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微软公司参与电子电影院竞争(论文文献综述)
魏兵[1](2021)在《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西方媒介理论的学术版图中,传播政治经济学是从社会宏观层面批判性地研究西方政治与经济权力控制媒体等问题的研究思路与路径方法。从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看,电视媒体不仅是一种大众传媒,而且是经济生产与文化生产的结合体。研究电视媒体需要关注电视的产业结构、生产关系、广播电视体制和全球传播秩序等社会性与机制性问题。所以,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力主采取社会整体的宏观视野,考察包括电视在内的大众传播媒介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功能。整体而言,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研究的相关概念、观点与理论是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学术母体,着重研究电视等大众媒体的传播机制。作为一种学术研究路径,它尤其关注电视媒体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经济结构和市场运行过程。该研究主张,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逐利性,作为一种文化工业的电视媒体,不仅受到资本与政治等权力的制约,而且成为控制大众意识形态和实施国际文化霸权的工具,呈现出复杂而消极的文化生产局面。深入透彻地了解西方广播电视机制的理论成果,既可以掌握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分析模式,又能进一步认识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广播电视体制机制的缺陷与问题,从而更深层次地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制度性优势。本论文以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领域的电视理论为研究对象,通过厘清其学术渊源、研究背景、主要学者、核心观点与理论,进而阐述并评析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就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电视媒体权力控制问题的电视理论研究特点。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电视理论研究和电视产业发展的现状,以学术探讨和理论镜鉴的态度拓展我国电视理论研究的视角,为我国电视的管理实践、艺术创作、产业发展与对外传播汲取理论经验与发展启示。因此,本文围绕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的焦点问题,分七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概述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分别就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生成语境和学者群体等展开论述,以期描摹出该领域电视理论的整体特点。第一章为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的生成语境,重点探究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的思想渊源、学术借鉴和西方媒介的发展背景与机制等。第二章是对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领域主要学者的概说与评述,通过梳理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在北美与欧洲两大地区集中的核心学者,阐述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领域的学者集群、学术承继、重要电视理论与观点概况、主要着作和学术地位等,进而为探讨该领域电视理论研究的核心议题与理论价值做出相应的学理性准备。第二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内容,即以电视媒体的政治经济权力控制问题展开三个方面的思考与研究,即经济宰制观、意识形态操控观和国际文化霸权批判观。第三章主要探究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研究起点,即经济控制下电视媒体的商品属性。通过对受众商品论、文化生产的双重意义、电视内部的隐形审查机制和资本主义商业媒体的逐利性原则等观点与理论的探讨与研究,提炼该研究领域对资本控制大众媒体的批判性观点。第四章的主要内容围绕着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者就电视等大众媒体的思想控制议题提出的如“思想管理者”、“文化有限公司”、“媒体操控”、“宣传模型”等概念,或对电视文化商品公共属性的反思性观点等相关理论研究成果,进行分析与论述,指出该研究领域着力批判西方电视媒体的思想控制机制的研究逻辑与理论特点。第五章将视点转向该领域的国际电视媒体传播研究,通过整合该领域对电视的国际传播议题等相关观点,分别就其提出的“媒体依附论”、“文化帝国主义”和国际传播单向流动等文化霸权观点与理论展开论述与探讨。第三部分是本文的总结性内容,即第六章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特点和第七章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对我国的启示。第六章旨在以理性客观的态度看待该领域的分析框架和批判焦点等研究价值,指出问题与偏颇。第七章以谨慎而镜鉴的态度,考量并发掘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的电视研究对中国的电视理论建设和中国电视产业发展所具有的借鉴意义。本文将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跨学科研究法、个案分析法和交叉研究法等阐述相关论点,厘清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核心学者、研究方法、理论特点和重要议题等,探讨其对我国电视研究与产业的理论价值。
张儒怡[2](2019)在《商业新闻翻译实践报告 ——以CNN商业新闻为例》文中认为海外新闻是我们了解全球发展状况的一个重要平台,新闻能够带给我们一部分的知识储备和经验。商业新闻是新闻中的一个分支,商业新闻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经济动态,探讨社会发展方向。而我国的新闻翻译研究起步较晚,新闻翻译近年来虽受重视,但未形成系统的翻译理论框架,大部分的研究都不够成熟,商业新闻翻译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在参与导师的新闻翻译项目研究中,笔者选取《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科技商业专栏和经济专栏的新闻文本进行翻译。本篇报告主要陈述了这次商业新闻翻译研究的过程和总结。在关联性翻译理论的指导下,翻译原则有最佳关联、认知环境和语境假设。在翻译过程中,难点主要集中在标题翻译、长难句翻译和文化背景的处理。笔者选择适合的翻译技巧和策略分析,包括直译、意译、重组翻译、拆译等方法,探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难题,旨在为译者提供更多的翻译经验。
曾田[3](2019)在《网络内容平台竞争与反垄断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在注意力经济的背景下,网络内容平台不仅可以通过网络外部性限制竞争者进入,还能够基于版权的排他性获得独特的竞争优势,呈现出对传统内容市场的整合趋势。因其具有强大的排除竞争能力,有必要对网络内容平台的竞争与反垄断问题进行研究。由于网络平台双边市场特性为相关市场界定带来的困难,在进行反垄断分析时,不必拘泥于相关市场界定的首要规则,应将相关市场界定融合于反垄断分析的整体中。网络内容平台市场支配力表现为对潜在竞争者进入市场的阻碍,在进行竞争效应分析时,主要基于杠杆效应和关键设施原则,分析网络内容平台限制竞争行为是否使得权利人不合理地同时控制两个市场、是否拒绝许可了具有"关键性"的版权、是否阻碍了创新。
李雅禛[4](2019)在《万达电影跨国并购Hoyts院线动因与绩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化产业具有经济外溢效益高、收益周期短、环境污染小、吸附就业能力强等特点,所以各国政府都对文化产业发展赋予高度重视,我国政府也相继出台各种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向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势在必行。从2001年12月正式实行院线发行放映机制开始,我国院线行业进行了十几年突飞猛进的变革,院线布局已经渗透到大中小城市的各个角落,在影院数量众多、行业竞争激烈的环境下,院线行业的并购整合是当前形势的必然产物。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隶属万达集团,是亚洲排名第一的院线,2015年并购澳大利亚Hoyts院线,这是万达电影首次独立进行的海外并购,所以本文以此案例进行并购动因和绩效的研究。首先,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对并购的动因和绩效理论进行回顾、梳理和总结;接着,分析院线行业的发展现状和趋势,对并购双方企业的经营状况等进行简要介绍,归纳其并购动因,并详细阐述并购过程和并购整合的情况;然后运用事件研究法分析并购前后的股价变化,采用财务指标分析法探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据此判断合并后是否达到了并购目的、预期效果以及并购对企业带来哪些影响;最后,结合影视行业的现状,总结并购成功经验和启示,期望给未来我国影视企业跨国并购活动带来启示和借鉴意义,增强影视企业竞争力,推动我国影视产业迈上新的台阶。依据上述分析,本文得出如下结论和启示:1、万达电影对澳大利亚Hoyts院线的并购动因,主要是在市场竞争条件下,通过并购的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获得资源上的协调、扩大品牌效应、实现“全球化”战略。2、在并购绩效方面,短期市场反应是积极的;盈利能力和营运能力有所提升,仅在并购当年,万达电影资产增长13倍,营业收入增加4倍,超额两倍完成销售计划,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管理水平提高,整体营运状况得到改善;内部整合和战略实施方面实现协同效应。3、本次并购活动的启示是,跨国并购应该聚焦发展战略;选择善意并购;防范支付风险;注重后续整合,尤其是业务整合与文化整合。
周子钧[5](2019)在《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文中研究说明本文拟就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从两个方面构建本论文的框架:一方面是划分和考察40年资本化进程经历的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个阶段,把握期间演进的脉络和螺旋式上升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此形成了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章。另一方面是总结40年资本化进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此形成了论文的第四、第五章。第一章即1978年-1999年的市场化阶段。这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79年:“文革”后电影业的恢复;第二阶段1979年-1992年:电影业机制在转型时期的改良;第三阶段1993年-1999年:电影业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这个市场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打破行业垄断,通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焕发电影业的活力,实现电影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第二章即2000年-2008年的产业化阶段。这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年-2004年:电影业内改革向纵深发展;第二阶段2005年-2008年:电影业对非公资本和境外资本进一步开放。这个产业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由分散各自为政的状态走向集团化和院线化,实现电影行业向产业化转轨。第三章即2009年-2018年的证券化阶段。这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2012年是启动期;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是高潮期;第三阶段2016年-2018年是提升期。2009年10月创业板设立华谊兄弟上市标志证券化阶段来临,民营电影公司率先陆续登陆A股市场;2016年8月中国电影、上海电影两大国有电影公司在A股上市,标志着证券化成为主流。电影公司通过IPO或借壳实现在A股上市融到大量资金,上市以后通过增发、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做优做强健康发展。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提升证券化的水平,实现中国电影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第四章是资本化进程的成效和问题。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取得的成效,首先是对于资本化规律和特点的把握、运行原理和阶段、启动和发展的认知。这是思想上的觉醒,是对于发展电影产业必须走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的道路,必须接纳、借力资本、资本市场和A股市场取得了广泛共识。政策的制定和推动是一直往这个正确的大方向前进,实际运行当中也取得了显着成效。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必须把握、处理好产业与资本的关系;产业为主资本为附,不能主次不分更不能本末倒置。对资本化的负面影响和破坏力,必须采取电影行业整顿、A股市场监管、财税严格检查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而又严格的治理。第五章是完善推动资本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梳理中国电影产业40年资本化进程,勾画资本化的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大阶段脉络与走向,分析资本化进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都是为了提出更好的对策,以指导电影产业资本化历程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走的更加扎实更加长远。其中,坚持保证资本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遵循借力资本市场融资做优做强产业、提高通过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健康发展、构建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实现影企自身发展、推动与资本化进程相适应的规范运行体制、把握“内容为王渠道致胜”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与资本化进程相一致控制好金融风险等七大原则至关重要。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资本化进程”观察中国电影产业1978年-2018年40年的发展,在学术研究上填补了一定的空白;从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阶段把握40年资本化进程,揭示了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由浅入深、不断递进、螺旋式上升的逻辑进程;从产业与资本的博弈入手进行分析,指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效统一”是观察中国电影“资本化进程”的一个本质性把握;研究方法上融合历史学、金融学、电影产业理论于一体。本文认为,中国电影产业40年资本化进程有力推动了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站在新起点上,充分吸取资本化进程呈现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必将更加充分,在把握和运用金融杠杆的“度”上必将更加精确,这必然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的空间和质量,推动中国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转变。
郝美丽[6](2019)在《《四巨头: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的隐藏基因》翻译报告》文中提出本翻译报告源自本人的翻译实践,由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此次实践的源语文本选自美国着名商学院教授斯科特·加洛韦(Scott Galloway)所着的The Four:The Hidden DNA of Amazon,Apple,Facebook,and Google(中文译名《四巨头: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的隐藏基因》,简称《四巨头》),源语文本为美国商业读物。本书主要写了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这四家全球最有影响力的科技公司是如何在创业大潮中成功脱颖而出,运用了哪些商业战略,以及如何对我们的生产生活、交流沟通产生巨大影响。同时,作者以敏锐的商业眼光大胆预测了究竟哪一家公司可以与这四巨头平起平坐,成为下一大巨头公司;在本书最后一章,作者又为刚进入职场的人士提了很多宝贵的建议。笔者希望通过这次汉译实践,帮助中国读者获取美国商业发展的最新潮流,推动两国商业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在本次翻译实践中,笔者选择了功能语境重构理论作为此次翻译实践的指导理论。翻译完成之后,笔者根据前人的研究和自己的实践体会,总结出了商业读物翻译的功能语境重构模式。在本报告中,笔者首先就此次任务的基本情况、整个翻译过程以及译后事项等进行了简单汇报,然后对功能语境理论的发展历程和翻译研究进行综述,继而结合前人的研究并加入自己的实践体会,结合具体的案例来解析商业读物翻译中的功能语境重构的方法,即在非语言语境的情景语境层面,采用要素增减、要素转换、要素替代和要素重组的翻译方法,以实现忠实表达的效果。在其文化语境层面,采用归化和异化的翻译策略。分析发现:商业读物翻译的过程就是功能语境重构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译者重点将原文中的非语言语境进行重构,非语言语境包含了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译文受到源语和译入语语境的双重制约和影响。在对原文进行解构时,译者首先要充分考虑源语语境和译入语语境中情景语境的影响,在功能语境重构过程中运用要素增减、要素转换、要素替代和要素重组等方法实现语境重构。而在译文的文化语境层面,同样受到源语和译入语语境的影响与制约,在功能语境重构的过程中译者采取归化和异化的翻译策略,使介于源语语境和译入语语境的新的译文语境能更好地被读者接受。笔者希望通过本报告,促进功能语境重构理论在翻译领域的应用和研究,并为商业读物翻译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实践指导。
邹越[7](2018)在《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司法适用》文中认为互联网经济正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改变着当今世界的经济体系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新的产品和服务、新的业态、新的营销方式、新的营利手段、新的垄断模式,使得互联网企业的经济规模可以在区区十数年内超越传统经济的百年基业,在给人们带来巨大福利的同时,也给反垄断执法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和困境。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反垄断诉讼正在成为司法体系必须面对的一类重大案件。尽管有些投诉可以在相关行政部门介入后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决不意味着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只应通过行政管制,而非适用反垄断法的司法方式解决。互联网经济中的垄断之弊需要反垄断法规制,由于互联网经济的许多属性还在形成之中,尚未充分揭示,频繁修法不现实,研究互联网经济中的反垄断法适用已是当务之急。本文基于现行反垄断法的基本法理、分析框架和市场经济的根本法则,从法官司法实践理性的视角,按照互联网经济反垄断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原则和路径——反垄断法的适用主体——认定相关市场、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要件——认定违法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执法社会效果的逻辑链,突出“问题”意识,抓住若干关键问题深入辨析,探讨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适用,并对相关问题提供理论思考、法律和政策建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在互联网经济领域适用反垄断法时:一、应当审慎考虑垄断的竞争性。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垄断一般属于竞争性垄断。垄断者和潜在竞争者的市场地位可能由于技术的创新而快速转换。网络外部性、“赢者通吃”、技术壁垒标准化是互联网经济区别于传统经济的主要特征,也是导致互联网经济领域垄断行为复杂化的根本原因。现行反垄断法规的法理精神,基本原则,一些基本的方法仍然可以适用于互联网经济领域,但一些具体的规则、指标、程序,一些在传统经济领域反垄断被证明行之有效的分析工具和判据,如认定相关市场的供需替代法,假定垄断者测试法(SSNIP),认定违法垄断行为的价格或非价格滥用行为分析法,市场占有率标准等,需要根据具体案例做出修改。二、应当优先采用的审判原则和路径。由于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诉讼原告身份多样,举证困难,法院管辖冲突,目的公益等特点,在司法审判中应该优先采用以下原则,第一,尊重原告意愿原则,原告在双边市场中选择相关产品市场时无需征得被告同意,法院不得以不同性质(双边市场中不同边用户)的市场替代,但可以在自有裁量权限度内认定原告选择的相关产品市场外延。第二谦抑原则,在有更多选择的前提下,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使用对经营者权利侵害较低的手段,也就是,能适用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其他法律的,尽量不适用反垄断法;能够使用其他手段处罚的尽量不使用拆分之类的结构性惩罚。第三,比例原则,互联网经济中的竞争性垄断,往往在侵犯少数经营者权利的同时,可能增加更多消费者的利益,在轻微侵犯消费者现行权益的同时,可能实质性增加消费者未来的福利。所以,应当避免在对经营者集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判罚中,直接以市场份额定性或过于注重市场份额的作用,法律的适用必须满足必要性、适当性和均衡性。第四,鼓励创新原则,鼓励互联网企业通过产品、技术、业态创新,利用网络效应、平台模式、跨界融合,提高竞争力,将可以公平分配的“蛋糕”做得更大。同时,适用反垄断法应该从传统的重视静态数据转变为更重视动态发展趋势,从重点保护公平竞争转变为重点保护消费者权益。由于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留给司法裁判的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相关司法解释需要通过司法实践创制规则,反垄断司法审判模式应以规则创建模式为主、争议解决模式为辅。三、应当扩大原告适格的范围。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应当扩大至直接或间接受到了违法垄断行为的损害或威胁者,与违法垄断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竞争关系并不是必要条件。不宜将营利性列入经营者反垄断诉讼的适格标准。消费者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或将要受到侵害,是互联网经济经营者是否实施了违法垄断行为的重要判据,给予消费者原告资格符合法律精神。应该给予交易相对人民事诉讼中原告资格。应当给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业协会及人民检察院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四、应当改进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方法。在双边市场中认定相关产品市场时,应采用原告主张,法院补充的审判规则,从源头上解决司法审判中怎样选择相关市场的问题,理清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关系,还原双边市场的本质。法院在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中,不对相关产品“是什么”定性,只对相关产品市场的外延做出认定。这样更有利于反垄断诉讼案件的审理。在相关市场认定供需替代方法中应采用“需求交叉弹性=A的需求数量/B的功能变化”,取代传统反垄断法适用的“需求交叉弹性=A的需求数量/B的价格变化”。采用“供给替代=技术供给增加量/消费者数量变化”,取代传统反垄断法适用的“供给替代=供给增加量/产品价格变化”。这样的改进更适应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特殊性,司法审判中也更具可操作性。五、应当改进违法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手段。由于技术的市场不相容定律和信息产品标准化的作用,网络经济中会出现竞争和垄断同时被强化的现象。市场份额在互联网经济领域仍然是认定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首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更不是唯一条件。相比传统经济领域,互联网经济领域的反垄断应降低市场份额的重要性。互联网经济中的不公平定价行为只要不是反竞争的行为就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但以抑制技术创新、降低经济效率、危害消费者福利为结果的垄断行为当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仍然必须依法规制。反垄断的结构性救济方法对企业损伤过大,行为救济方法的多样性可以兼顾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促进经济长远发展的目的。因此,在反垄断执法中,对受网络效应影响很大的互联网企业,应当以行为性救济为主,最大限度避免适用结构性救济。六、应当更加关注改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的诉讼应采用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并行程序。审判中应当更加关注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据证明力采信的合理性,减轻当事人依法维权的诉累。互联网经济领域中的反垄断案件审理,法理很重要,向当事各方,向社会的利益相关者讲清事理,写好既守法理,又讲事理的司法文书也很重要。反垄断以促进和保护公平的市场竞争为目的,公平的市场竞争以增进社会福利为目的。互联网经济不可能在传统经济的制度框架内长大。技术理性、虚拟交易、交叉补贴、网络粘性、动态竞争、竞争性垄断、外部效应、双边市场、速度经济、无限供给,全球依存等等,这类传统经济中不曾有过的特性,还有更多将继续涌现出来的网络经济特征,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现行的反垄断制度框架,或者没有考虑,或者考虑得不周全,有其必然性。但现行反垄断法的根基仍然牢固,在立法有理由滞后的情况下,研究现行反垄断法规在互联网经济领域的适用,其意义不言而喻;其紧迫性,不言而喻;需要更多更深入的研究,也不言而喻。
玲语[8](2018)在《2017数字营销经典案例》文中研究说明No.1企业名称:湾仔码头、上汽通用别克代理公司:华扬联众湾仔码头&别克英朗——情感营销:冬至话饺子冬至,吃饺子,过年,回家——时代再变,中国人的习俗不会变。2014年起,每到冬至,湾仔码头都以一支微电影、一个关于饺子、更关乎世道人心的故事,温暖着千万游子的心。儿女在大城市谋求发展,而远方的父母逐渐老去、需要照顾与陪伴,在戏里我们对这个社会问题,提出了力所能及的解决方向。而在戏外,我们也希
俞灵灵[9](2018)在《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文中认为移动电商领域竞争模式的升级、一般条款的抽象性和立法者认识能力的局限性,使得法官在裁判时难以沿用传统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方式,难以用现有的具体规则去处理这些不正当竞争行为,实践中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因此,站在移动电商的大背景下,从判决书本身出发对上述司法难点进行甄别考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涉及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59份判决书为样本,从宏观视角对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从微观视角对裁判的现状进行探究,发现法官难以厘清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的关系,对竞争关系认定态度模糊,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定存在疑问。而对竞争行为正当性判定存疑又具体表现为三点,一般条款适用泛道德化、说理论证两级分化及同等情形不同对待。在此基础上,本文探析了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法官对法律的适用理论存在误读,一般条款本身的抽象性及道德性影响了法官理性审判,司法论证及配套机制的缺乏导致了法官难以寻得正义。经由剖析,本文分别从条文本身、法官本身及配套措施出发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即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严格法律的适用程序和加强说理论证以约束法官审慎裁判;提升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级别、优化电子证据机制和建立案例族谱以弥补配套措施的缺失。我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于2017年11月4日颁布,而本文的研究是建立在新法颁布前,法官对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审判是依托旧法来实现的。新法的颁布完善了旧法在新商业时代所暴露出的弊端。而本文通过判决分析提出针对性建议也与新法部分所修之处契合。
尚立娜[10](2017)在《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接受着作权人的委托代为管理其特定着作权的非营利性组织。其在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基础上,增加了权利集合性,因此涉嫌垄断的可能性就更高,而如何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反垄断规制就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其管理行为的分析是对其进行反垄断规制的基础,在确定其作为反垄断法规制对象的基础上,对其垄断行为进行类型化并通过对美国和欧盟在立法及实证考察方面进行分析归纳的前提下,发现《谢尔曼法》第1条和第2条内容以及《欧盟运行条约》第101条和102条的内容以及美国的“当然违法原则”和“合理性原则”两个法律裁判规则对我国有很大影响。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垄断行为主要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垄断协议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构成需要具备在相关市场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和有滥用行为等条件。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具备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进行一揽子许可授权,需要依据“合理性原则”进行分析,美国多数案件确认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拥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一揽子许可使得市场竞争的可替代性欠缺,导致垄断;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拒绝许可行为导致使用人最终无法获得需要使用作品的授权许可,而强行使用会招致侵权诉讼及索赔,有违立法精神,也应予以禁止;独占性授权是造成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形成市场支配地位的关键,美国案件的审判结果确认独占性授权构成垄断行为,而欧盟认为从权利集合性及授权便利性方面来看,其具有当然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及实践上予以确认。垄断协议行为主要集中在各个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相互代表协议行为,这是为了跨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的方便而产生的协作行为,由于其存在歧视会员、拒绝授权、搭售等多个因素,司法实践中也被确认为违法。我国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法律上被确认具有当然的垄断地位,《反垄断法》实施之前对于其垄断行为的规制内容,一部分由《着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来完成。在反垄断法施行之后,根据《反垄断法》第55条的规定,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行为当然将被其规范,但是如何进行规范却没有具体内容。而在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的相关指南中,已经有了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行为进行规制的内容。将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独占性授权修改为可选择的条款,给予着作权人选择独占性授权、保留自己使用的权利和授权他人使用的权利,尤其是着作权人有权选择保留自己使用的权利符合我国现实情况;由于新技术的发展,一揽子许可的必要性逐渐减少、单个授权在技术上完全可以实现,而不会对权利人产生太大影响;对会员设定苛刻的条件而导致歧视会员的问题以及相互代表协议的问题也可以通过法律规范来完善。
二、微软公司参与电子电影院竞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微软公司参与电子电影院竞争(论文提纲范文)
(1)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生成语境 |
第一节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思想渊源 |
一、学术母体: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
(一)劳动价值论:劳动决定商品价值 |
(二)社会结构观:有机整体的社会观念 |
二、理论来源:对资本主义媒介生产机制的批判意识 |
(一)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理论 |
(二)德国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文化的批判 |
第二节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学术借鉴 |
一、加拿大多伦多学派的媒介技术批判观 |
(一)传播偏向:媒介技术决定政权形式 |
(二)知识垄断:特权阶层掌控文化权力 |
二、英国威斯敏斯特学派的媒介产业权力观 |
第三节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媒介环境 |
一、政治经济变革下的媒介反思 |
二、西方电视发展的机制与模式 |
(一)北美电视市场的商业竞争机制 |
(二)欧洲电视产业的多元市场格局 |
第二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研究的学者集群 |
第一节 批判资本主义电视权力机制的北美学者 |
一、达拉斯·斯麦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研究的开创者 |
二、赫伯特·席勒:经济权力关系控制电视文化的批判者 |
三、诺姆·乔姆斯基:美国主流媒体操纵意识形态的揭露者 |
四、罗伯特·麦克切斯尼:美国电视权力集中的批评者与建言人 |
五、文森特·莫斯可: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分析模式的归纳者 |
第二节 透视电视生产商业逻辑奥秘的欧洲学者 |
一、格雷厄姆·默多克:电视经济活动与文化生产的分析者 |
二、尼古拉斯·加汉姆:电视媒体文化生产系统的反思者 |
三、皮埃尔·布尔迪厄:电视内部审查机制的解魅者 |
四、阿曼德·马特拉:全球电视传播霸权的披露者 |
五、卡尔莱·诺登斯顿:国际电视单向流动的论证者 |
第三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经济宰制观 |
第一节 对电视受众商品属性的探索 |
一、受众商品论:商业电视隐秘的生产逻辑 |
(一)受众商品:观众是电视生产的商品形式 |
(二)“免费午餐”:吸引观众注意力的电视节目 |
(三)收视率商品:控制论意义的电视信息商品 |
二、受众商品论的理论意义与学术影响 |
(一)开创政治经济学受众研究路径 |
(二)激发后续理论探索与多元思辨 |
第二节 对电视双重生产机制的分析 |
一、整合集中:电视产业的结构性特征 |
(一)电视产业化的结构集中方式 |
(二)电视市场化的商业发展要素 |
二、意义生产:电视系统的文化价值 |
(一)作为公共文化商品的电视 |
(二)作为共享礼物的当代电视 |
第三节 对电视内部隐性审查机制的揭示 |
一、电视的符号暴力维护象征秩序 |
二、商业逻辑介越电视的文化生产 |
第四节 对电视逐利性原则的政治批判 |
一、“富媒体、穷民主”:垄断媒体的唯利是图与政治疏离 |
(一)联合媒体的反民主性 |
(二)联合媒体的聚集模式 |
二、“传播革命”:针对美国媒体发展危机的改革策略构想 |
(一)“紧要关头”:美国媒体的转型关键 |
(二)回归公共:媒体改革的理想召唤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意识形态操控观 |
第一节 对私有媒体控制大众思想生产的批判 |
一、“思想管理者”:商业电视操控公众思想的工具本质 |
(一)大众媒体管理思想制造的迷思 |
(二)电视媒体操控意识形态的力量 |
(三)媒体管理者的策略化信息传播 |
(四)电视媒体制造的信息中立假象 |
二、“文化有限公司”:私有媒体掌握文化生产的垄断力 |
(一)私有电视:文化工业的生产主体 |
(二)“信息圈地”:私有媒体侵占公共空间 |
第二节 对美国主流媒体思想控制机制的揭露 |
一、“媒体操控”:伪民主政治的宣传工具 |
(一)伪民主政治的媒体附庸 |
(二)美国媒体控制大众心智 |
二、“宣传模型”:媒体制造共识的话语策略 |
(一)“新闻过滤器”:媒体控制信息的层层伪装 |
(二)“必要的幻象”:媒体有意策划的虚假现实 |
第三节 对电视文化商品公共性的反思 |
一、电视商品的意识形态属性 |
二、文化公共领域的电视商品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五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国际文化霸权观 |
第一节 对国际间媒体依附关系成因的深掘 |
一、依附理论:揭示国际文化霸权的政治经济机制 |
二、媒体依附:经济权力驱动国际间的文化控制 |
(一)垄断资本主义:国际间媒体依附的深层原因 |
(二)“意识形态工业”:被控制的国家大文化产业 |
第二节 对全球电视传播失衡秩序的批判 |
一、世界体系理论:审视全球传播霸权结构的理论基础 |
二、文化帝国主义:剖析美国主导的跨国电视传播霸权 |
(一)美国跨国公司构成国际传播权力主体 |
(二)电视成为现代世界体系中的文化商品 |
(三)美国迪士尼公司文化霸权的商业策略 |
第三节 电视全球传播的霸权表现与单向趋势 |
一、影像国际市场:政治经济的不平等格局 |
(一)“地球城”:电子社会的依赖性国际传播 |
(二)“传播的全球化”:资本推动的全球电视市场 |
(三)“生命之火”:文化殖民意味的迪士尼产品 |
二、对国际电视传播单向流动趋势的调研 |
第四节 小结 |
第六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的研究特质 |
第一节 分析模式:西方媒体的政治经济维度批评 |
一、电视研究的商品视角 |
二、电视研究的产业剖析 |
(一)传媒产业的横向集中 |
(二)传媒产业的纵向整合 |
(三)跨国经营与灵活合作 |
三、电视研究的权力批评 |
第二节 批判焦点:电视文化生产的权力钳制 |
一、聚焦政治经济控制的关键要素 |
二、警示权力集中的媒体垄断格局 |
第三节 理论局限:夸大媒体作用的强效果传播观 |
一、注重批判电视的工具性,相对忽视内容的文化蕴含 |
二、注重揭示电视的商品性,相对忽视受众的能动作用 |
三、注重分析传播的单向性,相对忽视民族文化自主性 |
第七章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对中国电视理论研究的路径启发 |
一、拓宽理论视野:拓宽中国电视传播理论研究的学术路径 |
二、充实方法体系:提供中国电视文化产业研究的多元视角 |
三、切准问题之脉:探索中国电视文化发展研究的中心议题 |
第二节 对中国电视产业发展的镜鉴意义 |
一、强化电视的公益职能:以社会效益为取向,而非一味逐利 |
二、提升电视文化竞争力:以优质内容为核心,而非商业逻辑 |
三、增强国际文化传播力:以文化自信为底色,而非拿来主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商业新闻翻译实践报告 ——以CNN商业新闻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Abstract |
摘要 |
Chapter One Introduction |
1.1 Background of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1.2 Significance of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Chapter Two Analysis of the Source Language Text |
2.1 Concise Headlines |
2.2 Basic Structure |
2.3 Text Characteristics |
2.4 Writing Tone |
2.5 Requirements of the News Translation |
Chapter Three Theory and Applicability of Theory |
3.1 Theoretical Guideline-Relevance Translation Theory |
3.2 The Applicability of Relevance Translation Theory |
Chapter Four Case Analysis of Translation |
4.1 Techniques of Headlines Translation |
4.1.1 Free Translation |
4.1.2 Literal Translation |
4.2 Difficult Sentence Translation |
4.2.1 Free Translation |
4.2.2 Recast Translation |
4.2.3 Division Translation |
4.3 Business Background Translation |
4.3.1 The Influence of the Internet on Translation |
4.3.2 Background Reinforcement Translation |
4.4 Terminology Translation |
Chapter Five Conclusion |
References |
Appendix Ⅰ |
Appendix Ⅱ |
Appendix Ⅲ |
Acknowledgements |
(4)万达电影跨国并购Hoyts院线动因与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并购的定义 |
1.2.2 跨国并购动因理论 |
1.2.3 并购绩效评价理论 |
1.3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案例介绍 |
2.1 行业背景和并购双方 |
2.1.1 行业背景 |
2.1.2 并购方万达电影 |
2.1.3 被并购方Hoyts院线 |
2.2 并购过程 |
2.2.1 并购方案 |
2.2.2 交割后续 |
2.2.3 并购特点 |
2.3 并购动因 |
2.3.1 寻求协同效应 |
2.3.2 实现规模经济 |
2.3.3 助力母公司转型 |
2.3.4 推动国际化进程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并购绩效分析 |
3.1 市场绩效分析 |
3.1.1 选取数据和窗口期 |
3.1.2 市场模型绩效分析 |
3.1.3 市场调整模型验证 |
3.1.4 股票波动情况公告 |
3.2 财务绩效分析 |
3.2.1 盈利能力分析 |
3.2.2 营运能力分析 |
3.2.3 偿债能力分析 |
3.2.4 成长能力分析 |
3.3 非财务绩效分析 |
3.3.1 市场份额提高 |
3.3.2 税务筹划完善 |
3.3.3 组织架构升级 |
3.3.4 资产整合受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案例启示 |
4.1 聚焦发展战略 |
4.2 选择善意并购 |
4.3 防范支付风险 |
4.4 注重后续整合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 论文缘起 |
(二) 概念界定 |
二、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述评 |
(一) 研究现状 |
(二) 文献述评 |
四、主要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框架、创新点与不足 |
(一) 框架 |
(二) 创新点 |
(三) 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资本化的市场化阶段(1978年-1999年) |
一、第一阶段:“文革”以后电影业的恢复(1978年-1979年) |
(一) 电影业在新中国的发展与曲折进程 |
(二) “文革”后恢复老电影放映时出现的盛况 |
二、第二阶段:电影业体制在转型时期的改良(1979年-1992年) |
(一) 政策上重点是先后调动“制发放”行业的积极性 |
(二) 电影单位由事业转为企业走市场化道路 |
(三) 调整机构设置形成“影视合流”的局面 |
三、第三阶段:电影业体制启动全面改革(1993年-1999年) |
(一) 打破中影集团一家独大统购统销的垄断 |
(二) 打破中影集团和省级发行公司的垄断 |
(三) 打破16家制片厂的垄断调动各界拍片积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资本化的产业化阶段(2000年-2008年) |
一、第一阶段:电影行业内改革向纵深发展(2000年-2004年) |
(一) 政策上大力推进集团化和院线制改革,推动向产业化转向 |
(二) 投融资上国企加快转企改制,民企扩大融资渠道 |
(三) 资本多元化大力促进了电影产业发展 |
二、第二阶段:电影行业对外开放打开大门(2005年-2008年) |
(一) 政策上对于境外资本和非公资本进一步开放 |
(二) 投融资上中影发债民企谋求上市,行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
(三) 电影产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加快资本化进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资本化的证券化阶段(2009年-2018年) |
一、第一阶段:证券化的启动期(2009年-2012年) |
(一) 政策上加大金融政策推动企业上市成为着力点 |
(二) 投融资上电影公司上市标志着证券化时代来临 |
(三) 华谊兄弟首家在A股上市起到了示范效应 |
二、第二阶段:证券化的高潮期(2013年-2015年) |
(一) 政策上继续鼓励公司上市,同时改进和完善电影审查 |
(二) 投融资上互联网资本强势进入,电影产业基金十分活跃 |
(三) 二级市场并购火爆与出现问题的表现与原因 |
三、第三阶段:证券化的提升期(2016年-2018年) |
(一) 政策上对明星证券化的遏制和再融资疏堵结合 |
(二) 投融资上资本有进有退步入去伪存真的提升期 |
(三) 中影上影两大国企实现A股上市的标志性意义 |
(四) “内容为王”获得支持,资本流向发生结构性变化 |
(五) 互联网影业与国企和民企三分天下重塑行业格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本化进程的成效与问题解析 |
一、电影产业资本化的成效解析 |
(一) 对资本化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的认识更加清晰 |
(二) 对资本化的运行原理和阶段的把握更加准确 |
(三) 对资本化进程的启动和发展形成的共识更加坚定 |
(四) 对借力A股市场做优做强的意义和路径更加明确 |
(五) 对保持市场活力与严控风险之间的把控能力更加强大 |
(六) 对建构产业与资本辩证关系的良好生态系统更加自觉 |
二、电影产业资本化的问题解析 |
(一) 电影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影响通过IPO进行融资 |
(二) 跨界定增存在虚火与企业并购存在严重障碍 |
(三) 证券化负面影响凸显影企上市后的风险边界 |
(四) 资本的霸权导致电影产业的异化和扭曲行为 |
(五) “保底发行”与“天价片酬”对于电影产业的侵蚀 |
(六) 电影板块在A股市场回报率偏低、规模偏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推动资本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
一、坚持保证资本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原则 |
(一) 把握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发生的方向性调整 |
(二) 努力创作出资本与内容结合的佳作 |
二、遵循借力资本市场融资做优做强产业的原则 |
(一) 影企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 |
(二) 借力A股市场资源配置优势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
(三) 重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与A股市场对接 |
(四) 打造影视企业融资渠道助力小微影企融资 |
三、通过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影企健康发展 |
(一) 发挥股市先发优势的公司在外延并购上的优势 |
(二) 通过不断外延并购做优做强是必然选择 |
四、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实现影企自身发展 |
(一) 把握互联网资本在电影产业链地位主流化的趋势 |
(二) 上市电影企业要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的进入 |
五、构建与资本化进程相适应的规范运行体制 |
(一) 应制定和出台规范资本运行的相关制度 |
(二) 尽快组建电影经纪人群体的行业协会 |
六、把握“内容为王渠道致胜”的原则,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
(一) 上市影企要打造全产业链模式防控业绩下滑的风险 |
(二) 上市影企要瞄准“内容+渠道”模式以提高经营业绩 |
七、完善与资本化进程相一致的产业规则和市场规则 |
(一) 要遵从产业和市场规律推动资本化进程 |
(二) 用大工业运行的方式分散和控制好金融风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与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四巨头: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的隐藏基因》翻译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任务描述 |
1.1 原文简介 |
1.1.1 原文作者简介 |
1.1.2 原文内容简介 |
1.1.3 原文文本特点 |
1.2 实践目的与意义 |
1.3 翻译报告的主要结构 |
第二章 译前准备 |
2.1 翻译文本的确立 |
2.2 运用工具的准备 |
2.3 翻译理论和策略的选择 |
2.4 任务计划的制定 |
第三章 翻译过程描述 |
3.1 原文的理解阶段 |
3.2 译文的组织阶段 |
3.3 译后的校对阶段 |
第四章 商业读物翻译的功能语境重构模式 |
4.1 功能语境理论 |
4.1.1 功能语境理论的发展 |
4.1.2 功能语境理论视阈下的翻译研究 |
4.2 翻译研究中的语境重构 |
4.3 商业读物翻译的功能语境重构模式 |
第五章 商业读物翻译的功能语境重构过程 |
5.1 情景语境重构 |
5.1.1 要素增减 |
5.1.2 要素转换 |
5.1.3 要素替代 |
5.1.4 要素重组 |
5.2 文化语境重构 |
5.2.1 异化 |
5.2.2 归化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原文 |
附录2 译文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司法适用(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和写作的意义 |
四、整体框架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互联网经济中的垄断行为 |
第一节 互联网经济的界定 |
一、互联网经济的概念及特征 |
二、相关概念辨析 |
三、互联网经济的市场结构 |
第二节 互联网经济对反垄断法适用的影响 |
一、垄断行为的界定 |
二、反垄断法适用的主要难点 |
第二章 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原则与路径 |
第一节 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界定 |
一、概念梳理 |
二、类别归属 |
三、司法适用与行政执法之界分 |
第二节 反垄断民事诉讼的特点 |
一、原告身份多样 |
二、举证困难 |
三、法院管辖冲突 |
四、目的公益 |
第三节 反垄断法的适用原则 |
一、尊重原告意愿原则 |
二、谦抑原则 |
三、比例原则 |
四、鼓励创新原则 |
第四节 反垄断法司法适用的现实路径 |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
二、司法目标调整 |
三、审判模式选择 |
第三章 互联网经济领域反垄断法的适用主体 |
第一节 原告主体资格 |
一、原告适格范围的扩展 |
二、不同身份原告资格的确定 |
三、相关制度的衔接 |
第二节 法院和专家证人的主体资格 |
一、管辖权与主体资格 |
二、专家证人主体资格 |
第四章 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适用的基础要件 |
第一节 界定相关市场的产品选择 |
一、现有方法的理论和实践困境 |
二、进路:遵循原告主张规则 |
第二节 相关市场的界定 |
一、相关产品市场 |
二、相关地域市场 |
三、相关时间市场 |
四、相关市场的外延问题 |
第三节 认定相关市场传统方法的改进 |
一、供需替代法 |
二、假定垄断者测试法(SSNIP) |
第四节 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一、市场支配地位辨正 |
二、市场份额的作用 |
三、认定市场支配地位需要考虑的其他要素 |
第五章 互联网经济中违法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对违法垄断具体行为的分析 |
一、价格滥用行为 |
二、非价格滥用行为分析 |
三、其他滥用行为分析 |
第二节 合理抗辩的特殊理由 |
一、竞争性垄断 |
二、市场进入门槛 |
第六章 适用反垄断法的效果改进 |
第一节 诉讼实践中若干方法的改进 |
一、执法权分配与诉因 |
二、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 |
第二节 司法审判社会效果的改进 |
一、关注舆论热点指向 |
二、消弭舆论对反垄断司法审判的负面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2017数字营销经典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No.1 |
No.2 |
No.3 |
No.4 |
No.5 |
No.6 |
No.7 |
No.8 |
No.9 |
No.10 |
No.11 |
No.12 |
No.13 |
No.14 |
No.15 |
No.16 |
No.17 |
No.18 |
No.19 |
No.20 |
No.21 |
No.22 |
No.23 |
No.24 |
No.25 |
No.26 |
No.27 |
No.28 |
No.29 |
No.30 |
No.31 |
No.32 |
No.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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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0 |
No.41 |
No.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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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5 |
No.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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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9 |
No.50 |
No.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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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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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9 |
No.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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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6 |
No.67 |
No.68 |
No.69 |
No.70 |
No.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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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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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77 |
No.78 |
No.79 |
No.80 |
(9)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问题的缘起 |
2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异质化探析 |
2.1 异于传统电商之移动电商新特征 |
2.1.1 不再囿于时空 |
2.1.2 集个性化数据 |
2.1.3 具有聚合效应 |
2.2 衍生的竞争行为较传统之不同点 |
2.2.1 表现形式迥异 |
2.2.2 对用户行为选择的更多限制 |
2.2.3 对证据机制的更艰挑战 |
2.2.4 对法官技艺的更高要求 |
3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司法裁判分析 |
3.1 宏观视角:所采样本的实证分析 |
3.1.1 以时间和地域为参数 |
3.1.2 以案由为参数 |
3.1.3 以被诉行为所涉的模块为参数 |
3.1.4 以判决依据为参数 |
3.1.5 以原告胜诉率为参数 |
3.2 微观考察:判决依据及理由的运用歧义 |
3.2.1 法法之间关系的歧义 |
3.2.2 竞争关系考察之歧义 |
3.2.3 竞争行为正当性判断之歧义 |
4 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裁判困境的理论溯源 |
4.1 知识产权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关系剖析 |
4.1.1 规范层面:法条竞合或想象竞合 |
4.1.2 责任层面:竞合或独立 |
4.2 竞争关系判定之理论廓清 |
4.2.1 是否为前提 |
4.2.2 标准之厘定 |
4.3 不正当性的判断存疑之原因考察 |
4.3.1 一般条款本身具抽象性及伦理性 |
4.3.2 法官陷入适用困境和论证困境 |
4.3.3 司法配套机制不完善 |
5 完善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的裁判制度之建议 |
5.1 细化一般条款以遏制泛道德化现象 |
5.1.1 填补一般条款 |
5.1.2 明晰认定标准 |
5.2 审慎法官裁判以走出现实困境 |
5.2.1 严格适用程序 |
5.2.2 加强说理论证 |
5.3 升级配套机制以弥补缺失 |
5.3.1 提升审判级别 |
5.3.2 优化电子证据机制 |
5.3.3 建立案例族谱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目次 |
作者简介 |
(10)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思路 |
二、本问题目前的研究综述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其竞争问题 |
第一节 作为研究对象的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产生的原因 |
二、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运作机制 |
三、着作权集体管理的利弊分析 |
第二节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竞争性 |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具有天然的垄断性 |
二、交易成本理论支撑下的垄断集体管理组织具有绝对优势 |
三、立法上确认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垄断性地位 |
第三节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竞争行为的类型化 |
一、反竞争行为类型化的依据 |
二、反垄断视角下的着作权集体管理反竞争行为的分类 |
三、着作权集体管理法律关系下的反竞争行为的分类 |
第二章 美国和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规制的比较考察 |
第一节 美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垄断规制 |
一、美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竞争行为立法 |
二、美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竞争行为规制实践 |
第二节 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规制 |
一、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竞争行为立法 |
二、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竞争行为规制实践 |
第三节 美国和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法规制的专门分析 |
一、基本的认识:对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反垄断法规制成为了共识 |
二、美国和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法规制的共同点 |
三、美国和欧盟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法规制的不同点 |
第三章 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
第一节 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相关市场的界定 |
一、相关市场界定的基础性研究 |
二、着作权集体管理领域相关市场的界定 |
第二节 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
一、市场支配地位界定的考量因素 |
二、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
三、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相关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 |
第三节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及其规制 |
一、一揽子许可 |
二、独占性授权行为 |
三、拒绝许可行为 |
四、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
第四章 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垄断协议的规制 |
第一节 与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关的垄断协议 |
一、垄断协议的界定 |
二、垄断协议的认定 |
三、着作权集体管理领域的垄断协议 |
第二节 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相互代表协议及其规制 |
一、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相互代表协议的界定 |
二、相互代表协议的实证研究 |
三、相互代表协议的地域排他性 |
四、相互代表协议的会员资格排他性 |
第五章 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规制的立法选择 |
第一节 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反垄断法规制的不足 |
一、立法现状 |
二、制度构造上的缺陷 |
第二节 完善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建议 |
一、一揽子许可规制的完善 |
二、拒绝许可行为规制的完善 |
三、独占性授权行为规制的完善 |
四、其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制 |
第三节 完善我国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垄断协议行为的规制建议 |
一、对相互代表协议中的会员资格条款予以保留 |
二、取消相互代表协议中的地域性条款的绝对性效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微软公司参与电子电影院竞争(论文参考文献)
- [1]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电视理论研究[D]. 魏兵.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1(09)
- [2]商业新闻翻译实践报告 ——以CNN商业新闻为例[D]. 张儒怡. 海南大学, 2019(05)
- [3]网络内容平台竞争与反垄断问题研究[J]. 曾田. 知识产权, 2019(10)
- [4]万达电影跨国并购Hoyts院线动因与绩效研究[D]. 李雅禛.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5]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D]. 周子钧. 山东大学, 2019(09)
- [6]《四巨头:亚马逊、苹果、脸书和谷歌的隐藏基因》翻译报告[D]. 郝美丽.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7]互联网经济中反垄断法的司法适用[D]. 邹越.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8]2017数字营销经典案例[J]. 玲语. 互联网周刊, 2018(02)
- [9]移动电商领域不正当竞争案件的司法裁判研究 ——以中国裁判文书网59份判决书为样本[D]. 俞灵灵. 中国计量大学, 2018(02)
- [10]着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反垄断法规制研究[D]. 尚立娜.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