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2年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表(论文文献综述)
李艳文[1](2021)在《进口关税进一步调整,标签印刷业迎来利好》文中指出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及相关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印发公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以下简称《税则(2021)》),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起,将调整部分进口商品的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
李岩[2](2020)在《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文中指出不平等条约是近代中国关税法的重要渊源。片面协定税则和外籍税务司制度皆源自于不平等条约。两次鸦片战争终结了大清帝国的闭关政策,总理衙门的设立使条约制度成为中国政体的特殊部分,中国的主权在这里不是被消灭,而是被列强的主权所掩盖或取代。在近代条约体制中,中国海关不能自主,海关行政管理权旁落、税款保管权被劫夺,关税税则的制订权受限,关税自主不能实现。而英国、美国和日本在中国海关权力争夺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你争我夺,彼此倾轧、相互妥协,随着各国实力的消长,轮流坐庄,谁控制了中国海关,谁就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相应地,关税自主则是中国近代各时期政府一直努力实现之目标。海关是中外关系的矛盾的焦点,在中国近代条约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从国际关系演变对关税法影响的视角研究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更能全面地把握和理解其中所承载的内涵和历史意义。研究中国近代海关,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人物是英籍海关总税务司赫德,他是清末新关的实际建立者,他担任大清帝国海关总税务司长达48年之久。赫德通过其直属上司总理衙门的王公大臣们操纵控制中国内政外交,把外籍总税务司领导的海关打造成清政府所倚重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把中国海关变成了英国对华关系的基石和英国控制下的平衡各“有约国”利益的“国际官厅”。清末虽然采取了一些新政,以削弱总税务司对海关的行政控制权,但尚未产生实际效果,满清王朝就已覆亡,而清政府与列强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则为之后的政府所承认,外籍税务司制度没有变,中国海关依然被操控在列强手中。辛亥革命后,北洋政府继承了清政府遗留下来的不平等条约,中国依然受不平等条约体制束缚和荼毒。海关在英籍总税务司安哥联的把持下,趁革命之乱,夺取了关税税款的保管权和支配权,通过经理外债赔款和内债,操控着中国的财政大权,税务处形同虚设,海关监督权力进一步萎缩。总税务司安哥联只听命于英国政府和外国公使团,俨然中国政府的“太上皇”。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受协约国给予中国大国地位、延迟5年支付庚子赔款及修订海关税则之诱使,中国加入协约国参战,并借机废除与德奥的不平等条约,停付该两国债赔款,开始尝试以外交手段积极争取国权。战后,以顾维钧为代表的外交家,通过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主张,结果不尽如人意。但随着国际情势变迁,各国与中国贸易情况的消长,英、美、日之间对中国税则修订的态度也有所变化。中国通过与列强集体谈判无法取得实际效果,逐渐改变为各个击破策略,通过开创个例,突破条约体制之限制。利用战胜国身份与战败国德国重新订立协约,签订近代中国第一个平等条约,为消除片面协定关税税则打开了的缺口。废除中比条约,开创自主废除不平等条约之先例,显示了中国关税自主之决心,冲击了不平等条约体系。中国南北政府相继宣布开征二五附税及随之发生的罢免总税务司安哥联事件,实乃中国通过外交无法获取真正关税自主后而采取的内政自主之行为。中国开始努力冲破协定关税之束缚,使之成为关税自主之坚决行动。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为维护其本身的统治利益,积极开展了争取关税自主的外交活动,先后与十几个国家签订了关税新约,废除了自1843年以来受不平等条约束缚的片面协定税则,中国享有关税自主权得到列强条约承认。同时,财政部下设关务署管理海关,进行了关制改革,外籍税务司受其辖制,实行华洋员平等原则,注重培养提拔本国税务人才。设立了国定税则委员会并在1929-1934年四次自主颁布实施了国定税则,突破了被约束长达80余年的“值百抽五”的协定税率,中国和外国的关税水准差距有所缩小,中国的财政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裁撤了实施长达70余年的厘金、子口税等内地税,促进了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中国的关税主权已经完全收回。以蒋介石为首的南京国民政府之所以为英、美、日等列强所承认,是其与帝国主义相勾结相妥协的结果。作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的新的代理人,南京国民政府并没有也不能够彻底地完全地实现关税自主。尽管其制定并施行了所谓国定税则,却并未能真正摆脱帝国主义列强所施加的影响,表面上帝国主义者放弃控制中国关税的特权,但实际上中国关税税则的制订、税率的变动仍受英、美、日等国约束,以致于无力制止帝国主义的商品倾销,不能为民族工业提供充分保护。外籍税务司制度被保留下来,领事裁判权以及其他不平等条约所规定的特权也未完全被废除。“九·一八”事变后,东北失守;“七七”事变后,华北失守。蒋介石对日本的侵略采取不抵抗主义,一面向日本妥协屈从,一面争取国际援助,企图借助英美的力量来阻止日本,而英美则妄想日本牵制苏联抵制中共,对日采取放任纵容的绥靖政策,导致南京国民政府孤立无援,从淞沪协定、塘沽协定、何梅协定、秦土协定,一路退让至重庆陪都。日本实施以战养战的战略,在日占区扶持操纵伪政权,掠夺中国资源,逐步由中国东北向南推进,妄图蚕食吞并中国,称霸远东。先后策划建立了伪满洲国、北京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维新政权和南京伪国民政府,以华制华,劫夺了东北海关、华北海关、江海关以及日占区的所有海关,控制了相应的海关行政权、关税保管和支配权。英籍总税务司梅乐和宣称“总税务司之职权,系中国政府所授予,而非得自条约”,并要求各关税务司“服从政府命令,不受外力之干涉;且绝对不干涉关余”。一方面要“恢复中国在关政上之主权”,另一方面要“维护海关现行制度”。而在日本劫夺中国海关的过程中,他选择坚决维护海关现行制度,不听政府“关闭该关,另行设关”的指令,不惜牺牲中国海关行政主权和税款保管权来维护其外籍税务司统治下的海关行政的表面完整,以期英国继续把持中国海关。为此,他积极协助其母国英国与日本妥协谈判,促使英日两国签订了没有中国参加的《关于中国海关的协定》,并对这一非法协定给予坚决的执行,承认日本对关税税款的保管权,将税款存入日本正金银行,实行低税率税则,将该协定的适用扩大至整个日占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人将总税务司梅乐和拘捕关押,英美籍税务司全部被解职。汪伪政权任命日本人岸本广吉(Kishimoto Hirokichi)为总税务司。英国和英籍总税务司可谓姑息养奸,日本人终于如愿以偿把持了整个日占区的中国海关。此后,伪海关总税务司署大量雇佣日籍关员、任命日籍税务司,日文也取代英文成为海关公文语言。为了“以战养战”,支持日军和汪伪政权,海关开征转口税,以伪钞来征收海关税款,大肆走私、倾销日货,致使中国经济损失巨大。面对日占区海关被日本全面劫夺,沿海被日军封锁的窘境,国民政府在重庆重新组建了的总税务司署,开辟新的贸易线路,建立多个内地海关,加强缉私,开征战时消费税,通过实施《公库法》收回海关税款保管权,停付外债赔款,努力开源节流,以维持战时经济。抗战胜利后,日籍人员全部离职,国民政府全面接管日占区海关,裁撤改组内地海关,任命一批中国人为海关税务司。国民政府恢复执行《1934年进出口税则》,实施货币兑换,加强外汇和贸易管理,并采取措施防止走私,重新收回了关税主权。东北海关、华北海关、江海关以及原日占区的海关被一一收回,但大连关成为例外。为了让苏联参加对日作战,苏、美、英三国无视中国政府秘密签订《雅尔塔协定》。之后美国主动劝诱中国政府与苏联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其相关附件,宣布大连为自由港,对各国贸易及航运一律开放。苏军进驻大连港后,美国并未获得“门户开放、商业机会均等”的待遇,国民政府几经交涉也未能收回大连海关。随着解放战争的推进,全国各地海关最终都被人民政权接管,并被改造成为真正自主的海关。太平洋战争后,美国将中国纳入战后其领导的世界秩序战略格局中,并将中国定位为盟友,以维持远东秩序,维护美国在远东的利益。抗战初期,为鼓舞反法西斯士气,提升中国大国地位,美国联合英国共同放弃在中国的特权,订立中美新约和中英新约以实现对华平等。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与国民政府再签《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在实力差距悬殊的情况下以表面上的平等遮盖实际的不平等。美国取代日本,独占中国市场,倾销其商品,变中国为其殖民地。随着英日退出中国海关,美国人接过海关大权,为美国商品的倾销大开方便之门。为了迎合美国,满足美国的利益期望,中国被裹挟入美国倡导的自由贸易体系,参加关税减让谈判。中国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后,依据关税减让表对1934年进口税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协定税率和国定税率并存的复式税则。但是该税则并没有对中国工商业产生保护作用,反而有利于美国商品的流入,导致美国商品独占了中国市场,中国连年巨额入超。从1840年至1949年,百余年来,关税自主一直是中国努力实现的目标。从清末实施新政缩小海关权力,设立税务处改变海关隶属关系开始,到北洋政府通过国际会议力争自主,再到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制订国定税则的努力,到底是什么阻碍了这一目标的实现?深究之,发现乃是不平等条约体制。不彻底废除不平等条约就不能真正实现关税自主。随着国际关系的演变和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的消长,列强之间对中国海关进行了激烈的争夺,其目的都是为了操控海关,进而把握中国的经济命脉,实现其本国利益最大化。而他们所采用的无疑都是不平等条约这一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工具。而中国近代各个时期的政府因不能与帝国主义列强彻底决裂,因而无法真正实现关税完全自主这一目标。尽管如此,我们也并不能否定中国近代以来为争取关税自主而付出的种种努力和取得的进步。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的丧失与收回的过程也是中国被动卷入国际贸易体系的过程。与贸易紧密相关的关税法深受其所处的国际环境和国际关系的影响,并不能按照本国设想的理想状态演进和发展。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国家间的竞争随着全球化的深化更加激烈,贸易战亦愈演愈烈。当前,在美国对我国实施关税战,世界贸易组织停摆的背景下,中国政府再次重申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立场。中国近代受片面协定关税之害至深,当以史为戒。在关税自主的今天,中国积极主动融入世界自由贸易体系,在多边贸易体制谈判中必将始终坚持平等互惠之国际法原则,成为全球化进程中维护开放、公平自由贸易秩序的重要力量。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3](2020)在《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文中提出税委会[2019]50号海关总署:为优化贸易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附件: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4](20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227号》文中认为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9]50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本国子目注释的通知》(税委会[2019]51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进行调整,同时对部分本国子目注释进行修改。为准确实施政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贾瑞[5](2019)在《清代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有清一代,恰克图和广州是中国南北两个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其中,前者负责对俄贸易,后者负责对东南亚和欧洲各国的贸易。尽管两者均为对外贸易口岸,但在信用机制、管理方式、商人主体、贸易结构、税收结构上既有相同,也有很大差异。具体来看,在信用机制上,两者的信用都来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并结合商业发展特点形成了一套包含商人信用、职业信用、商业信用和政府信用等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其不同之处在于,恰克图贸易中商业信用占据主导地位,政府信用为商业信用的发挥提供了良好保障,俟至晚清,政府失信,致使商业信用无法发挥作用,进而加速了晋商的衰落;对于广州贸易而言,前期发展是以政府信用为主,但到18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十三行商人退出历史舞台,外商自由雇佣买办的兴起,商业信用则发挥了主导作用。在管理机构设置上,恰克图的商业活动前期主要由土谢图汗进行属地兼管,后期主要由理藩院派员管理,税收则由杀虎口、张家口和归化城三处税关负责征税;而广州的商业活动和税收活动由粤海关管理,并以政府委任的广州十三行行商为中介具体负责实施。这种设置方式都源于清政府御控外藩的天朝上国思想和稳定边境的基本国策。从不同点来看,恰克图的税收与市场管理相分离,而广州的税收与市场管理在同一地区;管理机构设置的目的上,恰克图重在稳定边境,敦促两国关系的友好;广州则在于御控外商,预防滋扰,避免纠纷。在管理政策上,清政府要求进入恰克图市场的中俄商人必须持有政府颁发的相应执照。在乾隆朝,恰克图虽因俄商及劫匪滋事进行过三次闭关,但时间甚短,从长时段来看,基本处于自由贸易状态;在广州,无论四口通商还是一口通商,清政府严格限制对外贸易,且由十三行行商具体负责管理,鸦片战争以后,行商制度废除,实行领事担保制度。恰克图与广州管理方式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的管理较为宽松,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后者的管理则较为严格,类似于“垄断市场”;恰克图贸易商的居住与交易方式的管理相对于广州行商都较为自由宽松。在商人发展变迁上,恰克图的商人有山西商人、陕西商人、宁夏商人等,但主要是晋商,而广州十三行时期的商人有福建商人、广东商人、安徽商人等。由于南北方地域差异很大,风俗习惯各异,决定了恰克图以北方商人为主,广州以南方商人为主。近代以来,两地商人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逐渐衰落。从共同点来看,首先,商人利益集团的弱小使其无力要求政府维护其合法权益,而逐渐衰弱的清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抑商政策又加速了晋商和行商的衰落;其次,从国家理论来看,国家对于商人的予取予求直接导致了两地商人的衰落。从不同点来看,首先,交易费用上升引起了广州十三行行商和恰克图晋商的衰败,但恰克图贸易中管理的交易费用相对较低,因而在19世纪中后期还可以正常经营,而广州十三行贸易管理中管理和买卖的交易费用较高,导致其较早衰败;其次,外来掠夺型制度是恰克图市场晋商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部分十三行商人却向近代化买办转型。在商品结构上,无论是恰克图还是广州,出口的都是当时具有比较优势的茶叶、丝绸等商品,进口的主要是香料、药材、棉花等商品。在贸易初期,恰克图的贸易额远远小于广州的贸易额。中期,恰克图的贸易额增长迅速,与广州贸易额的相对差距在缩小,并且两处的出口商品都以茶叶为主。19世纪50年代以后,恰克图贸易量产生剧烈波动,20世纪初中东铁路开通后迅速衰落下去;广州则面临着南方众多外贸口岸的竞争,贸易商品种类持续增多,贸易量增幅较小,仍保持原有规模。在税收结构上,两地的税收都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都没有为中国近代化的转型提供内生动力。从不同点来看,恰克图贸易商品是在张家口、杀虎口和归化城征收常关税,而广州贸易的商品是在粤海关征收海关税;恰克图贸易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税规定,而广州贸易中不仅不存在这些免税规定,而且还在征收正税的同时征收一些杂税;从税收总额上看,粤海关的税收总额比北路三关大,其对于清政府的财政贡献率也较大。最后,从两地贸易的意义上看,两地贸易都推动了内地社会分工和沿线城市的发展,并推动了中外文化的交流。恰克图贸易带动了沿线城市的发展,广州贸易促进了以广州为中心的商圈的形成;恰克图贸易促进了俄国资本原始积累,为其工业化创造了条件,广州贸易推动了中国南方近代化的进程。因此,有清一代,南方和北方开展的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从而也印证了清朝前中期有限度的对外开放政策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一有限度的开放政策并没有使整个国家走上近代化历程。鸦片战争以后,随着通商口岸的不断增多,南北两地的贸易活动产生巨大变化:恰克图贸易在起伏跌宕中逐渐衰亡,而广州贸易量虽有减少,但仍为一个重要通商口岸。
林婷[6](2019)在《我国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变化与效应分析》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人们对于进口消费品的需求不断增大。在当前全球减税浪潮的压力下,消费品将成为未来中国关税政策调整的重要领域。自2015年起,我国陆续降低了部分服装、箱包、鞋靴、特色食品和药品等消费品的进口暂定关税,并增加了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一般消费品进口,以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2018年更是消费品关税政策调整的重要一年,在这一年的四次自主降税中,有三次是针对消费品领域的,并且是直接降低最惠国税率,降税范围覆盖最广,税率降幅最大。在此背景下,本文从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入手,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梳理,并选取1992年至2019年28年间的进出口主要消费品的进口关税数据以及贸易数据进行产业保护效应与社会福利效应的实证分析,得出我国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可行的调整方向。首先,从1951年至201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入手,梳理并分析了消费品的历史关税水平及其关税政策调整情况。通过分析,发现我国消费品长期保持保护关税政策,平均税率水平高于关税总水平,以保护本国产业。2018年消费品的关税政策调整是一个转型,标志着政策目标的侧重点由保护国内产业、维持就业水平转向减少社会福利损失,优化资源配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第二,对消费品的名义税率与有效保护率进行测算与分析。通过分析得知,当前我国进口消费品的名义税率与有效保护率水平均高于其上游产品,且各行业的有效保护率大多数高于名义税率,税率结构设计较为合理,能够较好地保护国内消费品产业。但过度保护却会导致海外购物旺盛,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而代购行业的猖獗又使税收大量流失。因此,要使消费品产业能够健康持续地发展,适时降低进口消费品的关税税率是必要的。第三,对进口消费品降税后的福利收益进行测算。测算结果显示,降低消费品进口关税税率可获得较高的福利收益。消费品的需求弹性越大,降税政策越能增加消费者的福利。因此,为使降税效应更明显,在选择下调关税税率的消费品时应考虑到消费品的性质和需求弹性。最后,论文提出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调整方向。在税率结构上,可将消费品的税率简并为五个档次:12%、9%、6%、3%、0%;在税率水平上,认为进口需求弹性较高、富有产业竞争优势的消费品应作为关税减让的首要目标,其平均税率水平可降至7%,甚至6%;在税种协调方面,由于政策目标的转变,当前消费品进口关税及增值税共同的发展趋势是简并税率档次,降低税率水平。另外,还应将关税与增值税、消费税的改革协调起来,减少税收的效率损失。最后,除了税制本身的协调外,还可探讨海关与税务机关合作联动,形成“大综合治税”的征收管理格局。
陈俊英[7](2017)在《关税税则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 ——基于中美关税税则比较》文中提出关税是中央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对保护和促进国内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而关税税则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一国税收政策的集大成者。全球经济处于金融危机后的艰难复苏中,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我国作为当今世界上的贸易第一大国,也是贸易自由化的受益者之一,在坚决维护和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主题下,实施了“一带一路”和深化自贸区改革等重大举措。而关税税则无疑是贸易自由化下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是“一带一路”国家作为国际经贸合作、产能合作的基础,是我国不断鼓励企业“走出去”,构建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工具和环节。因此,认真研究我国关税税则,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借鉴国际经验,提出优化我国税则结构的建议,为宏观决策提出建设性的参考是题中应有之义。本文通过研究近十年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美国协调关税税则,深入剖析了我国关税税则的结构、变化趋势和对贸易及产业结构的影响和效果,希望为我国税则优化、关税政策优化提出一些建议。全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绪论,是全文的前提,介绍了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总结了前辈在关税税则领域的宝贵经验,说明了本文将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即研究我国关税税则的现状如何,对贸易的影响如何。第二章是我国关税税则体系及关税效应理论,是全文的理论基础。介绍了我国关税税则体系的基本情况,包括协调制度和我国税则的历史、构成、特点和意义等,同时介绍了后面章节所运用的关税效应理论,主要是有效关税保护理论。第三章是我国关税税则结构分析,是全文的主体部分,通过对近十年来我国关税税则的动态研究,全面地分析了我国税则在税目、税率、税种结构上的变化特点和原因。同时进一步结合我国经济和产业现状,静态剖析了我国2015年版税则的税目数量结构、税率水平及结构和税种结构特点。得出我国关税税则结构总体上符合现阶段我国贸易和产业状况。第四章是我国关税税则的贸易效果分析,是全文的主体部分,建立关税税则对贸易和产业结构影响的联动模型,深入分析近十年来以税则为统计口径的贸易数据以及进出口商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其一是发现我国贸易结构和产业结构的结构和变化方向与税则的结构和变化高度吻合,证实了文章所提出的税则对贸易影响的猜想。其二是据此得出我国关税税则应根据产业升级的要求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保持纺织品和农产品的中度保护,同时对我国有能力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高保护。第五章是美国关税税则分析及国际借鉴,旨在为我国税则优化提供国际借鉴。简要介绍了美国协调关税税则的概况,并对近十年来美国协调关税税则和2015年版美国税则进行了剖析,分析得出美国关税税则具有税目数量庞大、关税调控工具繁多、名义税率水平较低但有效关税保护率较高等特点,在产业方面,美国在农业、纺织业方面政策保护力度很大,而对资源消耗型产业几乎不保护。第六章是我国税则结构的现状及优化建议,是全文的目的所在,通过前文的实证研究和中美税则对比分析,发现我国关税税则在税目数量、税率结构、税种多样化上仍然有不足之处,应在税目精细化、税率与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紧密化、税种结构多样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
林典立[8](2014)在《进境物品进口税征管制度的反思和完善》文中研究指明进境物品进口税对国家和个人都有重要意义。现行征管制度存在不足,对国家和纳税义务人都有影响。我国进口税征管制度经历了税率不断降低,征管程序走向简化的发展过程。这种思路背后的价值取向是提高效率,尽可能地便利进境物品通关。现行征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税率简单、不能形成政策导向,"20种商品必须征税"的设定并不合理,商业性邮件的范围需要厘清,未明确不可放行的物品价值限额,税制修订周期太长等。因此,首先建议确定征管制度的价值取向,并且在实行差别化税率,完善部分征税实体规定,明确规定不可放行物品价值限额和例外情形,重构另行估价制度,实行更为灵活的税制修改机制等方面规定具体可行的完善措施。
罗红希[9](2014)在《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研究》文中提出民国时期是近现代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个时期的发展,不仅政治上复杂,而且经济上也是繁荣与困境并存,内忧与外患同在。从南京临时政府到北京政府的更替,再到国民党建立的国民政府,研究各个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与制度,探索每个时期的进出口贸易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政府的行为与贸易发展的历程。对外贸易政策是一个国家历史的缩影,本文通过考察民国历届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过程,揭示出了民国时期对外贸易发展的困境与艰难。本文在研究各个时期对外贸易政策发展过程中,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思路进行的:首先,研究该时期政府制定的主要对外贸易政策;其次,结合该时期对外贸易发展的基本情况,探索该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基本特征;再次,研究该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效、地位和作用。本文分绪论、正文、结语三个部分。绪论部分包括对外贸易政策概念的界定、选题的意义、学术史回顾、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创新之处。正文部分按时间顺序包括七大章。第一章主要探讨了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形成的国内外环境。这个环境主要包括:对外贸易主权的丧失与洋行势力的垄断,中外贸易形势的新变化,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和教训,对外贸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等。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形成。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制订了一系列对外贸易发展的法令法规,拓展对外进出口的外贸政策初步确立,争取关税自主的基本格调逐步形成。最后,总结了北洋政府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与成效。第三章主要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初步发展。主要包括:南京国民政府面临的国内外贸易环境,保护主义贸易政策体系初步构建,出口促进政策体系的逐渐形成,关税自主权的收回与关税自主政策的实施。第四章主要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成熟。主要包括:关税自主政策取得一定的成效,商检贸易政策框架大体搭建,金融货币政策体系基本构建,海关缉私政策体系初步确立,最后总结了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熟性。第五章主要探讨了抗日战争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艰难与困境。主要包括:抗日战争时期面临的国内外贸易环境,并以此为线索分析了以抗战为目标的三项对外贸易政策:外汇及商品管制政策的强化;以抗战为目标的铁路物流运输建设;海关缉私政策进一步加强。最后总结了战时对外贸易统制政策逐渐形成,分析了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并总结出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作用与影响。第六章主要探讨了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衰落。主要包括: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的国内外环境,战后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消极因素逐渐增强的对外贸易政策,战后对外贸易畸形发展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反思。第七章主要总结了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与教训,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遗留的精神财富,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启示和借鉴等等。结语:在遵照民国时期的对外贸易政策,注定了难以有大作为的基本格调与态势的前提下,总结了民国时期的对外贸易政策几个鲜明的特征,得出了一个不容忽略的历史事实——民国时期历届政府都为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10](200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 第46号》文中提出 2004年第46号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税目、税率自2005年1月1日起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将通过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布)。现将有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税则税目 2005年税则税目增列税目77个,删除2个,修改商品名称4个(详见附件一)。调整后的税则税目总数由2004年的7475个增加到7550个。二、关于进口关税
二、2002年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2年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表(论文提纲范文)
(1)进口关税进一步调整,标签印刷业迎来利好(论文提纲范文)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商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
《部分信息技术产品最惠国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产品进口税率调整情况 |
《进一步降税的进口商品协定税率表》中标签印刷相关产品协定税率调整情况 |
结语 |
(2)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近代关税自主权的沦丧 |
第一节 不平等条约是近代关税法的重要渊源 |
一、片面协定关税由来 |
(一)税率协定 |
(二)税则修订内容和修订期限协定 |
二、关税成为债赔担保 |
三、剥夺清政府国内征税主权 |
第二节 外籍税务司制度及清末新关的建立与扩张 |
一、外籍税务司制度溯源 |
二、清末新关的建立 |
三、海关权力的不断扩张及影响力的扩大 |
四、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的身份定位 |
(一)英国殖民政策的执行者和大清总理衙门的雇员 |
(二)清政府统治的维护者和列强利益的协调人 |
五、海关性质的改变 |
第三节 清末削弱海关权力的新政 |
一、缩小海关业务范围 |
二、改革海关行政隶属机关 |
三、培养本国海关人才 |
小结 |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收回海关自主权的努力 |
第一节 税款管理权的旁落及海关监督权力的削弱 |
一、税款管理权的旁落和财政权的被控制 |
(一)海关税款管理权的旁落 |
(二)总税务司成为北洋政府之财政总管 |
二、海关监督的权力被削弱 |
第二节 在列强利益争夺的夹缝中争取关税主权的外交努力 |
一、中国在巴黎和会上关税自主的主张 |
二、华盛顿会议及与中国相关的条约 |
(一)《九国间关于中国事件应适用各原则及政策之条约》的签订 |
(二)《九国间关于中国关税税则之条约》的签订 |
第三节 海关税则的修订 |
一、1917 年近代第一个《国定进口税则条例》 |
二、以参战换来的1919年进口税则 |
三、华盛顿会议后的1922年进口税则 |
四、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与税则修订 |
第四节 关税自主之坚决行动 |
一、废除不平等条约 |
(一)中国近代签订的第一个国际平等条约 |
(二)废除中比条约 |
二、争取关余与自主征收附加税 |
(一)南方政府争取关余和征收附加税行动 |
(二)北京政府自主征收附加税 |
三、罢免安格联 |
小结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税自主进程 |
第一节 由革命外交向妥协外交异变 |
一、英、日、美对武汉国民政府外交试探 |
二、英、日、美对南京政府扶蒋抑共政策 |
第二节 关税新约运动 |
一、中美关税新约 |
二、中英关税新约 |
三、中日关税协定 |
第三节 关务署的设立及关制改革 |
一、关务署的设立及相关制度的建立 |
二、外籍总税务司制的保留及对总税务司权力的限制 |
三、关制改革 |
(一)改革海关用人制度 |
(二)规范关税税款保管 |
第四节 国定税则委员会与关税税则 |
一、国定税则委员会 |
二、国定关税税则 |
(一)1929年进口税则 |
(二)1931年进出口税则 |
(三)1933年进口税则 |
(四)1934年进出口税则 |
小结 |
第四章 日本对海关之劫夺及国民政府关税对策 |
第一节 英美对日采取绥靖政策 |
第二节 梅乐和的妥协方针及日本对中国海关的劫夺 |
一、英籍总税务司梅乐和所奉行的方针 |
二、日本对中国海关的劫夺 |
(一)伪满洲国的建立和日本对东北海关的劫夺 |
(二)华北伪政府的设立和日本对华北海关的劫夺 |
(三)《英日关于中国海关协定》的签订与江海关的“易帜” |
第三节 汪伪政权的建立和日本对日占区海关的控制 |
一、汪伪政权的建立与中国关税收入 |
二、日本通过汪伪政权加强对日占区海关的控制 |
(一)日籍税务司取代英美籍税务司 |
(二)海关税款以伪钞征收 |
(三)在日占区征转口税 |
(四)日占区关税政策服务于日本“以战养战”侵略策略 |
第四节 抗战时期国民政府之关税对策 |
一、重组总税务司署与撤销海关监督 |
二、设立新关与开辟新的贸易路线 |
三、开征战时消费税 |
四、加强缉私 |
五、收回海关税款保管权 |
六、停付外债赔款 |
第五节 抗战胜利后海关主权的收回 |
一、国民政府全面接管海关 |
(一)东北海关的接管与恢复 |
(二)华北海关的接管与恢复 |
(三)江海关的接管和总税务司署的回迁 |
(四)内地、沿海海关的接收、恢复、裁撤和改组 |
二、《雅尔塔协议》与大连海关 |
小结 |
第五章 美国主导的自由贸易体系中的中国关税减让 |
第一节 “平等互惠”关系的建立 |
一、订立平等新约 |
(一)《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的签订 |
(二)《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的签订 |
二、《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的关税条款 |
第二节 美籍总税务司把控中国海关 |
一、美籍总税务司的任命 |
二、李度领导下的海关 |
第三节 中国加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及相关税则的修订 |
一、中国参加关税减让谈判的动因 |
二、中国关税减让指导思想与谈判策略 |
三、中国所做的关税减让 |
四、实施关税减让对中国的影响 |
(一)1948年税则全面修订 |
(二)实施减让税率的后果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清代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恰克图贸易 |
1.3.2 广州贸易 |
1.3.3 恰克图、广州外贸的比较及税制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1.6 文章结构与安排 |
第二章 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的变迁 |
2.1 恰克图贸易概述 |
2.2 广州贸易概述 |
第三章 恰克图和广州贸易信用机制的比较 |
3.1 恰克图贸易的信用机制 |
3.2 广州贸易的信用机制 |
3.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第四章 恰克图和广州贸易管理方式的比较 |
4.1 管理机构的比较 |
4.1.1 恰克图贸易的管理机构 |
4.1.2 广州贸易的管理机构 |
4.1.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4.2 管理政策的比较 |
4.2.1 恰克图贸易的管理政策 |
4.2.2 广州贸易的管理政策 |
4.2.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第五章 恰克图和广州商人盛衰变迁及原因的比较 |
5.1 两地商人发展及原因的比较 |
5.1.1 恰克图商人发展及原因 |
5.1.2 广州商人发展及原因 |
5.1.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5.2 两地商人衰落及原因的比较 |
5.2.1 衰落的原因 |
5.2.2 衰落的理论分析 |
第六章 恰克图和广州商品结构与税收收入的比较 |
6.1 两地商品结构的比较 |
6.1.1 恰克图贸易的商品结构 |
6.1.2 广州贸易的商品结构 |
6.1.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6.2 两地税收收入的比较 |
6.2.1 恰克图贸易的税收收入 |
6.2.2 广州贸易的税收收入 |
6.2.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第七章 恰克图和广州贸易意义的比较 |
7.1 相同之处 |
7.2 差异之处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6)我国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变化与效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文献 |
1.2.2 国内相关文献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消费品的界定及关税的理论基础 |
2.1 消费品的界定 |
2.2 关税的理论基础 |
2.2.1 关税概述 |
2.2.2 关税的职能效应 |
第3章 我国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发展过程 |
3.1 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初期(1951年-1984年) |
3.1.1 第一部《进出口税则》 |
3.1.2 消费品关税税率的调整情况 |
3.2 改革开放全面开展时期(1985年-1991年) |
3.2.1 第二部《进出口税则》 |
3.2.2 消费品关税税率的调整 |
3.3 市场经济改革的大幅降税时期(1992年-2005年) |
3.3.1 第三部《进出口税则》 |
3.3.2 消费品关税税率的调整 |
3.4 关税政策平稳时期(2006年-2017年) |
3.4.1 最惠国税率调整情况 |
3.4.2 暂定税率调整情况 |
3.4.3 协定税率调整情况 |
3.5 大范围调整时期(2018年后) |
3.5.1 消费品关税税率的调整 |
3.5.2 消费品其他进口渠道税率的调整 |
3.6 小结 |
第4章 我国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效应分析 |
4.1 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产业保护效应的实证分析 |
4.1.1 名义关税税率结构分析 |
4.1.2 实际征税率分析 |
4.1.3 有效保护率结构分析 |
4.1.4 消费品产业保护的效应分析 |
4.2 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社会福利效应的实证分析 |
4.3 小结 |
第5章 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调整方向 |
5.1 简并进口消费品关税税率结构 |
5.2 差别化调整进口消费品税率水平 |
5.3 增加进口消费品税目税号 |
5.4 丰富进口消费品征税税种 |
5.5 加强与国内流转税改革的协调 |
5.5.1 加强与增值税改革的协调 |
5.5.2 加强与消费税改革的协调 |
5.6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7)关税税则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 ——基于中美关税税则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实践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概括 |
1.2.2 国内文献概括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研究途径与方法 |
1.3.1 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
1.3.2 本文将主要运用的方法 |
第二章 关税税则体系及关税效应理论 |
2.1 关税税则体系概述 |
2.1.1 协调制度及其与关税税则的关系 |
2.1.2 我国关税税则基本情况 |
2.2 关税保护理论概述 |
2.2.1 名义关税率 |
2.2.2 有效保护率 |
第三章 我国关税税则结构分析 |
3.1 关税税则税目结构分析 |
3.1.1 2006-2017 年关税税则税目变化情况 |
3.1.2 本国关税税则子目结构分析 |
3.2 关税税则税率结构分析 |
3.2.1 税率水平 |
3.2.2 税率级次 |
3.2.3 税率结构 |
3.3 关税税则征税方式分析 |
3.3.1 配额税率和滑准税率 |
3.3.2 从量复合税率 |
第四章 我国关税税则的贸易效果分析 |
4.1 关税税则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
4.2 关税税则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
4.2.1 产业结构 |
4.2.2 进出口商品结构 |
4.3 贸易保护效果分析 |
第五章 美国关税税则分析 |
5.1 美国关税税则体系概况 |
5.2 美国关税税则分析 |
5.2.1 税目结构分析 |
5.2.2 税率结构分析 |
第六章 我国税则结构的优化建议 |
6.1 完善关税税则法律与监管体系 |
6.1.1 提高本国子目注释的法律层级 |
6.1.2 强化海关监管职能,建立关税税则反馈与研究机制 |
6.2 优化关税税则目录结构 |
6.2.1 税目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
6.2.2 降低税级数量,缩小税率级差 |
6.2.3 积极参与《协调制度》等国际性条约的制定和维护 |
6.3 协调关税税率 |
6.3.1 进一步降低名义税率,提高有效保护率 |
6.3.2 根据比较优势动态调整保护对象 |
6.3.3 防止过度的有效保护 |
6.4 征税方式灵活多样化 |
致谢 |
参考文献 |
(9)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形成的国内外环境 |
第一节 对外贸易主权的丧失与洋行势力的垄断 |
一、增开商埠,中国对外贸易市场门户进一步洞开 |
二、片面最惠国待遇的进一步扩大 |
三、扩展租界、强占租借地,中国对外贸易再遭割裂 |
四、关税的支配、保管权的进一步丧失 |
五、洋行势力对中国进出口贸易的垄断 |
第二节 中外贸易形势的新变化 |
一、对外贸易的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 |
二、“一战”期间对外贸易的迅速增长 |
第三节 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经验和教训 |
一、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时代性特征 |
二、晚清对外贸易政策与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关系 |
第四节 对外贸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
一、晚清时期对外贸易思想逐渐形成 |
二、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章 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初步形成(1912-1926) |
第一节 制定一系列有利于外贸发展的法令法规 |
一、颁布有利于外贸发展的实业法令 |
二、颁布《商会法》和《商标法》,为对外贸易发展营造有利环境 |
第二节 拓展对外进出口的外贸政策初步确立 |
一、利用外资发展对外贸易 |
二、主动开放、增开商埠 |
三、鼓励进口替代,发展出口贸易 |
四、减免税厘,保护本国商品 |
五、举办国货展览会和积极参加外国博览会 |
六、初步构建交通运输物流网络 |
第三节 争取关税自主的基本格调逐步形成 |
一、根据实际情况,分门别类,依次征收 |
二、大大提高奢侈品和日用品的税率 |
三、向列强正式提出中国关税自主的原则 |
四、利用列强矛盾,加征临时附加税 |
第四节 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与成效 |
一、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 |
二、北洋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效与局限性 |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初步发展(1927-1933)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面临的国内外贸易环境 |
一、世界经济危机的爆发与对外贸易的艰难 |
二、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经济建设与对外贸易 |
三、对外贸易思想理论更趋成熟 |
第二节 保护主义贸易政策体系初步构建 |
一、限制外国商品倾销,积极推动出口贸易的发展 |
二、实行易货偿债贸易和出口贸易管制,加强对外贸易国家垄断 |
三、对进口商不履行条约的合理处置 |
四、充分利用外国资本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
第三节 出口促进政策体系的初步形成 |
一、注重上海等港口的建设 |
二、正确处理外商的定货单 |
三、增强票据意识、科学开具出口发票 |
四、注重出口货物的包装 |
五、重视货物安全,推行海上保险 |
六、注重了解各国通关手续,努力发展对外贸易 |
七、严格按出口标准和程序发货 |
第四节 关税自主权的收回与关税自主政策的实施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成熟(1933-1936) |
第一节 关税自主政策取得一定的成效 |
一、重构关税政策的新体系 |
二、关税政策的特征 |
三、关税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
第二节 商检贸易政策体系大体搭建 |
一、商检贸易政策的具体措施 |
二、南京国民政府检验政策的得失 |
第三节 金融货币政策体系基本构建 |
一、力控金涨银落 |
二、废两改元的成功 |
三、1935年币制改革及其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
四、建立健全现代银行制度 |
五、注重出口商与银行的关系 |
第四节 海关缉私政策体系的初步确立 |
第五节 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熟性 |
一、收回关税自主权是独立自主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前提和基础 |
二、健全了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确立了较为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 |
三、对外贸易商品宣传、商品展示体系逐步构建 |
四、对外贸易政策体系逐渐完善 |
五、南京国民政府前期对外贸易政策的成效与局限性 |
第五章 抗日战争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艰难与困境(1937-1945) |
第一节 抗战初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国内外环境 |
一、突破封锁、寻求对外通商成为时代的主流 |
二、民生主义对外贸易思想的发展与成熟 |
第二节 对外贸易政策纳入抗战的轨道 |
一、外汇及商品管制政策的强化 |
二、加强以抗战为目标的铁路物流运输建设 |
三、海关缉私政策遭到破坏后有所完善 |
四、战时对外贸易统制政策逐渐形成 |
第三节 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特征 |
一、变被动为主动,独立自主性增强,半殖民地色彩弱化 |
二、抗战时期对外贸易的国家垄断性空前加强 |
三、太平洋战争对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产生重大的影响 |
第四节 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作用与影响 |
一、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作用 |
二、国民政府抗战时期对外贸易政策产生的弊端 |
第六章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政策逐渐衰落(1945-1949)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后期对外贸易的国内外环境 |
一、战后美国成为中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对象 |
二、国家垄断资本空前膨胀及国民经济逐渐崩溃 |
三、战前正常的对外贸易关系逐渐恢复 |
第二节 战后对外贸易政策的演变 |
一、战后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的调整 |
二、构建了以限额进出口为目标的对外贸易政策体系 |
第三节 消极因素逐渐增强的对外贸易政策 |
一、贸易管制政策空前加强 |
二、金融币制政策的崩溃 |
三、海关缉私政策的恢复与终结 |
第四节 战后对外贸易畸形发展与对外贸易政策的反思 |
一、中国对外贸易的畸形发展 |
二、战后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反思 |
第七章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一节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经验和教训 |
一、要始终扞卫国家的主权 |
二、总体外贸易发展目标要非常明确 |
三、正确认识并根据中国的国情制定对外贸易政策 |
四、要重视对外贸易发展的国际国内环境 |
五、要以大无畏的勇气迎接世界经济的挑战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的启示和借鉴 |
一、要正确处理对外贸易的入超问题 |
二、要注重汇率与对外贸易的关系 |
三、要注重对外贸易人才的培养 |
四、积极发展现代交通运输物流,促进国际贸易顺利开展 |
五、要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的输出 |
六、要加强港口建设、注重海上运输 |
七、要特别注重发展与东南亚国家的贸易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2002年进口税则税目、税率表(论文参考文献)
- [1]进口关税进一步调整,标签印刷业迎来利好[J]. 李艳文. 标签技术, 2021(01)
- [2]中国近代关税自主权研究[D]. 李岩.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20年进口暂定税率等调整方案的通知[J].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财会学习, 2020(02)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 第227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2020(02)
- [5]清代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比较研究[D]. 贾瑞. 山西大学, 2019(01)
- [6]我国消费品进口关税政策的变化与效应分析[D]. 林婷. 上海海关学院, 2019(07)
- [7]关税税则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 ——基于中美关税税则比较[D]. 陈俊英. 上海海关学院, 2017(08)
- [8]进境物品进口税征管制度的反思和完善[J]. 林典立. 海关法评论, 2014(00)
- [9]民国时期对外贸易政策研究[D]. 罗红希. 湖南师范大学, 2014(09)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2004年 第46号[J].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文告, 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