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外贸总公司剥离资产的经营(论文文献综述)
闫飞[1](2020)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为研究对象,以国际投资法相关的国际国内法律制度为研究维度,旨在对中央企业这一特殊的国际投资主体及其境外投资经济行为所引发的、或与之相关的国际投资法问题进行研讨;通过结合相关案例,对相关国际投资法律实践情况进行研究;并力求理论结合实际,讨论相关国际造法的中方立场。从国际法学研究角度讨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首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在中国宏观经济层面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其对法制保障有现实需求。中央企业客观上承担了中国经济“走出去”以及建设“一带一路”的主力军任务,而近年来,其境外投资所遭遇的东道国投资限制、审查措施逐步趋严,相关理论问题亟待厘清。其次,中央企业国际投资法专题研究的国内外学术成果尚不丰富,从国际投资法制的各个角度展开系统性深入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填补理论研究的缺位。此外,诸如本轮中央企业体制改革等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国际经济贸易谈判、国际投资造法过程,都应当考虑纳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重要议题。全面详尽地分析相关问题,有利于中方作出合理准备、形成适当的有利主张。本文以总分逻辑结构展开,除导言及结论外共分四章。第一章首先从国际投资法角度,通过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相关问题的厘清,为本文后续章节具体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及国际法制重点问题奠定理论基石。第二至第四章分别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内法制、东道国法制以及国际法制等三个方面择取相关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本文主要采用系统分析、历史分析、法律解释、实证分析等多种研究方法,在中央企业改革以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存量、流量持续扩大,以及部分国家经贸单边主义和反全球化盛行的时代背景下进行。具体各章梗概如下:第一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研究,旨在明确本文研究对象的基本定义,同时明确中央企业在国际投资法、国际直接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定位。本章首先讨论国际投资法与境外投资法的概念,同时援引国际法学及部分经济学理论,阐述国际投资的基本分类,进而将定义和分类的范畴引导至国际直接投资,即本文所划定的研究范围内。同时广泛引用数据,揭示国际直接投资大趋势、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大趋势以及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大趋势。关于中央企业法律主体地位的研究,首先从大概念上,对国有企业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国有企业或类似国有企业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在世界各国都普遍存在的。但是,在不同的经济体制和历史背景下,国有企业具体形式与法律地位并不相类,国有企业参与经营活动的目的也不尽相同。关于中央企业的概念,本文主要研究狭义的中央企业,即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义务的中央企业。相对于地方国有企业而言,中央企业具有统一的出资人和相对高阶的法制配套,具有作为法学研究对象的可针对性。中央企业在过去的十几年中经历了深度的国际化进程,这种转变一方面源于中央企业境外资产的实际增加,另一方面也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所引发的争议密切相关。进而,本章进一步分析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历史演进及现状,并评述其未来发展趋势,为下文结合国际、国内法制具体问题展开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二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及其改革,旨在结合中央企业改革新情况,研究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相关的特殊问题,并讨论如何将本轮中央企业改革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制度改革相配套,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的规范、监管及保障作用。从组织机构性质角度看,中国中央企业可以分为两类:即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之顶层架构的中央企业,和具备公司法规定的组织形式之顶层架构的中央企业。后者又可进一步分类,并已经成为当前中国中央企业存在的主流体制。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中国国内法制已经形成以《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制度为核心的规范体系。诚然,既有的规范体系具有一定的国际投资保障作用,但其本身更偏重于投资监管而往往较少地涉及国际投资保障。同时,其法律位阶不高,政策性强于规范性。从中央企业改革对其境外投资的整体影响看,短期内,中央企业改革会对其境外投资高速增长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从中长期效果分析,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将伴随改革而继续保持持续增长趋势。本文认为,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制改革与中央企业体制改革并行至关重要,应借鉴日本、新加坡、德国等国家的相关经验,实现从规范企业到规范决策、从注重境外投资监管规制到注重境外投资保障等角度入手进行相关法制改革。第三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东道国法制,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所面临的东道国法制监管及投资措施,主要从中央企业在投资东道国的司法豁免、投资东道国国内法制中的竞争法审查以及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等问题维度切入。首先,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不应主张司法豁免。在国际法规则中,关于国家行为的司法豁免问题之判断标准是相对明确的,但中央企业的境外投资行为是否享有司法豁免的问题仍存在一定的争议。判断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识别其国际投资行动是否出于经济行为目的,即应当进行行为解释而非主体解释。本文倾向性认为,中央企业在其从事商业交易的经营行为时,不因其国有资产的属性而豁免于其他国家的司法管辖。在中航油案件中,中航油从实体问题角度并不占优,且其显然没有足够的依据得以援引去进行管辖权异议抗辩,于是中航油提出了基于中央企业属于中国政府的“部门”的管辖权抗辩,即主张其享有司法管辖豁免。根据中航油下属的新加坡公司所作出的经济行为性质,该主张并不成立,最终也未能获得司法判决的支持。总结该案,中国中央企业在进行具体的经济行为时,其主体地位与其他任何私营企业并无相异。关于竞争法审查,在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国家,竞争法问题已经普遍成为投资东道国用以针对外国投资者的重要投资措施。竞争法问题贯穿于国际投资的准入阶段和准入后阶段,在投资准入阶段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且往往能够成为“交易终结者(Deal killer)”。通过研究欧盟委员会中化集团/帝斯曼合资申报案件,本文认为,为了避免中央企业在竞争法审查中被视为非独立的经济实体,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应该具备两项基本特征,即逐利性和独立性。逐利性是中央企业成为独立经济实体的根本属性,其核心要素应当是通过企业经营而获得经济收益,这也是企业之所以区别于政府部门的关键所在。独立性的判断标准,主要在于该市场主体是否拥有独立的经济决策权力。在实践中,应当主张中央企业独立计算竞争市场份额。但在当前的中央企业改革及大举整合之背景下,主张中央企业的独立计算市场份额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解决这一问题,有赖于国内相关改革的配套设计。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家安全审查问题,首先应当明确,国家安全的概念已经及于经济安全。国家安全原本只是在国家主权、国际关系范畴内进行讨论的问题,但随着国际投资规模越来越大、不乏涉及重要领域及敏感行业,国家安全的概念也逐渐囊获经济安全在内的诸项安全因素。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因其起步早、实践丰富、立法完善等特征,成为了当今世界外国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范例。尽管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对于中国企业(特别是中国中央企业)在美境外投资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该项制度本身是有章可循的。通过对近年统计数据、三一重工案件、美国2018年开始的CFIUS现代化改革FIRRMA法案的研析,本文认为,中央企业应对国家安全审查应当进行如下举措:第一,加强投资主体架构设计,重点考虑中央企业的国有企业背景对交易架构的影响,在交易架构搭建的初期避免有国家安全审查所关注的因素存在。第二,选定非敏感投资领域,避免涉及敏感技术和受限地理区域。第三,重视审查前的工作,加强前期沟通。同时,从国家层面,我国应当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内法制完善,以从法制平衡的角度,为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争取平等的投资环境。第四章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际法制,旨在透过国际投资国际法制中的理论及实践问题研讨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际法保护。在有关国际投资的国际造法过程中,中方主张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的相关重点问题列入议题,争取以国际法制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合理、有效保护。文中分析国际投资国际法制的发展历史与现状,指出国际法制为国际法主体(主要是主权国家)创设国际法义务,这是真正实现国际投资保护的有效途径。为了厘清国际投资法制保护的理论问题,本章探讨国际投资保护法制的渊源。其渊源主要在于国际投资条约、国际投资惯例,诸如国际经济贸易组织或区域性经济贸易组织做出的相关文件也是国际投资保护法制的重要补充。国际法制调和作用,是本文主张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造法解决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问题的重要理论依据。这个问题以国际投资调和的需求展开,其研讨价值在于确认国际投资国际法制的应然性作用。国际投资作为一项经济活动,其本身并不具备经济属性之外的其他意义(例如政治意义),然而当国际投资的规模逐渐增大,国际投资相关争议不断涌现,上述结论便显得“亭台楼阁”。第一,国际投资已经成为引发强国之间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动因,同时在国力强弱对比悬殊的国家之间进行的大规模国际投资,往往掺杂政治、外交因素。第二,在国际投资所引发的摩擦中,可以归纳出几项基本特征:即投资来自国际商业巨头,投资权益由投资输出国政府持有或与政府关系密切,以及具体投资项目触及投资东道国核心利益。在这一层面,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相关度较高,换言之,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容易引发国际投资摩擦。第三,中央企业属于中国国有企业,其本身的政府关系背景无须赘述。第四,中央企业的投资领域除了涉及资源能源等传统世界各国核心利益的领域外,还正在向信息通信等高科技敏感领域转型。因此,从国际投资调和的角度看,中央企业对于国际法制调和的需求十分明显。本章同时分析国际法制调和原理,其根本目的在于明确国际投资法制的作用机制实然性。首先,国际法符合法的法理学基本特征,国际投资领域的国际法制是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的法,其协调各国统治阶级的意志。其次,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以及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角度出发,单单依靠国内法制,无法解决复杂的国际投资争议。关于中央企业相关的重点问题,在廓清双边投资协定的适用范围方面,尽管中国对外签署的双边投资协定已经超过一百项,然而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适用中国中央政府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的问题,存在一定疑问。在实践中,诸如香港永久居民Tza Yap Shum案已有一定的指引,然而本文倾向性观点认为,以中国中央政府名义对外签订的投资协定已经默示排除了两个特别行政区的适用。如果希望通过双边投资协定的形式保护大量中央企业在港、在澳投资主体,应当考虑在后续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将两个特别行政区明确纳入。关于中央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问题,在双边投资协定谈判中应当列为重点议题。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问题研讨,始终离不开其主体研判问题,在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协定中,中央企业的问题往往语焉不详。然而在具体法律实践中,中央企业是否具有明确的经济独立性?这是其能否最终被识别为正常的外国投资者的重要因素。从国际投资法角度看,中央企业在境外投资过程中是否具有较高的经济行为决策透明度,也成为识别的关键。关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国民待遇,本文指出,国民待遇问题其本身存在不同的层次。国民待遇,是法律上应然的国民待遇还是实然的的国民待遇?前者无疑是表面符合双边投资协定和其他国际法义务的,而后者则是实质符合和履行投资东道国国际法义务的。进而,通过印度尼西亚外商投资相关案例的分析,可以佐证说明,不同层次的国民待遇对于境外投资者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在国民待遇领域,中方应当积极主张中央企业享受全面的国民待遇,并积极争取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特别纳入相应内容。最后,关于竞争中立的问题及其国际造法趋势,尽管澳大利亚、美国等发达国家早有竞争中立的法律定义,但其并不适用(或不利于)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平等享受国际投资法律制度环境,OECD的相关造法努力也主要基于限制国有企业的逻辑,其关注重点主要针对国内法制范畴内的国有企业潜在不正当竞争优势。为了利用国际投资法制的调和作用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平等保护、争取平等自由的国际投资环境,中方应当主张扩充竞争中立的概念,并将其纳入未来的国际投资造法中方主张。本文结论部分统括全文观点并总结相关问题,即认为中央企业的改革应当伴随着国内有关境外投资的法制改革同时进行,中央企业也必须积极应对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及相关投资措施所带来的冲击,同时中国应以国际造法为契机落实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
金姝彤[2](2020)在《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资本市场发展,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日益凸显。2001年4月PT水仙因四连亏成为我国首家退市公司,截止至2019年末沪深两市共有101家退市公司。近年来,我国政府通过完善《公司法》、出台《重新上市准则》等相关政策的方式不断改善市场经济环境,对亏损企业重新上市进行积极引导,同时推进企业重新上市制度的完善。2014年6月5日招商南油因2010-2013年指标不符退出上交所股票市场。2019年1月8日,招商南油作为我国首家成功重新上市的公司引起了广泛关注。论文选取招商南油作为研究对象对其重新上市进行案例分析,并为社会各界提供启示及借鉴,具有理论及实践意义。论文采取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理论部分对上市、退市及重新上市的概念进行界定,在对重新上市制度变革及现状进行概述的基础上,介绍论文涉及的理论基础。案例分析部分首先对招商南油的公司基本情况和重新上市历程进行介绍及回顾。进而分析招商南油重新上市的内外部原因、重新上市措施的实施效果、重新上市的合理性和对各方权益人的影响。通过案例分析发现:招商南油重新上市的外部原因包括政策制度上的支持、行业情况转暖、央企背景作用和债务契约压力;内部原因包括及时处置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通过破产重整、第一大股东支持和对境外子公司实施资产及债务重组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进而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通过提高盈利能力促进自身重新上市和完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达到重新上市的申请要求等。招商南油重新上市具有合理性,具体体现在其财务指标符合重新上市要求并且不具有通过盈余管理进行利润操纵两个方面。此外,重新上市对公司投资人、债权人和员工均会产生一定影响。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最后论文从三个方面阐述案例启示和借鉴:招商南油的重新上市措施可以为拟重新上市公司提供剥离不良资产以提升资产质量,通过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成本以及完善内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方式控制债务风险和丰富收入来源和优化利润结构以提盈利能力等方面的借鉴;最后,对监管部门而言完善重新上市制度和加强市场监管及惩罚力度势在必行;同时,对投资者而言应提高自身素养理性进行投资。
杨昕妍[3](2020)在《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税务筹划方案研究 ——以中国化工为例》文中提出自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政策以来,中国企业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施行“走出去”战略,在境外大量开展投资活动。在众多投资项目中,通过跨境并购进行投资的模式,在各方面更具有优势,因此,近几年来,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的数量及其金额都增长十分迅速。在跨境并购中,税收是应该被考虑的重要因素。合理的税务筹划手段,可以最大地减少企业的现金流出,延迟税款缴纳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避免不必要的税务损失,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本文选择了中国最大的跨境并购案之一—中国化工并购先正达的案例,从企业股权收购阶段、持有阶段以及投资退出阶段三个不同阶段展开分析。旨在通过分析案例公司在上述三个阶段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案,对比不同方案中案例公司应当承担的税负以及控股架构在其中的作用,总结其经验,研究中国化工在进行跨境并购时可行的税务筹划方案以及涉及到的其他相关税负问题。进而归纳出中国企业进行跨境并购的税务筹划时,可以采取的税务筹划方案,以期望能够给“走出去”的中国企业提供可供借鉴的信息。本文通过上述各章分析,可以得出结论,在企业进行跨境并购时,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其中,收购阶段的筹划方案关键在于资金安排,即利用债权融资带来的税盾效应,但要注意资本弱化方面的限制;持有阶段的税务筹划方案主要基于控股架构的设计,关键在于控制利润汇回过程中的利润流失,主要利用国际税收协定网络设立中间控股公司,但需要注意税务风险;退出阶段税务筹划方案的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中间控股公司进行转让,应关注是否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以及被转让股权公司所在国最好就股权转让少征或不征资本利得税及印花税。
袁航[4](2020)在《中国铁路改革对铁路贸易产品多样化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后,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全球贸易第一大国。国际贸易是拉动各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引擎,同时进出口贸易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也是显而易见的。但“逆全球化”思潮的再次兴起和贸易保护主义日趋严重将影响中国甚至世界的国际贸易。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出现放缓的迹象,处在发展过程中的中国迫切需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和贸易模式。那么挖掘出贸易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机理是十分重要的。贸易要想最终实现,其中的一个关键的环节就是通过交通运输完成货物的位移,以完成出口商对进口商的货物转移。铁路是中国这样一个陆上大国综合交通体系中极为重要与不可替代的重要运输方式。同时铁路也是中国陆上贸易的重要通道。但中国的铁路运输贸易比重还很小,发展铁路运输贸易对于中国向西开放战略,以及打造贸易竞争新优势具有重要意义。但现有研究多数集中于交通基础设施对贸易的作用。而且在细分领域多数研究聚焦于海运、空运等交通方式。现有研究虽已涉及制度在交通运输发展上的作用,不过关于一国运输系统制度的变化,特别是业务、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制度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研究还相对缺乏。特别是中国计划经济色彩浓重、几乎完全垄断的重要交通运输方式——铁路的制度安排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研究更为匮乏。制度层面导致的复杂影响机制对贸易多样化(包括企业和产品层面)的作用值得深入分析。所以本文将研究重点聚焦于铁路改革对中国铁路贸易多样化的影响。关于贸易多样化的概念,本文结合现有的研究选取和构建了多个变量,从多个维度对贸易多样化进行了定义。主要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企业层面的变量,包括企业出口额、企业出口产品偏度、企业进出口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二是产品层面的变量,包括产品进出口额、进出口扩展边际、集约边际、以及产品出口价格边际和出口量边际。本论文选取了2000年以后中国铁路系统实施的两次较大规模的改革——铁路主辅分离改革和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前者涉及企业资源分配、企业边界和摆脱政策性负担;后者涉及企业治理结构变更。用这两次改革为外生冲击,研究了铁路制度安排对中国铁路贸易多样化的影响。首先参照Melitz和Ottaviano(2008)的经典多产品出口企业模型,构建了一个经济理论模型,用以分析铁路运输制度安排所造成的铁路运输效率和国际贸易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影响机制,并为事后的实证检验提供验证的目标。随后使用政策检验的有效工具——双重差分法DID(包括DID的各种变形形式)对政策效果进行检验,并结合使用最小二乘法(OLS)对本文的逻辑解释机理进行进一步的检验。通过本文的分析,得出以下研究结论:一是铁路主辅分离改革确实提升了铁路运输效率,为铁路出口企业提供了在运价等其他运输成本刚性的情况下另一种降低运输成本的渠道,增加了铁路出口企业的竞争能力,使其有能力增加非核心产品出口,导致铁路出口的产品偏度的降低。降低了企业过度依赖出口单一产品的风险,最终提升整体铁路出口规模。二是由于铁路调度等铁路运营核心部门和人员拥有巨大的寻租空间,一方面新的主管部门接手权力,使得短期内多数企业无法与铁路部门建立关系,这就使得出口企业数量受到铁路机构改革的显着负向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企业需要进行协调关系的部门总体数量的减少,改革后企业出口需要承担的额外市场交易成本出现了相对下降,这使得企业通过铁路运输出口的产品价格出现了下降,而出口产品数量并未受到显着影响,这使得单个企业的出口额在绝对值上受到了显着的负向影响。三是由于相比出口企业,进口企业要协调地理距离相对远的铁路部门,这加大了协调的难度,放大了铁路进口企业对铁路运输效率的敏感程度。这就造成了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对铁路进口在企业和产品两个层面的进口额、集约边际和扩展边际产生了更为显着的负向的作用。同时本文还发现,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受到的损害更大,而国有企业在改革之后受到更多的青睐甚至正向的作用。最后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首先针对铁路重启辅营业务,应避免对辅营业务再次提供各类补贴。中国铁路部门也不应将过多的资源与精力投入到辅营业务,应首先确保投资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相匹配。要以市场为基础来选择管理团队,应制定相关绩效评估标准,避免出现委托代理问题。并促进运输方式的竞争,为铁路部门货运方式创新提供条件。其次针对铁路治理结构,要进一步捋顺国铁集团的政府职能和企业职能。增强铁路行业市场化程度的同时进一步放开铁路价格管制。提供物流信息公布平台,完善违约惩处机制,平衡铁路运输各职能部门间的权利分配,进一步降低民营资本进入铁路运输行业的门槛,以服务内陆地区对外开放。进一步捋顺中国国铁系统各级的行政管理权和调度指挥权。进一步提高调度指挥设备水平,优化调度人员作业方式,挖掘生产力,提高运输效率。
吴盛杰[5](2020)在《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文中认为本文采用“中观”的视角,以1949年以后南京地区城乡商业的变革为中心,尝试考察新中国建立初期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的详细情况及驱动要素。建政前,商业在南京的经济结构中占比很大,工业占比则较小。新政权建立后,提出了要将“消费的南京转向生产的南京”的总体目标。在这一基本方针的指导下,新政权逐步对南京城乡商业的结构和形态进行了重构。首先,新政权通过打击投机、稳定金融物价等措施逐步建立了新的经济秩序,与此同时,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南京的消费商业迅速衰落,新政权则乘势展开了对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急剧的变化使得私营商业一度陷入困境,经过政策调整以及广泛的开展城乡物资交流,城乡商业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朝鲜战争时期,由于加工订货的增多,私营商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然而随着“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这一进程被打断,且相比于私营工业,私营商业在运动中受到了更大的冲击。新政权则利用这个机会进一步展开对南京城乡商业系统的重构,南京市的经济结构自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后,南京首先根据中央的政策淘汰了私营批发商,其次由于市场大环境的变化,从统购统销的几个行业开始,私营零售商也逐渐接受改造。及至1956年开始的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南京的社会商业走向全面的公有化,但过快改造打乱了商业系统的运行,给城乡经济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因此不得不再次回到市场机制。本文以南京地区的报刊、档案资料为主,结合其他相关文献资料,在关注国家政策的制定的同时,也详细考察了南京市新政权对政策的执行情况。通过这个过程,本文展示了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复杂性,特别是在私营商业的改造之外,也注意到了公营商业的发展及其在地方社会经济变革中的重要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与过往学术界关于新中国初期政治经济变革研究中的一些观点展开对话,并提出政治考量是驱动地方经济变革的主要因素。全文共分为三个部分,绪论、正文和结语。其中正文部分共八章。第一章主要论述中共占领南京之后在南京建立新的社会经济秩序的过程,其中重点考察了中共接管大城市的经济政策的形成过程以及在南京的执行情况。第二章主要论述新政权对南京社会商业进行的初步改造,其中重点考察了针对南京市社会商业的具体情况,新政权在私营商业改造、城乡物资交流和工商关系的变革上所具体施行的办法。第三章主要论述第一次商业调整政策出台的背景、方案及其在南京推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第四章主要论述朝鲜战争开始后,南京市新政权面对战时状况对社会商业方面的问题所作的处理。第五章主要论述南京的“三反”“五反”运动及其对社会商业变革产生的巨大影响。第六章主要考察南京地区地方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成果与问题。第七章主要论述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阶段后,南京市新政权对私营批发商、私营零售商的改造过程,以及在城乡推行粮食统购统销的过程及其一系列的影响。第八章主要考察在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来后,中央政府、南京市新政权与南京私商、小商小贩之间的三方互动及其结果。
黄其晴[6](2019)在《“长航油运”财务困境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 ——基于政策性负担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企业的预算软约束现象长期以来颇受学者关注。亚若什·科尔奈最初将预算软约束归因于所有制归属。但其理论并不能对一些改制后的国企和民企中广泛存在的预算软约束现象做出合理解释。对此,林毅夫引入了政策性负担这一概念。其认为,一些企业在承担了国家战略发展和社会公共职能需要的情况下,做经营决策时往往不完全出于自身经营效益最大化的考虑,可能承担政策性亏损。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并不能准确区分企业的政策性亏损和经营性亏损,只好对所有的亏损均给予补贴。根据林毅夫的观点,倘若企业的政策性负担问题没有得以改善,政府的救济手段只是治标不治本——即企业财务困境的彻底扭转有赖于政策性负担的减轻。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运用预算软约束理论、“支持之手”与“掠夺之手”理论,通过案例研究方法,对有“央企退市第一股”和“重新上市第一股”之称的长航油运进行研究,分析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动态关系。本文的主体包括理论分析和案例分析两部分。在理论分析部分,本文对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形成、政府干预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应对的文献进行了归纳。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以长航油运为例,分析了财务困境的制度性成因及其摆脱财务困境过程中政府干预的作用,并对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动态关系进行了刻画。本文研究发现,政策性负担与财务困境之间存在动态关系。首先,长航油运前期陷入财务困境与其承担的来自“国油国运”的政策性负担有关。其次,在长航油运陷入财务困境之后,地方政府和国资委分别在表内债务的协调和表外债务的处理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之手”的作用,是预算软约束的体现。再者,在政府的支持下,长航油运的政策性负担大大减轻并彻底摆脱了财务困境。本文可能的贡献如下。首先,与已有学者基于社会性负担考察公司财务困境的政治成因不同,本文发现,战略性负担同样会恶化企业的财务状况,拓展了企业财务困境的政治动因研究。其次,与现有研究多从政府补助等方面考察政府对财务困境企业的直接支持相比,本文发现,政府可能对一些陷入财务困境的企业存在隐性干预。再者,在胡宁和靳庆鲁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结合政策性负担减轻后企业绩效的变化,对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动态关系进行刻画,有助于了解转型经济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关系。最后,本文的研究对财务困境企业的脱困和当前新一轮的国企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张晓文,祝岩松,赵雷,李红娟,李华,刘现伟[7](2017)在《国企推进“混改”,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典型模式及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一、国有外贸企业"混改"典型案例:苏美达集团"股权动态激励与约束机制"员工持股模式(一)苏美达集团概况苏美达集团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中国机械设备出口公司江苏公司(而后历经4次更名),隶属于中国机械设备出口总公司。目前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际集团)的重要成员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技术设备进口及大宗商品贸易,动力工具、发电
刘思华[8](2017)在《对F集团下A、B公司留抵进项税的研究》文中认为从2012年开始,中国开始实行“营改增”,并于2016年5月全国全行业展开。实行“营改增”的初衷是为减税,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部分企业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本文基于本人岗位所服务的F集团下A、B两个公司的情况,企业经过若干次业务战略变革之后,企业应税业务越来越少,销项税越来越少,而留抵进项税却在业务重组后期迅猛增加。本文针对性的由“营改增”后出现的留抵进项税增加这个异常指标入手,结合企业变革历程,将企业近年来只增不减的留抵进项税按企业的业务类型进行分解和分析。分析发现,导致该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企业业务重组之后,企业业务不可持续,销项税断层,而由于企业采取提前开票的业务模式,销项税提前确认,对应的进项税抵扣严重滞后,导致企业进项税留抵金额居高不下、只增不减。本文结合“营改增”后企业的税务政策及对应的税务处理,提出了两个盘活现有进项税留抵的方案,一是争取以“多缴税款”的名义申请退税,二是通过合并的方式将现有企业进项税递延至新企业继续抵扣。之后,从税务筹划角度,对业务模式提出了两个整改建议,为该集团新建的C公司提供参考,做到节税省税。
徐纯[9](2017)在《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4年10月,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2015年12月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出要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2016年5月17日,审计署在《“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进一步强调,要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能力,提高审计效率,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要完善国家审计制度,这既是对过去三十多年审计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继续发挥更大作用的深切期待和更高的要求。我国国家审计机关自1983年成立以来,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改革发展、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仅为我国国家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良机,也对国家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我国大力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之际,研究如何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国家审计制度,从而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成为了当今的重要课题。古人有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历史总是可以给人以启迪和明鉴。从一定意义上讲,一部审计史也是一部国家的兴衰史,是一部国家治理发展史,是一部不同利益博弈、不同思想交锋、不同文化碰撞、不同制度更替的历史(刘家义,2015)。通过梳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自1983年以来的历史发展脉络,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基本过程和规律,为进一步完善现代国家审计制度提供分析依据。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文献资料不多,相关研究也主要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领域,如绩效审计制度、环境审计制度、预算审计制度等;或者集中于国家审计制度的某一具体内容,如国家审计制度的文化变迁、审计对象的变迁、审计目的的变迁等,;亦或是集中于对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某一具体方面的研究,如审计制度变迁的表现、制度变迁的动因或者制度变迁的路径。为了进一步促进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并为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因此有必要全面详细地梳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发展脉络。基于内容分析法,本文以1995年至2015年审计署发布的《关于上一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文简称“政府审计工作报告”)、1984年至2016年历任审计长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所作的报告(下文简称“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2003年至2016年审计署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等文本资料为研究切入点,梳理和把握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建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来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从而使内容描述获得了一定的历史价值。本文既从原理上阐明国家审计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动因,又通过历史考察阐明国家审计制度演进的一般过程及变化发展规律,从而为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依据,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本章介绍本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阐述本文的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制定了研究框架和各章写作安排。本章是本文的整体规划。第二章:文献综述。本章阐述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和内容分析法的相关研究,发现关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以及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三个方面;关于内容分析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描述性分析、比较分析、情感分析、趋势分析和可读性分析五个方面。本章通过文献综述,发现研究机会,这是本文的研究前提。第三章:理论基础。本章首先对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以及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深入辨析后,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然后,结合近代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新制度学派制度变迁理论、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以及我国制度经济学家的主要观点,探究了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第四章: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本章构建了由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组成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基于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国家审计功能、国家审计根本目标和国家审计组织体制,探讨了国家审计体制。从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实施方式、审计评价方式、审计结论作出、审计报告方式、审计成果运用和审计人员管理等七个方面分析了国家审计机制。通过构建该理论框架,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奠定基础。第五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以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为研究切入点,运用内容分析法对以上报告及公告进行词频分析、关键词分析、语义网分析、聚类分析、情感分析以及主题分析,全面细致地梳理和把握了从1983年我国现代国家审计制度确立至今的发展变化情况,透过这些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内容的发展演变折射国家审计制度的历史变迁过程。第六章: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本章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分别计算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的可读性得分,并与相关审计信息接收者的受教育程度相配比,在此基础上综合评价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检验国家审计信息的传递效率和效果。第七章: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本章基于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探讨了国家审计制度变迁发展的根本原因和直接原因。其中,根本原因是国家治理中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协调,直接原因是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以及技术环境的变化促进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提升。第八章: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本章从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四方面提出了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具体政策建议。第九章: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章对全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和研究局限性进行了总结,并对国家审计制度和内容分析法的后续研究方向和领域进行了展望。从主要方面归纳,本文的创新点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一、创造性地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国家审计研究目前,国外学者将内容分析法广泛应用于新闻传播学、图书情报学、社会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国内,内容分析法也已被逐步运用于新闻传播学、社会学、图书情报学、管理学等领域,但还没有专家学者将内容分析法运用于审计领域的研究,尤其是国家审计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研究国家审计-制度的变迁问题,一方面拓展了内容分析法的运用范围,另一方面,为研究国%审计问题提供了崭新的研究方法。可读性分析是内容分析法的重要内容。本文创造性地运用中文可读性公式研究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水平。目前,我国学者针对中文可读性的研究主要是借鉴外国学者发明的可读性公式,如Flesch公式、Lix指数等,研究中英文教材、文学作品、新闻报道以及上市公司年报、内部控制报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等的可读性问题。但不足之处在于直接借用英文可读性公式来测量中文文本,由于中英文句子结构和文字构造都不尽相同,这不免会造成削足适履的尴尬情形。本文基于台湾学者宋曜廷(2013)和刘忆年(2015)开发的中文可读性公式,综合研究了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问题,拓展了国家审计的研究空间。此外,本文还开发了研究国家审计报告的情感词典。Tim&Bill(2011)通过研究1994年至2008年间上市公司年度报表,发现根据《哈佛词典》的释义,在报告中有四分之三被认定为是消极词汇的词语在财务领域并不是消极词汇。同样地,在《辞海》或者《现代汉语词典》中被定义为消极的词汇在审计研究领域也不一定是消极词汇。基于此,本文开发出了一份适用于审计报告研究领域的情感词典,包含审计报告中常用的积极词汇和消极词汇,以便更好地衡量审计信息所传递的情感内容。二、构建了基于内容分析法的国家审计制度理论分析框架目前学术界关于国家审计制度的相关研究不少,但是系统地研究并构建国家审计制度分析体系的文献极少。厘清国家审计制度的内涵,并建立研究架构是分析国家审计制度及其变迁的根本。本文认为,国家审计制度是国家公共利益关系中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的,是国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缓解国家与相关利益关系人的利益冲突、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作出的制度安排。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包含国家审计体制和国家审计机制两部分内容。国家审计体制包含国家审计的地位、功能、根本目标和组织体制等内容,国家审计机制包含审计组织方式、实施方式、评价方式、结论作出、报告方式、成果运用、人员管理等。基于这一国家审计制度分析框架,本文对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会议报告以及审计结果公告进行了编码,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内容分析。三、创新性地阐释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目前学术界广泛接受的关于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主要有: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免疫系统理论、国家良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等。通过对上述理论的辨析和探讨,基于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本文提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利益冲突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是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基础。国家通过治理体制及机制配置和运行权力,规定和调整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以及国家内部各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国家审计就是国家、社会、个人利益关系的调整过程,是维护国家公共利益的过程。在国家代表和集中的利益关系中普遍存在着利益冲突的现象,利益冲突是利益主体间的动态博弈过程,主要通过协商、调整、合作、互动等方式解决。国家审计就是为协商和调整国家代表的利益关系中的利益冲突而建立的制度安排。信息不对称问题是由公共利益关系中的相关利益关系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导致的,是国家审计产生的重要基础。
高玉婷[10](2016)在《中央国有企业重组的国际竞争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然成为“世界引擎”。从全球范围来看,国与国之间的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大企业集团的运行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经济行为,实际上已成为是各国提高综合国力和抢占全球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经济得到充分发展,在国际上的影响也更加深远。中国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以及作为“精锐部队”的中央企业,是助推中国经济实现快速赶超的强大引擎。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一流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对拉动国内经济发展发挥着关键性作用。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维护本国企业的国际地位和经济利益,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是一条必由之路。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国企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2015年9月国资委出台了《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制定中央企业结构性调整与重组方案,分层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国有企业通过整体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逐步调整国有股权比例,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形成股权结构多元化、运行高效灵活的经营机制。这为未来的国企改革工作指明了方向。并购重组作为提高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其成效到底如何,怎样发挥其在提升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中的积极作用值得深入研究。中央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研究中央企业重组及其国际竞争力提升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也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论文主要内容如下:首先,在对国内外关于国际竞争力和企业重组关系的研究文献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分析了国际竞争力与企业重组的相关理论,并对中央企业重组与央企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理论进行阐述。通过进一步分析中央企业的性质和地位,说明了增强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性,而重组是提升央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途径。进而建立了“一个标杆、两个层次,四个维度”的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并通过构建中央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钻石模型,提出了提升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六大路径,即“做大——扩大企业规模”路径、“做强——提高盈利能力和运营效率”路径、“做优——提升成长能力和创新能力”路径、“世界一流——提高资源配置能力和管理”路径以及“机遇——改善外部竞争环境”路径和“政府——深化国企改革”路径。其次,通过分析中央企业的发展现状,包括对中央企业规模、发展速度、经济地位、运营效益和行业布局等多维度研究的基础上对从中央企业并购重组历史沿革和重组模式等方面的总体形势进行判断,在此基础上说明央企重组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总体而言,中央企业并购重组与整合取得了显着成效,主要体现在中央企业的布局结构得到优化,规模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着增强,运营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但央企“大而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行业布局有待改善,国际化经营还处于较低水平。接下来,对我国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现状进行研究,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以世界500强企业作为标杆进行分层次、多维度地深入比较,分析了目前我国央企在国际中的地位以及与世界500强的优势和差距。尽管中央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成效斐然,但与国际一流企业仍存在较明显的差距。虽然我国已明确提出了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企业也在这方面做出了努力,但离世界一流企业这一目标还有较长的路要走。随后,本文基于中央企业在2006年至2014年间的财务数据,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我国的中央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并通过南北车重组、中粮和华润三个案例解析,在此基础上探析重组对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影响。最后,借鉴国外大型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经验,从影响我国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作为落脚点,从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分别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
二、浅谈外贸总公司剥离资产的经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外贸总公司剥离资产的经营(论文提纲范文)
(1)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外文缩略语对照表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本文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主体研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与境外投资法 |
一、国际投资的分类与境外直接投资 |
二、从国际直接投资法到境外投资法 |
第二节 中央企业法律主体地位 |
一、国有企业的概念界定 |
二、中央企业概念辨析 |
三、中央企业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演进 |
一、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发展阶段 |
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现状分析 |
三、中央企业境外投资趋势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及其改革 |
第一节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内法制现状 |
一、公司治理法制 |
二、境外投资监管 |
三、境外投资保护 |
第二节 中央企业改革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
一、改革背景概要 |
二、具体改革举措 |
三、对境外投资的影响 |
第三节 国内法制改革建议——借鉴日本、新加坡、德国 |
一、相关法制改革应当并行——基于日本经验的分析 |
二、从规范企业到规范决策——基于新加坡经验的分析 |
三、从监管规制到法制保障——基于德国经验的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东道国法制 |
第一节 司法豁免理论及东道国相关司法实践问题 |
一、司法豁免概念及观点 |
三、中航油案及其影响 |
四、中央企业不应当然地主张司法豁免 |
第二节 竞争法审查问题 |
一、投资东道国竞争法审查一般问题 |
二、关键判断——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公平竞争 |
三、欧盟委员会中化集团/帝斯曼合资申报案 |
四、中央企业经营者集中申报应当单独计算市场份额 |
第三节 国家安全审查问题 |
一、国家安全审查基本问题 |
二、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研析 |
三、美国CFIUS国家安全审查晚近实践——三一重工案 |
四、CFIUS及 FIRRMA改革对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的影响及应对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国际法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法制基本问题 |
一、国际投资保护与国际投资法制 |
二、相关国际法律渊源 |
第二节 国际法制调和作用 |
一、国际法制调和需求 |
二、国际法制调和原理 |
第三节 中央企业相关重点问题 |
一、投资协定适用范围问题 |
二、中央企业投资主体定位 |
三、国民待遇以及中方主张 |
四、竞争中立的国际法规则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相关国内法制改革当与中央企业改革并举并重 |
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需适应投资东道国法律制度 |
三、以国际造法为契机实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保护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2)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上市概念界定 |
2.1.2 退市概念界定 |
2.1.3 重新上市概念界定 |
2.2 重新上市概述 |
2.2.1 重新上市制度变革 |
2.2.2 重新上市现状 |
2.3 理论基础 |
2.3.1 有效市场假说 |
2.3.2 资源依赖理论 |
2.3.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第3章 招商南油简介及其重新上市历程回顾 |
3.1 招商南油公司简介 |
3.1.1 公司历史沿革及经营范围 |
3.1.2 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及高管情况 |
3.1.3 基本财务状况 |
3.1.4 水运行业发展状况 |
3.2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历程回顾 |
3.2.1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情况介绍 |
3.2.2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扭亏措施 |
3.2.3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引发的争议 |
第4章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案例分析 |
4.1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原因分析 |
4.1.1 外部原因 |
4.1.2 内部原因 |
4.2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措施效果分析 |
4.2.1 经营成果 |
4.2.2 现金流量状况 |
4.2.3 偿债能力 |
4.2.4 盈利能力 |
4.2.5 股票价格 |
4.3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合理性分析 |
4.3.1 招商南油符合重新上市要求 |
4.3.2 盈余管理检验 |
4.4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对各方权益人的影响 |
4.4.1 对投资人影响 |
4.4.2 对债权人影响 |
4.4.3 对公司员工的影响 |
第5章 招商南油重新上市的启示 |
5.1 对拟重新上市公司的启示 |
5.1.1 提升资产质量 |
5.1.2 控制债务风险 |
5.1.3 优化利润结构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
5.1.4 优化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 |
5.2 对监管部门的启示 |
5.2.1 完善重新上市制度 |
5.2.2 加强市场监管及惩罚力度 |
5.3 对投资者的启示 |
第6章 结论 |
6.1 研究结论 |
6.2 论文不足及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税务筹划方案研究 ——以中国化工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文献评述 |
1.3 本文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本文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跨境并购的相关概念 |
2.1.1 并购的定义 |
2.1.2 跨境并购的定义 |
2.2 税务筹划相关理论 |
2.2.1 税务筹划定义概述 |
2.2.2 国际重复征税理论 |
2.2.3 实质性课税理论 |
2.2.4 MM资本结构理论 |
2.3 跨境并购税务政策梳理及常见筹划方法 |
2.3.1 中国现行税收政策 |
2.3.2 跨境并购税务筹划主要方法及风险 |
第3章 案例选择与案例介绍 |
3.1 案例选择原因 |
3.2 案例概述 |
3.2.1 并购方中国化工 |
3.2.2 被并购方瑞士先正达 |
3.2.3 并购动因 |
3.2.4 并购过程 |
3.3 案例公司交易架构及税务筹划需求 |
第4章 案例税务筹划分析 |
4.1 收购阶段税务筹划 |
4.1.1 股权转让环节税务筹划 |
4.1.2 资金安排环节税务筹划 |
4.2 持有阶段税务筹划 |
4.2.1 控股架构税务筹划前后税负对比 |
4.2.2 全球背景下税务筹划前后税负对比 |
4.3 退出阶段税务筹划 |
4.3.1 退出阶段税务筹划方法 |
4.3.2 资产转让方式产生的税负 |
4.3.3 股权转让方式产生的税负 |
4.3.4 不同退出方案下税负对比 |
4.4 税务筹划效果小结及相关税收风险 |
4.4.1 税务筹划效果小结 |
4.4.2 跨境并购税务筹划风险及防范 |
第5章 研究结论及相关建议 |
5.1 结论与建议 |
5.2 不足之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铁路改革对铁路贸易产品多样化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贸易阶段性下滑 |
1.1.2 铁路改革相对滞后 |
1.2 研究范围和概念界定 |
1.2.1 研究范围 |
1.2.2 概念界定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意义 |
1.4.1 理论意义 |
1.4.2 实践意义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6.1 理论研究方法 |
1.6.2 实证研究方法 |
1.7 本文创新 |
1.8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理论综述 |
2.1.1 国际贸易理论 |
2.1.2 运输经济理论 |
2.1.3 制度经济学 |
2.1.4 企业组织理论 |
2.2 相关文献综述 |
2.2.1 服务投入与贸易 |
2.2.2 交通与贸易 |
2.2.3 企业出口多样性 |
2.2.4 国企改革与预算软约束 |
2.2.5 铁路改革 |
2.2.6 组织结构集中和工作负荷过载 |
2.3 对现有研究的评价 |
第3章 铁路主辅分离对铁路出口产品偏度的影响 |
3.1 引言 |
3.2 改革背景 |
3.3 理论模型 |
3.4 实证分析 |
3.4.1 数据和变量描述 |
3.4.2 计量模型 |
3.4.3 实证结果 |
3.4.4 稳健性检验 |
3.4.5 解释机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铁路局直管站段改革对产品层面出口的影响 |
4.1 引言 |
4.2 改革背景与研究问题 |
4.3 实证分析 |
4.3.1 数据和变量描述 |
4.3.2 计量模型 |
4.3.3 实证结果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控制异常值 |
4.4.2 控制时间趋势 |
4.4.3 控制产品替代弹性的影响 |
4.4.4 排除外资企业的影响 |
4.4.5 替换控制组 |
4.4.6 控制季节因素 |
4.4.7 扩展研究时段 |
4.4.8 企业—产品层面的影响 |
4.5 异质性检验 |
4.5.1 企业所有制 |
4.5.2 贸易方式 |
4.5.3 产品属性 |
4.5.4 企业区位 |
4.5.5 动态效果 |
4.6 其他潜在影响因素 |
4.6.1 节日因素 |
4.6.2 政策执行滞后问题 |
4.6.3 关税的影响 |
4.6.4 铁路与海运出口的替代效应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铁路局直管站段改革对进口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铁路调度系统在此次改革中的变化 |
5.3 实证分析 |
5.3.1 数据和变量描述 |
5.3.2 计量模型 |
5.3.3 实证结果 |
5.4 稳健性检验 |
5.4.1 区分货物种类 |
5.4.2 区分不同的铁路局 |
5.4.3 其他潜在因素对进口额的影响 |
5.4.4 扩展研究时段 |
5.5 解释机理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要结论、政策建议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1.1 铁路主辅分离改革对中国铁路出口特别是偏度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
6.1.2 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在短期内抑制了铁路出口 |
6.1.3 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在短期内抑制了铁路进口 |
6.2 政策建议 |
6.2.1 针对铁路重启辅营业务 |
6.2.2 针对铁路局治理结构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
A.1 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的定义 |
A.2 稳健性检验:控制其他形式的固定效应 |
A.3 威尔克森符号秩检验 |
A.4 2000年、2019年中国出口税则 |
A.5 2018中国铁路总公司汇总资产负债表 |
A.6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 |
A.7 铁路局直管站段体制改革实施过程 |
A.8 部分“公转铁”推进措施 |
致谢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资料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方法 |
四、几个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建立南京城市经济的新秩序 |
第一节 中共接管城市的经济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市新政权的建立 |
第三节 建立市场和金融的新秩序 |
第四节 增加财政收入的措施 |
第二章 城乡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一节 中共中央的商业政策 |
第二节 南京公营商业体系的初步建立 |
第三节 私营商业的初步改造 |
第四节 城乡交流与商业转型 |
第五节 重塑工商关系 |
第三章 南京的第一次商业调整 |
第一节 第一次商业调整的背景 |
第二节 中共中央调整商业的政策 |
第三节 南京调整商业的过程 |
第四节 南京调整商业后的情况 |
第四章 抗美援朝时期的商业与政治 |
第一节 战时经济政策及其在南京的执行 |
第二节 公营贸易体系的发展 |
第三节 战争动员对社会商业的影响 |
第五章 “三反”“五反”运动与商业的转型 |
第一节 “三反”运动及其对经济的影响 |
第二节 工商界的“五反”运动 |
第三节 “五反”运动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
第四节 第二次商业调整 |
第六章 国营商业走向计划经济模式 |
第一节 国营商业推行经济核算制 |
第二节 全面推行经济核算制的难点与问题 |
第三节 国营商业向计划经济的过渡 |
第四节 国营商业体制的继续变革 |
第七章 私营商业与自由市场的改造 |
第一节 改造私营批发商 |
第二节 粮食的统购统销与市场的剧变 |
第三节 国家资本主义与私营零售商的改造 |
第八章 走向全面公私合营 |
第一节 突如其来的全面公私合营 |
第二节 对私营工商业者的改造 |
第三节 对小商小贩的改造 |
第四节 “反冒进”与市场的回归 |
结语 |
一、“中观”视角下地方社会经济变革的复杂性 |
二、政治驱动:商业改造中的决定性要素 |
三、南京社会经济变革中的一般性与特殊性 |
参考资料 |
后记 |
(6)“长航油运”财务困境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 ——基于政策性负担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企业财务困境成因及应对措施的研究 |
第二节 政策性负担成因及治理机制的研究 |
第三节 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财务困境的研究 |
第四节 文献述评与启示 |
第三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第四章 案例介绍 |
第一节 案例公司简介 |
第二节 案例情况描述 |
第五章 案例分析 |
第一节 长航油运政策性负担的来源及表现 |
第二节 政策性负担与长航油运财务困境的成因 |
第三节 政策性负担与长航油运财务困境的应对措施 |
第四节 政策性负担与长航油运财务困境的应对效果 |
第五节 政策性负担与企业财务困境的动态关系分析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启示 |
第三节 本文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对F集团下A、B公司留抵进项税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
1.3 论文研究框架 |
第2章 “营改增”政策的发展 |
2.1 营业税与增值税 |
2.1.1 营业税 |
2.1.2 增值税 |
2.2 “营改增”实行中的问题 |
第3章 A、B公司现状及业务模式 |
3.1 A、B公司的简单介绍 |
3.2 A、B公司经营模式及税务处理 |
3.2.1 进口整车业务 |
3.2.2 研发与技术咨询服务 |
3.2.3 研发类总包合同 |
3.2.4 品牌推广及市场咨询服务 |
3.2.5 零部件进出口业务 |
第4章 造成进项税留抵的原因 |
4.1 A公司北京母公司进项税留抵拆解 |
4.2 A公司上海分公司进项税留抵拆解 |
4.3 B公司进项税留抵拆解 |
4.4 进项税留抵原因 |
第5章 进项税留抵金额的处理建议 |
5.1 盘活现有进项税留抵 |
5.1.1 依据税收征管法申请退税 |
5.1.2 以合并的方式盘活留抵税额 |
5.2 减少未来进项税留抵 |
5.2.1 变更服务费开票时间点 |
5.2.2 活用离岸服务外包政策 |
第6章 总结及展望 |
6.1 研究总结 |
6.2 研究限制和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9)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文献综述 |
一、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过程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路径 |
第二节 内容分析法文献综述 |
一、描述性分析文献综述 |
二、比较分析文献综述 |
三、情感分析文献综述 |
四、趋势分析文献综述 |
五、可读性分析文献综述 |
第三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产生的理论基础 |
一、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二、免疫系统理论 |
三、国家良治理论 |
四、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五、理论评述 |
第二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相关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三、理论评述 |
第三节 内容分析法相关理论 |
一、内容分析法的功能和应用目的 |
二、内容分析法的认识论基础 |
第四章 国家审计制度的理论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国家审计体制分析 |
一、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二、国家审计功能 |
三、国家审计的根本目标 |
四、国家审计组织体制 |
第二节 国家审计机制分析 |
一、审计组织方式 |
二、审计实施方式 |
三、审计评价方式 |
四、审计结论作出 |
五、审计报告方式 |
六、审计成果运用 |
七、审计人员管理 |
第五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内容分析 |
第一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设计 |
第三节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第四节 确定分析单位 |
第五节 类目构建与编码 |
第六节 编码中的效度和信度检验 |
一、效度检验 |
二、信度检验 |
第七节 数据分析结果 |
一、词频分析 |
二、关键词分析 |
三、语义网分析 |
四、聚类分析 |
五、情感分析 |
六、主题分析 |
第六章 国家审计报告及公告的可读性分析 |
第一节 可读性测量方法的选取 |
第二节 可读性指标结果分析 |
第三节 审计报告及公告信息接收者受教育程度 |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二、国务院领导平均受教育程度 |
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会委员平均受教育程度 |
四、社会公众平均受教育程度 |
第四节 研究结论与分析 |
一、审计信息接收者平均受教育年数 |
二、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可读性分析 |
三、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报告可读性分析 |
四、审计结果公告可读性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动因分析 |
第一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因——利益冲突与协调 |
一、国家审计制度利益冲突与协调的功能体现 |
二、国家审计制度变迁体现了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第二节 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的直接动因 |
一、经济环境变迁拓展了国家审计的范围 |
二、政治环境变迁丰富了国家审计的内容 |
三、法律环境变迁增强了国家审计的权威性 |
四、文化环境变迁更新了国家审计理念 |
五、技术环境变迁创新了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完善国家审计制度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对象和内容 |
一、明确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对象和内容 |
二、定期评估并更新审计对象和内容 |
三、关注民营资本的运营管理情况 |
四、构建对监管者再监督的有效机制 |
第二节 创新国家审计的方式方法 |
一、合理加大专项审计调查的比重 |
二、适当增加统一组织大型审计项目的数量 |
三、探索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路径 |
四、全面推进数字化审计 |
第三节 完善审计结果报告及公告制度 |
一、明确区分政府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范围 |
二、扩充政府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 |
三、控制审计结果公告中正面评价的词汇数量 |
四、进一步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可读性水平 |
第四节 完善审计结果落实制度 |
一、完善审计决定执行机制 |
二、完善审计建议采纳机制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 |
第三节 未来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中央国有企业重组的国际竞争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的方法 |
1.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关于国际竞争力的内涵 |
2.1.2 关于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理论 |
2.1.3 关于企业国际竞争力的评价体系 |
2.1.4 关于企业重组的相关理论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国际竞争力相关理论研究 |
2.2.2 企业重组相关理论研究 |
2.2.3 中央企业重组相关理论研究 |
第3章 企业重组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相关理论 |
3.1 中央国有企业重组与国际竞争力理论 |
3.1.1 中央企业的内涵 |
3.1.2 中央企业的性质和地位 |
3.2 增强中央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必要性 |
3.3 重组是提升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途径 |
3.4 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3.4.1 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
3.4.2 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层的解释说明 |
3.5 基于中央国有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钻石模型 |
3.5.1 构建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模型 |
3.5.2 中央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钻石模型的内涵 |
第4章 中央企业的发展现状和重组历程 |
4.1 中央企业的发展现状 |
4.1.1 规模总量 |
4.1.2 发展速度 |
4.1.3 经济地位 |
4.1.4 运营效益 |
4.1.5 行业布局 |
4.2 中央企业并购重组的历史沿革 |
4.2.1 起步阶段(2003 年—2010年) |
4.2.2 发展阶段(2010年—2013年) |
4.2.3 深化阶段(2013年至今) |
4.3 中央企业重组的主要模式 |
4.3.1 横向联合 |
4.3.2 纵向联合 |
4.3.3 混合重组 |
4.3.4 海外并购 |
4.4 中央企业重组的主要成效与问题 |
4.4.1 主要成效 |
4.4.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5章 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分析 |
5.1 世界500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现状分析 |
5.1.1 世界500强企业概述 |
5.1.2 我国中央企业在世界500强的地位 |
5.2 中国央企与世界500强的比较分析 |
5.2.1 中国央企与世界500强的多维度比较 |
5.2.2 中央企业国际化的成就与差距 |
第6章 中央企业重组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实证分析和案例研究 |
6.1 基于AHP方法的实证分析 |
6.1.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6.1.2 实证分析过程 |
6.2 中央企业重组案例分析 |
6.2.1 横向并购:南北车强强联合 |
6.2.2 纵向并购:中粮集团的“全产业链”蓝图 |
6.2.3 混合并购:华润集团的多元化经营 |
第7章 国外大型企业并购重组的比较与借鉴 |
7.1 世界五次企业并购重组的浪潮 |
7.1.1 第一次并购浪潮:横向为主的并购 |
7.1.2 第二次并购浪潮:纵向为主的并购 |
7.1.3 第三次并购浪潮:混合为主的并购 |
7.1.4 第四次并购浪潮:金融杠杆为主的并购 |
7.1.5 第五次并购浪潮:跨国为主的并购 |
7.2 美国和日本的大企业成长模式 |
7.2.1 美国的企业并购重组 |
7.2.2 日本的企业并购重组 |
7.3 比较与借鉴 |
第8章 提高中央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对策与建议 |
8.1 外部环境提升策略 |
8.1.1 加快产业升级,推动央企战略转型新飞跃 |
8.1.2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构筑央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机制 |
8.2 内部环境提升策略 |
8.2.1 通过行业重组加速产业升级,提升中央企业发展活力 |
8.2.2 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形成企业核心竞争力 |
8.2.3 大力推行科技创新,提升中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
8.2.4 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
参考文献 |
附表1; 2003年-2015年央企国内重组概况 |
附表2:中央企业海外并购概况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浅谈外贸总公司剥离资产的经营(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法律问题研究[D]. 闫飞.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2]招商南油重新上市案例研究[D]. 金姝彤. 沈阳工业大学, 2020(02)
- [3]中国企业跨境并购税务筹划方案研究 ——以中国化工为例[D]. 杨昕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0(08)
- [4]中国铁路改革对铁路贸易产品多样化的影响[D]. 袁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5]建政初期南京城乡商业的重构(1949-1957)[D]. 吴盛杰. 南京大学, 2020(12)
- [6]“长航油运”财务困境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 ——基于政策性负担的视角[D]. 黄其晴. 浙江财经大学, 2019(06)
- [7]国企推进“混改”,实行员工持股制度的典型模式及分析[A]. 张晓文,祝岩松,赵雷,李红娟,李华,刘现伟. 中国企业改革发展优秀成果(首届)上卷, 2017
- [8]对F集团下A、B公司留抵进项税的研究[D]. 刘思华.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 [9]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变迁研究 ——基于内容分析法[D]. 徐纯. 武汉大学, 2017(06)
- [10]中央国有企业重组的国际竞争力研究[D]. 高玉婷. 辽宁大学, 2016(03)
标签:央企论文;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论文; 审计报告论文; 经济研究论文; 企业经济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