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李青[1](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提出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郝朝军,怀保民,邢燕[2](2021)在《中国图书馆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关键》文中指出图书馆事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属于宏观图书馆学的范畴。宏观图书馆学与微观图书馆学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推动图书馆事业向前发展。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达程度可以利用目标工具进行测量检验,以便量化不足。运用木桶理论可以揭示图书馆事业对教育改革和科技创新的作用机理。实践发展和历史任务表明,建立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局是图书馆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最全面、最有效的手段。
魏蕊,孙一钢,刘云漫[3](2020)在《美国国会图书馆立法决策智库服务策略及启示研究》文中指出从智库建设的角度研究美国国会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为图书馆立法决策服务提供参考和借鉴。采用文献调查法、网络调查法和案例分析法,系统调查美国国会图书馆四大部门的立法决策服务,从组织、资源、成果、应用和影响四方面分析其立法决策智库服务策略,最后提出对我国图书馆相关服务的启示。图书馆立法决策智库服务可以从组织架构上加强支持部门资源建设和研究服务,从资源配置上多形式获得馆内外专业人才的支持,从服务形式上发挥学者智库作用和建立沟通机制,从服务内容上明确支持国家和地方发展重点领域。
庞妍[4](2020)在《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的合理使用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文本与数据挖掘在实践中的运用愈加广泛,而对于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能否纳入合理使用及其构成条件,学界存在不同的观点。文本与数据挖掘是一类自动化技术的总称,其大致包含获取、转换、存储提取、分析输出几个步骤。在使用文本与数据技术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对大量的素材的复制行为。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不限于“临时复制”,且版权保护中的“私人复制”概念难以全部囊括该种复制,亟需进行新的研究。以许可协议进行规范有其缺陷,基于新的利益关系的研究以及正当性思考,应将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纳入合理使用。对于其构成合理使用的条件,以主体、素材、目的以及行为方式作为探讨视角,并辅以三步检验法以及四因素测试法进行适用。在实践中,应推动合理使用的运用,以利益平衡作为最基本的判断标准。对于挖掘技术的使用主体,应当扩充至研究型机构之外的主体;对于挖掘的素材,应推动合法获取的进行;对于使用目的,应具有转换性的其他目的。推动我国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合理使用制度的构建,是顺应时代之潮流,应当予以重视。
杨雨[5](2020)在《日本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修改对我国的启示》文中认为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一切事物都可以数据的形式存在于互联网平台。近年来,数据增长的速度也显着提高,数据转换的种类也更加多元化,作品所有者、作品传播者和作品使用者的利益平衡被打破。合理使用制度具有利益平衡的价值基础,如何通过完善合理使用制度有效协调三方利益关系,成为《着作权法》修改之际的重要课题。本文从六个方面对数据时代着作权限制规则的改善进行研究,开篇首先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行论述。相较于传统的着作权保护理念与规则,当今时代下的着作权搭乘大数据快车,使得人们能够更便捷的接触各种类型的信息与作品,并且使公众在获取作品的过程中顺势掌握快速获取信息的能力,这些变化都将对传统出版模式产生影响。改变传统的着作权保护理念,从社会实践出发解决数据时代下着作权的新问题。随后,本文对日本《着作权法》修改进行价值分析,对法律修改的性质进行准确定位。分别从提供与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相对应的灵活的权利限制条款,改善与教育信息化相对应的权利限制规定,改进关于改善视障人士信息获取机会的权利限制条款,完善关于促进档案利用的权利限制规定四个方面入手,分析法律修改的原因。通过以上论述,进一步对我国着作权限制规则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深入分析,检讨与矫正我国着作权法修改背景下合理使用规则的完善。
教育部[6](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指出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李婧媚[7](2020)在《我国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公共借阅权制度从产生到现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设立该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着作权人的经济利益。早期的公共借阅权制度是建立在纸质图书载体上的,但随着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数字图书开始不断涌现,这使得人们可以非常低廉的成本接触和获取他人作品。数字图书的兴起一方面给人们阅读和使用作品带来了极大方便,但另一方面又对着作权人的利益保护产生了许多不利影响。为了平衡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传统公共借阅权制度有必要向数字图书领域延伸。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公共借阅权制度,因此,在数字图书领域首先尝试引入该制度,这对推动我国着作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刚刚起步,许多问题还未达成共识,因此,加强该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篇文章首先界定了公共借阅权的法律性质、数字图书的基本概念,并对公共借阅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合理使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辨析;其次讨论了数字背景下我国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再次以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为划分标准,选取德、英国两个国家,较为详细地介绍了两国公共借阅权制度的立法模式、主体、客体、管理组织、补偿金等内容,归纳总结了域外相关制度对我国制度建设的启示;最后是对我国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如何构建的设想,主要提出应严格界定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适用范围,厘清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的性质、管理机构、权利主体、义务主体、权利客体等制度要素,并对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中的补偿金制度进行了具体化设计。
冯国香[8](2020)在《马拉喀什条约视角下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阅读作品是人们学习文化知识最直接的方式。在信息时代,互联网数据资源共享为人类阅读作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阅读便利,但视障者因先天的生理功能缺陷无法像其他正常人一样阅读作品,需要将作品转为无障碍格式版供视障者阅读。我国约有1731万视障者面临着严重的阅读困境,在接受教育、阅读作品方面缺乏完备的权利保障体系。2013年《马拉喀什条约》成功缔结,为各国解决视障者阅读作品的困境提供了良好的开端。条约作为保障视障者阅读权的国际条约,对着作权人的部分专有权利进行限制,保障了视障者在着作权方面的权利。我国现行立法对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的规定零散、不全面,与条约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此外,我国盲文的普及率不高,无障碍格式版作品匮乏,视障者阅读作品的权利无法得到实质性的保障。为了弥补我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制度的不足,须对《着作权法》等相关法律作出相应的调整,并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完善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文以视障者阅读权为研究对象,以条约和我国现行立法对视障者阅读权的规定为视角,提出完善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制度的建议,以促进视障者阅读权的实现。首先,介绍了选题的背景,分析了研究视障者阅读权的理论意义、实践意义以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现状,探讨视障者阅读权对我国着作权的影响及其与邻接权的关系。其次,对视障者阅读权的概念、性质、主体、客体和给予视障者阅读权的意义进行整体概述,分析条约对视障者阅读权的规定及其存在的不足,以为视障者阅读权保护提出更完善的建议。再次,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和政策制度对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的现状,比较我国现行法律与条约存在的差距,提出我国存在视障者阅读权主客体范围狭窄、无障碍格式版单一、无障碍格式版源作品类型规定模糊等问题。最后,根据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对视障者阅读权保护具有可操作性的完善建议,将无障碍格式版制作者权纳入邻接权的范围研究,为视障者阅读权保护提供新的研究视角,并明确公共图书馆为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的责任主体,鼓励民间公益组织等社会团体为视障者阅读权保护提供资金、志愿者服务等帮助,以解决视障者阅读作品的困境。
钱敏[9](2020)在《2009至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文中指出从最早时期的藏书阁,到如今的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智慧图书馆,图书馆伴随人类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不断地进行自身建设并提供更广泛高效的服务。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在大范围下都属于图书馆,公共图书馆能够同时为科研和公众提供服务,在转化创新知识、保护文化遗产、强化公众教育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高校图书馆则担负着培养新一代祖国建设接班人的历史使命,在强化学生素质、营造育人氛围、知识交流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内对于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的研究愈发丰富和深入。但纵观前人的研究,对于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比较较少,大多是从单一主体出发或者单一角度出发进行的研究。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有着自身的发展要点,但都属于图书馆研究的重要领域,我们不能把其割裂和对立起来研究,而应相互对应,用发展的角度去分析探讨。本文通过收集2009年至2018年图情领域的18个核心期刊上关于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论文数据,利用SATI、SPSS、Ucinet、Citespace和Excel软件,制出相关图表,从发文量、机构、作者、研究内容四个方面分析出近10年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异同点,并分析产生相异点的原因,总结相关问题和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以下这四个方面:其一,通过文献调研的方法,对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进行了综述,并从中发现问题,理清思路,搭建全文的研究框架。其二,通过各种工具将相关数据制成清晰的图表,从发文量、机构、作者、关键词和高被引文献这几个角度对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主题文献进行计量分析,其中关键词分析又分为频率、主题路径、聚类和突现这多个角度,得出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所分别具有的特征,为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提供依据。其三,根据前述的对公共图书馆和高校图书馆主题文献的计量分析结果,从发文量及趋势、机构、作者和研究内容四个方面分析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异同点,其中研究内容又分为了阅读推广、资源服务、读者服务和自身建设四个角度阐述,并进一步分析得到研究相异点出现的原因。其四,根据分析结果,总结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国外研究的差别,并提出对于后续研究的建议,主要包括重视公共图书馆研究、加强作者合作、开展有新意的阅读推广研究、加强技术运用研究等,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和展望。本文在相关数据的基础上,对公共图书馆研究和高校图书馆研究的现状进行分析与对比,为将来研究和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其研究结论能够为图书馆学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闫玉冰[10](2020)在《中英公共图书馆法比较研究》文中认为英国作为西方法治发达国家,公共图书馆法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发达完备的法律体系。在立法理论和实践等方面都值得我们进行学习借鉴。目前国内对英国公共图书馆法已经展开了许多研究,但现有研究往往仅是分析英国某部具体图书馆法案进而总结出对我国的启示。对于系统全面比较中英公共图书馆法的文章较少,借助横向的面对面比较,可以更加直观的看到中英两国关于公共图书馆法的不同之处,以便我们更好的借鉴来完善公共图书馆法。随着我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出台,公共图书馆事业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不乏出现一些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加以解决将会阻碍着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故将我国公共图书馆法和英国公共图书馆法进行具体的剖析,旨在借鉴英国公共图书馆法的先进经验,弥补我国目前在公共图书馆立法方面的漏洞,促进我国未来公共图书馆法的进一步完善。本文由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叙述了研究的目的与意义,公共图书馆法规的研究现状,选题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公共图书馆法概述,介绍了我国和英国目前公共图书馆法的发展历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第三部分对中英公共图书馆法总则的比较,主要从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目的和建设主体展开具体比较分析。第四部分对中英公共图书馆法分则的比较。第五部分得出英国公共图书馆法对我国的借鉴,主要提出了六点启示:细化条文,健全公共图书馆法律保障体系、完善经费保障来源制度、建立完备的呈缴本制度、加强馆际合作与管理、保障特殊人群的平等权益、细化法律责任。
二、对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2)中国图书馆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关键(论文提纲范文)
1 面向现代化强国的中国图书馆事业的治理目标 |
1.1 图书馆服务普遍均等全覆盖的治理目标 |
1.2 公共图书馆数量的翻番可作为测量图书馆事业治理目标的可视化工具 |
1.3 图书馆覆盖率决定着持证率和阅读率 |
2 图书馆事业对教育改革和科技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 |
2.1 图书馆事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 |
2.2 图书馆事业在教育改革中的作用 |
3 建立集中统一的国家图书馆事业发展局 |
3.1 图书馆事业管理局建设研究的历史回顾 |
3.2 建立图书馆事业管理局的重要作用和可行性 |
3.3 建立图书馆事业发展局的重要意义 |
3.3.1 完善图书馆事业法治建设需要设立图书馆事业发展局 |
3.3.2 图书馆社会组织提高治理效能需要建立图书馆事业发展局 |
3.3.3 确立基层图书馆话语体系权威需要建立图书馆事业发展局 |
4 结语 |
(3)美国国会图书馆立法决策智库服务策略及启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0引言 |
1 研究进展 |
2 美国国会图书馆立法决策智库服务策略分析 |
2.1 组织:法定的国家立法决策智库 |
2.1.1 国会研究服务部作为国会智库全面支持立法决策 |
2.1.2 法律图书馆作为法律智库专门支持法律政策研究 |
2.1.3 美国版权局承担版权智库职责专注于法律政策研究 |
2.1.4 克鲁格中心作为协调者为立法决策提供智库服务 |
2.2 资源:充足资金支持保障专业团队服务 |
2.2.1 国会拨款为主和辅以非营利性基金会专项资助 |
2.2.2 多类型人才资源分工与协作和多形式人才合作 |
2.3 成果:多样化和多形式的服务和产品 |
2.3.1 基于国会立法全过程的立法决策服务 |
2.3.2 保障立法决策的法律信息和研究服务 |
2.3.3 版权法立法决策研究和诉讼支持服务 |
2.3.4 立法决策学术研究对政策制定的支持 |
2.4 应用和影响:以支持国家创新的立法决策服务为例 |
2.4.1 科学技术、教育和经济领域的立法决策研究 |
2.4.2 知识产权、隐私权和教育领域国外法律调查 |
2.4.3 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法律政策问题的研究内容 |
3 对我国图书馆开展立法决策智库服务的启示 |
3.1 从组织架构上加强支持部门资源建设和研究服务 |
3.2 从资源配置上多形式获得馆内外专业人才的支持 |
3.3 从服务形式上发挥学者智库作用和建立沟通机制 |
3.4 从服务内容上聚焦支持国家和地方发展重点领域 |
4 结语 |
(4)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的合理使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
1.2.1 文本与数据挖掘的概念研究 |
1.2.2 构成合理使用的观点研究 |
1.2.3 构成合理使用的条件研究 |
1.3 本文逻辑框架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之处 |
2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困境 |
2.1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的厘清 |
2.1.1 文本与数据挖掘技术的运行方式 |
2.1.2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 |
2.2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主要问题 |
2.2.1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难以适用我国立法 |
2.2.2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缺乏统一的实践标准 |
3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理论分析 |
3.1 文本与数据挖掘技术对合理使用制度的挑战 |
3.1.1 合理使用的理论基础 |
3.1.2 新流转下的利益关系 |
3.2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正当性思考 |
3.2.1 实现版权目的之要求 |
3.2.2 寻求效益最大化的要求 |
3.2.3 维护利益平衡的需要 |
4 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条件探讨 |
4.1 挖掘主体的限制 |
4.1.1 研究型机构的范围 |
4.1.2 主体限制在研究型机构过于狭窄 |
4.2 挖掘素材的范围 |
4.2.1 素材的来源 |
4.2.2 合法获取的内涵 |
4.2.3 推动合法获取的进行 |
4.3 挖掘目的之要求 |
4.3.1 科学研究目的之探讨 |
4.3.2 非商业目的存在局限性 |
4.3.3 以转换性作为目的条件 |
4.4 挖掘行为方式的限制 |
4.4.1 复制的界定 |
4.4.2 行为方式的范围 |
4.5 三步检验法下的适用 |
4.6 四因素测试法的适用 |
4.6.1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 |
4.6.2 被使用作品的性质 |
4.6.3 使用的程度 |
4.6.4 对被使用作品的市场影响 |
5 我国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构成合理使用的完善 |
5.1 推动合理使用的运用 |
5.2 坚持以利益平衡为原则导向 |
5.2.1 以利益平衡为最基础的判断标准 |
5.2.2 坚持三步检验法的要求 |
5.2.3 以四因素测试法为辅助标准 |
5.3 借鉴具体规则的比较经验 |
5.3.1 拓宽复制主体的范围 |
5.3.2 推动合法获取复制素材的进行 |
5.3.3 使用目的应具有转换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5)日本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修改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言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2.3 战略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内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相关文献研究综述 |
1.4 研究目标与研究思路 |
1.5 研究方法 |
1.5.1 比较研究法 |
1.5.2 规范分析研究法 |
1.5.3 实证分析研究方法 |
2.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概述 |
2.1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起源 |
2.2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定义和性质 |
2.2.1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概念 |
2.2.2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性质 |
2.3 着作权合理使用的利益平衡理论 |
3.日本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修改 |
3.1 日本着作权法修改的背景以及现实意义 |
3.2 提供与数字化和网络化进程相对应的原则性条款 |
3.3 改善与教育信息化相对应的权利限制条款 |
3.3.1 关于无许可、无偿允许的“复制”和“同步课程” |
3.3.2 关于允许自由利用的“异步课程”新规定 |
3.3.3 关于补偿金系统 |
3.4 改进关于改善视障人士信息获取机会的合理使用条款 |
3.5 完善关于促进档案利用的合理使用条款 |
4.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合理使用制度立法模式存在问题 |
4.2 我国合理使用制度具体规则中存在问题 |
4.2.1 无保障技术发展的具体规则 |
4.2.2 教育教学具体规则无法涵盖远程教育方式 |
4.2.3 盲文转化具体规则无法满足视障人士文化需求 |
4.2.4 档案陈列与保存规则无法涵盖数字化形式 |
4.3 对我国《着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合理使用制度的评析 |
4.4 合理使用相关案例实证分析 |
4.4.1 合理使用相关案例总体统计情况 |
4.4.2 实证分析研究的结论 |
5.中日合理使用制度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
5.1 中日合理使用制度比较 |
5.1.1 在保障技术发展方面 |
5.1.2 在教育使用方面 |
5.1.3 在视障人士使用方面 |
5.1.4 在档案利用方面 |
5.2 日本着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修改对我国的启示 |
6.完善我国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 |
6.1 坚持利益平衡价值选择 |
6.1.1 重视社会公众对合理使用的诉求 |
6.1.2 充分保护着作权人的权利 |
6.1.3 加强对作品传播者的相关权利保护 |
6.1.4 各方利益的协调与整合 |
6.2 设置合理使用规则的一般条款 |
6.3 “学校以教育为目的的使用”的修正 |
6.4 视障人士的特别关照原则 |
6.4.1 扩大着作权限制主体和受益主体范围 |
6.4.2 拓宽着作权权利限制的适用对象 |
6.4.3 增加对着作权权利内容的限制 |
6.5 档案数字化的合理使用制度范围扩大化 |
6.6 区块链智能合约完善合理使用制度 |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日本《着作权法》新旧法条翻译对照 |
附录2 :案例汇总信息(100例)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我国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数字背景下公共借阅权的相关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公共借阅权的法律性质 |
一、公共借阅权的发展 |
二、公共借阅权的含义 |
三、公共借阅权的权利定位 |
第二节 数字图书的含义及特征 |
一、数字图书的含义 |
二、数字图书的特征 |
第三节 公共借阅权与相关权利、原则辨析 |
一、公共借阅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 |
二、公共借阅权与出租权 |
三、公共借阅权与合理使用原则 |
第二章 我国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必要性 |
一、有利于保护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
二、有利于平衡着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 |
三、有利于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 |
第二节 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可行性 |
一、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经济条件已经具备 |
二、数字图书馆的兴起为该制度的构建提供了现实基础 |
三、建立公共借阅权制度是国际上的一种趋势 |
第三章 域外公共借阅权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德国公共借阅权制度 |
一、立法模式 |
二、主体与客体 |
三、管理机构 |
四、补偿金计算与分配 |
第二节 英国公共借阅权制度 |
一、立法模式 |
二、主体与客体 |
三、管理机构 |
四、补偿金计算与分配 |
第三节 域外公共借阅权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建立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构想 |
第一节 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适用范围 |
一、公益性数字图书馆 |
二、无偿性数字图书馆 |
第二节 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的构成要素 |
一、立法模式 |
二、权利主体 |
三、义务主体 |
四、权利客体 |
五、管理机构 |
第三节 补偿金制度的具体化设计 |
一、补偿金的计算方式 |
二、补偿金的行权限制 |
三、补偿方式多样化 |
四、补偿金支付方式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马拉喀什条约视角下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五、创新点 |
第一章 视障者阅读权概述 |
一、视障者阅读权的性质 |
二、视障者阅读权的主体 |
三、视障者阅读权的客体 |
四、保护视障者阅读权的意义 |
第二章 马拉喀什条约对视障者阅读权的规定及缺陷 |
第一节 马拉喀什条约对视障者阅读权的规定 |
一、受益人与被授权实体等相关定义 |
二、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限制与例外 |
三、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跨境交换 |
第二节 马拉喀什条约存在的缺陷 |
第三章 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现状 |
一、我国视障者阅读权立法保护现状 |
二、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政策与实践 |
第二节 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
一、视障者阅读权的主体和客体范围单一 |
二、我国法律未规定被授权实体 |
三、对着作权专有权利限制的规定不全面 |
四、没有规定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跨境交换 |
五、对避开技术措施的规定不全面 |
第四章 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扩大视障者阅读权主体与客体的范围 |
二、规定被授权实体的范围 |
三、将无障碍格式版制作者权纳入邻接权的范围 |
四、规定无障碍格式版作品的跨境交换 |
五、制定为视障者利益而规避技术措施的例外 |
六、建立全国图书馆无障碍数字资源共享系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一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者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2013年) |
(9)2009至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对象、意义与方法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对象 |
1.1.3 研究意义 |
1.1.4 研究方法 |
1.2 研究路线和结构安排 |
1.3 本文贡献 |
2 研究综述 |
2.1 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 |
2.1.1 馆员培养 |
2.1.2 技术与实践应用 |
2.1.3 服务研究 |
2.2 我国高校图书馆研究 |
2.2.1 馆员培养 |
2.2.2 技术与实践应用 |
2.2.3 服务研究 |
2.2.3.1 社会化服务 |
2.2.3.2 校内服务 |
3 核心期刊论文的计量与对比 |
3.1 数据及工具 |
3.1.1 数据选择 |
3.1.2 分析工具及可视化工具 |
3.2 发文量情况 |
3.3 机构情况 |
3.4 作者情况 |
3.4.1 作者分布情况 |
3.4.2 作者合作情况 |
3.5 研究内容情况 |
3.5.1 关键词分析 |
3.5.1.1 频率分析 |
3.5.1.2 主题路径分析 |
3.5.1.3 相关及聚类分析 |
3.5.1.4 突现分析 |
3.5.2 高被引文献分析 |
3.5.3 研究内容对比分析 |
3.5.3.1 阅读推广 |
3.5.3.2 资源服务 |
3.5.3.3 读者服务 |
3.5.3.4 自身建设——移动图书馆 |
3.6 研究相异点原因分析 |
4 问题、差异与建议 |
4.1 现有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
4.1.1 对公共图书馆研究不够重视 |
4.1.2 作者之间合作不密切,未形成核心作者群 |
4.1.3 公共图书馆研究中对阅读推广的研究不深入 |
4.1.4 图书馆的自身建设研究进展缓慢 |
4.2 与国外研究的差异 |
4.2.1 我国图书馆阅读推广研究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 |
4.2.2 我国图书馆技术运用研究不够充足 |
4.2.3 我国高校图书馆社会化研究较落后 |
4.3 关于后续研究的建议 |
4.3.1 重视公共图书馆研究,发挥公共图书馆价值 |
4.3.2 加强与作者的交流和合作,凝聚更多经验和智慧 |
4.3.3 设计有创意的阅读推广活动,开展有新意的推广研究 |
4.3.4 加强技术运用研究,提升图书馆开发水平 |
4.3.5 探寻合作机制,助力共建共享 |
5 总结与展望 |
5.1 总结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中英公共图书馆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总体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中英公共图书馆法概述 |
2.1 中国公共图书馆相关立法概述 |
2.1.1 公共图书馆基本法 |
2.1.2 公共图书馆其他相关法规 |
2.2 英国公共图书馆相关立法概述 |
2.2.1 公共图书馆基本法 |
2.2.2 公共图书馆其他相关法 |
第3章 中英公共图书馆法总则比较 |
3.1 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目的比较 |
3.1.1 中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目的 |
3.1.2 英国公共图书馆法的立法目的 |
3.2 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比较 |
3.2.1 中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主体 |
3.2.2 英国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主体 |
第4章 中英公共图书馆法分则比较 |
4.1 相关设立条款的比较 |
4.1.1 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资金 |
4.1.2 图书馆馆员资格要求 |
4.1.3 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主体 |
4.2 运行条款的比较 |
4.2.1 馆藏文献来源 |
4.2.2 馆际协作的规定 |
4.2.3 提供传统文化服务的规定 |
4.2.4 提供数字化文化服务的规定 |
4.3 法律责任的比较 |
4.3.1 读者的法律责任 |
4.3.2 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及出版单位的法律责任 |
第5章 英国公共图书馆法对我国的借鉴 |
5.1 细化条款,立法系统化 |
5.2 深化治理制度,保障经费来源 |
5.2.1 优化法人治理制度 |
5.2.2 明确经费来源与使用 |
5.3 建立明确的出版物呈缴制度 |
5.3.1 明确出版物呈缴范围 |
5.3.2 完善对呈缴本利用的规范 |
5.4 加强馆际合作与管理 |
5.5 保障特殊人群的平等权益 |
5.6 优化数字化文化服务规定 |
5.7 细化法律责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对我国图书馆立法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2]中国图书馆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关键[J]. 郝朝军,怀保民,邢燕. 图书馆, 2021(01)
- [3]美国国会图书馆立法决策智库服务策略及启示研究[J]. 魏蕊,孙一钢,刘云漫. 图书馆杂志, 2020(12)
- [4]文本与数据挖掘行为的合理使用问题研究[D]. 庞妍. 暨南大学, 2020(04)
- [5]日本着作权合理使用制度修改对我国的启示[D]. 杨雨. 青岛科技大学, 2020(12)
- [6]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7]我国数字图书公共借阅权制度研究[D]. 李婧媚.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8]马拉喀什条约视角下我国视障者阅读权保护研究[D]. 冯国香.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9]2009至2018年我国公共图书馆研究与高校图书馆研究的对比分析[D]. 钱敏. 南京大学, 2020(02)
- [10]中英公共图书馆法比较研究[D]. 闫玉冰. 南华大学,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