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质量法问答(二)(论文文献综述)
孔迪[1](2021)在《梳理市场监管的抽检种类和购样要求》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众所周知,现在的市场监管部门整合了原工商、质检、食药监、知识产权、价格监管等五大方面业务,日常监管和执法会涉及多个领域和种类的产品抽检工作,抽检的具体要求往往存在差异,下文中笔者就抽检种类和购样要求做简单梳理。
刘蔚[2](2020)在《我国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以“G16嘉化1”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国家政策的强力驱动下,我国只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在此背景下,绿色债券的有关研究在国内崭露头角,而作为绿色债券关键保障的环境信息披露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但我国目前的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仍存在着诸多缺陷,需要进一步完善。首先,本文对研究会涉及到的概念进行了定义,同时也介绍了与之相关的理论依据;其次,本文分别从披露内容及形式两方面对目前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的标准进行了梳理;再次,本文对照国内标准的要求,以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为例,对当前我国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情况进行了分析;然后,本文在查阅嘉化能源已披露的多项资料和结合国内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对“G16嘉化1”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综合上文中对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的研究,发现我国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总体上存在着募集资金不完善、环境效益不全面、第三方认证不严格的问题;最后,本文从募集资金、环境效益和第三方认证三个层面提出针对性建议。虽然本文在案例选取、专项报告模板及环境效益信息专用指标设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但受本人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所限,本文在统计的全面性和建议的科学性上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总的来说,本文希望通过此次研究进一步提升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邹馨仪[3](2020)在《基于深度学习的金融事件抽取技术研究》文中提出事件抽取是一种获取结构化信息的技术手段,其主要通过事件框架的形式从文本中提取出任务所需的重要信息。在具体实现中,该技术通常使用预定义的事件框架,按框架中事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对文本中的信息进行筛选。在金融领域中,事件抽取可以为风险评估、知识图谱等多种下游任务提供基础的结构化数据。然而,受语言特性、文本特点和专业领域知识等多方面的影响,当前金融事件抽取研究主要面临两方面的挑战:1)金融领域至今未形成对金融事件抽取任务的标准定义,因此也没有针对事件类型的统一划分,从而也未形成事件抽取任务中所使用的预定义框架。2)以财经新闻为代表的金融领域文本普遍具有篇幅长、语义信息丰富、句法复杂度高等特点,为事件抽取模型带来了语义理解上的困难。针对上述问题,本文以财经新闻为基础,提出了基于深度学习的金融事件抽取方法,并最终构建了金融事件抽取系统,该系统包括:1.基于金融事件库的中心事件抽取方法,其目的是从文本中定位中心事件句并进行事件抽取。该方法包含三个组成部分:金融事件库,中心事件句判定算法以及基于序列标注的事件论元抽取模型。其中,金融事件库由预定义的金融事件类型表、金融实体关系表以及触发词词典组成,是后续算法和模型的重要依据。中心事件句判定算法通过包含三种衡量标准的判定规则,在文本中定位中心事件句,并提供该句对应的触发词信息。最终,中心事件抽取方法采用序列标注的思想,通过动态词表示模型,双向的长短期记忆网络和条件随机场实现对事件论元的识别。2.针对多事件文本的事件主体抽取方法。作为中心事件抽取方法的补充,该方法主要针对在中心事件抽取任务中不易处理的多事件类型文本,避免事件抽取的退化。该方法通过事件类型重构和事件主体抽取,实现高效的事件信息的抽取。其中,事件类型重构通过对触发词和事件论元间互信息和信息熵的计算,获取词语间的共现程度,找到合理的短语组合以形成组合型事件类型。同时,该方法使用问答三元组的形式对事件主体抽取任务中的各组成部分进行封装,将抽取任务转化为机器阅读理解任务。最终,通过预训练语言模型BERT,以多轮问答的形式实现了对多事件文本的事件主体抽取。3.金融事件抽取展示系统。该系统实现了对财经新闻文本的中心事件抽取和事件主体抽取,并且通过可视化界面实现与用户的交互。
赵振剑[4](2020)在《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主体研究 ——以弱人工智能时代为背景》文中认为现如今,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如火如荼,自动驾驶、人脸识别等技术如雨后春笋不断涌现。人工智能技术极大地便利了人类生活,但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争议,其中之一就是人工智能侵权事件中责任主体的认定问题。人工智能虽然是由人类创造的,但其本身具有一定的自主意识,而自主意识包括了主体对事物性质的认识能力和对自已行为的控制能力,是构成民事责任的基本要素。在现阶段人类还处于弱人工智能的时代,人工智能的自主意识不强,其认识能力、控制能力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尚不足以成为侵权责任的适格主体。我们认为现阶段人工智能的本质特征是“产品”,应当参照产品质量侵权的归责原则,由制造商承担侵权责任。本文第一章为绪论,对当前人工智能侵权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概述。现如今,人工智能蒸蒸日上,其给人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例如人工智能侵权责任难界定等。在此背景下,对当前弱人工智能阶段的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主体进行研究,可以起到降低人工智能侵权案件归责难度、严格适用免责事由、为生产者侵权责任承担提出政策建议等作用。针对人工智能所引发侵权责任的处置,学界目前存在人工智能工具论的使用者责任、人工智能产品论的生产者责任以及人工智能主体论的自己责任三种观点。本文第二章、第三章为人工智能概述以及人工智能侵权概述。在这两个章节中,笔者首先对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及发展历程进行了详细的论述,以1936年“图灵测试”的问世为标志,人工智能经历了先后经历了四个阶段,其与人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现如今,人工智能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由于人工智能尚未达到具有完全自主性的程度,但又不能否认随着技术的进步人工智能终将具有完全独立意识,这也就产生了强、弱人工智能时代的划分。此外,笔者还论述了人工智能侵权的定义及特征。指出在弱人工智能时代,人工智能侵权具有相对自主性、可预见性低、可释性低的特点。笔者对人工智能侵权的类型进行了列举,主要集中在医疗用人工智能致人损害等方面。最后,笔者对人工智能侵权的国内外立法现状进行了分析,为后续第五章立法建议的提出提供借鉴。本文第四章对人工智能侵权事件中侵权责任应归属于制造商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论证。该章节笔者首先对我国侵权责任法体系下侵权责任的责任主体、实施人工智能侵权行为的主体进行了论述,点明了人工智能不具有法律人格,其不能作为侵权责任法体系下承担责任的主体。其次,制造商具有法人地位,并且在数据和技术等方面具有优势,以制造商责任为核心处理人工智能侵权案件非但不会阻碍技术的进步,反而会激励制造商主动加大对人工智能研发的投入,提高消费者购买人工智能产品的积极性,最终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最后,笔者对制造商的义务以及制造商责任的免责事由进行了论述。人工智能侵权的责任划分以制造商承担责任为核心处理原则并不意味着制造商承担无限责任,否则将会严重打击制造商的生产积极性,阻碍技术进步。因此,有必要对制造商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进行规定,主要包含过错相抵、第三人侵权以及制造商开发风险三个方面。在本文第五章中,笔者对当前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的处置提出了几点立法建议。首先,明确制造商责任主体地位,这主要包含确立以产品责任为核心的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处理原则、明确制造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免责事由三方面内容。其次,从受害者角度出发,通过引入“黑匣子”技术、建立损害赔偿制度等方式,进一步保障受害者权益。最后,采取明确政府的人工智能市场准入的监管主体地位、兼采审批与备案的方式进行灵活监管、初步审核与持续监督相结合等方式,设立人工智能行业的准入机制。
汤岭甲[5](2020)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优先权利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基于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之运用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现已逐步成为继银行信贷、新股发行之后的第三大融资方式。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基于投资收益和投资安全的考量,从业者设计了诸多该领域所特有的优先权利条款,这些优先权利对私募股权投资者的利益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供给不足,这些优先权利在我国的具体适用可能遭受法律障碍甚至否定性评价。因此,这些优先权利条款的设置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究竟发挥着何种独特的作用与意义,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实务运作中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障碍,并且,如何促使这些优先权利条款与我国的法律制度真正融合,成为本文论述的核心问题。文章以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法律适用问题为切入点,阐明私募股权投资中的优先权利实际上是股东权利多元化配置的结果,且在国际私募投资实践中,优先权利一般是依附于优先股份而存在的。私募股权投资中设计优先权利是为了规避信息不对称、委托代理、控股股东信义义务缺失、投资与风险不匹配等风险。通过案例分析法和规范分析法可知,优先权利在我国法律适用上的障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合同法上的效力判定存在争议;二是涉嫌违反公司法上的强制性规定;三是目标公司IPO阶段和新三板挂牌申请时,金融监管机构不予认可。论文着重围绕这三个问题进行相应的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首先,在合同法上,对于仅涉及合同当事人利益的“束己性”权利,司法实践中不宜轻易适用公平原则予以强制干预;对于涉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涉他性”权利,只要债权人没有提出异议,司法实践中应尊重其合法效力;基于我国私募实施现状及存在的立法空白,我们应在《合同法》中明确优先权利条款的内容,同时制定私募股权投资示范合同,为优先权利的法律适用提供规则指引。其次,在公司法层面,优先权利的设置并不违背公司法上同股同权原则的本意,恰恰是同股同权原则的补充;对违反公司资本制度的优先权利条款的履行可以通过减资程序等法定程序绕开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应考虑引入优先股作为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载体,确定优先权利的法定种类,规范优先权利的公示制度,允许可回购的优先股。最后,针对现有的金融监管机构对于目标公司IPO和新三板挂牌阶段的监管,以一刀切的方式否定公司股权融资中相关优先权利设置的做法,我们应重塑监管理念,以金融自由和效率理念指导股票公开发行监管注册制的改革。
郭梦瑶[6](2019)在《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资源和污染密集型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变,是中国当前的战略重点。经济绿色转型的成功取决于绿色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的转型。在此背景下,我国正面临着环境治理与改善的巨大资金需求。研究显示,2015至2020年期间,我国绿色产业的最低投资需求约为每年2.9万亿元人民币,而政府的出资比例仅占三分之一左右1,这表明三分之二的资金需要来自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金融作为当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在经济绿色转型和绿色发展过程中,绿色金融能够起到资金导向的作用,引导资金流向绿色行业,弥补绿色发展的资金缺口,有效降低绿色产业的筹资成本,从而缓解绿色产业,尤其是绿色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助力绿色产业发展和经济绿色转型。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作为一种新型债务融资工具,在绿色融资方面具有诸多优势,如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实现“出表降杠杆”,有助于提高绿色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等,并且随着我国对资产证券化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市场潜力可观。但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自2016年以来却仍未大规模发展,市场规模尚小,说明仍存在许多问题制约其大规模发展。因此,研究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存在的问题,对于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力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具有实际意义。本文首先对我国绿色资产证券化进行了概述。论述了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背景,梳理了绿色资产证券化相关政策、界定与分类,并分析绿色资产证券化的独特优势以及发展现状。基于此,本文提出了论点: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具有诸多优势,但仍存在制约其大规模发展的问题。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选取特锐德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案例,分析制约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发展的因素,主要采用了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对比分析以及事件研究法,从企业、投资者、发起机构状况以及绿色认证四个角度分析。根据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结论——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可提高投资精准性、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通过循环购买机制满足资金供需双方需求,并且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与流动性具有积极影响,但依然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制约其大规模发展:企业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成本相对较高;对于投资者而言,投资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存在社会责任与盈利性之间的矛盾;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多为资质优良的大型企业或龙头企业,尚未涉及中小企业;绿色认证尚无统一的评估标准和方法体系。最后,本文从完善政府相关政策制度、货币化环境效益、发展中小企业集合绿色资产支持证券三个方面提出了针对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的优化建议,希望为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更好地发挥优势、支持我国绿色金融以及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首先,以往对绿色金融产品的研究多聚焦于绿色信贷与绿色债券,本文的重点在于绿色资产证券化,符合目前我国鼓励多种渠道发展绿色金融的背景。其次,本文提出了将外部环境效益量化为货币收益、发展中小企业集合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方法建议。本文的不足在于,首先,绿色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较晚,相关的参考文献极少,因此可能存在理论分析上的欠缺。其次,本文所选的案例具有一定典型性,但案例分析本身仍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可能无法完全体现出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存在的所有问题。最后,针对相关建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本文对这方面的讨论可能有所不足。
辽信[7](20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问答》文中研究指明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哪些主要内容?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于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共六章74
宁俊[8](2014)在《该案能否定性为未经许可》文中指出案情2011年10月8日,职业举报人邓某申诉并举报N市G食品分装企业(以下称G企业),诉其生产(分装)的"黄花菜"系未经许可,涉嫌无证生产。N市Y区质监分局就举报部分(申诉部分另行处理)对G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调查确认,G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具体单元及小类名称为: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分装),产品分类编号为:1601。生产(分装)的"黄花菜"(200克/袋)为50公斤,货值计1080元。N市Y区质监分局在对G企业该行为定性是否为无证生产、是否违法发生了分歧。
刘忆婷[9](2011)在《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文中研究说明适应时代发展和学生成长发展的需要以及“知识竞争和创新驱动发展”的世界趋势,研究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尤其是从基础教育起就奠定学生创造力培养的基础,是基础教育研究领域的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物理学的本质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物理实验教学既是物理课程教学的基本方式和手段,也是物理课程教学的重要内容和主要教学环节。高中物理实验教学不仅能帮助学生验证、学习、认识物理知识、物理规律,而且对激发学生学习物理学科的兴趣、启迪和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旨在实证研究在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中,通过哪些创造力培养方案,可以起到激发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学生的创造力的作用;旨在探索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创造力的评估测量方法,并尝试对实践研究的成效作出定量评估。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研究学生创造力培养,从宏观角度,是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2020年)》的核心要求;就微观而言,是适应物理学科的性质,改善高中物理实验教学的现状,提高中学物理课程的教学效果,为了每位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创造力培养,研究的内容定位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从创造和创造力,创新和创造力以及智力和创造力等相关概念的界定、区别与联系入手,在分析借鉴国内外有关创造力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成果的基础上,思考提出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创造力培养的理论方案;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创造力培养,在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两方面,着重以实践研究为主,将理论研究提出的物理实验教学培养创造力的设计方案运用于高中物理课程教学实践,选取演示实验、学生操作实验和学生自主探究实验这三种实验类型,着重进行激发学生创造潜能和培养创造能力的实践研究;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创造力培养,参考借鉴国外有关评估测试创造力培养成效的方法,尝试设计了高中物理实验教学创造力培养成效的评估测试方案,在实践研究的基础上,按评估测试方案,将实验班学生和对照班学生设置为配对组相关样本,分阶段进行定量检测评估;对目标测试的结果作统计分析;同时结合学生情况的个案分析,得出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创造力培养实践研究的结论。论文最后的总结和反思:总体上看,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培养学生创造力的研究,经过两个学期的物理实验教学实践,在激发创造潜能和培养创造能力方面取得了一定的实效。总体上讲,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的过程学生创造力培养的研究,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践方面,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在长期研究和跟踪研究上、在团队合作、环境、情感等因素的系统联系和系统作用上都有待进一步拓展研究。总体上分析,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的过程学生创造力培养的研究,仅仅是一个初步的很不完善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尝试,提出了值得反思的问题和进一步的展望。
程汉超[10](2008)在《啤酒企业清洁生产实践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啤酒工业是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部门,啤酒企业污水排放量大,有机物含量高而污染环境、耗能高是制约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清洁生产找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结合点,清洁生产讲究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从源头消减污染物,从而实现环保与经济效益的双赢,是啤酒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总结了国内啤酒行业生产概况,说明国内啤酒清洁生产落后的事实,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啤酒行业节水、节能的可操作方案,主要研究成果包括:1)分析指出国内该行业清洁生产存在的问题一是啤酒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积极性不高,原因在于现有环保法规执法力度不够,缺乏配套的税费倾斜政策,资源定价和排污收费不合理:二是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获得方法有限,原因在于物料平衡及废物产生原因分析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三是啤酒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持续性差,原因在于啤酒清洁生产信息、技术支持较弱,企业清洁生产考核激励机制没有有效贯彻。2)在传统节能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洗瓶机蒸汽冷凝水回收和加强管理的既节能又节水的途径。3)在行业分析和具体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刷罐水循环利用、洗瓶机废碱性水回收利用、真空泵出水用于杀菌机、洗瓶机预浸溢流水再利用、冷水喷冲废水回用、杀菌机溢流水循环利用等节水方案。4)对山东某啤酒厂清洁生产审核效益分析表明:共提出了清洁生产方案65个,审核期间共实施完成了57个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50个,中/高费方案7个。共投资455.2万元,节约用水19.8万吨,节电56万度,节标煤791.1t,年获得效益271.19万元。减少废水排放19.8万吨,削减率50%;减少COD排放98吨,削减率82%。减排SO2 6.2t,削减率27%,通过审核达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的,较好的实现了预期的清洁生产目标。65个方案全部实施完成,预计总投资549.95万元,年获得经济效益326.53万元,减少废水排放21.07万吨,减少废水中COD排放100.5吨。5)总结审核经验,提出保障啤酒企业成功开展清洁生产的几项措施,即加强宣传取得领导支持,争取全员参与;多种途径寻找清洁生产方案,重视物料平衡及废物产生原因分析;完善清洁生产工作的激励机制,做好持续清洁生产审核。
二、产品质量法问答(二)(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产品质量法问答(二)(论文提纲范文)
(1)梳理市场监管的抽检种类和购样要求(论文提纲范文)
一、普通产品类(一般工业品、日用消费品等) |
二、食品(保健食品)类 |
三、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类 |
(2)我国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以“G16嘉化1”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2 文献综述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创新性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绿色债券的概念 |
2.1.2 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的概念 |
2.1.3 绿色债券环境信息的概念 |
2.2 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4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
第三章 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研究 |
3.1 国内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简介 |
3.2 披露内容要求 |
3.2.1 募集资金信息披露要求 |
3.2.2 环境效益信息披露要求 |
3.2.3 第三方认证披露要求 |
3.3 披露形式要求 |
第四章 我国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的发行与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
4.1 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
4.1.1 发行规模 |
4.1.2 资金用途 |
4.1.3 债券类型 |
4.2 工业节能类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
4.2.1 发行前 |
4.2.2 存续期内 |
第五章 案例分析——以“G16嘉化1”为例 |
5.1 案例选择 |
5.2 “G16嘉化1”环境信息披露的现状 |
5.2.1 发行前 |
5.2.2 存续期内 |
5.3 “G16嘉化1”环境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5.3.1 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完善 |
5.3.2 环境效益信息披露不全面 |
5.3.3 第三方认证不严格 |
第六章 我国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的改进意见 |
6.1 募集资金 |
6.1.1 完善发行前的募集资金信息披露内容 |
6.1.2 建立统一、细化的存续期募集资金信息披露模式 |
6.2 环境效益 |
6.2.1 规范和完善发行主体环境管理信息披露 |
6.2.2 健全发行主体绿色信用评估 |
6.2.3 建立统一、细化的环境效益信息披露模式 |
6.2.4 制定可量化的分领域绿色项目环境效益专用指标 |
6.3 第三方认证 |
6.3.1 制定统一的第三方认证报告 |
6.3.2 建立健全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机构管理制度 |
第七章 结论、不足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不足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3)基于深度学习的金融事件抽取技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1.2 英文事件抽取研究现状 |
1.1.3 中文事件抽取研究现状 |
1.2 本文的主要工作 |
1.3 论文的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原理与技术 |
2.1 引言 |
2.2 事件抽取基本原理 |
2.2.1 事件抽取任务定义 |
2.2.2 事件类型检测 |
2.2.3 事件论元识别 |
2.3 中文自然语言处理相关技术 |
2.3.1 中文分词 |
2.3.2 序列标注 |
2.4 NLP深度学习模型 |
2.4.1 LSTM |
2.4.2 ELMo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金融事件库的中心事件抽取方法 |
3.1 引言 |
3.2 技术路线 |
3.3 金融事件库 |
3.3.1 金融事件类型表 |
3.3.2 金融实体关系表 |
3.3.3 事件触发词词典 |
3.4 中心事件句判定算法 |
3.4.1 设计原理 |
3.4.2 触发词权重 |
3.4.3 金融实体权重 |
3.4.4 信息丰富度 |
3.4.5 中心事件句判定规则 |
3.5 基于序列标注的事件论元抽取模型 |
3.5.1 方法原理与模型架构 |
3.5.2 动态词表示 |
3.5.3 触发词信息融合 |
3.5.4 句内特征约束 |
3.6 实验结果与分析 |
3.6.1 实验配置 |
3.6.2 中心事件句判定实验结果 |
3.6.3 基于序列标注的事件论元抽取实验结果 |
3.6.4 结果分析及讨论 |
3.7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针对多事件文本的事件主体抽取方法 |
4.1 引言 |
4.2 技术路线 |
4.3 金融事件类型重构 |
4.3.1 需求分析与方法原理 |
4.3.2 信息熵和互信息 |
4.3.3 基于互信息和左右信息熵的事件类型重构 |
4.4 基于问答模式的事件主体抽取方法 |
4.4.1 方法原理 |
4.4.2 问题生成 |
4.4.3 基于多轮问答的事件主体抽取 |
4.5 实验结果与分析 |
4.5.1 实验配置 |
4.5.2 事件主体抽取实验结果与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事件抽取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
5.1 引言 |
5.2 设计目标 |
5.3 系统架构设计 |
5.4 系统模块设计与展示 |
5.4.1 数据管理模块 |
5.4.2 中心事件句判定模块 |
5.4.3 事件抽取模块和事件主体抽取模块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束语 |
6.1 全文总结 |
6.2 后续工作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4)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主体研究 ——以弱人工智能时代为背景(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 |
第2章 人工智能概述 |
2.1 人工智能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
2.1.1 人工智能的概念 |
2.1.2 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 |
2.1.3 强、弱人工智能的定义与区分 |
2.2 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之争 |
2.2.1 人工智能不具有法律人格 |
2.2.2 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人格 |
第3章 人工智能侵权概述 |
3.1 人工智能侵权的含义及特征 |
3.1.1 人工智能侵权的含义 |
3.1.2 人工智能侵权的特征 |
3.2 人工智能侵权的典型情形 |
3.3 外国人工智能侵权的立法 |
3.3.1 日本 |
3.3.2 欧盟 |
3.3.3 德国 |
3.3.4 美国 |
3.4 中国人工智能相关法律政策 |
3.4.1 全国人工智能产业相关政策 |
3.4.2 各省市人工智能产业相关政策 |
第4章 以制造商责任为核心的侵权责任承担 |
4.1 责任主体的概念释疑 |
4.1.1 侵权责任法体系下的责任主体及其特征 |
4.1.2 实施人工智能侵权行为的主体 |
4.2 人工智能“物”之属性 |
4.3 制造商责任构成要件及免责事由 |
4.3.1 制造商责任的可行性分析 |
4.3.2 制造商责任的构成要件 |
4.3.3 制造商责任的免责事由 |
第5章 弱人工智能时代侵权责任的立法建议 |
5.1 明确以产品责任为核心的侵权责任处理原则 |
5.2 明确制造商的相关责任 |
5.3 进一步保障受害者权益 |
5.4 设置严格的行业准入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5)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优先权利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基于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之运用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一般理论 |
(一)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概念与特征 |
1.优先权利的概念 |
2.优先权利的特征 |
(二)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产生动因 |
1.信息不对称 |
2.委托代理风险 |
3.控股股东的信义义务缺失 |
4.投资与风险不匹配 |
(三)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类型 |
1.经济性权利 |
2.控制性权利 |
3.防卫性权利 |
(四)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国外立法模式与评析 |
1.英美法系国家授权式立法模式与评析 |
2.大陆法系国家法定式立法模式与评析 |
二、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合同法领域效力判定的争议及破解 |
(一)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合同法上的效力争议 |
1.优先权利是否显失公平 |
2.优先权利是否侵害债权人利益 |
(二)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的合同效力检视 |
1.“束己性”权利与公平原则的适配 |
2.“涉他性”权利与第三人利益保护的协调 |
3.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优先权利无效 |
(三)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合同法领域的适法性路径探讨 |
1.《合同法》中明确优先权利条款的内容 |
2.制定私募股权投资示范合同 |
三、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公司法适用上的置疑与完善 |
(一)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公司法上的法律适用置疑 |
1.优先权利是否违反同股同权原则 |
2.优先权利是否突破资本维持原则 |
(二)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公司法理论层面的可行性分析 |
1.优先权利与同股同权的理论扩张 |
2.优先权利与公司资本制度的协调 |
(三)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公司法视域下适法性路径完善 |
1.确立优先股法定主义的立法原则 |
2.明确优先权利的法定种类 |
3.规范优先权利的公示制度 |
4.允许可转换的优先股 |
四、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金融法领域法律适用的反思与重构 |
(一)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受阻于金融监管 |
1.IPO阶段受阻 |
2.新三板股转系统不认可 |
(二)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金融法上的适用反思 |
1.证券发行监管的法理分析 |
2.优先权利与股票公开发行监管的适配 |
(三)私募股权投资优先权利在金融法上的适法性路径重构 |
1.重塑监管理念 |
2.优先权利与股票公开发行监管注册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我国绿色资产证券化概述 |
2.1 绿色资产证券化发展背景 |
2.1.1 绿色金融的发展 |
2.1.2 绿色金融工具 |
2.2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
2.2.1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政策 |
2.2.2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界定与分类 |
2.2.3 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的独特优势 |
2.3 我国绿色资产证券化发展现状 |
3.案例介绍 |
3.1 案例选取理由 |
3.2 特锐德公司介绍 |
3.2.1 公司简介及经营状况 |
3.2.2 特锐德财务状况 |
3.3 特锐德绿色ABS介绍 |
3.3.1 基本情况 |
3.3.2 交易结构 |
4.案例分析 |
4.1 从企业的角度分析 |
4.1.1 发行绿色ABS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
4.1.2 发行绿色ABS对股票的影响 |
4.1.3 企业发行成本较高及其对绿色ABS发展的制约机制 |
4.2 从投资者的角度分析 |
4.2.1 公益性 |
4.2.2 盈利性与公益性的矛盾对绿色ABS发展的制约机制 |
4.3 从发起机构状况的角度分析 |
4.3.1 特锐德公司状况分析 |
4.3.2 结合其它绿色ABS发起机构分析制约因素及制约机制 |
4.4 从绿色认证的角度分析 |
4.4.1 特锐德绿色认证 |
4.4.2 对比我国绿色认证机构分析制约因素及制约机制 |
4.5 案例分析结论 |
5.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优化建议 |
5.1 政府完善相关政策制度 |
5.1.1 完善补贴政策 |
5.1.2 完善绿色认证制度 |
5.2 货币化外部环境效益 |
5.2.1 将环境效益量化为货币性收益 |
5.2.2 挂钩企业环保权益交易产生的收益 |
5.3 发展中小企业集合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
5.3.1 可行性分析 |
5.3.2 潜在风险分析 |
5.3.3 风险应对措施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研究的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3 创新点和难点 |
第二章 创造力培养研究的理论分析 |
2.1 国内研究现状综述及分析 |
2.2 国外研究现状综述及分析 |
第三章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的理论方案 |
3.1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的理论方案设计思考的前提 |
3.2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的理论方案设计的原则 |
3.3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的理论方案设计 |
第四章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的实践研究 |
4.1 第一阶段:创造潜能的激发 |
4.2 第二阶段:创造能力的培养 |
第五章 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实践研究的成效评估 |
5.1 创造力培养实践研究成效的评估测试方案的设计 |
5.2 创造力培养实践研究成效的评估测试方案的实施 |
第六章 总结反思展望 |
6.1 总结 |
6.2 反思 |
6.3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学习包——自由落体运动》科学探究活动提示纸 |
附录二:第一章G 节《学习包——自由落体运动》学生PPT 展示 |
附录三:《自主探究——牛顿等科学家的事迹》学生PPT 展示 |
附录四:《第三章D 牛顿运动定律的应用——超重和失重专题》教案 |
附录五:《自主科学探究“自行车中的圆周运动”》简易评分表 |
附录六:《自主科学探究“自行车中的圆周运动”》学生PPT 展示 |
附录七:创造力评估测试卷 |
附录八:测试卷论述题的答题评分参考 |
(10)啤酒企业清洁生产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国内外清洁生产发展 |
1.1.1 国外清洁生产发展 |
1.1.2 国内清洁生产发展 |
1.2 啤酒企业清洁生产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意义和范围 |
1.3 清洁生产概念、内涵、目标、工具 |
1.3.1 清洁生产的概念 |
1.3.2 清洁生产的内容 |
1.3.3 清洁生产的目标 |
1.3.4 实现清洁生产的工具—清洁生产审核 |
2 中国啤酒企业清洁生产概况 |
2.1 中国啤酒企业概况 |
2.2 啤酒企业生产概况 |
2.3 啤酒企业主要环境问题 |
2.4 啤酒企业清洁生产潜力 |
2.5 啤酒企业清洁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2.5.1 啤酒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积极性不高 |
2.5.2 部分企业清洁生产方案获得方法有限 |
2.5.3 啤酒企业清洁生产实施持续性差 |
3 啤酒生产节能方案研究 |
3.1 啤酒生产能耗分析 |
3.1.1 啤酒生产能耗环节 |
3.1.2 啤酒生产能耗水平比较 |
3.1.3 我国啤酒生产的能耗高原因 |
3.2 啤酒生产节能方案研究 |
3.2.1 啤酒生产实施的主要节能措施 |
3.2.2 啤酒生产节能方案的进一步研究 |
4 啤酒生产节水减污方案研究 |
4.1 啤酒生产水耗分析 |
4.1.1 啤酒生产耗水环节 |
4.1.2 啤酒生产耗水水平比较 |
4.1.3 我国啤酒生产的水耗高原因 |
4.2 啤酒生产节水减污方案研究 |
4.2.1 啤酒生产实施的主要节水减污措施 |
4.2.2 啤酒生产节水减污方案的进一步研究 |
5 啤酒企业清洁生产案例研究 |
5.1 筹划与组织 |
5.1.1 组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小组 |
5.1.2 宣传和教育 |
5.2 预评估 |
5.2.1 企业现存问题 |
5.2.2 生产过程中主要废物的排放情况 |
5.2.3 确定审核重点 |
5.2.4 设置清洁生产目标 |
5.3 评估 |
5.3.1 审核重点概况 |
5.3.2 输入、输出物流的测定 |
5.3.3 输入、输出数据汇总 |
5.3.4 物料平衡和水平衡 |
5.3.5 废物产生的原因分析 |
5.4 方案的汇总 |
5.5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绩效 |
5.5.1 公司效益汇总 |
5.5.2 单位产品指标对比 |
5.6 保障啤酒企业成功开展清洁生产的几项措施 |
6 结论和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产品质量法问答(二)(论文参考文献)
- [1]梳理市场监管的抽检种类和购样要求[J]. 孔迪. 中国质量监管, 2021(10)
- [2]我国绿色债券环境信息披露研究 ——以“G16嘉化1”为例[D]. 刘蔚. 广西大学, 2020(07)
- [3]基于深度学习的金融事件抽取技术研究[D]. 邹馨仪.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7)
- [4]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主体研究 ——以弱人工智能时代为背景[D]. 赵振剑. 华东理工大学, 2020(01)
- [5]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优先权利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基于合同法、公司法、金融法之运用视角[D]. 汤岭甲. 浙江工商大学, 2020(05)
- [6]我国企业绿色资产证券化案例研究[D]. 郭梦瑶.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问答[J]. 辽信. 共产党员, 2014(15)
- [8]该案能否定性为未经许可[J]. 宁俊. 质量探索, 2014(Z1)
- [9]基于高中物理实验教学过程的创造力培养[D]. 刘忆婷. 上海师范大学, 2011(10)
- [10]啤酒企业清洁生产实践研究[D]. 程汉超. 山东师范大学, 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