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应有的心态(论文文献综述)
薛卫洋[1](2018)在《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文中认为中外合作办学是我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尤其在高等教育领域,近些年来被誉为与公办高教、民办高教并列的国内高教“三驾马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者必须有中方教育机构,在高等教育领域即为我国的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通过数据查询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相较于公办高校,相对不足。民办高校是否需要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缘何不足?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如何适应民办高校的分类管理?这些问题构成了本研究的缘起。概括而言,本研究主要集中于六方面研究。其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在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需要,“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要求,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特殊价值定位以及跨境高等教育具有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使然;民办高校发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意义则在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和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提高民办高校办学国际化水平,规避民办高校涉外办学风险。其二,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进行剖析。梳理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年份变化、举办期、在办学机构和项目数,从办学层次、省份分布、学科专业、师资与课程等方面分析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进行相关分析,统计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与规模、在学生和毕业生规模,学历学位颁发情况和预期培养人数。现状研究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呈现出整体规模较小、办学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其三,对影响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基于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指导,从观念意识、管理体制机制、办学资源等方面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进行内外部相关因素分析,发现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其四,分析讨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和新机遇。研究得出,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公办高校的竞争、国内对于国际教育高端化的需求以及我国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新机遇则在于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的合作办学新需求,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其五,对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并反思——以马来西亚为例。在对马来西亚社会、其高等教育和私立高等教育体系介绍的基础上,梳理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背景、历史脉络,总结其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研究发现,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呈现出: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注重质量保障和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等特征。基于此,得出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的完善,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完善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必要保障;能否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则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根本。其六,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作出趋势预判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认为,未来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但在不同办学形式和层次上仍将有所差距,在民办高校分类管理的背景下,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未来的主体将是非营利性的。在相关理论的指导下和现实因素的考虑下,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提出坚持党的领导、维护教育主权、坚守公益性、特色差异化发展和保护学生权益等原则。建议我国政府未来从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发展、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等方面加强相关顶层设计。在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上,建议:民办高校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合办学;地方政府可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和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叶欣[2](2017)在《关于中国关税政策研究 ——加入WTO之后中国关税减让的评估与未来展望》文中研究指明关税政策是外贸政策的组成部分,是由外贸法所决定的,因此研究中国的关税政策不能仅仅着眼于关税本身,而是从外贸制度和外贸法这一更宏观的层面进行研究。中国的关税减让问题由来是从中国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地位谈判开始,表面上看,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严格履行《入世承诺书》,关税减让已经完成。但是实际上,中国完成入世承诺并不意味着关税水平已经合理,这不仅是由于中国关税存在的诸多问题:在多边贸易体制中,中国关税水平不上不下;出口关税未能完全实现保护战略性资源的目的;国内消费率逐年下降,消费大量“外逃”。更是由于中国关税减让的本质是推动中国经济体制不断进步,由“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前进的重要力量;是顺应经济全球化这一历史大趋势,打破中国封闭的计划经济状态,推动中国经济以更加开放姿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重要因素;是以贸易方式发展生产力、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增进中国国民福利、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先导力量。因此,在新一轮对外开放的背景下,我们必须真正梳理清楚中国关税水平和关税制度的现状,并对以下问题有着深刻地剖析和解答:完成入世承诺是否意味着中国关税减让已经到位?现阶段关税水平是否符合中国的贸易地位?现阶段关税水平是否符合中国工业化进程和现代化程度?维持当前关税水平是否符合新一轮改革开放要求?中国关税调整未来如何进行?中国关税政策如何能在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中发挥应有作用?这些待解的题目,直接关系着中国未来对外贸易发展,关系着开放型经济发展,甚至关系着新一轮改革开放所能取得的成就,需要各界继续全面、深入、系统地开展研究。全文除绪论和结论展望外共分为七章,绪论对选题的国际背景和国内背景作了深刻、详细的阐述,明确研究内容的时代背景基础上,指出本论文最大的研究意义在于对关税减让作出科学研究,纠正对关税、对关税减让、对中国关税制度的某些错误认识,为中国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以及新一轮改革开放提供一点关税减让方面的认知基础。其次对相关研究概念作出科学界定,并明确研究目标,以使本文研究更有重点和针对性。同时,对论文研究方法作出解释,科学的研究离不开科学方法论的指导,并对论文的创新之处和研究不足作出阐述。结论与展望则是在全文分析基础上,对中国加入WTO以来的关税情况作出一个判断,并对中国的关税调整方向进行初步的探讨。第二章中国关税政策的理论基础。对关税政策相关理论和研究成果作出阐述,具体有关税理论学说的历史进程,包括西方经济学的关税理论和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关税理论;关税职能作用研究,包括关税职能、影响关税职能作用发挥的因素和中国关税职能;关税效应的研究,包括关税对经济增长、收入、就业等经济效应以及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税效应研究;最优关税研究,包括最优关税理论研究、关税内生化理论研究、关税博弈理论研究等;关税减让公式,包括瑞士公式、中国公式和吉拉德主席公式;自主开放和协议开放的区别;进口效应研究等。第三章中国关税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关系。关税作为贸易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三者皆有涉及又对三者皆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要素,在这其中应发挥什么作用,如何调整将更有利于三者协调发展,是需要论证的一个关键的宏观性问题。通过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不同时期的贸易政策、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关系,明确在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关税水平应朝什么方向调整。第四章中国关税水平与国际比较。对加入WTO后中国关税减让的历史沿革进行分析,明确当前中国关税的整体水平和各细项指标,并与国际上其他货物贸易大国进行比较,全面勾勒出我国关税水平的实际状况,明确中国当前关税税率在全球究竟是高是低,是否契合全球贸易大国地位。第五章中国关税结构的合理性探讨。以关税升级理论和比较优势指数作为分析工具,按HS编码的十四大类重点工业品,逐一分析10位HS编码的关税税率,分析大类产品是否符合关税升级原则,并通过与其国际比较优势进行结合分析,认为对于具有较强国际竞争优势的产品,仍然以关税升级规则进行保护,既无必要,也不合理,应降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第六章中国工业化进程与关税减让。从中国的关税税目变化这一角度,并结合我国具体产业发展水平,对中国工业化进程作出判断,认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完成了工业化,并以中瑞自贸协定为例,认为中国已经具备了降低工业品关税而不使产业遭受冲击的能力,因此在当前工业化水平下,中国工业品关税水平需要进一步减让。第七章中国关税减让影响的计量分析。在关税财政收入职能已经逐步弱化的前提下,重点研究关税减让与我国产业竞争力的关系,利用2001-2014年制造业的相关数据和关税数据,实证分析显示,总体上看,行业进口关税下降能显着提高我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投入品进口关税水平下降对竞争力也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从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角度看,应该进行关税减让。第八章其他与关税有关的问题研究。对关税与扩大内需关系、出口关税这两个与关税有关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结果表明,关税虽然并不是造成高端消费品国内外价差的主要因素,但降低高端消费品关税税率有助于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提高消费者福利,并有利于收入分配,因此高端消费品关税应进行下调。而对于出口税,实践表明,出口税并未能完全实现保护战略性资源的目的,且也无法达到保护国内环境的目前,容易引发国际贸易摩擦,使用这一政策应十分慎重。
毛志远[3](2016)在《TPP国有企业规则规范属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TPP国有企业规则开创了自由贸易协定中系统化规制国有企业跨国商业行为的先河,对未来国际贸易协定和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将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声称TPP国有企业规则是以竞争中立为基础的。竞争中立是一个因国有企业而生的概念,在国内法上其是规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经济政策或法律法规,意在剥离政府与国有企业的特殊关系,杜绝国有企业因与政府的特殊关系而获得不合理竞争优势,政府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中立,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独立,共同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在国际层面,竞争中立主要是作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目标而被推广,一些国际条约和贸易协定中约束国有企业垄断等行为的条款也体现出竞争中立的某些要求。对OECD来说,行政部门规制模式的共性分析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依赖个案分析那么提出竞争中立也就毫无意义。因此OECD将目标转向国有企业的内部行为约束,尤其是公司治理这一容易被各国接受的概念。TPP国有企业规则实际是借用与发挥了竞争中立的概念和OECD的竞争中立框架指引,其是将竞争中立定位于把控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规则并加以系统化。作为区域贸易协定,由于美国的主导,TPP国有企业规则纠结着太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其核心条款较多呈现出功利化与非原则化的特征,竞争而不中立,深深打上了贸易协定的烙印。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与重要特征,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竞争中立建立在公平竞争权法理基础之上,具有公平竞争权衍生权利的属性,其价值在于市场所有参与者之间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TPP国有企业规则是将国有企业反竞争行为的规制阶段从竞争法上的事后救济提前到事前规制,并将国有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相分裂,完全偏离了竞争中立的价值规范。TPP的国有企业规则就是国有企业规则,无法称之为“竞争中立规则”。国有企业问题在TPP中属于横向议题之一,一旦形成协定条款就将成为跨部门适用规则,因此还将引发其他领域的一些相关问题。非商业援助、非歧视待遇和透明度,是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核心条款,这些条款规制标准严格、身份歧视特征明显。非商业援助是采用打包的方式,把国有企业商业行为之外可能获得的各种支持以非商业援助名义一律禁止,包括承担公共义务的合理补偿。非歧视待遇要求国有企业在购买与销售货物或服务时给予另一缔约方企业的货物或服务的待遇不低于其给予该缔约方、其他任何缔约方或非缔约方的企业提供的同类货物或服务的待遇。透明度要求则集中在国有企业是否违反国有企业规则有关条款行为方面,科目明细,内容具体。这些条款基本属于企业难以承受之重,将严重束缚国有企业的跨国贸易与投资行为,大大增加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的成本与难度。TPP协定属于国际经济法治的新进展,但对现有国际经济法体系而言,实际则加剧了其分歧或解构,削弱了全球市场的构建与完善,这在国有企业规则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一般国际条约都兼具造法性与契约性,而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又都具有创设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但应建立在客观性、国际民主性、国际合作性和国际法治性原则的基础之上。TPP国有企业规则对外带有强烈指向性和排斥性,对内则带有封闭性,由于其缺少普遍适用性,且又是以实力而非合意达成的所谓“共识”,其在国际法或普通国际法的意义上,至多是一种利益博弈,而非造法行为。在批判美国对国有企业实行歧视性竞争的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应将之视为一个倒逼,倒逼中国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尤其是市场化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在加大行政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同时,中国迫切需要一部具有竞争中立精神的法律法规,打造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环境,这是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要求。
王莉[4](2015)在《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剧和国家间贸易合作的日益频繁,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在一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地理标志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和文明的传承,是产品品牌建立的重要途径,对一国的经济发展乃至增强市场竞争力等均产生重要的影响。欧盟中一些国家在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起步较早,如法国、英国及意大利等已有百年以上的历史,在此方面积累了较多经验。我国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管理体系及有效的运作机制,地理标志产品还没有发挥出应有的效应,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发展进程,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经济效果、品牌效应等作用,研究及借鉴欧盟的一些做法是很有必要的。本文运用比较分析方法,以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进行了较为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研究。论文共分九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是阐述了选题的背景及意义,梳理和归纳了国内外关于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相关研究文献,介绍了论文写作的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及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为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一般分析,即界定了地理标志产品的有关概念,论述了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属性及特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的意义与作用以及其管理的基本内容。第三章为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相关理论,其中包括知识产权理论、区域品牌与产业集群理论及俱乐部产品柠檬市场理论。第四章至第九章为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论述和分析了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形成及发展现状、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法律保障制度、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链管理模式及监管体系、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然后对其管理成效进行了综合评析,总结出成功的经验及存在不足,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几点想法及建议。认为: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应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同时不断的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多加合作,有效解决目前管理方面出现的重叠与冲突;在质量管理与监督方面,应建立统一质量标准,对整条产业链进行监管;最后,应重视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机构的发展与建设,使其充分发挥在地理标志产品管理中的特有职能及作用。
王火灿[5](2015)在《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之强耦合及其战略适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围绕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之间的强耦合关系这一中心论题展开研究,旨在揭示此种耦合关系的现实表征并加以实证分析,进而探究其内在机理与理论根源,在此基础上指出中国企业在其国际化进程中针对WTO所建构的生态竞争环境需进行的相应战略调整与适配。在当代,所谓企业国际化即是在以WTO多边贸易体制为核心的国际游戏规则体系下,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与内外向国际直接投资等跨国经营业务和活动以及相应的国际化管理实践的过程。多边贸易体制(GATT/WTO)是在以企业国际化为载体的经济全球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产生和发展的,作为一整套国际游戏规则,它又是在“WTO-政府-企业”三者之间的“双层博弈”中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这一博弈模式界定了企业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和体制实践的方式与途径。现有的WTO多边规则体系和制度框架结构,对企业国际化产生保障公平竞争、稳定商业预期、降低交易费用等主要效应或功能。本论文在梳理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耦合理论在经济管理中的机理与内涵,并从企业国际化的两大核心要素——企业国际竞争战略与企业国际竞争力出发,论述了企业国际化与WTO的耦合协调系统,构建了企业国际化与WTO的耦合评价模型。中国与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关系十分独特。在19482014年的67年中,以1979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为界,可分为两大阶段,即前32年——从短暂“原始缔约国”期到之后漫长的“失联期”;后35年则为复合期。在中国确立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目标之后,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发展进程、中国复关/入世谈判进程与WTO多边贸易体制创建进程“三江并流”,并与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大潮历史性汇合,终于在时机、理念和战略的“三重契合”下,于最近20多年中,造就了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多边贸易体制之间的强耦合关系,并在贸易、投资、制度和观念等四大维度上产生了强大的“四维共振”效应。不过,目前这种双向的强共振效应尚具有不对称性,主要表现为WTO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四维”皆强格局,而中国企业国际化对WTO的影响在制度和观念两大维度上则相对较弱;在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FDI)这两大维度上,WTO推动了中国对外贸易和投资的快速崛起,而中国企业国际化的这种快速崛起也对世界经贸的原有格局以及其他主要WTO成员(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的对外经贸格局产生了“破格局性”的重大影响。中国为加入WTO和履行入世承诺,在短期内对贸易、投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与WTO和中国企业国际化直接相关的国际化制度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快速调整,在入世前后国内出现了罕见的“WTO热”等现象,均充分显示出WTO对于中国企业国际化制度和观念层面的巨大影响力。相反,作为长期游离于多边贸易体制之外、正处于转型中的后起的发展中大国,中国对于WTO的制度建设和理念贡献尚十分有限。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模型检验结果表明,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存在单向因果关系,即WTO是中国企业国际化的Granger原因。利用耦合协调评价模型的实证结果表明,耦合度指标反映出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基本上已处于高度耦合状态;耦合协调度指标则反映出两者基本上处于中度及以上强度的耦合协调状态。本论文尝试提出中国企业国际化“异质性”理论,旨在更好地理解和解释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之间的强耦合关系。该理论指出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异质性”由制度异质性、体制转型性、大国规模性、发展后起性、快速崛起性和国企主导性等六个方面组成,前三者与后三者分别构成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外生异质性”和“内生异质性”。它们共同刻画了中国企业国际化面临的特殊外部和内部环境或属性。这六个方面相互关联、相互影响,而且与WTO之间也存在密切的互动影响关系。由于基本社会政治制度的异质性、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矛盾性与趋同性以及作为后发性大国的快速崛起特性,决定了中国入世谈判和入世协议签订所遇到的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同时也决定了入世以后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快速崛起以及与WTO多边贸易体制之间的强共振效应。WTO的动态发展趋势和一些新兴重大议题的谈判进展表明,包括贸易与环境、投资、竞争政策、政府采购、“超TRIPS”规则以及竞争中立、TPP等,可能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未来发展带来重大挑战和机遇。论文利用传统的“SWTO”(优势、劣势、威胁和机遇)分析法,从异质性和WTO体制两大视角,剖析了中国企业国际化当前面临的重大战略环境因素,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环境资源、体制深化、内向与外向国际化的不平衡、低度化陷阱、技术创新乏力、贸易保护和转型升级等。最后,本论文从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多边贸易体制强耦合关系出发,就中国企业国际化崛起进程中的“WTO战略”的原则、目标、实施路径等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即战略原则应是多边主义;核心战略目标是维护和推进WTO多边贸易体制更有效运行,以实现强化和确保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多边贸易体制之间强耦合效应更充分、更有效地发挥;为此,选择“学以致用”和“有效参与”两大战略路径,通过提高参与能力、改善和发挥行业协会功能与作用以及强化政企有效合作等来实施战略。本论文对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强耦合关系存在性的内在成因开展了理论探析,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战略适配建议,有助于丰富WTO与中国企业国际化问题的认识与理解,也能为政府和企业参与多边化和国际化进程提供参考和借鉴。
谢银玲[6](2010)在《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 ——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文中指出本文以全球跨境企业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敌意收购为考察对象,以公司自身治理的法理基础为起点,通过世界并购浪潮对现代企业的洗礼、国际组织有关并购的立法和实践分析,以及世界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的研究与借鉴,试图为现行的中国外资并购相关立法提供进一步完善的建议,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的防御献策,并建立一个更加坚实的法律后盾。本文正文五章,前缀绪论,正文焦点有三:一、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之价值分析(第二章第三节);二、现行外资并购法制体系之商榷(第四章第三节);三、完善我国反收购法制之对策(第五章第三节),各章内容概述如次:第一章“上市公司并购防御与治理原则微观分析”彻底揭露上市公司并购中各个公司主要内部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制衡关系,以便从法理上确认管理层并购防御权的正当性。本章以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价值为起点,从公司治理角度,较深入地分析并购活动与公司治理的联系,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原则对反收购的作用,论证上市公司管理层并购防御权之法理基础,并在文中确认:中国上市公司在被收购的过程中,核心管理层──董事会对外来并购防御有法定的防御权,这为上市公司面临敌意收购的防御判断建立了一个更加专业的基础。内容包括第一节“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之价值分析”(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相关的治理问题)、第二节“经营权的法理基础”(董事权利与义务论证)以及第三节“上市公司并购防御措施之治理基础”(反收购理论争议之核心及并购防御权之归属)。本章结语:“反收购措施不破公司治理原则”将上市公司董事会的防御决策置于其经营权的本职任务,视反收购措施为经营管理的至高表现。第二章“跨境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动因、风险及东道国价值论证”为本文所涉有关经济方面之核心理论,涉及古典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帕累托效率概念以及国家竞争力钻石模型理论等多种与市场经济追求有效竞争的相关理论,目的是对当代企业跨境并购的缘起有一根本性的掌握。为完全透视企业外部成长的价值及发展中国家的两难性,本章以比较充裕的篇幅从经济及管理学角度论证企业并购的不可避免性及反收购的必要性,阐述了发展中国家在外资的需求以及国家经济安全发展全局的平衡中,应谨慎规范跨国并购的防御规制。内容包括第一节“跨境敌意并购之理论进路”、第二节“反收购措施之风险结构”以及第三节“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之价值分析”。从本文的题名“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可看出,发展中国家的价值选择将成为本文的根本点,本节将提示本文最终将要传达的:国家对利用外资有怎样的价值选择就会有怎样的经济政策,同时就会有怎样的外资立法(当然包括外资并购立法)。本章结语最终得出:“发展中国家之并购防御法制必慎裁独断”,意指外资政策思虑要审慎、果决,谨防迷失核心价值。第三章“国际跨境并购竞争规制之比较分析”涉及国际间有关并购的法理、实际法规、实务分析,具体依该国或地区并购法制史在两大主要法系之代表性、与中国竞争立法的相关性、亚洲并购竞争法制最先进代表国家、中国社会条件相似性,以及与我国国情紧密性等五个因素为标准,选取美国、德国、欧盟、日本、印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六个代表性国家及地区作为阐述目标,分析了世界历经几次并购浪潮后,两大法系的几个代表性国家及地区的并购与反收购规制的发展进程及其竞争法制的实践经验,观察在并购活动全球化下,各国家、地区乃至各国际组织的竞争政策与规制之发展概况,何以为中国现行相关制度参照系。内容包括第一节“普通法系国家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第二节“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第三节“区域组织竞争规制典范──欧盟”以及第四节“国际组织关于投资竞争规制之现况”。本章的结语“趋同乃现实不必是理想”说明经济全球化后,世界各国外资立法的自然融合现象。第四章“我国上市公司外资倂购法制体系分析”旨在为我国现行倂购与反收购法制概念与体系及其缺漏之总体检。本章为本文研究的“重磅区”,在检阅国际有关竞争法制及外资立法例后,回到中国的现行上市公司并购立法与实践现况。全文涉及我国现行规范并购业务数十部主要法律法规的梳理,以及整体并购系统成长空间的抽象总结,为尽量顾及规范阐释的忠实性,本章行文平铺直述,诌议不讳,期能比较准确地掌握我国现行并购法制的优势与缺点。内容包括第一节“现行并购基本法制”、第二节“外资并购专门法制”以及第三节“现行外资并购法制体系之商榷”。结语题为“今非昔比的价值选择”,从我国现行外资立法的政策与思路,揭示国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价值选择。第五章“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制对策之诌议”作为本文的研究目的及结论,本章试图从我国自成体系的现行并购相关法制中,为上市公司的反收购措施抽离出适法的与无法规支持的,并于当下无法施行的反收购措施分析之中,开辟解决的途径,最终也是最重要的任务是为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制提出对策与修法建议,希望为未来“中国企业并购规范与制度指南”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内容包括第一节“现行法制下反收购措施之适用分析”、第二节“现行法制适用反收购措施之瓶颈”以及第三节“完善我国反收购法制之对策”。第五章作为本文的结论,其结语“巨人肩膀的登高望远”也传达了本文的重要精神。英国首相布朗(Gordon Brown)于2009年4月2日在英国伦敦的全球最大经济体G20高峰会议的闭幕新闻发布会称“《华盛顿共识》的时代已经结束”,事实上“华盛顿共识”时代的结束暴露的是一种思维(美国式新自由主义经济观念)在历史长河中因过度消费而导致的能量耗尽。人类理性之所以高贵就在于其“选择性”,理性的动能创造了世界的多样性,欧洲的“社会市场经济”、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或者中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是选择项,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选择项,将某种价值观强加于所有的对象就是一种“思维的过度消费”,这种傲慢恰恰是反理性的。是以,即使在多元复杂的全球化经济网络,无所谓从一而终的经济发展理论,“永远的宏观微调”是政策不妨碍法制的不二原则。欧洲的“社会市场经济”与美国的“自由市场经济”双方过招,对比的结果,明显可见:政府那只鞭策市场的手,轻重不一,则效果各异。1997年的东南亚经济危机首次见证了极端“自由市场经济”的败笔,2007年美国次贷风波引起的全球金融危机则突显了“社会市场经济”那只宏观的手确实不可偏废。本文将国家宏观调控的“手”视为自由竞争市场的“巨人肩膀”,也将“法制化”的反收购措施视为被收购目标公司的“巨人肩膀”;上市公司反施购措施的法制化,小而言之,是政府保障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对上市公司最具有现实意义的礼献,大而宣之,也是政府对市场自由竞争的理性化支持。我们期待:法律规制成为政府经济计划与政策的真正载体,而法制体系是国家意志抵御社会破坏者的防火墙,更是执法机构与境内外守法个体或组织共同仰望的靠山。经济社会秩序建筑无所谓上层或下层,无论内外资的并购活动,皆应依赖相同的法制系统,法制化规则将使外资对东道国的计划与政策无须比内资更加忧虑,目光只需停留在输入地的法律上,此举必为中国政府对市场施以最少干预的强力体现。
朱正阳[7](2009)在《寻求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中国与国际接轨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全球化进程是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趋势,是当今时代发展的最大特点,是世界生产力发展的客观结果,是一个国家发展不可抗拒的规律所在。这一过程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将导致游戏规则的同一化,各国将在相同的规则中展开竞争与合作,排斥这一规则的国家将会丧失合作伙伴和发展机遇。这就要求我们要主动适应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要全面实现与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接轨,积极融入到国际社会中去。接轨提供了后发国家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但是如果政策不当,也会面临一定的风险,这就存在一个限定性与自主性的矛盾问题。全球化趋势要求我们必须主动与国际接轨,不接轨就必然导致落后,不接轨就难以获得国际社会的接受和认同,这是时代发展的限定性;而接轨的话又必须讲究策略,不能失去基本的原则和立场,这是接轨过程的自主性。可以说,与国际接轨的过程其实就是寻找限定性与自主性平衡的过程,这对矛盾贯穿于接轨过程的始终,是研究接轨问题的一条主线。本文正是从中国参与全球化过程的时代背景出发,紧紧抓住限定性与自主性这对主要矛盾,对为什么要接轨、哪些方面能接轨哪些方面不能接轨、怎样进行接轨这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试图回答如何通过全球化促进现代化、如何借助接轨打开新的发展空间、如何在新一轮竞争中实现国家的和平崛起等一系列深层次问题,希望借此能为现实实践提供一种新的研究视角。本文共分四章,遵循界定概念,而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分析框架,紧紧抓住限定性与自主性这对核心矛盾,围绕我国与国际接轨这一主题展开论述。第一章,主要是对与国际接轨的理论基础作了先行铺垫。对全球化的发展历程与内在本质、与国际接轨的内涵与方式、限定性与自主性的理论含义与矛盾关系这些基础理论问题做出了界定和说明,从而为后面主体内容的展开做了一些理论上的准备。第二章,提出了为什么要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对接轨的原因与意义进行了系统的分析。这一章分别从限定性的外在要求、自主性的内在需要、寻求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三个方面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与综述,回答了与国际接轨是世界潮流、势之所趋,是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是有成本、有收益、总收益大于总成本的一种新型发展战略,在接轨中重在寻找到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第三章,提出了在哪些方面与国际接轨的问题,是对接轨内容与边界的静态分析。这一章着重于对与国际接轨的结构和内容进行分析,圈定出了与国际接轨的边界,论述了与国际接轨的主要方面和内容,并给出了不可接轨的相关领域。其中重点论述了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的接轨内容,探讨了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四个接轨层面,就其中的主要方面展开了一定的分析。然后,结合接轨工作的实际内容,对与国际接轨的矛盾关系做了进一步的分析,意在把握好限定性与自主性之间的平衡。第四章,对如何与国际接轨这一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回答,从哲学和现实角度探讨了相应的方法与策略,是对接轨问题的动态控制。在这一章里,首先对我国目前的接轨现状进行了梳理和评价,指出了其中的成就和问题,从实际情况角度论述了掌握好矛盾平衡的重要性;接着对限定性方面如何接轨、自主性方面如何接轨分别进行了策略方面的论述,提出了一些有建设性的观点和看法;最后对接轨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进行了探讨,旨在建立起一套合理的机制,从现实操作的角度来保证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从而推动接轨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这四个大的方面的分析论证,从而构筑了一个较为合理的研究框架,在此基本上比较完整地完成了全文的论述。
宋敏[8](2008)在《“非市场经济地位”与中国的外交策略》文中研究说明当今国际贸易救济制度中有关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相关规定已经严重危及中国正常的对外贸易和中国的国家利益。这首先是因为与“非市场经济地位”规定相关的、在反倾销调查中确定倾销成立与幅度的替代国制度、反倾销报复中的一国一税制度让中国很难做出有力和到位的回应。其次,由于受“非市场经济”条款的约束,国外对华反补贴调查中也大量采用替代国的方法确定补贴率,从而更容易做出补贴成立的裁决、征收更高的反补贴税。另外,专门针对中国制定的特保措施设定了比一般的保障措施更低的门槛,这又成为国外对华滥用保障措施的根源。“非市场经济”问题是冷战思维在国际贸易领域的遗留的具体表现,其提出有着深刻的历史和政治背景,美国在该规则的产生和演变过程之中起着决定性的领导作用。中国在“入世”谈判中,为了早一些融入到WTO所倡导的、以保护自由公平竞争为目标的多边贸易体制中,分享全球经济一体化带来的利益,权衡利弊后在相关入世协议中加入了“非市场经济”条款,这就为其他国家抵制或限制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提供了“合法的”借口。“非市场经济”问题对中国的影响反映在反倾销、反补贴和特保措施等国际贸易救济的整个体系中。受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相关规定的影响,中国不仅连续12年多成为世界上受反倾销危害最大的国家,而且也已经成为受反补贴措施危害最大的国家。反补贴调查的对象不仅包括涉案企业,而且包括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因而对中国的经济、政治和外交都造成了严重影响。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我们既不能盲目乐观,也不能认为其无关大局、等闲视之,而是要理性看待、冷静分析欧美等发达国家在此问题上的真实意图和要价,通过合理利用、参与构建WTO贸易政策评审机制、WTO争端解决机制等多边机制以及建立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自由贸易区等多种手段,并针对各国不同的利益诉求与之建立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策略,重点争取美国、欧盟等中国主要贸易伙伴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从而以点带面,争取在全球范围内尽早解决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将可能遭受的损失降到最低,维护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
刘佳义[9](2007)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文中认为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和我国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中国经济正在快速融入一体化的全球经济中,对外贸易总额从1979年的292.3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7606亿美元,在全球贸易总额所占比重从1979年的0.83%提高到2006年的9.6%,对外贸易依存度从1979年的11.26%提高到2006年的67.26%。外商在中国大陆的直接投资高速增长,从1979年的0.32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695亿美元,2006年,我国利用外资占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总额的19%。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也在不断增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从1982的0.44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161亿美元。外汇储备从1979年的8.4亿美元增加到2006年的10663亿美元。在此过程中,虽然政府经济管理模式不断变革,但如何应对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不断高度融合成为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中的重要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不断推进经济管理模式改革,并取得巨大成绩,但由于改革是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我国传统的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的部分弊端仍就存在。政府垄断公共物品提供、统筹统揽,以大量的行政审批手段过多地干预市场经济运行,政府运作透明度差、法治环境欠缺。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经济调控方式间接化、决策方式科学化、领导方式人本化存在一定的差距。这就要求政府从职能、手段和机构设置等方面不断创新经济管理模式,加快机制体制转轨,在中国经济与全球经济的不断高度融合中,促进中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政府职能要在精简、效率的原则基础上适当地扩充,以便更好地承担起社会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职责,为此,就需要对政府经济管理绩效进行评估。改革目的就是要对政府职能进行重新界定,界定政府公共产品提供领域,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经济人主体”,通过成本收益率的核算来纠正政府决策中的失误,以保持政府改革的正确方向。以1994-2003年中国大陆各省份的面板数据为样本,采用成本-收益法分别计算了各省政府的经济管理绩效,结果显示东部地区政府改革的效率最高,其典型的成本-收益比率为1.25,其次是中部地区,其典型的成本—收益比率为0.25,最后则是西部地区,其典型的成本-收益比率为0.18,由此可见,东部地区政府改革是最富有成效的。除此之外,本文还对影响政府经济管理绩效的各因素提出了假说,并以面板数据为样本进行回归检验,结果表明:(1)公务员收入水平的高低与政府改革绩效成正比,“高薪养廉”政府在我国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可操作性,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行贿受贿现象,稳定公务员工作心态,建立廉洁效率政府;(2)政府职能重新界定过程中有着规模经济现象,转型期间政府规模的适当扩张有助于提高政府改革效率;(3)提高区域对外开放度有利于政府改革绩效的提升,建立政府-市场的信息交流反馈机制是提高政府行政透明度的必要条件。政府在经济管理职能方面的创新是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体系、加速市场培育和法制建设。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政府在经济职能转变过程中,要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确保在面临国际市场竞争压力下国民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道路。并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宏观经济调控职能,加强国家经济安全维护。政府经济管理手段的创新,必须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借鉴西方成熟的经济管理手段。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运用的各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均是以本国市场经济运作为基础来加以制订的,而我国正处于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之中,因而政府在制订经济管理手段方面,在借鉴人家经验的同时,还必须以我国基本国情为出发点。近几年来,我国从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的提出了“软着陆”、“点刹车”、抓紧土地使用审批权等作法在实践中则产生了巨大的作用,取得了不少的经验,为我国政府进一步调控经济、解决经济过热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在政府经济管理机构改革方面,结合西方行政机构改革的新趋势,提出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以及若干建议。当今西方国家政府行政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效率优先,这主要表现在其建立“小政府”、职能机构分离、分权并加以强化等各方面。以当今世界政府改革的潮流为基准,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府职能机构,以精简效率为先,同时以成本收益核算加以监督和强化。政府机构改革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WTO规则相对接、与职能转变相适应、注意成本效益核算、注重吸收本国经验与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相结合。
师华[10](2007)在《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文中认为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方,在这五年的过渡期内,我国建筑业市场逐渐对外开放,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大量地进入我国承揽工程和承包项目。我国按照入世时在建筑业领域的承诺以及WTO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则的精神,在政府、企业、行业等各个层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使建筑业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尽管如此,在建筑业国际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和我国入世以来建筑业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以及借鉴WTO成员方建筑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的法律对策。 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管理制度是伴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而产生和建立的。在建筑业对外开放中,政府的管理体现为从政府主导型到政府主导与其他利益相关者驱动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改制逐渐规范化法制化,建筑企业的管理正在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的模式转变;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等服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在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中,法制管理是最高层次的管理,建筑业对外开放主要是通过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加以规范的。 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研究了WTO主要成员方在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特别是其实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的经验,为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2、论述了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经济学理论、法理学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为进一步研究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及其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 3、在研究服务贸易、建筑服务贸易的内涵、特征、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和过渡期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主要法律规范,指出在建筑服务贸易法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过渡期后健全、完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4、分析了WTO规则——这一国际社会成员国政府共同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规则,特别是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一系列规则,为过渡期后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5、探讨了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以WTO规则为依据,既要对我国建筑产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又要促进建筑业的对外开放,这也是我国建筑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提条件。 6、结合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外双方共同建设场馆的特点,分析了世博会场馆建设中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着重研究了世博会建设中外国承包商市场准入中的主体资格法律问题。 7、在对本文研究内容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以后研究工作的方向。
二、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应有的心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应有的心态(论文提纲范文)
(1)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民办高校及其相关概念 |
二、中外合作办学及其相关概念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对民办高校发展的研究 |
二、对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三、对民办高校国际化发展的研究 |
四、对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研究 |
五、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与意义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背景 |
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背景下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二、“一带一路”建设与我国教育新时期对外开放 |
三、高等教育国际化大发展与中外合作办学价值定位 |
四、跨境高等教育的复杂性、风险性与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意义 |
一、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助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 |
二、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推动高水平民办大学建设 |
三、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适应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新需求 |
四、提升办学国际化水平,推进民办高校职能国际化发展 |
五、规范跨境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规避涉外办学风险 |
第三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现状剖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数量及相关情况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数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年份变化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举办期和在办机构、项目数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结构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办学层次分布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各层次机构和项目的省份分布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科专业结构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师资结构与课程结构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外方高校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方高校分析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外方高校分析 |
第四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在学与毕业 |
一、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方式 |
二、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规模 |
三、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在学生规模 |
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毕业生规模 |
五、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历学位证书颁发情况 |
六、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预期培养总人数 |
第五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特征分析 |
一、整体规模较小、层次较低、校均设立或举办机构和项目数偏少 |
二、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递次发展局面,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匹配度不高 |
第四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理论基础 |
一、教育内外部关系规律 |
二、中外合作办学基本规律及其原则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内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办学理念与实践及认识 |
二、内部管理体制机制 |
三、办学资源支撑 |
第三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外部影响因素分析 |
一、社会认识 |
二、行政管理 |
三、办学资源获取 |
第五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未来面临的挑战 |
一、《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改带来的影响 |
二、公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竞争 |
三、整体办学实力、水平与高端化国际教育需求间的差距 |
四、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下教育市场开放的冲击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迎来的新机遇 |
一、跨境教育大发展与“一带一路”建设催生合作办学新需求 |
二、国家与地方支持民办高校持和中外合作办学进一步发展 |
第六章 国外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概述与特征分析——以马来西亚为例 |
第一节 马来西亚社会及其高等教育体系概述 |
一、马来西亚的社会 |
二、马来西亚的高等教育体系 |
三、马来西亚的私立高等教育 |
第二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情况 |
一、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背景与历史脉络 |
二、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主要形式 |
第三节 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发展特点 |
一、政府注重规划引导与服务 |
二、法律政策制度保障充分 |
三、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完善 |
四、私立高校举办意愿强烈 |
第四节 对马来西亚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的经验反思 |
一、政府的支持态度与否,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前提 |
二、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国合作办学发展的基础 |
三、健全的跨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
四、不断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是私立高校跨境合作办学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根本 |
第七章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趋势研判与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趋势走向 |
一、办学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
二、不同办学形式和办学层次的发展仍将有所差异 |
三、非营利性是未来发展的主体 |
第二节 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
一、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
二、维护教育主权原则 |
三、坚守公益性原则 |
四、秉持合理定位原则 |
五、特色差异化发展原则 |
六、保护学生权益原则 |
第三节 推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顶层设计 |
一、落实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同等办学地位 |
二、推进民办高校自身治理体系完善 |
三、适时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分类管理 |
四、倡导民办高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办学 |
第四节 促进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具体举措 |
一、加强办学质量建设,提高社会声誉 |
二、提升对中外合作办学的科学认识,明确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界限 |
三、鼓励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设立专项支持项目 |
四、拓宽办学主体,加强与国内外企业联和办学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2)关于中国关税政策研究 ——加入WTO之后中国关税减让的评估与未来展望(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1.1.1 国际背景:后多哈回合需要中国扛起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大旗 |
1.1.2 国内背景:新一轮改革开放的大势需要关税减让 |
1.1.3 选题的意义 |
1.2 相关概念与研究对象 |
1.2.1 相关概念 |
1.2.2 研究对象 |
1.3 研究方法 |
1.3.1 历史与逻辑统一方法 |
1.3.2 归纳与演绎分析方法 |
1.3.3 规范与实证分析方法 |
1.3.4 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 |
1.3.5 比较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中国关税政策的理论基础 |
2.1 关税效应研究 |
2.1.1 关税与经济增长 |
2.1.2 关税与收入 |
2.1.3 关税与就业 |
2.2 最优关税研究 |
2.2.1 最优关税理论 |
2.2.2 关税内生化理论 |
2.2.3 关税博弈理论 |
2.3 关税减让公式 |
2.4 自主开放和协议开放 |
2.5 进口效应研究 |
第3章 中国关税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的关系 |
3.1 改革开放起步时期(1978—1992年) |
3.1.1 国家统管下开放保护并存的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 |
3.1.2 初步系统化科学化的产业政策 |
3.1.3 初步建立产业调控为目标的财税政策 |
3.1.4 结论:不完善但协调性极强 |
3.2 改革开放快速发展时期(1992—2001年) |
3.2.1 趋向贸易自由化的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 |
3.2.2 与市场体系结合更加紧密的产业政策 |
3.2.3 由紧缩转向扩张的财税政策 |
3.2.4 结论:政策配合度有所下降但仍然较强 |
3.3 改革开放跨越式发展时期(2001—2012年) |
3.3.1 多边规则约束性全面开放的贸易政策和关税政策 |
3.3.2 国际规则约束下日渐规范的产业政策 |
3.3.3 由调结构转向促产能的财税政策 |
3.3.4 结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没有跟上贸易政策步伐 |
3.4 新一轮改革开放时期(2012—) |
3.4.1 开放水平提高但货物贸易自由化提升不大 |
3.4.2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思路的功能性产业政策 |
3.4.3 由总量扩张转回结构优化的财税政策 |
3.4.4 结论:应进一步推动货物贸易自由化 |
第4章 加入WTO以来中国关税水平及国际比较 |
4.1 中国关税水平分析 |
4.1.1 加入WTO后我国关税整体水平 |
4.1.2 我国关税水平的具体指标分析 |
4.2 中国关税实际征收率分析 |
4.2.1 我国关税实际征收率与关税水平产生背离 |
4.2.2 我国关税实际征收率过低的原因分析 |
4.2.3 单纯为财政收入维持高关税水平已无必要 |
4.3 中国关税水平的国际比较 |
4.3.1 关税税率的比较 |
4.3.2 约束税目比例的比较 |
4.3.3 最高关税税率的比较 |
4.3.4 零关税税目比例的比较 |
4.3.5 关税高峰的比较 |
4.3.6 关税实际征收率比较 |
第5章 中国关税结构的合理性探讨 |
5.1 关税升级规则和影响分析 |
5.1.1 关税升级规则概述 |
5.1.2 关税升级规则的效应 |
5.2 中国关税结构分析 |
5.2.1 具体大类产品的关税结构分析 |
5.2.2 我国的关税结构总体概述 |
5.3 各大类产品比较优势分析 |
5.3.1 比较优势测算方法 |
5.3.2 各大类产品的比较优势测算结果 |
5.4 结论 |
第6章 中国工业化进程与关税减让 |
6.1 工业化理论与关税减让的国际历史经验 |
6.1.1 工业化理论与相关标准下中国工业化阶段 |
6.1.2 后发国家的工业化发展道路和关税减让 |
6.2 中国关税税目变化和工业化进程 |
6.2.1 改革开放以来关税税制变化历程 |
6.2.2 中国关税税目数量和工业化水平 |
6.3 案例分析:中国工业化进程的巨大成就 |
6.3.1 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中心 |
6.3.2 中国汽车产业可以实现完全国产化 |
6.3.3 中国已是高新产品贸易大国 |
6.4 结论 |
6.4.1 基本完成工业化但自主创新仍待提高 |
6.4.2 工业品有降税的必要也有降税的可能 |
6.4.3 关税减让前提是需改变固有思想观点 |
第7章 中国关税减让影响的计量分析 |
7.1 关税减让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理论分析与模型构建 |
7.1.1 关税减提升产业竞争力的理论框架 |
7.1.2 模型的构建 |
7.2 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
7.2.1 样本选取 |
7.2.2 数据来源 |
7.3 计量结果分析 |
7.3.1 平稳性检验 |
7.3.2 协整检验 |
7.3.3 模型形式选择 |
7.3.4 回归分析 |
第8章 其他与关税有关的问题研究 |
8.1 关税减让与扩大内需 |
8.1.1 我国消费变化与境外消费现状 |
8.1.2 关税对于境外消费回流的作用分析 |
8.1.3 高端消费品关税减让是否影响关税职能的发挥 |
8.2 出口关税的调整 |
8.2.1 出口关税的职能和作用 |
8.2.2 我国出口关税的现状和效果 |
8.2.3 出口关税负面影响的国际教训 |
第9章 结论与建议 |
9.1 结论 |
9.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计量分析数据表 |
致谢 |
个人筒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TPP国有企业规则规范属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研究的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 |
第一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设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制度安排 |
一、TPP协定中国有企业章的地位 |
二、国有企业章的框架与特征 |
第二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美国元素 |
一、P4及美新自贸协定 |
二、美国国有企业的立场与主张 |
第三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效应 |
一、应对国有企业的崛起 |
二、美式竞争中立模式的扩散 |
小结 |
第二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与竞争中立规则比较 |
第一节 国内法的竞争中立规则 |
一、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规则 |
二、欧盟的竞争中立规则 |
三、澳大利亚与欧盟竞争中立规则的异同 |
第二节 OECD的竞争中立规则 |
一、关键性概念的界定 |
二、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视角 |
三、OECD竞争中立相关问题评析 |
第三节 国有企业规则对OECD竞争中立的借用 |
一、类型的天然不同 |
二、实质内涵的取舍与发挥 |
小结 |
第三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对竞争中立价值的偏离 |
第一节 竞争中立的理论支点 |
一、公平竞争权特点 |
二、根植于公平竞争权的竞争中立规则 |
第二节 竞争中立规则的公平竞争价值 |
一、澳大利亚竞争中立案例分析 |
二、欧盟的竞争中立案例分析 |
三、竞争中立的规范价值 |
第三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偏离 |
一、重点条款解析之一:第17.4条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量条款 |
二、重点条款解析之二:第17.6条非商业援助条款 |
三、跨部门附带的减损效果 |
小结 |
第四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实然属性 |
第一节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使命 |
一、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困境 |
二、WTO体系创制法律的障碍 |
第二节 TPP国有企业规则国际造法的局限 |
一、国际造法的新趋势 |
二、特殊国际法意义的权利义务创设 |
三、普遍国际法意义上的造法不能 |
第三节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工具性 |
一、全球经济的重构 |
二、国有企业规则工具化的另一面 |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应对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思考与建议 |
第一节 打造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体 |
一、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二、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第二节 完善公平竞争法律体系 |
一、我国竞争法相关条款 |
二、我国竞争法与竞争中立比较 |
三、以竞争中立精神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
第三节 推进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 |
一、坚持公平互利国际贸易原则 |
二、积极跟进“一带一路”战略 |
三、争取制度性话语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成果目录 |
致谢 |
(4)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地理标志法律体系及实践方面 |
1.2.2 地理标志的品牌理论方面 |
1.2.3 利益相关者理论方面 |
1.2.4 简要评析 |
1.3 研究方法 |
1.3.1 理论分析方法 |
1.3.2 系统分析方法 |
1.3.3 历史和比较的分析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第2章 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一般分析 |
2.1 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概念及区别 |
2.1.1 地理标志的含义 |
2.1.2 地理标志产品的含义 |
2.1.3 地理标志与货源标记以及原产地名称的区别 |
2.2 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属性及其特征 |
2.2.1 地理标志产品的知识产权属性 |
2.2.2 地理标志产品的基本特征 |
2.3 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与作用 |
2.3.1 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 |
2.3.2 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作用 |
2.4 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基本内容 |
2.4.1 立地条件的规范 |
2.4.2 自然条件的限制 |
2.4.3 使用主体的资格 |
2.4.4 生产技术的规范 |
2.4.5 产品规格的要求 |
2.4.6 地理标志的使用 |
2.4.7 地理标志产品的宣传销售 |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相关理论 |
3.1 知识产权范围的相关理论 |
3.1.1 洛克的劳动财产理论 |
3.1.2 卢梭的社会公意理论 |
3.1.3 彼得·达霍豪斯的工具主义理论 |
3.2 区域品牌与产业集群理论 |
3.2.1 品牌及其效应 |
3.2.2 区域品牌的内涵 |
3.2.3 基于产业集群优势的区域品牌 |
3.2.4 地理标志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
3.3 俱乐部产品与柠檬市场理论 |
3.3.1 俱乐部产品视角下的地理标志产品 |
3.3.2 地理标志产品的柠檬市场问题 |
3.3.3 交易费用与产品地理标志的利用 |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发展过程及现状 |
4.1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形成的背景及发展过程 |
4.1.1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形成背景 |
4.1.2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发展过程 |
4.2 欧盟主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现状及特点 |
4.2.1 法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现状及特点 |
4.2.2 意大利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现状及特点 |
4.2.3 西班牙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现状及特点 |
4.2.4 德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现状及特点 |
4.2.5 英国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现状及特点 |
4.3 本章小结 第5章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法律保护制度 |
5.1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条例保护制度 |
5.1.1 第 2081/92 号条例 |
5.1.2 第 510/2006 号条例 |
5.1.3 第 1493/1999 号条例 |
5.2 欧盟各国国内的专门法保护制度 |
5.2.1 法国的 AOC 制度 |
5.2.2 意大利的 DOC 制度 |
5.2.3 西班牙的 DO 制度 |
5.2.4 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法律制度 |
5.3 欧盟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协定 |
5.3.1 欧盟与加拿大签订的酒类产品地理标志双边协议 |
5.3.2 欧盟与美国签订的酒类产品地理标志双边协议 |
5.3.3 欧盟与澳大利亚签订的酒类产品地理标志双边协议 |
5.3.4 欧盟与中国签订的地理标志谅解备忘录 |
5.4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注册系统 |
5.4.1 第 2081/92 号条例的注册规定 |
5.4.2 第 510/2006 号条例的注册规定 |
5.5 小结 第6章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链管理模式及监管体系 |
6.1 欧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链管理模式 |
6.1.1 产业链运作的基本模式 |
6.1.2 不同阶段的产业链运作模式 |
6.2 欧盟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产业链监管体系 |
6.2.1 监管机构 |
6.2.2 监管法规及标准 |
6.2.3 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 |
6.3 本章小结 第7章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营销策略 |
7.1 掌握消费者需求,展示产品优势 |
7.1.1 了解和掌握消费者对地理标志产品的需求心理 |
7.1.2 充分展示地理标志产品的优势 |
7.2 开展交流活动,提升促销水平 |
7.2.1 开展区域内地理标志产品管理交流活动 |
7.2.3 讲究销售及促销方式 |
7.3 重视品牌产品及定格的合理性 |
7.3.1 强化品牌意识,讲究包装 |
7.3.2 准确定价 |
7.4 发挥政府的积极推动与扶持作用 |
7.5 本章小结 第8章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效果分析 |
8.1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经验 |
8.1.1 以立法的形式保护与推动产业发展 |
8.1.2 拥有严谨敬业的产业内外部成员 |
8.1.3 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 |
8.1.4 利用标签打造地域品牌 |
8.1.5 吸取其他国家成熟经验的同时保持自己的特色 |
8.2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存在的问题 |
8.2.1 对通用名称问题的处理欠佳 |
8.2.2 关于地理标志多边注册与通告体系的建立有待强化 |
8.2.3 欧盟对与《TRIPS 协议》相关条款冲突缺乏协调性 |
8.3 本章小结 第9章 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对我国的启示 |
9.1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9.1.1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现状 |
9.1.2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9.2 启示及建议 |
9.2.1 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管理体系 |
9.2.2 建立统一的质量标准 |
9.2.3 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 |
9.2.4 重视地理标志的使用 |
9.2.5 大力推广地理标志产品文化 |
9.3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致谢 |
(5)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之强耦合及其战略适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方法 |
1.3.1 研究的核心内容与总体思路 |
1.3.2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3.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框架结构和创新点 |
1.4.1 框架结构安排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综述 |
2.1 企业国际化理论 |
2.1.1 企业国际化的概念与内涵 |
2.1.2 企业国际化理论体系概述 |
2.1.3 企业国际化的内外共生条件 |
2.2 多边贸易体制的理论与实践 |
2.2.1 企业国际化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耦合 |
2.2.2 多边规则的形成机制与企业的参与机理 |
2.2.3 WTO 对企业国际化的影响与作用机理 |
2.3 耦合理论与耦合评价模型 |
2.3.1 耦合的内涵与机理 |
2.3.2 企业国际化与 WTO 的耦合协调系统 |
2.3.3 企业国际化与 WTO 耦合评价模型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之间强耦合的现实表征 |
3.1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的历史契合 |
3.1.1 中国与 GATT/WTO 多边贸易体制的历史关系 |
3.1.2 中国企业国际化发展的历史进程 |
3.1.3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多边贸易体制的三重契合 |
3.2 WTO 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强共振效应 |
3.2.1 贸易维度的强共振效应 |
3.2.2 投资维度的强共振效应 |
3.2.3 制度维度的强共振效应 |
3.2.4 观念维度的强共振效应 |
3.3 中国企业国际化对 WTO 的共振效应 |
3.3.1 中国企业国际化快速崛起与全球经贸格局的裂变 |
3.3.2 中国企业国际化快速崛起对 WTO 其他成员经贸格局产生的影响 |
3.3.3 中国入世对 WTO 体制与观念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耦合的实证分析 |
4.1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耦合的因果关系分析 |
4.1.1 指标选择 |
4.1.2 检验过程及其解释 |
4.2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耦合的实证分析 |
4.2.1 基于宏观层面数据的耦合关系实证 |
4.2.2 基于企业微观层面数据的耦合关系实证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强耦合的成因探析 |
5.1 中国企业国际化异质性的概念与内涵 |
5.2 中国企业国际化“异质性”之间的相互关系 |
5.3 从异质性看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的强耦合关系 |
5.3.1 中国企业国际化异质性与 WTO 之间的互动关系 |
5.3.2 从异质性看中国企业国际化与 WTO 的强耦合关系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WTO 生态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战略环境分析 |
6.1 WTO 的动态发展趋势及其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潜在影响分析 |
6.1.1 WTO 的动态发展趋势:从后乌拉圭回合到多哈回合 |
6.1.2 WTO 视野下影响中国企业国际化未来进程的重大议题 |
6.2 强耦合与异质性视角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 SWTO 分析 |
6.2.1 强耦合视角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 SWTO 分析 |
6.2.2 异质性视角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 SWTO 分析 |
6.3 中国企业国际化未来进程中的重大战略环境因素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WTO 生态下中国企业国际化的战略思考与策略选择 |
7.1 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WTO 总体战略” |
7.1.1 战略原则与战略目标 |
7.1.2 战略选择 |
7.1.3 战略实施 |
7.2 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WTO 部门战略” |
7.2.1 贸易救济战略 |
7.2.2 破壁跨垒战略 |
7.2.3 TRIPS 战略 |
7.2.4 服务贸易战略 |
7.2.5 投资战略 |
7.2.6 国企战略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情况 |
致谢 |
(6)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 ——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现况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况 |
第二节 研究价值及主要论点 |
一、研究价值 |
二、主要论点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章节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章节结构 |
第一章 上市公司并购防御与治理原则微观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之价值分析 |
一、所有权的永恒搏奕──公司派与市场派之较量 |
二、经营权与所有权之信赖关系 |
第二节 经营权的法理基础 |
一、董事与公司的法律关系 |
二、董事的义务 |
三、董事的责任 |
第三节 上市公司并购防御措施之治理基础 |
一、公司治理的自身逻辑 |
二、反收购理论争议之核心问题 |
三、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防御权谁掌乾坤 |
结语:反收购措施不破公司治理原则 |
第二章 跨境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动因、风险及东道国价值论证 |
第一节 跨境敌意并购之理论进路 |
一、全球化之滥觞 |
二、无国界并购效应理论 |
三、国际投资之发展趋势 |
第二节 反收购措施之风险结构 |
一、上市公司并购之基本分析 |
二、防御目的与反收购措施风险之关系 |
三、防御决策之博弈特性 |
第三节 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之价值分析 |
一、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风险考察 |
二、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的价值取向 |
三、发展中国家外资并购立法的基本原则 |
结语:发展中国家之并购防御法制必慎裁独断 |
第三章 国际跨境并购竞争规制之比较分析 |
第一节 普通法系国家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 |
一、美国 |
二、印度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及地区竞争法制与反收购规制之实践分析 |
一、德国 |
二、日本 |
三、台湾地区 |
第三节 区域组织竞争规制典范──欧盟 |
一、欧盟竞争法制总览 |
二、欧盟竞争法制的三大支柱 |
三、法律责任与救济 |
四、欧盟竞争法制的阻碍与未来展望 |
第四节 国际组织关于投资竞争规制之现况 |
一、西方并购浪潮之历程 |
二、国际组织竞争规制进程 |
三、发达国家的矛盾情结 |
四、发展中与经济转型国家的发想 |
结语:趋同乃现实不必是理想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外资并购法制体系分析 |
第一节 现行并购基本法制 |
一、并购法制体系总览 |
二、基本并购法制分析 |
第二节 外资并购专门法制 |
一、外资政策与法制 |
二、外国投资者并购规范 |
三、外商企业并购规范 |
第三节 现行外资并购法制体系之商榷 |
一、产业挂帅,竞争阻碍 |
二、立法用语含混晦涩、歧义丛生 |
三、法律效力等级错乱、体系交叠 |
四、内外双轨、烟硝难止 |
五、历史问题不容再留 |
结语:今非昔比的价值选择 |
第五章 再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反收购法制对策之诌议 |
第一节 现行法制下反收购措施之适用分析 |
一、外资合法敌意收购模式 |
二、现行法制的反收购设置适用 |
第二节 现行法制适用反收购措施之瓶颈 |
一、现行法制下禁止或有限制的反收购措施 |
二、国家安全审查机制阙如 |
第三节 完善我国反收购法制之对策 |
一、完善竞争市场之进路 |
二、完善外资并购法制之建议 |
结语:巨人肩膀的登高望远 |
案例索引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寻求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中国与国际接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与不足 第一章 与国际接轨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全球化 |
一、全球化的发展历程 |
二、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 |
三、全球化的内在本质 |
第二节 与国际接轨的含义 |
一、接轨 |
二、与国际接轨 |
三、接轨的内容 |
四、接轨的方式 |
第三节 限定性与自主性的矛盾关系 |
一、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含义 |
二、限定性与自主性的辩证关系 第二章 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原因与意义 |
第一节 限定性的外在要求 |
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呼唤世界统一的游戏规则 |
二、拒绝全球化只会导致封闭与落后 |
三、参与全球化就必须与国际接轨 |
第二节 自主性的内在需要 |
一、接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向先进发达的国家学习 |
二、接轨有助于后发国家更快地实现现代化发展 |
三、接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实现祖国的和平崛起 |
第三节 接轨的关键在于寻求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
一、接轨过程本身带有一定的风险性 |
二、风险性的存在要求我们在接轨的过程中必须坚守自主性 |
三、接轨的关键在于寻求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第三章 中国与国际接轨的内容与边界 |
第一节 限定性方面:积极进行接轨 |
一、接轨的内容:国际规则与国际惯例 |
二、接轨的层面:经济、政治、法律、文化与社会 |
第二节 自主性方面:不可盲目接轨 |
一、基本制度 |
二、核心价值 |
三、国家安全 |
四、特色文化 |
第三节 接轨边界的设定在于把握好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
一、与国际接轨是有条件与无条件、绝对与相对的统一 |
二、与国际接轨是整体与局部、量变与质变的统一 |
三、与国际接轨是连续性与跳跃性、开放性与主导性的统一 第四章 中国与国际接轨的方法与策略 |
第一节 接轨现状评述 |
一、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接轨成就 |
二、接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
第二节 限定性方面的方法与策略 |
一、主动接轨,融入国际社会 |
二、全面接轨,分层分步推进 |
三、发扬正效应,屏蔽负效应 |
四、博采众家所长,平衡利害关系 |
第三节 自主性方面的方法与策略 |
一、积极防御,维护自身安全 |
二、张扬自我,发挥民族特色 |
三、以斗争促和谐,以和谐谋发展 |
四、提高定价能力,引领全球标准 |
第四节 建立合理的机制实现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
一、接轨的目标设定 |
二、接轨效果的阶段性检验与反馈 |
三、接轨进程的矫正 |
四、在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中成功实现与国际接轨的历史过程 结束语 参考文献 后记 |
(8)“非市场经济地位”与中国的外交策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目录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本文的创新 |
四、结构安排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非市场经济规则”的国际法渊源 |
第一节 非市场经济问题的提出——GATT第6条的解释性注解 |
第二节 国际贸易救济制度中的“非市场经济规则” |
第三节 非市场经济问题的核心是国家利益 |
第二章 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由来及实质 |
第一节 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国际法依据 |
第二节 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表象和实质 |
第三章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的不利影响 |
第一节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正常的对外贸易的影响 |
第二节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国际投资和宏观经济决策的影响 |
第三节 “非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政治稳定和国家形象的影响 |
第四章 积极谋求“市场经济地位”的政府外交策略 |
第一节 充分认识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性 |
第二节 合理利用与主动参与构建国际机制 |
第三节 重点争取美欧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外交策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9)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插图索引 附表索引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提出 |
1.2 研究背景 |
1.2.1 理论背景 |
1.2.2 现实背景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创新 第2章 政府经济管理模式 |
2.1 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及类型 |
2.2 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的理论基础 |
2.2.1 公共选择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行政生态理论 |
2.3 相关研究概况 |
2.3.1 国外研究 |
2.3.2 国内研究 |
2.4 政府管理经济的历史之争 |
2.4.1 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之争 |
2.4.2 资本主义由自由竞争向垄断过渡期间经济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主义之争 |
2.4.3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经济自由主义同国家干预主义之争 第3章 经济全球化及其对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的影响 |
3.1 经济全球化的表现形式 |
3.1.1 国际贸易快速增长 |
3.1.2 跨国公司迅猛发展 |
3.1.3 国际资本流动加快 |
3.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及资本流动 |
3.2.1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对外贸易发展 |
3.2.2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资本流动 |
3.3 经济全球化对政府经济管理的一般要求 |
3.3.1 行政体制简约化 |
3.3.2 法律体系健全化 |
3.3.3 管理方式市场化 |
3.3.4 政府政策服务化 |
3.3.5 社保体系后勤化 第4章 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的历史演变与变革的现实基础 |
4.1 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的历史演变 |
4.1.1 中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演变 |
4.1.2 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方式的演变 |
4.1.3 政府经济管理机构设置的演变 |
4.1.4 经济全球化对我国传统经济管理模式的挑战 |
4.2 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 |
4.2.1 中国是一个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 |
4.2.2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第5章 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改革的经济学思考 |
5.1 成本-效益分析对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改革的重要性 |
5.1.1 完善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效应 |
5.1.2 顺应市场经济中政府角色重新定位的需要 |
5.1.3 有利于节省经济资源,促进社会成员福利的增加 |
5.1.4 有利于提高政府效率,重塑政府形象 |
5.2 政府改革的成本分析 |
5.2.1 不同标准下对政府改革的成本划分 |
5.2.2 从经济学角度对政府改革成本的划分 |
5.2.3 小结 |
5.3 政府改革的效益分析 |
5.3.1 政府改革的直接效应 |
5.3.2 政府改革的间接效益 |
5.4 政府经济管理的绩效评估 |
5.4.1 绩效评估的涵义 |
5.4.2 绩效评估的意义 |
5.4.3 绩效评估的方法 |
5.4.4 运用成本-收益法对我国政府绩效的评估 第6章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改革之一:转变职能 |
6.1 经济全球化下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动因 |
6.1.1 贸易的全球自由化要求政府转变经济管理职能 |
6.1.2 金融服务贸易的全球化要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
6.1.3 外商投资的全球化要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
6.1.4 国际经济组织要求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
6.2 我国政府经济职能转换的进展 |
6.2.1 以市场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初步建立 |
6.2.2 自由竞争的市场体系得到一定程度的完善 |
6.2.3 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
6.2.4 政府机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
6.3 目前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中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
6.3.1 未能形成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6.3.2 法制环境建设亟待改进 |
6.3.3 中央和地方间的矛盾尚未得以彻底理清 |
6.4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 |
6.4.1 建设公平、竞争、高效的市场环境 |
6.4.2 政府经济职能转变的方向 |
6.4.3 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的重点 第7章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之二:管理手段 |
7.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强调运用经济手段的意义 |
7.1.1 运用经济手段是推动经济建设、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在要求 |
7.1.2 运用经济手段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政府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 |
7.2 当代西方成熟的经济手段:开放条件下的财政货币手段 |
7.2.1 开放条件经济总量平衡原理 |
7.2.2 开放条件下政府对财政货币手段的应用 |
7.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手段的运用与经验总结 |
7.3.1 “软着陆”中经济手段的搭配运用 |
7.3.2 “点刹车”下对土地使用审批权的控制 第8章 我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之三:机构改革 |
8.1 中国以往机构改革的特点、问题及原因 |
8.1.1 前7次机构改革的基本特点 |
8.1.2 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8.1.3 形成政府机构改革特点与问题的原因分析 |
8.2 西方行政机构改革的新趋势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8.2.1 “小政府”趋势 |
8.2.2 决策与执行职能及机构的分离趋势 |
8.2.3 行政机构的分权化趋势 |
8.2.4 综合调整职能及机构强化的趋势 |
8.2.5 灵活政府模式与机构设置的弹性化趋势 |
8.2.6 政府机构改革法治化趋势 |
8.3 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原则与若干建议 |
8.3.1 推进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及原则 |
8.3.2 建立健全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 |
8.3.3 机构改革的方向:与转变职能相适应 |
8.3.4 机构改革的标尺:实行严格有效的成本-效益核算 |
8.3.5 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政府机构改革法治化 |
8.3.6 建立反危机机构体系,提高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
(10)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国内外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 |
2.1 国外研究状况 |
2.1.1 关于“承诺” |
2.1.2 关于建筑市场准入的“技术性壁垒”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的理论基础 |
3.1 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理论 |
3.1.1 制度的内涵 |
3.1.2 制度的构成 |
3.1.3 制度的变迁 |
3.1.4 法律制度在制度变迁中的地位、需求和供给 |
3.2 法理学关于法的理论 |
3.2.1 法的功能 |
3.2.2 法的作用 |
3.2.3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的关系 |
3.3 政府规制理论 |
3.3.1 政府规制的概念、产生原因 |
3.3.2 政府规制失效及优化 |
3.3.3 入世与政府规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入世过渡期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现状分析 |
4.1 服务贸易与建筑服务贸易 |
4.1.1 服务贸易—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 |
4.1.2 建筑服务贸易 |
4.2 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现状分析 |
4.2.1 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 |
4.2.2 我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
4.2.3 入世过渡期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评析 |
4.2.4 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分析 |
5.1 WTO法律框架及规则 |
5.2 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 |
5.2.1 《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原则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原则 |
5.2.3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 |
5.2.4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则 |
5.2.5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争端解决规则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 |
6.1 坚持 WTO规则的前提下,完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 |
6.1.1 加强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的研究 |
6.1.2 学会利用WTO规则的弹性空间和例外条款 |
6.1.3 以《政府采购协定》引导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的制定 |
6.2 实施建筑业担保、保险制度,防范建筑工程风险 |
6.2.1 工程保证担保与建筑工程领域风险的防范 |
6.2.2 工程保险和建筑工程领域风险的防范 |
6.2.3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防范建筑工程风险方面的区别 |
6.2.4 运用国际工程保证担保和国际工程保险化解建筑工程风险的对策 |
6.3 建立建筑行业国际执业资格制度,促进建筑业的对外开放 |
6.3.1 国外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比较分析 |
6.3.2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的进展情况及特点 |
6.3.3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案例分析—世博会建设中建筑服务贸易法律问题 |
7.1 世博会场馆建设中承包主体资格的法律问题 |
7.1.1 我国建筑企业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工程的主体资格条件 |
7.1.2 外商投资建筑企业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工程的主体资格条件 |
7.1.3 外国承包商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建设的主体资格条件 |
7.2 外国承包商承接世博场馆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问题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个人简历: |
已发表论文: |
研究项目: |
四、加入WTO后我国企业应有的心态(论文参考文献)
- [1]民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研究[D]. 薛卫洋. 厦门大学, 2018(06)
- [2]关于中国关税政策研究 ——加入WTO之后中国关税减让的评估与未来展望[D]. 叶欣.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7(05)
- [3]TPP国有企业规则规范属性问题研究[D]. 毛志远. 南京大学, 2016(05)
- [4]欧盟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研究[D]. 王莉. 吉林大学, 2015(08)
- [5]中国企业国际化与WTO之强耦合及其战略适配研究[D]. 王火灿. 东华大学, 2015(11)
- [6]上市公司对外资敌意并购之反收购对策研究 ——以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为视角[D]. 谢银玲. 华东政法大学, 2010(05)
- [7]寻求限定性与自主性的平衡 ——中国与国际接轨问题研究[D]. 朱正阳. 中共中央党校, 2009(03)
- [8]“非市场经济地位”与中国的外交策略[D]. 宋敏. 暨南大学, 2008(03)
- [9]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经济管理模式创新研究[D]. 刘佳义. 湖南大学, 2007(06)
- [10]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D]. 师华. 同济大学, 20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