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校园暴力研究属于什么学科研究?
- 答:至少,其中一个视角是教育法学。
详见有关论文:
近年来,关于中小学“暴力伤害”、“校园凶杀、“性侵犯”等校园暴力报道不断见诸各个媒体,其数量之大,伤害之深,危害之大,影响之广,严重刺痛着每一个家庭和社会最敏感的神经,让教育界和全社会不得不去深思和剖析这个问题。如何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已经成为全社会乃至全世界研究的热点课题。国外对校园暴力问题的研究和预防起步比较早,并已经形成一套比较完备的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我国近十年来虽然研究校园暴力问题的理论文章越来越多,但尚未形成一套比较行之有效的体系。教育法学是指以教育法、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教育活动规律... - 答:应该是行为心理学吧!
问:请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分析校园暴力行为
- 答:校园暴力,毫无疑问是一种违法行为。目前我国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实行感化教育。可惜的是,我国目前还不具备感化教育的能力,这使得法律几乎没有作用,未成年人非常嚣张。几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我国政府防止校园暴力的措施一直是不够的,也缺乏校园保护响应机制,很多学校不清楚自己存在校园暴力的情况,就算有,也是为了指标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很多学生都是私下解决的问题,顶多学校象征性的给个处分,很少有学生受到法律的制裁。
持强凌弱是每个人内心都具有的一种本能,几乎无法避免。只能由社会通过更加强大的正义施压来预防和处置。其实这本身也算是一种欺凌。
问:解决校园霸凌该靠法律还是教育一辩稿
- 答:法律是兜底的底线,如果单靠法律去管,那么很容易形成新的问题。
至于靠教育来搞,那也是扯蛋,教育能解决很多问题,但是有更多的问题解决不了。
所以这不是单纯的说法律管或者教育管,家长管还是老师管的问题。这是一个系统持久性的东西,我比较烦那种再不管就要废了的观点,任何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说今天开搞明天见效的特效药。
总的来说,就是老办法法律规定底线,家长老师社会都有教育的责任,任何人都不能推卸。
鲁迅先生说过,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翻译成人话就是:树苗长成大树尚且要十年,社会风气树立至少也得百年。
反正现在人人都想做李嘉诚儿子,从来都没人想做贫穷时的李嘉诚,我只能说这个社会太浮躁!! - 答:解决靠法律比较好。
减少和预防和校园暴力,除了靠教育外,还有必要举起法律之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要尽快出台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明确霸凌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惩罚条例,根据实际修改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
要将“反校园欺凌”纳入学校的教育和制度体系,除了教育学生不得参与欺凌行为之外,还要设立一系列有关欺凌事件的举报、调查、惩处制度。未成年人作为公民,在触犯法律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我们的法律需要更加完善,绝不能让未成年人成为法外人群。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和附则,共九章132条。
参考资料来源: - 答:对校园霸凌应该严惩,才能对恶行加以遏制,这根本不是因为年龄的问题,是社会的风气吧,是善良与邪恶的问题,人生而有灵,孩子更应该是善良的!
- 答:1、事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在网上随便一搜就能看到很多相关新闻。在这些事件里,施暴手段大多残忍,但有后续处理结果的寥寥无几。
2、未成年时代本是,对于在校读书的孩子来说,校园生活是最美好的时光。然而,包括与欺凌在内的霸凌行为,往往会给被霸凌孩子的心灵造成永久性的创伤。
3、遗憾的是,在实践中,很多未成年人的暴力与欺凌行为常常受到宽纵。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未成年人霸凌行为的发生。
4、在一些学校里,校园霸凌现象时有发生,校园暴力事件也呈现出团伙化、残忍化、低龄化的态势。甚至有些学生会拍摄暴力视频上传到互联网上,借此获得关注,产生扭曲的满足感。面对这种现象,校方和家长应当在法治框架内寻求事件的公平解决,而不应满足于物质补偿就息事宁人。
5、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暴力事件的制度方面尚需补齐“短板”。从立法的角度来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会追究刑事责任,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也只有8种严重犯罪才会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由于年龄问题,很多孩子实施校园暴力却不会受到法律惩罚,这也容易使孩子形成“藐视法律”的心态。
6、减少和预防和校园暴力,除了靠教育外,还有必要举起法律之规范未成年人的行为。要尽快出台有关校园霸凌的法律,明确霸凌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惩罚条例,根据实际修改及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要将“反校园欺凌”纳入学校的教育和制度体系,除了教育学生不得参与欺凌行为之外,还要设立一系列有关欺凌事件的举报、调查、惩处制度。未成年人作为公民,在触犯法律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我们的法律需要更加完善,绝不能让未成年人成为法外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