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求助]减刑作为无期徒刑适用假释前置程序的合理性探讨
- 答:你说的话太深了~我今年才19而且16岁就没读书了~看不懂
- 答:很遗憾,对迹渣你提出的观点不能苟同。其理由:
1、我国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悉模犯罪,还包括改造成罪犯,使他们不致再危害社会,做对社有用的人,对被判处无期限徒刑的罪犯,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给予假释符合刑罚的目的;
2、对罪犯给予假释经过了法定程序,是由监狱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作睁州缓出准许或不准假释的裁定。
问:排除非法证据的主体包括
- 答:法律主观:
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 1、被告人一方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2、人民法院受理后启动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调查; 3、公诉人应当取得证据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人民法院对存有疑问的证据作出是否排除的裁定。
法律客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调瞎梁扮查完毕后,应当制作调查报告,根据查明的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后渣蠢依法处理。 办案人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经调查核实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的,应当在磨灶调查报告中予以说明。被排除的非法证据应当随案移送。 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向被调查人所在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于需要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应当提出明确要求。 经审查,认为非法取证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移送立案侦查。
问:如何排除非法证据
- 答:法律主观扒档:
非法证据的排除:排除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人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但是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以予以补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和非法搜查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统称,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州液威胁等非法方册此物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