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陆台湾经贸关系的现状与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李国敏[1](2019)在《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 ——基于典型案例的系统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本文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认识和应对中国企业海外拓展面临的战略风险。对于企业国际化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其应对,国内外有了丰富的研究,但对于海外战略风险,人们并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我们认为固然战略风险与政治风险关系极其密切,但鉴于企业海外战略风险影响后果的特殊严重性,有必要予以专门而深入的研究。围绕上述核心问题,我们以复杂系统思维方法为主,同时运用历史考察、案例分析等方法展开全文。首先弄清企业国际化理论和中国企业的海外拓展史,重点是实施“走出去”战略之后的中国企业海外拓展情况,以及“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时代”背景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其次,着重对企业海外战略风险进行解析。在梳理企业国际化面临的各种风险基础上,以复杂系统思维方法探讨海外战略风险的特点,并对新时代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总体分析。企业海外战略风险往往由宏观国际环境格局或中观双边外交关系的重大变动所造成,具有宏观全局性、强烈的政治性和立体多维的关联性,呈现复杂的非线性因果关系和突变式涌现特征,其破坏性极大,并且可能持续发生不利影响。论文还对新时代中国企业“走出去”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总体分析。接着以中兴通讯和华为两个中国高科技企业作为案例,分析在新时代、百年大变局背景下美国遏制中国政策对中国企业海外拓展造成的严重战略风险。本文还以国电投密松电站项目和中企利比亚项目为案例,分析国际国内政治等因素对于中企海外项目造成的战略风险。最后,论文就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提出了应对建议,并对新时代中国企业拓展海外利益和防范化解战略风险的前景进行了展望。
周金凯[2](2019)在《产业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结构性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文中研究指明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具影响力的双边关系之一,两国经贸关系更是双边关系的重中之重。中美贸易总额不断增长的同时,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也在不断扩大。中美贸易发展和失衡问题并存,但贸易失衡问题更为敏感突出。特朗普执政后,尤其对此问题高度关注,并试图通过单边主义政策加以解决。中美对于贸易失衡问题的共识与分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双方关系的未来走向。因此,深入研究中美贸易失衡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贸易逆差是一个宏观经济的总量概念,但贸易竞争更多体现在产业层面,恰恰正是产业竞争对一国产业发展和就业状况产生直接影响。在中美贸易失衡问题上,当前学术研究和政策讨论的关注点多集中在贸易逆差这个总量概念上,以两国间产业竞争为视角的研究略显不足,特别是对产业层面上中美之间的竞争关系究竟如何、这种竞争对美国经济的影响究竟如何、以及美国单纯以贸易逆差的表象作为其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依据,忽略产业竞争因素,是否是实现其政治意图的一种有意为之等等,这些事关两国切身利益的问题,缺乏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因此,从产业视角研究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影响,不仅扩展了贸易失衡的理论研究,为中美重新审视对外贸易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也为我国构建全方位开放的贸易格局战略提供政策制定、评估和改进依据。本文从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和原因入手进行分析。首先,本文参考美国产业就业率、选举政治、中美贸易逆差程度和美国贸易救济措施等因素选定代表性产业,包括纺织业、塑料和橡胶业、金属制造业、化工业、机械制造业、电器及电子设备制造业。接下来,文章对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及原因进行分析。分析表明,美国对华代表性产业的贸易逆差不断增长是经济全球化的必然结果,其与中国全球代表性产业的贸易差额同步变化,二者的比重整体保持平稳,中美贸易逆差变化是相对的。究其原因,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主要是美方贸易统计数据高估、美国企业对华直接投资的贸易替代效应与贸易创造效应、中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为了深入分析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关系,本文分别利用贸易与就业、贸易与产出、贸易与工资的回归模型,通过贸易与利润关系的经验分析,研判中美贸易失衡是否对美国代表性产业构成结构性冲击。结果表明:中美贸易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及其分类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本密集型产业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就业、产出、工资和利润的影响具有产业差异性,以正向影响为主,并未对美国代表性产业构成结构性冲击。因此,一直以来,美国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对华实施的一系列政策并非基于“产业严重受损”的事实。为了佐证实证分析结果,本文结合“232调查”的主要产品——钢铁和高新技术产品——苹果手机两个典型产业案例,详细剖析了中美高新技术产业贸易失衡的本质和中美钢铁贸易是否对美国钢铁产业构成竞争与冲击,增强了文章的说服力。本文通过中美与日美对比分析,以历史事实阐释美国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是客观事实,还是有意为之。20世纪80年代,日美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美国以日美贸易失衡冲击其产业为由对日本进行贸易制裁,要求减少双方贸易差额。当前中国与日本面临的情形看似一样,但二者却有本质不同,包括: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中美与日美的产业发展阶段不同,日美产业结构以竞争为主,中美产业结构以互补为主;中国对美国出口企业涉及美国在华投资公司,日本对美出口企业主要是日本本土企业;日美同属于资本主义国家,而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受意识形态的影响,美国有意加强对华出口管制。结果表明:日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主导产业构成实质性冲击,这与中美贸易失衡有着本质不同。因此,美国大肆宣扬中美贸易失衡对其构成“产业冲击”即存在夸大其词,又有意识形态的偏见。不论美国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是夸大其词,还是有意为之,其目的都是为制定和实施对华贸易政策服务。在中美贸易失衡、产业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方面,美国产业界不仅鼓吹中美贸易失衡威胁国家产业安全,而且直接游说政府和国会,影响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因此,本文以美国产业界(企业和产业利益集团)的态度为联结,基于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影响,分析了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本文通过对美国产业界的态度分析得出:一方面,在美国企业界中,传统“夕阳产业”企业,如钢铁业和纺织业,受经济全球化负面影响较重,是“中国产业冲击”言论的主要制造者。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美国跨国公司则很少关注中美贸易失衡问题;另一方面,在产业利益集团中,主要关注中美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的是传统制造业的代表,如美国劳联-产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美国全国制造商协会、美国全国纺织产业委员会等。受益于贸易自由化的利益集团,如美国商会、美国商业圆桌会议等则很少提及中美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基于美国产业界的态度,本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了归纳总结,得出结论: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经历了以“交往”为主向以“遏制”为主的转变。其中,小布什政府和奥巴马政府时期,美国主要奉行以“交往”为主的对华贸易政策,中美经贸关系得到迅速发展;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倾向奉行以“遏制”为主的对华贸易政策,中美经贸关系面临新的考验。这一转变与美国产业利益集团的态度变化密切相关,即长期以来,美国很难通过“贸易交往政策”全面迅速打开中国市场,将中国发展置于“美国规则”约束下。美国需要采取更为强硬的手段改变现有局面,以求在中美战略竞争中进一步遏制中国发展,维护美国的全球霸主地位。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话题正好成为美国实现其对华战略目标的托辞。综合本文分析,在中美贸易失衡的背景下,美国以“产业冲击”为由,对华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贸易政策,并非真的构筑在产业严重受损的事实基础上。美国有意将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相挂钩,一方面为迎合利益集团的诉求,以服务于国内选举政治;另一方面旨在借机大肆炒作该问题,将中美贸易问题政治化,最大限度遏制中国发展,维护美国的全球霸主地位。最后,本文针对研究结论,提出加快中国产业升级、多措并举应对中美贸易失衡和防止中美金融战等建议。
谷川[3](2017)在《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全球化时代背景下,经贸交往的紧密性,推动了中国两岸四地法律制度间交流与合作的发展。以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达成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Mainland and Hong Kong Closer Economic and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Mainland and Macau Closer Economic and Partnership Arrangement,CEPA内地与澳门)以及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达成的《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ECFA)为代表的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合作规则,提高了调整四地经贸交往法律制度间的协同配合能力,并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了各方经贸往来的发展需求。按照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存在”、“效果”以及“发展”这一线索,论文分为三大部分,共8章。其中第一部分“存在”论,涵括了论文的第2、3章,着重论述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在文本规范与运行实践上的存在及其法学理论意义;第二部分“效果”论,涵括了论文的第4、5、6章,该部分将作为“法律个体”意义上的合作规则,放到了调整与影响四地经贸交往的既有制度(主要是四地的各方法律制度与WTO规则)这一“法律群体”环境中,描述与分析了合作规则的“外在效果”——对于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以及其“内在效果”——合作规则自身在既有法律制度“群体”影响下的功能表现与它所具有的多重法律属性,进而分析指出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与既有法律制度相互接触、交往过程中,在事实与制度层面上的效果表现;第三部分“发展”论,则为论文的第7章,主要分析与预测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在未来可能的走势,并阐释了四地各方通过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实践,在价值与目标层面上的发展追求。除此之外,另有第1章“导论”与第8章“结论”作为论文的首尾部分。第1章是论文的导论,阐述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现实需求、含义界定、研究意义、文献述评以及研究方法与文章结构安排等方面的内容,并为以下各章节的研究进行了铺垫。第2章研究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模式、文本内容、规则结构以及体系表征等方面在分析法学上的意义,进而指出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机制——合作规则,是一种相对独立于四地法律制度的规则体系。第3章主要分析了合作规则的创制、适用以及执行监督等具体机制及其运作实践。对合作规则的创制分析,指出了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生成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来源;对合作规则适用与执行监督的分析,则反映出四地的各方在履行合作规则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及相互间的影响。合作规则的创制与合作规则的适用及执行监督实践,分别形成了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在“规则确立”与“规则实践”上的两个不同层面,二者间的互动与平衡成为了推动合作规则发展变化的重要原因。第4章关注了合作规则对于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一方面,它推动了四地法律制度在经贸交往调整上的“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合作规则形成了在两岸四地间以WTO规则为平台的“区域化”经贸法律规则体系。这种影响的效果,不同程度上使调整四地经贸往来的既有法律制度呈现出了目标趋同化、规则公平化以及交往紧密化的特点。第5章分析了合作规则的功能表现:在调整对象上,它既涵括了对四地经贸交往秩序的进一步确认与维护,又对四地法律制度进行了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在法律模式上,合作规则呈现出了对四地经贸交往法律调整的创新、沟通功能;在法律发展上,合作规则实现了调整四地经贸交往的法律制度由先前的单边化、全球化朝着一体化、区域化的模式转变,进一步满足了四地经贸交往的发展需求。第6章讨论了合作规则的多重法律性质:它既是国内法上的经贸行政协议,又涉及到了WTO规则下成员间区域贸易协定的范畴,同时,合作规则还是两岸四地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安排,且一定程度上在四地间经贸合作中具有了代表经济共同体利益的基础性规范属性。合作规则的多重法律性质,进一步表明了法律全球化对于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及其机制的深刻影响。第7章通过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运作实践的关注,从影响法律发展的因素这一视角,提出了合作规则未来发展的目标规划,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合作规则有关的制度性安排及组织化建设问题。论文的结论(第8章)认为,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存在”,体现了合作规则由“制度安排”到“规则体系”的完善过程;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效果”,反映了调整四地经贸交往的法律制度从“法律共存”到“法律合作”的状态转变;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发展”,则是通过进一步促进四地法律制度、WTO规则以及既有合作规则间经贸管理制度资源的优化配置,体现了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机制正逐步朝着“利益共同体”的规则导向发展变化。
康学芹[4](2013)在《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文中认为20世界80年代以来在”温特尔”主义国际分工背景下,在多边贸易谈判进入僵局情况下,国际经济区域合作迅猛发展起来,成为参与国际经济、政治竞争的主要形式,国际经济发展中区域、次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形成的产业集聚成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主要产业组织形式。为此,中国共产党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十八大报告中对区域经济一体化又进行了深入发展的部署。而中国具有自己特色的经济发展历程,又面临着复杂的国际经济、政治关系,国际大国在中国周边布满势力,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必定充满艰辛与挑战。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经济发展突破性的、符合现实需要的选择,通过穗港澳增长三角的经济辐射带动珠三角地区、华南乃至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经济辐射核心区域成为中国整体经济发展强有力的增长极,成为中国经济对外交往的甬道,成为中国经济整体跃迁的前提与基础。本研究以经济发展需要在开放体系条件下才能够可持续发展为思想指导,基于当前“温特尔”国际分工背景,边界效应转变为线索,以国际经济学、区域空间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学科为理论基础,跨学科对粤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模式促进经济增长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并对其运行机理进行深入探讨,通过静态、动态经济效应两个维度探讨粤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的内在机理,总结其可供借鉴的经验,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依据与现实发展经验不仅丰富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对中国乃至其他国家进行经济发展、区域合作都具有现实参考价值。着名经济学家赫希曼主张一个国家的发展不可能平衡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出现区域增长极,通过增长极的涓滴扩散效应达到整体的发展,这就涉及到在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中的有效投资顺序问题,打破常规的按部就班的发展顺序,会催生一些环节或地区跳跃式、更高效发展。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大地上,经济、文化、生活、民族都呈现多元性,可以清晰的看出经济发展水平呈“东—中—西”阶梯状分布,而且层次间落差较大,如果全国采取平衡发展最终结果只能是“不发展”。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只有在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因势利导,充分利用一切资源发展经济才有可能发展起来,此意识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合作的实证研究实质上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道路的实践证明。经济学理论中对外贸易、国际投资促进一国经济发展有深刻系统的论述,区域合作的目的就是要通过贸易创造、投资创造使区域内部成员间要素更有效配置,相对区域合作之前内部成员间更外向性、更开放;对外贸易、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是否增加及增加程度是衡量区域合作绩效的最传统也是最有效的静态经济效应研究方式,通过实证研究证明对外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来证明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合作的绩效;而为什么增长三角次区域合作会对“后厂”地区的经济模式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呢,这就是在次区域合作过程中生产制造企业根据空间经济学原理进行生产区域选择形成产业集聚,产业集聚会创造、解放生产力,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动态经济效应,往往比容易计量的静态经济效应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更大影响更长远,产业转移调整、产业集聚、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这一切都源于在区域合作过程中区域间空间相互作用、协调;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本身就是在参与方积极主动的相互协商中发展进行的,制度在区域(次区域)经济合作中起了重要作用甚至是合作前提,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合作的进展与中国内地改革开放进度密切相关,而改革开放政策的具体体现就是边界效应的转变,促使边界以前的屏蔽效应向中介效应转移,所以整个研究以大陆开放政策制定、边界效应的转变为线索来研究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合作对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产业集聚、经济增长的作用。本研究主体主要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包含前三章内容,主要是对研究的国际分工背景、本文思想渊源、前人研究基础进行梳理总结,为后面的研究打下理论根基;第二部分包含第四章、第五章内容,第四章主要基于国际经济生产制造区位选择理论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空间经济结构进行分析,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对香港、澳门、中国华南乃至大陆经济发展都具有攸关历史意义,第五章主要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相关理论、以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历程边界效应转化程度为线索,分阶段定性分析了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前店后厂”模式的形成、发展演变升级,分析了合作对华南区域外向型经济形成,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带动的城镇化运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以及CEPA签订以来穗港澳增长三角制度化下经济发展、意义以及发展中产生的新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主要基于相关理论构建模型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进行实证分析,包含第六章、第七章内容。首先利用经济增长收敛测度出穗港澳增长三角模式对“后厂”地区经济发展有正效应,随后对穗港澳增长三角促进经济发展运行机理进行一系列实证检验分析。在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合作方消除边界屏蔽效应是一切合作工作开展的前提,根据研究目的的需要对引力模型核心方程加入新变量进行扩展,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边界效应的转化进行实证分析;利用区位熵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集聚进行实证研究机理探讨,最后基于前面实证分析本章落脚在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促使“后厂”地区对外贸易高速发展,吸纳大量港澳直接投资,快速形成外向型经济对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在引力模型理念指导下,基于时间序列计量模型进行了协整、格兰杰因果检验,进行实证研究探讨。第七章通过测度大陆与香港、广东省与香港的贸易成本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合作过程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解读,在贸易成本趋势分析中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国内外影响因素、事件、政策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是前面分析基础上形成的对本研究进行总结性质的第九章,通过与五个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次区域经济一体化进行比较、评析,得出穗港澳次区域经济一体化具有的国际上一般性具有参考意义的经验与特征;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中国今后发展的具有可供借鉴参考价值的经验、特征。
杨金发[5](2012)在《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潜力及突破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大陆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海峡两岸经贸关系虽然也曾经受政治局势冲击,但总体而言经贸往来日益频繁、经贸合作日益密切。尤其是近年来,双方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了制度化协商,基本实现了两岸双向直接“三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更为两岸经贸合作注入新的动力。作为两岸经济合作重要纽带的贸易,显然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处理好两岸农产品贸易问题不但是重要的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学界对此也展开了卓有成效的研究。然而,对于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波动主要影响因素是什么?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如何?受何因素制约?应当如何突破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挖掘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这些重要的问题,都亟待深入研究,并给出明确的答案。本文通过文献的整理和逻辑推理和计量分析,揭示影响两岸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制约因素,并测算了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潜力,结果表明两岸农产品贸易大有可为;而如何构建产业链整合机制、突破贸易障碍是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得以发挥和进一步挖掘的关键。本文主要研究三个核心问题:(1)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波动主要影响因素是什么?(2)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如何?受何因素制约?(3)应当如何选择、设计突破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提升贸易水平的路径?具体而言,本研究主要得出如下三个方面的结论:(1)不同时期影响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因素有所差异。从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增长动因来看,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贸易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出口竞争力效应的贡献;金融危机后,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增长主要依赖进口需求效应,特别是其中的需求规模效应;出口竞争力效应和结构交叉效应贡献度均为负值。提高大陆农产品的出口竞争力和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是推动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的关键。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增长的动因来看,入世之前,结构交叉效应为推动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因素。入世之后,大陆的农产品进口需求得到释放;结构交叉效应的贡献份额有所下降,但仍然高于20%,表明台湾农产品依然能够适应大陆农产品进口需求的调整;出口竞争力效应的贡献在三个时期中有小幅下降,但均在30%左右。(2)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既取决于台湾的需求,也受制于大陆的农产品供给能力;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的制约因素主要是大陆的需求和本身自我调节能力。进一步研究表明,台湾农产品出口的主要取决于进口地区的需求因素,包括进口地区农业增加值、人均国民收入水平和两地空间距离;而台湾农产品进口的主要取决于进口来源地区的农产品供给能力、两地空间距离和消费需求结构差异。从地区贸易政策来看,大陆对台农产进口的优惠政策,而台湾对来自大陆的农产品进口可能人为设置障碍;台湾在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上存在亲美倾向;台湾与APEC成员的贸易量显着高于非APEC成员。总体而言,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有待开发,特别是大陆对台农产品出口的潜力,2010年相当于实际贸易额的1.75倍。(3)在两岸经贸合作机制尚未成熟并面临种种政治、制度、社会文化与价值观念冲突条件下,通过中观产业链利益的整合,理顺两岸农产品贸易利益分配机制是突破两岸农产品贸易路径选择,而建立两岸业界共同投资、共同受益、共担风险的两岸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是可行的方案。从功能定位来看,两岸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应当同时具备农产品展示和交易中心、农产品精深加工中心、物流配套服务中心、农产品科技服务中心和金融服务中心五大功能;从运行的机制来看,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是必然选择;从营运中心构建条件来看,由于平潭综合实验区具备良好地理区位、基础设施、政策配套和两岸农业及经贸合作经验的优势,是两岸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的首选。两岸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的顺利运行,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尚需要政府在两岸农产品贸易问题进行协商、营运中心的规划审批、税收优惠、资金支持等政策扶持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上述三个结论中,第一个结论主要解决了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中竞争力效应、结构效应和需求效应的贡献问题,初步回答了影响和制约两岸农产品贸易的主要因素:第二个结论则进一步深入挖掘了两岸农产品贸易中政策、空间距离等制约因素的影响,并得出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基本判断。第三个结论是在第一个和第二个结论基础上,从产业链价值实现的视角提出突破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及提高贸易潜力的路径选择,并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提出了两岸农产品营运中心的可行方案。总体而言,本文探寻了两岸农产品贸易制约因素、潜力和突破路径。本文在如下方面可能对已有研究产生贡献:首先,本文对影响、制约两岸农产品贸易因素做了较为深入的挖掘和严格的计量验证;其次,本文从计量上验证了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潜力没有得到发挥,以及台湾当局的农产品贸易政策是阻碍两岸农产品贸易的重要因素的事实;最后,本文通过产业链利益实现的视角分析了突破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提升贸易水平的路径选择,并率先提出了两岸(平潭)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的构想,为两岸农产品贸易乃至农业合作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路径和蓝图。
檀云坤[6](2012)在《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 ——基于闽台农业合作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在两岸经贸乃至两岸关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两岸经贸合作,农业为先、农业为重。30多年来,两岸农业合作取得显着成效。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两岸经贸合作的密切发展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的全面实施,两岸农业合作必将进一步深化。作为区域农业合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未来的路要怎么走?目前,理论界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闽台农业合作的研究不少,而对ECFA背景下两岸农业合作问题的研究还较少,特别是对海峡两岸农业领域的一体化问题缺乏系统深入研究,对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尚无明确定义;对两岸经济一体化的研究也不少,但更多的是借鉴国外的理论和经验来分析。笔者认为,海峡两岸农业区域合作是“一个中国之内的两个不同经济主体或两个单独关税区”之间的合作,鉴于海峡两岸关系的复杂性、特殊性,不能简单运用特惠关税区、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欧盟模式、东欧模式等国外经验或理论的推演,来寻找两岸农业区域合作问题的解决办法。为此,在论文前期研究中首创提出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观点,并对其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是在大陆和台湾经贸关系日益紧密、农业合作不断推进的基础上,以获取海峡两岸农业经济集聚效应、协调效应和互补效应、增进两岸农民福祉为宗旨,以降低两岸交易成本、促进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要素在两岸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加强政策协调,消除制度障碍,实现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农业生产要素一体化、农业经营管理一体化的过程或状态。30多年来,两岸农业合作沿着“分离→交流合作→携手→联手→整合→融合”的轨迹步步推进,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趋势非常明显。但是,两岸农业在功能性一体化和制度性一体化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近年来,两岸农产品贸易虽然呈现较快增长态势,但仍然存在着双向流动不畅、贸易总额偏小等问题;两岸农产品贸易仍存在障碍,贸易成本仍然偏高。两岸农业产业合作虽然表现为不断升级态势,但仍存在生产要素双向流动受限、农业技术溢出效益低、“双赢”效果有待提升等问题;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仍存在障碍,资源配置没有达到最优状态;两岸在农业经营管理、农民合作组织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制约了两岸农业一体化水平的提高。如何消除贸易障碍,降低两岸农产品贸易成本;消除要素流动障碍,提高两岸农业生产要素流动的有利效应;缩小经营管理水平差距,提升两岸农业一体化水平,是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因此,本研究从海峡两岸的实际出发,结合闽台农业合作的实践,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等方法,构建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理论分析框架,分析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基础与发展,实证分析两岸农业一体化,研究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生产要素一体化的关键性问题,分析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目标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出对策建议,为推进两岸农业合作,乃至两岸经贸交往提供决策依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第一,对相关研究进行评述,得出若干研究启示。第二,对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基本概念和内涵进行了界定;运用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产业分工和竞争优势、交易成本和机会成本、非博弈合作和博弈合作理论,结合两岸农业合作发展的实践,对两岸农业合作的机理进行探讨,并建立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三,分析两岸农业合作基础与发展,通过对两岸农业合作的基础、发展及存在主要问题的分析,探讨两岸农业一体化的一般规律。第四,实证分析两岸农业一体化,通过对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天福集团、台湾农民创业园三种促进一体化类型的分析,验证两岸农业一体化的规律。第五,研究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关键性问题,重点分析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贸易政策对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并通过引力模型,以水果贸易为例,实证分析关税税率下降对两岸的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第六,研究两岸农业生产要素一体化的关键性问题,运用双对数回归模型,从台商对大陆农业直接投资对台湾农业发展的影响和台商对福建农业直接投资对福建农业发展的影响两个维度,实证分析要素流动对两岸农业发展的影响;结合两岸农业合作的有关数据,分析两岸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和管理等要素的流动情况和流动障碍。第七,分析两岸农业一体化发展趋势;提出合作模式选择的4条原则,选择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基本合作模式。第八,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要建立两岸农业协调机制、培育两岸农业物流产业、促进两岸要素双向流动、提升两岸农业合作实效、突出闽台区域先行先试等五方面推进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政策建议。通过以上研究,本文得出以下主要结论:(一)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是必然趋势。从实践角度来看,两岸农业合作是“分离→交流合作→携手→联手→整合→融合”逐步深化的过程。当前,两岸经贸往来日益频繁、ECFA的签署和实施,以及大陆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潜力,为进一步深化两岸农业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机遇。两岸农业的比较优势,即两岸在农业发展阶段、农业产业结构、农产品贸易、农业生产要素、农业经营管理和农产品生产成本等方面的差异性和互补性是两岸农业合作的基础和动力;合理两岸农业分工、合作提升农产品竞争力是深化两岸农业合作的潜力所在。虽然,两岸农业合作还存在政治、经济、管理等因素的制约,增加了合作的成本,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进一步深入,这些制约因素将逐步得到消除,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必将迎来一个全新阶段,实现其终极目标——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即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农业生产要素一体化和农业经营管理一体化。(二)在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目标推进过程中,农产品贸易、农业生产要素流动、农业产业的分工往往是相互融合在一起的,并依托一定的载体,或以某种形式呈现出来。两岸农产品物流推动、台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和产业集群发展等合作类型,对加快两岸农业一体化进程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三)两岸农产品贸易问题主要是政治层面的问题,两岸的政策因素增加了农产品的贸易成本。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比较低,两岸贸易成本仍比较高。关税对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影响不显着,农产品贸易政策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有较大的影响;两岸直航有效地促进了两岸的农产品贸易,但目前仍要绕经第三地转口进入大陆或台湾,导致运输成本仍然居高不下。海峡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农产品流通不应有关税,应该是个物流的范畴。大陆方面可以在前期对台湾开放部分农产品的基础上,对台湾农产品全面开放,对台湾所有输入农产品在原产地的条件下实行“零关税”,促进两岸农产品的贸易,提高人民的福利指数。(四)台商对大陆农业直接投资对台湾农业发展有利无害。台商对大陆农业直接投资不但对台湾地区农业GDP、农产品出口、农产品进口、劳均农业产值均没有显着影响,台湾当局所担心的“替代出口效应”、“逆进口效应”等引起的“贸易抑制效应”、岛内农业“空心化”问题与台商对大陆农业直接投资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且,拓展了台湾农业发展空间和农民增收渠道。台湾当局对台商赴大陆农业直接投资设限,是基于“选举政治”等政治因素的考量。(五)两岸农业合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台资农业企业的示范性、带动性还不够,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台商对福建农业直接投资对福建省的农业GDP、农产品出口、劳均农业产值和农民人均收入均没有显着影响,可能是由于投资规模小、引进层次低、技术溢出效益低、产品内销化趋势明显和辐射范围窄等因素而致。今后工作中,要对两岸农业合作的重点和方向重新定位,促进对台引进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更加注重推广、更加注重实效、更加注重“双赢”,让广大农民能够分享对台合作的成果。(六)两岸农业生产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仍不畅通,两岸农业资源配置没有达到最优状态。最主要的障碍来自台湾当局对大陆农业投资和技术输出的限制和陆资赴台投资农业的限制;同时,台商对大陆农业直接投资中遇到的生产经营成本提高、金融支持不够、产品市场销售不畅、土地获取困难等各种要素流动障碍。(七)两岸农业合作在不同的阶段其合作模式和特点不同,政府在政策选择上要有利于资源优配、互利双赢、通过有效的管理与服务,促进合作模式的多元化。
张恒[7](2012)在《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深化的制度创新研究-ECFA的论述》文中研究表明1956年Solow运用新古典成长模型预测了区域内与区域间各国或地区的经济成长在长期内会达到收敛(convergence)的效果。这是指区域内会有一个自动化生产的机制与经济政策使区域内的偏离减少。因此,开发中的区域经济成长会比已开发区域经济成长的要快,直到两个区域达到相同的成长状况为止。更甚者Solow预测了长期的区域金融将造成区域内的国家金融体系会归于一体化。1988年Lucas也提出区域金融会增进区域内国民福祉的成长。Lucus(1988)认为区域性政策对国民福祉有深远的影响,区域性政策的不同会造成经济成长的差异,因此,每人人均所得就会不同。2002年Sapienza&Luigi Zingales提出了区域金融理论中有关区域性合作达到区域内的国家经济成长的可能性。综规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区域性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可以达到区域内国家经济成长与国民福祉的上升,区域间的国家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也可到达国家间的和谐发展。然而,区域经济与金融的合作也可能有负面的效果的存在,例如欧元区近年来的崩解不只带来区域内国家的伤害也带给区域外国家的困窘,欧元国家的问题主要来自欧元区没有统一的财政部对欧元区内的国家在政策分配上达到均衡的发展,图利少数国家的结果造成非重点国家的发展产生畸形的成长,所谓畸形是在于欧元区经济发展较慢、财政问题较大的国家如希腊、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因为成为欧元区的一员而享受到欧元区同样的待遇既低利率与无汇率调动自主权,低利率与无汇率调动自主权这两个因素造成希腊、爱尔兰、西班牙等这些国家可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运用财务杠杆以国家主权对欧元区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如德国、法国或欧元区以外的国家融资,低利率也造成了希腊、爱尔兰、西班牙等国家在进入欧元区的初期区域内、外投资人对区域内的高度经济成长的预期而造成的高度通货膨胀的同时,无法借由利率的调整降低高度通货膨胀。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这些国家因为持续低利率所造成的房地产泡沫化。因此,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合作不只有正面的经济成长的功能也是区域内产业泡沫化的根源。刘斌(2011)认为区域内的金融资源各国有差异,因此,在区域内进行金融与经济合作的同时要对各国金融资源的差异有所了解,他认为金融资源的差异造成金融资本的差异,而金融资本又是推动经济成长的主要因子,因此,当我们研究区域金融合作时就必须考虑区域内各国或地区在金融资源的差异。否则,就会造成区域内的不均衡发展,进而造成区域内合作的崩解。过去的国际文献多有提及区域金融合作,例如像是提及欧元区与东盟10+3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成与败的文献,但很少有文献提及海峡两岸的经贸合作的文献,少数文献有提及两岸的经贸合作,例如Lee and Wu(2011),但他们只论及ECFA对海运与港口产业的冲击。过去的文献有论及两岸金融合作者更少出现在国际期刊上。据我们所知,我们是第一个对两岸整体金融制度深化与创新提出看法的作者,也是第一个提出关于两岸的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的架构的作者。我们提及这些是因为两岸非关官方的互通已经二十年以上了,而无论官方或非官方任何形式的互通都涉及到钱的问题,可是在国际收支帐的计算上非官方的互通无法做最有效的控管,而货币上的兑换与资金互通也相当受限于法律,造成实质的不方便,如果两岸非官方实质的互通所得到的交易量占对其它所有国家官方的交易量达到一定的比重时,那么就应该对两岸关系进一步讨论金融与经济的合作以利使实质的交易,同时促进两岸经济的成长。目前海峡两岸已经进行ECFA两岸经贸合作的会谈,在这个框架下两岸隔置了多年来的政治与外交的争议并进行和谐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这是世界应该观注的焦点,因为世界的经济重心在经历近十年的金融风暴的催化下已经由欧、美转移到亚洲,而亚洲的经济重心也由日本移转到中国大陆,而在更深化的研究下中国大陆的经济重心又在于两岸经济与金融的关系发展和谐与否。然而,两岸在经历过这么多次的会谈背景下,在实质上并没有具体的进步可言,两岸在谈OBU的同时,两岸台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与汇款,却因为两造的货币非国际储备货币而交易又涉及跨境交易所以依然非常复杂,其中包括高额的交易成本与交叉汇率的转换的成本。目前大陆已经是台湾实质上最重要的贸易伙伴,可以说台湾当局实质上离不开与大陆的贸易联结,但对陆资与大陆人才又不断以法律限制了最适的资源配置。两岸多年的谈判在好不容易隔置多年争议背景下却没有实质的进展与确定的行程表,实在至为可惜。在区域金融合作的过程中投资环境与区域内的绩效也有直接的关联性,Wang and Yung(2011)提出了中国大陆国有事业私有化后的二十年间国有事业的绩效与盈余质量依然没有提升主要就在于大陆的国有企业或私有化的半国有企业仍然绩效不张,而其源由来自于大陆的投资环境中对于投资人保护的主张不多也就是说大陆的投资环境与企业一半以上还是政策导向而非市场导向,这对区域内的金融合作机会与成长机会是一大阻碍。当投资国的环境对投资人有利时会造成投资绩效的提升,La Porta, Lopez-de-Silanes, Shleifer andVishny(2000)暗示国家改变法规与加强的机制以保障投资人朝向成功的标准,这个过程称为法律的收敛(Legal Convergence)。La Porta, Lopez-de-Silanes,Shleifer and Vishny(2002)也证实了投资人保护的环境越好,在此环境下的公司价值会越大。有鉴于此,我们在谈及区域内的金融与经济的合作时就不能不对区域性金融机构合作的环境做规划。再者,我们也要对区域内因为金融机构合作所产生的盈余质量做监管的动作,因为大陆企业特别是国有或私有化的国有企业盈余表现虽好,但其好的表现多来自于旗下的子公司或孙公司对其所做的补贴,因此盈余质量往往不佳。公司的盈余质量与长期绩效成绝对正相关,而区域金融机构能有长期合作的契机也是来自于区域内各国或地区所属的公司能有较佳的盈余质量。Chen,Chen, Lobo and Wang(2011)认为国际上一般对于盈余质量的衡量采用自由裁决的应计项目对于中国大陆是不够的,因为大陆的信息透明度太低,因此公司与投资人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严重。有鉴于此,对大陆金融机构在衡量盈余质量时还要加入关系人交易这个项目。我们对此深感认同,要规划区域性的金融合作就应该跨越国度,在合作的区域内各国公司经营都必须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进驻,以便对区域内合作的公司做统一与公平的稽核。并且,有鉴于欧元区整合的失败我们认为区域内金融合作应该定订成长率的标准并对此标准进行监管。身为台湾人也是中国人我们期望的是两岸和解带给我们与我下一代美好的未来,让二十一世纪成为中国人的世纪,然而近年来我看到台湾的发展无论是在经济或在教育上都设定一些虚幻的空包弹,与虚幻的目标,在子弹没打出前就已经知到结果了,这是台湾当局的耻辱,却由全民概括承受。因此,我们希望借由本文的发展给予两岸特别是台湾当局一个良心的建议与规划。特别的,在参股制度与税制上我们认为应该还有改善的空间,例如在参股比率与合资参股的设计上。再者,我们对于分行的设置不只要求速率,也大胆提出两岸平权,大陆金融机构也可来台设立分行以增加就业率与人源配置的最适化。两岸应该扩大经济与金融的深化合作,这个工程可以从两岸合作做起,但区域性金融合作必然因为大陆与台湾原来合作的金融食物链中达成区域性多国家与地区的金融合作,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就是我们扩大金融合作的一个深化的构想,透过多国的交流与共同监管才能达到区域内资源的最佳配适。我们的文章分做七部份,第一部分叙述选题的背景与研究的思路、目前待解决的现状、本文思路与我们预计达成的创新。经济学家与商人所关心的是自由贸易协议(FTA)运作下对商业的冲击。而台湾目前面临对外贸易必须扩张,但却无充足的扩张的谈判筹码的问题。再者,扩张速度的缓急与台湾本身的经济发展又有不可分离的关系。扩张速度过快,资金大量流入,长期会造成通货膨胀。然而,在台湾对外生存空间不断紧缩与台币连续升值下,与出口商面临生存严重的挑战下,又必须快速的寻找贸易出口并与周边国家达成既竞争又合作的关系。大陆因为面对国际竞争,从1990年代开始将国有事业释股给私有公司并在2000年的时候设定三条保护投资人的条款1使大陆经济朝向市场化时国有事业释股能有较好的股价,同时好的投资人保障环境也能吸引更多的外资进入大陆市场。我们的思路就站在两岸所缺乏的条件上,借由两岸合作扩大为中华经济圈的合作将两岸与中华经济圈的个别优点弭补彼此的缺点,并且以中国政府为中华经济圈的领头羊,借由台湾这块中介点扩大全中国经济与金融和谐成长。因此,我们拟突破的是两岸在经济与金融合作上的速度与范围,将经济与金融合作上的速度与范围扩大,对于台湾陷入国际边缘化的速度才能有缓解的现象,另外,对于大陆扩大内需也找到适当的出口。因此,在本章节希望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借由两岸金融与经济合作,对于目前ECFA与MOU建立的陆资参股台湾与台资到大陆驻点设分行与其所产生的税制能等议题有所改革。而为了避免政治问题干扰两岸金融合作的进程,我们提出两造双方与第三国合资进入对方国度与地区的方式,如此,可以扩充进入对方市场的持股数上限也可造成国家层级(第三国或第三地)外部公司治理或外部监管的效果。再者,借由两岸合作的契机将金融与经济的合作形式与范围扩大为对大中华自由贸易区的金融与经济的合作。第二个部分我们叙述区域性金融合作的理论包括其合作的条件、区域金融合作的必要性、目的、形式与背景。区域金融的理论源自于区域性经济学与货币银行学,由于区域内的国家或地区的合作需求必然源自于经济民生的需求,同时在经济合作的同时也会有区域内的通货膨胀与紧缩的外溢效果产生,因此,区域金融的合作离不开区域内的货币政策的协调。而区域内的经济与金融的合作在于区域内国家或地区原本的联动性,本章就两岸的经济与金融的联动性分析两岸经济与金融的合作对于两岸国民福祉既消费能力实质上是有增加的效果存在的。本章同时就人民币的国际化对于台湾当局与中国政府长久以来对美国的金融帐的赤字与美国不断要求人民币升值的要求找到适当的解释与对策。区域性金融合作的内容可以推论到利率与汇率。关于利率,我们有鉴于欧元区的失败案例所以在两岸进行金融合作的同时就要防止因为合作所造成的经济过热与利率过低所造成的通货膨胀与产业泡沫化。关于汇率,我们希望能在进行金融合作的同时进行能维持稳定的汇率,因为两岸金融机构的交流必然涉及货币的交换,如何在货币清算机制上让两岸的金融机构交流能够达到效益极大化是我们要讨论的议题也是延伸后续发展系统创新的起始。第三部分我们叙述两岸经贸交流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包括台湾与大陆经济、两岸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目前取得的成就与金融发展的历程。本章就台湾当局与中国政府在过去经济与金融发展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与地位做一个剖析,台湾经济从二战后的发展沿革是从绿色金融也就是发展农业经济的农业信合社或地方贷款的信合社开始做起的,接着后续的十大建设与经济发展计划将台湾当局转向高科技产业的方向,然而随着国际劳动市场的转移,台湾当局面临不得不变的境界。对于大陆来说中国政府在1979年开始进行改革开放,按邓小平的说法是摸着石子过河,然而大陆在经历1990年代三次的宏观调控后,除了1996年发生了通货紧缩的现象外,大陆实质上发展速度已经超越西方国家,但大陆的内部依然存在许多不均衡的现象,其中包括国有事业的解体与中国政府不再对教育等民生事业做全额的补贴等,造成大陆民众实质消费能力的下降,也就是说大陆的成长有很多数字来源并不能很清楚的解释。因此,在中国崛起之时中国政府仍免不了要为内需去做考虑。两岸金融合作就是在这种基础下产生的。但对于区域性的金融合作来说,光是目前的合作范围与速度与合作的对象其实是不够的,在证券与期货的发展上台湾就比大陆要早也要深化,大陆可以从台湾方面借鉴的也应该是从这一方面着手,所以应该要扩大这方面合作的范围。再者,深入的合作涉及原先两造双方的金融机构上下游的交易食物链,特别台湾与日本与新加坡的关系因为战略上的需求与过去历史的沿革上都有密切的经贸交流经验,而大陆在收回香港与澳门前在金融合作上就已经有多方的合作,而目前大陆因为地位上的优势与需求也与东盟国家与韩国、日本等多有交流,当两岸在作金融合作的同时无法不把这些已交流的国家列入考虑。因此,我们主张两岸深化的合作除了就范围与比率上放宽外还要将原本合作的对象扩大到中华经济圈或其它国家以加速合作的进行。第四部分我们叙述两岸在ECFA前后金融与经济的交流史。在ECFA前两岸实质上已有非官方的交易,但就金融机构的交流方面来说,ECFA之前台湾与大陆的金融交流集中于台资银行到大陆设立办事处,其即非分行也非子行,加上台银资本额少。因此,台资银行在大陆与外资银行几乎无法竞争。ECFA后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完成台银登陆与陆资参股台湾金融机构的制度。对两岸金融机构合作的发展虽然已经在ECFA的架构进行中,但仍有不足的部分。在两岸金融机构的必较中虽然大陆的金融机构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或保险业都是台湾资本额的六倍以上,但就证券业来说特别是期货、融资、融券与财富管理等事业,台湾都做的比大陆要来的深入,大陆真正要借鉴台湾的是这一块,然碍于法令却不能行,使金融合作成畸形发展。台湾当局惧怕产业外移与被陆资吸收的结果就是裹足不前,市场导向的金融应该是让市场机制决定供需,当然要在两岸对于金融监管更进一步的协议下进行。第五部分我们叙述以欧盟区与东盟区的区域性金融合作与两岸金融合作做比较与对照,其中包括中国政府与新加坡的金融合作经验,特别的还提及中华经济圈中的中国政府与新加坡的合作历程,希望借他山之石以攻错。由于欧元区的整合曾被喻为世界上最成功的金融一体化模式,随着欧元区的崩解我们了解到欧元区设置进入条件的缺点在于他给予所有的会员国在进入欧元区门坎后的待遇都在统一平均的经济状况下,以统一的财政政策达成区域性金融一体化的整合。造成欧洲多国房地产泡沫化与债务危机,因此知往鉴来,我们从欧元区得到最大的启示就是对利率的控管。而与中国与东盟的经验中我们也可以知道短期国际资本的移动会影响汇率的波动,而东盟金融资源并非属于同一个机制因此还须设立一个由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与韩国共同设立的安全基金才能使区域内的货币价值到达一个稳定的状态。目前台币有强化的情况因此,随之而来的就是国际上的炒汇的现象,台湾当局央行总裁彭怀南就提出了以清迈多边换汇机制(Chiang Mai InitiativeMultilateralization, CMIM)与东盟十加三的总体经济监控办公室(ASEAN PlusThree Macroeconomic Research Office, AMRO)的机制成立亚洲货币基金,因此,区域内的货币价值稳定也是需要我们加以规划设计的机制。第六部分我们叙述ECFA下的金融合作框架为何,协议的意义与评价的方法。协议实施的效果需要的评鉴原则为何。由于过去在评价一个自由贸易区的功能往往在这个自由贸易区开展多年以后才做,这也是失败导因。因此,在两岸提出ECFA的架构下谈金融合作初期,我们就应该对合作的区域金融模式中加入监管的模式,首先要对盈余的计算在自由裁决的应计项目外加上信息揭露与关系人交易的监管,盈余质量的监管也是重点之一,同时对于一个投资人保护不好的国家要达到盈余与成长也着实不易,两岸在谈金融监管备忘录时应该就法规层面协议并签署时程表才有可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以往在谈区域合作时都不会论及区域内的经济成长与区域内各国的个别成长,最终造成很多区域性合作的崩解。因此我们在金融监管项下特别提及区域成长的监管,其功能由区域内会员都聘请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稽核的动作以彰显其功效。最后我们对金融的制度提出我们设计上的改革的看法其中包含了台银登陆与陆资参股与金融监管制度的看法,甚或包含了不动产投资防治泡沫化等可能性方式。对于陆资参股台湾与台资进入大陆我们都认为其范围与数量不符市场化的数量与速度。因此,我们主张为避开政治争议与产业外移的顾虑,无论台资进入大陆与陆资进来台湾都可以与外资合进的方式进行以增加两造参股的幅度,并提升与区域内其它国家的金融与经济合作的经验。另外,有获利就有税务的问题,因此,我们就税务与获利结合进行控管制度的改革。对于不动产这个易造成市场混乱的根源我们也加以验证并提出对策。再者,我们就过去几章提出的纲要列出了扩大金融合作的国家与范围成立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的理想,此贸易区的地点为台湾,原因在于台湾有相较于大陆或东亚有较好的财富管理能力,而台湾对投资人保护的环境也较大陆要好。我们在这个自由贸易区内准许陆资上市,根据Berkman, Cole and Fu(2010)的说法跨境上市的公司如果到另一个投资人保护较好的地区,则市场对其股票的评价也会上升,对于2012年到目前为止比起全球表现不佳的大陆股市来说也是一个提升内需的方式。希望借由我们的规划与催促能让台海两岸甚至于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内的国民福祉都能提升,给我们稳定成长的生活与稳定成长的亚洲。
何柳[8](2012)在《中国台湾主要外贸市场从美国转移到祖国大陆的原因探析(1979-2008年)》文中研究说明近三十年来,台湾海峡两岸的经贸发展迅速扩大并日益深化。1992年,祖国大陆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2002年,大陆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2003年起,大陆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自此以后,祖国大陆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贸易伙伴、最大的出口市场和最大的贸易顺差来源地。在这一过程中,台湾对大陆出口依存度持续升高,而对美国出口依存度则不断降低。台湾主要对外贸易关系发生了重大转移,改变了过去长期且高度依赖美国市场的局面。本论文针对这一现象,主要从1979至2008年间大陆对台政策、美台贸易的演变、台湾内部环境、国际经济环境等四个方面分析台湾外贸的主要市场从美国转移到祖国大陆的原因。论文的主体共有五个部分,包括四个章节和一个结语,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首先回顾了由50、60年代美国对台经济援助所开启的美台之间紧密的贸易关系,分析了“美援”对于美台经贸关系的深刻影响,以及之后美台之间投资、贸易情况。随后探讨了台湾外贸主要市场转移到大陆之后两岸间贸易与投资的现状。第二章主要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大陆对台政治、经贸政策对于台湾外贸主要市场转移所产生的影响。首先,回顾了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陆对台大政方针及台湾当局的因应政策、大陆对台贸易和投资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在此背景下,检视了台湾官方经贸政策的转变和台湾外贸关系的变化。大陆对台大政方针是两岸从隔绝走向互动的主导因素,也是两岸经贸往来发生发展的政治前提;大陆对台经贸政策开启并主导着两岸转口贸易和间接投资的发展,是两岸经贸往来的决定因素。在大陆优惠政策的推动下,从70年代末期开始两岸间的转口贸易开始起步,至80年代后期已经初具规模。从80年代后期开始,大陆给予台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引起了台湾对大陆投资的快速增长,台湾当局又有限地放松了台商赴大陆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台湾企业将其海外生产基地逐渐扩展到中国大陆,由此导致对美直接出口的减少和对大陆出口半成品和机械设备的增加,台湾对大陆出口的扩大则伴随着其对美国出口的下降。所以,在台商投资的带动下,两岸间接贸易规模和数额有了突飞猛进地发展,以致最终大陆于2002年取代美国成为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第三章主要检视了1979至2008年这30年间,美台贸易关系的演变轨迹。从美国方面的因素探讨了台湾外贸主要市场转移的原因,并得出如下结论:虽然,就整体而言,美台贸易总额和规模在不断扩大,但其双边贸易的密切程度和依赖程度却在不断下降,美台贸易在各自贸易格局中的比重呈现出稳步下降的趋势。台湾外贸已经改变了过去片面倚靠美国市场的局面。第四章主要检视了近三十年来台湾经济发展内外环境的变迁。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探讨台湾内部政治、社会和经济转型以及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对于台湾外贸市场从美国转移到中国大陆的影响。政治转型和社会运动的频仍导致台湾经济发展受非经济因素的干扰日益严重,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稳定的社会环境不复存在;经济结构的转型也增加了经济增长的困境;区域经济一体化、集团化的快速发展,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压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取代竞争使得台湾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面临严峻挑战。两岸经贸的迅速发展适时地成为台湾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并且对其重要性与日俱增。随着两岸日益紧密的经贸合作格局不断扩大和深化,大陆市场最终取代美国市场成为支撑台湾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来源。结语部分主要总结了1979至2008年这三十年之间,台湾主要贸易对象从美国转移到祖国大陆的原因,分析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加强对于未来两岸政治统一的影响,并且进一步指出台湾的经济前途在大陆。
熊俊莉[9](2011)在《“入世”10年,两岸经贸关系大发展》文中研究表明10年来,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履行"入世"承诺,削减贸易、投资壁垒,不仅推动各自的经济自由化与国际化,更促使双方调整经贸政策,两岸经贸关系日益紧密,由间接、单向转变为直接、双向往来,并朝正常化、制度化合作的方向迈进。坚冰逐渐消融两岸贸易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岸在加入WTO的10年里,逐步调整经贸政策,在开放直接贸易、削减关税、取消非关税壁垒等因素带动下,两岸
盛九元[10](2011)在《从ECFA到制度性一体化 ——两岸经济合作的性质、特征及走向》文中研究指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最引人注目的两大特征。随着区域合作的深化与发展,在客观上要求建构起制度性的一体化,以进一步完善在区域内的经济互动关系。这一趋势也明显地体现在两岸经济合作之中,形成现阶段两岸以产业合作为基础的经济互动格局。两岸经济合作是在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展开的。同属“一个中国”是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基础,在市场机制与大陆单方面市场开放因素的推动下,两岸经贸合作以“民间、单向、间接”的方式,突破台湾的相关政策限制,推动两岸经济合作从原先的分散、零星状态发展到密切、热络、密不可分的经济互动,进而迫使台湾方面必须正视两岸经贸交流交往的现实及对台湾经济的正面影响,以默认既成事实的方式应对两岸经济合作的新情势,从而使两岸之间形成了基于“一个中国”框架下、市场开放基础上、密切互动的经济关系。在这一过程中,两岸互蒙其利,功能性经济一体化的合作形态也逐步形成,并向制度性一体化的方向迈进。两岸经济合作是两岸关系发展中最积极、最活跃的因素,也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基础。两岸20多年经贸互动的实践证明,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不可逆转,但在这一进程中仍需要克服诸多的挑战与障碍,才能使两岸制度性一体化的建构得以更有效的推进。文章从一体化理论的角度出发,结合其他相关的理论对于两岸一体化问题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分析,?大体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基础,由引言和第一章组成。引言部分提出了从经济一体化角度两岸经济合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并引出了论文研究思路。第一章通过大量的文献梳理,以WTO为背景,为研究的推展构建起分析框架;第二部分是实践研究部分,由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构成,以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体化效应、两岸产业合作对一体化的影响及签署ECFA后的一体化走向为研究内容,通过分析两岸经济合作的具体实践以及一体化的发展趋势,提出了实现两岸完全经济一体化的路径与组织形式;第三部分为结论部分,对本文的主要论点进行了总结,并指出了论文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研究方向。文章在总结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相应的探索,具体包括:在对两岸经济合作进行适当定位的基础上,以经济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两岸经济合作的动因与发展趋势,并全面审视两岸经济合作在不同时期调整与变化,从而将实现两岸一体化路径的选择与两岸经济合作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两岸经济一体化的研究目前还处于发展之中,文章所做的一些研究与探讨仍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今后笔者将通过进一步学习和思考,以使研究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二、大陆台湾经贸关系的现状与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陆台湾经贸关系的现状与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 ——基于典型案例的系统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核心问题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论 |
三、思维方法、创新与不足 |
四、论文的结构 |
第一章 企业国际化与中国企业的海外拓展 |
第一节 企业国际化与跨国公司 |
一、企业国际化的特点 |
二、经济全球化是企业国际化的主要外部条件 |
三、跨国公司 |
第二节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及其初期实践 |
一、中国企业的早期海外拓展 |
二、“走出去”战略的提出 |
三、“走出去”战略的初期实践(2000——2010) |
第三节 中国企业海外拓展进入新时代(2010-) |
一、后危机时代 |
二、“一带一路”为中国企业海外拓展打开新空间 |
第二章 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分析 |
第一节 企业国际化面临的主要风险 |
一、非政治风险 |
二、政治风险的内涵与外延 |
第二节 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特点与类型 |
一、“战略”的基本含义是“全局性” |
二、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强烈政治性 |
三、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系统复杂性 |
四、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生成类型与严重危害 |
第三节 新时代中国企业面临的海外战略风险 |
一、国际格局大变革带来企业战略风险 |
二、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的若干形态 |
三、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海外战略风险比较 |
第三章 美国对华全面遏制与中国企业战略风险—以中兴通讯和华为公司为例 |
第一节 美国对华遏制战略的演变 |
一、美国对华战略敌视(1949—1971) |
二、美国对华战略接触与遏制(1972-2016) |
三、“美国优先”与特朗普政府对华全面战略遏制(2017-) |
第二节 美国对中兴通讯的两次制裁 |
一、中兴通讯的海外拓展及国际化战略 |
二、美国对中兴通讯的第一次制裁 |
三、美国对中兴通讯的第二次制裁 |
四、美国制裁中兴通讯的原因、影响和启示 |
第三节 美国对华为的全力“围剿” |
一、华为的海外拓展及国际化战略 |
二、“孟晚舟事件”及其影响 |
三、美国遏制华为手机和5G业务全球拓展 |
四、华为反制美国打压与自强自卫的应对策略 |
第四节 美国对华遏制造成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 |
一、新时代美国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的原因 |
二、中兴通讯与华为公司应对美国打压政策比较 |
第四章 中国企业海外项目遭受的战略风险—以国电投密松电站项目和中企利比亚项目为例 |
第一节 缅甸密松电站项目及其搁置 |
一、密松电站的设想与立项 |
二、密松电站项目的突然中止与长期搁置 |
第二节 密松电站项目战略风险的系统分析 |
一、缅甸国内复杂的政治社会因素 |
二、美西方因素与密松电站项目搁置 |
三、中方认识和处置密松电站战略风险之反思 |
四、“一带一路”倡议与密松电站项目 |
第三节 利比亚中企项目经受的战略风险 |
一、中国企业走进利比亚 |
二、“阿拉伯之春”与利比亚战乱 |
三、中企利比亚项目蒙受重大损失 |
第四节 中资密松项目与利比亚项目战略风险比较 |
一、密松项目与利比亚项目战略风险的相似之处 |
二、密松项目与利比亚项目战略风险的不同之处 |
第五章 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对策 |
第一节 加强合规管理认清海外环境 |
一、中国企业要加强合规管理,提高国际化水平 |
二、认清东道国的政治状况及与中国的外交关系 |
三、认清中国对外投资国际背景的变化及其影响 |
第二节 中国企业应对海外战略风险的策略机制 |
一、战略风险预防性策略机制 |
二、战略风险分散性策略机制 |
三、战略风险补救缓解性策略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政府如何帮助企业管控海外战略风险 |
一、政府帮助“走出去”企业加强与东道国的互动 |
二、综合利用国内、国际双层法律手段防范战略风险 |
三、同东道国主要利益集团和民众建立友好和谐关系 |
结论 |
一、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战略风险是复杂的系统风险 |
二、防范化解战略风险需要危机意识与复杂系统思维 |
三、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前景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产业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结构性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中美贸易失衡成因的研究 |
1.3.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依据 |
1.3.3 贸易失衡、产业冲击与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研究 |
1.3.4 现有文献述评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技术路线图 |
1.5 研究方法、数据资料的取得及论文可行性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数据资料的取得及论文可行性 |
1.6 拟创新点 |
第2章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2.1 中美代表性产业的选取 |
2.1.1 中美贸易失衡主要来自制造业 |
2.1.2 中美代表性产业的选取依据 |
2.2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现状 |
2.2.1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差额整体呈上升态势 |
2.2.2 中美产业贸易差额占中国全球同类贸易差额的比重保持平稳 |
2.3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原因分析 |
2.3.1 美方统计口径对中美贸易失衡程度存在严重高估 |
2.3.2 美国对华直接投资加剧了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 |
2.3.3 中国产业国际竞争力逐步上升,美国逐步下降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结构性冲击的分析 |
3.1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产出的影响 |
3.1.1 美国代表性产业产出的现状 |
3.1.2 贸易与产出模型 |
3.1.3 实证分析 |
3.2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利润的影响 |
3.2.1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的变化分析 |
3.2.2 美国代表性产业利润的变化分析 |
3.2.3 中美代表性产业贸易失衡与产出利润的关系 |
3.3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就业的影响 |
3.3.1 美国代表性产业就业的现状 |
3.3.2 贸易与就业模型 |
3.3.3 实证分析 |
3.4 中美贸易失衡对美国代表性产业工资的影响 |
3.4.1 美国代表性产业工资的现状 |
3.4.2 贸易与工资模型 |
3.4.3 实证分析 |
3.5 中美贸易中的典型产业案例分析 |
3.5.1 中美钢铁贸易与产业竞争 |
3.5.2 iPhone手机全球价值链与中美贸易失衡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产业冲击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与日美贸易失衡的对比分析 |
4.1 日美贸易摩擦的简要回顾 |
4.2 日美汽车产业贸易失衡与产业竞争 |
4.2.1 日美汽车贸易差额是双方贸易失衡的主要来源 |
4.2.2 日美汽车产业贸易以直接竞争为主 |
4.2.3 日美汽车产业竞争与“自愿出口限制” |
4.3 日美半导体产业贸易失衡与产业竞争 |
4.3.1 日美半导体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激烈 |
4.3.2 日美半导体协定与美国竞争力的恢复 |
4.4 中美贸易失衡的本质异于日美贸易失衡 |
4.4.1 贸易摩擦全面升级时中日所处的产业发展阶段不同 |
4.4.2 中日对美国直接投资的开放程度不同 |
4.4.3 贸易失衡对美国产业就业的影响程度不同 |
4.4.4 美国对于中日产品的需求程度不同 |
4.4.5 美国对中日的出口管制程度不同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影响下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 |
5.1 美国产业界对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态度 |
5.1.1 美国企业界对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态度 |
5.1.2 产业利益集团对中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的态度 |
5.2 美国产业界态度影响下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 |
5.2.1 美国产业界影响对华贸易政策制定的主要路径 |
5.2.2 小布什政府时期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 |
5.2.3 奥巴马政府时期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 |
5.2.4 特朗普政府时期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和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1.1 中美贸易失衡是美国产业结构调整的结果 |
6.1.2 美国宣扬的“产业冲击”并非基于产业严重受损的事实 |
6.1.3 日美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本质异于中美 |
6.1.4 贸易失衡与“产业冲击”是美国对华贸易政治的托辞 |
6.2 政策建议 |
6.2.1 做好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提升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 |
6.2.2 积极应对美国以贸易失衡和“产业冲击”为由制造的摩擦 |
6.2.3 做好应对美国金融战的准备 |
6.3 研究局限与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导论 |
1.1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概述 |
1.1.1 两岸四地经贸交往的法律调整与协调实践 |
1.1.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含义界定 |
1.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2.2 研究的实践意义 |
1.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文献述评 |
1.3.1 内地研究文献述评 |
1.3.2 港澳台及海外研究文献述评 |
1.3.3 研究文献综合评价 |
1.4 研究方法与文章的结构安排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文章的结构安排 第2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安排 |
2.1 两岸四地法律协调的现状及其模式分析 |
2.1.1 区际私法的协调模式 |
2.1.2 各方自身调整的协调模式 |
2.1.3“项目”合作的协调模式 |
2.1.4 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协调模式 |
2.1.5 两岸四地“经济一体化”的法律协调模式 |
2.1.6 不同法律协调模式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影响 |
2.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化表现 |
2.2.1 作为法律协调机制的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 |
2.2.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基础性规则 |
2.2.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派生性规则 |
2.3 体系性视角下合作规则的法律表征分析 |
2.3.1 实在法的体系性及其理论释评 |
2.3.2 合作规则体系性中的规则结构分析 |
2.3.3 合作规则体系性中的效力层次分析 |
2.3.4 合作规则体系性中的内容调整分析 |
2.4 合作规则的分析法学意义:一种新的法律规则体系 第3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机制运作 |
3.1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的创制分析 |
3.1.1 合作规则的缔结主体分析 |
3.1.2 合作规则的创制依据分析 |
3.1.3 合作规则的变动机制分析 |
3.1.4 合作规则的解释机制分析 |
3.1.5 小结 |
3.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的适用分析 |
3.2.1 合作规则的适用机制:“规则”导向还是“权力”导向? |
3.2.2“权力”导向适用机制的功能表现 |
3.2.3 合作规则适用机制与既有法律制度适用机制的关系 |
3.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的执行监督分析 |
3.3.1 组织视角下合作规则执行监督机制的表现 |
3.3.2 执行监督机制对创制机制与适用机制的协调 |
3.3.3 四地经贸主管部门在合作规则执行监督机制中的作用 |
3.4 合作规则的创制与运行:在“规则确立”与“规则实践”之间 |
3.4.1 合作规则的创制:法律协调的“规则确立” |
3.4.2 合作规则的运行:法律协调的“规则实践” |
3.4.3 法律协调“规则确立”与“规则实践”关系的互动与平衡 第4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既有法律制度的影响 |
4.1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四地法律制度的影响 |
4.1.1 跨越两岸四地的开放性经贸规则体系 |
4.1.2 合作规则与四地法律制度间的竞争性分析 |
4.1.3 两岸四地法律制度对合作规则的转化 |
4.1.4 法律资源供给的一体化调配:由“分散”到“整合” |
4.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WTO规则的影响 |
4.2.1 作为客观连结纽带的WTO规则 |
4.2.2 WTO规则对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影响及不足 |
4.2.3 合作规则在WTO规则下的协调创新表现 |
4.2.4 全球化背景下的区域性法律机制:法制创新与发展的动力 |
4.3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对既有法律制度影响的效果分析 |
4.3.1 法律目标的趋同化 |
4.3.2 法律规则的公平化 |
4.3.3 法律交往的紧密化 第5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功能分析 |
5.1 经贸秩序的确认维护功能 |
5.1.1 对四地经贸交往秩序的确认 |
5.1.2 对四地经贸交往秩序的维护 |
5.2 制度资源的优化配置功能 |
5.2.1 作为制度资源的“法律市场” |
5.2.2 制度资源优化的现实需求 |
5.3 法律规则的创新沟通功能 |
5.3.1 法律演进与规则创新 |
5.3.2 合作规则的创新沟通功能 |
5.4 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协同功能 |
5.4.1 四地各方对经贸交往法律调整的协同局限 |
5.4.2 合作规则对四地经贸交往法律规制的协调 |
5.5 区域性环境中的法律发展功能 |
5.5.1 合作规则发展的区域性基础 |
5.5.2 合作规则发展的区域性主导功能 |
5.6 小结 第6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机制的多重属性 |
6.1 国内法上四地政府间的经贸行政协议 |
6.1.1“一国两制”、“一个中国”的国内法符号 |
6.1.2 国内法上行政协议的考察与分析 |
6.1.3 作为经贸行政协议的合作规则 |
6.2 WTO规则下成员间区域贸易协议 |
6.2.1 缔结主体在WTO规则下的法律地位 |
6.2.2 合作规则法律效力的国际法约束力 |
6.3 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法律规则 |
6.3.1 区域经济一体化及其制度表现 |
6.3.2 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协调的目标 |
6.3.3 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协调的落实机制 |
6.4 作为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基础性规范 |
6.4.1 不同视角下基础性规范的理论表现 |
6.4.2 合作规则在四地经济合作中的基础性规范属性 |
6.5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规则多重属性的原因分析 |
6.5.1 全球化对合作规则法律性质的影响 |
6.5.2 对合作规则国际法性质的进一步反思 第7章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未来发展:反思与建设 |
7.1 影响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未来发展的因素 |
7.1.1 经贸交往需求的因素 |
7.1.2 社会保障基础的因素 |
7.1.3 政治关系环境的因素 |
7.2 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 |
7.3 两岸四地整体性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制度性安排 |
7.3.1 整体性经济合作的法律协调 |
7.3.2 整体性与经济相关方面合作的法律协调 |
7.4 两岸四地整体性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的组织化建设 |
7.4.1 法律协调的组织化建设与效率 |
7.4.2 法律协调的组织化建设与正当性 第8章 结论 |
8.1 法律协调机制的存在:由“制度安排”到“规则体系”的完善 |
8.2 法律协调机制的效果:由“法律共存”到“法律合作”的转变 |
8.3 法律协调机制的发展:迈向两岸四地经济合作的“共同体规则”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4)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ABSTRACT 目录 第一章 |
绪论 第一节 |
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
研究内容、方法、创新及不足 第二章 |
文献研究综述及本研究视角 第一节 |
国际经济区域一体化文献综述 第二节 |
测度区域一体化程度:边界效应、贸易成本研究文献综述 第三节 |
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的理论文献综述 第四节 |
关于穗港澳增长三角的文献综述 第五节 |
本章小结 第三章 |
穗港澳次区域合作的国际经济生产关系基础 第一节 |
“温特尔主义”生产模式 第二节 |
“温特尔主义”国际分工模式的条件及特点 第三节 |
“温特尔主义”:增长三角合作模式的国际生产关系基础 第四节 |
本章小结 第四章 |
穗港澳增长三角空间经济结构动态优化互补 第一节 |
穗港澳增长三角的空间地理范围 第二节 |
穗港澳增长三角空间经济联动“前店后厂”跨境生产体系形成 第三节 |
穗港澳增长三角优势互补“前店后厂”跨境生产一体化意义 第四节 |
本章小结 第五章 |
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促进经济发展 第一节 |
区域经济一体化经济发展衡量标准 第二节 |
入世前穗港澳增长三角“前店”港澳经济的发展 第三节 |
入世前穗港澳增长三角“后厂”地区外向型经济形成与发展 第四节 |
CEPA制度化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五节 |
CEPA背景下穗港澳增长三角模式促进港澳经济发展 第六节 |
CEPA背景下穗港澳增长三角模式促进内地经济发展 第七节 |
新阶段穗港澳增长三角模式积淀问题凸显出来 第八节 |
本章小结 第六章 |
穗港澳增长三角经济效应运行机理分析、实证检验 第一节 |
穗港澳增长三角地区经济增长收敛性实证检验 第二节 |
基于引力模型穗港澳增长三角边界效应转变实证研究 第三节 |
区位熵测度穗港澳增长三角合作下“后厂”地区产业集聚 第四节 |
穗港澳增长三角合作与“后厂”地区经济发展关系实证检验 第五节 |
本章总结 第七章 |
基于贸易成本测度对穗港澳增长三角效应再认识 第一节 |
贸易成本 第二节 |
穗港澳增长模式下贸易成本测度 第三节 |
贸易成本走势分析解读 第四节 |
本章小结 第八章 |
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特征、经验总结 第一节 |
国际上典型跨境次区域经济合作 第二节 |
“温特尔”国际分工背景下穗港澳增长三角的特征 第三节 |
穗港澳增长三角国别特色经验总结 第四节 |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中文书籍参考文献 中文论文参考文献 外文参考文献 致谢 |
(5)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潜力及突破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图目录 |
表目录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技术路线 |
1.4 研究框架 |
1.5 数据来源 |
1.6 研究的可能创新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说明 |
2.2 理论基础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产业链与价值链理论 |
2.2.3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2.2.4 地缘经济学理论 |
2.3 文献评述 |
2.3.1 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及制约因素研究 |
2.3.2 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趋势及潜力研究 |
2.3.3 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竞争性与互补性研究 |
2.3.4 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策略研究 |
2.3.5 简要评述 |
3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演变 |
3.1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历程 |
3.1.1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复苏起步阶段(1979-1987年) |
3.1.2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开放发展阶段(1988-2004年) |
3.1.3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深化互动阶段(2005至今) |
3.2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制约因素 |
3.2.1 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 |
3.2.2 两岸农业产业水平制约 |
3.2.3 全球化竞争的影响 |
3.2.4 检验检疫和食品安全问题 |
3.2.5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
3.2.6 农产品走私问题 |
3.3 本章小结 |
4 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CMS模型 |
4.1 相关文献及分析方法评述 |
4.2 数据来源及模型说明 |
4.2.1 数据来源 |
4.2.2 恒定市场份额模型说明 |
4.3 两岸农产品贸易增长状况 |
4.3.1 两岸农产品贸易总体状况 |
4.3.2 两岸农产品贸易主要产品结构 |
4.4 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增长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4.1 进口需求因素与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 |
4.4.2 竞争力因素与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 |
4.4.3 结构因素与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 |
4.5 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增长的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5.1 进口需求因素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 |
4.5.2 竞争力因素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 |
4.5.3 结构因素与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额的增长 |
4.6 本章小结 |
5 两岸农产品贸易潜力的分析——基于引力模型 |
5.1 相关文献及分析方法评述 |
5.1.1 贸易引力模型的理论发展 |
5.1.2 国内外学者相关研究评述 |
5.2 计量模型及数据来源说明 |
5.2.1 引力模型及变量说明 |
5.2.2 数据来源 |
5.3 两岸农产品贸易实证分析 |
5.3.1 两岸农产品贸易基本情况 |
5.3.2 大陆对台湾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 |
5.3.3 台湾对大陆农产品出口影响因素 |
5.3.4 初步结论及问题 |
5.4 台湾与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贸易的影响因素 |
5.4.1 台湾农产品贸易主要伙伴情况 |
5.4.2 台湾农产品出口主要影响因素 |
5.4.3 台湾农产品进口主要影响因素 |
5.5 大陆对台农产品贸易潜力测算 |
5.5.1 台湾农产品出口潜力测算 |
5.5.2 台湾农产品进口潜力测算 |
5.5.3 台湾农产品进出口潜力比较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两岸农产品贸易突破路径选择及实施构想 |
6.1 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模式研究评述 |
6.1.1 两岸经贸合作模式研究 |
6.1.2 两岸农业及农产品贸易合作模式研究 |
6.1.3 简要评述 |
6.2 两岸农产品贸易突破路径选择 |
6.2.1 基于产业链视角的农产品贸易机理 |
6.2.2 提升两岸农产品贸易路径选择——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基本构想 |
6.3 两岸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区位选择 |
6.3.1 农产品共同营运中心的区位要求 |
6.3.2 平潭综合试验区的综合优势及营运中心区位选择 |
6.4 两岸农产品营运中心实施构想——以平潭综合实验区为例 |
6.4.1 两岸农产品营运中心的总体思路 |
6.4.2 两岸农产品营运中心的功能 |
6.4.3 两岸农产品营运中心的运行机制 |
6.4.4 两岸农产品营运中心配套政策建议 |
6.5 小结 |
7 结论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相关政策启示 |
7.3 本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介 |
致谢 |
(6)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 ——基于闽台农业合作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导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内容 |
1.3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数据来源 |
1.4 研究特色与创新 2 文献综述 |
2.1 区域经济一体化 |
2.2 海峡两岸经贸合作 |
2.3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 |
2.4 研究启示 3 基本构想、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3.1 基本构想 |
3.1.1 基本概念 |
3.1.2 基本内涵 |
3.2 理论基础 |
3.2.1 要素禀赋与比较优势 |
3.2.2 贸易效应与投资效应 |
3.2.3 产业分工与竞争优势 |
3.2.4 交易成本与机会成本 |
3.2.5 两岸合作的政策博弈 |
3.3 分析框架 |
3.4 本章小结 4 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基础与发展 |
4.1 农业合作基础 |
4.1.1 农业发展阶段 |
4.1.2 农业产业结构 |
4.1.3 农产品市场 |
4.1.4 农业生产要素 |
4.1.5 农业经营管理 |
4.1.6 农产品生产成本 |
4.2 农业合作现状 |
4.2.1 农业合作发展历程 |
4.2.2 农产品贸易 |
4.2.3 农业直接投资 |
4.3 存在主要问题 |
4.3.1 农产品贸易 |
4.3.2 农业直接投资 |
4.4 本章小结 5 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实证分析 |
5.1 农产品物流推动实证:两岸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
5.1.1 基本运作情况 |
5.1.2 对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影响 |
5.2 台资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实证:天福集团 |
5.2.1 基本运作情况 |
5.2.2 对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影响 |
5.3 产业集群发展实证:台湾农民创业园 |
5.3.1 基本运作情况 |
5.3.2 对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影响 |
5.4 本章小结 6 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 |
6.1 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程度 |
6.1.1 研究方法选择 |
6.1.2 产品选择与数据来源 |
6.1.3 两岸农产品市场价格的相关性 |
6.2 贸易政策对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影响 |
6.2.1 大陆农产品贸易政策 |
6.2.2 台湾农产品贸易政策 |
6.2.3 两岸农产品贸易政策比较 |
6.2.4 贸易政策对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影响 |
6.2.5 影响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其他因素 |
6.3 关税税率降低对两岸农产品市场一体化的影响 |
6.3.1 研究方法选择 |
6.3.2 研究对象概述 |
6.3.3 引力模型构建 |
6.3.4 研究数据来源 |
6.3.5 回归分析结果 |
6.3.6 研究结论 |
6.4 本章小结 7 海峡两岸农业生产要素一体化效应及其影响因素 |
7.1 生产要素流动对海峡两岸农业发展的效应 |
7.1.1 台商对大陆直接农业投资对台湾农业发展的影响 |
7.1.2 台商对福建农业直接投资对福建农业发展的影响 |
7.2 两岸农业生产要素一体化的影响因素 |
7.2.1 土地要素流动 |
7.2.2 劳动力要素流动 |
7.2.3 资本要素流动 |
7.2.4 技术要素流动 |
7.2.5 经营管理要素流动 |
7.3 本章小结 8 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及模式选择 |
8.1 两岸农业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
8.1.1 发展机遇 |
8.1.2 发展趋势 |
8.2 两岸农业一体化的模式选择 |
8.2.1 基本原则 |
8.2.2 总体导向 |
8.2.3 模式选择 |
8.3 本章小结 9 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件 致谢 |
(7)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深化的制度创新研究-ECFA的论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本选题要解决之问题 |
1.1.3 议题拟达成的突破 |
1.1.4 国际金融合作的文献 |
1.1.5 合作方向 |
第二节 研究现状及存在的不足 |
1.2.1 两岸金融合作现况 |
1.2.2 过去研究的遗漏 |
第三节 本选题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拟达成的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3.3 拟达成的创新 第二章 区域金融合作的一般理论 |
第一节 区域金融的必要性 |
2.1.1 什么是区域金融合作 |
2.1.2 区域金融合作的目的 |
2.1.3 区域金融合作的意义 |
2.1.4 两岸金融机构合作的必要性之证明 |
第二节 金融合作交流的制度形式 |
2.2.1 区域金融合作的内容 |
2.2.2 区域金融合作的方式 |
2.2.3 区域金融合作的社会经济制度与条件 第三章 两岸扩大金融交流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第一节 台湾经济发展的状况 |
3.1.1 台湾经济发展的状况 |
3.1.2 台湾在区域经济中的地位 |
3.1.3 台湾经济发展进一步的条件 |
第二节 大陆经济发展状况 |
3.2.1 大陆经济发展状况 |
3.2.2 大陆在区域经济中发展的地位 |
第三节 台湾和大陆之间的经济关系 |
3.3.1 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历史 |
3.3.2 两岸经贸关系的主要形式 |
3.3.3 两岸经贸关系的取得成就 |
3.3.4 两岸经济合作存在的问题 |
3.3.5 两岸发展经贸取得的成就 |
3.3.6 两岸发展经贸合作要求扩大金融合作 第四章 两岸金融合作交流历史 |
第一节 ECFA 之前的发展 |
第二节 ECFA 之后的发展 |
第三节 两岸金融交流的影响与存在的问题 |
4.3.1 对台湾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影响 |
4.3.2 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 区域金融合作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欧盟经验 |
5.1.1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目的 |
5.1.2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过程 |
5.1.3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效果 |
第二节 东盟-中国架构 |
5.2.1 合作的目标 |
5.2.2 合作的进程 |
5.2.3 合作的成效 |
第三节 中新合作 |
5.3.1 中新合作的目标 |
5.3.2 中新合作的过程 |
5.3.3 中新合作的成效 |
第四节 经验与启示 |
5.4.1 国际经验总结:成功与教训 |
5.4.2 国际经验启示 第六章 ECFA 框架下的金融合作 |
第一节 签署协议的目标与意义 |
6.1.1 签署协议的背景 |
6.1.2 签署协议的目标 |
6.1.3 签署协议的意义 |
第二节 协议框架 |
6.2.1 协议的基本内容 |
6.2.2 协议的特点 |
6.2.3 协议的局限 |
第三节 协议的设施效果评价 |
6.3.1 协议的实施状况 |
6.3.2 协议的实施效果评价方法 |
6.3.3 协议的实施效果评价结论 第七章 深化金融合作制度设计 |
第一节 扩大金融合作的目标与原则 |
7.1.1 扩大金融合作的目标 |
7.1.2 扩大金融合作的原则 |
第二节 扩大金融合作的形式 |
7.2.1 台银登陆参股 |
7.2.2 税率制度改革 |
7.2.3 陆资来台 |
7.2.4 不动产投资 |
第三节 加强金融监管 |
7.3.1 加强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
7.3.2 加强金融监管的主要措施 |
第四节 深化金融合作的保障条件 |
7.4.1 扩大经济联系 |
7.4.2 中华经济圈自由贸易区 |
7.4.3 深化政治互信 |
第五节 论文创新之处与不足 |
7.5.1 论文创新之处 |
7.5.2 论文的不足 |
第六节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学术论文发表与研究成果 |
(8)中国台湾主要外贸市场从美国转移到祖国大陆的原因探析(1979-2008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星移斗转:台湾主要外贸市场从美国转向祖国大陆 |
第一节 跨洋经济“蜜月”:台湾对美国市场的严重依赖 |
一、 美国对台经济援助 |
二、 美国——台湾最重要的市场 |
第二节 两岸经贸“蜜月”:台湾融入祖国大陆市场 |
一、 台湾对大陆的投资 |
二、 大陆——台湾最重要的市场 |
小结 |
第二章 祖国大陆的对台方针和政策的作用 |
第一节 大陆对台大政方针及台湾当局的因应政策 |
一、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国策的提出和升华(1979-1986 年) |
二、 在新形势下坚持和发展“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1987-1994 年) |
三、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分裂”、反“台独”(1995-1999 年) |
四、 新形势下的对台政策“新思维”(2000-2008 年) |
第二节 大陆对台贸易和投资政策的制定和调整 |
一、 优先发展对台贸易的政策(1979-1985 年) |
二、 台商投资优惠政策的制定(1986-2000 年) |
三、 构建政党交流平台,开启互利双赢(2001-2008 年) |
第三节 大陆对台政策对于台湾主要外贸市场转移所产生的影响 |
一、 台湾官方经贸政策的转变 |
二、 台湾与大陆经贸关系的变化 |
小结 |
第三章 美国与台湾贸易关系的不断衰退 |
第一节 逆势上扬的美台贸易(20 世纪 70 年代末期至 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 |
一、 前所未有的贸易繁荣 |
二、 贸易失衡问题的凸显 |
三、 美台双边贸易谈判 |
四、 美台贸易失衡的原因及美国的保护主义政策 |
第二节 激烈的美台贸易摩擦(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至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 |
一、 平稳增长的美台贸易 |
二、 美台贸易冲突的激化 |
三、 美台双边贸易谈判 |
第三节 新形势下的美台贸易(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至 21 世纪初期) |
一、 美台贸易的波动起伏 |
二、 美台自由贸易协定 |
小结 |
第四章 台湾经济发展内外环境的影响 |
第一节 战后至 80 年代中期之前台湾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
第二节 台湾内部环境的巨大变化 |
一、 政治、社会的变革 |
二、 经济发展的困境 |
第三节 台湾外部环境的变化 |
第四节 内外环境的变迁对于台湾外贸主要市场转移所产生的影响 |
小结 |
综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9)“入世”10年,两岸经贸关系大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坚冰逐渐消融 |
台商到大陆投资者越来越多 |
两岸初步实现双向投资 |
直接双向“三通”后的旅游热潮 |
建立两岸经贸制度化合作平台 |
(10)从ECFA到制度性一体化 ——两岸经济合作的性质、特征及走向(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理论与实践意义 |
三、两岸及海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的思路 |
五、拟采取的研究方法 |
六、研究的创新之处 第一章:区域经济一体化:两岸经济合作的时代背景 |
第一节、WTO 的规则与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性质与定位 |
一、台湾的单独关税区地位 |
二、两岸关系的特殊性及在区域合作中的双层结构 |
三、关于两岸经济一体化的性质与定位 |
第二节、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与发展 |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定义 |
三、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与类型 |
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践 |
第三节、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成与发展 |
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
二、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特点及对东亚区域经济整合的影响 |
第四节、与“两岸经济一体化”相关的其它理论 |
一、产业分工与转移理论 |
二、对外投资的区位选择理论 |
三、要素流动与结构调整的理论 |
四、微笑曲线理论 |
本章小结 第二章:东亚合作:两岸经济合作的周边环境 |
第一节、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 |
一、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现状 |
二、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传导机制 |
三、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走向 |
第二节、东亚地区产业结构比较与合作趋势 |
一、总体趋势与分析架构 |
二、东亚主要经济体的产业结构比较 |
三、东亚主要经济体的产业结构特点 |
第三节、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对两岸经济合作的影响 |
一、台湾经济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 |
二、中国大陆区域发展战略与两岸经济合作 |
三、东亚经济发展格局调整与两岸合作契机 |
第四节、东亚经济区域合作格局变化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 |
一、台湾对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考虑及面临的困境 |
二、台湾参与东亚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与途径 |
本章小结 第三章:两岸经济合作的一体化效应 |
第一节、两岸经济合作概述 |
第二节、两岸经济合作的形成机制 |
一、两岸经贸往来的进程与阶段 |
二、两岸经济合作的动因分析 |
第三节、两岸经济互动的形成与发展 |
一、两岸经贸互动的特征与内涵 |
二、两岸经济互动的量化分析 |
第四节、两岸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及效应 |
一、两岸经济合作的静态效应分析 |
二、两岸经济合作的动态效应分析 |
本章小结 第四章:两岸合作的产业区域结构与一体化趋势 |
第一节、两岸产业合作概述 |
一、两岸产业合作的形成机制 |
二、两岸产业的合作模式 |
三、两岸合作的产业区域结构 |
第二节、台商投资长三角及其动因分析 |
一、台商在长三角地区的投资与发展 |
二、台商在长三角投资结构的演化 |
三、台商在长三角投资集聚的形成机制 |
第三节、两岸高科技产业关联度分析——以长三角为例 |
一、台湾高科技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及特征 |
二、国际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两岸高科技产业合作——以长三角为例 |
第四节、长三角地区台商高科技企业投资模式比较 |
一、台资高科技企业投资大陆形态的调整 |
二、台商高科技产业运作模式及对长三角投资的影响 |
三、两岸高科技产业在长三角地区合作 |
第五节、长三角经济发展趋势及两岸产业互动 |
一、长三角的产业发展定位 |
二、长三角地区台商投资趋势分析 |
三、长三角两岸高科技产业合作的路径选择 |
本章小结 第五章:从 ECFA 到制度性一体化——两岸制度性一体化的建构与前瞻 |
第一节、两岸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与发展 |
一、两岸一体化的发展及面临的障碍 |
二、ECFA:两岸一体化发展的阶段性突破 |
第二节、ECFA 与两岸经济合作 |
一、ECFA 的形成与发展 |
二、ECFA 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效果的量化分析 |
第三节、ECFA 对台湾经济发展的影响 |
一、ECFA 对台湾经济的直接效应分析 |
二、台湾经济发展面临结构性的制约 |
三、ECFA 对两岸经济合作模式的影响 |
第四节:从功能性一体化到制度性一体化 |
一、两岸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基本特征 |
二、两岸经济一体化延伸的路径选择 |
三、两岸经济制度性一体化的组织形式 |
本章小结 第六章:研究结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中的不足 参考文献 后记 |
四、大陆台湾经贸关系的现状与加入WTO后的发展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代中国企业海外拓展的战略风险 ——基于典型案例的系统分析[D]. 李国敏.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4)
- [2]产业视角下中美贸易失衡、结构性冲击与美国对华贸易政策[D]. 周金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3]两岸四地经济合作法律协调研究[D]. 谷川.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10)
- [4]穗港澳增长三角次区域经济合作研究[D]. 康学芹. 华东师范大学, 2013(11)
- [5]两岸农产品贸易障碍、潜力及突破路径研究[D]. 杨金发. 福建农林大学, 2012(04)
- [6]海峡两岸农业一体化 ——基于闽台农业合作的实证分析[D]. 檀云坤. 福建农林大学, 2012(01)
- [7]两岸金融合作与交流深化的制度创新研究-ECFA的论述[D]. 张恒. 南开大学, 2012(07)
- [8]中国台湾主要外贸市场从美国转移到祖国大陆的原因探析(1979-2008年)[D]. 何柳. 武汉大学, 2012(10)
- [9]“入世”10年,两岸经贸关系大发展[J]. 熊俊莉. 今日中国(中文版), 2011(12)
- [10]从ECFA到制度性一体化 ——两岸经济合作的性质、特征及走向[D]. 盛九元.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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