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头探索监管方式迈大步(论文文献综述)
姚潘美,詹志华[1](2021)在《比较视域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文中研究指明发展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时代赋予中国的全新使命,在积极借鉴境外自由贸易港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找准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特色所在,瞄准代表中国最为开放的制度设计。新时期,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应加快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大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逐步健全自由贸易港的法律法规,强化风险防控,构建现代化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
黄丹莹[2](2021)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小额信贷业务风险审批流程优化 ——以XX小额贷款公司为例》文中研究指明
梁卫国[3](2021)在《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宗教信息的功能研究是宗教社会学结构功能论的一个深化研究,也是宗教学与网络社会学、网络传播学、人工智能等学科相交叉而进行的前沿研究。互联网宗教信息与学界常用的“网络宗教”这一概念有较多重合之处,在本文主要指作为信仰文化的宗教在互联网上活跃存在、规律运动的信息群(如宗教活动的网络直播等);这些信息群对于社会、组织、个人等发挥的各种作用,被称为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随着互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如何认识宗教在互联网上的快速传播,如何看待人工智能技术对宗教的影响等问题引起越来越多专家的关注。但在对这些热点的活跃研究中,存在“宗教学学术背景的研究者较少”、“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负面评价过多”、“对互联网宗教信息’碎片化’研究较多而整体性研究缺乏”等问题。本文尝试解决此问题,并把研究重点放在互联网宗教信息的社会功能上,希望通过研究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这个时代命题能够阐释、回应现实之需,将宗教功能论,宗教社会学,甚至将宗教的本质和历史、宗教与科学的关系等宗教学基础理论研究推向深入,同时也试图为构建中国特色宗教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作出些许贡献。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指导下,论文通篇都在回答“在增加了互联网这个变量群后,宗教功能有何变化?”这一核心问题,并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该问题进行探讨。在理论层面,一是创建了一个逻辑清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理论框架,运用信息论、数学、词源学等理论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逻辑推演、哲学基础、发展阶段、技术属性等进行总体性、体系化、深入化研究;二是利用哈里约之窗、语言哲学、结构功能论(AGIL模型)等理论具体分析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参照拉斯韦尔信息传播的5W理论(who、what、which、whom等),从教职人员、宗教信众的宗教群体和宗教组织等主体为“人”的角度,从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内容的“语言形式和事件内容”等“事”的角度,从互联网宗教信息媒介工具“物”的角度,分别将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讨论推向深入。在实践层面,围绕互联网宗教功能这一核心问题设计了一套30多个子问题的问卷,在对回收到的有较高信度和效度的7129份样本的分析基础上,对有关可定量分析的理论和判断给予验证,并对网民在互联网宗教功能上的认知和行为等进行研究。论文主要采用了定性、定量、质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研究,我们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总体来说,在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的互联网时代,因人的生理属性、文化属性等基本属性没有被根本改变故宗教那种赋予人生意义、整合社会秩序等社会层面的基本功能没有被改变,但互联网的出现对宗教发挥作用具有突破性改变:一是因互联网宗教信息更易被人获取而造成宗教在更多人那里发挥作用;二是虚拟教堂等带给人们新的甚至前所未有的视听感受和宗教体验,从而创生出一些新的宗教功能;三是正如有了货币人们逐渐减少对金银的使用一样,人们会越来越多使用互联网宗教信息而减少非互联网宗教信息,而这使得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在物质世界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具体来说,就主体(人)角度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能够挖掘、诠释新自我,弱化“我们”与“他们”的二元对立,更好满足人类情感和理智沟通,还会形成网络信仰共同体,造成陌生信众心灵交往悖论等;就内容(事)角度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开放性造就网络宗教市场,弥散性传统宗教可能会被互联网宗教信息瓦解,信众能够借助互联网可更全面、更有效地把握复杂世界;就媒介(物)角度来看,媒体私人化造成宗教信息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宗教实现祛魅和复魅的神圣性流动,去中心化技术给信众更多自由空间,网络媒介虽然拉开了宗教神圣帷幕,但只是改变了传统宗教与现实不适应的外衣,而其核心功能仍然存在;就问卷结果来看,互联网宗教信息主体是20—40岁间、已经结婚、以企事业单位职员为主的男性公民,年龄、性别、学历等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认知具有一定相关性。从更深层次看,论文是在当代和未来科技快速发展的语景下宗教、科学、哲学三者间的对话。在面对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机和量子互联网等新科技带给我们的便利和挑战下,对于“如何发挥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正面功能、防范其负面功能、研究其暂时没能认清的功能”,“人工智能的哪些因素会导致人的属性改变,进而导致宗教功能的变化”等问题,我们不可能从马克思等先哲那里得到现成答案,而只能是汲取他们的理论营养并结合实际,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作出我们自己的回答。
薛秋菊[4](2021)在《自动驾驶风险治理与停车管理优化》文中认为目前国内外自动驾驶汽车行业发展迅速、社会关注度很高,而该行业快速发展也将衍生出许多复杂风险。其中,主要风险来源之一便是自动驾驶对城市交通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故本文围绕自动驾驶汽车治理问题,研究自动驾驶潜在的治理风险及其对应的决策行为特征,并以城市停车问题为切入点,研究自动驾驶汽车停车行为对城市交通的影响,为决策管理部门和运营管理部门提供了政策实施建议及运营管理参考。本文基于认知风格理论分析了自动驾驶风险决策行为,并就其分析结果进一步研究了自动驾驶潜在的交通拥堵风险和拥堵治理策略,具体研究内容包括:首先,为厘清政府在应对自动驾驶相关风险时的决策行为特征,结合认知风格理论与自动驾驶风险治理情境,提出了自动驾驶风险治理分析方法,继而通过广泛的政策调研对自动驾驶风险治理措施进行调查。调研结果发现政府对自动驾驶相关风险主要采取“规划型”认知风格,十分重视自动驾驶汽车的技术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同时目前集中于制定行业激励措施而忽略了相关的交通管理问题。其次,针对自动驾驶应用时期的城市交通运营管理问题,以城市停车问题为例,考虑了传统巡航停车模式和持续空载巡航停车模式,并从出行成本角度说明后者的存在性和合理性。随后,结合道路运行状态和停车系统运营状态,提出了考虑拥挤效应的自动驾驶汽车路内停车行为模型,并证明了该非线性模型均衡解的存在性。数值算例结果表明自动驾驶汽车未来倾向于在停车供需关系失衡的市中心采用持续空载巡航行为,使市中心通行效率降低;而市中心出行需求规模以及自动化与电动化的深度融合趋势将加剧这一停车行为的负面效应。故需针对其停车行为特性,合理设计停车管理措施以消除该不利影响。最后,为管理自动驾驶汽车持续空载巡航停车行为,构建了基于停车定价及停车容量规划两种管理手段的城市停车管理策略优化模型。通过与传统汽车应用时期路内停车管理措施对比,探讨了短期和长期停车管理规划情形下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停车管理策略的优化问题。研究结果表明仅通过调整路内停车定价无法消除持续空载巡航现象。同时,需进一步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并分配更多的道路资源用于路内停车以减少自动驾驶汽车空载巡航对交通运行的负面影响。此外,自动驾驶汽车应用时期,当城市出行需求强度较大时,停车收费可能会“失效”。本文共含图23幅,表17个,参考文献154篇。
龚滢[5](2020)在《基于社会心理的江南近代建筑谱系研究 ——以苏州地区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江南地区近代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中,苏州城市发展偏向性较弱,综合性较强,受异邦文化刺激和本土民族文化意识的双重影响全面,较其它城市更清晰体现现代化转型的发展历程变迁,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的全面下降与周边城市的对应转型发展存在较为密切的关联。本文以江南地区近代建筑谱系结构研究为核心,结合谱系学历史研究观点,强调社会心理对建筑形式选择机制的影响,深入挖掘该地区近代建筑外在物质形态发展演化的缘由,并总结得出其谱系结构关系。首先明确江南近代建筑的物质形态与社会心理之间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双重关系,解析苏州城市近代建设的导向性主流群体主要是由士绅阶层转型后的新生阶层个体们组成。基于阶层个体和群体知情意心理阶段曲线,对现存近代建筑按相关人物其时所属群体心理分为五类建筑类型:“激发”型、“盲从”型、“批判”型、“选择”型和“交融”型,类型之间穿插、交叠的关系充分印证了谱系学强调历史非连续的特性。而后,通过人物谱系对照相关近代建筑类型,印证了社会心理与建筑物质形态间的高对应度,切实说明对城市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心理进行总结归纳有利于挖掘近代营建的深层文化源由。从而依据个体心理影响形成群体,再由群体中先驱个体产生新心理活动形成新群体或分化次级群体的原理,指出了苏州近代建筑呈现为“单向套环”和“层层套环”循环的建筑形式选择特征,表明建筑类型之间除承前启后的关系外,当社会新群体形成,其心理活动发生转折时,前后类型即存在彼此交叉的谱系结构,而当原社会群体分化产生次级群体时,前后类型呈现层层包含的谱系结构。进而以城市近代建设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心理为线索,探讨江南各城市近代导向性主流群体和心理的联系与差别,将历时性群体背景和心理转变对应同时期建设营建活动。据此比较各城市与苏州近代建筑物质形态,得出苏州近代建筑形式选择亦受制于来源上海的商业本位思想和南京的政治权威意识,辨明了苏州与地区其它三城间的建筑形式选择关系。探明了表现为“先引辐射”到“后续串联”特征明显的“带状共同体”江南近代建筑的谱系结构。上海向外辐射影响早、持续时间长,无绝对政权专制,与地区城市间形成自愿自由的多样性近似和差异谱系关系。南京自1927年后进行统一政治文化辐射影响,城市军政群体政治威权意识的干预,对江南地区形成被动约束的统一性近似谱系关系。苏州、无锡、常州遵循城市地缘性文化底色彼此串联,镇江则多与向外辐射影响城市关联紧密,形成上海、南京辐射影响范围内彼此串联的“带状共同体”谱系结构。所以,本文主要对苏州近代建筑的谱系结构进行了系统研究,对比分析了苏州与江南地区其它各城市导向性主流群体身份背景和心理,以及对应相关近代建筑的物质形态的源流和差异,初步架构了江南地区近代建筑的谱系结构,为进一步深入探讨江南近代建筑谱系关系奠定了一定基础。
蔡樱梓[6](2020)在《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的法律分析》文中认为我国“城乡二元制”及“用途管制”的土地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土地使用及配置效率。在《土地管理法》第三次修正之前,旧《土地管理法》规定如任何单位、个人拟使用集体土地用于非农建设,集体土地需由国家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再出让给使用人,使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法自由流转。自1999年起,中央逐步制定政策在全国各地铺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积极探索该项制度创新。经历近20年的实践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取得一定成效。2018年,中共中央提出“全面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各项制度,尽快修改《土地管理法》。2019年,我国第三次修正《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实施),该法首次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特别是确立了集体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制度),并删除了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规定,使得这项制度创新最终落脚于新《土地管理法》的第63条。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规范体系上,虽然《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已删除了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的规定,但目前我国现行法与流转制度创新仍然存在三方面的“缝隙”,其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地位未能明确;其二,其他规范存在与新《土地管理法》第63条相冲突的情形;其三,缺乏一部统一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规或实施办法。这种“缝隙”可以考虑通过在《民法典》中,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地位进行肯定、进一步修改与流转制度创新相冲突的规范,并尽快通过国家立法出台一部专门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规或规章予以解决。在相关实体法、程序法的规范选择上,因目前国家立法与地方立法层面存在脱节,且各地方立法的规定不尽统一,本文参考分析了全国各地近40个地区的地方立法后,选取流转主体、土地准入范围、流转方式、流转收益分配、村民同意要件、公开交易程序、外部监督规范这几个方面着重分析,总结共性、提出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建议。
纪恺昕[7](2020)在《S市YF机械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研究 ——基于4Vs营销视角》文中研究表明
陈虹[8](2020)在《医院门诊服务流程再造研究 ——以C肿瘤专科医院为例》文中研究说明
孙雨婕[9](2020)在《“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新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转型期,新产业、新形态的出现对工程人才提出新要求,“新工科”作为智能时代下的产物出现在大众视野,自教育部提出大力发展“新工科”以来,全国各类高校围绕“新工科”建设的讨论愈来愈热。产学研合作是新工科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新思路,如何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新工科”人才,已经成为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关注的重点。论文基于协同论和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首先通过文献研究法对“新工科”和“产学研协同育人”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主要从新工科建设的背景与挑战、内涵与特征、国内外工程教育建设和实施以及产学研协同育人发展现状等方面进行分析,厘清我国产学研协同育人和新工科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与发展困境,主要表现为产学研协同在人才培养方面未形成成熟的育人模式和明晰的育人路径,“新工科”背景下的产学研协同需要深层次构建育人模式、进一步优化育人路径。其次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以培养“新工科”人才为目标,以产学研深度协同为重点,以两者高效结合为抓手,提出了以“一点两线三体四面五优”(1+2+3+4+5)为核心的育人框架,构建了产学研“多元融合”协同育人模式和以“优势互补”为原则、以“资源整合集成服务”为核心、以“横向协同纵向共享”为思路的协同育人云平台。最后,针对以上内容,从突出新工科人才培养主体的核心地位、加强合作主体的自我完善、“三导师”与“双师型”教师双轨发展、加强协同育人环境建设、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以及制定长期激励机制等多方面提出新工科人才培养的保障性建议,优化育人路径,以促进复合型卓越工程人才的培养目标的达成。
胡裕岭[10](2020)在《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与分歧(1904-1949)》文中研究表明社会的变革离不开科学技术革命,法律的发展亦如此。当下的中美贸易战也再次告诉我们,谁掌握了核心基础科学技术,谁就掌握了更多的经济贸易和法律规则的话语权。科学技术不仅事关经济利益、政治变革,而且事关民族兴亡、文化存续。反观中国近代法律大变革的历史,是时,既有国体衰败,列强侵扰,传统频遭质疑,政改瞬息万变,又有实业兴邦,人权浪潮,租界法权失落,西学持续涌入。1904年香港警察开始使用英国亨利制指纹分析法押印指纹,1905年,青岛巡捕局开始使用德国汉堡式指纹分析法查证犯罪嫌疑人,1918年夏全印赴上海公共租界学习亨利制指纹分析法……然而对这一时期指纹证据技术的系统性梳理尚处空白。温故而知新,述往事而思来者。考证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技术分歧、本土探索等,不仅可丰富近代法律的研究,而且可为当下司法改革挖掘本土资源。本文以指纹证据技术在中国的引入和发展为研究对象,选取1904年至1949年为研究时间段,通过一系列史料考据和问题探讨,试图厘清中国指纹证据技术的历史发展脉络,考证指纹证据技术的早期实践和应用情况,阐释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路径和发展动因,分析指纹证据技术标准的争议与分歧,反思指纹证据技术引入发展与分歧视角下的检警关系、科学技术与司法关系等问题,以求补正指纹证据技术学术史上的部分漏误,探索证据科学发展规律以及为当下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和司法改革尤其是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挖掘本土资源,提供些许镜鉴。中国为何要引入指纹证据技术这门“西学”?法制的冲突首先是文化的冲突。指纹证据技术这门西学在清末时期引入中国并非易事。帝制中国晚期,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和天朝大国之说,已让士大夫阶层陷入对传统文化的盲目自信。他们视传统制度和经验为正统,稍有抵触者即视为异端。但随着西学东渐,西学在中国不断传播,传统经验已暴露出诸多不能自圆其说的科学性问题。直至康熙三年“历法狱案”爆发,表面上是历法较量,实则是中学与西学的话语权之争。然而如何看待和引入较为科学的西学,同时扞卫传统政体,统治者必须为其寻得合理的文化解释。“西法中源”,西方先进的历法和数学源自中华传统文明的学说首先为这一问题的回答拾得文化自信,但很快就在逻辑上不攻自破,既没有看到科学发展的普遍性,也未能解释为何西学在当时更先进于中学。直到鸦片战争再一次将“中弱夷强”的现实问题随着炮火摆在统治者面前。“中体西用”,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在固有政治文化传统“体”不变的前提下,采用西方先进科学技术以“用”的学说登上历史舞台。尽管存在洋务派的“补救”论和维新派的“会通”论等多种解释,但它一样没有回答“西学”何以领先“中学”何以落后的原因,甚至掩盖了体制上的弊病。1898年光绪颁布《明定国是诏》,号召“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主张“博采西学”。“西用”的范围进一步扩展。警察制度、检察官侦查机制等一系列近代刑事司法制度开始引入并建立起来,指纹证据技术自此被“名正言顺”地引入中国。在当时西方指纹证据技术何以领先于中国?中华文明或是世界上最早将手印或指纹印痕应用于证据领域的文明地区之一。从现有的中西方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中国是最早将手印纳入证据体系的国家。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了大量民间契约中以按捺手印为凭证的方法,这些凭证往往成为案件诉讼过程中的关键证据。按捺手印为凭证,在中国古代不同时期又称“下手书”“画指券”“画指节”“手摩”等。据文献记载最早可追溯到周代,而且在指纹纹线特征的识别与鉴定领域十分发达,曾被应用于司法个案。这种方法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领先地位,辐射影响极其深远。但中国古代对指纹的认识经验判断大于科学分析,始终未能成为一种科学,甚至存在经久失传的现象。如在清代曾有文献认为“画十字”与按捺指纹同义。直至19世纪西方自然科学的兴起和发展,推动了人类对指纹的科学认知。指纹证据技术便在近代皮纹学、解剖学等学科的基础之上发展起来,逐渐形成了高尔顿——亨利、武塞蒂赫等不同的指纹分类系统。指纹人各不同、终身不变的特性,使之得以应用到证据科学领域。阿根廷、印度、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家纷纷将指纹正式纳入到证据体系中。受特殊的历史环境影响,指纹证据技术在中国的实践几乎与世界同步。据史料记载,至迟自1904年始,指纹证据技术在青岛、上海、香港等地区的侦查活动中得以实践。而且随着《字林西报(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大陆报(The China Press)》等近代报刊报道,指纹证据技术为国人所知并逐渐在中国萌芽兴起。中国是通过何种方式引入和推广指纹证据技术的?没有证据科学支撑的法律制度难以实现其司法价值。清末民初政府虽然先后效仿日本等国家建立现代刑事诉讼制度,但当拷讯技术逐步废除,一时间失去证据科学的支撑,司法效能极其低下,司法官员互相推诿,甚至出现派员学习西方催眠术以资审案的闹剧。从中可见当时对西学证据科学的渴望。世界指纹证据技术应用的第一人、武塞蒂赫指纹分类系统的发明者胡安·武塞蒂赫访华传学,留学生归国以及租界地区的早期实践为统治者提供了指纹证据技术这门科学。民初司法部与内务部掀起在全国范围内学习传授指纹证据技术的热潮。政府通过开办指纹传习所、讲习所,在警校办设指纹专科、开设指纹课程,派遣惠洪、夏全印等赴租界学习,派遣留学生先后赴日本、奥地利、德国、美国学习指纹证据技术等方式引入和推广指纹证据技术。同时,夏勤、伍冰壶、张元枚等个人通过不同的方式凭借一己之力为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和发展作出了不朽贡献。经过政府、社会和个人多方面的努力,指纹证据技术短短几年在中国得以实践,并几乎与日本、英国、美国等先进国家保持相当水平,且涌现出一大批指纹专家。司法部先后颁布《办理指纹须知》《试办指纹法令》作为指导手册以将其固定、统一下来,全面推广。上海、南京、天津、汉口、北平、重庆、青岛、汉口等城市警察部门先后建立起指纹专门机构。指纹证据技术的应用取得较大成效,在各地破获多起案件。何种指纹证据技术最为适合中国国情?民国政府尤为重视指纹证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不仅在司法领域三令五申鼓励和支持该技术的推广,而且还曾将指纹证据技术应用于身份证件识别等领域。教育部甚至通令全国各国立大学、私立大学、省教育厅酌设指纹学科。指纹证据技术的知识甚至还出现在高考试题中。然而,中央政令不行、国家内政不一的政治环境在给了各地得以分别实践世界不同指纹证据技术的同时,也给发挥指纹证据技术功能、实现跨区域犯罪侦查协作带来重大障碍。指纹证据技术不仅在各省市存在地域之差,而且同一省市的监狱部门与警察部门所应用的技术标准也是五花八门。根据1935年的史料统计,在全国19个提供指纹办理情况的警察部门中,所采用的指纹技术标准有英国亨利制、德国汉堡式、法国爱蒙培尔制、阿根廷武塞蒂赫制以及中华式等多种,而且其中亨利制也有英式和夏全印式之分;汉堡式还有德式、日式之分。通过分析不同种指纹分析的初步(基本)、二步(附属)和三步(次附属)分析方法,可以发现武塞蒂赫制最为简单,基本分析仅有四大类,但难以应对较大的指纹样本量,因而有附属分析又分十六种,难免前者过于简单,后者又过于复杂。汉堡式与亨利制指纹分类基本相同,在斗形纹的区分上有所差别。在编码技术上,武塞蒂赫制依然最为简单,但查找起来每次至少要找出五个号码,而亨利制第一步仅需确定计数或不计数即可。如果到第二步继续查找,武塞蒂赫制恐怕要找出二十五个号码,而亨利制仅四个号左右即可查出。相比之下汉堡式则也非常简单,仅需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即可,但本质上与亨利制并无较大差异。分析发现,中华式并没有根据中国人的指纹特点加以本土化,而是将亨利制和爱蒙培尔制加以综合,甚至存在许多错误。1933年民国政府开启了指纹证据技术标准的统一之路,发现并决定以中国人指纹之特性定立指纹技术标准。然而技术的分歧与争议远远超过了技术探讨本身。分歧的背后却是师承关系、学源背景等力量的交织角逐。直至抗日战争胜利后,内政部通令警察部门采用亨利制标准,但并未与司法部达成一致意见。至1949年,指纹证据技术标准未能实现实质统一。透过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和分歧我们可以反思哪些问题和经验教训?回顾与反思1905年至1949年指纹证据技术在中国的引入和发展,可以看出其盲目性、重复性、世界性和依赖性的发展特征。从本文第一章西学引入文化解释的局限性中亦可以分析出其对指纹证据技术引之不谓来由、发展不问现实和争议流于人事的问题影响。同时,政治需求、学科教育、职业团体以及个人作用都对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和分歧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民国指纹证据技术诸多未竟之路也给我们当下带来些许启示。如指纹鉴定标准的统一应尽早确立,且应以国人指纹特征为依据;指纹鉴定标准的确立应有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共同组织专家委员会开展。除此之外,在指纹证据技术推广中,如何看待学历制教育与在职培训的利弊对当今警察教育乃至其他职业教育而言也具有一定的历史镜鉴意义。短期的在职培训能够顺应技术与知识拿来主义之需,不仅见效快成本低,而且能够快速顺应社会的发展变革,但从根不上不能解决技术与知识的研发问题。然而学历教育完成了这一问题吗?似乎还值得更多地反思。透视指纹证据技术标准的分歧纷争,不仅可以窥见民国时期检警关系之变化以及侦查权力的扩张与异化,而且更可以从中探析科学和司法的关系,可以为指纹鉴定标准和采信规则的确立、证据科学与证据法学的发展以及司法改革中中国特色法治路径话语权的探索提供些思路。
二、汕头探索监管方式迈大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汕头探索监管方式迈大步(论文提纲范文)
(1)比较视域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 自由贸易港的由来及其境外发展经验 |
(一)自由贸易港的含义及其发展历程 |
(二)境外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模式 |
1.转口贸易型自由贸易港 |
2.避税型自由贸易港 |
3.工贸结合型自由贸易港 |
4.综合型自由贸易港 |
(三)境外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经验 |
1.优越的地理优势与完备的运输体系 |
2.投资、贸易便利化的制度安排 |
3.金融放开与优惠的税收政策 |
4.健全的法制保障 |
二、 发展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时代价值 |
(一)推动形成新的贸易优势,提升国际话语权 |
(二)顺应经济全球化,促进世界经济平稳运行 |
(三)承接“一带一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
(四)打造平台引擎,推动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 |
三、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中国道路 |
(一)中国对外开放的发展历程与建设阶段 |
1.积极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 |
2.相继批准建设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 |
3.正式成立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国自由贸易港大步向前发展 |
(二)中国自由贸易港的“特色所在” |
1.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制度特色 |
2.中国自由贸易港的使命特色 |
3.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定位特色 |
4.中国自由贸易港的区域范围特色 |
(三)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目标 |
1.加快推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
2.积极打造现代产业体系,夯实实体经济基础,增强产业竞争力 |
3.逐步健全自由贸易港的法律法规,强化风险防控 |
4.构建现代化自由贸易港治理体系 |
结 语 |
(3)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的现状和问题 |
三、基本概念的界定和术语辨析 |
(一) 互联网宗教信息 |
(二)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三) 互联网与人工智能 |
四、核心观点、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五、研究方法:定性、定量、质性相结合 |
第一章 框架与技术:理论层面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总探讨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逻辑框架 |
一、互联网成为宗教功能的革命性变量 |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逻辑推演 |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一些基本判断 |
第二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哲学辨析 |
一、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在宗教学中的定位 |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内涵和外延 |
三、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分类 |
第三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技术属性 |
小结 |
第二章 群体与组织:从主体角度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中的主体 |
一、在线信仰者(群体)的概念 |
二、在线信仰者(群体)的主要特征 |
三、在线宗教组织的分类与结构 |
第二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主体客体互动 |
一、用哈里约之窗对信众和教职人员互动的分析 |
二、互联网宗教信息中的群体与组织之间的互动 |
第三节 主体视角下,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定性判断 |
一、挖掘、表达、诠释新自我 |
二、弱化“我们”与“他们”的二元对立 |
三、更好满足人类的情感、理智沟通 |
四、形成多元化的网络信仰共同体 |
五、陌生信众造成心灵交往悖论 |
六、网络“牧养”信徒、培养义工 |
小结 |
第三章 语言与事件:从传播内容角度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的形式:新语言形塑新世界 |
一、作为“在”而在的互联网宗教语言 |
二、信息的社会意义和心理意义被改变 |
第二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的特定“内容”:事件及其他 |
一、概念和分类:应然性悄然转向实然性 |
二、宗教复兴运动成互联网宗教信息内容之源头活水 |
三、突发性事件和常规性事件造就宗教复杂功能 |
第三节 内容角度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定性判断 |
一、开放性造就网络宗教市场 |
二、一些弥散性传统宗教可能会被互联网宗教信息瓦解 |
三、帮助信众全面、有效地把握复杂世界 |
小结 |
附录 非理性破坏性膜拜团体信息在互联网上传播的特征和原因 |
第四章 工具与模型:从媒介角度看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 |
第一节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在媒介工具上的体现 |
一、宗教网络媒体的概念、分类、特征 |
二、宗教类网站:从快速发展到理性发展 |
三、宗教类博客:个性展示、互动交流的宗教信息平台 |
四、宗教类微博:即时信息的收发与碎片化 |
五、宗教类微信:整合效应和孤独并存 |
六、宗教类数据库:经典教义纸书被可扩张的数据所取代 |
第二节 结构功能论(模型)对网络宗教媒介的分析 |
一、结构功能论概述 |
二、AGIL模型对互联网宗教媒体的分析 |
第三节 媒介工具下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定性判断 |
一、自媒体时代宗教信息市场竞争更激烈 |
二、实现流动的神圣性:祛魅与再魅 |
三、去中心化技术给信众更多自由空间 |
四、媒介综合功能:拉开的帷幕与温暖的照耀 |
小结 |
第五章 问卷与认知:实践层面对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探讨 |
第一节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 |
一、问卷在可信度上处于较高区间 |
二、在解释原变量信息方面效度较高 |
第二节 关注互联网宗教信息的人员情况及其认知 |
一、关注互联网宗教信息的人员情况 |
二、网民对互联网宗教信息的认知和态度 |
三、希望整治封建迷信、网络诈骗问题 |
四、互联网信息管理较好,养生保健等作用发挥较好 |
第三节 性别、年龄、学历与网民对宗教功能认知的相关性 |
结论: 宗教与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科技关系的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问卷 |
附录二 问卷调查结果 |
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的社会认知、原因探究及发展趋势 |
附录三 个案实例:北京市宗教类网站、微信情况统计一览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 |
(4)自动驾驶风险治理与停车管理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自动驾驶风险治理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巡航停车问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技术路线 |
2 自动驾驶风险治理及其路内停车管理问题基础理论 |
2.1 自动驾驶风险治理分析基础理论 |
2.1.1 自动驾驶风险来源 |
2.1.2 风险决策与认知风格理论 |
2.2 城市中心路内停车行为研究及管理措施基础理论 |
2.2.1 城市中心范围界定 |
2.2.2 城市中心停车方式 |
2.2.3 城市中心路内停车供需关系 |
2.2.4 城市中心路内停车行为特征及其交通影响分析 |
2.2.5 自动驾驶时期城市中心停车行为及其交通影响分析 |
2.3 本章小结 |
3 基于认知风格理论的政府自动驾驶风险治理研究 |
3.1 政府视角的自动驾驶风险治理分析方法 |
3.2 基于政策调研的自动驾驶风险治理措施分析 |
3.3 政府视角的自动驾驶风险认知风格分析 |
3.4 自动驾驶风险治理政策意见 |
3.5 本章小结 |
4 自动驾驶汽车路内停车行为特性分析及建模 |
4.1 自动驾驶汽车路内停车行为分析 |
4.1.1 问题描述 |
4.1.2 自动驾驶汽车路内停车行为模型构建 |
4.1.3 自动驾驶汽车路内停车行为模型分析 |
4.1.4 算例分析 |
4.2 考虑拥挤效应的自动驾驶路内停车行为建模 |
4.2.1 模型背景描述及基础假设 |
4.2.2 考虑拥挤效应的自动驾驶路内停车行为模型构建 |
4.2.3 算例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城市中心路内停车管理策略分析 |
5.1 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城市中心路内停车管理策略优化模型 |
5.1.1 面向自动驾驶汽车的城市中心路内停车管理策略优化模型 |
5.1.2 与面向传统汽车的城市中心停车管理策略优化模型对比 |
5.2 求解算法 |
5.3 算例分析 |
5.3.1 短期规划的市中心路内停车收费费率优化情况 |
5.3.2 长期规划的市中心路内停车容量及停车费率组合优化情况 |
5.4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附录 B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5)基于社会心理的江南近代建筑谱系研究 ——以苏州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背景及其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缘起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
1.2.1 研究时间界定 |
1.2.2 研究空间界定 |
1.2.3 研究对象界定 |
1.2.4 研究具体问题、目标及意义 |
1.3 相关研究现状 |
1.3.1 相关领域谱系学历史观点研究 |
1.3.2 相关领域社会心理学视角研究 |
1.3.3 国内外近代建筑相关史论与谱系研究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近代江南地区城市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心理变迁 |
2.1 江南传统城市向现代化城市转型的社会背景 |
2.1.1 政治体制的冲击与变革 |
2.1.2 经济形态的演变与交替 |
2.1.3 社会文化的吐故与纳新 |
2.2 近代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及基本特点 |
2.2.1 以代表性士绅学习“西学”为发端 |
2.2.2 以担当社会责任的士绅阶层为主体 |
2.2.3 以民族主义精神的空前高涨为基础 |
2.3 近代城市建筑的物质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双重关系 |
2.3.1 作用与反作用关系为底色 |
2.3.2 传统“束缚”与近代“自由”为焦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社会心理的苏州近代建筑五种类型 |
3.1 苏州近代建筑产生的社会背景 |
3.1.1 近代前苏州城市社会经济概貌 |
3.1.2 清末民国时期苏州城市社会经济 |
3.2 社会心理影响苏州近代建筑营造的决策方式 |
3.2.1 个体呈现为“自下而上”的影响力 |
3.2.2 社会群体呈现为“自上而下”的干预力 |
3.3 苏州近代建筑社会心理角度的分类 |
3.3.1 “激发”型建筑 |
3.3.2 “盲从”型建筑 |
3.3.3 “批判”型建筑 |
3.3.4 “选择”型建筑 |
3.3.5 “交融”型建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苏州近代建筑的溯源和谱系特征 |
4.1 苏州近代建筑的溯源 |
4.1.1 苏州传统式样建筑仍为其底色 |
4.1.2 苏州近代建筑与西式建筑的演变关系 |
4.2 苏州近代建筑五种类型的物质形态特征 |
4.2.1 “激发”型建筑的刻意折“中” |
4.2.2 “盲从”型建筑的统一学“西” |
4.2.3 “批判”型建筑的视觉新“中” |
4.2.4 “选择”型建筑的“中”“西”斟酌 |
4.2.5 “交融”型建筑的“中”“西”共融 |
4.3 社会群体心理影响下的苏州近代建筑谱系 |
4.3.1 “单向套环”和“层层套环”的循环选择特征 |
4.3.2 人物谱系与近代建筑类型间的高对应度 |
4.3.3 五种类型近代建筑“源”和“流”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苏州近代建筑的形成受制于上海和南京社会群体 |
5.1 上海洋商群体商业本位思想直接影响苏州近代建筑的形成 |
5.1.1 近代上海商业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5.1.2 商业群体逐利心理对上海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5.1.3 近代上海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比较 |
5.2 南京军政群体政治威权意识间接影响苏州近代建筑的形成 |
5.2.1 近代南京军政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5.2.2 军政群体威权意识对南京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5.2.3 近代南京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苏州与江南区域内相邻城市间的近代建筑关系辨析 |
6.1 近代无锡主流群体对营造的影响方式和无锡与苏州两地比较 |
6.1.1 近代无锡民族工商业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6.1.2 民族工商业群体逐利心理对无锡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6.1.3 近代无锡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的比较 |
6.2 近代常州主流群体对营造的影响方式和常州与苏州两地比较 |
6.2.1 近代常州官商绅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6.2.2 官商绅群体私利心理对常州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6.2.3 近代常州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的比较 |
6.3 近代镇江主流群体对营造的影响方式和镇江与苏州两地比较 |
6.3.1 近代镇江的政治群体的更迭及其作为 |
6.3.2 政治群体目标导向对镇江和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6.3.3 近代镇江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的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江南地区近代建筑谱系的脉络和基本特征 |
7.1 “先引辐射”到“后续串联”特征明显的“带状共同体” |
7.1.1 差异性辐射和亲疏性串联的结构 |
7.1.2 经济和文化带状共同体的形成 |
7.2 城市导向性主流群体决定区域内建筑谱系脉络 |
7.2.1 群体心理间的异和同定义近似和差异并存的建筑谱系关系 |
7.2.2 区域内各市导向性主流群体和建筑谱系结构图 |
7.3 江南地区中影响其它城市和接受影响城市的路径 |
7.3.1 影响其它城市的营造在于营建群体背景和业内动向 |
7.3.2 接受影响城市的营造在于导向性主流群体心理和经历 |
本章小结 |
结语与展望 |
主要结论 |
后续研究和展望 |
论文创新点 |
致谢 |
附录1: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成果 |
附录2:苏州近代建筑及原归属人背景概览 |
参考文献 |
(6)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的法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与《土地管理法》修正的回应 |
2.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的探索与实践 |
2.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与乡村振兴战略 |
2.3 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的回应 |
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新的法律规范体系分析 |
3.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国家立法 |
3.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地方立法 |
3.3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现行法与流转制度创新的“缝隙” |
3.4 与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相适应的规范体系化思路 |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实体法规范选择 |
4.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主体 |
4.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土地准入范围 |
4.3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 |
4.4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收益分配体系 |
5.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程序法规范选择 |
5.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村民同意要件 |
5.2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公开交易程序 |
5.3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外部监督规范 |
6.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创新点摘要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分析 |
(二)国内研究现状分析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和主要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
一、相关概念 |
(一)新工科 |
(二)产学研协同育人 |
(三)人才培养模式 |
二、相关理论 |
(一)系统论 |
(二)协同理论 |
(三)复杂适应系统(CAS)理论 |
三、新工科与产学研关系辨析 |
(一)新工科建设呼唤产学研协同育人 |
(二)产学研协同育人促进新工科发展 |
(三)新工科与产学研互依共存共同发展 |
第二章 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发展现状和问题 |
一、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发展进程 |
(一)产学研协同育人探索与实践 |
(二)新工科背景下的产学研协同育人发展现状 |
二、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 |
(一)产学研协同未形成成熟的育人模式 |
(二)产学研协同未形成明晰的育人路径 |
(三)产学研协同育人信息化应用亟待加强 |
三、新工科建设对产学研协同育人提出新要求 |
(一)教育教学新理念 |
(二)学科专业新需求 |
(三)知识能力新结构 |
(四)人才质量新标准 |
(五)人才培养新模式 |
第三章 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的构建 |
一、产学研“多元融合”育人模式的指导思想 |
二、新工科背景下构建产学研“多元融合”协同育人模式 |
(一)基于一个中心,确定产学研协同目标 |
(二)坚持两个原则,确立组织领导架构 |
(三)依托“KAQ”三位一体,建立融合共享机制 |
(四)立足四个方面,优化育人体系 |
(五)发挥五大优势,完善育人机制 |
三、新工科背景下构建产学研协同育人云平台 |
(一)云平台设计的目标与原则 |
(二)云平台设计的构想与思路 |
(三)云平台的功能与运行 |
(四)云平台的实施策略与保障 |
第四章 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实施保障建设 |
一、突出新工科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 |
(一)高校的自我完善 |
(二)企业的自我完善 |
(三)政府的自我完善 |
二、加强产学研协同育人环境建设 |
(一)为产学研合作提供优越的政策法律环境 |
(二)为产学研合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
(三)为产学研合作制定长期激励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10)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与分歧(1904-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对象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价值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共识: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解释与基础 |
第一节 指纹证据技术引入的文化解释 |
一、西法中源 |
二、中体西用 |
三、博采西学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引入的制度准备 |
一、警察制度建立 |
二、检察官侦查权的创设 |
三、刑事证据制度的法律探索 |
第三节 指纹证据技术传播的教育基础 |
一、留学制度 |
二、警察学校与司法传习所 |
三、翻译学术着作、创办警务杂志 |
第二章 萌芽:指纹证据技术的滥觞与早期实践 |
第一节 中华文明或最早将手印纳入证据体系 |
一、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早使用指纹印痕的文明地区之一 |
二、中华文明最早将手印纳入证据体系 |
三、中国古代手印证据应用的特征与局限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科学发展起源于西方 |
一、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科学基础 |
二、指纹证据技术的诞生与应用 |
第三节 西方指纹证据技术的传入与实践 |
一、近代报刊的报道 |
二、租界等地的实践 |
第三章 发展:指纹证据技术的学习与应用考据 |
第一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曲折前页 |
一、拷讯技术的存废之争 |
二、学习催眠术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传播途径 |
一、发明者亲授 |
二、官方办学 |
三、遣员学租界 |
四、派遣留学生 |
五、国内与国际交流 |
六、个人研究传播 |
第三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实践情况 |
一、司法行政部门 |
二、警察部门 |
三、刑事案例考察 |
四、指纹证据技术实践的问题 |
第四章 分歧:指纹证据技术的标准之争 |
第一节 争议基础——各地实践差异 |
一、标准不同实践受阻 |
二、各地实践统计情况 |
第二节 争议焦点——技术标准之差 |
一、亨利制指纹分析法 |
二、武塞蒂赫制指纹分析法 |
三、汉堡式指纹分析法 |
四、爱蒙培尔制指纹分析法 |
五、中华式指纹分析法 |
六、几种分析方法的评述 |
第三节 争议背后——学说派系之争 |
一、师承关系与学源背景 |
二、人事关系 |
三、着说情况 |
四、地域差异 |
第四节 指纹证据技术统一之努力 |
一、技术标准的选择 |
二、技术统一计划 |
三、形式上的仓促统一 |
第五章 反思:指纹证据技术的发展镜鉴 |
第一节 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特征与启示 |
一、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特点 |
二、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问题与文化因素 |
三、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其它因素 |
四、民国指纹证据技术发展的启示 |
第二节 指纹证据技术的传承与培育方式 |
一、学术研究规范对技术传承的影响 |
二、技术培育方式的问题 |
第三节 指纹证据技术视野下的检警关系 |
一、检警指纹证据技术的并行发展 |
二、技术分歧下侦查权的扩张与异化 |
第四节 指纹证据技术视野下的科学与司法关系 |
一、证据科学于司法的价值 |
二、证据科学于司法的局限性 |
三、司法于证据科学的采信 |
参考文献 |
译名索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汕头探索监管方式迈大步(论文参考文献)
- [1]比较视域下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J]. 姚潘美,詹志华.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学报, 2021(04)
- [2]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小额信贷业务风险审批流程优化 ——以XX小额贷款公司为例[D]. 黄丹莹. 汕头大学, 2021
- [3]互联网宗教信息功能研究[D]. 梁卫国. 中央民族大学, 2021(12)
- [4]自动驾驶风险治理与停车管理优化[D]. 薛秋菊. 北京交通大学, 2021
- [5]基于社会心理的江南近代建筑谱系研究 ——以苏州地区为例[D]. 龚滢. 江南大学, 2020(04)
- [6]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的法律分析[D]. 蔡樱梓. 暨南大学, 2020(04)
- [7]S市YF机械有限公司营销策略研究 ——基于4Vs营销视角[D]. 纪恺昕. 汕头大学, 2020
- [8]医院门诊服务流程再造研究 ——以C肿瘤专科医院为例[D]. 陈虹. 汕头大学, 2020
- [9]“新工科”背景下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研究[D]. 孙雨婕. 东北石油大学, 2020(04)
- [10]指纹证据技术的引入、发展与分歧(1904-1949)[D]. 胡裕岭.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