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贵州省档案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冯骥才工作室[2](2021)在《冯骥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事记(1964—2020)》文中研究说明20世纪60年代(1964—1966)自发考察砖刻、木雕、剪纸、年画、泥塑等天津民间艺术,计划编写天津民间美术丛书,并完成《天津砖刻艺术》一书书稿。20世纪70年代常因公赴芦台(东丰台),顺带考察木版年画。20世纪八九十年代,每年农历腊月必访"画乡"杨柳青。
张琪[3](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石丽娟[4](2020)在《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研究 ——以侗族大歌等三类贵州非遗为例》文中提出2005年,国务院下达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通知》,从2006年起将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定位“文化遗产日”,并提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国家从政策上出台了相关规定来保护非遗,加大对非遗的传播力度,旨在让非遗能够更好地传承与发展。对非遗的传播需要有正确的方法及思路,不能盲目地进行宣传,这样不仅传播效果不好,反而浪费人力物力。贵州非遗有上千年的历史,是贵州文化的一块瑰宝,在文化全球化的冲击下,具有加强民族认同和文化自信、展示文化多样性的作用。贵州非遗有一定的传播历史,但是,贵州大部分非遗传播尚且处在口授心传的内向传播阶段,以完成自身的延续为主,对外传播取得成效的贵州非遗数量并不多,并且,学界对这些传播效果较好的非遗缺少总结和概括,以至于成功的传播经验无法系统地为其他非遗提供参考。因此,本文以贵州非遗为总体研究对象,“侗族大歌”“安顺地戏”“苗族姊妹节”为个案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调查、文献研究、案例研究的形式探析了贵州非遗传播的历史与现状,进而对其贵州非遗的传播模式进行了概括,旨在为贵州非遗的传播提供一些指导性的建议。本文首先通过大量的文献研究,对传播模式的概念进行了梳理,在专家学者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完善了传播模式的内涵,重新构建了贵州非遗的传播类型,并对贵州非遗的传播路径进行了深度分析。本文认为不同类型非遗的传播模式有各自的特点,不同非遗的传播模式是由它们的类型、特征、历史等因素造成,根据国家级非遗的类型划分,贵州十类非遗一共具有十种不同的传播模式。为了进一步对贵州非遗的传播模式进行更精准的论证,本文选取了“侗族大歌”“安顺地戏”“苗族姊妹节”三个国家级贵州非遗进行个案研究,并归纳出了它们具有各自特色的传播模式,分别是品牌传播模式、仪式传播模式、节庆传播模式。这三种非遗的传播模式是由它们自身的非遗属性所决定的,侗族大歌拥有一定的知名度,且形成了品牌,因此它的品牌传播特点突出;安顺地戏的表演是由一个个不同的仪式构成,它从头到尾的表演都贯穿在仪式当中,因此它的仪式传播特点明显;苗族姊妹节属于民俗类非遗,节庆传播的特点显着。最后本文对贵州非遗的传播模式进行了总结性思考,找出了贵州非遗传播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处,并对贵州非遗传播力的提升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以期望贵州非遗能够更好地进行传播。
笪玲[5](2020)在《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文中提出脱贫攻坚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民族地区是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和决战区,贫困人口分布的新格局使得扶贫开发工作必须下沉到村、扶持到户。传统的扶贫思路缺乏对贫困社会复杂性的充分认识,破解贫困的过程中脆弱性、无力感及排斥等社会问题严重。村寨旅游扶贫过程中暴露的种种问题正在消弭扶贫成效,迫切需要重新审视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轨迹,科学分析其内生的减贫因子,探索新时期让经济增长成果精准“滴落”到贫困阶层的可持续途径。贵州村寨旅游扶贫经过40余年的发展,在探索减贫道路、培育乡村业态、弘扬民族文化、保护传统村落等方面取得了重要的全国性经验。梳理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及经验,探索村寨旅游扶贫在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新命题并有效激活其创新发展的动力,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研究整合民族学、经济学、旅游学、地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按照“背景思考—文献梳理—案例分析—实地调研—咨询交流—专题研究—重点突破”的程序,形成“理论研究—样本分析—案例田野”的研究思路。首先,分析村寨旅游扶贫的研究背景及意义,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锁定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的核心命题,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技术路线,整合研究方法,明确论文创新,形成数据来源、案例选择及调研过程的依据;第二,厘清相关概念及理论,对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可行性及局限性等要素进行系统辨识,为后续研究搭建平台;第三,选择贵州这个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最为典型的省份为研究对象,分析发展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主要阶段;第四,依托“省级层面的整体效果-特定区域的扶贫绩效-样本村的福利感知”搭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的评价体系,运用统计描述、扶贫绩效(经济、社会、文化及生态)、福利评估等要素,对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效果进行科学、全面的量化评估;第五,系统总结贵州村寨旅游扶贫中政府主导、国际合作、生态补偿、管护机制、文旅融合、村民主体等成功做法,生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减贫经验。辨析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乡村异化、机会萎缩、贫富差距、公地悲剧、文化消弭等现实挑战,洞悉深层次的约束缺陷;第六,以贵州传统村寨旅游扶贫模式中暴露的问题为逻辑起点,对资源、资金、技术等影响旅游扶贫的常规因子进行分析,把基层治理、产权制度、土地改革、文化资本、政策整合、产业融合等纳入分析框架,锁定“乡村治理”、“土地产权(产业发展)”、“文化增值”三个视角,分别选择典型的案例村寨,探索提升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科学路径;第七,在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及案例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未来减贫的任务及特点,形成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体系、创新模式、差异化路径及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研究方法依托文献收集与综合集成有机结合、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综合运用、案例研究及统计分析法系统集成等思路。质性研究,采用多案例研究的视角,锁定深度田野调查村寨三个,通过“案内分析”及“案间较差”的程序,提高案例研究的有效性;定量研究,设计三个研究层面:(1)全省范围内的统计描述。刻画民族村寨旅游对贫困减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及生态优化等方面的贡献;(2)典型区域的计量分析。选取典型样本(黔东南州),构建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模型,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AHP),对扶贫绩效进行科学评估;(3)问卷统计及分析。通过问卷跟踪及田野调查,运用重要度-满意度(Importance-Satisfaction Analysis,IPA)分析模型进行村寨旅游扶贫的福利效应评价。随着绝对贫困的消除,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进入由单维走向多维、由非均衡走向均衡、由效率走向共享、由产业单一走向产业协同的重要时期,理顺乡村治理夯实减贫基础、释放资源能量推动产业发、依托地方基因推动文化振兴,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实现振兴战略目标的重要途径。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村寨旅游扶贫是民族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创造,这一扶贫模式在民族地区具有可行性,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村寨旅游扶贫是贵州的重要选择,是民族地区减贫的重要经验;第三,将基层政府的公共性扎根于乡村社会是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重要基础;第四,土地是重要的减贫资本,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产业融合的重要力量;第五,文化资本是内生的减贫资本,旅游是促进文化资本增值并减缓贫困的重要动力;第六,我国未来的减贫特征,决定贵州村寨旅游扶贫必须形成以巩固主体多元的减贫格局、构建资源联动的减贫体系、撬动资金整合的投资机制、落实“益贫”的制度安排、建立公平发展的产业格局及激活贫困人口的生计资源为核心质量提升战略,落实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等质量提升举措。
吴砚冰[6](2020)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 ——以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项目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政务公开是现代行政的—项重要制度安排,政策试点是国家治理的—种常用政策工具。国务院办公厅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就是用政策试点的方式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改革,进—步规范基层政府公开行为、提升公开质量。无锡市滨湖区作为试点单位之—,在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进行了为期—年的探索实践,其经验和做法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认可。本文从政策执行、府际关系等角度研究分析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案例,为研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新的视角,具有丰富政务公开和政策试点研究内容的理论意义,对于落实国家“顶层设计”预期、打通政务公开“最后—公里”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本文选取无锡市滨湖区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项目为研究对象,借鉴政策创新、透明政府、标杆管理等理论,运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我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探索与不足、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执行及成效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发现,府际关系、交流机制、执行机构、资源支撑等因素在保障试点项目成功执行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以及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仍然存在的人才队伍、考核力度、系统建设、经费支持、标准规范、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问题。基于此,提出了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六大对策,既组织体系的建构与保障、公开平台的整合与建设、清单目录的梳理与编制、工作流程的规范与优化、试点成果的推广与延伸、公众参与的途径与模式。
杜俊奇[7](2020)在《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党外公职人员中一直存在着腐败现象,而且党外公职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其腐败问题也开始空前凸显,在一些地方和一些领域中,腐败问题还表现的相当严重。党外公职人员分布在各领域、各层级,在各级政府、各个岗位充当重要角色,有职有权,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如何加强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而必须直面和破解的一个重要课题。虽然相关部门在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由于监督机制与现实情况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监督问题仍然处于薄弱状态。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讨并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建议。但总体上说,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全面系统的研究尚不充分,对这一群体的腐败程度、形式、原因等实证研究非常不足,具有建设性和应用性的对策建议更是不多。从我国反腐败和廉政建设这一时代的宏伟大业来看,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问题的研究,既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共产党(即执政党)和各民主党派(即参政党)互相监督的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更是将全面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的迫切需要。本文主体内容分为逻辑紧密关联的五章。逻辑起点首先在理论层面阐发了关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必须厘清的几个基础性问题,介绍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体内容、制度基础、法理依据和监督的必要性;然后运用历史和比较的方法追溯了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发展历程,分析目前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点;继而用实证研究、尤其是案例分析的方法,剖析了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现状、成因和特征;论证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强化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和显着成效;最后,就如何强化、细化、实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特别是政治敏感度和政策性比较强的宗教界、工商联、村委会三个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从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维度提出的若干对策建议。本文的意义在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这一事关我国反腐败成效而迄今很少受到关注的问题做了初步的研究;通过大量的内调外研获得了翔实的一手数据;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尤其是对特殊群体的监督提出了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从而对国家监察机制改革和推进反腐败事业整体上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较强的现实意义。
石敏[8](2019)在《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湘鄂渝黔四省市接壤的武陵山片区是土家族的主要聚居区域,拥有着数量丰富、类型多样、价值重大的土家族档案资源。为促进档案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本文选择对武陵山片区的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进行研究,这是学术界首次以武陵山片区为区域整体,以土家族民族档案资源整合实现为具体目标的探索性研究,旨在服务于民族聚居区、经济协作区以及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区域发展的战略,具有显着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论文关涉到了民族档案理论、档案双元价值、档案多元论、全宗理论、资源整合理论等,确定了土家族档案资源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引入区域的核心概念,结合国家对武陵山片区发展的整体规划,确定了“区域-历史-文化-生态-档案”的区域研究思路,提出了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土家族模式”。通过文献研究法对历史以来形成的土家族档案资源进行了归纳分析;通过实地调查法,结合问卷、访谈、网络等方式,调研了武陵山片区具有代表性的档案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机构,针对土家族档案资源的管理与整合情况,以及公众对土家族档案资源的认知情况;通过个案研究法,对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中现存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多种学术理论的支撑与研究方法的运行下,本文总结出土家族档案资源具有空间地域集中,保存机构众多、管理分散,民间存储数量庞大等特点,这其中,已经完成的文献整理,机构合作基础,结合良好的政策环境,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提供了客观的便利条件。通过调查发现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现状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公众对档案资源的认知存在鲜明的重藏轻用传统观念,对档案价值理解存在偏差,对档案法律法规意识不甚了解,且具有较为明显的民族文化认同色彩;二是对湘西土家族自治州为案例进行了3个阶段的调研,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组织力量分散、档案来源主体单一、档案管理人才缺乏、经费严重不足、管理体制的局限等问题;三是以档案信息门户网站为对象,武陵山片区内县市档案门户网站建设薄弱,使用专业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部门寥寥无几,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明显滞后。针对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路径,一方面,应该培养土家族档案资源观,提升土家族档案资源的公众认知;应该开展具有土家族民族特色和武陵山片区地方特色的档案资源建设,推动武陵山片区内档案公众服务向“公共性”转型;另一方面,探索档案馆与其他文化资源收藏、管理机构,与其他社会力量的跨界合作,通过联席会议、编制整合等顶层设计循序渐进地推进档案资源的整合进程;以区域联动机制的构建为基础,利用多元参与主体与多维整合模式的应用机制加以实现,借助法律法规保障机制来协调处理。同时,为确保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实现,需要从土家族档案实体资源、土家族档案信息资源、档案网站以及专业人才资源等内容要素方面形成整合机制,从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业务流程层面进行具体的整合。整合过程中还需要借助档案机构改革的契机,发挥人才力量,保障整合的顺利进行,确保整合结果的专业性。总的来说,本研究在理论与方法中丰富了民族档案资源的内涵,在研究对象与内容中充实了对土家族档案资源相关研究的不足。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实现,能为武陵山片区经济文化的发展提供丰硕的数据与资料,能为土家族民俗文化的发展与弘扬产生推动力,能为土家族社会记忆的建构提供民族的凝聚力。最终,在实现民族文化繁荣与发展的同时维护和巩固了民族的统一。
马薇[9](2019)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指出审计监督作为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项关键制度安排,通过权力监督权力的根本形式发挥制约功能,进而在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维护国家财政经济安全、提升政府效能、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审计监督建设愈发显得迫切。为此,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这意味着审计领域的改革将要走进“深水区”,触碰深层次的体制、结构等问题,以更好发挥审计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党中央已然进行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之时,地方层面上的跟进和创新情况更为值得关注。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地方各级政府和审计机关既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审计署的改革部署,又结合本地特色实现创新发展,使得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始终在路上”。作为国家治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和深入,现行的地方审计管理体制在诸多方面上已然无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要求,因而推进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具有了显着地必要性。事实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已然为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内容、过程、趋向等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有效开展分析研究,本文基于已有研究成果梳理以及国家治理理论、公共受托责任理论等相关理论工具,搭建起了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分析框架。它由内外两部分组成,在内部主要由组织、权力、制度、机制等要素构成;在外部则由党的领导、审计体制、审计价值构成。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先后经历旧审计阶段、红色审计阶段、现代审计阶段、新时代审计阶段四个时期。通过回顾和梳理历史,能够清晰认识其发展成就,并归纳出发展规律以更深入的理解审计制度建设的“中国特色之路”。当然,现阶段的地方审计管理体制依然存在诸多不足。基于分析框架,这主要体现在组织设置与国家治理需求不相匹配、权力划分与国家治理趋势相违背、审计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互脱节、审计机制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运行难以契合。针对现实困境,部分地区已经展开了改革尝试。本文选取南京、广州、重庆、贵阳四地进行个案研究和比较分析,既具象化展示当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现状,也试图从典型案例中获得建设性启示。基于分析框架和案例研究,本文提出,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推进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应当首先明确两个前提条件,即价值取向和审计体制模型。前者包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定性以及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价值的树立;后者则强调应保持行政型审计体制基本不变。在此基础上,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路径应当从组织、权力、制度、机制四个方面上具体展开。其中,组织设置包括审计机构的增减、地方审计委员会的建设以及组织关系厘定;权力优化涉及管理权限确认、审计职能转型和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既要注重静态层面上的良法和制度建设,也要注重程序设计以保证动态层面上的依法执法落实;机制修缮则分为内生机制、外部机制和联接机制三个方面。这四部分既相互独立,发挥独特作用,又相互统一,共同构成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内容。总之,推进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紧跟党中央和国家有关审计改革步伐的重要举措,亦是推进地方审计事业发展的根本出路。
陆思冰[10](2019)在《权力制衡视域下地方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研究》文中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一次重大的政治改革。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履行监察职能,与纪委合署办公,是与行政、司法机关并列的新型国家权力机关,其整合了多项职能和权限,监督范围扩大,权力良性扩充。任何权力不受制约与监督,都有被滥用的可能,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也表明当前必须对监委自身监督予以足够重视。“谁来监督纪委”是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问题,“如何制约监察权”是监察体制改革不能回避的难题和反腐领域亟待解决的新课题,也是本文研究的目标。考虑到内部制约比外部监督更为直接、有效,本文从内部视角出发,从权力运行的角度切入,以权力制衡理论为分析框架,系统总结地方监委内部权力制约的经验,根据案例、访谈、观察等实证研究,重点探讨地方监委内部权力制约的实现路径。本文试图揭示地方监委权力运行和内部制约的真实图景,找准问题和症结,并汲取权力制衡理论中蕴含的合理成分,结合西方经验和中国国情,从四个维度提出制约方案。首先,要提高权力主体自我监督意识,认真遵循控权制度让制度成为刚性约束,有力衔接外部监督使内外制约良性运转,发挥整体效应。其次,在纵向层面完善权力制约模式,构架涵盖制约制度、信息平台建设的整体顶层规划,推动双向制约循序渐进。再次,在横向层面,通过规范权力运行边界、构建严密制约程序和完善落实内部制度来优化权力运行结构。最后,健全专门机构的监督模式,不仅要确保干部监督室的独立性,强化其力量,还要探索监督方式的多样化。本文采取的理论视角和研究视角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契合改革背景,对新形势下规范和制约监委权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以提高反腐成效,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二、在《贵州省档案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在《贵州省档案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3)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研究 ——以侗族大歌等三类贵州非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一)非遗传播的特点 |
(二)非遗传播的现状 |
(三)非遗传播的方式 |
(四)应用传播/传媒的非遗保护策略 |
四、研究方法 |
(一)实地调查 |
(二)文献研究 |
(三)个案研究 |
五、研究对象 |
(一)总体对象 |
(二)个案的选择 |
六、创新点 |
第一章 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的价值和挑战 |
一、“非遗”和“非遗传播” |
(一)“非遗” |
(二)“非遗传播” |
二、贵州非遗传播的历史和现状 |
(一)贵州非遗概况 |
(二)贵州非遗传播的历史 |
(三)贵州非遗传播的现状 |
三、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的价值和挑战 |
(一)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的价值 |
(二)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的挑战 |
第二章 贵州非遗传播的模式 |
一、传播模式及非遗传播模式 |
(一)传播模式 |
(二)非遗传播模式 |
二、贵州非遗的传播及传播模式 |
(一)贵州非遗的传播状况分析 |
(二)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类型 |
三、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的特点 |
(一)非遗传播模式与非遗自身特点与类型匹配 |
(二)贵州非遗仍以内向传播为主导 |
(三)贵州非遗传播呈现媒体融合趋势 |
第三章 贵州非遗传播模式个案分析 |
一、以侗族大歌为代表的品牌传播 |
(一)侗族大歌:从民间“嘎老”走向文化品牌 |
(二)以品牌为导向建构传播话语 |
(三)广场、舞台、屏幕:球土化传播策略 |
二、以安顺地戏为代表的仪式传播 |
(一)安顺地戏:屯军故土文化与土着文化的结合 |
(二)安顺地戏中的仪式 |
(三)仪式、符号、象征:在地化传播建构 |
三、以苗族姊妹节为代表的节庆传播 |
(一)苗族姊妹节:从古老“浓嘎良”走向群体文娱盛会 |
(二)节庆传播的要素与路径 |
(三)市场、旅游、产业:节庆商业化传播走向 |
第四章 媒体融合环境下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的问题及其传播力提升的对策 |
一、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的问题 |
(一)将模式变成了模式化 |
(二)传播模式中的商业“植入” |
(三)传播模式引发文化折扣 |
(四)新媒体手段理解和应用不足 |
二、媒体融合环境下贵州非遗传播力提升的对策 |
(一)适当培育非遗品牌 |
(二)重视非遗文化本真性 |
(三)善用融媒体手段 |
结语 |
致谢 |
在校期间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附录 |
(5)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及思路 |
四、研究方法及主要创新 |
五、资料数据来源与田野调查 |
第一章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相关概念及理论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一、贫困 |
二、民族村寨 |
三、民族村寨旅游 |
四、旅游扶贫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环境贫困理论 |
二、资源诅咒理论 |
三、精准扶贫理论 |
四、乡村治理理论 |
五、土地产权理论 |
六、文化资本理论 |
第三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及特点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功能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特点 |
第四节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及局限性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可行性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现实选择及发展阶段 |
第一节 贵州民族地区的贫困 |
一、贫困面积大,贫困程度深 |
二、贫困原因错综,贫困治理复杂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的主要特征 |
一、是交融散布于崇山峻岭中的“活化石” |
二、拥有着适应山地自然环境的生存智慧 |
三、凝固于自给自足的封闭经济结构之中 |
四、通过仪式性的活动确定社会结构关系 |
五、风险依靠有限自我救助社会组织系统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条件 |
一、资源禀赋 |
二、脱贫攻坚 |
三、市场驱动 |
第四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阶段 |
一、起步期(改革开放-1990年) |
二、成长期(1991年-2010年) |
三、成熟期(2011年-现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效果评估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整体效果 |
一、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大格局形成 |
二、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推动经济发展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促进减贫增收 |
四、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改善人居环境 |
五、民族村寨旅游扶贫重构人地关系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以黔东南为样本 |
一、绩效评价样本选择依据 |
二、扶贫绩效计算 |
三、绩效评价分析 |
第三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一、福利的内涵及测量 |
二、基于可行能力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体系 |
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福利评估 |
四、福利改进方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及挑战 |
第一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 |
一、政府主导:贫困地区的合理逻辑 |
二、搭建平台:高标准开展国际合作 |
三、生态补偿:优化旅游及人居环境 |
四、长效管护:乡村设施的投管机制 |
五、文旅融合:以旅游激活文化传承 |
六、村民主体:激发群众的内生动力 |
第二节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挑战 |
一、异化与重构:传统乡村社会的“脱嵌” |
二、机会与风险:产业机会的盲目与麻木 |
三、能人与穷人:精英剥夺与贫富差距 |
四、扶贫与养贫:难以避免的“公地悲剧” |
五、增长与消亡:贫困减缓中“无根的增长”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案例研究 |
第一节 扶贫困境与乡村治理:来自肇兴侗寨的调查 |
一、肇兴侗寨概况 |
二、肇兴侗寨的传统社会组织及现代意义 |
三、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四、旅游扶贫中基层行政与乡村社会的拉锯 |
五、破局:村寨旅游扶贫权利的有序归位 |
第二节 扶贫质量与土地产权:来自纳灰村的调查 |
一、万峰林纳灰村概况 |
二、布依族传统的农地习俗 |
三、纳灰村旅游扶贫历程 |
四、华冠背后:景区核心村寨的尴尬 |
五、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升村寨旅游脱贫质量 |
第三节 扶贫创新与文化资本:来自岜沙苗寨的调查 |
一、岜沙苗寨民族文化 |
二、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过程 |
三、岜沙旅游扶贫推动民族文化资本化的问题 |
四、岜沙旅游扶贫创新激活民族文化资本价值 |
第四节 案例思考: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方向 |
一、重组乡村治理结构是破解村寨旅游扶贫困境的重要基础 |
二、重赋乡村产业活力是提升村寨旅游扶贫质量的重要途径 |
三、重构乡村文化价值是促进村寨旅游扶贫创新的重要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及举措 |
第一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一、调整贵州村寨旅游扶贫战略的依据 |
二、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战略 |
第二节 贵州村寨旅游扶贫质量提升的举措 |
一、创新多元化的村寨旅游扶贫模式 |
二、探索差异化的村寨旅游扶贫路径 |
三、推动市场化的文化价值实现机制 |
本章小结 |
结论、不足及展望 |
结论 |
不足 |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民访谈提纲 |
附录三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村组干部访谈提纲 |
附录四 部门及案例点主要访谈人员基本信息 |
附录五 “村寨旅游扶贫绩效评价体系的权重赋值”专家打分表 |
附录六 田野工作相关照片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6)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 ——以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一) 国外研究评述 |
(二) 国内研究评述 |
(三) 小结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祛 |
(二) 问卷调查法 |
(三) 案例分析甚 |
四、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 重点 |
(二) 难点 |
(三) 创新点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基础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一) 基层政府 |
(二) 政务公开 |
(三) 标准化规范化 |
二、相关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 |
(一) 理论基础 |
(二) 政策依据 |
第二章 我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探索与反思 |
一、我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改革的背景 |
(一) 单方案多地的模式 |
(二) 多重套嵌的层级 |
(三) 试验轨迹的双向性 |
(四) 目标任务的多元性 |
二、早期试点工作的实践与反思 |
(一) 早期实践 |
(二) 不足和反思 |
三、第四次试点工作的实践 |
(一) 政务公开事项清单编制的标准 |
(二) 政务公开方式的完善 |
第三章 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执行及成效 |
一、滨湖区成为试点单位的背景和原因 |
二、试点前的政务公开状况 |
(一) 制度建设 |
(二) 清单目录 |
(三) 公开流程 |
(四) 平台建设 |
(五) 公众参与 |
三、试点政策的执行过程 |
(一) 前期准备阶段 |
(二) 项目实施阶段 |
四、试点项目的完成情况 |
(一) 组织体系“多层级” |
(二) 标准目录“全覆盖” |
(三) 公开平台“集成化” |
(四) 公开体验“场景式” |
(五) 公众参与“零距离” |
五、成功的原因 |
(一) 良好的府际关系 |
(二) 有效的交流机制 |
(三) 专业的执行机构 |
(四) 有力的资源支撑 |
第四章 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问题与原因 |
一、存在的问题 |
(一) 基层政务公开队伍弱化 |
(二) 领导重视力度不一致 |
(三) 政务新媒体散乱多 |
(四) “两张皮”现象仍然存在 |
(五) 标准化程度有待加强 |
(六) 公众参与度仍需提高 |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 缺乏人才梯队培养机制 |
(二) 考核力度不够大 |
(三) 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审核不到位 |
(四) 经费分担方式削弱执行意愿 |
(五) 标准规范仍需优化 |
(六) 政策效果扩散迟缓 |
第五章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对策建议 |
一、组织体系的建构与保障 |
(一) 组织保障对策 |
(二) 人才保障对策 |
(三) 机制保障对策 |
(四) 经费保障对策 |
二、公开平台的整合与建设 |
(一) 政府门户网站的整合建设 |
(二) 政务新媒体的整合建设 |
(三) 数据共享平台的整合建设 |
(四) 监督考核平台的整合建设 |
三、清单目录的梳理与编制 |
四、工作流程的规范与优化 |
(一) 信息发布流程 |
(二) 政策解读流程 |
(三) 新闻发布和舆情回应流程 |
(四) 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 |
五、试点成果的推广与延伸 |
(一) 横向推广 |
(二) 纵向延伸 |
(三) 打造课程体系 |
六、公众参与的途径与模式 |
(一) 参与和监督政府决策 |
(二) 社区公共事务议事公开模式 |
(三) 政民互动活动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一 政务公开民意调查问卷 |
附录二 部分媒体报道 |
个人简历 |
(7)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一)实践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学界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三)对决策层关于统一战线相关文献的解读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内容与框架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若干基本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与构成 |
一、党外公职人员的概念阐释 |
(一)“公职人员”的概念 |
(二)“党外”的概念 |
二、党外公职人员来源与构成 |
(一)我国政治体制中“党外公职人员”的来源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分类构成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的培养选拔、任用与管理 |
一、党外公职人员培养选拔政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任用政策的历史沿革 |
(一)建国初期的任用政策 |
(二)改革开放后的任用政策 |
(三)进入21世纪后的任用政策 |
(四)新时代选拔任用的政策 |
三、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管理 |
(一)对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引导 |
(二)优化党外干部管理结构。 |
(三)选好配强民主党派领导班子 |
(四)选好选准主委。 |
四、党外公职人员从政优势 |
(一)政治优势 |
(二)智力资源优势 |
(三)利益表达优势 |
(四)社会活动优势 |
五、党外公职人员不同时期在体制内的作用 |
(一)建国初期 |
(二)改革开放初期 |
(三)新时期 |
六、党外公职人员使用现状 |
(一)中央越来越重视,阵营越来越壮大 |
(二)实职正职比例增大,切实保障有职有权 |
七、制约党外公职人员培养使用的因素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内容 |
一、中国共产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二、社会公众与媒体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三、民主党派对担任公职的党内成员内部监督 |
四、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党外公职人员的监督 |
第四节 民主党派党内监督概述与成效分析 |
一、内部监督内容 |
二、内部监督实践 |
三、内部监督成效 |
四、在内部监督中对腐败问题的处置 |
五、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制度基础和法理依据 |
一、制度基础 |
(一)人民代表大会政体制度 |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政党制度 |
二、法理依据 |
(一)根本法依据 |
(二)专门法依据 |
(三)行业法依据 |
(四)有关法规依据 |
第六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必然要求 |
二、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我国民主监督的重要补充 |
三、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要求 |
四、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中国共产党重要的执政要求 |
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是国家监察法的内在要求 |
第二章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与主要问题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演变 |
一、民主革命时期,监督雏形显现 |
二、建国初期,监督方针确立 |
三、整风反右时期,监督出现挫折 |
四、“文革”时期,监督遭受破坏 |
五、改革开放时期,监督恢复完善 |
六、“十八大”后,监督成熟定型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历史成效 |
一、思想认识不断深化 |
二、监督机制逐步完善 |
三、监督效果初步显现 |
第三节 党外公职人员监督存在的问题与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问题 |
(一)监督意识不够清晰,监督观念亟待提高 |
(二)监督机制存在缺陷,监督体系亟待完善 |
二、党外公职人员的特殊性给监督带来的难点 |
(一)党外公职人员界别分布具有特殊性 |
(二)党外公职人员管理体制具有特殊性 |
(三)党外公职人员任职情况具有特殊性 |
(四)党外公职人员廉政意识具有特殊性 |
(五)党外公职人员政治倾向具有特殊性 |
(六)政治参与呈现多元化、差异性 |
三、特殊领域党外公职人员监督难点 |
(一)宗教界 |
(二)工商联 |
(三)村委会 |
第三章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现状分析 |
第一节 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与特点分析 |
一、不同层级党外公职人员腐败案例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特点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共同点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的不同点 |
第二节 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异同分析 |
一、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共同点 |
(一)个人私欲恶性膨胀 |
(二)公共权力发生异化 |
二、党外公职人员与党内公职人员腐败成因的不同点 |
(一)内外监督不力 |
(二)外部环境影响 |
第四章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意义与成效 |
第一节 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意义 |
一、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 |
(一)为反腐彻底性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
(二)为反腐高效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证 |
(三)为反腐持续性提供了有力的法理机制保证 |
二、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对于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特殊意义 |
(一)强化了党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领导 |
(二)实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全面覆盖 |
(三)法定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权力来源 |
(四)创新了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监察的方法路径 |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尚需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 |
(一)提升政治站位,以大作为彰显监督的权威性 |
(二)遵循五条原则,以科学性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
第二节 监察法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和惩治的效用 |
一、监察法对全面深入开展反腐败的积极意义 |
(一)保证了监察机关的独立性 |
(二)实现了监察范围的全覆盖 |
(三)界定了监察职能和监察权限 |
(四)创新了以“留置”措施取代“两规”、“两指”措施 |
(五)强化了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 |
二、监察法对于预防和惩治党外公职人员腐败的特殊作用 |
(一)统领推进作用 |
(二)警示威慑作用 |
(三)法治保障作用 |
三、监察法尚需进一步细化对党外公职人员腐败预防与惩处的操作性 |
第五章 加强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性思考 |
第一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基本原则 |
一、坚持共产党的领导 |
二、坚持问题导向 |
三、坚持立体监督 |
四、坚持务实管用 |
五、坚持理论创新 |
六、坚持用权公开 |
第二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主要路径 |
一、加强民主党派队伍建设 |
二、加强廉政宣传教育 |
三、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
四、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
五、加强党派本体内部监督 |
六、加强反腐统筹协调 |
七、加强社会舆论制约 |
第三节 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工作机制 |
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机制 |
二、专项巡察监督机制 |
三、谈心谈话机制 |
四、失察责任追究机制 |
五、廉政诫勉机制 |
六、重要情况报告与通报机制 |
七、法治制约权力机制 |
八、自律约束权力机制 |
第四节 对特殊群体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对村委会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学习宣传监察法力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大法律震慑 |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关紧“不能腐”的权力制约制度笼子 |
(三)注重思想政治建设,营造“不想腐”的廉政勤政氛围 |
二、对宗教界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依法进行政治监督,精准贯彻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原则 |
(二)依法进行财务监督,对宗教界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 |
(三)依法进行组织监督,确保各宗教团体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高素质宗教界代表人士手中 |
(四)依法进行思想监督,增进宗教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感 |
三、对工商联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私企腐败监督,填补党和国家反腐综治体系空白点 |
(二)精准做好考察评价,把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入口关节点 |
(三)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聚焦严控政商交往活动廉政风险点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正文数据表格 |
附录二 关于对党外公职人员监督情况的访谈提纲 |
附录三 关于对民主党派内部监督专题调研提纲 |
附录四 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
后记 |
(8)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评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难点与创新 |
第一章 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一节 土家族档案资源的阐释 |
一、土家族档案资源的释义 |
二、土家族档案资源的分类 |
第二节 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内涵 |
一、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含义 |
二、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目标 |
第三节 武陵山片区的区域范围界定 |
一、土家族的历史溯源 |
二、武陵山片区的划分依据 |
三、土家族与武陵山片区的联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理论依据与研究视角 |
第一节 理论基础及应用 |
一、民族档案理论赋予土家族档案内涵 |
二、档案双元价值拓展土家族档案外延 |
三、档案多元论提供资源整合多元思路 |
四、全宗理论保障土家族档案有序管理 |
五、资源整合理论提供整合建构性支撑 |
第二节 区域视角与应用 |
一、区域的辨析 |
二、区域视角的运用 |
三、“土家族模式”的提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现实基础与需求 |
第一节 土家族档案资源的内在彰显 |
一、多维度的土家族档案资源价值 |
二、集散型的土家族档案资源分布 |
三、资源整合的优势综合作用 |
第二节 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实践导向 |
一、项目引导式整合解析 |
二、编辑出版式整合解析 |
三、建档保护式整合解析 |
四、网站建设式整合解析 |
第三节 整合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的意义 |
一、整合保障土家族档案资源满足社会利用的需求 |
二、区域整合确保土家族档案资源建设内容的完整 |
三、协调管理调解土家族档案资源所有权矛盾纠纷 |
四、整合避免信息孤岛阻碍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实施 |
五、开展整合土家族档案资源服务武陵山片区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滞后问题 |
第一节 公众对土家族档案资源的认知问题 |
一、认知调查的调研设计 |
二、认知调查的数据分析 |
三、认知调查的核心结论 |
第二节 相关机构对土家族档案资源的管理问题 |
一、相关机构访谈调研基本情况 |
二、相关机构的管理问题与分析 |
第三节 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技术问题 |
一、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的建设 |
二、异构档案数据整合的瓶颈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路径 |
第一节 土家族档案资源观的深入挖掘 |
一、土家族档案资源观的培养 |
二、公众对土家族档案资源的认知提升 |
三、档案机构工作服务的转型发展 |
第二节 区域发展的资源整合顶层设计 |
一、“自上而下”的整体规划 |
二、“区域-历史-文化-生态-档案”的整合设计 |
三、顶层设计的具体内容 |
第三节 资源整合保障机制的有效建立 |
一、区域联动机制的构建 |
二、组合应用机制的选择 |
三、法律保障机制的协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的实现 |
第一节 基于内容元素的整合 |
一、土家族档案实体资源整合 |
二、土家族档案信息资源整合 |
三、土家族档案网站整合 |
四、人才力量整合 |
第二节 基于体制改革的机遇 |
一、档案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 |
二、武陵山片区内的档案机构改革 |
三、档案机构改革带来的有利时机 |
第三节 基于业务流程的措施 |
一、拓宽收集渠道 |
二、规范全宗整理 |
三、控制信息安全 |
四、完善利用服务 |
本章小结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及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进展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与研究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主要内容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一个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核心概念剖析 |
一、国家治理 |
二、国家审计 |
三、地方审计管理体制 |
第二节 理论基础分析 |
一、国家治理理论 |
二、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第三节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逻辑进路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性 |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提出的新要求 |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框架搭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的沿革及评述 |
第一节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的沿革 |
一、旧审计阶段:封建社会及民国时期 |
二、红色审计阶段:革命根据地时期和新中国成立之初 |
三、现代审计阶段:改革开放之后 |
四、新时代审计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二节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发展取得的成就 |
一、及时有效披露相关信息,提升了政府透明度 |
二、发挥权力制约和监督作用,保障了国家治理稳定有序 |
三、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审计质量 |
四、丰富审计内容和审计形式,维护了人民根本利益 |
第三节 我国审计管理体制发展的基本规律 |
一、审计法制化趋向 |
二、审计功能不断扩展 |
三、审计民主化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当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的困境及生成机理 |
第一节 现实困境 |
一、组织设置与国家治理需求不相匹配 |
二、权力划分与国家治理趋势相违背 |
三、审计制度与国家治理体系相互脱节 |
四、审计机制与国家治理运行难以契合 |
第二节 生成机理 |
一、审计体制的制约 |
二、政府职能转型滞后 |
三、对审计的认识有待提高 |
四、利益协调困难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若干典型个案: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多地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概述 |
一、南京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二、广州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三、重庆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四、贵阳市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概述 |
第二节 多地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比较研究 |
一、组织建设层面的比较 |
二、权力配置层面的比较 |
三、制度建设层面的比较 |
四、机制修缮层面的比较 |
第三节 多地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实践的启示 |
一、坚持党的领导,高扬党的旗帜 |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顺多重关系 |
三、坚持全面改革,谋求深化发展 |
四、坚持效益目标,提升审计质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前置设计 |
第一节 根本条件: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 |
一、毫不动摇的思想指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二、鲜明的主题设置:强调国家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内在规定性 |
三、有效的改革原则:独立性、权威性、专业性价值的保障 |
第二节 基础条件:国家审计体制确认 |
一、审计组织模式优化 |
二、审计领导体制模式调整 |
三、国家审计体制确认的意义阐明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探索——组织及其权力 |
第一节 组织和权力优化的原则坚守 |
一、独立性和联系性的把握 |
二、一致性和特殊性的统一 |
三、全面性和重点性的兼顾 |
第二节 地方审计组织设置及关系优化 |
一、组织设置之“加减法”应用 |
二、发挥地方审计委员会的作用 |
三、组织关系厘定 |
第三节 审计权力优化与规范 |
一、审计管理权限确认 |
二、审计职能转型 |
三、权力清单制度建立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探索——制度与机制 |
第一节 制度与机制建构的条件设立 |
一、价值取向:公共性确立 |
二、要素供给:可行性把握 |
三、注意事项:衔接性处理 |
第二节 审计制度建设 |
一、良法:夯实改革创新的合法性 |
二、制度:强化改革创新的规范性 |
三、程序:提升改革创新的秩序性 |
第三节 审计机制修缮 |
一、内生机制 |
二、外部机制 |
三、联接机制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10)权力制衡视域下地方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1.2.3 已有研究的贡献与不足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3.3 可能的创新点 |
2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的基础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基础概念界定 |
2.1.1 行政监察、国家监察 |
2.1.2 权力制约与监督 |
2.1.3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 |
2.2 权力制衡理论 |
2.2.1 权力制衡理论的内涵解析 |
2.2.2 权力制约权力的功能与局限 |
3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基本架构 |
3.1 监察委组织架构 |
3.1.1 机构设置 |
3.1.2 职能分工 |
3.2 监察委权力配置 |
3.2.1 业务部门权力配置 |
3.2.2 领导分工 |
3.3 权力制约制度安排 |
3.3.1 业务运行上的制约 |
3.3.2 日常管理上的制约 |
4 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的现实困境 |
4.1 地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现状分析 |
4.1.1 数量统计 |
4.1.2 主要类型 |
4.1.3 基本特点 |
4.2 内部权力制约不力表现及原因分析 |
4.2.1 权力主体制约薄弱 |
4.2.2 监督内容不够全面 |
4.2.3 监督方式相对滞后 |
4.2.4 专门监督职能弱化 |
4.2.5 制约制度尚不完善 |
5 完善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的路径选择 |
5.1 提高权力主体自我监督意识 |
5.1.1 认真遵循控权制度 |
5.1.2 有力衔接外部监督 |
5.2 完善纵向权力制约模式 |
5.2.1 构架整体顶层规划 |
5.2.2 双向制约循序渐进 |
5.3 优化横向权力运行结构 |
5.3.1 规范权力运行边界 |
5.3.2 构建严密制约程序 |
5.3.3 完善落实内部制度 |
5.4 健全专门机构监督模式 |
5.4.1 确保干部监督室独立性 |
5.4.2 强化干部监督室力量 |
5.4.3 实现监督方式多样化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四、在《贵州省档案条例》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冯骥才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事记(1964—2020)[J]. 冯骥才工作室. 民艺, 2021(01)
- [3]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4]媒体融合背景下贵州非遗传播模式研究 ——以侗族大歌等三类贵州非遗为例[D]. 石丽娟. 贵州民族大学, 2020(07)
- [5]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D]. 笪玲. 西南民族大学, 2020(12)
- [6]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研究 ——以滨湖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项目为例[D]. 吴砚冰.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5)
- [7]党外公职人员监督研究[D]. 杜俊奇.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8]武陵山片区土家族档案资源整合研究[D]. 石敏. 云南大学, 2019
- [9]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地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马薇. 苏州大学, 2019(07)
- [10]权力制衡视域下地方监察委内部权力制约研究[D]. 陆思冰.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20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