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批评制度及其内部化(论文文献综述)
叶仁杰[1](2020)在《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的外部性测度及其内部化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网箱养殖是我国主要海水养殖方式之一,上世纪70年代以来,规模不断增加,日益成为我国海水养殖的主体。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海水网箱养殖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海洋渔业管理者、海水养殖从业人员还是渔业技术人员都更关心养殖的经济效益,对海水网箱养殖的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关心甚少。由于长期对海水网箱养殖海洋生态环境影响的忽视,因网箱养殖引发的局部海域污染和生态系统退化现象日益严重。舟山是传统海洋渔业大市,海洋渔业经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比重,其中海水养殖扮演了重要角色。近岸网箱养殖作为一种高效的海水养殖方式,极大地促进了海水养殖的发展,然而近岸网箱养殖的外部性及其引发的海洋生态环境损失也是长期忽视的问题之一。基于此,本文拟从资源环境的角度出发,从外部性视角研究近岸网箱养殖问题,在识别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的基础上,以舟山市为研究区域,采用条件价值评估法(CVM)对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负外部性价值进行测算,分析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产生的原因,结合相应内部化理论路径,提出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建议。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价值测算。首先对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进行分析,在明确外部性发出方和接受方的基础上,对近岸网箱养殖负外部性价值进行测算,得到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的负外部性价值为915.54万元/年。(2)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原因分析及内部化路径。首先从政府、产权、制度、模式四个角度分析外部性问题的产生原因;其次从庇古税、科斯手段和排污权交易三个方面提出了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内部化的可能路径。(3)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建议。结合前文分析结果,提出以下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的内部化政策建议:(1)明确近岸网箱养殖的污水排放标准,实行排污权制度;(2)针对近岸网箱养殖开征专项生态环境税;(3)将舟山现有排污权交易制度延伸至近岸网箱养殖领域;(4)实行近岸网箱养殖区域生态环境全流程监管,重点监管养殖区域水质和底质情况;(5)推进近岸网箱养殖技术升级,鼓励规模化养殖。
田雨欣[2](2020)在《制度创业理论视角下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竞争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提高与技术演进的不断发展,技术标准竞争已经不再单单以国家作为主导力量,市场与企业逐渐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获得技术标准优势地位,各企业、政府部门及其他行动者积极利用资源采取行动,配置、协调资源以改变现有制度环境,推动制度向更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向发展。本研究首先基于Web of Scienc核心合集数据库19902019年发表于技术管理领域顶级期刊的关于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的相关文献,采用文献计量方法对相关文献进行系统梳理,并将已有文献划分为规制理论、技术管理、产业组织和战略管理四个理论视角。经过文献梳理,本研究发现,现有相关文献大多聚焦于技术标准竞争过程中企业如何受到外部环境如政府、市场、标准委员会的影响,对于企业在标准竞争过程中如何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文献相对较少。制度创业视角关注行动者如何利用资源改变环境以满足自身利益,尤其适合弥补移动通信行业现有理论视角的不足。基于此,本研究采用制度创业理论视角,对中国移动通信行业TD-SCDMA与TD-LTE技术发展与标准竞争过程进行了案例研究。其次,在对中国3G技术研发背景与大唐电信面临的挑战的相关分析基础上,本研究回顾了制度创业理论的核心概念:合法性、制度创业行为和制度创业模型。通过将大唐电信公司推动TD-SCDMA成为中国3G技术标准之一所采取的制度创业行为及策略进行阶段性划分,选取了推动制度创业进程的关键事件,并参考其他学者关于制度创业的相关理论,创造性地提出了制度创业三阶段模型。该模型将大唐电信的制度创业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制度创业准备阶段、制度创业能动变化阶段及制度再生阶段。进一步地,本研究通过分析4G移动通信技术标准中TD-LTE合法性确立验证了该制度创业三阶段模型。最后,上述案例分析证实了制度创业理论可以适用于分析技术标准这一特殊“制度”的产生。本研究经过案例分析与模型建立得出以下结论:(1)制度创业动因与情境影响制度创业者行为方式;(2)新制度产生是不同行动者共同推动的结果;(3)新制度不一定代表行业效率最优解,而且制度创业者也并不一定是新制度下的最大受益者。本研究结论为政府及企业在未来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竞争提供了一定的决策参考。
莎日娜[3](2020)在《绿色信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研究 ——兼论金融生态环境调节效应》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注重形成绿色生产与消费方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提高能源效率。然而,工业化战略背景下,我国“两高”行业盲目扩张与粗放用能造成了严重的能源浪费与环境污染,加之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时间内难以扭转,我国节能减排任务依然艰巨。2007年正式实施的绿色信贷政策旨在利用金融杠杆引导信贷资金远离“两高”企业,实现金融资源的绿色化配置。如何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协调配合,促进“两高”行业节能减排,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是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建设的重要课题。因此,研究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实施对高耗能行业部门能源效率的经济效应及其影响因素,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以信贷配置理论、外部性及其内部化理论、银行环境风险管理理论及金融生态理论为基础,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等方法,以绿色信贷政策背景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高耗能行业部门的绿色信贷控制为视角,研究了绿色信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部门能源效率的影响。首先,选取我国30个省、市、自治区2008-2018年高耗能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样本,构建空间杜宾模型,实证分析全国及不同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高耗能行业的绿色信贷控制对其能源效率的影响;其次,通过调节效应检验分析了不同维度上的金融生态环境对此影响的调节作用。研究结果显示,当前绿色信贷控制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的倒逼效应在全国层面上未充分显现,但各维度上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能显着放大信贷控制与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的正相关关系;各地区绿色信贷控制在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方面的经济效应差异较大,且各地绿色信贷政策体系具有不同的优化路径。空间视角上,区域间绿色信贷布局不完善,银行业尚未形成良性竞争格局,绿色信贷控制的负向空间溢出明显。
郑惠生[4](2020)在《“文艺学批评”建设进路:实践、理论和机制》文中研究说明"文艺学批评"建设对于文艺学的"创新发展"至关重要,在此,从实践、理论和机制三个角度予以探讨。实践进路就总体而言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分门别类、深入细化、追本溯源。理论进路主要包括六个方面:挖掘历史资源、总结典型案例、建立批评模型、重构反思批判、多个学科参与、促进百家争鸣。机制进路主要为学术管理机构一方面淡化刊物级别,加快"进一步剥离了学术文章与学术刊物"的"开放获取"建设,另一方面减少立项资助,并"确保从科学角度对专项资金进行监察";与此同时,还应该通过"制度设计"来调动学术共同体各成员参与学术批评的积极性,大力推动由小同行所进行的针对"文本自身"的学术批评,并以之作为学术成果和项目成果质量鉴定以及奖励的主要依据。
伍颖[5](2020)在《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及影响研究》文中指出近几年来,证监会对企业的关联方交易进行了重点关注和跟进,并对违规进行关联方交易的企业及时下发了问询函和处罚函,说明关联方交易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而关联方交易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是一种很常见的手段,同时它的作用也存在两面性。虽然企业正常的关联方交易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成本并产生协同效应,从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提升企业价值,但非正常的关联方交易则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同时会损害债权人、中小股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并且影响公司的融资能力。因此,企业若想取得长治久安,便需要及时发现自身关联方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修正,但因关联方交易自身存在的复杂性与隐蔽性,现实中往往很难辨别和察觉出非正常关联方交易的存在。因此很必要加深对关联方交易这一问题的研究与探索,分析企业进行关联方交易的手段与原因,为资本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天海防务近五年来发生的关联方交易众多,且多次收到证监会的问询函与监管函,并且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本文选择这样一个具备典型性与代表性的研究对象进行分析。首先,本文结合交易成本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对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和内部控制的相关概念进行整理。其次,对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在信息披露、资金占用、关联并购高溢价和会计处理这些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挖掘成因,发现其内部原因主要有内部控制存在弊端和会计处理谨慎性不足,而外部原因主要有相关法律监管和市场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接下来阐述其对公司本身财务方面和公司价值以及不同利益报表使用者带来的影响。最后从天海防务的实际情况出发,站在不同的角度针对问题及其成因提出相关建议。对上市公司的建议:遵守关联方交易准则,审慎进行关联方交易;建立健全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关联方交易会计处理。对监管者的建议:完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上市公司外部监管力度。对利益相关者的建议: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维权意识和专业能力;发挥媒体的市场监督行为。
范丽霞[6](2019)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研究 ——以北海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水资源短缺问题的突显与水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政府与社会公众越来越重视水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更是重中之重,因为这关系到广大人们的饮用水安全与身体健康,关系到当今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本文从公共管理的角度,采取文献分析法、实地调查法与案例分析法系统地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展开研究。同时,以北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为例,通过分析该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与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的对策与建议。本文分为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主要阐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研究的背景及意义。同时,对国内外的发展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对比,为该研究的内容提供依据与启发。第二章,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主要对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污染、水污染防治等相关概念进行简述。同时,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进行阐述,包括公共物品理论、外部效应理论与多中心治理理论。第三章,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北海市的水资源、饮用水水源地概况、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情况进行介绍。水源保护区内存在的污染源主要为生活面源污染、散养畜禽污染、农业种植污染。第四章,根据实地调研的情况,介绍了现阶段北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的过程,并分析了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水源保护区划立不规范、监控与应急能力缺乏、污染整治效果不佳、生态修复进展缓慢、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第五章,结合目前北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科学划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高水源地水质监控与预警应急能力;重点控制生活面源污染、散养畜禽污染与农业种植污染;加强水源地生态修复力度与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提升水源地环境监督与管理能力,鼓励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第六章,对本文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治理提供一些新的方法与经验借鉴,丰富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知识。
王新有[7](2019)在《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放权让利的国有企业改革旨在让国有企业回归其法人属性,但这只是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一阶段。国有企业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是在已经确认国有企业法人属性的基础上对其予以分类改革,时下所展开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正是现代化改革的第二阶段。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推进本身亦折射出改革对象的复杂性,如何在类型化的改革思路下进一步展开制度的精细化建设成为应对复杂性的内在要求。精细化的制度建设乃建立于对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准确认知基础之上,而将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性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国有企业还不足以辨认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也尚未深刻揭示出国有企业的复杂性。竞争性国有企业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其功能属性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中更显模糊,以致相应的改革政策难以完全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因此,将视角聚焦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与改革路径,可以作为加快国有企业全局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之所以尚未得到准确认识,在于其始终摇摆于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之间。进言之,无论是以市场属性还是以公共属性的单一视角来描述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都存在一些难以自洽的逻辑困境和实践难题。事实上,这恰恰构成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本质: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微观上具有市场属性;与民营企业相比,竞争性国有企业在宏观上具有公共属性。微观上的市场属性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应当作为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逻辑起点,贯彻于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精细化制度建设之中。本文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上述功能属性出发,在梳理既有的制度安排下,认为在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反垄断规制等制度系统中依然有较大的改革空间。根据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对这些具体制度予以调整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一是退出机制改革。在范围上,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应有明确的边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性要求。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基于自身功能属性所在,在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及其滥用等方面存在特殊性,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制也有所不同。这决定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机制的具体设计既要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相一致,又要与市场环境相适应。但也应注意,竞争性国有企业的退出,不是为了退而退,还应考虑企业今后的发展,所以在具体退出模式的选择上,应从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二是股权多元化改革。竞争性国有企业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内嵌着资本进入与退出的自由,旨在破除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在所难免。然而,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又导致股权多元化改革必然受到公共性制约。对于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平衡,难以进行“一刀切”式的判断,而须在细分竞争性国有企业具体类型的基础上采取差异化策略。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市场属性比公共属性更为突出,在股权多元化改革中应当坚持平等赋权原则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根据国有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状况适当选择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并进一步推进员工持股改革。与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改革趋势不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的竞争性国有企业更加强调聚合式改革理念。对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也应当贯彻这一理念,保障国有经济控制力并强化党的领导。自然垄断行业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基于规模效益的考虑需要实施垄断经营,但随着技术的发展,自然垄断行业中逐渐衍化出一系列竞争性国有企业,并同样面临股权多元化改革的难题。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应从国有控股的国有企业和国有全资的国有企业两个维度分别展开。三是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共识,但承担不同功能或具有不同属性的国有企业,对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方式和监管策略也应有所不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明确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以此为基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制度系统。竞争性国有企业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此为起点完善国有资本授权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等相关主体的运行制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国资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之间的“隔离带”和“调制解调器”,应当在这一定位的基础上构建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弱化由此带来的国资委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过度干预,可以引入社会化董事制度。国资委应当依照国务院出台的职能转变方案积极行使监管权力,尤其要注重精细化的分类监管。四是对垄断行为的规制。由于竞争性国有企业宏观层面公共属性的存在,相比广大民营企业而言更容易在市场竞争中取得垄断地位。相比公益性国有企业而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正当性又因其微观层面的市场属性而遭受质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不仅需要防止政府公权力的过度干预,也要防止各种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机制造成的扭曲后果。竞争性国有企业通常依托行政权力取得垄断地位,所取得的垄断地位在市场机制中还会呈现出明显的传导效应和协同效应。因此,兼具市场属性和公共属性的竞争性国有企业一旦取得垄断地位,对市场竞争的限制更为深远,需要对其进行更加严格的反垄断规制。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应从三个角度入手:一是构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根除竞争性国有企业和行政部门之间的不当关联,塑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限定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适用,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垄断一方面严重限制了市场竞争,另一方面与行政权力关系过密,一般不应适用承诺制度;三是完善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承诺制度的限定适用必然增加反垄断执法的工作负担,反垄断法的私人实施机制有助于弥补由此带来的执法缺口。
杨珂[8](2019)在《制度主义的环境经济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工业革命以来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加快,对大自然的开发利用及随之而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已对人类的经济社会再生产带来了严重威胁,人们也开始认真地对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进行反思。因此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环境问题不仅引起了自然科学家的关注,也吸引了许多经济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去研究环境问题和环境政策。虽然首先将自然环境与经济问题相联系的并非新古典经济学,但作为经济学的主流,它们通过利用其庞大的知识网络及易于量化的分析方法,很快在环境经济理论的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在西方各国的环境政策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然而,在新古典范式中,自然资源及环境物品都被当作了经济过程中可以随时取用的一种要素投入,而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则被归结为系统之外的因素。这种观点无视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复杂性,以及与社会系统的有机联系性,也没有关注生物圈中自我组织、调节、演化的原理和规律,仅仅用经济价值来代替生态系统的内在价值。因此建立在此种基础上的环境经济学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并不能从根本上来解释经济过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受到了许多学派特别是非正统经济学的批评。作为非正统经济学中的重要流派,制度主义的整体主义思想和演化的发展观,使其充分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等生态要素之间普遍共生的关系;从嵌入的视角来看待经济过程,关注环境问题产生的制度根源及其复杂的、多维的社会特征;以开放的方式对社会制度及其结构变迁进行广义的理解和阐释,并将生态约束视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也因此,制度主义的环境经济理论对于理解当代社会的环境经济问题有着天然的优势,由此提出的环境控制政策也更具现实意义。本文的研究内容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的认识展开的,全文共分为七章。其中第一章为绪论,阐明了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的环境经济思想进行了综述;提出了本文的主要研究框架方法。第二章为理论研究的第一部分,阐述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分别从制度主义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出发,分析了制度主义的主要理论要素,强调了作为一门历史的、演化的、强调过程范式的经济学的总体特征。第三章讨论了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的形成过程,研究凡勃伦、J.M.克拉克等早期制度主义者的环境经济思想及其影响;而后来凯普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成本问题的深入剖析,则成为许多学派对环境问题研究的起点,也奠定了制度主义环境经济理论的基础。第四章对制度主义的生态发展观进行探讨。制度主义的价值原则、生态发展观及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协同演化的可持续性原则,将制度的分析方法和工具扩展到了生态环境问题的应用之中。而斯瓦尼所提出的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同演化模型,则进一步在制度调整的分析中加入了对生态约束的考虑,丰富了制度变迁理论的内涵。在第五章中,基于凯普等制度主义者的思想,提出了一个制度主义环境经济理论的分析框架,包括对环境问题的内涵、经济过程与生态系统相互关系的认识,制度视角下的环境评估指标和方法,以及基于制度安排的环境控制措施与环境政策等,从问题的本质、关系、特征、方法等方面来构建理论框架。第六章对制度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两个学派在环境经济的理论思想与政策主张上进行全面比较,并得出,相比于新古典环境经济学,无论是在理论基础、评估方法还是目标、工具的选择设定上,制度主义都提供了一个更为广泛和更具实质性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七章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和评价。在对制度主义的研究范式和环境经济理论要点进行总结的同时,客观的评价了其中存在的不足,并讨论了其作为新古典环境经济学替代理论的可行性。其中第五章及第六章是本文的重点,通过对经济思想的梳理、理论框架的构建和横向比较,最终得出了本文的结论,即纳入了社会、生态协同演化视角的制度主义思想,提供了一种更为有效的环境经济分析框架,它强调特定制度安排下社会系统对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与结果的决定性影响,并认为制度调整才是解决社会—生态系统失衡,从而环境经济问题的关键。
于峰[9](2019)在《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路径研究(1877-1943)》文中研究指明1876年贝尔发明电话,次年,英国工程师毕晓普就将磁石式对讲电话带入上海租界。此后的六十多年,上海租界电话交换技术经历了磁石制、共电制和自动电话制三种制式发展阶段,管理模式从许可证经营发展到特许专营,电话经营公司主体也随着技术的演进而转换。本文在全球电话技术发展的背景下,以技术史和跨国史的视角,依托有关英商华洋德律风公司和美商上海电话公司的一手史料、同时期电信专业人士的专着和学术论文,以及上海租界工部局董事会档案、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和北华捷报等核心史料,探讨并重构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的历程,分析每一次技术升级和重大改造背后的多种成因及其得失。研究发现,在上海租界电话技术演进过程中,发明专利、设备制造商、跨国公司以及租界当局行业监管等内外因素对其最终技术路径的选择产生了重要影响。在上海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研究中,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信息。研究发现,1930年上海租界电话特许专营权的竞争中,以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为代表的新兴跨国企业,依靠共电式电话向旋转式电话升级过程中对专利技术的垄断以及跨国资源整合优势,在租界“自治”行业规制下,通过干预本地工部局董事会选举和大英帝国海外殖民政治,巧妙规避了英国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战胜了遵从于传统投资型的英国企业,最终获得上海租界四十年电话特许经营权。上海租界作为大英帝国的海外飞地,无疑为这场东-西方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冲击与回应提供了一个竞技场,脱胎于朝贡体系的国民政府,沦为多元利益诉求中的一个“棋子”,无力改变租界自治下的政治走向与结局。论文共分为七个章节。绪论部分,首先阐述选题的意义,引出论文的主线——从技术与制度两个层面来考证上海租界电话史,进而探讨西方近代科技文明在租界发展的历史遗存及对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启示。在梳理学界研究现状和成果的同时,重点介绍文献分布情况,新史料的发现以及考证方面所做的工作,明确本论文的目标及其研究方法。以中西交通史视角来看,近代中国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历史长河中一次西学东进的过程,上海租界作为大英帝国海外殖民扩张下的一块“飞地”,在这场东西方文明碰撞中无疑充当着“桥头堡”,发挥了示范效应。正因如此,租界电话史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科技“内史”,而应当将电话技术放在东西文明交汇的文化透镜下进行审视与反思。在第1章中,笔者用有限篇幅,简单介绍了上海租界形成与治理模式,探讨了上海租界与宗主国之间内在制度沿革与文化脉络,为后文探讨行业规制的发端、发展与演进提供了一个语境。其中,兰宁的遗着《上海史》让我们直接触碰到上海公共租界那段“隐蔽”的历史时空。作为上海租界电话史研究,论文将对电话技术的研究限定在1877-1943这66年时间跨度内,对其技术和行业规制的演变进行梳理和考证。但从历史沿革来看,电话技术脱胎于电报,早期的电话线路即为电报线路,监管制度同样脱胎于电报的管理方式,这使得研究的范围不能仅仅局限在电话技术本身,而应将研究领域延展到电报,尤其是工部局电报公务网向电话网整体升级改造这一历史事件。在租界早期有关电话的报道中,电报工程师毕晓普是一个活跃人物,已有的研究对此着墨不多。笔者从史料出发,对其在上海租界电话技术引入、试验、应用推广及商业化运营方面所作出的贡献给予了客观评价;同时,重点介绍了上海租界在电话早期与电报共生时期的发展状况,考证了上海租界磁石式电话发展进程中所特有的两种技术形态——“简式”磁石式与“复式”磁石式。这是第2章的主要内容。第3章探究的是上海租界电话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即英商华洋德律风公司三十年的发展期。在这段时期,租界电话经历了从磁石式、共电式和自动式三种制式技术的演进。文献的梳理和考证成为了本章的重要工作。研究发现,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从磁石式向共电式演进中,华洋公司选择了一种由爱立信公司生产的“改进型”磁石与共电混合模式作为过渡。这一发现,颠覆了早期国内学者对我国电话技术演进形态的认知。同时,对变局中自动式电话技术的梳理,使得华洋公司电话技术演进的脉络以及每一次路径选择变得更为清晰。尽管海外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已经关注并深入研究跨国公司的全球影响力及其内在运作机制,但在中国租界史的研究中,跨国公司这条“巨鳄”却一直处于“潜伏”的状态,鲜有学者关注。第4章填补了这一空白,对两大跨国公司,即美国国际电话电报公司与爱立信公司的海外对决,及其对上海租界电话技术自动式升级中路径选择的影响做了探讨。《爱立信公司大事记》、《I.T.T.:The Management of Opportunity》等西方史料和外文专着,为本章的跨国史学研究提供了材料。第5章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演进,将整个发展分为了三个阶段。笔者从工部局董事会会议纪要一手史料出发,考证了不同时期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特点与得失。最有价值的工作,是依托英国外交部解密档案,详细分析并再现了1930年租界电话特许权之争背后的国际政治因素、跨国公司的利益角逐以及工部局自治等多元利益的博弈,从制度上掀开了披在西方政治文明身上的神秘外衣。大英帝国殖民时期的海外贸易,仍然以维护本国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但是,由于租界自治的出现,原有的利益格局已经打破,多元利益的博弈已经形成,最终资本的力量在这一博弈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6章是结语部分,通过对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规制演进的历史研究,给出对租界电话发展史的总体评价。
刘新林[10](2016)在《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研究 ——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最近几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推动得较快,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还不是十分理想,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国家助学贷款的覆盖面不全,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满足率不太高,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额度偏小,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展在地区和校际之间不平衡。这些问题都说明,金融机构在国家助学贷款中存在“惜贷”现象。出现这种现象,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推高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拖欠和违约率,导致金融机构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太高。到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将达到适龄青年的40%。如此多的青年在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开展好国家助学贷款,对于发展高等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研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推动国家助学贷款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1999年开始,我国国家助学贷款的开展一波三折,经历了探索阶段、展开阶段、发展阶段、停滞阶段、改革阶段、完善阶段六个时期。随着时间的增长,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经验越来越丰富,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日益完善。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准公共物品,采取混合供给方式,即由商业银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政府提供财政补贴。国家助学贷款是一种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而贫困学生的偿债能力很低,不要求贫困学生提供担保,具有很大的风险。政府提供的补助仅限于利率优惠、还款期限优惠、贷款减免优惠,没有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保护金融机构的资金安全,金融机构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不太高。为了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保障金融机构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的安全,提高金融机构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积极性,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地开展,从我国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开始,就让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承担义务。随着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发展,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越来越多,到现在,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了催收义务、告知义务、接受联系义务、代偿义务、曝光附带义务等五项义务。我国要在很短的时间内建立完善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在制度变迁上选择了强行性制度变迁的方式,采取迅速而果断的行动,一步到位地安排预期制度。由于制度变迁的方向不太明确,导致制度不断地变更,几乎每年都有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出台,对以往的政策予以调整。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频繁地发布命令和规章,相互之间难免不和谐,有的甚至前后矛盾,相互抵触。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不具有制度的普适性、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制度实施机制的畅通性、其他相关制度安排实现其功能的完善性,并且效用递减得特别快。无论从动态方面讲,还是从静态方面讲,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效率都不太高,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是负效率。这不但没有起到预期的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提高的作用,甚至还起到了与预期相反的推高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和拖欠率的作用。为了保证所有需要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都能得到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有必要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予以检讨,重新设置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重新设置的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义务,要起的一种重要作用,就是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供给效率。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像我国一样,也承担义务。不过,在这些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的义务,与我国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的义务不同,他们承担的是提供就业信息义务、代扣利息义务、代扣代缴义务、出具证明义务。在这些国家中,大多数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的义务只有一种,少数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的义务有两种。而且,这些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履行起来,都比较容易,不太难,费用不高,成本较低,负担不太重。国外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率高,与这些都息息相关。这些启示我们,让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义务,应当尽量少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与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率紧紧挂钩,与本国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我国国家助学贷款采取的是分期定额还款方式,这种还款方式一出台,就受到了广泛的诟病。分期定额还款方式无法使国家助学贷款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无法使国家助学贷款的正外部性有效内在化,无法使国家助学贷款的信息不对称得到改善,无法使对国家助学贷款风险的厌恶得到克服,有强烈的变更需求。缓解国家助学贷款价格的上升,需要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对个人所得税实行全额管理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制度上的障碍已经扫清;个人所得税征收技术的进步,具备了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的条件,我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采取按收入比例还款的方式具备可行性。我国税务机关的征收组织早就已经覆盖了所有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区域,税务管理信息系统经过多年的建设已经形成,税务机关基本上能够控制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风险,税务机关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成本低,税务机关不仅应当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而且应当以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身份的方式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税务机关以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的身份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机构不必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只负责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大大降低了发放国家助学贷款机构的管理成本。税务机关以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身份参与国家助学贷款的回收,用人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代扣代缴毕业生应当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为了保障到国家鼓励的地区和岗位工作的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由国家代替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在毕业生申请国家代替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时,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和出具证明义务,原来在国家助学贷款中承担的催收义务、告知义务、接受联系义务、代偿义务、曝光附带义务可以废止。
二、学术批评制度及其内部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术批评制度及其内部化(论文提纲范文)
(1)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的外部性测度及其内部化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1 技术路线 |
1.3.2 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网箱养殖 |
2.1.2 近岸海域 |
2.1.3 外部性 |
2.2 福利理论 |
2.3 外部性理论 |
2.4 生态价值理论 |
第三章 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价值测算 |
3.1 近岸网箱养殖的外部性分析 |
3.2 CVM测算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价值 |
3.2.1 测算方法 |
3.2.2 调查问卷设计 |
3.2.3 样本选取 |
3.2.4 问卷调查 |
3.3 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负外部性测算结果 |
3.3.1 受访者特征分析 |
3.3.2 支付意愿测算 |
3.3.3 调查偏差处理及问卷有效性检验 |
第四章 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原因分析及内部化路径 |
4.1 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原因分析 |
4.1.1 政府规制不当 |
4.1.2 排污权不完善 |
4.1.3 监管力度较低 |
4.1.4 养殖模式落后 |
4.2 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内部化路径 |
4.2.1 庇古税 |
4.2.2 科斯手段 |
4.2.3 排污权交易 |
第五章 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外部性内部化的政策建议 |
5.1 健全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
5.2 针对近岸网箱养殖开征专项环境税 |
5.3 延伸排污权交易制度至近岸网箱养殖领域 |
5.4 实行近岸网箱养殖全流程监管 |
5.5 推进近岸网箱养殖技术升级和规模化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附录1 |
附录2 |
(2)制度创业理论视角下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竞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实践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实践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数据 |
2.2 描述性统计: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制定相关文献的全景图 |
2.2.1 发文数量与发文机构分析 |
2.2.2 发文期刊分析 |
2.2.3 发文作者和合着网络分析 |
2.3 共词分析 |
2.4 不同理论视角下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竞争的文献梳理 |
2.4.1 基于规制理论视角的研究 |
2.4.2 基于技术管理理论视角的研究 |
2.4.3 基于产业组织理论视角的研究 |
2.4.4 基于战略管理理论视角的研究 |
2.5 已有文献的研究局限 |
第三章 中国3G技术研发背景与大唐电信面临的挑战 |
3.1 移动通信技术标准的代际更迭 |
3.2 中国政府与企业支持本土3G技术的原因 |
3.2.1 经济原因 |
3.2.2 政治原因 |
3.3 大唐电信开发TD-SCDMA技术标准面临的挑战 |
3.3.1 来自内部技术资源的挑战 |
3.3.2 来自外部环境的挑战 |
第四章 大唐电信制度创业行为与TD-SCDMA合法性确立 |
4.1 TD-SCDMA技术标准发展历程 |
4.2 制度创业相关概念及理论 |
4.2.1 制度创业与制度创业者 |
4.2.2 合法性 |
4.2.3 制度创业行为 |
4.2.4 制度创业模型 |
4.3 数据来源 |
4.4 制度创业准备阶段——制度变化、标准构建及寻求技术可行性 |
4.4.1 直接参与策略与代言人策略 |
4.4.2 协作R&D |
4.4.3 内向型开放式创新 |
4.5 制度创业能动变化阶段——标准的理论化与扩散 |
4.5.1 产业联盟 |
4.5.2 开放型标准战略 |
4.5.3 调动社会力量 |
4.5.4 信息咨询策略 |
4.6 制度再生阶段——TD-SCDMA合法性确立 |
4.7 制度创业三阶段模型构建 |
第五章 制度创业三阶段模型验证:TD-LTE合法性确立案例 |
5.1 数据来源 |
5.2 TD-LTE发展概述 |
5.3 制度创业阶段划分及模型构建 |
5.3.1 制度创业准备阶段 |
5.3.2 制度创业能动变化阶段 |
5.3.3 制度再生阶段 |
5.4 制度创业三阶段模型:TD-LTE |
第六章 结论与启示 |
6.1 结论与启示 |
6.1.1 结论 |
6.1.2 启示 |
6.2 研究局限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3)绿色信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研究 ——兼论金融生态环境调节效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绿色信贷内涵与机理的研究 |
1.2.2 关于绿色信贷实施效果的研究 |
1.2.3 关于环境经济政策对“两高一剩”行业节能减排影响的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内容 |
1.5 创新点与不足 |
2 理论基础 |
2.1 信贷配给理论 |
2.2 银行环境风险管理理论 |
2.3 外部性及其内部化理论 |
2.4 金融生态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3 我国绿色信贷政策与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情况 |
3.1 我国绿色信贷政策出台背景 |
3.1.1 绿色信贷政策的核心内容 |
3.1.2 绿色信贷政策相关制度的完善 |
3.2 我国银行业绿色信贷政策落实情况 |
3.2.1 我国主要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政策落实情况 |
3.2.2 我国银行业对高耗能行业绿色信贷控制的实际测度 |
3.3 我国高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情况 |
3.3.1 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与利用情况 |
3.3.2 六大高耗能行业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实际测度 |
3.4 本章小结 |
4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1 绿色信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的作用机制 |
4.1.1 成本内化机制 |
4.1.2 资本形成机制 |
4.1.3 信号传递机制 |
4.1.4 挤出效应机制 |
4.2 绿色信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的机理 |
4.2.1 绿色信贷控制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机理 |
4.2.2 空间视角下绿色信贷控制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机理 |
4.2.3 金融生态环境的调节作用机理 |
4.2.4 其他因素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机理 |
4.3 本章小结 |
5 实证分析 |
5.1 变量设定、数据说明与相关检验 |
5.1.1 变量设定 |
5.1.2 数据说明 |
5.1.3 平稳性检验与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
5.2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5.2.1 空间计量理论 |
5.2.2 空间权重矩阵设定与空间相关性检验 |
5.2.3 空间面板模型选择 |
5.3 空间计量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
5.3.1 绿色信贷控制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的实证结果分析 |
5.3.2 金融生态环境调节作用的实证结果分析 |
5.3.3 分地区实证结果分析 |
5.3.4 其他区域异质性检验结果分析 |
5.3.5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6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2.1 打造绿色信贷政策的区域整体性布局 |
6.2.2 构建不同地区差异化的绿色信贷政策优化路径 |
6.2.3 提高银行业环境风险管理与业务创新能力 |
6.2.4 加强金融生态环境的绿色信贷政策支撑作用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文艺学批评”建设进路:实践、理论和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一、“文艺学批评”建设的实践进路 |
(一)分门别类 |
(二)深入细化 |
(三)追本溯源 |
二、“文艺学批评”建设的理论进路 |
(一)挖掘历史资源 |
(二)总结典型案例 |
(三)建立批评模型 |
(四)重构反思批判 |
(五)多个学科参与 |
(六)促进百家争鸣 |
三、“文艺学批评”建设的机制进路 |
(一)既有学术管理评价机制的盲区 |
(二)既有学术管理评价机制的危害 |
(三)既有学术管理评价机制的改进 |
1. 价值重估。 |
2. 行政惰性。 |
(四)可期待的前景 |
(5)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及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2 文献综述小结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关联方交易及其信息披露 |
2.1.1 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 |
2.1.2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 |
2.2 内部控制 |
2.2.1 内部控制的概念 |
2.2.2 内部控制的构成要素 |
2.3 相关理论基础 |
2.3.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2 交易成本理论 |
2.3.3 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章 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的案例介绍 |
3.1 天海防务简介 |
3.2 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概况 |
3.2.1 近五年关联方交易情况统计 |
3.2.2 证监会问询函涉及到的关联方交易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问题及其影响 |
4.1 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的问题分析 |
4.1.1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问题 |
4.1.2 关联方应收账款资金占用问题 |
4.1.3 关联并购的高溢价问题 |
4.1.4 会计处理问题 |
4.2 天海防务非正常关联方交易发生的原因分析 |
4.2.1 内部控制存在弊端 |
4.2.2 会计处理谨慎性不足 |
4.2.3 抬高股价以吸引投资 |
4.2.4 关联方交易相关法律监管不完善 |
4.2.5 市场监督机制不完善 |
4.3 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的影响分析 |
4.3.1 给公司带来的财务风险 |
4.3.2 对公司价值的影响 |
4.3.3 对不同利益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启示与建议 |
5.1 针对上市公司 |
5.1.1 遵守关联方交易准则,审慎进行关联方交易 |
5.1.2 建立健全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制度 |
5.1.3 完善关联方交易会计处理 |
5.2 针对监管者 |
5.2.1 完善会计准则制度 |
5.2.2 加强上市公司外部监管力度 |
5.3 针对利益相关者 |
5.3.1 针对投资者 |
5.3.2 发挥媒体的市场监督行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研究 ——以北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基本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的基本内容 |
1.3.2 研究的基本方法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饮用水水源地 |
2.1.2 水环境污染 |
2.1.3 水污染防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外部效应理论 |
2.2.3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4 相关理论在水源地环境治理上的应用 |
第三章 北海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
3.1 北海市水资源概况 |
3.1.1 地质气候情况 |
3.1.2 水资源情况 |
3.1.3 用水量分布 |
3.2 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
3.2.1 水源地概况 |
3.2.2 水源地水质状况 |
3.2.3 水源地污染源情况 |
第四章 北海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过程与存在问题 |
4.1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过程 |
4.1.1 水源保护区的划立 |
4.1.2 水质监控与预警应急 |
4.1.3 污染源的整治 |
4.1.4 生态修复工程 |
4.1.5 环境监督与管理 |
4.2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存在问题 |
4.2.1 水源保护区划立不规范 |
4.2.2 监控与应急能力缺乏 |
4.2.3 污染整治效果不佳 |
4.2.4 生态修复进展缓慢 |
4.2.5 环境监管能力不足 |
第五章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的对策建议 |
5.1 规范水源保护区的划立 |
5.1.1 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 |
5.1.2 完善保护区标志与防护设施 |
5.2 提高监控与应急能力 |
5.2.1 加强水质监控能力 |
5.2.2 提升水污染应急能力 |
5.3 加强污染综合整治 |
5.3.1 生活面源污染整治 |
5.3.2 散养畜禽污染整治 |
5.3.3 农业种植污染整治 |
5.4 强化生态修复工程 |
5.4.1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 |
5.4.2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
5.5 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
5.5.1 强化政府监管能力 |
5.5.2 鼓励多元主体参与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从市场化角度研究竞争性国有企业自身发展 |
(二)从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地位及作用等角度进行研究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或模式的探讨 |
(四)国外有关文献概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一)本文研究的重难点有 |
(二)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 |
第一章 国有企业改革现代化进路:功能属性视角的切入 |
一、现代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 |
(一)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思路 |
(二)发达国家国有企业分类的比较考察 |
(三)国有企业的分类原则和维度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功能属性 |
(一)微观上的市场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公益性国有企业的比较 |
(二)宏观上的公共属性:竞争性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比较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功能属性的界定 |
三、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四条改革路径 |
第二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与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竞争性”与“公益性”的边界 |
(一)现有认识简述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存在范围分析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分析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市场支配地位取得之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主体地位之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判断的特殊性 |
(四)竞争性国有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法律规制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企的市场退出与法律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的法律机制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退出模式 |
第三章 公平竞争理念下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股权多元化改革与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 |
(一)国有企业的产权缺位及其主要后果 |
(二)股权多元化改革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必然要求 |
(三)股权多元化改革的目标定位与分类改革 |
二、充分竞争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充分竞争行业的界定与特征 |
(二)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充分竞争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内涵分析 |
(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原则 |
(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的改革路径 |
四、自然垄断行业中竞争性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 |
(一)自然垄断行业的存在基础及其可竞争性 |
(二)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必要性 |
(三)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路径 |
第四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
一、从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到国有资本授权经营 |
(一)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体制的改革历程与局限 |
(二)从“资产”到“资本”:竞争性国企授权经营的理念转变 |
(三)竞争性国企中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具体制度安排 |
(一)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 |
(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
三、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关系构建 |
(一)国资委的存废之争与法律定性 |
(二)国资委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委托代理关系 |
四、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的监管边界 |
(一)从“管资产”到“管资本”的理念转变 |
(二)国资委对竞争性国有企业监管的具体向度 |
(三)国资委监管权力的运行机制 |
第五章 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的取得与反垄断规制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与危害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生成脉络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的危害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反垄断规制的理论依据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的特殊内在机理 |
(一)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地位取得的特殊性 |
(二)竞争性国有企业垄断行为实施的特殊性 |
三、竞争性国有企业的反垄断规制策略 |
(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与反垄断法的互动机制 |
(二)反垄断规制中承诺制度的限定使用 |
(三)反垄断法私人执行机制:对执法不足的填补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8)制度主义的环境经济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环境问题的紧迫性 |
二、新古典环境经济学存在缺陷 |
三、制度主义方法的优越性 |
第二节 文献研究综述 |
一、经济学在不同时期对环境问题的不同认识 |
二、对生态环境问题根源的探讨 |
三、国内研究综述 |
四、文献研究小结 |
第三节 论文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制度主义的起源和发展概述 |
一、制度主义的起源 |
二、代表人物 |
三、制度主义的发展概述 |
第二节 制度主义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 |
一、哲学基础 |
二、方法论 |
第三节 制度主义的主要理论要素 |
一、凡勃伦“二分法” |
二、艾尔斯的工具价值论 |
三、循环累积因果关系原理 |
四、社会价值理论 |
五、制度调整原则 |
六、制度结构与制度变迁理论 |
第四节 小结:制度主义的理论内涵和总体特征 |
一、制度主义的理论内涵:历史的、演化的经济学 |
二、制度主义的特征 |
第三章 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的形成——从凡勃伦到凯普 |
第一节 早期制度主义者的环境经济思想 |
一、凡勃伦的环境经济思想 |
二、J.M.克拉克的间接成本概念 |
三、卡尔·波兰尼的社会成本思想 |
第二节 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的奠基者:威廉·凯普 |
一、凯普生平及学术简介 |
二、凯普及其着作对学术界的影响 |
第三节 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的核心:社会成本理论 |
一、什么是社会成本 |
二、社会成本的类型和来源 |
三、社会成本的特征 |
四、社会成本与外部性 |
第四节 小结:作为环境问题根源的社会成本 |
第四章 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与生态发展观的结合 |
第一节 制度主义的生态价值观 |
一、制度主义的生态观 |
二、制度主义的价值原则 |
三、制度调整原则对生态环境问题的适用性 |
第二节 协同演化的可持续性原则 |
一、“环境兼容”标准 |
二、协同演化的概念和特征 |
三、协同演化的可持续性原则 |
第三节 制度主义的发展观 |
一、发展的实质 |
二、发展的原则 |
三、作为阻碍因素的制度 |
四、技术、资源和人的作用 |
第四节 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同演化 |
一、社会系统的演化 |
二、社会系统与生态系统的协同演化模型 |
第五节 小结:制度分析方法向生态环境问题的扩展 |
第五章 制度主义的环境经济理论框架 |
第一节 对环境问题及其根源的再认识 |
一、环境的涵义 |
二、环境问题及其根源 |
三、环境破坏的累积因果过程 |
四、环境问题的性质 |
第二节 经济过程与生态环境的关系 |
一、人类生产活动与自然环境的交换关系 |
二、嵌入的经济过程与生态环境的交换 |
三、从物质和能量交换的角度看待环境破坏 |
第三节 多维的环境评估指标和方法 |
一、环境评估指标及其制定 |
二、环境的最大容忍度和社会最低标准 |
三、环境的多维评估方法——“位置分析”法 |
第四节 制度性的环境控制措施 |
一、间接控制措施 |
二、直接控制措施 |
三、事前预防与事后弥补 |
第五节 实质性的环境目标与环境政策 |
一、环境目标 |
二、市场与“命令—控制”相结合的环境政策 |
三、环境控制的制度安排 |
第六节 小结:制度主义环境经济理论框架的特征 |
第六章 环境经济理论与政策:制度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的比较 |
第一节 新古典环境经济学概述 |
一、新古典环境经济学的理论来源 |
二、主要研究内容 |
三、对自然环境与经济系统关系的理解 |
四、主要理论思想及研究方法 |
五、环境政策及政策工具 |
第二节 制度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环境经济理论思想的比较 |
一、哲学基础和世界观的比较 |
二、“经济人”与“政治经济人” |
三、环境问题的根源:“市场失灵”还是“市场体系的失败” |
四、对自然环境与经济系统关系的不同认识 |
第三节 制度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环境政策的比较 |
一、政策目标的区别 |
二、环境评估指标的比较 |
三、环境评估方法的比较 |
四、环境政策的比较 |
五、可持续发展观的差异 |
第四节 新古典环境经济学的局限性 |
一、还原的、机械的和静止的世界观 |
二、理论假设不切实际 |
三、忽略了社会的生态价值 |
四、倒置了经济系统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 |
五、市场逻辑评估方法的局限 |
六、环境目标与政策之间的脱节 |
七、短视的环境政策 |
第五节 小结:制度主义方法的优越性 |
一、新古典范式存在固有缺陷 |
二、制度主义的替代性方法 |
第七章 总结和评价 |
第一节 总结:制度主义环境经济思想及理论要点 |
一、制度主义的研究范式 |
二、制度主义环境经济理论的核心思想 |
三、环境政策及其制度理论基础 |
第二节 评价:环境经济理论的发展与替代 |
—、对经济科学的主题的讨论 |
二、制度主义环境经济理论的不足之处 |
三、制度主义能完成替代吗 |
第三节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9)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路径研究(1877-1943)(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由来 |
0.2 学界研究现状 |
0.2.1 晚清到民国电话史研究 |
0.2.2 当代中国电话史研究 |
0.2.3 国外学者研究成果 |
0.3 文献分布与订正 |
0.3.1 核心史料来源及文献出处 |
0.3.2 《工部局董事会会议录》的订正 |
0.3.3 《上海邮电志》的订正 |
0.4 研究目标和研究方法 |
0.4.1 拟实现的目标 |
0.4.2 方法与路径 |
第1章 租界的形成与治理模式 |
1.1 租界的设立与扩张 |
1.1.1 租界的形成 |
1.1.2 租界的扩张 |
1.2 上海租界的治理模式 |
1.2.1 英美公共租界 |
1.2.2 法租界 |
小结 |
第2章 毕晓普主导下的电话引入(1877-1900) |
2.1 电话发明与海外扩张 |
2.1.1 阶段性特征 |
2.1.2 欧美电话发展情况 |
2.2 毕晓普,上海租界电话第一人 |
2.2.1 租界早期报道 |
2.2.2 电报工程师 |
2.2.3 三次电话试验 |
2.3 两雄相争到东洋专营 |
2.3.1 单线简式磁石 |
2.3.2 单线复式磁石 |
2.3.3 一场有争议的招标 |
小结 |
第3章 欧洲势力扩张下的路径依赖(1900-1930) |
3.1 共电制交换技术 |
3.1.1 汉口路14号 |
3.1.2 远东最先进电话系统 |
3.1.3 多局制 |
3.2 变局中的自动交换技术 |
3.2.1 自动电话概况 |
3.2.2 上海第一个自动台 |
3.2.3 按次计费 |
3.2.4 升级五位号码 |
3.3 安森报告 |
3.3.1 上海电话的悲剧 |
3.3.2 十字路口 |
3.3.3 出售华洋公司 |
小结 |
第4章 美国力量成就技术终极变革(1930-1943) |
4.1 跨国公司的海外对决 |
4.1.1 贝恩与I.T.T. |
4.1.2 海外对决 |
4.2 美商旋转制一统天下 |
4.2.1 旋转制 |
4.2.2 改造工程 |
4.2.3 一市两制 |
4.3 技术演进的终极定格 |
4.3.1 跨国公司组织架构 |
4.3.2 寓管理于会计 |
4.3.3 全球一体化 |
小结 |
第5章 租界电话行业规制的演进 |
5.1 1877 -1883,混业竞争格局下的许可证管理 |
5.1.1 电报管理模式 |
5.1.2 工部局的抉择 |
5.2 1883 -1908,自然垄断格局下的许可证管理 |
5.2.1 改造公务电报网 |
5.2.2 取消电话许可费 |
5.2.3 引入最高限价规制 |
5.2.4 东洋公司最后的抉择 |
5.2.5 特许专营规制的诞生 |
5.3 1908 -1943,契约规制框架下的特许专营管理 |
5.3.1 行业规范 |
5.3.2 调整收费 |
5.3.3 规制中的重大决策 |
5.4 1930 上海租界电话特许专营权之争 |
5.4.1 迟到的改革 |
5.4.2 贝恩的警告 |
5.4.3 海外的博弈 |
5.4.4 最后的较量 |
小结 |
第6章 结语 |
附录1 :上海租界电话大事年表 |
附录2 :上海租界电话人物传略 |
附录3 :上海租界电话用户发展情况表 |
附录4 :上海租界电话公司历史沿革示意图 |
附录5 :中、英译名对照表 |
附录6 :英商华洋德律风公司大事记(英文) |
附录7 :柯尔(P.H.Cole)报告(英文)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与学术活动 |
致谢 |
(10)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研究 ——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的研究 |
1.2.2 国内的研究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主要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主要不足 |
第2章 我国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演进及用人单位的义务 |
2.1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演进 |
2.1.1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发展的强制性变迁 |
2.1.2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发展的过程 |
2.2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具体内容 |
2.2.1 催收义务 |
2.2.2 告知义务 |
2.2.3 接受联系义务 |
2.2.4 代偿义务 |
2.2.5 曝光附带义务 |
第3章 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效率分析 |
3.1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变迁的现象 |
3.1.1 路径依赖 |
3.1.2 连锁效应 |
3.1.3 时滞 |
3.2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静态效率分析 |
3.2.1 普适性分析 |
3.2.2 制度设计合理性分析 |
3.2.3 制度实施机制分析 |
3.2.4 其他相关制度安排促使制度履行完善程度分析 |
3.3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动态效率分析 |
3.3.1 动态效率表现 |
3.3.2 动态效率成因 |
第4章 部分国家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
4.1 用人单位在分期定额还款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
4.1.1 日本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1.2 韩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1.3 印度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2 用人单位在按收入比例还款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
4.2.1 泰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2.2 匈牙利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2.3 南非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3 用人单位在混合还款方式的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
4.3.1 美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3.2 英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3.3 澳大利亚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3.4 加纳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 |
4.4 部分国家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义务的经验 |
4.4.1 用人单位义务的特点 |
4.4.2 用人单位义务的启示 |
第5章 重构用人单位在我国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 |
5.1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的选择 |
5.1.1 还款方式的优缺点 |
5.1.2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无法获得潜在的利益 |
5.1.3 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选择的有关方案 |
5.1.4 国家助学贷款应当选择的还款方式 |
5.2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的选择 |
5.2.1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 |
5.2.2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选择的有关方案 |
5.2.3 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构方案的分析 |
5.2.4 税务机关参与国家助学贷款回收的方式 |
5.3 国家助学贷款中用人单位的义务新设想 |
5.3.1 承担代扣代缴义务 |
5.3.2 不承担现有的五项义务 |
5.3.3 承担出具证明义务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6.2.1 政策建议 |
6.2.2 建议实施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学术批评制度及其内部化(论文参考文献)
- [1]舟山市近岸网箱养殖的外部性测度及其内部化政策研究[D]. 叶仁杰. 浙江海洋大学, 2020(01)
- [2]制度创业理论视角下移动通信行业技术标准竞争研究[D]. 田雨欣. 山西大学, 2020(01)
- [3]绿色信贷政策对高耗能行业能源效率影响研究 ——兼论金融生态环境调节效应[D]. 莎日娜.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4]“文艺学批评”建设进路:实践、理论和机制[J]. 郑惠生.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03)
- [5]天海防务关联方交易及影响研究[D]. 伍颖. 广东工业大学, 2020(02)
- [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研究 ——以北海市为例[D]. 范丽霞. 广西大学, 2019(06)
- [7]功能属性视阈下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路径研究[D]. 王新有. 江西财经大学, 2019(01)
- [8]制度主义的环境经济思想研究[D]. 杨珂. 云南大学, 2019(09)
- [9]上海租界电话技术与行业规制演进路径研究(1877-1943)[D]. 于峰.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10]用人单位在国家助学贷款中的义务研究 ——以制度经济学为视角[D]. 刘新林. 武汉大学, 2016(06)
标签:制度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