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计信息材料常见法律错误浅析(论文文献综述)
霍圣录[1](2021)在《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发行体育彩票是我国基于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高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1994至今,中国体育彩票已历经了27年。据统计,我国体育彩票销售量总计达到了2.15万亿元,筹集体育彩票公益金超过5600亿元,为公益事业、养老事业、民政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有效地促进了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的建设。随着体育彩票公益金募集大幅增长、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理论的发展及广泛应用以及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存在乱象等新形势,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迫在眉睫。因此,进行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就显得尤为必要。开展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可以促进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体育彩票公益金更好地规范管理,促进体育事业更好地健康发展。相关研究有利于丰富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理论体系,有利于建立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指标体系的理论意义,有利于强化绩效的理念,有利于建立绩效评价制度,有利于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配置效率,有利于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率等实践意义。本研究以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绩效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调查与社会调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比较分析与层次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了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主要研究结论包括:(1)梳理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运用文献综述法和对比分析法,从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体系、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成效评析等五个方面进行一一分析。自1994年体育彩票发行以来,主要贡献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体育事业发展、助推公益事业发展等三个方面。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呈现出以下的特点:全民健身全面化、公共服务体系化、赛事活动多元化、体育扶贫常态化。(2)规划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围绕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构建的指导原则、绩效评价体系的目标、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度体系、方法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及其结果应用分析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遵循整体性与系统性相结合、可行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从目标的含义、重要性、目标管理的意义进行目标的设置,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分为四个层级,界定了主客体、工作范围及工作程序,通过建立标准体系,选择了德尔菲法、文本分析法、系统综述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机器学习法进行本文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构建。(3)构建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文本分析法,通过对相关政策、报告和文献的分析,归纳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预评价指标表。在此框架基础上,根据指标相关绩效评价理论、评估目的与原则,通过两轮专家咨询评议,利用德尔菲法构建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的综合评价层次模型并计算了每个指标相应的权重。构建的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包括4个一级指标(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影响指标);17个二级指标、33个三级指标。(4)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各级指标权重。研究发现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中的四项一级指标的权重系数较为均衡,其中,产出指标的权重系数最高(0.2611),过程指标和投入指标次之,分别为0.2512和0.2497,影响指标最低,为0.2380。为此,在针对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的实际评估中,需更加重视产出方面的几个因素及相应的评估结果。(5)评估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在采集数据的基础上,根据建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使用全国和江浙沪皖的体育事业年鉴的公开统计数据,对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进行的实证评价研究验证了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是可行的,指标数据采集方式是合理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和推广性。首先,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4-2017年四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部分指标进行了绩效评价。其次,对数据较为全面的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四个省市2018年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进行了全指标体系的绩效评价,排名依次为江苏、浙江、上海和安徽。(6)探索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科学评价延展性。运用机器学习中的经典模型进行了验证和探索分析。首先,使用了非监督学习情形下的k均值聚类算法模型,对全国31个省区市2014-2017四年使用情况数据进行了建模分析,得出分类结果。其次,监督学习下的经典回归分析模型运用了线性岭回归模型、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和随机森林算法的决策树回归模型,进行了建模分析,得出各模型的20018年预测结果。其中,随机森林算法回归模型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效果。通过该模型预测的结果与2018年长三角地区江浙沪皖三省一市的全指标评价结果进行比对,结果完全一致,验证了本研究构建的指标体系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最后,研究提出了五个对策与建议:一是政策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法制体系。在国家层面立法:健全宏观层面顶层法律法规。在部级层面立规:订立中观层面部局管理规定。在省级层面立制:建立微观层面省级实操制度。二是意识认识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同认识。在社会层面:建立社会公益的意识。在管理层面:树立绩效管理的意识。三是资金管理层面:明确责权分工、形成科学机制。工作机制上: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预算管理上:实施预算管理制度。过程管理上:加强经费使用监管。审计管理上:开展事后经费审计。四是资金分配层面:合理使用资金、科学分配方式。在领域分配要统筹兼顾、合理分配。项目分配要优化分配、引入竞争。平衡分配要注重绩效、奖罚分明。五是绩效评价层面: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系统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发布公益金绩效评价报告、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寻求智力支持数据支撑。
范慧斌[2](2021)在《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经济体制逐步健全和完善,为领导人员施展才能提供了宽广的平台,但这也对领导人员的考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开展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案件频发,为保证经济社会的科学健康发展,需要对领导人员手中的经济权力进行制约。因此,国有企业审计部门开展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能够预防和治理腐败,保护国有资产安全,完善领导人员考核和监督机制,促进国有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本文从理论与实务的角度出发,主要采用案例分析法,运用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权力制衡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对经济责任审计的产生进行理论分析,系统阐述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与对象、内容与特征。在我国经济责任审计研究的理论成果上,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在HY市供电局的实施情况,对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研究分析,提出了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发展的对策和建议,为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相关研究提供了基本素材。全文共六部分。除了引言和结语,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是文章的核心部分。第二部分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理论概述,系统介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对象、内容、特征,并阐述了文章的基础理论,即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权力制衡理论以及免疫系统理论。第三部分是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案例介绍,主要包括HY市供电局概况、审计内容、审计流程以及审计存在的问题。通过对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案例的分析,发现存在电力营销管理审计数据采集效率低;电网工程项目管理审计重点偏向合规性审查;未准确评价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对物资管理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较差等问题。第四部分是对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原因分析。一是经济责任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包括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技术资源利用不充分、信息资源整合不到位。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培养与考核机制不完善,包括人员的培养机制不健全以及考核激励机制缺失。三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科学,主要是经济责任的划分依据和标准缺失,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适用性差以及评价指标设置单一。四是经济责任审计运用缺乏保障机制。主要是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未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先审后离”审计制度执行不严。第五部分是针对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相关的完善对策,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实现增强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一是统筹整合经济责任审计资源,通过调动内外部审计力量,灵活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的组织方式,完善审计信息技术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来实现。二是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重视审计人才培训和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审计考评制度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三是建立科学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可以基于权责一致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界限,引入绩效评价方法以完善审计评价体系。四是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效率,通过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来实现。文章通过对HY市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的探索,试图为完善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体系提供新的思考和证据。对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进行系统阐述能够充实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为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提供理论支持。
张毅[3](2021)在《结构-功能视角下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 ——基于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考察》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模式以其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等特质而备受推崇,承载着政府绩效改进和政府公信力提升等美好的治理愿景。但近年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发现,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治理愿景与现实图景之间存在着显着鸿沟,评估过程的形式主义、评估结果的运用失力等问题使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面临局部失灵,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理想效用存在名不副实问题。如何增强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不仅成为摆在政府和第三方评估机构面前的实践难题,也构成了学界日益关注的重要理论命题。本文聚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在结构-功能理论视阈下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理想功能发挥的结构性障碍,进行理论阐释与实证挖掘,力图为增进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提供新的理论参考与智力支持。纵观国内外既有研究文献,可以发现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已经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相关问题描述、原因分析与对策探讨为本研究提供了分析视角与解释维度上的多重启发。不过,既有研究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也存在诸多进一步拓展的空间。首先,既有成因阐释存在碎片化问题,缺少一个系统的分析架构。这一方面导致在理论上难以清楚区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的表面原因与深层原因、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问题表现与问题诱因等,难以形成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与成因的整体性把握;另一方面,不利于找准不同维度的问题症结及其相对定位,针对其结构性偏差实现定向施策。其次,在研究观点上,既有研究多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问题归因于政府部门或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利益偏好、目标冲突等主观动机因素,亦或必然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因素,而较少系统探察其中主体能力因素,尤其是政府部门能力缺陷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独立性与权威性的客观影响。最后,在研究方法上,既有研究多理论分析而少实证研究,有基于多案例的量化统计分析而鲜有基于典型案例过程的定性分析,缺乏在深度解剖多元行动者行为逻辑及其互动结构基础上,系统打通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的各方影响因素。为此,在参鉴既有研究进展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文试图通过进一步的理论阐释与实证挖掘,推进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系统性研究。本文以结构功能理论为分析视角,并融合委托—代理理论与公共选择理论中的相关分析维度,得出了一个拓展性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组织-工具-执行”分析框架。首先,框架中的三个维度分别指向政府委托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参评政府部门三个核心行动者,以及三者在第三方评估活动中各自侧重承载的组织性功能、工具性功能、执行性功能。其次,本文在依据“三元”主体及其功能类型划分搭建的主架构基础上,将影响各主体理想功能发挥的因素归结为“选择—能力”双重维度。其中,选择维度关涉三元主体各自在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过程中的利益偏好、目标冲突等主观因素,能力维度关涉三元主体担负各自功能的客观能力因素。基于“组织-工具-执行”框架下的“三元二维”因素分析,本文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影响因素一方面进行归纳整合,从碎片化到结构化;另一方面进行细化、拓展,从片面到主客观要素兼顾,从而在总体上实现对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成因的系统化挖掘与阐释。基于上述理论框架,本文借助实证案例A省的土地整治项目,对其第三方评估过程进行了深描,从中管窥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问题的系统成因,发现:首先,在组织层面,政府委托部门因组织功能发挥中的政治置换与规范悬浮问题,引致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异化,构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价值脱嵌因素;在工具层面,第三方评估机构主要因工具性功能发挥中的自我规约与专业势差问题,引致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妥协,构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代理风险因素;在执行层面,参评政府部门主要因执行性功能发挥中对项目信息的理性过滤和供给偏误问题,引致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权威性消解,构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信息偏差因素。整体来看,价值脱嵌、代理风险与信息偏差分别在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组织、工具、执行环节,构成了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独立性、专业性、权威性的阻滞因素,三方面因素兼具先后性与独立性、相互诱发且整体聚合,既分别侵蚀着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也合力构成了制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结构性矛盾。这一结构性矛盾亦给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改善设置了潜在障碍,包括主体选择因素调节的权衡性障碍、能力因素克服的客观性障碍、关键因素识别的模糊性障碍以及结构性矛盾调节的嵌入性障碍等。对此,本文在结合既有研究发现与观点的基础上,从系统性调适而非绝对管控、多元价值制衡、代理升级以及信息助推等层面,对如何通过基础理念与基本策略的优化,破解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优化面临的结构性矛盾及其障碍等,进行了方向性思考。
周安邦[4](2020)在《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研究 ——以Z银行A分行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政府融资平台的设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为我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城市化建设、工业化发展、改善民生和应对外部冲击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政府融资平台的数量以及借款规模逐年增大,采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对平台公司的信贷风险进行评估与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风险评估与管理对于以高负债率运作的商业银行来说,在商业银行运营中极为重要。因此,本文从商业银行视角探讨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问题。首先,从政府融资平台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理论入手,介绍了商业银行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的合作模式、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贷款与普通信贷的差别。其次,分析了政府融资平台以及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现状。其中,政府融资平台具有存在数量多、负债规模大、潜在风险大;融资渠道比重失衡、内部机制不完善等自身制度风险等。商业银行对融资平台类公司的贷款目前主要是通过总量规模控制、严审项目背景真实性、强化抵押担保缓释等三个方面强化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类贷款的风险管理普遍存在评价系统较为粗糙、信贷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太合理、操作风险控制能力有待提高、风险预警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再次,以Z银行A分行为例,在对Z银行A分行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的信贷规模、信贷风险的评价方法与管理策略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其在政府融资平台类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风险评价浮于表面、风险评价过于宽泛粗糙、追求业绩忽视风险、贷后管理体系不完善等。同时,结合Z银行A分行实际,提出了相应的优化策略,主要为贷款风险评价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完善风险评价体系、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并重、细化贷后管理过程等等,以减少贷款信用风险损失。然后,以Z银行A分行对XZ新城区国资公司的授信进行了实证案例分析。从基本情况、授信方案及收益、公司融资风险指标、内外部状况、风险评价打分等方面进行了风险综合分析评价;从贷前、贷中、贷后、动态风险预警四个流程进行了管理策略研究。同时提出了Z银行A分行对XZ新城区国资公司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应用建议。最后,对全文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政府融资平台类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一般建议。
杜方正[5](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廖小颖[6](2020)在《非法集资犯罪中司法会计鉴定运用研究》文中指出
虞李辉[7](2020)在《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研究 ——基于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的实证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中最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而独立董事作为对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一环,其义务的明晰与责任落实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频发,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繁荣与稳定。在我国,对独立董事的处罚主要是由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来进行的,故笔者从整理了证监会近三年共38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其中上市公司的违法违规事项、独立董事的申辩和证监会的复核意见出发,进行数据整理和实证研究,再结合域外制度,最终给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本文正文包含三章:本文第一章对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研究背景进行了概述,为本文奠定了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首先,笔者介绍了近些年我国有关独立董事的立法动态,从《公司法》修订到《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的出台,再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从立法层面来分析和关注我国对独立董事制度的重视程度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其次,笔者整理了所有2017年至2019年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行政处罚案件,从行政处罚动态的角度出发,比较往年学者们整理过的案例,不论从数量还是增幅都可看出涉事独立董事的比例在同比增加,也印证了研究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必要性。接着,笔者分析了勤勉义务与注意义务,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的关系,道明了本文研究的方向以及理由。再次,笔者通过大量的行政处罚案例的整理分类,得出独立董事主要是通过自身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应有区别以及自身应有合理的专业信赖权进行申辩,因此将我国独立董事注意义务分类成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之间的注意义务这两类,这两类将分别在第二、三章中进行阐述。最后,从行政处罚的处罚事项、独立董事的申辩理由以及证监会的复核意见三个方面,对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案例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并且得出现阶段,我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之间有关注意义务的矛盾所在,和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有关注意义务的问题所在,以及我国独立董事在实践中所引发的问题,作为对本文实证研究的支撑。本文第二章研究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之间的有关注意义务的区别。首先,笔者针对第一章最后提炼出的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之间有关注意义务的问题,笔者阐明了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的区别所在,从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去分析研究,根据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的现状,并且考虑到公司法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借鉴于不同法域,导致相关制度并非完全融洽,分析得出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又从我国独立董事的职业环境出发,参考相关调查报告,分析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层建筑,在现阶段所存在的滞后性,证明我国现阶段有必要把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的注意义务进行区分,不能再继续等同处理。其次,根据以上数据分析,提炼出我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在注意义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且结合域外司法实践情况,从注意义务履行标准、责任承担的方式和情况进行比对研究,介绍了美国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制度规定和实践中独立董事的占比情况,再通过特拉华州等地法院的典型案例来分析美国独立董事实践中的注意义务状况,得出中美之间制度基础存在差异,虽然实践中两国对独立董事和执行董事的注意义务都没有区分,但是中国目前没有美国这样成熟的独立董事制度基础,所以应当对两者进行区分。最后,笔者通过中美之间的实践性比较,为中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在注意义务区分上做了合理的走向指引,第一方面,杜绝“一刀切”,对案件进行个案化分析,注重独立董事行为与违法结果产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二方面,就是从程序上来看,要将独立董事的举证责任倒置给原告,让原告来证明独立董事没有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从而降低独立董事的负担。本文第三章研究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之间注意义务的区别。首先,笔者根据第一章最后提炼出的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有关注意义务的问题,从独立董事制度和实践的现实性,分析得出我国上市公司需要不同专业的独立董事进入董事会,尤其是强制性要求的会计人员和较为常见的法律人士,而实践表明,独立董事有各自擅长的领域,但又不可能对所有专业领域都精通,有迫切的需要去信赖董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外部审计机构等权威机构、人员做出的报告、陈述。可惜实践中证监会少许决定书中有提及合理的专业信赖权,而且都有名无实,独立董事无一例外地都要承担信赖而导致违法违规事项的责任,这也就是区分他们注意义务的必要性所在。其次,笔者结合域外司法实践情况,介绍了美国商业判断规则的发展历程、所起到的作用,和详细的制度规定,以及通过特拉华州等地法院的典型案例来说明,美国法院在实践中是如何赋予独立董事合理的专业信赖权的。此外,还介绍了美国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在实践中是如何落实的,及其所带来的影响和作用,从这两方面出发,对应中国现阶段的制度来进行分析比较。笔者通过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可得,独立董事制度作为“舶来品”,实践中证监会对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之间注意义务区别存在较大争议,主要是因为商业判断规则在我国立法、司法体系中的缺失以及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未能全面落实所导致的。最后,笔者基于中美之间的实践比较,从我国国情出发,建议逐步引入商业判断规则,赋予独立董事合理的专业信赖权,并指出应当细化独立董事责任承担制度,而非一味地免除独立董事的责任,针对独立董事职业环境的问题,我们还应当尽快落实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等具体的措施和建议,一一对应前文所产生的问题。此外,笔者从务实的角度进行考量,根据以上提出的修法理念和方向,在结合实际情况的前提下,以增加和修订法条的形式给出了具体的相关建议。
崔仕绣[8](2020)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文中研究表明定罪与量刑的重要性无分轩轾。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量刑结果与量刑程序的适正直接反映刑事审判质量和刑罚目的之实现情况,乃为规范司法量刑活动的必然要求和健全公正、高效廉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应有之义。着眼于我国长期存在的量刑失衡和量刑歧异现象,在认真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和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力关切的基础上,地方法院和科研院所的积极探索和果敢试错,最终与中央层面宏观政策形成耦合,一场“由下至上、由点及面、有浅入深、由外到内”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得以在全国范围内统筹部署并逐层推进。历经十余年砥砺前行,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攻坚克难,在确立科学的量刑方法和量刑步骤、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增强量刑实践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缩减量刑差异以及提升裁判质量和司法权威等方面效果卓着。然而,在肯定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本土经验”的基础上,还需正视当前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存在的诸多障碍。除了长期盘踞的报应刑本位刑罚目的观对法官量刑实践的影响外,冗杂细密的量刑规则不免造成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限缩,缺乏专职化改革统领机构同样导致以量刑规则和具体情节设置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缺乏持续性和周期性,加之规则建制层面过度机械化倾向和量刑程序改革的不尽完备,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仍需克服障碍、踵事增华。本文立足于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涵探询、脉络梳理与经验总结,在对量刑规范化改革所涉之论理支撑的论析基础上,围绕我国量刑规范改革的现存障碍,结合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的可取经验,有针对性地展开指导观念、实体和程序侧面的完善举措之探讨,旨在促进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行稳致远、进而有为。全文除导论、结论外,共分六章。第一章是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概述,乃是对本文论述对象的明确。首先对量刑内涵、量刑规范化的产生背景和量刑规范化改革实际蕴含加以剖析,进而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脉络进行梳理,终而对各阶段改革经验加以凝练。量刑是法官在规范指引下,秉持法律理性与朴素良知,对具体个案和行为人的逻辑论证动态过程。鉴于日益显着的量刑偏差、滞后的“估堆式”量刑方法以及民众对公正、透明量刑程序的强烈期盼,量刑规范化命题得以孕育和发展。随后,旨在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量刑程序、促进量刑公正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始得部署,并历经了探索试错、局部试点、全面推行和深入推进四个阶段,不仅使“地方法院的微观规范量刑探索”与“中央司法改革的宏观制度决策”形成“共振”,确立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量刑方法,还初步形成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的协同发展格局,加强了理论与实践层面有关量刑规范化与刑罚裁量权、量刑统一化与刑罚个别化等辩证统一关系的理解。第二章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探讨,乃是本文研究的论理支撑。首先是对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秉持之刑罚理论的探讨。在刑罚价值方面,不仅需要对刑罚可能造成司法资源浪费和过度或错误发动而折损公民权利等负价值进行控制,还要对刑罚保护公民自由、国家秩序和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正价值加以弘扬。此外,法官基于何种刑罚目的进行裁量,是实现量刑公允、降低量刑歧异的重要前提,因此还需要明确刑罚之目的。在阐明报应理论、预防理论和综合理论的差异和不足后,并合主义刑罚目的之妥适与必要得以明确。在罪刑均衡理论的立法、司法实现方面,要始终坚持罪质与刑质、罪量与刑量、罪度与刑度之均衡,并通过量刑规范化改革提高量刑方法与步骤的科学性、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刑罚理论之探讨进而衍生出对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功能探究和理念反思,前者包括对无根据量刑偏差的消除、规范化量刑思维的培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以及相对独立量刑程序的完善,后者则包含体现改革基本价值的公正理念、调和各方诉求的和谐理念、体现改革工作实效的效率理念和凸显实质正义的人权理念。第三章是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存障碍,乃是研究主体亟待解决的问题归纳,包括指导理念、领导机制、规则建制和程序延伸层面所面临的改革阻碍。首先是指导观念层面,当前我国刑事司法过于强调“惩前”而忽略“警后”的报应刑本位刑罚目的观,难以调动社会同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更有碍于人权保障目的之实现。其次是领导机制层面,仅依靠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实难应对具有极高时效性、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的量刑规范化改革重任,亦不利于量刑实证调研的持续性推进。再次是规则建制层面,随着《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和《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等文件的相继出台,不免使法官“迷失”于细密化的量刑规则之中,加之量刑规范间存在的多义性冲突,同样令法官疲于计算各罪量刑起点和各个情节对基准刑的增减幅度。最后是程序延伸层面,畸高的量刑建议采纳率不仅引发控方“胜诉结局”的价值倾向和裁判权向检察机关让渡的担忧,还可能导致量刑辩护的乏力甚至无效;量刑听证制度尚在规范依据、实施模式和理论支撑等方面存在不足;用语刁钻或解释片面的量刑裁判说理,徒增民众理解量刑结果之难度,无益于息诉服判;当前指导性案例制度援引效果不佳,同样引发理论与实务界关于构建量刑判例制度的思考。第四章是有关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指导观念的探讨,乃是对研究主体指导观念层面障碍之破除。该部分首先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演进脉络加以梳理和介评,进而探索我国规范化量刑观念的革新路径。相比之下,美国量刑改革指导理念经历了“直觉驱动”下的“康复矫治主义”刑罚观向“规则武断”下的“机械主义”刑罚观之过渡,最终形成参考性量刑指南体制下的“衡平主义”刑罚观,突出对量刑规范的简化和对法官量刑酌处权的保护;英国则是在普遍遵循先例的前提下,形成允许量刑结果“偶然偏离”的量化量刑格局;德国采用“幅的理论”以消解个案中罪责补偿和特殊预防的矛盾冲突,并以此建立“双轨制刑事制裁体系”;日本量刑改革以行情约束模式为征表,要求法官依据司法经验和司法判决形成的量刑准则,并作出不超越相对确定的刑罚裁量幅度的判罚。鉴于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发展沿革,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应舍弃纯粹报应主义和纯粹功利主义的本身弱点,形成“报应为主、预防为辅”的刑罚目的观。其中,在凸显报应为主的实质正义要求之余,还需兼顾特殊预防为辅的刑罚个别化要求,而基于对我国刑法第61条量刑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考量,纯粹的一般预防目的除了存在超过报应限度的可能外,并不能在量刑阶段予以体现。第五章是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实体侧面的举措,乃是对研究主体实体层面障碍之破除。在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实体层面的可取经验充分论析基础上,从我国专职化量刑规范化改革领导机制的建构、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和量刑基准的确立程式等方面,论述了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实体侧面的完善举措。一方面,英美两国专职委员会在员额配置、机构组成和日常管理等方面优势显着,既可在及时收集、分析和研判量刑数据的基础上,预估犯罪趋势并适时调整量刑政策,又能确保稳定的财政支持和量刑改革学理研讨的充分开展。另一方面,德国虽无专职量改机构,但却通过构建完备的量刑法律框架,引导法官科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强化上诉法院量刑审查,来实现量刑均衡目的。因此,基于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司法机关的特殊性质,我国有必要设置统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专职机构,以便于制定和修改量刑指导意见、整合量刑数据并进行实证研究、获取稳定经费保障和开展周期性量刑培训等。此外,在员额构成上除了要包含卓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还应聘请法学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资深法学专家和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最后,在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层面,不仅要立足时效性与可适性对量刑规则进行完善,突出其与量刑法律基本原理、量刑规律的契合,还要着眼于司法效率的提高,对量刑规则进行适度简化,突出量刑规范化统领机构的规则解释功能,防止细密化、机械化的量刑规则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过度限缩。第六章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程序侧面的举措,乃是对研究主体程序层面障碍之破除。首先展开对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进程中程序侧面合理经验的介评与论述,进而依次从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优化、量刑说理的渐次升级、量刑听证的模式创制、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和其他方面,分步展开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程序侧面的具体措施。域外国家和地区的量刑程序改革经验显示,美国的量刑听证程序和量刑数据系统,不仅为法官提供全面获取量刑信息的便捷途径,更符合信息搜集和刑期预判之要求。而英美德三国对量刑裁判说理、量刑建议和上诉复审的重视,无不体现出程序侧面防止法官恣意行使裁量权之努力。此外,日本裁判员制度、被害人参与制度和量刑判例数据系统,也展现出提升量刑合理性、社会认同度和民众司法参与度等方面的优势。因此,在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深入推进阶段,在优化量刑建议制度方面,要尤其注意建立量刑信息的遴选机制、促进控辩双方的量刑参与、强化检方量刑建议的说理、发挥人工智能技术支持以及创新量刑建议考评机制;在量刑裁判说理方面,既要注意实质内核的判罚证立与裁判认同,注重对量刑步骤的载明、相关情节的辨别和不同量刑情节作用力的述明,还要注意形式肌底的经验表述与繁简适度,经过法官精炼、简洁的裁判说理,让社会公众从简练的说理论证中体会各量刑情节和幅度的动态调节过程;在量刑听证程序的模式创制方面,应正视我国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源差异,设计符合我国司法实际的量刑听证程序;在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方面,应深刻认识到科技革新助力于司法实践的不可逆转趋势,把握法院信息化建设和人工智能重大战略机遇,同时防范功能定位和技术迟滞等风险,合理运用智能化资讯科技辅助法官量刑。最后在量刑程序改革的其他方面,不仅要在量刑参与层面不断完善被害人参与制度,规范其参与量刑之形式和提出意见之内容,还要在可操作性层面探索“准判例”量刑参考系统的构建可能,根据各地区、各审级刑事审判需要,整理刑事判例的量刑部分,给予法官从事类案裁判的参考和指引,完善多方参与的量刑程序建制,扩大社会参与量刑实践的参与度,提高量刑辩护的有效性。
周思琦[9](2020)在《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研究 ——以华泽钴镍公司审计为例》文中认为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迅速发展,市场中涌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相应的关联方交易也日益频繁。这一类交易是公司集团之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一种常见形式,关联方交易分为两类,一种是公允的关联方交易,另一种则是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是有其优点存在的,例如:合理合规的关联方交易能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并提高效率。当然也会有非公允关联方交易的发生,其原因就是: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是十分复杂且多样的,加之现有法律法规对其约束力度不够,使得上市公司利用关联方交易这一特点操纵股价、调整利润的行为频繁发生。这不仅会损害债权人和投资人的权益,更会影响正常市场秩序。虽然监管部门也订立了一定的法律规章制度来防范非公允关联方交易的发生,但仍有一些企业集团通过非关联化的手段隐匿关联关系,以借此达到逃避税赋、操纵收入及增加利润等目的。本文选取了华泽钴镍公司(以下简称华泽钴镍),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瑞华所)对其审计时发生的问题为研究对象。华泽钴镍作为A股的上市公司,在2017年第三季度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下的货币资金仅余177.92元,被称为“史上最穷上市公司”。该公司在2016年初至2018年1月23日已经持续被监管机构关注处罚高达47次。作为该公司审计机构的瑞华所也在2018年12月29日受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该案例属于关联方交易审计出现问题的典型案例。本文的主要内容由六个部分组成。论文的第一部分首先简要说明了本文选择这一课题展开研究的背景及意义,梳理国内外有关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理论成果;其次提出了本文的具体研究思路和总体架构,主要包含研究内容、采用的技术路线等等;最后阐明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第二部分首先对关联方交易进行了简单的阐述;然后从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目标、重点、程序与内容,这四方面对关联方交易审计进行说明;最后介绍了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先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违规现状进行分析;其次,分析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现状;再次深入探讨关联方交易审计过程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找出这些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第四部分以华泽钴镍为例,首先对华泽钴镍以及瑞华所的情况进行简短的介绍;然后分析华泽钴镍所表现出的非公允性关联方交易;接着阐述瑞华所对华泽钴镍关联方交易实施的审计程序;再次,描述证监会对两方的处罚结果;最后针对瑞华所在关联方交易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第五部分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政府监管部门、被审计单位三个方面提出完善关联方交易审计的建议,为防范其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关联方交易审计时出现问题提供借鉴参考。最后一部分是对本文的研究内容进行总结,提出本文的不足之处,并基于瑞华所对华泽钴镍关联方交易的审计案例提出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研究展望。通过研究可以发现,关联方交易已经成为我国上市公司中常见的交易方式。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关联交易的手段与方法也随之变化,这就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难度重重。文章依据案例公司从三方面提出了解决对策,一方面是为了能帮助瑞华所完善关联交易审计工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关联交易审计时提供一些思路。
王满意[10](2020)在《基于供应链协同的宗申集团采购平台优化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在国际不断深化的竞争局面下,强化企业对动态环境的适应能力,提升企业中间组织效应,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群,必须有效的通过管理来提升供应链资源使用效率。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说,通过供应链协同采购据企业的发展战略来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借助于同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积极的联系,形成一个开放、沟通、高效的信息交互体系,对于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通过提升供应链竞争力来获得更多竞争优势,只有进一步提升企业在供应链环节上的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减少运营成本,加速企业供产销过程的响应速度十分必要。本文从宗申集团的供应链协同采购流程出发,在结合了供应链协同、供应链协同决策等相关理论,运用文献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以及问卷调查法研究以宗申集团为对象的供应链协同现状,并就其中存在的财务信息对接难、采购信息管理权责不清晰、供应商管理两套系统无法对接、采购价格调整复杂、采购合同不易变更、采购物流、验收、入库管理信息系统独立等协同问题展开了具体的研究,并提出了采购目标、采购流程的针对性优化过程和优化方法,包括整个采购流程的请批模块、合同模块、仓储信息共享模块、供应商信息管理模块、价格管理模块、采购信息管理模块和财务信息共享模块七大模块,以及就如何扩大采购协同,实现集团化的整体协同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将协同扩展到上下游产业链,对于其中可能出现集团的供应链协同采购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以进销存和供产销协同为基础的集团化和系统维护方面的方式和方法。本文的基本结论有以下几点:一是完善了平台采购的流程,使得采购部门的信息不仅能按照制式的标准化信息同物流、仓储、生产、财务部门实现有效对接与沟通,极大的提高了采购部门工作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二是提出了以供产销协同为基础的协同机制,促进了集团采购销售的协同中作为采购部门所承担的功能和执行效率。三是通过保障多方位供应链协同、平台系统运行的保障以及机制的保障策略,以支持平台未来能够持续有效发挥其优化作用。四是平台优化后供应链协同效率的整体提升所带来的集团管理收益所贡献的隐形价值每年超过数百万。本文研究的主要意义包括:一是通过对供应链协同理论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中的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二是通过平台优化,大幅提高了采购协同的管理效率将,杜绝了信息孤岛效应,极大的提高了各部门的协同度。该论文有图16幅,表6个,参考文献87篇。
二、审计信息材料常见法律错误浅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审计信息材料常见法律错误浅析(论文提纲范文)
(1)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对象 |
1.2.3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技术路线图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研究 |
2.1.1 关于绩效管理的研究 |
2.1.2 关于绩效评价的研究 |
2.2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与方法的研究 |
2.2.1 关于绩效评价体系的研究 |
2.2.2 关于绩效评价方法的研究 |
2.3 关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 |
2.3.1 关于评价指标选取原则的研究 |
2.3.2 关于评价指标体系方法的研究 |
2.4 关于彩票公益金的研究 |
2.4.1 关于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研究 |
2.4.2 关于彩票公益金制度的研究 |
2.4.3 关于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研究 |
2.4.4 关于彩票公益金审计的研究 |
2.4.5 关于彩票公益金绩效评价的研究 |
2.5 本章小结 |
3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1.1 绩效管理与绩效评价的一般分析 |
3.1.2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一般分析 |
3.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3.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2.2 公共财政绩效管理理论 |
3.2.3 “5E”理论 |
3.2.4 成本效益分析理论 |
3.2.5 程序理论评价 |
3.3 本章小结 |
4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 |
4.1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体系 |
4.1.1 管理政策 |
4.1.2 管理体制 |
4.2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
4.2.1 销售情况 |
4.2.2 筹集情况 |
4.3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
4.3.1 分配政策 |
4.3.2 中央分配 |
4.3.3 地方分配 |
4.4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
4.4.1 中央集中使用 |
4.4.2 体育总局使用 |
4.4.3 地方部门使用 |
4.5 我国体育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成效评析 |
4.5.1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贡献 |
4.5.2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特点 |
4.5.3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存在的问题 |
4.6 本章小结 |
5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
5.1 绩效评价体系的框架结构 |
5.1.1 绩效评价体系的系统分析 |
5.1.2 绩效评价体系的总体框架 |
5.2 绩效评价体系构建的指导原则 |
5.3 绩效评价体系的目标 |
5.3.1 目标的含义 |
5.3.2 目标的重要性 |
5.3.3 目标管理的意义 |
5.4 绩效评价体系的层次结构 |
5.5 绩效评价体系的制度体系 |
5.5.1 绩效评价的法律规范 |
5.5.2 绩效评价的制度规范 |
5.6 绩效评价体系的组织体系 |
5.6.1 绩效评价的主客体界定 |
5.6.2 绩效评价的工作范围 |
5.6.3 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 |
5.7 绩效评价体系的标准体系 |
5.7.1 评价标准分类 |
5.7.2 评价等级划分 |
5.8 绩效评价体系的方法体系 |
5.8.1 绩效评价方法概述 |
5.8.2 德尔菲法 |
5.8.3 文本分析法 |
5.8.4 系统综述法 |
5.8.5 模糊综合评价法 |
5.8.6 机器学习法 |
5.9 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
5.10 本章小结 |
6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6.1 预选评价指标集的构建 |
6.1.1 文本的纳入 |
6.1.2 文本分析步骤 |
6.1.3 结果分析 |
6.2 第一轮专家调研 |
6.2.1 调查问卷形成 |
6.2.2 专家团队选择 |
6.2.3 专家咨询结果 |
6.2.4 专家意见汇总 |
6.3 第二轮专家调研 |
6.3.1 调查问卷修改 |
6.3.2 专家咨询结果 |
6.3.3 专家积极系数和权威系数 |
6.4 指标权重确认 |
6.5 本章小结 |
7 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1 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2 长三角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实证研究 |
7.3 本章小结 |
8 基于机器学习模型的实证分析 |
8.1 机器学习概述及使用意义 |
8.2 实证数据概览 |
8.3 非监督学习下的聚类算法及实证分析 |
8.4 监督学习下相关回归模型与实证分析 |
8.4.1 线性岭回归模型 |
8.4.2 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 |
8.4.3 决策树回归及树相关的模型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建议 |
9.1 论文主要结论 |
9.1.1 梳理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与使用现状 |
9.1.2 规划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的系统构建 |
9.1.3 构建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9.1.4 确定了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各级指标权重 |
9.1.5 评估了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 |
9.1.6 探索了基于机器学习的科学评价延展性 |
9.2 对策与建议 |
9.2.1 政策制度层面:完善顶层设计、形成法制体系 |
9.2.2 意识认识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共同认识 |
9.2.3 资金管理层面:明确责权分工、形成科学机制 |
9.2.4 资金分配层面:合理使用资金、科学分配方式 |
9.2.5 绩效评价层面:健全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 |
10 创新、局限与展望 |
10.1 创新之处 |
10.1.1 研究选题与视角的创新 |
10.1.2 框架系统和指标体系的创新 |
10.1.3 发展预测的创新 |
10.2 研究的局限性 |
10.2.1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践性 |
10.2.2 绩效评价数据获取的全面性 |
10.3 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专家咨询评议表(第一轮) |
附件2:专家咨询评议表(第二轮) |
附件3:专家访谈提纲 |
附件4:机器学习与建模相关代码 |
附件5:学习经历与科研经历 |
(2)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定位的研究 |
1.2.2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的研究 |
1.2.3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的研究 |
1.2.4 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的研究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 经济责任审计理论概述 |
2.1 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与对象 |
2.1.1 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 |
2.1.2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 |
2.2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
2.2.1 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审计 |
2.2.2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计 |
2.2.3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的审计 |
2.2.4 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的审计 |
2.2.5 领导人员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的审计 |
2.3 经济责任审计的特征 |
2.3.1 审计对象的人格化 |
2.3.2 审计范围的全面性 |
2.3.3 责任界定的复杂性 |
2.4 经济责任审计理论基础 |
2.4.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2.4.2 权力制衡理论 |
2.4.3 免疫系统理论 |
3 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案例介绍 |
3.1 HY市供电局概况 |
3.1.1 供电局简介 |
3.1.2 供电局审计组织基本情况 |
3.1.3 供电局经济责任审计现状 |
3.2 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
3.2.1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情况审计 |
3.2.2 电力营销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审计 |
3.2.3 电网工程项目管理及效益情况审计 |
3.2.4 工程物资及计量物资等资产质量情况审计 |
3.2.5 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 |
3.3 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流程 |
3.3.1 审计准备阶段 |
3.3.2 审计实施阶段 |
3.3.3 审计终结阶段 |
3.4 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
3.4.1 电力营销管理审计数据采集效率低 |
3.4.2 电网工程项目管理审计重点偏向合规性审查 |
3.4.3 未准确评价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 |
3.4.4 对物资管理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较差 |
4 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经济责任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 |
4.1.1 审计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 |
4.1.2 审计技术资源利用不充分 |
4.1.3 审计信息资源整合不到位 |
4.2 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培养与考核机制不完善 |
4.2.1 审计人员的培养机制不健全 |
4.2.2 审计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缺失 |
4.3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科学 |
4.3.1 经济责任的划分依据和标准缺失 |
4.3.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适用性差 |
4.3.3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设置单一 |
4.4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缺乏保障机制 |
4.4.1 缺乏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
4.4.2 未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4.4.3 “先审后离”审计制度执行不严 |
5 完善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
5.1 统筹整合经济责任审计资源 |
5.1.1 调动内外部审计力量,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
5.1.2 灵活运用“上审下”“交叉审”的组织方式 |
5.1.3 完善审计信息技术平台,实现审计信息资源共享 |
5.1.4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审计工作效率 |
5.2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队伍建设 |
5.2.1 重视审计人才培训,加强人才梯队建设 |
5.2.2 完善审计考评制度,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
5.3 建立科学全面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
5.3.1 坚持权责一致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界限 |
5.3.2 引入绩效评价方法,完善审计评价体系 |
5.4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利用效率 |
5.4.1 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
5.4.2 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 |
5.4.3 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结构-功能视角下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 ——基于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总体评价与展望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的理论准备 |
一、概念界定 |
(一)政府绩效评估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 |
(三)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 |
二、理论资源 |
(一)结构功能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公共选择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结构-功能分析框架及其拓展 |
(二)价值脱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组织有效性问题 |
(三)代理风险: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工具有效性问题 |
(四)信息偏差: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执行有效性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治理愿景与有效性命题 |
一、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治理愿景 |
(一)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时代背景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价值意蕴 |
(三)理想效能:独立—专业—权威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有效性命题 |
(一)现实鸿沟:局部“失灵” |
(二)何以矫治:从“失灵”到有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案例选择: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第三方评估 |
一、我国土地整治领域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实践探索 |
(一)演进历程:产生与嬗变 |
(二)运作模式:主体与流程 |
二、A省土地整治项目中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应用概况 |
(一)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基本情况 |
(二)A省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方评估体系的建构 |
(三)A省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方评估的总体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价值脱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异化 |
一、选择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价值的政治置换 |
(一)目标的权衡性大于科学性 |
(二)内容的形式化大于实质性 |
二、能力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价值的规范悬浮 |
(一)过程监管的结构性盲区 |
(二)结果审查的专业性乏力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代理风险: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性妥协 |
一、选择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代理的自我规约 |
(一)生存压力下的被动性迎合 |
(二)谋利导向下的主动性合谋 |
二、能力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代理的专业势差 |
(一)普适性工具的跨域间隙 |
(二)有限条件下的“次优解”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信息偏差: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的权威性消解 |
一、选择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信息的理性过滤 |
(一)道德风险下的信息失真 |
(二)府际竞争下的信息修饰 |
二、能力维度: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信息的自然偏误 |
(一)有限人力分配下的信息失准 |
(二)有限技能匹配下的信息耗散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提升路径 |
一、对研究问题的回应:三重偏离下的结构性矛盾 |
(一)三重偏离之间兼具先后性与独立性 |
(二)三重偏离之间相互诱发且整体聚合 |
二、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提升的障碍 |
(一)选择因素调节的权衡性障碍 |
(二)能力因素克服的客观性障碍 |
(三)关键因素识别的模糊性障碍 |
(四)结构性矛盾调节的嵌入性障碍 |
三、提升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的可能方略 |
(一)理念优化:系统性调适而非绝对管控 |
(二)价值绞合:以多元制衡扩增独立空间 |
(三)代理升级:以机构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
(四)信息助推:以流程再造筑牢权威基础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A省土地整治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估结果简况 |
附录二 A省土地整治项目绩效第三方评估调研访谈提纲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研究 ——以Z银行A分行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5 技术路线图 |
2 理论基础 |
2.1 政府融资平台 |
2.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
2.3 商业银行与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模式 |
2.4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和普通信贷的差别 |
2.5 本章小结 |
3 政府融资平台与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
3.1 政府融资平台现状分析 |
3.2 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特征与风险 |
3.3 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银行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以Z银行A分行为例 |
4.1 Z银行A分行概况 |
4.2 Z银行A分行贷款规模 |
4.3 Z银行A分行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的贷款规模 |
4.4 Z银行A分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贷款风险评价方法与管理策略 |
4.5 Z银行A分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贷款风险评价方法与管理策略存在的问题 |
4.6 Z银行A分行对政府融资平台类公司贷款风险评价方法与管理策略的改进思路与对策 |
4.7 本章小结 |
5 Z银行A分行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的实证分析:以XZ新城区国资公司为例 |
5.1 Z银行A分行对XZ新城区国资公司贷款风险评价实证分析 |
5.2 Z银行A分行对XZ新城区国资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实证分析 |
5.3 Z银行A分行对XZ新城区国资公司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应用结果 |
5.4 Z银行A分行对XZ新城区国资公司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应用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府融资平台类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的一般建议 |
6.3 存在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研究 ——基于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现状与问题的研究背景 |
第一节 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现实困境 |
一、国内相关动态的概述 |
二、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相关理论梳理 |
三、对相关案件的处罚事项及申辩理由的阐述 |
第二节 国内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之间有关注意义务的现实矛盾 |
一、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行政处罚的现状 |
二、现阶段行政处罚中反映出的问题 |
第三节 国内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有关注意义务的现实问题 |
一、中国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行政处罚现状 |
二、现阶段行政处罚中呈现出的问题 |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的甄别 |
第一节 我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区分的必要性 |
一、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阶段性 |
二、独立董事职业环境的局限性 |
第二节 美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的现状与因果性研究 |
一、美国独立董事注意义务判断标准的基础 |
二、美国独立董事的责任承担情况 |
第三节 我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区分的合理性分析 |
一、中美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的实践性比较 |
二、中国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注意义务区分的合理走向 |
第三章 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的判定 |
第一节 不同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注意义务区分的必要性 |
一、独立董事制度和实践的现实性 |
二、独立董事专业的特殊性 |
第二节 美国独立董事专业信赖权的现状与因果性分析 |
一、美国对专业信赖权的制度规定 |
二、以典型案例展现专业信赖权的运用 |
第三节 中美独立董事专业信赖权差异的内在性分析和路径指引 |
一、商业判断规则的差异和借鉴 |
二、独立董事责任保险机制的差异和借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学术成果 |
后记 |
(8)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主要内容与基本思路 |
四、研究方法、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概述 |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涵探询 |
一、量刑规范化的概念厘定 |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蕴含剖析 |
第二节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发展脉络 |
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探索试错阶段 |
二、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局部试点阶段 |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全面推行阶段 |
四、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推进阶段 |
第三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发展进程的经验总结 |
一、地方试错与学理论证推动改革发展 |
二、分阶段协同推进加快模式聚合 |
三、量刑规范化改革推动量刑制度不断完善 |
第二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论理支撑 |
一、刑罚价值观 |
二、刑罚目的论 |
三、罪刑均衡理论 |
第二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功能探究 |
一、消除无根据量刑偏差 |
二、培养规范化量刑思维 |
三、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四、完善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 |
第三节 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理念 |
一、公正理念突出改革基本价值 |
二、和谐理念调和改革各方诉求 |
三、效率理念体现改革工作实效 |
四、人权理念凸显改革实质正义 |
第三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现存障碍 |
第一节 指导观念层面:报应刑本位不利于人权保障 |
一、刑罚目的观影响法官量刑 |
二、报应刑本位有碍人权保障 |
第二节 领导机制层面:缺乏专门机构统领量刑规范化改革 |
一、最高法刑三庭统领量刑改革的职能有限 |
二、量刑实证调研缺乏周期性论证 |
三、“中央政策转向”与“地方经验凝练”对接不畅 |
第三节 规则建制层面:过度机械化倾向 |
一、量刑规则细密化压缩法官裁量空间 |
二、忽视量刑基准的学理价值 |
三、量刑规范适用存在多义性冲突 |
第四节 程序延伸层面:量刑程序改革任重道远 |
一、量刑建议实践效果不佳 |
二、量刑听证制度尚待明晰 |
三、量刑裁判说理流于形式 |
四、量刑判例体制尚待建制 |
第四章 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指导观念的完善 |
第一节 域外国家量刑改革指导观念的参考 |
一、美国:“直觉驱动”与“规则武断”的折衷 |
二、英国:“量化量刑格局”的发展成熟 |
三、德国:“幅的理论”与“双轨制刑事制裁体系”促进量刑均衡 |
四、日本:“行情约束模式”和“裁判员制度”降低量刑歧异 |
第二节 我国规范化量刑观念的革新 |
一、并合主义刑罚观之确立:报应为主、特殊预防为辅 |
二、法官量刑裁量权的合理释宽:公正优先、限权为辅 |
第五章 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实体举措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实体层面经验参考 |
一、美英:“独立量刑委员会”之效仿 |
二、美国:“合宪性质疑”与“量刑指南强制性降格”之警示 |
三、英国:“适度量化的量刑格局”之提倡 |
四、德国:“无量刑规则”之反观 |
第二节 专职化量刑改革领导机制的建构 |
一、设置专职化领导机构的必要性 |
二、本土化量刑改革领导机构建构思路 |
第三节 量刑规则的优化设置 |
一、侧重规则时效性与可适性的修改 |
二、规避规则适用的多义性冲突 |
三、规则效力转变构想:“强制性”到“实质参考性” |
第四节 量刑基准的确立程式 |
一、明确逻辑起始:量刑基准之确立原则与原理法则 |
二、明确择定机理:量刑基准之确定方法 |
第六章 完善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程序举措 |
第一节 域外国家和地区量刑改革程序层面的经验参考 |
一、美国:“量刑前报告”和“量刑听证程序”之比照 |
二、美英德:“裁判说理”、“量刑建议”和“上诉复审”制度之参照 |
三、美日:“量刑数据系统”与“量刑判例数据系统”之补强 |
四、日本:“裁判员制度”与“被害人参与制度”之融合 |
第二节 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优化 |
一、坚持和优化我国量刑建议制度的意义 |
二、量刑建议的模式确证 |
三、完善量刑建议的形成机制 |
第三节 量刑说理的渐进升级 |
一、量刑裁判说理的法理与社会意义 |
二、实质内核:判罚证立与裁判认同的体现 |
三、形式肌底:经验表述与繁简适度的结合 |
第四节 量刑听证的模式创制 |
一、量刑听证的理性界说 |
二、量刑听证的价值分析 |
三、我国量刑听证制度的构建思路 |
第五节 人工智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建制 |
一、人工智能技术融入司法实践的时代特性 |
二、建制我国刑事量刑辅助系统的必要性 |
三、人工智能刑事辅助系统的风险防控 |
第六节 完善量刑程序的其他方面 |
一、量刑参与层面:被害人参与制度的完善 |
二、可操作性层面:“准判例”量刑参考系统的设想 |
三、量刑互动层面:多方参与的量刑程序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研究 ——以华泽钴镍公司审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文献综述 |
二、国内文献综述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本文采用的技术路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关联方交易概述 |
一、关联方界定 |
二、关联方交易认定 |
三、关联方交易类型 |
四、关联方交易动机 |
第二节 关联方交易审计概述 |
一、关联方交易审计目标 |
二、关联方交易审计重点 |
三、关联方交易审计程序 |
四、关联方交易审计内容 |
第三节 关联方交易审计相关理论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审计冲突理论 |
第三章 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及审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关联方交易违规现状分析 |
一、关联方交易现状 |
二、关联方交易行业现状 |
第二节 关联方交易审计现状分析 |
一、财务报表审计现状 |
二、关联方交易审计违规处理现状 |
第三节 关联方交易审计存在问题 |
一、缺少部分关联方交易审计程序 |
二、未充分履行关联方交易审计程序 |
第四节 关联交易审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方面原因分析 |
二、外部监管方面原因分析 |
三、被审计单位方面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华泽钴镍关联方交易审计案例分析 |
第一节 背景简介 |
一、华泽钴镍公司介绍 |
二、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介绍 |
第二节 华泽钴镍违规关联交易表现 |
一、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
二、订立虚假合同 |
三、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交易 |
四、对于潜在关联担保未履行程序 |
第三节 瑞华所对华泽钴镍关联方交易实施的审计程序 |
一、调查了解华泽钴镍公司的情况 |
二、审查关联方关系 |
三、了解关联方交易情况 |
四、了解关联方交易审批控制 |
五、函证 |
第四节 涉事各方的处罚情况 |
一、对瑞华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处罚 |
二、对华泽钴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处罚 |
第五节 瑞华所在关联方交易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一、未有效识别关联方 |
二、缺乏应有的谨慎和职业怀疑 |
三、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 |
四、未能执行严格的审计程序 |
五、未直接与管理层沟通 |
六、未严格执行业务质量控制制度 |
七、审计人员专业素质有限 |
第五章 完善关联方交易审计的对策 |
第一节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审计的建议 |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建议 |
二、对注册会计师的建议 |
第二节 完善关联方交易的政策建议 |
一、增加非公允关联方的违规成本 |
二、完善监管机制 |
三、规范关联方交易信息的披露 |
四、摒弃合理保证观念 |
第三节 完善关联交易企业合法合规的建议 |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二、加强关联交易企业的内部监督 |
第六章 研究结论、相关建议与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10)基于供应链协同的宗申集团采购平台优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2 相关理论综述 |
2.1 供应链协同及协同决策理论 |
2.2 供应链协同采购内容 |
2.3 集群式集团供应链协同模式(Cluster mode of cluster group supply chain) |
3 宗申集团采购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宗申集团简介 |
3.2 宗申集团采购管理现状分析 |
3.3 宗申集团传统模式下的采购管理问题分析 |
4 宗申集团协同采购管理平台优化研究 |
4.1 宗申集团协同采购平台优化目标 |
4.2 宗申集团协同采购平台流程优化 |
4.3 宗申集团“供产销”协同机制构建 |
5 宗申集团协同采购平台优化实施策略及保障 |
5.1 采购平台在宗申集团战略层面的协同优化策略 |
5.2 宗申集团协同采购平台运行的保障策略 |
5.3 宗申集团协同采购实施保障策略 |
6 宗申集团供应链协同采购平台实施优化效果分析 |
6.1 提升采购协同效率方面 |
6.2 信息共享方面 |
6.3 供应链协同管理方面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审计信息材料常见法律错误浅析(论文参考文献)
- [1]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绩效评价研究[D]. 霍圣录. 上海体育学院, 2021(09)
- [2]HY市供电局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案例分析[D]. 范慧斌.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3]结构-功能视角下的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有效性研究 ——基于A省土地整治项目的考察[D]. 张毅. 吉林大学, 2021(01)
- [4]政府融资平台的银行贷款风险评价与管理策略研究 ——以Z银行A分行为例[D]. 周安邦.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5]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6]非法集资犯罪中司法会计鉴定运用研究[D]. 廖小颖.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20
- [7]独立董事注意义务研究 ——基于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的实证分析[D]. 虞李辉.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我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研究 ——障碍及其克服[D]. 崔仕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9]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的研究 ——以华泽钴镍公司审计为例[D]. 周思琦.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10]基于供应链协同的宗申集团采购平台优化策略研究[D]. 王满意.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1)
标签:绩效评价论文; 经济责任审计论文; 公益金论文; 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论文; 政府审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