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解的“天书”说明了什么(论文文献综述)
刘栋[1](2020)在《中国当代生态散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刘美澳[2](2020)在《<蟫史>中的才学探析》文中提出《蟫史》是中国小说史上篇幅最长的文言小说,带有鲜明的辞章化特征,鲁迅先生将其归为“才学小说”。作为“才学小说”,《蟫史》颇具个性化特点,但因语言风格“务为古涩艳异,晦其义旨”,内容涉及神仙魔怪、色情、佛道法术、阴阳五行等,内容驳杂,“迂怪而不可究”1,所以现今学者对《蟫史》“才学”研究多局于外围,而对《蟫史》中才学的具体内涵缺少分析。此外,对于《蟫史》中展现的大量才学,学界多呈负面评价,认为只是屠绅在炫才耀学,“徒奇崛而无深意也”,而对其才学之下隐藏着的屠绅对于当时社会之强烈危机感和忧患意识,以及治世理想与个人抱负,缺少深度及广度的研究,因此本文对《蟫史》中的才学进行了详细探析,从而发掘作者择取才学的原因和背后生发的态度意旨。本篇论文以《蟫史》文本作为研究对象,对《蟫史》中的“才学”进行探析,从而发掘作者择取才学的原因和背后生发的态度意旨。本文主要围绕以下几个专题进行研究:一.通过传记资料、屠绅本人及好友着作了解屠绅的家世背景、性格思想、生平遭际,廓清关于其生平的不确定之处,从而探究他的生平际遇、个人志向及生活喜好对于《蟫史》创作产生的影响。二.《蟫史》中引入了不少前代神话或传说中的着名人物,屠绅并不拘泥于已有文本记载,而是独运匠心,重新加工,创造出新的形象,生发出新的故事,借此阐述自己的思想主张及伦理观念,很有个性化特点。本章主要以龙女、庆喜、员夫人这三位主要人物为例进行探讨。三.生心、麻犵狫、相柳同样可以在前代典籍中找到原型,但与一般的人物形象不同,它们更多地是作为相当集中的寓意之载体出现在小说文本中。这三者都是在行军征剿的途中出现,而作者在如火如荼的战事过程中放缓节奏,转而对其细致地记述描写,显然是有意为之的。在屠绅的笔下,生心、麻犵狫、相柳三个形象体现出屠绅这样的创作主张:越是重要的内容,越是深刻的寓意,越要借由荒诞的风格呈现,只有这样方能引起读者注意,进而引发读者深思。四.《蟫史》中穿插了大量的诗文,这些诗文是屠绅炫学逞才的重要方式。由于典故堆垛、僻典怪典的使用,很多时候破坏了正常的叙事节奏,给读者造成不必要的阅读障碍,也不利于表现人物形象的个性化特点。屠绅所欲炫耀之才学总体来看并没有太大意义。但也须注意到有些“才学”的运用在文本结构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能够较好传达屠绅的思想意趣、创作意旨等,对于研究《蟫史》甚至研究作者屠绅很有帮助。因此笔者对《蟫史》诗文中“才学”使用的成功案例进行了分析,探究其背后所体现出来的作者意旨与艺术匠心。此外本章还选择了能够体现屠绅才学独创性的《四灵图》、《璇玑图》,发掘《四灵图》中表现出的易学思想,解出《璇玑图》中诗作的不同读法,并对其思想内容与艺术效果作出评价。
袁周[3](2020)在《雅克·德里达符号论美学研究 ——以德里达《论文字学》中的符号概念为考察对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学界出现了所谓的后现代主义文化思潮和后现代哲学,作为后现代主义思潮中的关键人物,雅克-德里达一直是国内外众多学者研究和讨论的对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符号学理论是后现代主义思潮中诸多学科的理论基础。在《论文字学》一书中,德里达的符号论思想得以充分显现。德里达在《论文字学》中主要批判了卢梭和列维-施特劳斯等人的理论观点,并以此为基础,将批判矛头直指西方哲学界浸淫已久的“逻各斯中心主义”中的二元对立思想和形而上学观念。这是我们必须要清楚认识到的一点。第一章和第二章主要探讨了德里达符号论美学观的哲学基础和其所批判的具体内容。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思想初成于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理论是德里达符号论思想的主要来源之一。在索绪尔的“语音中心主义”思想中,言语符号是决定人们思维的主要因素,而文字符号则仅仅是言语符号的一种呈现而已。这种符号观念体现了浓厚的二元对立色彩。正因如此,索绪尔也是德里达主要的批判对象之一。除此以外,胡塞尔和海德格尔的现象学观念也深刻影响着德里达,其中的关系思维为德里达解构主义思维模式带来了启迪。在《论文字学》中,德里达主要批判的是卢梭的逻辑悖论和施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和这些理论背后隐藏着的西方传统二元对立思想。德里达认为正是这种“逻各斯中心主义”思想禁锢了 20世纪西方社会各学科的发展,而他所要做的也正是颠覆这种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研究方法。第三章讨论的是德里达符号论美学的影响和在现实生活与艺术实践中的具体体现。作为后现代主义思潮的领路人之一,德里达的解构主义观念影响了诸多学派,其中包括女权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等诸多理论研究。德里达所推崇的新的解构主义思维模式成为这些理论的最核心的理论研究方法之一。德里达的符号论美学思想在社会现实生活和艺术实践中也有诸多体现。中国当代艺术家徐冰的《天书》和《汉字的性格》等作品中,都包含了浓厚的解构主义符号论美学色彩。而在年初的武汉疫情中,文字所带给人们的精神力量是十分巨大的。从这一点上来看,文字的力量得到了充分的彰显。这也能够与德里达对“文字暴力”的批判观念相互印证。在我们研究德里达的符号学理论时,我们一定要紧紧抓住他对于“逻各斯中心主义”中二元对立思想和形而上学的批判观念,只有把握住这一核心主旨,才能更深入地理解德里达的文本。如此,也才能更顺利地进行理论研究。
周媛[4](2020)在《明清章回小说中的阵法书写》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阵法就是古代军队的战斗队形,是通过合理的排兵布阵来发挥军队最佳战斗力的军事部署,在古代战争中具有特殊的意义。阵法也在明清章回小说中大量出现,为小说中的战争描写增添了文学色彩,使其更具艺术魅力。学界目前对阵法的研究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军事战争角度上,即阵法源流、阵法个案探讨的研究阶段。文学角度的研究,仅局限于《三国演义》、《水浒传》、《封神演义》这三部小说中的战争叙事。笔者通过资料搜集和翔实的文本解读,整理出多达七十九部包含阵法书写的明清章回小说。从文学角度对其进行尽可能全面的呈现和梳理,分析阵法在不同题材小说中描写的异同,并总结出各自的特点。同时,也将历史军事中的阵法与小说中的阵法进行对比,对阵法的根源及演变进行一定的研究。论文正文部分分四章十一节,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第一章为“明清章回小说中的阵法概观”。一方面,从现实的军事战阵和超自然的神魔阵法两方面入手,勾勒出明清章回小说中阵法的大致状貌。另一方面,以史料文献为基础对阵法的溯源及流变进行考证。研究先秦以礼治军及“仁”“智”战争观对阵法的影响,以冷兵器时代到火器时代的时间顺序,对历史上的阵法演变进行梳理,并对阵法迷惑功能的生成原因,以及其由现实之阵到文学之阵的转变过程进行探讨。第二章为“阵法书写在不同题材小说中的文本差异”。明清章回小说的各类题材中都出现了有关阵法的情节,并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历史演义小说的阵法基本以平实为主,英雄传奇与侠义小说中的阵法渐趋夸饰,神魔小说中的阵法更加奇幻,才子佳人小说中的阵法则表现出与众不同的新颖。第三章为“明清章回小说中阵法的文学书写”。就文学功能而言,阵法营造了威严宏大的战争场面,塑造了鲜明的人物形象,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就艺术特征而言,不但有高超的命名艺术,还通过比喻与夸张、悬念与释念、诗赞等手法提升阵法描写的艺术性。第四章为“明清章回小说阵法书写对后世文学的影响”。本章从鼓词、评书、现代武侠小说等三种文体探讨明清章回小说中的阵法书写对它们产生的影响,并对其呈现出的不同风格进行研究。鼓词中的阵法书写呈现出更为夸诞与工细的特点,评书中阵法书写趋于简略且富于传奇性,现代武侠小说中的阵法书写则既有继承又有开拓。
黄倩倩[5](2020)在《《孙庞斗志演义》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孙庞斗志演义》作为明中后期出现的演绎孙膑故事的小说,该书的内容选取、文化意蕴、艺术风貌与意义影响都深具“杂”的特性。由于该书内容在正统叙事基础上混合民间叙事,使该书不仅包涵了三教合流的思想,还受到了民间文化与时代思想的影响,从而影响了该书的结构与人物。从该书“复杂”的故事内容、文化意蕴、艺术风貌中,一方面可以探究其神魔化的原因,另一方面可窥见通俗小说题材发展的新动向及创作方式的苗头。本文将分为四章论述。第一章梳理孙庞斗智故事的源流。从史传叙事系统与民间叙事系统梳理孙庞斗智这一故事的演化过程,并总结各个叙事系统的特点。第二章挖掘《孙庞斗志演义》的文化意蕴。该书蕴含了三教思想与深厚的民间文化与神怪文化,时代思想的影响也不可忽视。第三章探究《孙庞斗志演义》的艺术风貌。从该书虚构与真实、巧合推进剧情的独特构思方式、复线结构与雏形状态的网状结构交织杂糅的结构特色以及人物形象的“杂”三方面论述。第四章探究《孙庞斗志演义》神魔化的原因以及该书对小说史的影响。孙庞故事的神魔化是在读者心理与民众“尚智”思想的影响下形成的,《孙庞斗志演义》的复合文体与创作方式对探究明代后期通俗小说的发展情况有着重要意义。
左攀[6](2019)在《真武信仰的渊源与流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真武大帝(又称玄天上帝、无量祖师、披发祖师、北帝、玄帝、祖师爷、上帝公等)是唐宋以后兴起的的具有长远影响力的道教神只。他源自上古四象中的北方玄武,玄武最初是神龟,汉代以后逐步演变成龟蛇合体的形象。在世俗社会,玄武是天空星象和地上建筑的北方意象,许多景观名胜都以“玄武”命名。道教也将包括玄武在内的四象纳入自己的神灵体系,充当天界神仙、人间羽士以及冥界死者的守护者。从先秦到唐代,玄武虽有神性,但神格地位始终不高,与其说是“神灵”,不如说是“神兽”。出于对北极和北斗的好奇与想象,华夏先民认为北方星空具有神奇的力量,加之北方属水,水生万物,道教逐渐形成一以贯之的北方崇拜,创造出太一、天皇大帝、紫微大帝等代表北极和北斗的北方神灵。这些神灵地位尊贵,神通广大。经过六朝时期的积累和整合,在唐代形成一个以北方神灵为崇拜对象的北帝派。这个道派塑造了多个北帝,将北方崇拜推向高潮。大约五代时期,川蜀地区的北帝派道士以北帝派经典为蓝本创作真武专属道经,让北方玄武从四象中脱颖而出,成为以斩妖伏魔为己任的人格化北方大神将。为了证明赵宋王朝受命于天的皇权合法性,宋真宗开展了一系列造神运动,面对来自北方契丹的威胁,作为北方守护者的玄武引起了他的注意。恰好天禧二年(1018年)京师军营出现醴泉祥瑞,宋真宗抓住机会,修建祥源观,加封真武为“真武灵应真君”,让真武神格得到跨越式提升。真宗去世以后,他的子孙继续围绕“灵应”基调建构真武神格,收集整理灵验故事,编纂《真武启圣记》等经典,将真武塑造成赵宋王朝的护国之神、降妖伏魔的北方战神、祈雨禳火的水火之神、赐福禳灾的治世福神。徽宗、钦宗、宁宗、理宗不断加封真武,利用国家力量为真武修造宫观,使真武成为家喻户晓且具有灵验特征的道教尊神。大约在宋仁宗时期,道门羽士将同属北方神灵的天蓬、天猷、黑煞、真武组合成北极四圣。四圣是北极紫微大帝麾下神将,以斩妖伏魔为主要神职,同时具有治疗疾病、祈雨祈晴等功能。四圣是天心、神霄、东华、清微等雷法道派经常召请的对象,也是护佑赵宋王朝的神将,对两宋之际的皇权更迭产生了重要影响。宋高宗之母韦太后为答谢神恩,在西湖孤山建四圣延祥观,使四圣信仰显赫一时。宋朝灭亡以后,其他三圣逐渐默默无闻,天蓬甚至被丑化成猪八戒,但真武信仰反而逆势崛起,长盛不衰,究其原因,一是因为真武是北极四圣中的北方玄天上帝,北中之北的叠加效应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二是因为真武得到皇家的多次册封,在四圣观之外另有专祀;最重要的是真武灵应之名遍天下,在民间拥有长远的影响力。早期武当山佛道并存,它既是佛教法华宗、禅宗的活动基地,也是道教丹鼎派和隐修者梦寐以求的仙山。宋徽宗宣和年间,紫霄宫落成,这可能是武当山第一座供奉真武的道观。从此以后,关于真武在武当山修道、飞升的传说逐渐生成,元代武当清微派形成,武当教团的本山意识觉醒,刘道明等高道考诸古籍,采访耆老,编纂《武当福地总真集》《武当纪胜集》《玄天上帝启圣录》等道经,将真武传说一一落实到武当山的七十二峰、三十六岩,二十四涧之中。元代道士、明代皇室根据真武传说大修宫观,神话传说和神圣空间紧密结合,原本虚无缥缈的真武修道传说因为落实到具体地域而变得更加真实可信,武当山也因为真武信仰的附会而声名鹊起。明清时期,全国各地出现多处以小武当、赛武当、东、西、南、北、中武当命名的道教名山,见证了真武信仰的兴起和武当文化的传播。真武大帝的出生和修道故事,明显受到释迦摩尼传记的启发。真武被附会成无量寿佛的化身,许多寺庙也供奉真武。真武是道教重要的劝孝之神,历史上曾经出现多部以真武为主神的劝善经典,力图以真武信仰监督儒家纲常伦理的落实和执行。真武信仰反映了唐宋以来三教合一的历史趋势。即使在真武专属经典中,玄天上帝的神阶地位也不是太高,他只是玉皇、紫微手下的神将而已。然而其影响力并不亚于三清四御。真武信仰之所以长盛不衰,除了宋元明三代皇室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他神格多样,能够满足不同阶层、职业的信仰需求;他以“灵应真君”为名,灵应故事广为流传,顺应了人们希望通过宗教解决实际问题的功利心理。他有武当山作为具象化的神圣空间,使传说故事更显真实,吸引无数善男信女朝山进香,让真武信仰随着信众的足迹广为流传。真武是唐宋以后道教新兴神灵的代表,反映了道教神仙信仰的转型和发展趋势。
张弛[7](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使传统的财产形式发生虚拟化、电子化、数据化的流变,催生了一大批网络化的新型财产,由此带来大量的实践难题,给刑法中“财产”、“财物”等基础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造成巨大冲击。本文主要就互联网背景下产生的新的财产类型和财产形式进行探讨,并对相关的司法疑难问题予以解答:第一章主要对“财产”和“财物”等概念的刑法含义进行深入解读,准确把握概念的特征与认定标准,并对两者的关系加以厘清。本章首先对“财产”概念的历史流变与域外立法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刑法学界围绕“财产”和“财物”等概念的理论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得出刑法中财物(财产)概念的认定标准:具有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具有能够以金钱衡量的客观经济价值、具有占有和转移的可能性。此外,本章还对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给刑法造成的冲击进行了总结,具体包括财产概念边界的模糊、财产犯罪行为模式的异化、与罪名界限的纠葛、犯罪数额与既遂标准的认定困境等。第二章主要对与电子资金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以银行电子现金、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具有支付功能的理财产品与比特币等“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为代表的电子资金均应当被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侵害电子资金的案件按照行为模式可以被划分为“窃取型”、“复制型”、“套取型”等基本类型,前两者原则上应当以盗窃罪认定,而后者则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等罪名。在对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进行把握时,应当坚持控制说的立场,以行为人取得对电子资金的控制和占有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节点和标志。此外,本章还对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中的罪名界分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三章以近年来出现的各类电子化的权利凭证为研究对象,分别对物品电子凭证、服务电子凭证与电子积分等三种典型的电子权利凭证的犯罪问题进行讨论。物品电子凭证无论获取途径免费与否均应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而服务电子凭证只有在同时满足有偿获取与能够独立兑换服务的情况下方可被认定为“财物”,至于电子积分,则应依据其实际功能具体判断。侵害电子权利凭证的案件可能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以及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罪名。仅具有打折或折抵功能、无法单独兑换物品或服务的电子权利凭证不属于“财物”。第四章主要涉及大数据与大数据财产的问题。“大数据”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集合而非一个单独的概念,只有那些满足刑法上“财物”认定标准的大数据表现形式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财产”。具体说来,“大数据财产”应当仅限于能够在大数据平台或者大数据交易市场上交易和出售的,经过收集的底层数据、清洗后的匿名化数据以及经过挖掘之后形成的大数据产品。大数据财产应当归属于大数据挖掘者和控制者所有,而非归属于产生数据的个人。对于侵害大数据财产的行为可以适用盗窃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而对于那些无法被认定为“财物”的大数据表现形式则可以援引计算机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着作权罪等罪名加以保护。第五章对实践中争议颇多的“虚拟财产”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所谓的“虚拟财产”虽然被冠以“财产”之名,但其既不具有能够以货币加以衡量的客观经济价值,也不具有可以被玩家占有或转移的可能性,不能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在本质上是一种互联网娱乐服务的虚拟权利凭证。以技术手段从游戏运营商处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对于以技术手段从其他游戏玩家处“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则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认定。采取抢劫、诱骗、威胁等现实性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犯罪。此外,利用互联网游戏外挂大量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未使用破坏性程序、未对互联网游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破坏的情况下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仅以个人娱乐为目的而制作、使用游戏外挂程序或者以其他技术性手段非法获取虚拟财产,并未用于销售牟利的,无论如何也不应以犯罪论处。任何人不能仅仅因为打游戏而受到刑事追诉。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就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如何应对“财产”概念的流变所带来的冲击作出全面回应。
刘岩[8](2019)在《视觉中的意识延伸》文中指出视觉作为人类大脑系统重要的组成之一,为了感受到某一个目标,会迅速的整理外界信息(比如点、线、体块)组成自己的建构。就像摄影运用光源去绘画一样,在没有人类大脑意识的控制之下,它是直接呈现的视觉建构。所以在直观的表象呈现中,需要神经活动的介入来产生意志,尽管在其过程中介入大量的神经活动,但在这些神经活动中占有的很大一部分还是没有意识的表达。意识是人类大脑对外界视界最直观的反应,在脑海中首次呈现想表达的事件和物体的真实感受。有着很重要的辨识意义,包括对外界视界的未来想象建构和过往事件的回忆,像意识这样的思考方式都发生在人脑的潜意识领域作用于我们大脑暂时的储存范畴之内。所以当我们感受到外界的这种潜意识作用,都是意识出现在人类大脑的直接作用结果。任何的艺术形式可以说都来源于我们通过视觉和意识的结合所表达的视界观念。一件优秀艺术作品的成功更离不开视觉与意识的交互,甚至融入更多的神经元,几经反复推理上升到更高层次的呈现。这也就是说最基本的感知和察觉并不是一次性就通过大脑产生最终想要的作品。艺术家最后想要建构的艺术品一定要是他本身意识和表象的最理想的表达,这些形式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左右艺术作品的源动力。当代视觉艺术作为艺术领域的前卫形式,多元化特征就需要在本身扎实的艺术功底前提下,融入更多的心理学、哲学以及科学的范畴,这些门类学科的介入会使艺术系统取得实质性的突破、打破以往的格局。使得当代艺术成为“可生长的”一份力量,为当代的视觉艺术创造更深远的影响。
蒋蓝[9](2019)在《黄虎张献忠》文中研究指明张献忠身世及形象演变史柳树涧堡地望我一直坚信,一个人的才华或者异能,一定会从相貌上透露出来。即便是他静静地坐在一边,什么也不说,人们从他的相貌上仍能发现他的洞察力与诡谲之力。一旦把"才"变成"财"之后,我就轻而易举地发现,财与暴力、酒色是如何在一张脸庞上沆瀣一气的。中国人历来相信,行非常大事之人,必有非常之相。身体不但是个人情欲的大本营,而且是意识形态的战场。在西方身体政治研究谱系里,权力中人的身体政
邢涵[10](2018)在《河南“浚县正月古庙会”中的民间艺术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依据金石、史志和深入访谈资料,浚县正月古庙会的正式形成,最晚可推至明代中后期,其标志,是16世纪中叶原已有之的正月庙会展演活动,从浮丘山下久已破败的城隍庙,转入新建于浮丘山顶、且不断增饰的碧霞元君祠,自此后的四百余年间,浚县正月古庙会民间艺术保持着这一特定的空间场所、展演路线和民众聚集效应,并因此留下上百块地方政府、各地会社和香客刊立的纪念性碑铭,形成上百个会社,部分会社发展至今,制度和技艺代代相沿,展演热情未曾消减,现今已发展为华北第一大古庙会。这一局面的形成,得益于浚县独特的地缘格局和历史文化条件,得益于浚县城南的历史名山大伾与浮丘,以及自魏晋以来便聚集于两山的坛庙寺观群,和围绕这些寺观及县内其他祠庙而世代传衍的民间祀神、道释宗教礼拜和乡村定期游集活动。尽管,历史上与之相关的动态展演活动现今已无迹可踪,但从静态的寺观、碑铭遗迹中,我们仍然可以窥测明清时期当地民间木瓦将作工艺、石雕石刻工艺、彩塑工艺、道教音乐等发展的基本面貌。无论是基于政治、经济还是文化动因,社会各阶层的参与,是浚县古庙会发展至今的重要动因。当前,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发展也受到地方政府、文化学者和村镇会社的高度重视,当地150多个会社,大多逐渐形成自身的传统,在资金收集、节目打造、服装道具、社员参与等方面,积极谋求发展。不过,集中展演时,因新建空间场所和展演路线已经发生变化,节目内容、组合方式以及人数规模也有相应的调整,往往借助意象化手法,在传统类的高跷、竹马、背阁、花船、盘鼓、秧歌、大平调、说唱、器乐,及彩塑泥咕咕中,融合加工外地民间艺术或当代通俗文化等新元素,从而将地方历史与神话叙事母题意象、地方风俗信仰和巫祝母题,以及源自当代文化与当代生活的母题,巧妙结合起来,体现出浓郁的乡土特色,最终,使得庙会民间艺术,在娱神的同时,具备显着的自娱功能,成为宗族文化传衍、群体精神活动构建的重要媒介。空间场所、群体参与、形式美感、意蕴沉淀和价值传承,是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能够持续发展的五个核心要素。随着社会转型,当前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面临着艺人群体边缘化、民间工艺产业经济主导、新兴工艺和科技的冲击等问题,虽场所、群体、形式、意蕴规模依稀,但民间信仰、民间文化中的一些重要诱因,已经逐渐淡漠,而要将传承与发展问题落到实处,就必须提高基于民间的文化自觉,集合各方力量,使之产生新的文化与价值意义链,同时落实保护政策,关注民间艺术群体和个体,提高自身实力,才能让这一县域民间艺术传统焕发新的生机。
二、破解的“天书”说明了什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破解的“天书”说明了什么(论文提纲范文)
(2)<蟫史>中的才学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屠绅家世生平与《蟫史》 |
第一节 家世背景及其在《蟫史》中的关涉 |
第二节 生平遭际及其在《蟫史》中的折射 |
(一)、求学之路:天资聪颖,少年得志 |
(二)、宦仕之路:虽有贤才,屡遭见波 |
(三)、去世原因:内心沉郁,寄情酒色 |
第二章 《蟫史》中“衍古”式的人物形象探析 |
第一节 龙女、木兰形象的前文本及其在《蟫史》中的合体 |
第二节 以淫止淫的佛禅观念与《蟫史》中人物形象的塑造 |
第三节 前代诗文中的织女形象《蟫史》中的员夫人 |
第三章 《蟫史》作为寓意载体的人物形象所涉才学探析 |
第一节 昆虫志怪与麻犵狫 |
第二节 相柳:作乱 |
第三节 生心:“失其本心”,生成私心 |
第四章 《蟫史》中穿插的诗文与屠绅所炫才学 |
第一节 《蟫史》中所穿插诗文的“斤斤典则,介介纤微” |
第二节 于游戏娱乐中寄寓才学 |
第三节 “炫学”的成功个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屠绅字号考论 |
后记 |
(3)雅克·德里达符号论美学研究 ——以德里达《论文字学》中的符号概念为考察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课题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 |
一、课题研究背景 |
二、论文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论文基本思路 |
一、国内外研究进展 |
二、论文基本思路 |
第三节 德里达生平及《论文字学》主要内容概述 |
一、德里达生平 |
二、《论文字学》主要内容概述 |
第一章 德里达符号论的批判对象与哲学基础 |
第一节 索绪尔的语言符号论 |
一、索绪尔语言符号论概述 |
二、索绪尔语言符号论对“声音”重要性的探讨 |
三、索绪尔语言学对“符号”的定义及其影响之下的语言学转向 |
第二节 结构主义的二元对立及其后果 |
一、结构主义流派及罗兰-巴尔特的语言符号学概述 |
二、列维-施特劳斯结构主义人类学中的二元对立 |
三、结构主义二元对立思想的影响及后果 |
第三节 现象学的关系思维与“在场”理论对德里达的影响 |
一、胡塞尔现象学的意向性及关系思维 |
二、海德格尔的“此在”和“在场”理论 |
第二章 德里达《论文字学》中的符号观点及其批判的内容 |
第一节 德里达对于索绪尔符号观的批判 |
一、德里达《论文字学》中对语音中心主义的批判 |
二、德里达对索绪尔语言符号二元对立观念的批判 |
第二节 德里达对卢梭及列维-施特劳斯符号观的批判 |
一、德里达对卢梭的逻辑悖论的批判 |
二、德里达对列维-施特劳斯“文字暴力”的批判 |
三、德里达对列维-施特劳斯批判内容的最终指向 |
第三章 德里达符号观的比较研究与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德里达论符号及其与皮尔斯论符号的比较研究 |
一、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文学观及其背后的美学观点 |
二、皮尔斯的符号论美学概述 |
三、德里达与皮尔斯符号论的比较 |
第二节 德里达解构主义符号论的美学影响 |
一、对女权主义运动及文学的影响 |
二、对后殖民主义思潮的影响 |
三、对新历史主义批判理论的影响 |
第三节 德里达符号论美学在艺术和生活实践中的案例分析 |
一、解构式文字:对徐冰《天书》与《汉字的性格》的分析 |
二、文字的力量:从新冠疫情观照文字符号背后的人文精神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明清章回小说中的阵法书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明清章回小说中的阵法概观 |
第一节 明清章回小说中丰富多样的阵法 |
一 现实的军事战阵 |
二 超自然的神魔阵法 |
第二节 阵法溯源及考辨 |
一 先秦以礼治军及“仁”“智”战争观的影响 |
二 阵法的演变——从冷兵器时代到火器时代 |
三 从现实之阵到文学之阵:阵法迷惑功能的生成和应用 |
第二章 阵法书写在不同题材小说中的文本差异 |
第一节 平实:历史演义中的阵法描写 |
一 队伍的战斗队形 |
二 排阵的地型 |
三 高素质的军事将领 |
四 变阵的复杂与奇妙 |
第二节 夸饰:英雄传奇与侠义小说中的阵法描写 |
一 仙魔助战的出现 |
二 智谋过人的男性英雄或侠士 |
三 女性英雄的光彩 |
四 排阵与破阵的精细化 |
第三节 奇幻:神魔小说中的阵法描写 |
一 驱神役鬼的神通 |
二 诡异凶险的阵势 |
三 仙器法宝的使用 |
第四节 新颖:才子佳人小说中的阵法描写 |
一 别具一格的军事元素 |
二 摆阵破阵主人公身份的改变 |
第三章 明清章回小说中阵法的文学书写 |
第一节 文学功能 |
一 营造威严宏大的战争场面 |
二 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
三 推动故事情节发展 |
第二节 艺术特征 |
一 阵法的命名艺术 |
二 阵法的描绘艺术 |
第四章 明清章回小说阵法书写对后世文学的影响 |
第一节 夸诞与工细:鼓词中的阵法书写 |
一 阵法场面的繁琐描摹 |
二 心理活动的细腻刻画 |
第二节 简略与传奇:评书中的阵法书写 |
一 粗略性 |
二 传奇性 |
三 趣味性 |
第三节 继承与开拓:现代武侠小说中的阵法书写 |
一 对明清小说阵法的沿袭 |
二 各类剑阵、刀阵、拳阵的创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孙庞斗志演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孙庞斗志故事的源流 |
第一节 孙庞故事的历史本事与民间演绎 |
一、历史发展情况梳理 |
二、历史风貌与民间特色 |
第二节 孙庞故事的神魔化 |
一、具体故事情节的神魔化 |
二、故事人物的神魔倾向 |
小结 |
第二章 《孙庞斗志演义》的文化意蕴 |
第一节 三教合流的思想 |
一、儒家的入世与济世思想 |
二、道教的法术与济世 |
三、佛教的因果与劝人向善 |
第二节 民间文化与时代特色 |
一、民间文化 |
二、时代特色 |
小结 |
第三章 《孙庞斗志演义》的艺术风貌 |
第一节 小说的艺术构思 |
一、虚与实的结合 |
二、巧合手法的运用 |
第二节 小说的结构特色 |
一、复线结构 |
二、雏形状态的网状结构 |
第三节 小说的人物形象 |
一、主线人物形象善恶一以贯之 |
二、支线人物形象善恶交织 |
小结 |
第四章 《孙庞斗志演义》神魔化成因及其小说史意义 |
第一节 神魔化原因 |
一、读者心理 |
二、“尚智”思想 |
第二节 小说史意义 |
一、其他小说成书过程的佐证 |
二、通俗小说创作的新动向 |
三、创作方式的过渡体现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真武信仰的渊源与流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汉唐之际玄武意象及功能考析 |
第一节 玄武溯源:四灵和四象的结合 |
第二节 玄武形象:从神龟到龟蛇的转变 |
第三节 世俗玄武:天空星象和地上建筑的北方意象 |
第四节 道教玄武:守护人体及阳宅祖茔的北方精灵 |
第二章 北帝派对龟蛇玄武的人格化改造 |
第一节 一以贯之的北方崇拜 |
第二节 北帝神格的演变和北帝派的兴起 |
第三节 五代川蜀北帝派道士与玄武的人格化 |
第三章 两宋时期真武神格的提升与完善 |
第一节 宋真宗与真武神格的跨越式提升 |
第二节 北宋中后期真武神格的丰富与发展 |
第三节 南宋时期真武信仰的完善与传播 |
第四节 真武专属道经出世时间蠡测 |
第四章 北极四圣的兴衰与真武信仰的崛起 |
第一节 天蓬、天猷、黑杀神格演变考 |
第二节 北极四圣组合的形成和演变 |
第三节 四圣信仰与两宋皇权嬗代 |
第四节 四圣的没落和真武的崛起 |
第五章 从佛道共存到真武独尊——真武大帝与武当山 |
第一节 六朝隋唐武当山的佛教历史与法脉传承 |
第二节 汉宋之际武当山的神仙传说与道教史迹 |
第三节 宋末元初真武传说在武当山的落实 |
第四节 从新武当山现象看真武信仰的传播 |
第六章 真武大帝的神格功能及其演变 |
第一节 伏魔之神与护国之神 |
第二节 北方之神与水火之神 |
第三节 治世福神与万能之神 |
第七章 真武信仰的思想内涵与文化意蕴 |
第一节 真武信仰与佛教之关系 |
第二节 真武信仰的孝道内涵和劝善功能 |
第三节 从真武经典看道教放生观 |
第四节 从真武信仰看唐宋以降道教神灵信仰的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的成果 |
后记 |
(7)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刑法中的财产概念 |
第一节 “财产”概念的历史流变 |
一、早期:“物”与“财产”的具体化列举 |
二、发展:作为法律术语的“物”与“财产”概念的成型 |
三、成熟:无体物概念的提出 |
四、流变:财产概念外延的不断扩张 |
第二节 “财产”概念的域外考察 |
一、德国 |
二、日本 |
三、英国 |
四、美国 |
五、苏联 |
六、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的“财产”概念及认定标准 |
一、刑法中“财产”和“财物”概念的关系 |
二、关于“财物”属性的理论争讼 |
三、互联网背景下“财物”(财产)的认定标准 |
第四节 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的冲击 |
一、财产形式的流变对“财物”概念边界的冲击 |
二、行为模式的异变对犯罪认定和罪名界限的冲击 |
三、财产的数据化带来的数额认定的困境与既遂标准的漂移 |
小结 |
第二章 电子资金犯罪的刑法应对 |
第一节 电子资金概述 |
一、电子资金的概念范畴 |
二、电子资金的本质与财产性根基 |
三、电子资金的出现给刑事司法认定带来的冲击 |
第二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基本类型与行为认定 |
一、窃取型电子资金犯罪 |
二、复制型电子资金犯罪 |
三、套取型电子资金犯罪 |
第三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罪名界分 |
一、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罪名纠葛 |
二、电子资金案件罪名界分的理论聚讼及评析 |
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罪名界分步骤 |
第四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既遂标准 |
一、电子资金犯罪案件既遂标准的漂移 |
二、财产犯罪既遂标准的理论聚讼 |
三、侵害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 |
小结 |
第三章 涉电子权利凭证案件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一节 电子权利凭证概述:分类、财产性与刑法研究现状 |
一、刑法视域下电子权利凭证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二、电子权利凭证的种类 |
三、电子权利凭证的财产性辨析 |
第二节 涉物品电子凭证案件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窃取他人物品电子凭证的行为定性 |
二、侵入系统生成物品电子凭证后倒卖行为的认定 |
第三节 侵害服务电子凭证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记名的服务电子凭证 |
二、不记名的服务电子凭证 |
第四节 电子积分犯罪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侵入系统后虚增电子积分行为的罪名适用 |
二、利用系统漏洞刷取电子积分案件的定性 |
三、利用规则漏洞刷取电子积分行为的认定 |
四、复制电子资金系统后伪卡盗刷案件的处理 |
小结 |
第四章 大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 |
第一节 大数据的概念界定与本质析正 |
一、大数据的定义与本质 |
二、大数据挖掘 |
三、“大数据”与“大数据财产”之概念勘正 |
第二节 大数据的财产性分析与大数据财产的权利归属 |
一、大数据的财产性分析 |
二、“大数据财产”的认定标准与范围界定 |
三、大数据财产的权利归属 |
第三节 大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路径 |
一、大数据财产的保护路径之争 |
二、大数据财产的刑事司法保护 |
三、其他大数据侵害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小结 |
第五章 虚拟财产犯罪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一节 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 |
一、关于“虚拟财产”概念范围的学理争讼 |
二、虚拟财产的内涵厘清 |
三、虚拟财产的外延 |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财产性分析 |
一、虚拟财产的客观价值性分析 |
二、虚拟财产是否具有占有和转移的可能性 |
三、虚拟财产的本质 |
第三节 侵犯虚拟财产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以技术手段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认定 |
二、以现实手段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 |
三、制售、使用外挂行为的定性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8)视觉中的意识延伸(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视觉中的意识延伸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相关研究现状与文献表述 |
1.3 视觉中的意识延伸多层次的思维解构 |
1.3.1 第一层面:视觉中的意识延伸对视觉艺术的作用 |
1.3.2 第二层面:意识延伸的客观化 |
第二章 西方当代绘画流派对视觉中的意识延伸的重要意义 |
2.1 关于当代艺术作品中的表象:视觉意识启蒙 |
2.1.1 理想的表达与超越的现实 |
2.1.2 作品的境域:灵魂与自由 |
2.1.3 时空|观念 |
2.1.4 图像社会观念 |
2.2 “延伸”与多元化的呈现 |
第三章 视觉中的意识延伸作用于当代艺术的现实意义 |
3.1 当代表现主义——策展人以及集体意识的交互性 |
3.2 原始潜在力量:当代艺术领域的社会表现形态 |
3.2.1 元化:止步于水墨 |
3.2.2 天书:文字解构与语言思维探索 |
3.3 当代艺术表现形式的主体价值和知识生产的困境 |
3.3.1 天梯:“最燃”中的火焰意识 |
3.3.2 激进的视觉意识与对立文化 |
3.4 对未知艺术的探索及重要指引 |
第四章 视觉中的意识延伸对未来艺术思维的启发 |
4.1 当前意识形态的生长性象征 |
4.2 视觉意识超越常态化的理想范畴 |
4.3 视觉意识延伸突出的“语言性”——视界主义 |
第五章 作用于未来艺术的建构 |
5.1 时空与新媒体可能性的变化趋势 |
5.2 “当代性”的视觉言语探索 |
5.3 未来性艺术与视觉意识表象形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作品集 |
(10)河南“浚县正月古庙会”中的民间艺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和主要概念 |
二、选题依据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目的与问题 |
四、文献综述与现状述评 |
五、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第一章 空间场所与庙会起源: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历史概况 |
第一节 浚县古庙会发生发展的地缘文化诸因素 |
一、浚县的位置与古庙会发展的地缘之便 |
二、浚县的历史风物与人文艺术的萃聚之便 |
第二节 古代浚县的坛庙寺观与庙会起源 |
一、大伾、浮丘寺观群与古庙会民间艺术的前绪 |
二、坛庙寺观与庙会起源的物质性与精神性 |
第三节 明清时期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发展 |
一、主要史料与遗迹 |
二、明清时期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钩沉 |
三、古代会社: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组织的机制与惯例 |
第二章 形式传衍与形态发展: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当前形态 |
第一节 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展演空间场所的新近变化 |
一、新建广场与舞台 |
二、展演路线的更改 |
三、空间场所对民间艺术发展的影响 |
第二节 当前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主要形式 |
一、民间杂艺表演 |
二、人物妆饰和动作 |
三、方言说唱和器乐 |
四、器物造型与纹样、色彩 |
第三节 当前浚县古庙会民间艺人与群体组织 |
一、传承与发展中的会社 |
二、以社区和村落为单位的表演群体 |
三、以行业为主的手工艺家族和传人 |
第三章 精神意蕴与观念传达: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母题与意象 |
第一节 历史和神话叙事的母题意象 |
一、历史记忆的意象追述 |
二、神话与传说的原型表现 |
三、历史与神话意象的交融 |
第二节 民间风俗、信仰和巫祝类母题 |
一、风俗信仰的母题意象 |
二、巫祝遗风与母题意象 |
第三节 当代生活与现实映像 |
一、动漫类母题 |
二、当代大众文化和艺术母题 |
第四节 地方风俗与信仰观念的传达 |
一、民间艺术中的生命观念 |
二、民间艺术中的生活观念 |
第四章 价值传承与表现手法: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性质与特征 |
第一节 通过民间艺术传衍族群文化 |
一、全民参与的浚县古庙会 |
二、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与族群文化传衍 |
第二节 借助民间艺术构建群体精神活动 |
一、庙会民间艺术与民众的精神自足 |
二、艺术展演与公共价值的形塑 |
第三节 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地域特征 |
一、乡土艺术形式的互通与调适 |
二、活态参与和稳定守成 |
三、庄谐感和神圣感 |
第四节 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手法的熔铸 |
一、形式的常变与繁简再造 |
二、艺术形式的意象化手法 |
三、民间艺术与日常生活体验 |
第五章 群体参与和生态构建: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传承 |
第一节 明清时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参与群体的政治文化动因 |
一、庙观修筑:政府与官僚的政治名利逻辑 |
二、道、释儒化:乡绅文士与地方文化的重构 |
三、经济促动:寺观与乡民的利益诉求 |
四、习俗传衍:香会与会首的信仰传达 |
第二节 当代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发展的内外因 |
一、地方文化建设与研究的促动 |
二、地方民间艺术产业发展的驱使 |
三、地方民众的自发性 |
四、中国文化基底的连续性 |
五、庙会民间艺术的自律性 |
第三节 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发展面临的问题 |
一、社会转型进程中民间艺术的边缘化 |
二、产业开发对民间艺术的冲击 |
三、新兴技术对民间艺术的渗透 |
第四节 浚县古庙会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
一、基于民间的文化自觉 |
二、民间艺术新意义链的生成 |
三、民间艺人和团体的保护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图版来源 |
致谢 |
附表一:浚县史载与遗留的坛庙寺观简表 |
附表二:浮丘、大伾二山历代建庙与会社类碑刻简表 |
附表三:2013-2017 年浚县民间社火普查简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四、破解的“天书”说明了什么(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当代生态散文研究[D]. 刘栋. 福建师范大学, 2020
- [2]<蟫史>中的才学探析[D]. 刘美澳.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1)
- [3]雅克·德里达符号论美学研究 ——以德里达《论文字学》中的符号概念为考察对象[D]. 袁周. 中央民族大学, 2020(11)
- [4]明清章回小说中的阵法书写[D]. 周媛.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5]《孙庞斗志演义》研究[D]. 黄倩倩.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6]真武信仰的渊源与流变研究[D]. 左攀. 兰州大学, 2019(02)
- [7]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D]. 张弛.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8]视觉中的意识延伸[D]. 刘岩. 大连工业大学, 2019(08)
- [9]黄虎张献忠[J]. 蒋蓝. 江南, 2019(01)
- [10]河南“浚县正月古庙会”中的民间艺术研究[D]. 邢涵. 东南大学,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