基础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
3.3.2.1 以党的建设为基础推进经济建设 |
3.3.2.2 以党的建设为基础推动政治建设 |
3.3.2.3 以党的建设为基础推动文化建设 |
3.4 胡锦涛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
3.4.1 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制定发展战略 |
3.4.1.1 实事求是地把握世情国情党情 |
3.4.1.2 以与时俱进精神制定发展战略的思想进路 |
3.4.2 辩证的创新的发展理论:科学发展观 |
3.4.2.1 发展要义的辩证思想 |
3.4.2.2 以人为本的辩证思想 |
3.4.2.3 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辩证思想 |
3.4.2.4 统筹兼顾的辩证思想 |
3.5 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 |
3.5.1 实事求是地把握和开创新时代 |
3.5.1.1 开创新时代是对新的历史方位的辩证思考 |
3.5.1.2 开创新时代是对矛盾运动的辩证把握 |
3.5.2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总体内涵 |
3.5.2.1 “两个一百年”和“四个伟大”的关系 |
3.5.2.2 “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的关系 |
3.5.2.3 “八个明确”和“十四个坚持”的关系 |
3.5.2.4 “四个自信”和“四个意识”的关系 |
3.5.3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总体布局和战略布局 |
3.5.3.1 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
3.5.3.2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
3.5.4 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辩证升华 |
3.5.4.1 “一带一路”是联系中国与世界的纽带 |
3.5.4.2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智慧的辩证升华 |
4.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价值 |
4.1 指引社会进步的世界观 |
4.2 观察当代世界发展的认识工具 |
4.3 实践和谐社会的辩证方法论 |
4.4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指南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文献述评 |
三 研究思路 |
四 研究方法 |
五 创新点 |
第一章 主题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 |
第一节 主题与时代主题、实践主题、理论主题 |
一 主题与时代主题 |
二 主题与实践主题 |
三 主题与理论主题 |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 |
一 社会主义 |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五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 |
第二章 为什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第一节 李大钊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的最初设想 |
一 提出中国社会主义“特性论” |
二 主张社会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
第二节 毛泽东关于中国社会主义的探索 |
一 提出“进行第二次结合、找出在中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道路”任务 |
二 关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主题”的认识成果 |
三 正确认识改革开放之前的探索 |
第三节 邓小平等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思想 |
一 邓小平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
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三个基本问题 |
第四节 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的最新认识 |
一 习近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 |
二 习近平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时代课题的认识 |
第三章 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第一节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其在中国的体现 |
一 坚持和发展无产阶级先锋队原则 |
二 坚持和发展生产力原则 |
三 坚持和发展共产主义社会本质原则 |
四 坚持和发展实践第一原则 |
五 坚持和发展公有制原则 |
第二节 中国特色辨析 |
一 相较苏联社会主义模式有中国特色 |
二 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比有中国特色 |
三 不仅坚持社会主义而且发展中国特色 |
第三节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中国国情相结合 |
一 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深化认识 |
二 坚持推进实现中国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
三 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
四 坚持党的领导和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第四章 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第一节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一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
二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
三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
四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第二节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一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社会主义 |
二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 |
三 坚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前进 |
第三节 坚持与发展的辩证统一 |
一 在思维领域破除教条主义 |
二 在生产实践中坚定社会主义方向 |
三 深化社会主义认识是一个思想解放过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科研情况 |
致谢 |
(9)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一)总体情况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创新点与难点 |
(一)创新点 |
(二)难点 |
第一章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提出(1978) |
第一节 “使民主法律化”思想论断的提出 |
一、“文革”结束后的反思 |
二、邓小平提出“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思想论断 |
第二节 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和要求 |
一、民主法律化思想的内涵 |
二、民主法律化思想的要求 |
第二章 民主法律化的起步(1979—1982) |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效恢复与法律建构 |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安排 |
二、《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的制定 |
三、选举民主的法律恢复与发展 |
四、正确认识人大建设法律化的逻辑顺序 |
五、《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作用 |
第二节 维护人民民主的《刑法》颁布 |
一、刑事法律是维护人民民主的重要利器 |
二、发展人民民主要求制定刑法 |
三、《刑法》的制定与维护人民民主的特点 |
四、《刑法》维护人民民主的历史功效 |
第三章 民主法律化的展开(1982—1989) |
第一节 中共党代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决策部署 |
一、中共十二大召开与民主法律化的任务要求 |
二、中共十三大对民主法律化的指导 |
第二节 “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根本法律保障 |
一、宪法是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法律化形式 |
二、“八二宪法”的制定是发扬民主的过程 |
三、“八二宪法”对人民民主的顶层设计 |
四、“八二宪法”保障人民民主的历史地位 |
第三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展开 |
一、继续加强各级人大组织的法律建设 |
二、选举民主法律化的进一步推进 |
三、推动人大议事决策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第四节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专门立法 |
一、民主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基础 |
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与特点 |
三、《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带来民主和繁荣 |
第五节 村民自治组织的试行立法 |
一、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化的必要性 |
二、《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制定及主要特点 |
三、《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历史影响 |
第六节 人民群众享有权益的丰富与法律保护的加强 |
一、《民法通则》的制定对人民权利的丰富 |
二、“民告官”的法律保障 |
三、社会治安法律规制的加强 |
第四章 民主法律化在坚持中发展(1989—1992) |
第一节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影响 |
一、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的召开 |
二、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对民主法律化的继续肯认 |
第二节 基本民主制度法律化的继续发展 |
一、加强人大代表规范化的法律建设 |
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拓展 |
第三节 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法律化的继续加强 |
一、加强公民行使权利的法律规制以维护社会稳定 |
二、保护人民群众民事诉讼权利的法律完善 |
三、加强对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 |
第五章 基于民主法律化历程的认识和总结 |
第一节 对民主法律化必然性的认识 |
一、民主为何要法律化 |
二、民主能够法律化 |
第二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影响 |
一、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 |
二、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 |
三、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 |
第三节 14年民主法律化的历史经验 |
一、民主法律化必须坚持的根本经验 |
二、民主法律化需要坚持的基本经验 |
结语 对民主法律化与依法治国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发表研究成果 |
(10)法治与改革:1978—2018年法律制定的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及相关述评 |
(一) 国外学者的研究 |
(二) 我国学者的相关研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结构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法治与改革及法律制定释义 |
第一节 法治与改革的意义阐释 |
一、法治的内涵 |
二、改革的内涵 |
三、法治、改革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中 |
第二节 法治与改革的辩证关系 |
一、法治与改革相辅相成、互为条件 |
二、法治与改革之间的张力 |
三、法治与改革的对立统一 |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释义 |
一、法律制定概念的界定 |
二、法律制定的法理价值 |
三、法律制定与立法及法律创制、制订、拟走的关系 |
第二章 1978—1992年:法律的制定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初期法律的制定 |
一、改革开放的开启 |
二、法律制定:改革为先导 |
第二节 制定的法律:改革开放的保障 |
一、制定的主要法律 |
二、改革开放初期法律制定的特点和成就 |
三、法律制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社会秩序法治观 |
一、社会秩序法治观:以社会秩序为中心 |
二、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改革先行,法治保障 |
第三章 1992—2012年:法律的制定指引改革开放 |
第一节 改革的重新启动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 |
一、法律制定的改革背景:发展布局由“三位一体”转向“四位一体” |
二、法律制定的法治建设背景:从“法制”到“法治” |
三、深入推进改革时期法律制定的目标 |
第二节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时期制定的法律 |
一、制定的法律:为改革的推进保驾护航 |
二、改革深入推进时期法律制定的特点、成就 |
三、法律制定需要改进的方向: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
第三节 经济法治观 |
一、经济法治观:法治在于指导和保障经济建设 |
二、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改革为主,法治指引 |
第四章 2012年以后: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法律制定 |
第一节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的法治与改革 |
一、法律的制定迎来历史的转折点 |
二、新时代法律制定的使命和历史任务 |
三、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 |
第二节 全面深化改革时期重点领域的法律制定 |
一、制定的法律:良法善治的根基 |
二、全面深化改革时期法律制定的特点与成就 |
第三节 新时代的治国方略法治观 |
一、新时代的法治观: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
二、治国方略法治观: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 |
三、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法治引领改革,改革推动法治发展 |
第五章 新时代法治与改革的良性互动 |
第一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
二、改革开放40年中国法治的转向 |
三、新时代中国的历史方位和时代任务 |
第二节 法治与改革良性互动的新时代进路 |
一、正确处理新时代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
二、在法治引领下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
三、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法治 |
第三节 新时代法律制定的面向 |
一、新时代法律制定应处理好三对关系 |
二、新时代法律制定的价值目标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四、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点(论文参考文献)
- [1]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张文杰. 西北大学, 2021(11)
- [2]1958年成都会议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D]. 宋刚. 湘潭大学, 2020(02)
- [3]列宁国家治理思想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D]. 孙国栋. 安徽大学, 2020(07)
- [4]当代中国法治话语研究[D]. 邹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2)
- [5]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建设视域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研究[D]. 周颜玲. 山东大学, 2019(02)
- [6]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国家观研究[D]. 董政. 吉林大学, 2019(02)
- [7]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当代中国的发展及其价值[D]. 梁昊. 贵州财经大学, 2019(05)
- [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主题研究[D]. 王文雅.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9]1978—1992年民主法律化历程研究[D]. 梁宝伟.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法治与改革:1978—2018年法律制定的实践研究[D]. 李涛.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