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多元结构分析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多元结构分析

一、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多元结构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赵莹莹[1](2021)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依法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文中晴[2](2021)在《贵州省苗汉汉语教师专业发展探析 ——以黔东南州L县Y民族小学为例》文中研究指明

王红鑫[3](2021)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省义务教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运兴衰,系于教育”,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发展的基石,肩负提高国民素质、促进社会发展的重任。云南义务教育发轫于20世纪初期,民国成立后,义务教育有了一定的进展。1916年后,由于先后兴起的护国、护法运动,形成军阀割据混战的局面,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停滞。二六政变后,云南政局逐渐稳定,义务教育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云南仅用10余年时期,义务教育便跃居全国前列,成为边疆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重要典范。不论是学生的数量、学校数,还是经费数、教职员数均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在三民主义教育宗旨的指引下围绕义务教育的建立与发展制定义务教育推行方针,以期大力推进云南义务教育的发展。本研究基于云南义务教育的发展情形,从三个方面对云南义务教育进行研究与分析:第一部分考证云南义务教育的产生与发展,从义务教育产生的背景出发,还原云南义务教育早期的发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发展原型。第二部分考证云南推行义务教育的措施,具体可分为经费、行政管理以及师资培养三个方面:就经费而言,云南通过教育经费独立和省、中央补助款建立自上而下的三级经费承担机制与三权分立的教育经费监督机制,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行政管理方面,则是建立教育厅、教育局、街村学董的三级教育行政管理体系,推行义务教育,1935年又设置专门义务教育管理机构——省县义务教育委员会以及学区督学(视导员)负责义务教育计划的制定、实施、监督、考察,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有效的行政保障;此外,针对师资不足方面,通过省立师范学校、乡村师范学校、简易师范学校、师资训练所、改良塾师、强化考核等方式培养师资,保障师资的量与质。第三个部分剖析云南义务教育发展的特点与历史作用,从义务教育经费基础、发展不均、多元发展、汉民融合、组织有力等方面,探析义务教育发展在云南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起的历史作用,以期为当代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参考。

平瑞雪[4](2021)在《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的困境与化解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行政文化”作为一个热门研究点,得到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但目前尚未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其广度和深度还需做进一步的研究。本论文选取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作为研究对象,将促进当地行政文化建设作为研究目标,运用行政管理相关理论基础,通过SPSS分析方法对问卷调查数据进行分析,进而服务于整个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梳理了当地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历程,了解到当前石林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中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并存、民族政治文化与公民政治文化并存、隐形行政文化与显形行政文化并存的现状。尽管当地在服务型行政文化建设、法治型行政文化建设、责任型行政文化建设和廉洁型行政文化建设中都不断摸索,仍在一定程度上面临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有限、行政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法治精神不足、利益倾向性严重、责任观念淡薄、公民素质参差不齐、行政事务繁杂、行政人员紧缺、法律法规不健全,概念模糊等不可忽视的问题。从客观的角度分析了经济发展水平、传统文化、行政组织及行政环境等因素对当地行政文化建设的影响。在立足于石林彝族自治县的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探寻包括提升经济发展水平、重塑行政价值观念、完善行政文化建设、创造和谐社会环境在内的突破之道,力争研究成果能够服务于当地政府,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逐步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王莎[5](2020)在《基于文献分析的西域新疆律法在中华法系中的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汉代至清代中晚期,包括新疆天山南北在内的广大地区统称为西域。1884年在新疆地区建省,并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公元前60年,西汉设立西域都护府,新疆地区正式成为中国版图的一部分。《汉书·郑吉传》中记载,西域都护府设立后,“汉之号令班西域矣”,这意味着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得到了初步确立,西域地区的律法也被纳入中华法系之中。汉朝以后,任何一个王朝都把西域视为故土,行使着对新疆地区的管辖权。中华法系也在西域地区根植、壮大,各民族的律法在中华法系的怀抱中成长、发展,都打上了中华法系多元一体的印记。中华法系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法律实践的结晶,是中华民族在源远流长的发展史上,立足传统思想精髓,基于自身文化基础而逐渐形成的法律传统和法律体系。中华法系形成于战国至秦汉时期,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生了根本变化,旧的中华法系不复存在。就特征而言,其一,中华法系以传统儒家思想为基本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并融合汇入了法家、道家、阴阳家以及佛教学说的精华,是传统文化思想的集合;其二,中华法系还折射出了浓重的纲常伦理色彩。作为融合了传统文化的法律体系,中华法系构建在儒家思想之上,使得法律也披上了儒家人伦道德的色彩;其三,中华法系在坚持国家法主体地位的同时,对于民间法的效力也予以了肯定,以兼容并蓄之态吸纳各类族规家法;其四,中华法系立法与司法始终集权于中央,司法与行政合一,以刑法为主,兼有民、行以及诉讼等方面内容,诸法合体,混合编纂法典;其五,中华法系融合了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智慧。在这些特征的糅合之下,中华法系在动态发展向前中日臻庞大。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先秦至秦汉以后,各民族文化不断进行交流交融,最终形成气象恢宏的中华文化。中华法系本质上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它也是在包括新疆各民族律法文化在内全国各民族律法文化交流交融中形成的。新疆是中华文明向西开放的门户,这里多元文化荟萃,多种文化并存。汉朝统一西域后,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确立发展,随着中原文化和西域文化长期交流交融,新疆地区各民族律法融入到中华法系,促进了多元一体的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经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国及宋辽金元、明清,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根植、发展、繁荣,中华法系以其博大的胸怀,兼收并蓄,充分吸收了不同时期、各个民族的律法文化,从而更加丰富了中华法系。新疆地区律法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凡是在中央王朝对新疆地区进行有效治理、社会稳定的时候,新疆地区律法的多元一体特征就越明显。新疆地区各民族律法只有在中华法系的怀抱中成长,才能枝繁叶茂。新疆地区律法的多元,都是在中华法系发展历程中的共时性多元,这种多元离不开中华法系的“一体”。新疆地区在律法体系完善的过程中,历经曲折,在实践期间不断尝试、探索,有时停滞不前、有时前进一步,但总体而言仍处于逐步前行中,并日益与中华法系融为一体,在丰富和充实了中华法系的同时,也凸显了中华法系的包容情怀与多民族色彩。千百年来各民族的融合发展使得新疆形成了相对稳定并坚韧的地域文化与族群分布,新疆律法的融入,才使得中华法系能够构建起上至“道”,下至“器”的多层面律法网络,以此为多民族国家的构建及边疆治理提供律法基础。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以中华法系为切入点,对西域新疆涉及的律法进行研究分析,梳理西域新疆律法体系历史发展,基于历史哲学视角,为全方位推进法治文明建设、探究如何更好依法治疆提供理论参考。基于此,本文主要分为如下几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章,汉代西域地区律法初步纳入中华法系。主要探讨的是汉代西域律法初步纳入中华法系的状况。在这一时期,西域本土“城郭之国”、“行国”的律法逐步吸收了中华法系以德治国、以礼治国理念与制度,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初步确立。第二章,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华法系对西域地区律法的调适。主要以历史文献、简牍文书、吐鲁番出土文书、佉卢文书等历史资料的相关记载,系统论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华法系对西域地区律法的调适。第三章,隋唐时期中华法系与西域地区律法的融合。以隋唐时期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全面确立为主题,重点关注西域当地各民族对唐律的认同以及唐律在西域地区的影响,得出这一时期西域当地律法完全融入中华法系的结论。第四章,五代十国及宋辽金元时期中华法系对西域地区律法的兼收。主要关注的是五代十国及宋辽金元时期西域当地律法与中华法系的兼收并蓄,游牧民族的习惯法与中华法系的不断融合,最终使得西域的律法体系从多元走向中华一体。第五章,明朝至清朝前期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整合。讨论西域律法向中华法系的演进与中央政权的巩固等社会变革,其中重点关注的是西域地区各民族对中华法系的认同与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影响。第六章,清朝后期中华法系在西域新疆地区的重构。通过分析鸦片战争后新疆地区的总体形势、中华法系面临的冲击,阐释了清末新政与现代法律对西域新疆的影响。论证了清朝后期中华法系在西域新疆地区的进一步发展。第七章,民国时期中华法系在新疆的转型。在阐释民国时期中华法系在新疆的余绪的基础上,探讨现代法律、司法制度在新疆的确立。结语部分,提出了对新疆律法发展的方向的展望,即在中华法系的框架内构建国家统一、地方法治、民族自治相得益彰和谐一体的新型律法体系,以此进一步实现中国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以及经济社会繁荣发展。

许海东[6](2019)在《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党的十九大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并将“治理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之一,开启了新时代基层治理新征程。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社会治理工作也迈上了新台阶,但当前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国内外严峻挑战。从国际形势看,世界正处于大发展大变革时期,世界经济复苏依然存在不确定性,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贫富分化、恐怖主义、地缘纷争、安全威胁等问题层出不穷,“民主赤字”“治理赤字”“发展陷阱”日益凸显。从国内形势看,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关键期,推进改革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发展任务异常艰巨,挑战也十分严峻,尤其是广大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突出。面对国内外新形势和政治经济信息全球化发展趋势,如何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水平,发挥基层干部队伍的作用,以适应国际变化、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需要解决的重大课题。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将是基层治理的痛点凸显期,也是亮点催生期。习近平指出:“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必须落实到城乡、社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提速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民族地区基层治理不同于发达地区或非民族地区社会的治理,它是需要国家与民族地区的“双轮驱动”,即民族地区基层治理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和民族地区良好的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共同推动,这种推动尤其需要具有高水平治理能力的领导干部来完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作为全国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力量,其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承担着重任,其治理能力如何不仅直接关系到基层政权是否巩固和稳定,而且影响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然而,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如何?推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什么?这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系统的回答。本文认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水平是解决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所在。因此,研究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研究的对象是民族地区县(区、市)管辖下的乡镇(街道办)及以下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为突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弄清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状及其水平,本文选取广西崇左市若干乡镇(街道)和农村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作为调研对象和典型案例,主要因为广西崇左市是全国少数民族最集中的地级市,是边疆民族地区、多民族聚居地区、贫困人口集中的叠加区,具有特殊的地缘特征、民族特征和历史特征,其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凸出,治理环境复杂多变,群众文化基础低,基层干部族群特性明显,文化层次不高,治理理念滞后,协同共治意识淡薄,公共服务意识不强,统筹乡村经济发展能力不强,等等。调研对象这些能力现状在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群体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通过对此个案深入、全面研究,以期能够归纳出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规律。实现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既是一个现实问题,也是一个理论问题。从现实状况看,提出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是立足于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和水平等现实现状,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由于历史发展、自然环境、享受教育程度、与外界交往不畅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汉族领导干部、发达地区领导干部相比,治理能力显得滞后且能力不强,在治理理念、治理方式等方面还有与时代脱节等状况存在,治理能力的提升及其现代化面临重重阻力。从理论角度看,学界对治理能力的研究大多是以中高层干部的治理能力为研究对象,并逐渐形成一套较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对处于民族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关注不多,缺乏系统性的理论研究成果,更没有形成一定的理论体系。因此,实现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提升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但需要从理论上进行阐述,弄清其制约的内在机理、影响因素和深层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架构比较完整、系统的理论,更需要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全面了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状,提出可操作性的解决方式、途径和措施,既是论文的主旨,也是论文研究与写作的主要任务。基于对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问题的了解与把握,通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深度的实证调研,本文的主要内容和总体框架如下:绪论是论文的研究起点和基石。该部分着力介绍了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在查阅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上,讲清论文的整体框架、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介绍了论文主要观点、创新之处和重点难点。第一章:概念界定与辨析。主要从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实出发,界定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相关核心概念,厘清了治理与管理、统治概念的区别,厘清治理能力与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的区别,剖析了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点与区别。这章从一般理论分析的角度,完成了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是什么”、“怎么样”的理论抽象。第二章:理论阐释:干部治理能力研究的思想基础。重点对马克思主义关于干部治理能力的理论、中国古代官员治理能力以及西方国家关于行政官员治理能力的主要思想进行了梳理,挖掘和整理了马克思主义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理论、中国古代官员治理能力思想及西方国家关于行政官员治理能力的理论,为整个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三章:现状阐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生态及分析。在一般性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从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现实状况出发,分析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环境和治理条件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揭示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群体特点及其治理能力特性,全面分析了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结构,指出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核心要素和基本构件样态,提出了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基本诉求与重构,为接下来的实证分析作铺垫。第四章:实证分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实证分析(一)。基于前面的理论和现状分析,展开了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状况的实证研究。通过实证研究,既对上一章理论分析进行了验证,也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现实的基本情况、治理能力现状和取得的成就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进而深刻把握了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共性和差异性,找出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本研究提供现实素材和研究依据。第五章:原因找寻: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实证分析(二)。在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了影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制约因素,主要有:治理观念理念落后:传统管理思维较重;主体能力不强:主体核心治理能力低下;能力评估缺陷:干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不完善;治理主体脆弱:干部治理权责利配置理路不当;治理能力提升梗阻:能力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等五方面的问题和因素,从而为提出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供原因依据。第六章:对策探究: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对策。从实践应用的维度,在理论研究和现实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提出了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对策和路径,包括强化主导因子:树立现代治理理念;提升主体能力:提高干部治理能力水平;规范绩效评估:完善干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优化培育因素:营造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环境;完善体制机制:建全提升干部治理能力的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的思路和对策。试图建构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治理工作和地方党委政府部门治理绩效考核工作新机制,着力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素质及其水平,进而顺利推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开展实证调查分析。借助于治理理论和干部治理的相关理论,以广西崇左市相关调研为基础,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调研问卷和开放式访谈提纲展开调查,依据调研所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群体特征、治理能力特性、能力需求状况以及影响制约治理能力提升的因素进行较为全面、深入的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新时代提升基层干部队伍治理能力的对策思路。调研过程中,不仅应用经典的问卷调查方法搜集研究所需要的数据资料,而且针对深入研究的需要,开展不同类型对象的深度访谈调研,挖掘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存在问题的深层次根源,为探索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对策和路径提供富有说服力的依据。二是学术观点创新。本研究把干部治理能力建设放入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在实证调研和个案访谈的基础上,依据现实困境和问题,提出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四个着力点和策略。立“能”--强化基层干部治理能力的现代治理理念。强“能”--构建干部治理能力模型。归纳总结出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主导力、实践力和创新力,构建出科学实用的协同治理能力、回应治理能力等应用模型。促“能”--构建治理能力评估体系,优化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环境。提“能”--建立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开发机制、交流共享平台、督查问责和竞争激励机制,等等,具有一定的独到性和创新性。总之,时代的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下,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不仅影响着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也影响着民族地区基层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因此,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要适应时代的新要求,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注重提升治理能力,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和原则,不断地为民族地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包莲[7](2018)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是依据多民族国家的历史和国情,为尽快改变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状况,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设立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实行的有针对性行政管理。它是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法律体系、民族事务行政管理体制、民族政策为保障;以自治权行使为核心,以合理分配民族行政管理权力资源,有效行使行政职能,提高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效果为目的的行政管理。本文以我国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为视角,系统阐述了所设机构的现状与依据、特征与优势、存在的问题与形成的原因、影响因素及优化路径等问题。首先,论文概括了我国民族自治县政府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总体设置情况。论文指出机构设置依托于自治县政府,体现出机构设置的横向同构性和纵向同构性。它是按照国家统一的机构设置要求,划分职能,设立相互独立的职能部门之后,为便于执行管理,将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赋予相关行政业务部门,由其代办相关民族事务业务,由此导致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化。论文提出专门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单一性和职能的辅助性。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族政策和民族理论的宣传、协助自治县政府完成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开展民族文化、民族历史资源挖掘整理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配合人大,协助政协、党政机关及与其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部门共同完成民族事务工作;组织民族教育培训和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等。论文阐述了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依据是我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组织法、自治条例及行政组织理论等。其次,论文阐明了我国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优势。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既继承了中央集权制国家族群治理传统,又充分发挥党的全面领导、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与民族区域制度相结合的制度优势,有助于调动民族自治县政府有效管理本地区本民族内部事务的积极性、自主性和能动性。有利于发挥专门管理机构的组织、协调、服务职能,有利于推动自治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进步。再次,论文阐述了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特征、存在的问题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其主要特征是政府机构与民族自治机构共置、政府职能部门与民族宗教局共置及民族宗教局专门机构独立设置;在职能配置上存在的问题是政府职能与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的分离、地区行政管理职能与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的分隔、部门管理职能与专门管理职能的分散。在机构设置上存在的问题是政府机构与民族自治机构、职能部门内部、专门管理机构与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区隔。论文从法律、国家制度、管理层面对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一是在法律上,虽然建立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以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民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以及地方法规和规章为补充的民族法律体系,但法律体系具体操作性不强,相对单一,民族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规严重缺失,对自治县政府机构的法定地位、职能权限、行政方式、机构设置、编制定员、行政程序、工作机制、主体责任及执纪监督没有提供专门的法律依据。二是国家制度设计、国家结构、行政组织结构交织下的横向趋同、纵向复制的管理体制,制约了我国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的有效设置,造成职能部门和专门机构主辅不能有效搭配,管理缺乏主动性、针对性、规律性和系统性。三是在管理权限划分上,自治县政府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与一般行政管理职能权限模糊,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分布散而广,专门机构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单一薄弱,已背离了国家行政机构改革规定的职能整合要求。最后,论文在阐述以上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的影响因素和有效路径。在客观上,理顺自治县行政组织和民族事务行政组织之间的纵横交叉关系,构建横向融和、纵向贯通的交互式、“互嵌式”、上下融通的组织结构。通过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解决制度的无效供给与有效需求之间的矛盾,完善制度法律规章体系,破除职能配置与机构设置区隔,建立职能配置合理、职能相互融合、机构设置贯通、组织运转顺畅、程序衔接有序、相互协调高效的组织机构。实现历史与现实、传统与现代,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从主观上,配优、配强自治县民族干部。论文强调对民族自治县民族干部提出更高的政治能力、行政能力、民族工作能力、担当力和执行力、上通下达组织协调能力的要求。增强领导者自觉运用制度法律,利用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因宜施策”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奉献精神和主体责任意识,努力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在机构改革上,论文提出要优化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职能配置,以职能整合带动机构整合,统筹设立系统性和协作性大部类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跨部门协作共治机构,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规则、制度保障与有效措施,从整体上提高和增强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的效能。

陈艾[8](2017)在《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文中认为习近平提出“治国必先治边,治边先稳藏”,凸显了藏区治理的重要性。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国家治理的一般性,也有着自身的特殊性。“构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有必要更为深入地寻求区域治理的规律性。藏区独有的经济社会文化结构,致其治理应不同于整个国家,也不同于其他地区。笔者以甘孜藏区为例,采用文献分析及实证研究法,探讨藏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本文的主要发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般意义上,治理理论主张“政府退、社会进”,即所谓的“小政府、大社会”或“没有政府的治理”。考察甘孜藏区,这一主张应转化为“政府进”、“社会进”,而且更强调政府的强作为,因为甘孜藏区有其特定的治理背景和要素结构。“背景—要素—行动”分析框架的建构,试图揭示藏区治理的内在意涵,即历史与区位形塑独有的治理情境,治理的主客体因素的特殊性促成其采取相应的行动。对甘孜藏区治理的背景、要素、行动的探寻,可发现政府强作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松散治理等不可复制以及“多边联结带”的重要区位,共同组合成今天甘孜藏区治理中需要政府强作为的背景。对甘孜藏区治理背景的刻画,可以发现政府强作为的必要性。描述治理背景,内含着对治理历史的反思及区域地位的重新认知。历史上,中央王朝对康藏的松散型统治不可复制,“以夷制夷”致使土司甚至有能力与中央政府抗衡,在新时期,藏区治理需要多级政府合力强作为。曾经的边缘地区形塑了现今“多边联结带”的重要区位,凸显甘孜藏区治理的重要性,更需要政府的合力强作为。甘孜藏区是交通孔道,联结川滇青藏;它作为政治枢纽,内固川省,外拊藏疆;它亦是经济传输带,通过交易沟通东西南北;它更是多民族与多元交汇地。目前,脆弱性交织、风险大、矛盾性强造就了甘孜藏区治理难度大的总体情境,其治理需要政府强作为。与较发达地区相比,甘孜藏区呈现出脆弱性交织的特征,自然脆弱性、经济脆弱性、社会脆弱性存在于历史和现实的两个维度,并展现在个体、家庭、社区和社会层面。脆弱性来源于各种风险,既有农牧民的生计风险,也有区域性的社会稳定风险。民众贫弱及收入差距带来相对剥夺感,影响社会认同;分裂势力的渗透使得维稳任重道远。多重脆弱性交织、风险大,使得区域的矛盾性很强:矛盾突发多发,即内地没有的矛盾藏区有,内地有的矛盾藏区更突出;各种矛盾纠结在一起并容易发生性质变化。这些共同造成了难度极大的藏区治理。“政府+民众”是藏区治理独特的二元主体结构。多主体参与是治理理论的核心认知,内地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民众”的三元主体结构正在逐步形成。藏区理想的治理主体结构的建构,需要引入“外地主体”的概念,即藏区治理应是三个体系的合力,包括政府主导体系、本地社会支持体系、区域外社会支持体系。现实治理过程中,因社会组织缺位,企业极少,藏区治理的实际参与者只有政府和当地民众,政府包括中央、省政府等上级政府以及国家通过制度安排的对口支援政府。政府成为藏区治理最为重要的主体,较之于较发达地区,政府的角色更为多重,职责更重。民众的参与更多地存在于村庄的自组织治理中,力量有限。内容复杂是藏区治理客体结构的重要特征。宏观地看,在藏区的文化-社会-生态结构变迁中,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社会规范与社会行为的调适以及民众的心理、信念和行为的调适等,都需要政府“掌舵”,并加以引导和规范。在中观层面,甘孜藏区存在着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相互交织、贫困治理与社区治理相契合等,而环境治理、贫困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都呈现出非政府强作为而难以有作为的特征。在村庄层面,社区资源匮乏,导致发展的“内应力不足”,村庄发展需要政府大量供给公共产品,增量社区资源。调研发现,甘孜藏区政府的行动在很大程度上切合其治理情境。总体上,政府关注改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并进一步改善社会关系。具体说来,政府大量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寓服务于管理,缓解社会矛盾;优化工作制度与工作方式,进一步改善政民关系;尊重和引导农牧民,增进诉求表达。这些治理实践,取得了良好成效。总之,我们强调,区域治理的规律性探索是治理研究的深化,也是现代国家治理的研究和实践应不断延伸的领域。区域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蕴含在历史与现实的共同考量、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观察中。既需要在历史的演进中不断突破,也需要在现实的研究与批判中逐渐升华;既需要在宏观场域下发现关联,也需要在相对微观环境中剖析机理。区域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更需要强调治理的区域性、民族性、文化性等。藏族地区治理需与其特殊的治理背景、治理情境、治理结构相契合。

刘海兵[9](2016)在《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建设研究 ——基于S县、J县、L县6乡镇的个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不同于一般地区乡镇政府,在更为复杂的环境中承担着更加丰富的职能,它是民族政治关系的重要变量,其治理能力强弱影响到民族自治地方农牧民对现有民族政治体系的满意度大小,进而他们将这种满意度通过一定方式向民族政治秩序反馈,形成或认同维护、或抵触对抗的民族心理情绪,最终凝结为特定的民族关系。这一逻辑充分说明,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是和谐民族关系、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最直接公共资源供给者,也是各个民族调适民族政治关系的理想舞台。而其治理水平的提高有赖于治理型乡镇政府的建设。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建设对维护当地民族关系、发展乡镇经济、提高农牧民生活质量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治理生态、治理职能、治理权力和治理人员是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建设的核心要素。本文以甘肃民族自治地方S县、J县、L县的6个乡镇为研究个案,立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在从治理场域、治理特征、治理演进和治理面向分析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生态的基础上,深入田野,运用访谈、调查问卷等民族学方法深入分析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过程中的职能、权力、人员的运作逻辑,剖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而运用治理的范式探讨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职能、权力、人员的调适策略,并整合性地提出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的建设路径。治理生态决定治理职能,治理权力和治理人员是治理职能实现的基础,治理生态、治理职能、治理权力和治理人员是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政府的分析框架。沿着这样的逻辑,论文共安排七个部分:绪论对本论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作了说明。对“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治理型政府”等本文的核心概念作了界定。从“民族自治地方政治发展”、“民族地区乡镇政府管理”以及“治理型政府”的角度对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相关研究进行了综述。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包括族群冲突理论、族际整合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治理理论。介绍了本文研究方法、研究进路、研究内容和研究的资料。第一章强调治理生态是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政府建设的依据,即是治理职能选择、治理权力调适、治理人员发展的依据。本章首先介绍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S县、L县、J县乡镇政府治理场域,并分析了治理基质,进而以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空间和新中国建国以来乡镇政府治理演进为基础,深入剖析甘肃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治理生态与乡镇演进的互动规律,从而揭示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的治理面向。第二章重点阐述了职能是政府运行的目标,也是权力配置和人员优化的基础。本章对职能、乡镇政府职能、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职能核心概念进行了梳理和界定,并运用民族学方法梳理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的职能结构。进而从民族基层社会公共服务、少数民族经济、宗教组织管理、族际关系、民族基层社会秩序、民族基层社会村政服务、民族地区生态环境等方面对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职能履行给予了回应。第三章首先分析了权力相关理论,进而在一个包括县、乡、村、宗教组织的空间格局中,以相互之间权力博弈的视角分析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的权力结构。第四章首先阐释了人员厘定依据,进而深入考察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人员的规模、能力和职业发展,以及族群对少数民族干部晋升、乡镇政府工作人员族际关系、基层群众的辐射。第五章以职能、权力、人员三要素存在的问题为基础,深入探讨了治理的语境中如何实现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职能、权力和人员更加有序、规范地运行,从而推动乡镇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促进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的建设。结语对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族群冲突理论、族际整合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和治理理论进行了再探讨,在与服务型政府相区别的基础上,阐释了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的实质和运作逻辑。

石梦[10](2016)在《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影响因素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法制保障,依法治国在教育领域体现为“依法治教”,不仅包括建立完备的教育法律体系、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强有力的法律监督体系等,也包括教育部门转变职能和各级各类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教育政策是国家指导教育活动的行动准则,教育政策过程必须在法治的背景下进行,教育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都需要依法进行。教育政策执行是教育政策活动落到实处、实现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民族教育是我国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保障、法律支持是推动民族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民族教育政策活动是一个复杂的动态周期过程,包括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评估等活动。囿于时间和精力的限制,本研究的对象是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活动,通过对个案点民族教育政策执行过程和结果的分析,总结和归纳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相关因素。本研究以复杂性理论为基础,在充分认识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活动复杂性的基础上,从认识论层面、实践论层面和方法论层面为本研究提供指导。认识论层面超越政策执行研究简单性范式,突破单一的政策研究视角,方法层面采用量化研究与质性研究相结合的多学科研究方法。从理论和现实入手,分析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提高政策执行效果的对策建议。本研究的核心概念是民族教育政策执行,这一概念的界定以民族教育政策和教育政策执行两个概念为基础。本研究的理论基础是西方政策学的三种政策执行的研究范式,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整合型模式,以及政策执行的六种理论模式。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的执行现状是本研究的现实基础。以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海南州共和县为个案点,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田野调查方式,搜集第一手资料,呈现民族教育政策的执行现状。在理论和现实的双重指导下,本研究认为,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因素分为政策执行活动本身、组织机构因素和人的因素。政策执行活动本身的因素分为政策文本的特点和政策执行工具的选择对执行效果的影响。政策文本的概括性和模糊性使政策执行者的理解呈现多元化,增加了政策执行的弹性空间,促进了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也增加了政策执行的难度;政策文本系统的耦合性不足也是影响政策执行活动的因素之一。政策执行工具是否与政策文本相吻合,是否符合政策执行环境等影响政策执行的效果。制度性环境是影响政策执行的重要因素,包括民族教育法律体系的保障,教育组织机构的设立,教育运行机制的影响,由于其强制的约束性为政策执行活动提供不可违背的框架。现阶段,民族教育法律体系不健全,现有政策文本层级较低,表述不规范;基层没有设立专门的民族教育管理部门;运行机制以行政约束为主,服务性和指导性不强等因素制约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效果。任何政策的制定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发展,人是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最主要因素,其他因素都是通过影响人的活动实现的。人是政策的目标群体和执行活动的主体,影响个体执行活动既有自身因素,也有外部环境因素,其中,利益是影响个体行为的根本因素。民族教育政策的执行群体包括教育行政官员、校长、教师、学生、社会群体,他们或直接参与政策执行,或通过相关活动影响政策执行活动。民族教育政策活动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活动,各个执行群体之间必然会面临利益的博弈,对民族教育的认识,对民族教育政策的认同,个人的素质和能力,政策执行环境,民族社会文化的影响,都影响个体的活动。根据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相关因素和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特殊性,本研究认为可以从统一对民族教育的认识、对民族教育政策的“策略性解读”、完善政策执行的制度环境、提高政策执行力、建立健全监督反馈机制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政策执行效果。并建立一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由内及外、由外及内的政策执行网络。这一网络以认识政策执行活动的复杂性为基础,充分考虑人的主体性和需求,以促进人的发展为指导原则,以纵向的统筹规划和横向的互相配合为基本结构,强调网格式的运行过程,以保障个体和集体利益为动力系统。

二、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多元结构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多元结构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省义务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一)回溯真相: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
        (二)现实诉求:为当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借鉴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一)研究目的
        (二)研究意义
    三、文献综述
        (一)民国义务教育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民国时期云南省义务教育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四、核心概念:“义务教育”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一)研究方法
        (二)研究思路
第一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发展背景与基础
    第一节 云南义务教育发展历史背景
        一、云南义务教育发展时代背景
        二、云南义务教育发展现实背景
        (一)地理环境
        (二)政局曲折
        (三)经济发展
    第二节 云南义务教育发展基础
        一、现实基础
        二、师资基础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发展情形
    第一节 云南义务教育发展历程
        一、经费独立,初步发展
        二、多元并举,发展兴盛
        三、局势恶化,由盛转衰
    第二节 云南义务教育实施形式
        一、普通小学
        二、简易小学
        三、短期小学
        四、巡回学校
    第三节 云南边地义务教育发展情形
        一、直面问题,政策保障
        二、针对地域,分地设学
    第四节 云南义务教育发展典型性案例
        一、昆明市义务教育发展情形
        二、普洱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形
        三、腾冲县义务教育发展情形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经费筹集与管理
    第一节 经费困境:推动教育经费独立
    第二节 县市不均:建立三级承担经费机制
        一、各县市自筹义教经费
        二、中央及省政府拨款
    第三节 强化监督:完善教育经费运行与监督机制
        一、经费运行制度
        二、经费监督方式
    第四节 丧失独立:义务教育发展受挫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行政与督导
    第一节 结束混乱:完善义务教育行政管理体系
        一、分级管理:建立三级教育行政管理体系
        二、专职负责:义务教育委员会
    第二节 强化监督:恢复义务教育督学制度
第五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师资培养与管理
    第一节 发展束缚:师资不足
    第二节 挣脱束缚:培养师资
        一、以师范学区为中心发展省立师范学校
        二、广设县立师范学校
        三、推广短期师资训练所(班)
        四、改良塾师
    第三节 考奖并举:加强管理
        一、严格考核教师
        二、改善师资待遇
    第四节 初见成效:摆脱困境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发展特点、作用与启示
    第一节 义务教育发展特点与经验
        一、经费支撑,阶段分明
        二、筹款差异,发展不均
        三、因地制宜,多元发展
        四、汉民并举,融合共进
        五、完善组织,赏罚分明
    第二节 云南义务教育历史作用
        一、扩大受教育者规模,加快近代化进程
        二、增强公民意识,维系边疆稳定
        三、奠定新中国时期云南义务教育发展的基础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义务教育发展启示
        一、贯彻“两条腿走路”方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
        二、完善教育管理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发展质量
        三、改善师生待遇,实施师资流动政策
结语
参考文献
    史料
    专着
    期刊、学位论文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
致谢

(4)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的困境与化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一、选题缘由
        二、研究的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内研究现状
        二、国外研究现状
        三、述评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方法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基本理论
    第一节 相关概念
        一、行政文化
        二、行政文化建设
        三、县级人民政府
    第二节 基本理论
        一、行政文化变迁理论
        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三、服务型政府
        四、多中心治理理论
第三章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历程和现状
    第一节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历程
        一、传统行政文化阶段
        二、行政文化过渡阶段
        三、现代行政文化阶段
    第二节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现状
        一、传统行政文化与现代行政文化并存
        二、民族政治文化与公民政治文化并存
        三、隐形行政文化与显形行政文化并存
    第三节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的具体举措
        一、服务型行政文化建设
        二、法治型行政文化建设
        三、责任型行政文化建设
        四、廉洁型行政文化建设
    第四节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面临的困境
        一、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有限
        二、服务意识不强
        三、法治精神不足
        四、责任观念淡薄
        五、利益倾向性严重
        六、公民素质参差不齐
        七、行政事务繁杂,人员紧缺
        八、法律法规不健全,概念模糊
第四章 影响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的因素
    第一节 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一、经济发展水平影响公共服务供给
        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政务服务水平
    第二节 传统文化的影响
        一、传统民族文化
        二、传统行政文化
    第三节 行政组织的影响
        一、行政组织的过程
        二、行政组织的结构
        三、行政组织的沟通
        四、行政组织的人员
    第四节 行政文化建设环境的影响
        一、行政事务的繁杂性
        二、公众诉求的回应性
        三、公共政策的导向性
第五章 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困境的突破之道
    第一节 提升经济发展水平
        一、重视发展思想
        二、重视发展方式
    第二节 重塑行政价值观
        一、强化服务型政府意识
        二、深化法治型政府理念
        三、树立责任型政府思想
        四、加强廉洁型政府建设
    第三节 完善行政文化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二、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三、提高行政人员综合素质
    第四节 创造和谐社会环境
        一、重视教育事业发展
        二、行使公民监督权
        三、重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致谢

(5)基于文献分析的西域新疆律法在中华法系中的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缘起、主题与框架
    1.2 意义与研究综述
        1.2.1 研究意义
        1.2.2 研究现状
    1.3 研究范围、基本概念及资料的说明
        1.3.1 研究范围及基本概念
        1.3.2 资料的说明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第2章 汉代西域地区律法初步纳入中华法系
    2.1 汉朝统一西域及对西域的治理
        2.1.1 汉朝统一西域前西域地区概况
        2.1.2 汉朝统一西域
        2.1.3 汉朝治理西域对策
        2.1.4 汉朝治理西域意义
    2.2 汉朝统一西域前西域地区律法
        2.2.1 匈奴的习惯法
        2.2.2 汉朝统一西域前西域诸地方政权的律法
    2.3 .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初步确立
        2.3.1 以德治国和以礼治国
        2.3.2 中央印绶制度与符节制度等行政法令在西域的实施
        2.3.3 中原文化及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传承
    小结
第3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华法系对西域地区律法的调适
    3.1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概况
        3.1.1 中央政府对西域地区的管辖和治理
        3.1.2 多元文化对西域地区律法的宏观影响
        3.1.3 西域地区律法的多样性
    3.2 魏晋南北朝时期西域地区律法
        3.2.1 历史文献的相关记载
        3.2.2 佉卢文法律文书的记载
    3.3 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确立
        3.3.1 吐鲁番出土法律文书的记载
        3.3.2 楼兰文书的记载
    小结
第4章 隋唐时期中华法系与西域地区律法的融合
    4.1 隋唐对西域的治理
        4.1.1 隋朝在西域东部设立三郡
        4.1.2 唐朝统一西域
        4.1.3 唐朝在西域地区的治理措施
    4.2 唐律在西域推广
        4.2.1 《唐律疏议》在西域
        4.2.2 唐代吐鲁番汉文法律文书反映唐律实施
    4.3 西域地区律法完全融入中华法系
        4.3.1 民商事法律制度方面
        4.3.2 刑事法律中的保辜制度
        4.3.3 行政法部分中“市”的交易管理
        4.3.4 诉讼法中的程序问题
    小结
第5章 五代十国及宋辽金元时期中华法系对西域地区律法的兼收
    5.1 五代十国及宋辽金元时期西域地方政权
        5.1.1 高昌回鹘王国、于阗王国和喀喇汗王朝地方政权的统治
        5.1.2 西辽局部统一西域
        5.1.3 元朝统一西域
    5.2 西域地区多元律法及融合
        5.2.1 高昌回鹘契约文书
        5.2.2 喀喇汗王朝
    5.3 西域地区律法与中华法系的统一
        5.3.1 游牧民族习惯法
        5.3.2 与中华法系的融合
    小结
第6章 明朝至清朝前期中华法系在西域地区的整合
    6.1 明清在西域地区的治理
        6.1.1 明朝设立哈密卫
        6.1.2 叶尔羌汗国与清朝的关系
    6.2 清朝统一西域前当地律法状况
        6.2.1 南疆地区民族习惯法
        6.2.2 清朝在新疆地区的立法司法状况
    6.3 清朝对新疆的治理
        6.3.1 清朝统一新疆
        6.3.2 清朝新疆的基层民事纠纷处理措施
    6.4 清朝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的实施
        6.4.1 《大清律例》
        6.4.2 《回疆则例》
        6.4.3 《理藩院则例》
        6.4.4 察合台文契约文书反映的问题
    6.5 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的内化
        6.5.1 新疆地区各民族对中华法系的认同
        6.5.2 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的影响
    小结
第7章 清朝后期中华法系在新疆地区的重构
    7.1 条约与列强入侵对中华法系的破坏
        7.1.1 不平等条约对新疆地区律法的影响
        7.1.2 阿古柏入侵对中华法系的破坏
        7.1.3 清代建省中华法系在新疆本土的主导作用
    7.2 清末新政与现代法律对新疆的影响
        7.2.1 清末新政
        7.2.2 近代法律对新疆的影响
    小结
第8章 民国时期中华法系在新疆的转型
    8.1 民国中央政府对新疆的治理
        8.1.1 北洋政府
        8.1.2 南京国民政府
        8.1.3 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的活动
    8.2 民国时期中华法系余绪
        8.2.1 中华法系在新疆的遗存
        8.2.2 民族习惯法的残余
    8.3 现代法律在新疆的初步确立
        8.3.1 民国宪法及在新疆的影响
        8.3.2 民国时期的民商法及在新疆的影响
        8.3.3 民国时期经济法及在新疆的影响
    8.4 现代司法制度在新疆
        8.4.1 审判制度
        8.4.2 检察制度
        8.4.3 检察官制度
        8.4.4 监狱制度
        8.4.5 公证制度
    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6)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四、研究总体框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五、研究的创新之处和重点难点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辨析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民族地区的概念界定
        二、治理能力的内涵
        三、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概念界定
        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概念界定
    第二节 治理能力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一、治理与统治、与管理的区别
        二、治理能力与领导能力、与执政能力的区别
    第三节 民族地区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点与区别
        一、民族地区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点
        二、民族地区各层级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区别
第二章 理论阐释:干部治理能力研究的思想基础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思想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思想
        二、列宁斯大林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论述
        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思想
    第三节 中国古代地方官员治理能力的思想
        一、民为邦本思想
        二、礼法合治思想
        三、无为而治思想
        四、德惟善政思想
        五、改易更化思想
    第四节 西方国家行政官员治理能力的理论
        一、强调以协商、合作为主的协同治理能力思想
        二、强调以问题的解决为逻辑点的整体性治理能力思想
第三章 现状阐析: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生态及分析
    第一节 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生态特殊性分析
        一、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的特殊性
        二、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的差异性
        三、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的群体特征
        四、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特性
    第二节 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结构分析
        一、民族地区干部治理能力与治理绩效相关性分析
        二、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维度考察
        三、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诉求与重构
        一、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必要性
        二、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基本诉求
        三、新时代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重构
第四章 现实观映: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实证分析(一)
    第一节 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调查情况
        一、研究对象与样本的选取
        二、问卷设计思路和收发情况
        三、访谈过程及收效
        四、样本中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调查基本情况
        五、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建设取得的成就
    第二节 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实证调查分析
        一、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状相关分析
        二、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现状差异分析
        三、实证调查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核心要素样态分析
    第三节 当前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方式手段单一,现代治理理念尚未真正确立
        二、治理执行能力偏差,治理主体能力滞后现实发展
        三、协同治理能力欠缺,治理体系
        四、能力提升制度缺乏,治理绩效评估操作难度大
第五章 原因找寻: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实证分析(二)
    第一节 治理观念理念落后:传统管理思维较重
        一、治理文化薄弱:传统习俗文化影响深厚
        二、服务意识不强:重管制轻服务仍占主流
        三、政策依赖性强:“等靠要看”思想不同程度存在
    第二节 主体能力不强:治理主体核心能力低下
        一、文化层次不高:学历层次低、专业结构不合理
        二、决策能力层次低:决策手段单一、决策粗暴,缺乏科学性
        三、创新能力层次低:创新思维不够,创新力不强,创新动力不足
        四、执行能力层次低:执行不力、执行不准、执行不到位
        五、现代治理技术能力缺乏:接触少,存量不足,不会用
    第三节 能力评估缺陷:干部治理能力评估体系不完善
        一、考核制度的缺陷:指标“单一化”,导向“一刀切”
        二、治理能力与绩效考核的失调:价值理性与考核工具的脱节
        三、绩效评估与行政问责的不统一:缺乏第三方的监督与检验
    第四节 治理主体脆弱:干部治理权责利配置理路不当
        一、治理主体权责不匹配:责任大、权力小、负担重
        二、组织结构的缺陷:功能有限,内卷化,缺乏支持
        三、治理环境复杂:治理环境的多样性和多变性
    第五节 治理能力提升梗阻:能力建设体制机制不健全
        一、行政一元主导模式缺陷:权力配置的失衡
        二、信息孤岛:能力共享机制不完善
        三、治理机制僵化:治理创新与机制刚性的不协调
第六章 对策探究: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 强化主导因子:树立现代治理理念
        一、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理念
        二、树立协同治理理念
        三、树立民主法治理念
        四、树立共建共享共治理念
    第二节 提升主体能力:提高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水平
        一、强化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主导力
        二、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实践力
        三、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创新力
    第三节 规范绩效评估:完善干部治理绩效评估体系
        一、健全基层领导干部治理绩效评估标准体系
        二、完善基层领导干部治理绩效评估方式
        三、基层领导干部治理绩效结果运用多元化
        四、基层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民主化
    第四节 优化培育因素:营造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环境
        一、塑造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文化环境
        二、完善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制度环境
        三、优化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政治生态
        四、营造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提升的组织环境
    第五节 完善体制机制:建全提升干部治理能力的保障机制
        一、建立促进干部治理能力开发的长效机制
        二、建立健全干部治理能力教育培训机制
        三、完善提升干部治理能力交流锻炼长效机制
        四、建立常态化的治理监督问责机制
结束语
参考文献
附录一: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调查问卷
附录二:访谈题纲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后记

(7)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1.国内外研究现状
        2.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
        3.对相关概念的解释
    (二)研究路径与主要研究方法
        1.研究路径
        2.主要研究方法
    (三)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1.创新点
        2.不足之处
二、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现状与依据
    (一)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现状
        1.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总体概况
        2.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具体状况——以吉林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为例
    (二)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理论依据
        1.组织理论
        2.民族自治地方行政组织理论
        3.民族事务治理理论
    (三)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法律制度依据
        1.法律依据
        2.制度依据
三、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优势与特征
    (一)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优势
        1.单一制国家结构优势
        2.国家制度安排优势
        3.民族地区自身优势
    (二)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特征
        1.政府机构与民族自治机构共置
        2.政府职能部门与民族宗教局共置
        3.专门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独立设置
四、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异同重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存在区隔
        1.职能配置存在壁垒和失衡
        2.机构设置存在区隔和失衡
    (二)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设置问题的原因分析
        1.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矛盾突出
        2.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积弊性、惯性制约
        3.管理权限划分模糊不清
        4.民族事务行政管理缺乏系统性规律性
五、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的影响因素
    (一)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的客观因素
        1.国家机构布局与民族事务行政组织结构
        2.重视非正式制度的影响制约
        3.民族事务行政管理规律
        4.制度体制和机制创新
    (二)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的主观因素
        1.管理理念
        2.领导思维
        3.管理队伍的结构及整体素质
六、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的有效路径
    (一)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目标
        1.通过职能整合增强民族事务行政管理综合职能
        2.整合归并机构设立大部制机构
        3.形成整体性、系统性、协作性体制机制
    (二)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路径
        1.职能体系的整体优化配置
        2.跨部门协作共治机构优化设置
        3.机构优化的保障与措施——以吉林省民族自治县为例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后记

(8)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缘起
    第二节 文献综述
        一、康藏治理研究的总体状况
        二、历史上的羁縻统治与土司制度的研究
        三、目前民族地区及藏族地区社会治理的研究
        四、简要述评
    第三节 研究设计
        一、研究思路
        二、研究方法
        三、论文结构
        四、研究对象(个案简述)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第一节 治理理论:理论渊源及基本范式
        一、治理:发展的共同话语
        二、公民社会:治理的前提条件
    第二节 治理的公民社会基础及其反思
        一、真的可以“没有政府的治理”?
        二、“进”与“退”:简要的国家-社会关系之思考
        三、“进”与“退”:藏区社会组织条件缺失
    第三节 “背景—要素—行动”分析框架的建构
第三章 治理反思及多边联结带:历史与区位
    第一节 松散:历史上治理政策之弊
        一、王朝的松散管理不可复制
        二、“以夷制夷”:政治二元性,土司等足以与中央王朝抗衡
        三、强硬统治反而不利,需张弛有度
        四、强作为:维护主权、地区稳定
        五、强作为:发展之基
    第二节 多重边缘形塑多边联结带
        一、“中心—边缘”说到“多边联结带”的学理解说
        二、交通孔道:连接川滇青藏
        三、政治枢纽:内固川省,外拊藏疆
        四、经济传输带:通过交易,沟通东西南北
        五、民族交汇地:文化结点连结多元文化
第四章 难度大:甘孜藏区治理环境的特殊性
    第一节 多重脆弱性交织:治理环境的总体特征
    第二节 风险大:脆弱性的源头
        一、生计风险:民众贫弱及收入差距带来相对剥夺感
        二、社会稳定方面极具风险:维稳任重道远
    第三节 治理难度大,需要政府主导
        一、治理难度大的具体表现:曾经的门难进、脸难看及其转变
        二、治理中的矛盾性强,需要政府创造性地利用冲突
第五章 二元结构:治理主体结构的特殊性
    第一节 参与是“治理诸要素及其关联”的核心
        一、治理结构:诸要素及其关联
        二、各学科关于治理中“参与”的解说
    第二节 治理主体二元结构:政府不得已而强作为
        一、应然:“外地主体”也应该参与其中
        二、实然:谁在参与社会治理,藏区与其他地区差异显着
        三、谁以什么样的地位和方式参与治理
第六章 内容复杂:治理客体的特殊性
    第一节 社会变迁中的各种调适,政府“掌舵”
    第二节 非政府强作为便难有作为:环境与社会治理的交织
    第三节 非政府强作为便难有作为:贫困治理与社区治理相契合
        一、大面积慢性贫困的治理,需要政府强作为
        二、村庄贫困治理“契合”村庄社区治理
        三、资源有限,导致“内应力不足”
第七章 政府作用力凸显:努力改善社会关系
    第一节 公共服务改善民生
        一、公共产品供给关照农牧民生产生活
        二、努力托底:关照最贫弱的群体
    第二节 政府行为:寓服务于管理
        一、融为一体:异地迁入人口管理与服务
        二、双法共用:大调解中心及其服务
        三、深入仔细:网格化管理
    第三节 工作制度设置及方式进一步改善政民关系
        一、群众工作全覆盖:七项任务
        二、干部找群众:挂帮包、干部驻村包村
        三、门好进、脸好看:便民服务中心及其服务
        四、倾听民声:诉求表达与反复协商
    第四节 尊重、引导农牧民
        一、尊重农牧民意愿
        二、将政府的工作嵌入村庄自组织之中
        三、努力整合农牧民
参考文献
附录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致谢

(9)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建设研究 ——基于S县、J县、L县6乡镇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核心概念界定
    三、相关研究述评
    四、研究的理论基础
    五、研究进路和研究方法
    六、研究内容
    七、研究资料
    八、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生态
    第一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场域
        一、S县J县L县乡镇概况
        二、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基质
    第二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环境
        一、少数民族群体收入水平很低
        二、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十分明显
        三、民族关系多样复杂
        四、宗教组织多而交错
        五、民族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总体偏低
    第三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演进
        一、以控制和约束为核心的代理型基层政权(1949-1982)
        二、以“分开”和放权为核心的汲取型基层政权(1982-2000)
        三、以意识和机制转换为核心的服务型基层政权(2000-至今)
    第四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面向
        一、民族生态与乡镇演进的互动
        二、少数民族对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基层政治生活的影响
        三、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演展
第二章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职能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一、关于“政府职能”
        二、关于“乡镇政府职能”
        三、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职能”
    第二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的职能“应然”结构
        一、提供民族基层社会公共设施
        二、提高少数民族群体收入
        三、调节族际关系
        四、保护民族自治地方生态环境
    第三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职能“实然”回应
        一、民族基层社会公共服务比较短缺
        二、少数民族经济欠发展
        三、宗教组织管理体系不健全
        四、族际关系调节尚有挑战
        五、民族基层社会秩序有待进一步提升
        六、民族基层社会村政服务仍需改善
        七、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
第三章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权力
    第一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权力路径与配置
        一、权力相关理论
        二、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权力获得路径
        三、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权力配置
    第二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县乡权力博弈
        一、“天大的责任”
        二、“巴掌大的权力”
        三、权力配置失序下的“混沌”
    第三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权力内部博弈
        一、权力边界模糊
        二、机构设置模式化
        三、党政权力关系有一元化倾向
        四、决策过程不精细
        五、基层公权力威信不高
    第四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村权力博弈
        一、不得不干预村政
        二、不得不依赖村政
    第五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与宗教组织的权力博弈
        一、宗教组织治理的实践不断丰富
        二、宗教治理中的“条块”关系尚不顺畅
        三、在不同领域整合社会资本
第四章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人员
    第一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人员的厘定依据
        一、决定因素:“民族”生态下的政府职能
        二、直接依据:“民族”生态下的政府规模与结构
    第二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人员规模
        一、“职责同构”下的“专干”
        二、存在临时性借调
        三、人权事权相对独立的“条条”人员较多
    第三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人员能力
        一、年龄以“80 后”“90 后”为主
        二、第一学历为本科和大专的比例较低
        三、素质和能力的满意度测评不高
        四、服务意识的满意度测评不高
        五、政策水平的满意度测评不高
    第四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人员职业发展
        一、职位晋升比较困难
        二、人员流动性较高
        三、身份“天花板”
        四、符合民族地区实际的激励机制缺失
    第五节 族群的能量
        一、对少数民族干部晋升的辐射
        二、对乡镇政府人员族际关系的辐射
        三、对民族社会基层群众的辐射
第五章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建设路径
    第一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职能厘定
        一、推进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职能建设
        二、提升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能力
        三、增加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投入
    第二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权力调适
        一、平衡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权力结构
        二、完善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权力过程
    第三节 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治理人员优化
        一、适度扩大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人员规模
        二、着力优化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人员结构
        三、构建甘肃民族自治地方乡镇政府人员治理考评系统
结语 理论反思
    一、对四个理论基础的再探讨
    二、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的实质
    三、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的运作逻辑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致谢

(10)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影响因素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
        一、行之准绳:依法治国背景下民族教育政策的重要性
        二、行之困惑: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困境
    第二节 意义阐释
        一、现实意义
        二、理论价值
    第三节 文献综述
        一、国内外关于公共政策及公共政策执行的研究
        二、国内外关于教育政策及教育政策执行的研究
        三、国内关于民族教育政策及执行的研究
        四、研究评述
    第四节 方法论及研究方法
        一、方法论
        二、研究方法
        三、调查对象与内容的选择
第一章 理论基础:概念界定及理论阐述
    第一节 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内涵分析
        一、教育政策内涵分析
        二、教育政策执行内涵分析
        三、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内涵分析
    第二节 政策执行的理论概述
        一、政策执行的研究取向
        二、政策执行的理论模式
    第三节 复杂性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复杂性概念阐释
        二、复杂性理论的代表观点
    第四节 复杂性理论视角下的政策执行研究
        一、复杂性理论对政策执行研究的必要性
        二、复杂性理论对政策执行研究的意义
    小结
第二章 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现状
    第一节 青海省民族教育的历史和现状
        一、青海省少数民族概况
        二、青海省少数民族教育概况
    第二节 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文本解读
        一、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的纲领性文件(2000年至今)
        二、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相关文件解读
    第三节 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保障措施
        一、依法治教:完善法律及政策体系
        二、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的管理权限
        三、教育投入:确保经费来源与投入使用
        四、监督管理:政策执行过程的考核与监督
    小结
第三章 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影响因素——政策执行过程
    第一节 民族教育政策文本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一、民族教育政策文本的特点
        二、民族教育政策文本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第二节 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工具的选择
        一、政策工具的含义及分类
        二、青海省民族教育政策工具的选择
    小结
第四章 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制度性环境分析
    第一节 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基石——民族教育法律体系
        一、建构民族教育法律体系的意义
        二、法律对民族教育政策执行过程的保障与约束作用
        三、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现有的法律基础
        四、民族教育立法的迫切之路
    第二节 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基本框架——教育组织机构及制度
        一、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组织机构及职能
        二、双重教育组织机构对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影响
    第三节 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动力系统——教育运行机制
        一、教育运行机制的内涵
        二、教育运行机制对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影响
    小结
第五章 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群体因素分析
    第一节 利益与政策
        一、利益的本质及分类
        二、利益与政策的关系
    第二节 民族教育政策的利益分配
        一、教育政策中的利益分配
        二、民族教育政策中的利益分配
    第三节 教育政策执行涉及的利益群体
        一、利益群体的含义
        二、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涉及的利益群体
    第四节 影响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群体活动的因素分析
        一、对民族教育活动的认识
        二、对民族教育政策的认同和理解程度
        三、个人的素质,执行能力
        四、政策执行环境的影响
        五、民族文化的影响
    小结
第六章 前行之路:提高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效果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对民族教育复杂性本质的再认识
        一、民族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
        二、对民族教育本质的再认识
    第二节 认识民族教育政策执行活动的复杂性
        一、政策执行文本——认识的复杂性
        二、政策执行过程——行为的复杂性
        三、政策执行影响因素——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
    第三节 对民族教育政策的完善和策略性解读
        一、完善民族教育政策文本
        二、对民族教育政策文本策略性解读的合理性
        三、对民族教育政策文本策略性解读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完善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制度环境
        一、完善民族教育政策体系,加快民族教育立法进程
        二、完善政府机构设置,推动民族教育体制改革
        三、建立以“监督——服务方式”为主的运行机制
        四、营造“实干型”的执行文化
    第五节 提高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力的途径
        一、政策执行力的内涵
        二、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力的层次
        三、提高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力的途径
    第六节 完善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的监督反馈机制
        一、谁监督:建立监督机构,树立全民监督意识
        二、监督谁:明确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
        三、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重监督体系
    小结
第七章 以人为本——构建理想的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
    第一节 政策网络对政策执行研究的启示
        一、政策网络的研究缘起
        二、政策网络的基本含义
        三、政策网络对政策执行研究的启示
    第二节 以人为本——建构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
        一、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运行的指导原则
        二、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的基本结构
        三、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的活动机制
        四、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的运行过程
        五、保障民族教育政策执行网络运行的动力系统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四、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制度多元结构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城市多民族社区依法治理研究[D]. 赵莹莹. 中央民族大学, 2021
  • [2]贵州省苗汉汉语教师专业发展探析 ——以黔东南州L县Y民族小学为例[D]. 文中晴. 华中师范大学, 2021
  • [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云南省义务教育发展研究[D]. 王红鑫.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4]石林彝族自治县县级政府行政文化建设的困境与化解研究[D]. 平瑞雪.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5]基于文献分析的西域新疆律法在中华法系中的演进研究[D]. 王莎. 新疆大学, 2020(06)
  • [6]新时代提升民族地区基层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研究[D]. 许海东.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7]民族自治县民族事务行政管理机构优化设置研究[D]. 包莲. 吉林大学, 2018(04)
  • [8]藏族地区治理结构的特殊性研究 ——基于对甘孜藏区的分析[D]. 陈艾.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5)
  • [9]甘肃民族自治地方治理型乡镇政府建设研究 ——基于S县、J县、L县6乡镇的个案研究[D]. 刘海兵. 兰州大学, 2016(06)
  • [10]民族教育政策执行影响因素研究 ——以青海省为例[D]. 石梦. 中央民族大学, 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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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多元结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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