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张瑞涛[1](2021)在《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及创新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继我国家庭承包经营制之后又一次制度变迁。到2020年底全国已有近八成地区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核心任务,剩余20%左右未改革农村地区将于2021年收官完成。那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要解决什么问题?其改革的内在逻辑与特征何在?方式又是什么?农村改革仅是手段,发展集体经济才是最终目的。那么改革的创新发展空间何在?面对上述问题,本研究力求从新制度经济学理论视角给予解释,并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供理论依据,为基层持续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实践指导。因此,对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和创新发展进行系统深入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作者2018年—2020年对11省(市)18县(市、区)的实地调研,采用座谈、深度访谈、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获取的资料,基于产权理论和制度变迁理论研究框架下,综合运用社会调查法、案例分析法和产权科层结构模型研究方法,主要研究:第一,基于科层视角理论剖析产权制度改革。第二,阐释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特征。基于11省(市)18县(市、区)的调研从清产核资及量化资产、界定成员等各环节和试点的整个过程阐释本轮(2015年以后)产权制度改革的逻辑与特征。第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基于制度变迁理论框架并以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和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典型案例分析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第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发展路径,即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新方式。以陕西省高陵区等四个地区为例,重点分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联营制‖创新发展路径。本研究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农村集体资产―嵌套性‖规则体系及其双向互动机制说明,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首先要明确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采用产权科层理论分析发现,(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权科层规则构成―嵌套性制度体系‖,通过正向促进和反向反馈的双向机制形成动态良性循环制度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产权改革与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产权改革产权科层结构在国家主体这一科层存在差异。第二,产权制度改革的做法是核查资产—确定资产主体—以股权形式分配到人—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内在逻辑是集体组织成员化、集体资产资本化,资本(财产)随成员走,成员随股份走。(1)界定成员:确定了产权制度改革的主体。(2)产权制度改革最根本的步骤是清产核资。产权制度改革具备目标任务结构层层深入,制定的相关政策富有弹性,以及评估体系系统性整体特征。但也不能忽视政策试点方式―政策势差‖带来―副作用‖的可能性。第三,制度环境是影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制度环境的动态变化引致―潜在收益‖的产生,为创新制度提供可能性。多层次主体协作结构是决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高度与质量的重要因素。多层次参与主体尤其是初级行动团体通过识别―潜在收益‖、判断制度变迁成本收益的高低、选择制度变迁方式等一系列操作实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新均衡,进而获得―潜在收益‖。多层次主体参与产权制度改革,各主体各司其职高效协作,一方面高质量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另一方面―捕获‖最大量制度绩效。根据经验以及所处结构中的位置不同,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均衡的程度和原因敏感度不同,以此形成差异化制度变迁方式。本研究借鉴杨瑞龙等(2000)和吴红宇(2004)阐释的对我国制度变迁具有较强解释力的制度变迁模式分析两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榆阳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属于复合型;来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属于单一型。第四,―联营制‖创新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即发展新型集体经济)的关键是突破村(组)本身的封闭性,前提条件是产权归属清晰,借助置换或整合手段使集体资产形成规模效应,并运用规模效应和政策倾斜形成虹吸效应吸引社会企业入驻,并将农村资产以股份形式加入涉农龙头企业、村(组)与村(组)合作、村企联合建设、扶贫开发等多种方式联合发展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使农村地区形成广义上的经济增长极,通过扩散效应和虹吸效应由内向外扩散带动经济发展。但四种创新发展模式存在各自的不足,其他地区在借鉴时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与所选模式的契合性,以便发挥各种模式的优势。根据以上结论,本研究得到如下政策启示: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加强集体组织带动作用;构建动态政策支持保障系统,发挥产权制度改革的外溢效应;全面开展配套改革,形成农村综合改革联动效应;纵深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集体产权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多项政策启示。
于海鹏[2](2021)在《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文中研究指明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过去、现在、将来均如此。农业自古以来就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我国作为农业大国,至今农村经济依然比较落后和三农问题仍然很严峻。资金缺乏是困扰新农村建设的最大难题,就目前中国的体制和小农经济形态来说,合作经济才是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成功之路。发展好合作经济根源在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中国农村拥有合作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土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关键是要在体制机制顶层设计上下功夫,鼓励开展农民合作金融试点,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农村合作金融道路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很多国家普遍存在且发展很成功的选择。河北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祥地,建国以来河北地区乃至全中国一直为农村合作金融事业而探索,目的就是解决三农问题。但是,河北乃至全中国农村合作金融事业发展一直很缓慢,农村合作金融背离合作制发展方向,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名不副实,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都出现了异化,这并不能证明我国不需要合作金融和没有合作金融发展的条件,而是各种其他因素限制了其发展。河北省是农业大省,河北省三农问题关乎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农村合作金融问题已经成为河北乃至全中国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难点、热点,发展农村合作金融势在必行。直到1996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业银行脱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道路,也标志着河北农村合作金融进入了独立发展的新阶段。农村合作基金会曾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补充、填补了农村金融空白。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不断进行改革深化,从名称中删除了“合作”二字,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兴起。到2015年,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初步完成了股份制改革,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走向商业化和股份制,成为向农村商业银行和股份制联社方向发展的走向异化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金融体系中,商业性金融成为主体,政策性金融发展不足,合作性金融逐步消失。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兴起,非正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大量存在,形成了以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多样化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共同发展的局面。首先对农村合作金融进行了概念的界定,把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分为独立发展、探索发展和快速发展三个历史阶段,探讨了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历程,进行了正面和负面分析,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和发展特点等问题。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陈旭[4](2020)在《农地合作社治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地合作社是以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主要的入股要素,以农户或村民小组自发组建而成的合作社。农地合作社中农户基于其所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获得股东身份,流转的土地由农地合作社进行统一管理经营,可外租可自主经营,实行按股分红的利益分配方式。农地合作社作为我国的一种重要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它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为农户提供了其所享有的农地权益的保护,同时也将农地的价值发挥至最大化,与我国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与需求吻合。农地合作社既能解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引起的农地细碎化问题,整合村集体的土地资源进行利用从而扩大农村集体的实力,又能为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力提供一份稳定的收入保障,从而加快城镇化发展,让农户不再依赖土地,解决了乡村的贫困问题。因此,对农地合作社的治理进行探讨尤为重要,不仅能促进这一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熟,更有助于我国脱贫事业的发展。农地合作社区别于传统合作社,在传统合作社基础上加入了股份制因素,是一种股份合作社,具体是在传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内生交易费用理论以及在外部利润的激励下,农地合作社显然更贴切和保障农户的利益需求。但目前由于农地合作社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自我规制的不完善导致其在法律地位上、经营过程中都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法人地位的不确定使农地合作社游离于市场化进程之外、社员大会权力制度的不健全使农户股东无法行使权利、理事会约束机制的缺失导致农地合作社“内部人控制”的局面、监事会监督力度的不足使其职权几乎丧失等等。因此,亟需从外部以及内部两方面对农地合作社进行有效的治理。本文以实践中农地合作社出现的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采用案例分析的研究方法,主要是结合上林村以及真武村的典型案例,并结合现有的理论成果,形成介绍农地合作社的法律现状——对农地合作社有效治理的法律要件进行阐述——从法律角度分析问题存在的根源——设计出合理的法律路径的研究思路,致力于从外部法律制度、内部社员大会权力、理事会约束机制、监事会监督机制等方面对农地合作社的治理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孙昕航[5](2020)在《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 ——以河南济源花石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2015年以来,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标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股份合作制则是贯穿改革始终的基本思路。农村股份合作制是在传统合作社基础上,吸收股份制因素,以农村集体资产入股方式形成的一种创新型产权制度。自1984年在山东周村试验区发端以来,这一自下而上的诱致型制度变革在争议声中逐渐完善。其实质是对农村集体产权困境的应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和产权制度的修补和完善。它一方面盘活了沉睡的农村集体资产;另一方面,赋予了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并进一步完善了权能。但是在实践中,这一制度创新还因村庄异质性而存在诸如集体股保留与否、成员界定复杂、股权固化与否以及工商资本进入风险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对股份合作制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本文首先介绍了股份合作制相关概念,并进行文献综述。在此基础上,梳理了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线索,以对农村股份合作制的起源和发展有宏观上的把握。微观上,从集体产权的制度特性出发,通过对其制度特征的一般性及特殊性两方面比较,应用产权理论对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存在的困境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村股份合作制制度机理顺应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能够有效弥补产权模糊和虚置的缺陷,并在保障公平的基础上,巩固集体经济主导地位。之后依次从清产核资、资格界定、股权设置、股权管理、运营管理、收益分配六个方面阐述了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做法。并在此框架下,对河南省济源市花石村的股份合作实践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分析花石村股份合作制的优势与做法,得出花石村股份合作制的启示以及需要着重关注的几个问题。最后针对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提出若干建议,以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胡伟斌[6](2020)在《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村庄作为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其治理问题关乎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村庄治理是农村集体制度与村民自治制度耦合下的治理,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村庄治理的一个重要目的是对村庄的公共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现资源使用的高效率和高效益,以满足农民群众高质量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作为农村产权制度的一次重要变迁,不仅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壮大发展以及农民群众的财产权益,而且对村庄治理改善具有重要影响,对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更是意义重大。于此,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主要内容展开研究。第一,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总体影响研究。主要通过对杭州市江干区的案例剖析来考察这些影响。首先,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了村庄治理结构的优化,构建了治理主体各归其位,各司其职的村庄治理体系。其次,改革促进了村庄治理主体的强化,促进村庄代理人向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再是,改革促进了村庄治理机制的完善,对村庄流失的信任机制和民主机制具有较好的修复与增强作用。最后,改革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和村民满意度,实现了村庄治理绩效的提高。第二,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信任的影响研究。信任作为一种非契约性互动机制,是村庄治理的关键向度。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将信任分为制度信任和人际信任。研究发现,就制度信任而言,除县乡政府信任外,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党支部信任、村委会信任和司法部门信任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其中对村党支部的信任最强,村委会的信任次之;从人际信任来看,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亲友信任、近邻信任、同村人信任和外来人信任的影响也均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其中对同村人信任影响最大。第三,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民主的影响研究。民主作为一种契约性互动,是村庄治理的另一关键向度。研究发现,股份合作制改革具有民主增进效应,能显着促进村庄民主化治理。从村庄层面看,在东部沿海地区的新型村庄或是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更强的村庄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户民主参与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从农户层面看,发现在低年龄、低教育程度以及有跨县外出务工经历组中,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户民主参与的正向影响更显着。通过机制分析发现,除了直接影响外,股份合作制还通过提高农户的民主认知来促进其民主参与行为。第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绩效的影响研究。研究表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农村公共品供给效率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均具有正向调节效应。进一步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就公共品类型而言,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医疗、环境卫生等关乎民生的公共产品的促进作用更加显着;从村庄类型来看,改革对公共品供给效率的促进作用在中西部地区的传统村庄更加明显。此外,股份合作制改革还通过民主效应与信任效应来间接影响村庄公共品的供给效率。本文研究的贡献在于:首先,本研究主题为当下中国“三农”发展中的焦点问题,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而村庄治理问题也是乡村振兴战略主攻方向之一,以往研究大多只关注股份合作制改革对经济层面的影响,而本文将研究重心转移到改革对村庄治理影响上,将两个焦点命题进行实证研究是本文主要贡献。其次,本文跳出了传统研究视角的局限性,将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视角来探讨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最后,以往对该问题的研究大多以定性研究为主,而本研究在案例研究基础上,并运用基于较大样本的调研数据进行计量实证分析,使研究更具科学性。但囿于村庄样本量与数据结构等因素,本研究也存在较多不足之外。基于上述研究,本文针对性地提出了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与村庄治理优化的相关政策建议,并根据本文研究的不足及局限进行了研究展望。
何松龄[7](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马池春[8](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张贇[9](2020)在《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地增值收益日益增长,原有的家庭承包经营制限制了农地适度规模化发展;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快速转移,农村人地价格发生相对变化。如何统一农地增值带来的外部利润和农民、村集体、政府三方内部利益需求,成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兴起既维持原有农地集体所有制,又满足农业现代化规模生产的需要;既降低内部交易费用,又惠及三方参与主体的合法利益。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已经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手段。通过数十年的试点推行,农地股份合作制已初具规模,为适应不同地区,农地股份合作制发展出多种入股模式。研究农地股份合作制推行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选取适宜当地农业生产,促进农户持续增收的农地股份合作制的最佳模式,深度挖掘农村现有资源,真正强化这一新制度的实践优势。因此本文通过研究影响不同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因素,对农地股份合作制及合作社的推行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基于国内外农地股份合作制的发展,以及农户行为理论的研究,总结了国内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发育类型;基于社会认知理论,从“农户资源禀赋”、“自我效能”、“结果期望”、“外界环境”等四个方面分析了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采用“武汉城市圈”农户调查数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针对整体农户和两种类型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户的参与意愿影响因素进行定量分析。研究结果如下:一是“武汉城市圈”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较快,农户主要经济来源于非农业收入,农户参与农地股份合作制有较高热情。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主要因素是农户家庭承包地面积、农户自我能力认知、农地股份合作制对家庭收益的提升,对释放家庭劳动力、村集体态度、农户的社会保障、合作社的入股价格等。二是多要素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参与意愿高于单要素股份合作社农户,具体影响因素表现为参与多要素股份合作社的农户更注重自我效能、结果期望和外界环境对其的影响;而参与单要素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受到资源禀赋、自我效能、外界环境的影响。由此,本文提出增强农户主体地位,吸引多要素入股,推进合作社“政企分开”,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政府监督力度,灵活选择农地股份合作社等对策建议,促进农户参与农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构建更适合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产权制度。
田莉[10](2020)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但是现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却越来越不适应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制约着农村经济改革发展的步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资产归属不明晰、参与经营活动的法人地位不清楚、保护农村集体产权权益的相关政策法规不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使得村级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出现了一些新矛盾、新问题,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影响了农村改革的进程。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农村现行产权制度已不能适应河北省乡村振兴战略发展的需要,推动河北省内城乡融合发展亟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有利于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对于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效率,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民共享改革成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河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13年-2016年开始为试点探索阶段,从2017年-2018年为试点推广阶段,第二阶段从2019年-2020年为全面铺开阶段。从当初的改革试点村到2019年的改革试点省份,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面临着不少现实的困境和问题,特别是进入推广阶段以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才真正进入深水期和攻坚克难的关键阶段。本文以河北省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进行实地调研和剖析,以发现制约河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并剖析存在的原因,同时借鉴全国各地相关改革取得的成功经验,找到破解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瓶颈的方法和路径,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促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有序健康发展。本文从绪论到结语共分八部分,其中核心内容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我国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历程和动因。首先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简要介绍了促使我国进行改革的动因,并梳理汇总国家层面推进改革的具体举措。第二部分主要分析在城乡融合背景下河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从出台文件、组建机构、加强宣传、强化指导等方面介绍了河北省在推进此项工作中的具体举措,并以双滦区、峰峰矿区、平泉市为代表,对河北不同地区改革实践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肯定了改革取得的良好成效。第三部分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生动力、集体股份权能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四个方面分析总结了河北省在推进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从政府关注度、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集体资产管理运行、产权流转交易、乡镇政府职能与公有制经济形式等五方面对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剖析。第四部分主要运用案例剖析与对比分析法,选取黑龙江省方正县、安徽省天水市、浙江省德清县等三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作为成功案例,对具体改革经验进行对比分析,提炼出“合理确定股份合作模式,加强“三资”监督管理,完善资产股份权能”等三大启示,为河北省推动全面铺开试点改革提供借鉴。第五部分主要针对制约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瓶颈和推进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与困境,从因地制宜分类推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提升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内部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五个方面对河北省健康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对策建议。
二、当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当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及创新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3.4 数据来源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研究评述 |
2.1 产权制度研究 |
2.2 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
2.3 农村―三变‖改革 |
2.4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及评价 |
2.4.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措施 |
2.4.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影响因素 |
2.4.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评价 |
2.5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验总结 |
2.5.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模式 |
2.5.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
2.5.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产生问题的原因 |
2.5.4 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关键问题的路径 |
2.6 相关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3.1 相关概念界定 |
3.1.1 产权、农村集体产权 |
3.1.2 农村集体经济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3.1.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3.2 理论基础 |
3.2.1 产权理论 |
3.2.2 科层制与自然资源产权科层理论 |
3.2.3 制度变迁理论 |
3.2.4 集体行动理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与进展 |
4.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
4.1.1 农村地区集体发展存在多重问题 |
4.1.2 财产性收入偏低但农民主动参与改革意识增强 |
4.1.3 顶层制度设计和试点推动 |
4.1.4 农村地区技术水平显着提升 |
4.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历程 |
4.2.1 探索改革阶段 |
4.2.2 试点改革初始阶段 |
4.2.3 试点扩大阶段 |
4.2.4 ―扩面提速集成‖阶段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论分析:基于科层视角 |
5.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嵌套性‖规则特征 |
5.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科层机理分析 |
5.3 不同类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科层结构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在逻辑与特征 |
6.1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内在逻辑 |
6.1.1 清产核资及量化资产 |
6.1.2 界定成员 |
6.1.3 股权设置与管理 |
6.1.4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6.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三变‖改革二者关系 |
6.3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特征 |
6.3.1 产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结构逐层递进 |
6.3.2 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制定富有弹性 |
6.3.3 产权制度改革评估体系极具系统性 |
6.3.4 产权制度改革具有一定―政策势差‖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 |
7.1 案例选取和基本情况 |
7.1.1 案例选取 |
7.1.2 案例基本情况 |
7.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的案例分析 |
7.2.1 复合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 |
7.2.2 单一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变迁 |
7.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式的案例启示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联营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发展路径探索 |
8.1 ―联营制‖内涵机理 |
8.2 ―联营制‖实践探索 |
8.2.1 ―联营制‖实践模式 |
8.2.2 ―联营制‖深度解析 |
8.3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结论及政策启示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理论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点 |
四 研究对象的基本说明 |
第一章 农村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一节 合作经济的产生与发展 |
一 现代合作思想的发展 |
二 现代合作经济的发展 |
第二节 合作金融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现代中国的农村合作金融 |
第二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独立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背景 |
二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走向独立发展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独立发展阶段分析 |
第二节 农村合作基金会 |
一 农村合作基金会产生背景 |
二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历程 |
三 农村合作基金会发展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探索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全面深化改革 |
一 正面分析 |
二 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背景 |
二 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开展的资金互助 |
三 其他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阶段 |
第一节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改制 |
一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
二 河北省农村商业银行 |
三 石家庄汇融农村合作银行 |
四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正面分析 |
五 河北省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分析 |
第二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一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快速发展 |
二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整顿规范 |
第五章 河北农村合作金融发展分析 |
第一节 正面分析 |
一 肩负了三农的历史责任和支持三农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
二 推动了河北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
三 推动了城市化和工业化,为河北省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
四 促进了农村金融市场的储蓄动员 |
五 做出了很大的社会贡献 |
第二节 发展问题分析 |
一 正规农村合作金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
二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畸形发展 |
三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难以承担三农历史重任 |
四 农村合作金融历史问题复杂 |
五 农村合作金融供给不足 |
第三节 发展特点分析 |
一 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
二 政府在其中扮演着关键性角色 |
三 河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占主要地位 |
四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特点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农地合作社治理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农地合作社治理的法律现状——基于典型案例的考察 |
1.1 上林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
1.2 真武粮食种植农地股份合作社 |
1.3 农地合作社治理面临的困境 |
1.3.1 法律地位未确立 |
1.3.2 社员大会权力制度不合理 |
1.3.3 理事会缺乏约束、激励僵化 |
1.3.4 监事会职权几乎丧失 |
第2章 农地合作社有效治理的法律要件 |
2.1 农地合作社治理与公司治理的比较 |
2.1.1 治理目标不同 |
2.1.2 治理主体权力来源的不同 |
2.2 农地合作社的治理原则 |
2.2.1 民主管理原则 |
2.2.2 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 |
2.2.3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
2.3 社员大会的权力理论 |
2.3.1 社员大会的职权 |
2.3.2 社员大会的治理权 |
2.4 理事会的委托代理理论 |
2.4.1 理事会的职权 |
2.4.2 理事会的行为约束 |
2.5 监事会的监督理论 |
2.5.1 监事会的职权 |
2.5.2 监事会的监督机制 |
2.6 小结 |
第3章 农地合作社治理问题的法律分析 |
3.1 关于农地合作社制度规制的分析 |
3.1.1 农地合作社的法律确认 |
3.1.2 农地合作社的自我规制 |
3.2 农地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分析 |
3.2.1 社员大会的问题分析 |
3.2.2 理事会的问题分析 |
3.2.3 监事会的问题分析 |
第4章 农地合作社治理的法律路径 |
4.1 完善农地合作社的相关立法 |
4.2 完善社员大会的设置 |
4.3 完善对理事会的约束机制 |
4.4 完善监事会的监督机制 |
第5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5)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 ——以河南济源花石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2. 相关概念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股份合作制与相关概念比较 |
2.1.1 股份制、合作制与股份合作制 |
2.1.2 农村股份合作制的内涵 |
2.1.3 农村股份合作制与合作制、股份制的比较 |
2.2 文献综述 |
2.2.1 农村股份合作制的类型 |
2.2.2 农村股份合作制经典模式 |
2.2.3 简要评述 |
3. 农村股份合作制发展的基本线索 |
3.1 1985-2007:股份合作制被确立为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基本思路 |
3.2 2008-2012:土地政策的调整为股份合作制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
3.3 2013-2017:股份合作制赋予农民股份权能,分类实施 |
3.4 2018至今: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全面铺开 |
3.5 小结 |
4. 股份合作制是应对农村集体产权困境的有效路径 |
4.1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制度特性 |
4.1.1 产权的内涵 |
4.1.2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特性 |
4.2 我国农村集体产权的固有困境 |
4.2.1 集体产权的模糊性导致集体资产流失 |
4.2.2 集体产权“虚置”导致集体成员缺乏实际控制权 |
4.2.3 集体产权的社区封闭性阻碍集体资产增值 |
4.3 股份合作制能有效弥补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固有缺陷 |
4.3.1 股份合作制中的股份制能弥补产权模糊及虚置的缺陷 |
4.3.2 股份合作制中的合作制能保障公平,巩固集体经济主导地位 |
4.4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4.4.1 定产环节:清产核资 |
4.4.2 定人环节:资格界定 |
4.4.3 定权环节:股权设置 |
4.4.4 定股环节:股权管理 |
4.4.5 定制环节:运营管理 |
4.4.6 激励环节:收益分配 |
4.5 本章小结 |
5. 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以花石村为例 |
5.1 案例背景:村庄概况与改革动因 |
5.1.1 花石村概况 |
5.1.2 花石村的改革史 |
5.1.3 花石村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优势 |
5.2 花石村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主要做法 |
5.2.1 全面进行清产核资 |
5.2.2 分三步完成资格界定 |
5.2.3 分类进行资产折股量化 |
5.2.4 按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
5.2.5 “四个结合”辅助股份合作社发展 |
5.3 花石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进展:村庄的变化 |
5.3.1 小农户能分享到资源资产的增值收益 |
5.3.2 兼顾了经济效益与生态保护 |
5.3.3 改善了人居环境 |
5.3.4 形成了先进的治理理念 |
5.3.5 形成了集体经济刚性监督机制 |
5.4 花石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过程中面1临的难题 |
5.4.1 资金供给不足 |
5.4.2 监督成本增加 |
6.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应着重关注的几个问题:花石村的启示 |
6.1 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清产核资与成员界定困难 |
6.2 集体股去留两难 |
6.3 股权流转还是固化存争议 |
6.4 原集体经济组织固有弊病难以纾解 |
7. 主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含义 |
参考文献 |
ABSTRACT |
(6)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2 研究方法 |
1.5 数据来源 |
1.5.1 案例研究数据 |
1.5.2 计量研究数据 |
1.6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6.2 研究的不足 |
2 文献回顾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集体经济 |
2.1.2 股份合作制 |
2.1.3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 |
2.1.4 村庄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公共治理理论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农村股份合作制研究 |
2.3.2 村庄治理 |
2.3.3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村庄治理关系研究 |
2.3.4 文献述评 |
2.4 分析框架 |
3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与村庄治理发展 |
3.1 农村集体产权变革与村庄治理的历史演进 |
3.1.1 农业合作化时期(1951-1957):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萌芽阶段 |
3.1.2 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强化阶段 |
3.1.3 改革开放早期(1978 至 1992 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变革阶段 |
3.1.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1992 年至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阶段 |
3.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动因与实施 |
3.2.1 制度变迁视角下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动因 |
3.2.2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内容 |
3.2.3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发展与问题 |
3.3 村庄治理视角下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度的改革绩效 |
3.3.1 改革效率评价:基于一致性同意的分析 |
3.3.2 村庄治理视角下的改革绩效 |
3.4 本章结论 |
4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与村庄治理改进:杭州市江干区的案例研究 |
4.1 杭州市江干区基本概况及案例选择理由 |
4.1.1 江干区基本概况 |
4.1.2 案例选择理由 |
4.2 江干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历程 |
4.2.1 第一轮改革(2002-2010):实施改革、建构制度 |
4.2.2 第二轮改革(2011-2016):完善改革、双向探索 |
4.2.3 第三阶段改革(2017年至今):深化改革、股社分离 |
4.3 江干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社治理的影响 |
4.3.1 村庄(社区)治理结构的优化 |
4.3.2 村庄(社区)治理主体的强化 |
4.3.3 村庄(社区)治理机制的完善 |
4.3.4 村庄(社区)治理绩效的提升 |
4.4 治理改进的一个例证:农村集体资金民主管理的制度创新 |
4.4.1 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的问题解析 |
4.4.2 农村集体资金民主管理的制度创新 |
4.4.3 江干区农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的制度设计及绩效 |
4.5 本章结论 |
5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信任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文献综述 |
5.3 理论分析框架 |
5.3.1 股份合作制改革与制度信任 |
5.3.2 股份合作制改革与人际信任 |
5.4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5.4.1 数据来源 |
5.4.2 变量设置与说明 |
5.4.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4 模型构建与内生性探讨 |
5.5 实证分析 |
5.5.1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制度信任的影响 |
5.5.2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人际信任的影响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信任的影响差异 |
5.6.1 村庄层面的影响差异分析 |
5.6.2 农户层面的影响差异分析 |
5.7 进一步讨论:代理人角色增强与村庄信任增进 |
5.8 本章结论 |
6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民主的影响 |
6.1 引言 |
6.2 文献综述 |
6.3 分析框架与研究假说 |
6.3.1 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民主增进效应 |
6.3.2 民主认知的中介效应 |
6.4 变量选择与模型构建 |
6.4.1 数据来源 |
6.4.2 变量设置与说明 |
6.4.3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4 模型构建与内生性讨论 |
6.5 实证分析 |
6.5.1 基准回归 |
6.5.2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民主的影响差异分析 |
6.5.3 中介效应分析 |
6.5.4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结论 |
7 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绩效的影响——基于公共品供给的视角 |
7.1 引言 |
7.2 文献综述:历史维度的分析 |
7.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7.3.1 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公共品效率的影响 |
7.3.2 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的调节作用 |
7.3.3 村庄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的调节作用 |
7.3.4 股份合作制改革影响村庄公共品供给效率的内在机理 |
7.4 数据来源与模型构建 |
7.4.1 数据来源 |
7.4.2 变量设置与说明 |
7.4.3 描述性统计 |
7.4.4 基本模型构建 |
7.5 实证分析 |
7.5.1 基准回归 |
7.5.2 稳健性检验 |
7.5.3 村庄经济发展水平的调节效应 |
7.5.4 社会关联和宗族势力的调节效应 |
7.6 影响差异分析 |
7.6.1 公共品类型差异的比较分析 |
7.6.2 村庄类型差异的比较分析 |
7.7 影响机制分析 |
7.8 本章结论 |
8 研究结论、政策启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调查问卷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主要科研成果 |
(7)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9)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2.农户参与股份合作制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农地股份合作制 |
2.1.2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与入股 |
2.1.3 农地股份合作社 |
2.2 农户参与行为相关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制度变迁理论 |
2.2.3 社会认知理论 |
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实践运行 |
3.1 农地股份合作制主要模式 |
3.1.1 南海模式 |
3.1.2 贵州模式 |
3.1.3 苏南模式 |
3.1.4 莒县模式 |
3.1.5 四种农地股份合作制模式对比 |
3.2 农地股份合作社主要类型 |
3.2.1 单要素土地股份合作社 |
3.2.2 多要素土地股份合作社 |
3.2.3 两种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对比分析 |
4.研究区域概况及样本分析 |
4.1 调查区域概况 |
4.1.1 调查区域行政区划 |
4.1.2 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 |
4.1.3 调查区域股份合作制发展状况 |
4.2 调查问卷的设计 |
4.3 样本描述性分析 |
4.3.1 调查村庄分布情况 |
4.3.2 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
4.3.3 农户家庭基本情况 |
4.3.4 家庭承包耕地状况 |
4.3.5 农户对农地股份合作制认知情况 |
4.3.6 农户参与农地股份合作制意愿 |
5.农户参与股份合作制意愿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理论模型构建与研究假设 |
5.1.1 社会认知理论模型构建 |
5.1.2 研究假设 |
5.2 计量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5.2.1 logistic模型构建 |
5.2.2 变量选取与描述 |
5.3 logistic模型运行 |
5.3.1 回归结果分析 |
5.3.2 模型检验与说明 |
5.4 结果分析 |
5.4.1 农户资源禀赋影响因素 |
5.4.2 自我效能影响因素 |
5.4.3 结果期望影响因素 |
5.4.4 外界环境影响因素 |
6.不同类型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农户参与意愿影响因素分析 |
6.1 武汉城市圈农地股份合作社类型 |
6.1.1 武汉城市圈单要素农地股份合作社 |
6.1.2 武汉城市圈多要素农地股份合作社 |
6.2 农户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类型差异分析 |
6.2.1 描述性分析 |
6.2.2 模型运算 |
6.2.3 结果分析 |
7 主要结论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增强农户主体地位 |
7.2.2 “政企分开”的股份合作社管理模式 |
7.2.3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
7.2.4 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督作用 |
7.2.5 灵活选择土地股份合作社类型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攻读硕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与参与课题 |
附录B:农户意愿调查问卷 |
致谢 |
(10)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国内研究综述 |
2.国外研究综述 |
(四)研究内容和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城乡融合发展 |
2.农村集体产权 |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二)理论基础 |
1.产权理论 |
2.治理理论 |
二、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沿革与改革动因 |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历史沿革 |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由来及发展 |
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探索与完善 |
(二)新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 |
1.城乡融合过程中农民根本利益保障不到位 |
2.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导致流失严重 |
3.农民利益诉求不一致导致社会矛盾加剧 |
(三)国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举措 |
1.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
2.由点及面开展经营性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
3.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
三、河北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现状分析 |
(一)河北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
1.河北省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阶段 |
2.推进改革的政策与措施 |
(二)省内不同地区实践经验分析 |
1.承德市双滦区实践经验分析 |
2.邯郸市峰峰矿区实践经验分析 |
3.承德市平泉市实践经验分析 |
(三)改革取得的成效 |
1.完善了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
2.增强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力 |
3.提高了村民财产性收入 |
4.加速了农村社区治理模式提升 |
5.保证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
6.奠定了城乡融合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改革存在的问题 |
1.集体经济组织内生动力不足 |
2.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不成熟 |
3.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结构混乱 |
4.集体资产管理有风险 |
(二)具体原因分析 |
1.政府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关注不够 |
2.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缺失 |
3.乡镇政府职能越位与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制约 |
4.缺少集体资产管理运行机制 |
5.产权流转交易缺乏市场条件和经济基础 |
五、国内不同地区改革经验与启示 |
(一)国内不同地区的改革经验 |
1.黑龙江市方正县改革经验分析 |
2.安徽省天长市改革经验分析 |
3.浙江省德清县改革经验分析 |
(二)改革经验带来的启示 |
1.合理确定股份合作模式 |
2.加强“三资”监督管理 |
3.完善资产股份权能 |
六、推动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一)因地制宜分类推行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
1.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 |
2.积极探索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 |
(二)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 |
1.规范财务管理 |
2.加强平台建设 |
3.强化审计监督 |
(三)探索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 |
1.多种途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
2.拓宽发展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 |
3.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应用试点 |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机制 |
1.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
2.因地制宜探索政经分离 |
3.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制 |
(五)完善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
1.健全管理机制 |
2.拓展股份权能 |
3.规范产权交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四、当前股份合作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问题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逻辑及创新发展的新制度经济学研究[D]. 张瑞涛. 中国农业科学院, 2021(01)
- [2]河北农村合作金融研究(1996~2015)[D]. 于海鹏. 河北师范大学, 2021(12)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农地合作社治理法律问题研究[D]. 陈旭. 扬州大学, 2020(04)
- [5]股份合作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实践 ——以河南济源花石村为例[D]. 孙昕航. 河南农业大学, 2020(04)
- [6]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对村庄治理的影响研究[D]. 胡伟斌. 浙江大学, 2020(01)
- [7]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8]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9]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D]. 张贇.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2)
- [10]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河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问题研究[D]. 田莉.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