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市1999~2002年居民伤害死亡资料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孙祯[1](2020)在《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脑卒中死亡状况及减寿年数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以河北省死因监测点的脑卒中数据为研究资料,分析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2014-2017年脑卒中的死亡状况,探究脑卒中造成的寿命损失和疾病负担,为该地区脑卒中防控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方法收集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登记报告的死因监测点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居民全死因数据,提取其中脑卒中死亡相关的信息,对不同性别、年龄、地区的居民脑卒中死亡数据应用Excel 2010和SPSS 22.0进行整理和一般统计学描述,计算脑卒中的死亡率、期望寿命、去脑卒中期望寿命及潜在减寿年数(YPLL)和潜在工作损失年数(WYPLL)等指标,探讨脑卒中死亡的流行病学特征和疾病负担。结果1河北省部分地区2014-2017年脑卒中死亡率为124.50/10万(标化死亡率为119.58/10万);男性脑卒中死亡率为137.99/10万(标化死亡率为132.95/10万),女性脑卒中死亡率为110.28/10万(标化死亡率为105.88/10万),男性脑卒中死亡率明显高于女性(χ2=903.627,P<0.05);冬季脑卒中死亡人数最多,夏季最少,集中在12月份;出血性脑卒中死亡率为63.31/10万(标化死亡率为60.47/10万),缺血性脑卒中死亡率为58.93/10万(标化死亡率为56.92/10万),出血性脑卒中死亡率高于缺血性脑卒中(χ2=92.163,P<0.001);男性出血性脑卒中死亡率高于缺血性脑卒中(χ2=144.461,P<0.001),女性出血性和缺血性脑卒中死亡率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χ2=0.663,P=0.416);城市地区脑卒中死亡率为87.71/10万(标化死亡率为72.97/10万),农村地区脑卒中死亡率为136.53/10万(标化死亡率为138.85/10万),农村地区明显高于城市地区(χ2=2084.746,P<0.001)。脑卒中死亡率随着年龄的增长呈上升趋势,≥85岁达到最高峰,为3644.79/10万,55岁及以上死亡人数占脑卒中总死亡人数的90.82%。2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2014-2017年的期望寿命为78.48岁,去脑卒中期望寿命为81.06岁,男性期望寿命为76.04岁,去脑卒中期望寿命为78.56岁,女性期望寿命为81.17岁,去脑卒中期望寿命为83.76岁;去出血性脑卒中后期望寿命为79.68岁,去缺血性脑卒中后期望寿命为79.60岁;城市地区期望寿命为79.44岁,去脑卒中后期望寿命为81.26岁,农村地区期望寿命为78.13岁,去脑卒中后期望寿命为80.98岁。3河北省部分地区2014-2017年因脑卒中死亡导致的YPLL为278160人年,AYPLL为10.61人年,YPLLR为5.11‰,男性AYPLL为11.13人年,YPLLR为6.86‰,女性AYPLL为9.60人年,YPLLR为3.25‰;城市地区AYPLL为11.34人年,YPLLR为3.76‰,农村地区AYPLL为10.46人年,YPLLR为5.55‰;出血性脑卒中AYPLL为11.96人年,YPLLR为3.74‰,缺血性脑卒中AYPLL为8.01人年,YPLLR为1.29‰。脑卒中死亡导致的WYPLL为169083人年,AWYPLL为9.76人年,WYPLLR为3.22‰;男性AWYPLL为10.17人年,WYPLLR为4.41‰,女性AWYPLL为8.88人年,WYPLLR为1.94‰;城市地区AWYPLL为10.09人年,WYPLLR为2.43‰,农村地区AWYPLL为9.69人年,WYPLLR为3.48‰;出血性脑卒中AWYPLL为10.78人年,WYPLLR为2.49‰,缺血性脑卒中AWYPLL为7.27人年,WYPLLR为0.69‰。结论1河北省部分地区2014-2017年脑卒中死亡率较高,男性脑卒中死亡率高于女性,出血性脑卒中死亡率高于缺血性脑卒中,农村地区高于城市地区;脑卒中死亡率随着年龄的增高而上升,55岁及以上人群占脑卒中死亡的绝大部分。2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2014-2017年去脑卒中后期望寿命女性高于男性,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出血性脑卒中造成的期望寿命损失高于缺血性脑卒中。3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脑卒中死亡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年和潜在工作损失年较多,男性高于女性,农村地区高于城市地区,而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和平均潜在工作损失年城市地区高于农村地区,出血性脑卒中是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损失的主要原因。4应加强对河北省农村地区中老年人的脑卒中防控措施。图6幅;表33个;参238篇。
孙明[2](2020)在《20142018年吉林市永吉县户籍人口死因监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目的:本文旨在研究永吉县20142018年死亡报告的监测情况,通过对其死亡特征的分布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研究讨论,得出永吉县死亡谱,继而得出影响生存质量的相关因素,了解人群死亡水平和模式,最终为寻找制定疾病防控方案的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方法:本研究数据应用统计的系统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死因登记信息系统。系统登记信息记录选取的时间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永吉县人口死亡数据。死亡报告由14家乡镇卫生院和6家民营医院进行网络上报,按照WHO《国际疾病分类》标准进行疾病分类,采用ICD-10编码方式进行编码。人口统计数据的来源是统计年鉴,标化死亡率的计算数据来源是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记录。相关统计内容的统计方式是根据《医学统计学》来计算。死因监测数据用Excel整理、汇总,用IBM SPSS 24.0进行统计分析,率的比较用χ2检验,统计学检验水准α=0.05。结果:1.20142018年永吉县户籍人口总量逐年递减,经分析可见018岁组、1834岁组、3564岁组三组年龄段人口基数在近几年所占比例逐年下降,而65岁以上年龄组人口基数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少年人口负担系数为12.15%,老年人口负担系数为10.49%。经比较可知,少年负担系数处于稳定状态,而老年负担系数处于下降状态。2.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上报死亡人口为12309人,粗死亡率是620.40/10万人。男性死亡人口为7384人,粗死亡率是729.99/10万。女性死亡人口为4925人,粗死亡率是506.41/10万。合计标化死亡率、男性和女性的标化死亡率都呈上升趋势。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年龄别死亡率曲线呈“J”字形,60岁以上年龄组死亡率占75.13%;65岁以上死亡率随年龄增长逐渐升高。3.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死亡诊断证明报告占总报告的比重是75%;最高诊断依据临床和临床+理化占总报告的比重是77.83%;死亡地点在家中所占比重是60.77%,医疗机构所占比重是32.20%,二者占总报告的92.97%;死因诊断不明比例0.06%。4.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第一大类疾病如营养缺乏性疾病、母婴系统类疾病、传染病302人,占总报告人口数2.45%;第二大类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11621人,占总报告人口数94.41%;第三大类疾病损伤和中毒386人,占总报告人口数3.14%。5.根据20142018年数据整理,影响居民健康的前五位死亡疾病分别是循环系统类疾病,占总报告的比为64.55%,粗死亡率400.49/10万;肿瘤类疾病,占总报告的比为21.37%,粗死亡率132.56/10万;呼吸系统疾病,占总报告的比为3.57%,粗死亡率22.18/10万;损失和中毒类疾病,占总报告的比为2.73%,粗死亡率16.94/10万;消化系统疾病,占总报告的比为2.37%,粗死亡率14.72/10万。6.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为80.01岁,女性为82.90岁,男性为77.57岁,男性比女性年龄低5.33岁。7.20142018年去除影响死亡因素前五位疾病后期望寿命第一位为83.37岁,寿命增加值为3.36岁,寿命增长率为4.20%;期望寿命第二位为82.79岁,寿命增加值为2.78岁,寿命增长率为2.78%;期望寿命第三位为80.62岁,寿命增加值为0.61岁,寿命增长率为0.61%;期望寿命第四位为80.45岁,寿命增加值为0.44岁,寿命增长率为0.44%;期望寿命第五位为80.36岁,寿命增加值是0.35岁,寿命增长率为0.35%。8.20142018年在潜在减寿年数相关数据统计上,全死因、女性、男性平均减寿年数分别是22.33年、24.4年、20.35年。全死因、女性、男性减寿率分别为37.05%、30.55%、41.76%。全死因、女性、男性减寿年数分别为137145.42人年、55407.2人年、78840.18人年。平均减寿年数受疾病影响最大的疾病因素是损伤和中毒,人口为32.54年,其中女性为34.44年,男性为30.57年。9.20142018年永吉县造成居民早死的三种主要疾病,第一位是心脑血管疾病,导致居民早死概率为51.04%;第二位是恶性肿瘤,导致居民早死概率为28.29%;第三位是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导致居民早死概率为3.51%。其中男性早死概率分别是33.29%,59.22%,4.28%,女性早死概率分别是23.07%,41.33%,2.75%。结论:1.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据统计可知,60岁以上年龄组死亡率最高。2.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由于慢性疾病的死亡率要高于其他两类疾病。3.20142018年据统计,影响死亡因素前五位疾病分别是循环系统疾病,肿瘤,损伤和中毒,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4.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每年期望寿命均女性高于男性。5.20142018年五年内损伤和中毒造成的寿命损失最高。6.20142018年永吉县居民每年心脑血管疾病造成的早死概率均最高,且男性高于女性。
张明[3](2019)在《相城区望亭镇户籍居民死因描述性研究》文中指出研究目的:分析望亭镇2013-2017年的死因监测资料,了解望亭镇户籍居民死亡率和死因等情况,以为望亭镇疾病控制方案的制定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参考依据。研究方法:收集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死亡的望亭镇户籍居民、未录入户籍的望亭镇本地居民(新生儿)的基本资料(如年龄、性别、职业、婚姻等)、死亡情况(死亡时间、死亡原因、死亡地点等)及ICD编码信息,对望亭镇户籍居民死因状况进行描述,了解居民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年龄段死亡率、性别死亡率、死因顺位、居民期望寿命、潜在寿命损失年等相关情况。研究结果:(1)2013年至2017年望亭镇人口总量呈逐年增加趋势,2017年人口数比2013年增加了 1165人,增加了 3.18%;2017年人口负担系数比2013年增加了14.72%;人口出生率与自然增长率都相对较低。说明望亭镇人口老龄化加剧。(2)2013年-2017年望亭镇户籍居民死亡人数共计1338人,其中男性死亡人数737人,女性死亡人数601人,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五年间居民死亡率略呈上升趋势,且以中老年为主。(3)2013-2017年五年间,望亭镇人口前五大死因分别为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占总死亡率的88.71%。(4)死因为损伤和中毒的主要为少儿和青年人群,死因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疾病主要为中老年人群。(5)2013-2017年望亭镇户籍居民期望寿命均在82岁以上,男女期望寿命差约5岁左右,女性期望寿命相较于男性更高;居民全死因PYLL为2082人年,PYLL率为55.90‰,死因顺位依次为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疾病、呼吸系统、损伤和中毒。研究结论:2013年至2017年望亭镇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人口结构老龄化进程加快;居民死亡人数共计1338人,死亡人数略呈上升趋势,死亡年龄段以中老年为主;前五大死因分别为心脑血管病、恶性肿瘤、损伤和中毒、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望亭镇户籍居民期望寿命呈上升趋势,居民患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心脏疾病趋于年轻化,须加强对这三种疾病的防控。
王佳[4](2019)在《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自20世纪90年代初爆发以来,影响一直持续至今。其最突出的特征包括出生率持续偏低、死亡率居高不下和外来移民人口补偿能力显着减弱三个方面。受此影响,俄罗斯人口持续多年出现负增长,全国人口总数逐年下滑。此次人口危机因其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久,影响程度之深,已经成为事关俄罗斯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性问题,引起了俄朝野各界的普遍高度关注。当代俄罗斯的人口形势是在全球人口向现代化发展模式转变的大背景下形成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以欧美国家为首的世界各国人口纷纷向低出生率、低死亡率和低自然增长率的现代化发展模式转变,传统的多子女大家庭模式逐步被少子女的现代家庭模式取代,居民生育意愿显着下降,人口生育水平降至自然更替水平以下,人口增长趋缓甚至步入负增长阶段。在全球人口转变的背景下,俄罗斯的人口发展也同样面临着向现代人口模式转变的必然趋势。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的产生有着多方面的复杂原因,它既受到了俄人口发展历史上形成的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差异等传统人口因素的影响,与苏联解体以来俄罗斯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也有着直接的联系。其中,转型时期的激进改革对俄罗斯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冲击则是此次人口危机的助推器,不仅加快了危机爆发的进度,也增强了危机蔓延的速度、广度和深度,并加重了它的灾难性后果。为摆脱日益严峻的人口形势,俄政府出台了包括鼓励居民生育、降低人口死亡率和吸引外来移民在内的一系列应对人口危机的配套措施,旨在扭转持续多年的人口负增长趋势,同时增强外来移民对人口再生产的补偿能力。上述措施的实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俄罗斯人口总数自2010年起恢复增长。2013年,出生人数超过死亡人数,人口出现了自苏联解体以来的首次自然增长。尽管近年来人口危机的状况有所缓和,但就目前人口形势来看,俄罗斯未来面临的人口问题依旧严峻。居民生育意愿仍然偏低,无法保证维持人口数量稳定所需的出生率水平。随着上世纪90年代人口危机最严峻时期出生的女性逐渐步入生育年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俄育龄女性数量将面临显着减少的局面,人口出生率预计仍将维持在较低水平;人口死亡率水平尽管有所回落,但与大部分欧美国家相比依然处于高位。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人口死亡率难以出现较明显的下降,俄罗斯人口自然负增长的规模很可能将持续扩大。在外来移民对人口自然损失的补偿能力难有实质性提升的背景下,当代俄罗斯面临的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增长的前景仍不容乐观。本论文的研究以当代俄罗斯人口问题的严峻形势为切入点,系统分析人口危机形成的主要原因及俄政府应对危机的主要措施,并对其实施成效和不足进行评价。同时,通过比较并借鉴世界同类国家应对人口问题的经验,为俄罗斯摆脱人口危机提出可行建议,并对俄未来人口发展的趋势做出预测。论文由绪论、四章和结语组成。绪论部分主要阐述了论文选题的缘起及研究意义、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思路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第一章对俄罗斯的人口发展历史进行回顾,论述了旧俄时期和苏维埃时期俄罗斯人口的主要发展阶段;第二章重点分析了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的严峻形势,从低出生率、高死亡率和日益减弱的移民人口补偿能力三个方面,着重对人口危机的具体表现进行了论述;第三章从人口结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观等因素入手,详细探讨了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产生的原因;第四章重点分析了俄罗斯政府实施的提高出生率、降低死亡率和增强移民吸引力等应对人口危机的主要措施,并对相关措施的成效和不足进行了评价。结语部分论述了俄罗斯人口的发展前景,并就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的解决尝试提供可行性建议。人口危机的解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难以一蹴而就。一方面,受人口现代化发展进程的影响,单纯依靠人口自身的再生产能力,已经很难维持人口数量的动态平衡。因此,俄罗斯应更加重视外来移民的人口替代效应,充分发挥移民的人口补偿能力,着力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移民环境,进一步加大引进外来移民的力度,秉承互利共赢的合作理念,加强与周边国家的人口交流,充分利用邻国的人口资源禀赋,实现双方资源的优势互补。在吸引外来国际移民的同时,优化整合国内人口资源配置,推动区域间人口流动同样可作为俄罗斯应对人口问题的可行途径。另一方面,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居民的家庭、婚姻和生育观念在文化多元化和价值观多样性影响下发生了现代化转变。因此,俄政府应从文化和价值观层面入手,健全有利于人口发展的长效机制,更加重视培养居民对待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感,提高家庭在社会舆论及居民思想观念中的威望,从根本上引导社会环境向有利于家庭和生育的方向转变。总体而言,鉴于俄罗斯未来依旧严峻的人口发展形势,俄政府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人口和移民政策的财政投入,为应对人口危机措施的落实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因此,经济发展才是未来俄罗斯解决人口危机的最根本途径。
王刚[5](2019)在《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改革思路,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承袭上述提法,只是将“完善”两字改为“健全”两字。在字字珠玑的两届党的全会公报中均提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以下简称“两法衔接”)机制问题,可见中央对这个问题的重视,但也反映出“两法衔接”中存在诸多问题。“两法衔接”包括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衔接、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衔接等一系列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是关键性环节,长期以来“两法衔接”不畅的原因也大多出自这个环节。完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以下简称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对于推进我国“两法衔接”机制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基于上述考虑,文章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了论述。第一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产生与发展。一是移送机制产生的原因。该机制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并及时启动刑事追诉程序的联动工作机制,其兴起的原因主要是出于社会治理、规范执法、实现公正的需要。二是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脉络。有关该机制最早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下简称《移送规定》),随后公、检、法、行等多家机关都根据实践中暴露出的问题,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了规范。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从最初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逐渐覆盖到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环境,督促公、检、法、行等机关依法履责,加强社会综合治理等多个方面,发挥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作用。三是实务机关探索的成果。行政执法机关从选择合适的移送时机、划分清晰的移送步骤、确定明确的执法状态对优化移送程序进行了探索。侦查机关从审慎开启侦查程序,适度进行“借壳侦查”进行了探索。检察机关从拓展多样的外部监督方式对加强移送监督进行了探索。上述做法中,有的合理、合法,适合大范围的推广;有的虽然行之有效,但是潜在的隐患较多,需要加以改造;有的思路超前,需要上位法的支持。第二部分,域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比较与借鉴。行政犯罪是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增多的,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早于我国,其拥有一些管制市场经济的成熟机制,其中就包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考虑到域外的此类机制根植于其本国的政治土壤中,与其基础性制度息息相关,所以本文不可能对域外的此类机制进行全景式的论述,只能选取我国移送机制中三个亟待解决且与域外情况有可比性的问题进行研究,这三个问题是: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的作用、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限制、行政权与侦查权交叉适用的规制。一是英美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第一个问题方面,英国的警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案情较轻且当事人已认罪等情况下也可以向法庭提起公诉,这种公诉权的分散,削弱了检察机关在移送中的决定权;美国的检察机关主要起到了回应公众的关切,对某些事关公众利益的涉嫌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综合衡量各种利益,再决定是否起诉的作用。第二个问题方面,英国的行政程序中收集的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反驳证据在法庭质证中使用;美国并不刻意区分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之间的界限,其将证据审核的重心放在了非法证据的排除上。第三个问题方面,在令状制度、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警察投诉制度的综合作用下,英国形成了侦查人员“不能、不愿、不敢”交叉适用两种权力的格局;美国最高法院在伯格一案的判决中将警察以行政调查为借口收集刑事证据的行为认定为“规避性搜查”的两种情形之一,并提出了以行为目的来辨别行为性质的判断方法。二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第一个问题方面,法国、德国的检察官在决定是否对涉嫌犯罪案件起诉前,会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政治考量、国家形象等因素,再做出最优的选择。第二个问题方面,法国的检察官可以提取行政执法机关获得的任何材料,按照刑事证据规则进行甄别后,合格的可以进入刑事程序;受追求实体正义理论和严格证明理论的影响,德国的行政程序中收集的证言在证人已经死亡或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使用,行政执法机关的鉴定报告等可以在制作人不出庭的情况下在法庭上朗读。第三个问题方面,法国的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警察机关在行政法院、检察机关、预审法官的多重制约下,自由裁量权较小,行政权与侦查权交叉适用的空间不大;德国的行政警察和司法警察在职权和身份上的界限比较明显,前者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后者负责刑事侦查,侦查人员很难动用行政调查权调查刑事案件。三是混合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第一个问题方面,意大利的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既可以被动的接受报案,也可以主动发现犯罪线索,还可以指挥司法警察开展初步侦查;俄罗斯的检察机关比较重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一般监督,通过对行政处罚案件条款的适用、案件性质的判断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来保障移送工作的正常运转;日本的检察机关虽然可以指挥警察进行侦查,但其决定是否移送和起诉的裁量权受到反则金制度和检查审查会的多方掣肘。第二个问题方面,意大利的证据保全程序为行政言词证据发挥作用提供了一种理论上的可能,如果证人在行政程序中所出具的证言对证明案件事实至关重要且证人有可能在庭审前遭遇不测,那么检察机关可以申请法官开启证据保全程序,要求证人重新做供并记录在案。日本注重发挥行政言词证据的反驳作用,即当事人、证人在行政、刑事两种程序中所做的陈述不一致时,以前程序中的陈述反驳其后程序中的陈述,以达到去伪存真的作用。第三个问题方面,意大利的司法警察在侦查中受到了检察官和预先侦查法官的双重监督,利用行政执法的名义收集刑事证据已经十分困难,再加上意大利普遍设立的行政法院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养成了循规蹈矩的执法习惯,客观上也排斥了两种权力交叉适用的做法。俄罗斯在初步调查权力的授予、程序的细化等规定为侦查员初步掌握案情、获取启动证据、权衡利弊关系提供了合法的途径,也就替代了两种权力交叉适用的作用。日本的行政令状制度所确定的如果行政程序与刑事程序有实质性关联,那么此类程序应先取得司法令状方可进行的标准,也使侦查机关假借行政执法的名义逃避司法控制的企图在一定程度上归于无效。四是域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比较中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法国、德国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监督、引导作用的发挥,英国、美国等国家对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开放性态度,美国、日本对“借壳侦查”的判断方法和规制方式都对完善我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机制有借鉴意义。我国可以从丰富查阅权的种类、扩展询问权的对象、提升建议权的实效、加大督促权的力度入手,强化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的权力;从增加可以进入刑事程序的行政证据种类入手,将“证据三性”作为判断行政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刑事程序的标准;从客观看待“借壳侦查”在追求实体正义方面的特殊功用入手,既学习日本对“借壳侦查”的规制之策,又不像美国一样对“借壳侦查”全盘否定,而应对“借壳侦查”的启动主体、启动标准、适用程序、责任承担、救济途径作出统一规定,使侦查机关有章可循。第三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与保障。涉案当事人、涉案财物、涉案证据的移送共同构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有机整体。涉嫌犯罪案件应移尽移的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构建对案件移送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一是涉案当事人的移送。涉案当事人是法律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向侦查机关移送涉案当事人有助于其完成强制嫌疑人到案的任务。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将延长移送期间作为惩罚当事人的手段,扭送式移送负面效应比较明显等问题,建议通过对涉案当事人实施随案移送机制,严禁先行移送案件的有关材料,待到满48小时后再移送涉案当事人的行为;在行政执法人员遭遇辱骂、威胁、殴打等非常事件时,对其进行心理辅导,以防其带着情绪执法等方式加以解决。二是涉案物品的移送。涉案财物包括受害人财产、违法所得、不合格产品等,移送涉案财物有助于审判机关利用其价值来修复被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所破坏的社会关系。针对实践中存在的公安机关有选择性的接受涉案财物,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就费用支付产生争议等问题,建议通过公安机关承担涉案财物保管和处置的主要责任,行政执法机关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保管和处置,地方政府发挥兜底作用进行综合处理等方式予以规范。三是涉案证据的移送。涉案证据是形成证据链条的基本素材,移送涉案证据有助于审判机关确定刑事责任的归属。针对符合“证据三性”的行政言词证据是否可以进入刑事程序,采用何种补救性的措施淡化行政言词证据的主观色彩,特殊的实物证据以何种形式进入刑事程序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等问题,建议从合理界定行政言词证据直接移送的适用范围,参照刑事标准规范行政言词证据的收集程序,明确特殊实物证据的收集方式和移送载体等方面加以解决。四是涉嫌犯罪案件应移尽移的落实。应移尽移的落实与否关系到案件移送的数量和质量,影响应移尽移的落实的因素有很多,既包括地方保护主义、部门利益等传统因素,也包括权力授予不足、经费保障不足等新因素。建议从在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遭受较大破坏的领域,为行政执法机关增设侦查部门;对行政执法机关的经费予以全额保障,严禁将罚没返还作为筹资渠道和奖励手段等方面保障应移尽移的落实。五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构建。为了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移送效率,各地纷纷建立了具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功能的网络平台,此类平台在畅通沟通渠道、形成执法合力、促进信息共享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针对此类平台只能在某一地域内发挥作用,阻碍了案件移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协同推进的问题。建议从统一技术标准、完善移送功能、确定录入信息三个方面入手构建全国统一的移送平台,从而将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侦查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将所有的行政犯罪罪名纳入到移送平台当中。第四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的接受与处置。相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在案件移送领域中的“以法代刑”“有案不移”等现象的受关注程度,学术界、实务界都对侦查机关在上述领域中的“借壳侦查”、“案情反馈不规范”、“交叉使用强制措施”等现象关注甚少,但是上述现象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对正常移送秩序的破坏隐秘而又巨大,需要认真加以研究。一是接受案件后特殊合作方式的规范。有的侦查机关出于逐利违法、规避风险、完成考核等原因超过必要限度进行“借壳侦查”,对人权和行政管理秩序造成损害。鉴于“借壳侦查”的潜在危害,需要设定不得在刑事立案后进行“借壳侦查”,不得干预适用的正常执法,不得侵害当事人的财产性权益三条限度。同时从强化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强制性制裁权力,保持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出庭作证的义务,适当授予侦查机关初步调查权力等方面对其加以规制。二是接受案件后强制措施变更的规范。有的侦查机关交叉使用行政强制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以便达到“方便执法”或规避司法审查的目的。针对上述问题,可以考虑采取将被留置盘问和行政扣留的时间计入刑事拘留的时间,以行为的目的作为判断强制措施性质的依据,改革现行考核机制等措施进行破解。三是接受案件后案情进展反馈的规范。有的侦查机关不向行政执法机关反馈案情进展,既挫伤了后者移送案件的积极性又容易使行政执法陷入被动。建议通过侦查机关建立案情定期反馈责任清单、检察机关对案情反馈进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通过函询了解案情三个方面对案情反馈进行规范。第五部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制约与监督。“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而保障“法之必行”则要内靠坚定的法治信仰,外靠严密的多重监督,这个道理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领域中同样适用。当然加强监督也不是空中楼阁,它需要规范的权力制约和适度的信息公开对其提供有力的支撑,前者可以区分各个公权力机关的职责边界,减少互相推诿的空间;后者可以将权力的运行过程晒在阳光之下,让潜规则无所遁形。一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权力制约。针对权力制约中存在的案件移送工作的牵头部门缺位、各部门难以发挥各自优势、部门本位主义占据上风等问题。建议通过明确司法行政部门担任案件移送的牵头组织者;监察委员负责责任追究,统一行使党纪、政纪、国法;检察机关负责法律监督,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作为移送机制的两端负责具体实施等方式加以解决。二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多重监督。针对移送监督中存在的监督机关无法掌握行政执法实际状况、对事不对人的惯性导致监督效力孱弱、未充分发挥各种监督力量的整体优势等问题,建议从扩展监督机关的信息来源渠道,以从案到人为抓手提升监督针对性,丰富移送监督形式等方式加以解决。三是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信息公开。针对移送信息公开中存在的公开的主体不明确、公开的界限不易掌握,公开的媒介不明确等问题,建议从确定信息公开要件、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注重保护个人隐私、及时公开移送信息等方面入手,让公民对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过程能看到、能听懂、能监督。第六部分,立法的建议(代结语)。与实践的期待所不同,目前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从指导思想到具体操作,从责任主体到权力边界,从证据采纳到涉案财物管理,从实施监督到责任追究等方面,至今只有一些行政规章或司法解释可以遵循,存在立法层级较低、立法主体较多、立法内容笼统、立法刚性不足等弊端。建议从吸收地方立法的经验,提升立法的层级,确定立法的重点内容,细化责任的追究等方面入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法律来对案件移送工作进行规范。
侯钱英[6](2018)在《肥城市2014-2017年居民死因分析》文中研究表明目的根据2014-2017年肥城市居民死因监测资料,对居民死亡水平、死因构成、死因顺位及主要疾病死亡率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以了解居民健康水平,为肥城市制定合理的医疗保健和疾病防控措施提供参考。方法收集肥城市2014.1.1-2017.12.31全部户籍死亡数据,采用当地公安部门户籍人口数,对肥城市死亡水平进行系统分析。根据ICD-10的分类标准对各类疾病进行编码及归类,运用Excel 2010和SPSS 20.0整理和分析数据。分析指标主要有人口系数、负担系数、死亡率、构成比及顺位等,并根据2010年中国标准人口计算标化死亡率。死亡率的比较使用X2检验,死亡率的变化趋势使用线性趋势X2检验,检验水准取α=0.05。结果1、2014-2017年,肥城市少年儿童(014岁)占总人数的15.48%,成年人口(1564岁)占总人数的72.08%,老年人(65岁及以上)占总人数的12.44%。该市 2014-2017 年老年人口系数依次为 11.40%、12.19%、12.83%、13.35%,老年人口系数逐年升高(P<0.01)。2、2014-2017年,肥城市共有29048人死亡,平均死亡率为732.90/10万,标化率为559.77/10万。男性和女性的平均死亡率分别为825.26/10万、639.27/10万,标化率分别为729.80/10万、414.87/10万。男性的平均粗死亡率高于女性(P<0.01)。死亡率在0岁组略高(287.83/10万),至59岁组下降到最低,为12.22/10万,此后随着年龄的增加迅速升高,在85岁组中最高,为14469.01/10万。2014-2017年,慢性病的死因构成比在三大类疾病死因构成中为最高(91.94%),其次是伤害(6.31%)。3、2014-2017年,肥城市前五大死因分别是恶性肿瘤(226.50/10万)、心脏病(200.11/10万)、脑血管病(160.22/10万)、呼吸系统疾病(54.65/10万)、伤害(46.22/10万),合计占全部死亡数的93.83%。其中男性的前五大死因类别和顺位与全人群相同,合计占其全部死亡数的94.32%;女性的前五大死因类别与全人群一致,顺位有差别,合计占其全部死亡数的93.19%。男性由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以及伤害所导致的死亡率,高于女性(P<0.01),女性由心脏病导致的死亡率高于男性(P<0.01)。04岁组的死因以围生期疾患、先天疾病、伤害和呼吸系统疾病为主;514岁组以伤害和恶性肿瘤为主;1544岁组以伤害和恶性肿瘤为主;45岁及以上组的死亡原因总体以恶性肿瘤、心脏病和脑血管病为主。4、2014-2017年,恶性肿瘤是该市居民第一大死因,其中前五位依次是食管癌(56.01/10 万)、肺癌(54.22/10 万)、胃癌(35.10/10 万)、肝癌(25.03/10万)和结直肠癌(9.44/10万)。男性和女性居民前四位癌症的类别和顺位均与全人群相同,且男性死亡率均高于女性(P<0.01),男性第五位为结直肠癌(10.63/10万),女性第五位为乳腺癌(10.57/10万)。5、2014-2017年,心脏病作为该市第二大死因,其死亡率随年份变化逐年升高(P<0.05)。脑血管病作为第三大死因,其死亡率在50岁之前处于较低水平,50岁之后迅速上升,到85岁组呈现最大值(3424.50/10万)。呼吸系统疾病作为第四大死因,其死亡率在01岁组略高,随后一直处于较低水平,从55岁以后上升迅速,在85岁组达到最大值(1830.08/10万)。6、2014-2017年,伤害为该市居民排在第五的死亡原因。其中前三大伤害是交通事故(16.05/10万)、自杀(12.46/10万)和意外跌落(7.34/10万)。由交通事故和跌落导致的死亡率,男性均高于女性(P<0.01)。结论1、肥城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居民死因以慢性病和伤害为主。2、男性的平均粗死亡率比女性高,各年龄组别的主要死因有差别。3、恶性肿瘤是该市居民的首位死因,其中食管癌列居第一,肺癌、胃癌和肝癌分别列居第二、第三和第四位;心、脑血管病及呼吸系统疾病分别为该市全人群第二、第三和第四位死因;伤害是该市第五大死因,其中交通事故列居第一,自杀和意外跌落分别列居第二和第三。建议1、有必要提高对全市老龄化问题的认识,加强老年人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逐渐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2、男性人群有必要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对自身健康水平的重视程度。同时应针对各年龄组不同死因,采取针对性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相关措施。3、加强慢性病与伤害的综合防治工作,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注重癌症的早诊早治,推动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强化居民对各类伤害的防备意识。
吴运来[7](2018)在《医方说明义务研究》文中认为第一章:医方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第一节主要梳理了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历史沿革及功能。医方说明义务是一种独立义务而非手段性、从属性义务。广义的医方说明义务本身既包含说明义务也包含取得患方同意的义务。应将其与“知情同意权”进行区分。医方说明义务的功能包括:转换医患关系范式以保障患者自主决定权的功能、考量和确定医疗水平的功能、促进理性商谈、重建医患信任、避免医疗纠纷等功能。第二节主要阐述了医方说明义务的法理依据——患者自主决定权。认为:其一,坚持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更符合具体患者理性;其二,坚持患者自主决定权与对惟理性主义的反思内在契合;其三,患者自主决定权是对抗医师权力滥用的法权依据。第三节主要界定医方说明义务的性质。首先阐述了侵权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对身体伤害行为说、人格权侵害说进行了剖析,提出了从维护身体完整性到保障患者自主决定的人格利益的转变;接下来论述了医方说明义务在合同法上的性质,主张既有法定义务也有约定义务,反对一味扩张法定义务。第二章: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及对象。指出医方说明义务的应然主体是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只应当是具体履行者,而其中自主决定权的说明义务的具体履行者应当是主治医师。其次,患者的同意能力获得了与民事行为能力分离的地位。患者同意对于意思能力的要求的标准低于民事行为能力。因其是对自身人身利益的某种处分,不涉及财产交易,因而不需要考虑交易安全。第三章:医方说明义务的内容。第一节主要是关于说明义务内容的判断标准。对挑战现行说明制度假设的临床证据进行了考察,说明理性医生的标准、理性病人的标准仍然依赖医师权力。认为医生和病人应该共享医疗决策,保障病人的价值观和偏好。因此,判断标准应采“理性患者说”与“具体患者说”的结合。第二节论述了说明义务的一般内容,首先探讨了说明义务范围的适当性问题,要防范说明的失灵,警惕说明信息数量过多,出现“超载”效应。之后分别对医疗风险、替代治疗方案、说明义务的例外等进行了具体剖析。第三节是关于说明义务的类型化,根据自我决定的权重,可区分为自我决定的说明义务、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转医转院的说明义务等。第四章: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及过错。第一节主要是关于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行为类型化和具体行为类型化梳理。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类型化包括:说明后不同意以及知情而未告知或未征得患者同意;第二种类型是不知情而未告知。第二节第一部分主要论述违反说明义务的过失的概念及过失的认定标准,厘清了说明过失与医疗技术过失的关系。对英美法区分基本信息与附带信息进行借鉴。最后,对医方说明过失的证明进行了介绍,指出说明过失之诉的特殊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在医疗损害责任领域适用过错原则可能有着形式上的公平与实质的不正义;第三部分主要探讨了违反说明义务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其一,单纯违反说明义务的过失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其二,对违反说明义务与其后进行的诊疗行为进行一体化评价,根据具体类型具体适用归责原则。第五章: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第一节主要介绍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的核心要素。首先,在该种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上应适用替代法加上自主决定的意志自由,医方可通过论证合法替代行为成立来进行抗辩和主张免责。其次,因果关系应当建立在违反说明义务与实际的人身损害或精神损害之间。再次,对在说明领域里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分工进行探讨。第二节主要论述适用传统的“若无则不”因果关系标准的障碍及克服。若严格适用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具有相同风险的治疗措施的迟早到来以及风险的迟早发生会否定因果关系在此领域的成立。因此,需要适用修正后的替代法理论。进而对低治愈率条件下适用机会丧失理论进行了讨论。第三节论述对患者“后见之明”的制约:个人偏好胜于理性患者标准的说明义务。患者需要证实或至少主张为何他即使被适当告知,也会特别因为个人原因拒绝同意治疗。第六章: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损害赔偿。第一节探讨了为什么应以实际损害而非权益损害为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其一,权利遭受侵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害;其二,是关于“实际损害说”和“知情同意权受损说”之辩。第二节主要介绍损害事实的类型,包括现实权益损害和期待权益损害。第三节讨论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财产性损害赔偿。其一,违反说明义务造成的财产性损害赔偿性质之辩析;其二是关于赔偿计算的特殊性,就在于要计算不同意思决定存在的实际利益差。第四节探讨的是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首先,应对“其他人格利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进行限制;其次,区分研究了违反自主决定权医方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和违反确保疗效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各自的特殊性。
冯志峰[8](2018)在《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政治组织体系主要分为中央政权、地方政权和基层政权,由中央、省、市、县、乡五个层级组成。相对于中央政权和基层政权而言,地方政权包括省市县三级,成为我国政权系统承上启下、协调各方、高效运转、强本固基的关键枢纽,对维护党中央权威、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凝聚党心民心、决胜全面小康、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地方党委组织承上启下、统揽大局、协调各方、强本固基,既是中央精神的执行者和建议者,又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者与领导者,承载着领导地方党的组织建设,履行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职责,成为加强地方治理能力建设条块结合的交汇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力量。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角色定位、职位属性与运行特性,内在地反映了地方党委组织的执政规律,蕴含着党组织权力运行与制约之道。遵循其行为之内在逻辑,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规律可提炼为“弹性定律”,鲜明地体现出独特的“二重”性,表现为“双刃剑”的作用,既能够实现有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可能引发权力腐败、危害人民利益,销蚀党的执政基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在内外不良因素的交互作用下,总体呈现出“十大特征”,体现为“多面人”角色,其演化逻辑可归纳为“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强化跃迁定律”,作为地方主导改革的改革者反而成为改革阻力制造者。为扎实有效地“改革改革者”,破除权力制约“悖论”,就必须统筹“个人修养教化、体制机制转化、社会风气净化”,构建科学系统、务实管用、操作简便的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为此,必须立足于中外权力制约理论基础之上,深刻把握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诱致成因,认真分析其生成逻辑,精准提炼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之道,努力促进“文本规定”与“实践运行”的有机融合,将“自我律动法”与“一制九转法”深度融入到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之中,努力实现权力高效运行与有效制约的动态平衡,着力提高地方党委书记执政本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领导核心、组织保证和力量保障,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赵广川[9](2016)在《老年健康需求视角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立足于人口老龄化背景,从老年健康需求视角对我国老年人口的长期护理需求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以期在详细了解我国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和特点以及长期护理需求的基础上,根据国际经验与我国典型地区的试点,提出适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阶段性发展策略以及过渡时期的基本制度框架。全文共分8章。第1章为绪论,概括性地阐述了本研究提出的背景、已有的文献回顾、研究的核心内容、思路及结构安排,并对论文的创新和不足进行了简要说明。第2章为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界定。首先,从宏观的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以及老年健康和差异等角度,梳理了与本研究相关的几个核心理论,包括老年健康需求理论、社会正义、发展型社会福利理论与异质性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老年健康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问题。其次,就文章涉及到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探讨,包括健康的衡量指标、长期护理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第1和2章对本研究的理论基础、核心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说明和阐述。第3-8章则以分块、递进的思路详细探讨本研究的主要内容。首先,第3章,简要地介绍了当前我国老年人口的健康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第4章为实证分析,主要利用CHARLS微观调查数据详细分析了我国老年人口的健康及其影响因素等,此章节所讨论的老年健康包含生理、心理和社会功能三个维度。其中,第1节介绍了本章实证数据来源以及相关变量定义与说明,并重点阐述了衡量老年健康的多维指标;第2节重点分析了老年健康的影响因素,包括基本模型的构建、实证结果的分析与讨论;第3节为本研究的一大特色,主要利用新近发展起来的夏普里值分解(Shapley Value Decomposition)分析了我国老年健康的差异及其重要影响因素,并在结尾从理论上初步探讨了老年健康差异与长期护理保险的关系。第5-8章专门探讨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内容,是本研究的核心。其中第5章,为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分析,包括从失能老人、医疗保险和基层医疗机构等三方利益出发,探讨和分析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需求,以及从制度变迁视角对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影响机制的分析。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第6章详细总结和分析了德国、日本、韩国和美国等四个典型国家建设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经验及不足。同时,考虑到国内的实际情况,在第7章分别介绍和分析了国内以青岛、南通、北京为代表的试点地区的经验以及部分商业保险公司开发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并在最后一小节针对上述内容进行了总结和评述。第8章为本文的政策建议部分,在论证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之后,主要针对我国建设和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出了建设步骤、过渡时期的基本制度框架以及相应的保障措施。通过上述研究,本研究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人口老龄化将成为下一个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挑战,现有的卫生系统难以有效应对,需要转变思想和行动,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快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设。2.老年健康是一个复杂、综合的体系,不仅各个维度之间差异明显,而且各因素对不同健康指标的影响也因健康衡量指标的差别而表现不一样的效果,如教育、居住安排等,后者更多的是影响老年人的主观福利状况。此外,老年人主观性的健康指标如抑郁、生活满意度,比ADLs和IADLs等客观的健康指标表现的更好。在对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时,精神慰藉是不容忽视的一部分,但老年人的精神和心理的满足常常多与家庭和子女关系密切,因此,长期护理中家庭护理,或者说家人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护理制度的设计不能忽视家庭的力量。3.老年人口失能逐渐成为了社会性风险,相应地,老年人的护理问题也逐渐变成了重要的社会议题,需全社会共同努力应对,政府、社会、社区、家庭、个人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面建设应以“跟随医疗保险”方式作为制度的突破口,同时,“两大步五小步”阶段性推进策略以及本研究提出的过渡时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当前推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和实施比较切合实际和合理的策略选择与制度安排。
张福娟[10](2016)在《唐山某地2008-2014年居民死因及疾病负担分析》文中研究指明目的通过对唐山某地2008-2014年死亡资料的调查分析,了解该地区人群的死亡特点及主要死因的疾病负担,找出影响当地居民健康的重点疾病;通过漏报调查分析该地2008-2014年漏报的特征,为政府部门死亡监测工作改进措施的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方法研究对象选取2008年1月1日零时至2014年12月31日24时期间死亡且户籍属于唐山某地的死亡人群,收集该地2008-2014年死亡登记网络直报系统死亡数据及公安、民政部门死亡登记数据,将以上数据汇总比对,对信息不匹配及缺失者进行入户调查;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以村、居委员会为单位抽取调查样本进行漏报调查,采取座谈会方式获取7年间的死者名单,与网络直报系统死亡数据逐一进行核查,未存在于网络直报系统的即为漏报病例,全部漏报病例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居民死因调查表收集死者的死因信息。将收集的死因分析数据及漏报调查数据分别整理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7.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分析指标采用标化死亡率,期望寿命,潜在减寿年数,漏报率等。结果1唐山某地2008-2014年共死亡34161人,平均粗死亡率为654.9/10万,标化死亡率628.7/10万。男性死亡19821例,标化死亡率705.9/10万;女性死亡14340例,标化死亡率为546.5/10万;男女死亡性别比1.37:1。2该地居民2008-2014年死因顺位:循环系统疾病为首,占58.0%,恶性肿瘤次之(15.0%),伤害、神经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位居35位,前五位合计构成比92.0%。新生儿疾病是0岁组人群的第一死因,伤害是1545岁组人群的第一死因,循环系统疾病成为45岁以上人群的第一死因。3循环系统疾病中以脑血管疾病为主,死因顺位前五位依次为脑梗塞,脑出血,急性心肌梗死,慢性缺血性心脏病,肺源性心脏病。恶性肿瘤死因以肺癌为首,肝癌次之,第三为胃癌、食道癌、结直肠癌分列四、五位,合计构成比74.4%。白血病是015岁组恶性肿瘤第一位死因,肺癌是15岁以上年龄组第一位死因。不同性别肿瘤死因顺位及构成不同,除脑癌,乳腺癌、白血病外,其余恶性肿瘤死亡率均为男性高于女性。伤害死因构成中,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最高,其次是自杀、意外中毒。015岁儿童伤害死因以溺水为主;1575岁人群伤害死亡以机动车辆交通事故为主;7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以自杀为主。4 2008-2014年该地居民平均期望寿命75.6岁,男性为73.4岁,女性为78.1岁。循环系统疾病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首位因素,若消除心脑血管疾病死因后,该地人口期望寿命可提高9.1岁,男性可提高7.6岁,女性可提高10.5岁。5 2008-2014年该地居民伤害死亡的潜在减寿年数(PYLL)为76256.8人年,是全人群减寿顺位的首位疾病;之后依次为循环系统疾病、恶性肿瘤、生儿疾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前5位疾病死因的PYLL构成比高达91.6%。居民主要疾病的PYLL(循环系统疾病除外)男性高于女性。6唐山某地2008-2014年网络直报系统漏报病例共计874例,平均漏报率为12.66%,多渠道收集组漏报病例共143例,平均漏报率为3.39%。网络直报系统漏报率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8年的21.05%降至2014年的2.16%(χ2趋势=354.12,P<0.001)。分年龄分析,网络直报系统漏报率5岁组最低,为零漏报,0岁组最高,达26.51%;多渠道收集组,漏报率0岁组最高7.23%,60岁组第二4.47%,组间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32,P=0.003)。两组数据分层分析均显示低死亡率组漏报率最高,低、中、高三层间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7三大类疾病漏报分析,监测系统伤害漏报率最高,为23.22%,慢性病次之,为17.87%;多渠道收集组慢性病漏报226例,漏报率为3.73%,伤害组最低,为1.12%,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层间分析低死亡率组漏报率最高,层间漏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8抽样调查2008-2014年死亡漏报病例,呈现农村高于城市,农村漏报701例,漏报率14.51%,占80.21%;城市漏报173例,漏报率8.3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23,P=0.003)。漏报者死亡地点以家中死亡居首,占87.5%,漏报率为14.03%,其次为外地死亡漏报(13.82%),医院死亡漏报最低(4.0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23,P=0.003)。结论1唐山某地居民总体死亡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该地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较高,达75.6岁,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2年)。2循环系统疾病是该地居民死亡的首位疾病,恶性肿瘤位列第二,伤害位列第三位;伤害是全人群减寿顺位的首位疾病,有别于其他地区。3该地死亡报告系统漏报率低于全国水平,其中伤害漏报率最高,7年间总漏报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仍需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死因报告质量。
二、青岛市1999~2002年居民伤害死亡资料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青岛市1999~2002年居民伤害死亡资料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脑卒中死亡状况及减寿年数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资料研究 |
1.1 资料与方法 |
1.1.1 资料来源 |
1.1.2 资料收集 |
1.1.3 死亡分析指标的计算 |
1.1.4 统计分析 |
1.1.5 质量控制 |
1.2 结果 |
1.2.1 脑卒中死亡基本情况 |
1.2.2 死亡人群一般情况 |
1.2.3 各类脑卒中死亡情况 |
1.2.4 脑卒中死亡城乡分布情况 |
1.2.5 各年龄组脑卒中死亡情况 |
1.2.6 期望寿命和去脑卒中期望寿命 |
1.2.7 去各类脑卒中期望寿命 |
1.2.8 城乡期望寿命和去脑卒中期望寿命 |
1.2.9 潜在寿命损失情况 |
1.2.10 潜在工作寿命损失情况 |
1.3 讨论 |
1.3.1 脑卒中死亡状况 |
1.3.2 河北省部分地区期望寿命和去脑卒中期望寿命 |
1.3.3 河北省部分地区潜在寿命损失情况 |
1.3.4 河北省部分地区潜在工作寿命损失情况 |
参考文献 |
结论 |
第2章 综述 脑卒中死亡现状及其寿命损失的相关研究进展 |
2.1 脑卒中流行现状 |
2.1.1 国外对脑卒中死亡的相关研究 |
2.1.2 国内对脑卒中死亡的相关研究 |
2.2 期望寿命的相关研究 |
2.2.1 国外对期望寿命的相关研究 |
2.2.2 国内期望寿命的相关研究 |
2.3 潜在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损失的相关研究 |
2.3.1 国外对YPLL和WYPLL的相关研究 |
2.3.2 国内对YPLL和WYPLL的相关研究 |
2.4 小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2)20142018年吉林市永吉县户籍人口死因监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死因监测概述 |
1.1.1 死因内涵 |
1.1.2 死因监测内涵 |
1.1.3 死因监测发展历程 |
1.1.4 死因监测的意义 |
1.2 死因监测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省内研究现状 |
1.2.3 永吉县基本情况 |
1.2.4 永吉县研究现状 |
第2章 资料与方法 |
2.1 资料来源 |
2.1.1 人口资料 |
2.1.2 死亡资料 |
2.2 研究内容 |
2.3 资料处理 |
2.4 统计分析 |
2.5 质量控制 |
2.5.1 死亡信息的上报与审核 |
2.5.2 死亡信息的查重与订正 |
2.5.3 死亡信息的可靠性 |
2.5.4 死亡信息的准确性 |
第3章 结果与分析 |
3.1 人口学特征分析 |
3.1.1 2014 ~2018 年各年度户籍人口情况 |
3.1.2 2014 ~2018 年各年度户籍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
3.1.3 2014 ~2018 年各年度户籍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
3.1.4 2014 ~2018 年各年度人口负担系数情况 |
3.2 死亡概况分析 |
3.2.1 总体死亡率 |
3.2.2 死亡地点分布情况 |
3.2.3 死亡病例人口学特征 |
3.3 居民三大类疾病死亡情况 |
3.3.1 居民三大类疾病各年度死亡情况 |
3.3.2 居民三大类疾病分性别死亡情况 |
3.3.3 居民三大类疾病分年龄死亡情况 |
3.4 死因构成和顺位分析 |
3.5 期望寿命和去死因期望寿命分析 |
3.5.1 期望寿命 |
3.5.2 去死因期望寿命 |
3.6 疾病负担指标分析 |
3.7 早死概率 |
3.8 主要死因分析 |
3.8.1 恶性肿瘤 |
3.8.2 心脏疾病 |
3.8.3 脑血管疾病 |
3.8.4 呼吸系统 |
3.8.5 损伤和中毒 |
第4章 讨论 |
4.1 永吉县居民人口概况 |
4.2 永吉县居民死亡概况 |
4.3 居民死因构成及顺位 |
4.4 主要死因死亡状况 |
4.5 三大类疾病死亡状况 |
4.6 疾病负担相关指标分析 |
第5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相城区望亭镇户籍居民死因描述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2. 资料与方法 |
2.1 研究对象 |
2.2 研究资料 |
2.3 研究指标 |
2.4 数据统计分析 |
3. 结果 |
3.1 望亭镇2013-2017年人口特征情况 |
3.2 望亭镇2013-2017年人口死亡特征 |
3.3 望亭镇2013-2017年人口主要死因谱 |
3.4 望亭镇2013-2017年肿瘤死亡情况分析 |
3.5 望亭镇2013-2017年不同年龄段人群前五位死因顺位 |
3.6 居民期望寿命及潜在寿命损失年 |
4. 讨论 |
4.1 望亭镇户籍居民人口老龄化严重,人口负担系数增大 |
4.2 望亭镇户籍居民人口总死亡率及其变化趋势 |
4.3 影响居民死亡的主要死因分析及其变化趋势 |
4.4 居民期望寿命及潜在减寿年数 |
4.5 建议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综述 我国居民主要死亡原因分析概况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4)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中文摘要 |
Автореферат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四、论文思路与结构 |
第一章 俄罗斯人口发展历史概述 |
第一节 旧俄时期人口发展的历史回顾 |
第二节 苏维埃时期的俄罗斯人口发展状况 |
一、苏维埃时期的俄罗斯人口发展概述 |
二、苏维埃时期俄罗斯人口发展的历史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的严峻形势 |
第一节 当代俄罗斯的人口发展概述 |
第二节 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的具体表现 |
一、人口出生率持续偏低 |
二、人口死亡率居高不下 |
三、外来移民的人口补偿能力日益减弱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的形成原因 |
第一节 人口发展的历史结构原因 |
一、育龄人口数量阶段性减少导致人口发展呈现周期性波动 |
二、人口性别构成严重失衡制约人口再生产的良性运行 |
三、人口年龄结构日益老化造成死亡率水平的控制难度增加 |
第二节 转型时期的社会经济原因 |
一、家庭生活水平下降抑制居民生育意愿 |
二、居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降低导致人口健康状况恶化 |
三、经济实力衰退造成高技能人才大量流失 |
第三节 文化和价值观原因 |
一、家庭、婚姻和生育观念转变导致居民生育意愿下降 |
二、不良生活方式、民族性格和死亡观念成为高死亡率的重要诱因 |
三、民众普遍存在的排外情绪制约移民吸引力的提升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俄罗斯政府应对人口危机的措施及绩效分析 |
第一节 刺激居民生育意愿提高人口出生率水平 |
一、出台刺激人口生育意愿的物质激励措施 |
二、为女性兼顾家庭责任与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
三、协助家庭改善居住条件,为居民落实生育意愿提供住房保障 |
四、宣传重视家庭和生育的传统价值观 |
第二节 改善居民健康状况降低人口死亡率水平 |
一、提高医疗保健水平,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
二、推行控烟、限酒和禁毒等措施 |
三、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
第三节 提高移民吸引力增强外来移民的人口补偿能力 |
一、根据移民现状与移民需求,适时调整移民政策定位 |
二、刺激境外侨胞回归意愿,主动吸引侨胞回迁 |
三、大力吸引高技能移民 |
四、优先吸纳独联体地区移民 |
五、培育包容的移民环境,促进移民融合 |
第四节 人口危机应对措施的绩效分析 |
一、提高出生率措施的成效及不足 |
二、降低死亡率措施的成效及不足 |
三、增强移民吸引力措施的成效及不足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5)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综述 |
三、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
四、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产生 |
一、社会治理的需要 |
二、规范执法的需要 |
三、实现公正的需要 |
第二节 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脉络 |
一、中央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
二、部门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
三、地方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
第三节 实务机关探索的成果 |
一、行政执法机关优化移送程序的探索 |
二、侦查机关审慎开启侦查程序的探索 |
三、检察机关加强移送外部监督的探索 |
第二章 域外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 |
一、英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二、美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 |
一、法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二、德国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第三节 混合法系国家的移送机制 |
一、意大利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二、俄罗斯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三、日本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机制 |
第四节 域外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一、中外检察机关在案件移送中的作用之比较与借鉴 |
二、中外行政证据进入刑事诉讼的限制之比较与借鉴 |
三、中外行政权与侦查权交叉适用的规制之比较与借鉴 |
第三章 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与保障 |
第一节 涉案当事人的移送 |
一、涉案当事人移送的基本方式 |
二、涉案当事人移送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涉案当事人移送的建议 |
第二节 涉案财物的移送 |
一、涉案财物移送的基本规定 |
二、涉案财物移送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案财物移送的建议 |
第三节 涉案证据的移送 |
一、涉案证据移送的基本规定 |
二、涉案言词证据的移送 |
三、涉案实物证据的移送 |
第四节 涉嫌犯罪案件应移尽移的落实 |
一、应移尽移落实的基本情况 |
二、阻碍应移尽移落实的因素 |
三、保障应移尽移落实的措施 |
第五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构建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基本情况 |
二、已投入实际运行的移送平台的概况 |
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存在的问题 |
四、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平台的建议 |
第四章 涉嫌犯罪案件的接受与处置 |
第一节 接受案件后特殊合作方式的规范 |
一、特殊合作方式的积极意义 |
二、特殊合作方式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特殊合作方式的建议 |
第二节 强制措施变更的规范 |
一、两类强制措施的基本情况 |
二、强制措施变更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强制措施变更的建议 |
第三节 案情进展反馈的规范 |
一、案情进展反馈的积极意义 |
二、案情进展反馈存在的问题 |
三、规范案情进展反馈的建议 |
第五章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制约与监督 |
第一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权力制约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权力制约的基本情况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权力制约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权力制约的建议 |
第二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多重监督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重监督的基本规定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重监督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多重监督的建议 |
第三节 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的公开 |
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
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公开的建议 |
立法的建议(代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肥城市2014-2017年居民死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资料与方法 |
结果与分析 |
1 人口学特征 |
2 数据可靠性分析 |
3 死亡概况 |
4 三大类疾病死亡情况 |
5 死因顺位 |
6 主要死因分析 |
讨论 |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医方说明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来源及理论和实践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历史沿革及功能 |
一、医方说明义务的概念辨析 |
二、医方说明义务的历史沿革 |
三、医方说明义务的功能 |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法理基础——患者自主决定权 |
一、坚持患者的自主决定权更符合具体患者理性 |
二、坚持患者自主决定权与对惟理性主义的反思内在契合 |
三、患者自主决定权是对抗医师权力滥用的法权依据 |
第三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性质厘清 |
一、侵权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 |
二、合同法关于医方说明义务性质的学说 |
第二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及对象 |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主体 |
一、在说明义务主体上的现行立法规定检索 |
二、关于医疗机构是否应成为说明义务主体的探讨 |
三、说明义务的具体履行者 |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对象 |
一、我国医方说明义务的对象的立法沿革 |
二、患者同意能力 |
三、患者近亲属的说明对象地位的探讨 |
第三章 医方说明义务的内容 |
第一节 医方说明义务内容的判断标准 |
一、说明义务判断标准的演化 |
二、挑战现行说明制度假设的临床证据 |
三、我国医方说明义务的判断标准探讨 |
第二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内容 |
一、说明的适当范围 |
二、说明的重要事项 |
三、说明义务的例外 |
第三节 医方说明义务的类型 |
一、自我决定权的说明义务 |
二、确保疗效的说明义务 |
三、疗养指导的说明义务 |
四、转医转院指示或劝告的说明义务 |
第四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及过错 |
第一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行为类型化 |
一、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一般行为类型化 |
二、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具体行为类型化 |
第二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过错要素 |
一、过错要素的立法与学说 |
二、过错原则形式上的公平与实质的不正义 |
三、违反说明义务的归责原则具体适用 |
第五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 |
第一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与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的核心要素 |
一、因果关系判断标准:替代法+自主决定的意志自由 |
二、因果关系应当建立在违反说明义务与实际损害之间 |
三、在说明领域里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分工 |
第二节 适用传统的“若无则不”因果关系标准的障碍及克服 |
一、修正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以保护患者自主权 |
二、我国司法实践中修正传统因果关系的裁判实例及分析 |
三、“机会丧失”原则与赔偿的比例责任规则适用 |
第三节 对患者“后见之明”的制约:个人偏好胜于理性患者标准的说明义务 |
一、患者“后见之明”问题的提出 |
二、因果关系判断中的主观说与客观说 |
三、确立具体患者本人对事后主张的说明义务 |
第六章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损害赔偿 |
第一节 以实际损害而非权益损害为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
一、权利遭受侵害并不必然导致损害 |
二、“实际损害说”和“知情同意权受损说”之辩 |
第二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现实权益损害与期待利益损害 |
一、现实权益损害 |
二、期待利益损害 |
第三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的财产性损害赔偿 |
一、违反说明义务造成的财产性损害赔偿性质之辩析 |
二、不同意思决定存在实际利益差 |
第四节 违反医方说明义务承担的精神损害赔偿 |
一、对“其他人格利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限制 |
二、违反自主决定权的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 |
三、违反确保疗效说明义务的精神损害赔偿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期间攻读科研成果 |
致谢 |
(8)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导论 |
一、问题聚焦与研究意义 |
(一)现实问题聚焦 |
(二)问题研究意义 |
(三)问题研究价值 |
二、文献综述与相关评论 |
(一)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与评论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现状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研究方向 |
三、研究设计与主要框架 |
(一)明确调查研究要素 |
(二)科学选取研究方法 |
(三)合理设计研究框架 |
四、资料来源与数据说明 |
(一)历史文献资料来源 |
(二)实地访谈资料来源 |
(三)核心概念内涵界定 |
第二章 中外权力制约思想比较 |
一、权力制约的理论内涵 |
(一)权力的本质定义 |
(二)权力的固有特征 |
(三)制约与监督辨析 |
二、中国传统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中国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中国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中国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历代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西方古代权力制约思想 |
(二)西方中世纪权力制约思想 |
(三)西方近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西方现代权力制约思想 |
四、马克思主义权力制约理论脉络 |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原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二)马克思主义实践开创性权力制约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主体化权力制约思想 |
五、中外权力制约理论体系 |
(一)以道德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先导 |
(二)以法律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保障 |
(三)以权力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核心 |
(四)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根本 |
(五)以社会制约权力是实现权力制衡的依据 |
第三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现状 |
一、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建制的演变 |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地方党委建制的雏形 |
(二)土地革命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形成 |
(三)抗日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发展 |
(四)解放战争时期地方党委建制的调整 |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地方党委建制的成熟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的经验做法 |
(一)地方党委书记选拔标准逐步得到明确,凸现党性坚定首要性 |
(二)地方党委书记任用程序逐步得到规范,呈现环节设计科学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逐步得到控制,体现流程管理严肃性 |
(四)地方党委书记绩效考核逐步得到优化,实现评价方式合理性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监督逐步得到健全,展现腐败整治威慑性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要素 |
(一)地方党委书记职位厘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构成分析 |
(三)地方党委书记队伍成长特征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模量定律”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含义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特征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弹性定律的成因 |
第四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衡量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现象的界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标准的认定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定义的确定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要件 |
(一)“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性别构成 |
(二)“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级别构成 |
(三)“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地域分布 |
(四)“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期间 |
(五)“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案发年龄 |
(六)“落马”地方党委书记潜伏时长 |
(七)“落马”地方党委书记腐败类型 |
(八)“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罪名分布 |
(九)“落马”地方党委书记判处结果 |
三、地方党委书记违法乱纪的行为特征 |
(一)违反政治纪律,挑战党中央权威 |
(二)违反组织纪律,干部选任藏猫腻 |
(三)违反廉洁纪律,官商勾结搞腐败 |
(四)违反群众纪律,脱离群众捞名利 |
(五)违反工作纪律,言行不一污形象 |
(六)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受堕牢笼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运行轨迹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形成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转化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心理的强化 |
(四)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重复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行为的惩罚 |
五、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腐败成因追问 |
(一)地方党委书记心理贪欲强化是权力腐败的原始驱动力 |
(二)地方党委书记制度规定泛化是权力腐败的外在驱动力 |
(三)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异化是权力腐败的内在驱动力 |
(四)地方党委书记管理监督弱化是权力腐败的间接驱动力 |
(五)地方党委书记人情交往物化是权力腐败的直接驱动力 |
第五章 地方党委书记权力制约机制 |
一、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自我律动法”的实施途径 |
(一)加强党性修养,坚定对党忠诚执政立场 |
(二)明确主攻方向,树立稳中求进执政目标 |
(三)提高领导水平 带好立党为公执政队伍 |
(四)坚持服务群众 打牢为民造福执政基础 |
(五)发扬民主作风 完善求真务实执政机制 |
(六)勤于学习调研 提高实干兴邦执政魄力 |
(七)践行法治思维 形成改革创新执政方法 |
(八)锐意攻坚克难 肩负敢于担当执政责任 |
(九)保持党员本色 固守清正廉洁执政底线 |
(十)加强官德修养 涵泳诚信平实执政道德 |
二、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的他律途径 |
(一)加强人才储备精准“育权”、好中选优正本清源 |
(二)改进选任方式法定“授权”、坚持标准严格程序 |
(三)明确权力边界科学“厘权”、合理定位职责明晰 |
(四)科学划分权责依法“制权”、坚持原则恪守规矩 |
(五)推进党务公开全程“晒权”、公布清单职责法定 |
(六)设计权力流程依规“行权”、固化程序规范运行 |
(七)加强权力制约有效“控权”、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
(八)优化考评机制公正“评权”、创新方式科学考核 |
(九)完善奖惩机制规范“退权”、优胜劣汰吐故纳新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现任”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2 “落马”地方党委书记简明表 |
附件3 党中央制定的权力监督制度简明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相关学术研究成果 |
后记 |
(9)老年健康需求视角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 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不可逆转的趋势 |
2. 我国人口老龄化与“未富先老”现状 |
3. 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成为了社会议题 |
(二) 文献综述 |
1. 老年健康及其影响因素 |
2. 长期护理及长期护理保险 |
3. 总结及评价 |
(三) 研究内容 |
(四)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 研究方法 |
2. 研究思路 |
(五) 技术路线与结构安排 |
1. 技术路线 |
2. 文章结构安排 |
(六)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 创新之处 |
2. 不足之处 |
二、理论基础与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 理论基础 |
1. 健康需求理论 |
2. 社会正义 |
3. 发展型社会福利理论 |
4. 异质性理论 |
(二) 相关概念的界定及探讨 |
1. 失能/功能 |
2. 长期护理 |
3. 长期护理保险 |
三、老年健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 我国老年健康现状及统计分析 |
1. 老年人口总体健康状况 |
2. 老年人口生理健康状况 |
3. 老年人口心理健康状况 |
4. 老年人口社会交往状况 |
(二) 我国老年健康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
1. 老年健康在不同群组间的差异 |
2. 老年健康存在的问题 |
四、老年健康的影响因素及其实证分析 |
(一) 数据来源及相关变量说明 |
1. 数据来源 |
2. 变量定义及说明 |
(二) 老年健康的影响因素分析 |
1. 基本模型构建 |
2. 实证结果分析及讨论 |
3. 总结 |
(三) 老年健康差异及其分解 |
1. 老年健康差异的分解 |
2. 老年健康差异、老年人口多样性与长期护理保险的理论初探 |
五、长期护理保险需求分析 |
(一) 长期护理保险的基本需求 |
1. 失能老年人护理照顾的可及性 |
2. 医保基金在社会性住院支出上的“浪费” |
3. 基层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利用不足 |
(二) 长期护理保险需求的影响机制分析 |
六、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际经验及启示 |
(一) 德国(1995-) |
1. 基本制度框架 |
2. 简要总结及评论 |
(二) 日本(2000-) |
1. 基本制度框架 |
2. 简要总结及评论 |
(三) 韩国(2008-) |
1. 基本制度框架 |
2. 简要总结及评论 |
(四) 美国(20世纪70年代-) |
1. 基本制度框架 |
2. 简要总结及评论 |
(五) 总结与分析 |
1. 启动时间要早,准备和论证要充分 |
2. 任何制度的设计都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不断地摸索、改革和完善 |
3. 德日韩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实施某种程度上是来自于对低收入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群体的福利保障的压力 |
4. 建立护理保险给付随通货膨胀调整的机制 |
七、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现状及国内试点地区经验 |
(一) 长期护理社会保险试点 |
1. 青岛: 长期医疗护理保险 |
2. 南通: 基本照护保险 |
3. 北京: 失能护理互助保险 |
4. 总结与分析 |
(二) 长期护理商业保险发展 |
1. 代表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
2. 简要分析 |
(三) 总结与启示 |
1. 关于护理风险与护理保险的认识 |
2. 对我国全面建设长期护理保险的启示 |
八、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设想 |
(一)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二) 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可行性 |
(三) 当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步骤 |
1. 部分学者的设想 |
2. 简要的总结和论述 |
3. 本研究的设想 |
(四) 过渡时期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的基本制度框架 |
1. 制度的突破口:跟随医疗保险 |
2. 基本的制度框架 |
(五) 保障措施 |
1.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大众的保险意识 |
2. 出台长期护理保险法,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
3. 加强社区资源的开发,开展以社区为中心的护理服务工作 |
4. 完善护理机构,培育专业护理人员队伍 |
5. 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时间节点 |
(六) 进一步展望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已发表论文 |
致谢 |
(10)唐山某地2008-2014年居民死因及疾病负担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调查研究 |
1.1 资料与方法 |
1.1.1 资料来源 |
1.1.2 资料收集 |
1.1.3 资料整理 |
1.1.4 资料分析 |
1.1.5 质量控制 |
1.2 结果 |
1.2.1 唐山某地死亡概况 |
1.2.2 死亡人群一般情况 |
1.2.3 全死因死亡状况 |
1.2.4 主要死因状况 |
1.2.5 期望寿命和去死因期望寿命 |
1.2.6 居民死因的疾病负担情况 |
1.2.7 漏报调查结果 |
1.3 讨论 |
1.3.1 居民的死亡水平 |
1.3.2 居民的疾病负担 |
1.3.3 死亡漏报情况 |
1.3.4 建议 |
1.3.5 研究不足及展望 |
1.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2章 综述 我国居民死因概述 |
2.1 死因监测的意义 |
2.2 死因监测的发展历程 |
2.3 居民三大类死亡原因概述 |
2.3.1 第一大类疾病 |
2.3.2 第二大类疾病 |
2.3.3 第三大类疾病 |
参考文献 |
结论 |
附录 居民死亡原因调查表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青岛市1999~2002年居民伤害死亡资料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河北省部分地区居民脑卒中死亡状况及减寿年数分析[D]. 孙祯. 华北理工大学, 2020(02)
- [2]20142018年吉林市永吉县户籍人口死因监测分析[D]. 孙明. 吉林大学, 2020(08)
- [3]相城区望亭镇户籍居民死因描述性研究[D]. 张明. 苏州大学, 2019(02)
- [4]当代俄罗斯人口危机问题研究[D]. 王佳.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9(01)
- [5]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机制研究[D]. 王刚.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肥城市2014-2017年居民死因分析[D]. 侯钱英. 山东大学, 2018(02)
- [7]医方说明义务研究[D]. 吴运来.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8]地方党委书记权力运行与制约机制研究[D]. 冯志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9]老年健康需求视角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D]. 赵广川. 南京大学, 2016(06)
- [10]唐山某地2008-2014年居民死因及疾病负担分析[D]. 张福娟. 华北理工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