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墨西哥及智利见闻——重新正确认识发展中国家(论文文献综述)
周冲[1](2021)在《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19世纪初,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获得民族独立后,就一直努力探索适合自身的经济发展模式。这些国家先后实行了古典自由主义、发展主义、新自由主义和新发展主义理论指导下的发展战略,实行了初级产品出口、进口替代工业化、新自由主义、新发展主义等经济发展模式。然而历经200多年的现代化道路探索,拉美国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先行者,依然未能迈进发达国家行列。在其发展进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阻碍经济、社会进步的问题特别具有典型性和规律性。“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对拉美经济发展模式的研究,可以让我们更深入了解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探索一个国家或地区应该选择什么样的发展道路,考察生产要素、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对外开放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本文立足发展经济学的视角,以时间为主线,较全面地、系统地梳理了拉丁美洲自民族独立后至今的经济发展模式演变过程,详细分析了每个经济发展模式形成的经济社会原因,以及产生的经济社会影响,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以期对我国经济发展建设起到有益的借鉴作用。从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到21世纪以来出现的激进左翼政府执政国家的“21世纪社会主义”发展模式和温和左翼政府执政国家的新发展主义模式,在拉美经济发展模式演变过程中,经济发展模式经历了“外向—内向—外向”转变,形成了钟摆式运动。在每一个发展阶段,对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都有其历史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且都取得了显着的阶段性成就。随着每种发展模式的长期推行,在某些方面甚至形成了某种极端,导致两种模式的转换往往是“断裂的”,即后一种模式往往是对前一种模式的否定和政策的大转向。在每种经济发展模式中,拉美国家的发展战略总会错过经济结构调整的最佳时机,当危机来临却实行180度大转弯,发展模式的快速转变往往对经济与社会发展造成剧烈冲击。经济的“钟摆式”发展导致经济增长并不连续,加剧了拉美经济的脆弱性,也使得拉美国家依然无法摆脱依附性地位。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上,各国政府的做法往往极端化。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信奉比较优势理论,主张实行自由贸易,不主张政府干预经济,政府只需做好“守夜人”角色即可。进口替代工业化模式下,又过分强调政府干预经济,实行计划经济。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主张完全的市场化,但快速激进的私有化改革引发一些国家出现剧烈的社会动荡问题,伤害了民众的利益。步入新千年后,拉丁美洲新上台的一些左翼政权,又重新强调政府的作用,改变新自由主义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意味着完全由市场导向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的失败,也表明不能完全放弃政府对市场的监管。这说明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国家,都没有任何一种单一的经济发展模式促进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拉美经济发展的钟摆现象造就了拉美经济的脆弱性,“资源诅咒”、“中等收入陷阱”都成为拉丁美洲鲜明的标签。拉丁美洲是世界上自然资源最丰裕的地区,拥有人类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种矿产、能源资源以及各类农、林、畜、渔产品。然而具有丰富资源的拉丁美洲,外向的经济发展并未给拉丁美洲人民带来富足的生活,反而出现了经济发展水平长期低下、收入分配极不平等、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腐败和寻租活动盛行、内战频繁等一些不利于经济持续增长的现象。由于多种原因造成的拉美国家经济结构单一,严重依赖某种或少数几种自然资源出口,国内产业结构失衡,出现了明显的“资源诅咒”效应。经济发展战略的失误、工业增长的乏力、收入分配的明显差距、城市化的过度发展、宏观经济政策的不稳定、殖民历史的传统和不利的制度条件都导致拉美迈过“贫困陷阱”后,长期处于“中等收入陷阱”之中。究其根源,是拉丁美洲继承了殖民时期的制度遗产,在独立后的两百年间其政治、经济制度虽几经转变,但依然未改变“攫取性”的政治、经济制度,无法确保竞争性民主机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张玲潇[2](2021)在《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文中认为本文从战略传播角度系统而深入地剖析了中国高铁产业自诞生以来12年间(2008—2019)开展的战略传播活动,试图从共识性与认同视角,考察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于建构产业认同和实现产业利益的价值。本文试图回答三个基本问题:1)高铁产业诞生以来开展了哪些战略传播活动,有什么特征?2)高铁产业战略传播与产业认同建构的关系如何?3)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在提升高铁品牌形象,构建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舆论环境以及促进国内外受众对产业的理解与认同方面有哪些效果?本文主体部分有十章。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缘起、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一章,对相关概念、理论和文献进行综述。第二章至第五章,关注于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战略传播活动,从战略传播背景、运行机制、传播手段、传播内容四个方面展开。第二章是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国内外背景回顾;第三章是对以铁道部为主导的战略传播运行机制的研究;第四章是对高铁产业早期阶段以报纸媒体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和借力国际会议、展览等形式的组织传播的研究;第五章是从主题设置、叙事方式、表现形式等三个方面对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战略传播内容进行分析。第六章至第九章,关注于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战略传播。其中第六章聚焦高铁“走出去”的政治、经济、文化战略价值分析。第七章对“走出去”阶段的高铁多主体联动传播和多层级利益相关群体对话合作机制进行研究;第八章对政府和企业层面的高铁外交公关,与利益相关群体对话的组织传播和引导国内外舆论的大众传播三种战略传播手段进行了梳理;第九章对高铁战略传播的内容与形式做了深入探究,这个阶段传播善用第三方视角讲故事,主题更贴近受众,话语方式也更吸引人。第十章,借鉴建构主义学派的国家间集体认同的形成与转化理论,分析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于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及未来改进策略。结语,对中国高铁产业早期阶段和“走出去”阶段两个时期的战略传播实践进行回顾,得出战略传播是增进国内外受众对产业的理解与认同的重要途径的结论。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深度访谈法和多学科理论交叉运用的方法。在深度挖掘、收集、整理高铁诞生十余年以来的相关史实基础上,对不同时期大众传播媒体关于高铁的报道,以及高铁产业通过官方网站及社交媒体等发布的新闻文本,分别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解读。同时,结合深度访谈法,选取高铁企业宣传部门负责人、轨道交通领域高校学者和高铁工程师等受访者进行深度访谈,获得研究所需要的一手资料,并运用多学科理论深入分析和总结高铁不同时期传播活动的战略性特征,对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历史进行整体勾画。本文创新点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性。以往关于高铁产业的研究,大多是从经济、国际关系、地缘政治等理论视角进行的,而从战略传播角度关注高铁产业的比较少见,本文用战略传播理论考察高铁产业的发展历程,是对前人研究的较好补充。第二,论文对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历史进行了整体勾画,分析并总结了其不同时期传播活动的战略性特征,并借用多学科理论对原始文献和调查材料进行了多角度分析与解读。论文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献价值。第三,本文基于建构主义学派的认同建构理论对高铁产业的战略传播实践进行分析,从认同视角考察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探究战略传播与认同建构的逻辑关系,对现有理论进行拓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在社会急剧转型、世界经济低迷和逆全球化思潮抬头的多重背景下,高铁产业正面临着国内认同和国际认同的双重建构任务。在认同的建构中,信息的传播是核心和关键,通过信息传播和互动交流,有利于实现受众态度转变和行为转化。高铁产业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多元传播主体、整合各种传播手段和渠道,针对国内外受众开展的战略传播活动是实现高铁产业国内和国际认同的有效方式,同时对于产业利益的最终实现和国家整体形象的提升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魏德红[3](2020)在《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国际经济秩序从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加速,质疑与批评投资仲裁的声音逐步高涨,投资仲裁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为解决危机,2017年11月起,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第三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讨论ISDS机制改革,两项建议成为焦点,一是抛弃投资仲裁,构建多边投资法院,让ISDS机制转为司法型;二是沿用投资仲裁,并为其构建上诉机制,让ISDS机制转为准司法型。人类沿用多年的ISDS机制面临转型。投资仲裁遭遇危机是ISDS机制转型的起点。设计于20世纪60年代的投资仲裁是以商事仲裁为模板的ISDS机制,随着新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的崛起,投资仲裁成为ISDS机制的主流。进入21世纪以来,投资仲裁遭遇危机并逐步深化,表现为:投资仲裁挑战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仲裁员的独立性标准存在系统性缺陷,裁决不一致加深了投资规则的不可预测。透过表象深入剖析,得出如下判断:学者以司法标准审视投资仲裁,这是危机的起源;面对制定投资实体规则的僵局,《华盛顿公约》选择“先程序后实体”的思路,造成了投资仲裁遭遇的问题持续增多,这是危机的形成;学者、政治人物凭借国内政治理论来评价与指责投资仲裁,这是危机的深化。ISDS机制开启转型之路,是投资仲裁内外因素变化引起的。在投资仲裁的内部:启动基础由国家契约转变为国际投资协定,审查对象从征收或国有化措施扩展到公共政策,功能定位从解决争端延伸到明确规则。在投资仲裁的外部:外国投资者所面临政治风险的类型从征收与国有化风险转为政策风险,人权、环境、法治三因素影响力持续增强。进一步分析,ISDS机制转型是其承载价值变迁的体现,主权价值从过度承诺回归国家主权,秩序价值由突破国内秩序转向构建法律秩序,安全价值从忽视经济安全转向保障经济安全。ISDS机制转型的两个选项,不仅来源于国际专题讨论中的建议案,更来源于欧盟、美国的国家实践。从2015年起,欧盟在新签订的国际经贸协议中,拒绝投资仲裁,以双边投资法庭作为ISDS机制,意在让ISDS机制转为司法型。2002年以后,美国在新签订的BIT、FTA中多约定将就设立投资仲裁上诉机制启动双边谈判,意在让ISDS机制转为准司法型。作为司法型的选项,构建多边投资法院是人类长期存在的设想。阿拉伯投资法院为此积累了经验,集中在两点,一是阿拉伯国家联盟的支持,二是《阿拉伯投资协定》的签订与执行。作为准司法型的选项,为投资仲裁构建上诉机制,这是以WTO上诉机构为参照系构建新机制。WTO上诉机构有着人员固定、规则一致、程序明确三个方面的优势。无论是司法型,还是准司法型,均面临着同样的问题:缺少多边投资协定和国际投资组织。两选项也存在着共同特征:均延续着投资仲裁的投资者本位与对外交保护的限制,均肯定了卡尔沃主义的局部复活。ISDS机制转型的进展,集中在欧盟与经贸伙伴共同设立的双边投资法庭上。对于欧盟内部的投资仲裁,2018年3月,欧盟法院在对Achmea案的预先裁决中,肯定了欧盟法具有优先地位,否定了投资仲裁的适用。瑞典等国对此有不同意见。在欧盟外部,在与非欧盟成员国签订的经贸协议中,欧盟不再接受投资仲裁作为ISDS机制,以双边投资法庭替代之。双边投资法庭是以欧盟法院为模板设计的,可避免投资仲裁所蕴含的矛盾。2019年4月,欧盟法院明确:双边投资法庭符合欧盟法,解决了比利时等国对双边投资法庭的疑问。虽然ISDS机制有所改变,但双边投资法庭仍坚持投资者本位和岔路口条款,运行仍要依靠ICSID秘书处与投资仲裁规则,对投资仲裁有制度传承。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取决于动力与障碍的博弈。ISDS机制转型的总趋势将是增量进化而非激烈变革。依据法律进化论,投资仲裁是具有过渡性的机制设计,这类似于达尔文进化论中对鸭嘴兽的描述。国际法的碎片化、人本化等理论为转型提供了动力,但国际投资法的现实无法满足构建新机制的条件:缺乏多边投资协定、没有专门的国际投资组织。此外,国际司法机关管辖权有限。国际经济秩序从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FDI流动方向与流动方式的改变,这些是推动ISDS机制转型的现实动力。但国际社会缺乏构建新机制的政治共识,东道国珍视国家主权,担心“司法造法”、“寒蝉效应”、国家责任,而构建新机制比沿用投资仲裁更需要政治支持。基于对动力与障碍的对比分析,将投资仲裁全面抛弃的可能性不大,但ISDS机制将会呈现双边为主、更加多样的特征。由于缺乏政治共识,构建多边投资法院将仍然是理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100多个国家订立了BIT,分三个阶段逐步接受投资仲裁作为ISDS机制。截至2020年9月,我国(含港澳)居民、企业发起的投资仲裁案件共有10件,其中有4件涉及英美跨国企业凭借香港、澳门地位进行的国籍筹划。我国政府作为被告的投资仲裁案件为5件。在UNCTAD统计到全球投资仲裁案件数量突破1000件的背景下,我国政府与我国投资者遭遇的案件数量很少,但2015年以来,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趋势应引起警惕。在投资仲裁遭遇危机的情况下,我国政府、我国投资者深受其害,要求ISDS机制转型的愿望强烈。主要原因有:第一,裁决的不一致困扰着我国投资者;第二,投资仲裁影响着我国政府行使国家规制权;第三,无论是绿地投资,还是跨国并购,投资仲裁均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权益。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国是ISDS机制转型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中国积极参加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专题讨论并提交支持设立上诉机制的建议案,在《中国—澳大利亚FTA》中约定将启动设立上诉机制的谈判;有内地商事仲裁管理机构可以受理投资仲裁案件,我国正在为完善投资仲裁的相关法律而努力。在ISDS机制转型中,中国有着独特的需求,一是需要融合双重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二是需要平衡双重国家身份: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三是需要协调两种豁免主张: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为了在ISDS机制转型中维护国家利益,中国应坚持如下立场,一是遵循增量进化的总趋势,避免激烈变革;二是不支持构建多边投资法院,避免中欧投资协定将双边投资法庭作为ISDS机制;三是以行业化的ISDS机制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双重身份问题。我国尤其要补上本国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的短板,有三个方面的建议,第一,适当运用外交保护,第二,我国跨国企业应提前做好国籍筹划,第三,在BIT、FTA以及国家契约中为我国的投资仲裁机构设置选项。
马兰[4](2020)在《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规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后危机时代,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之间的联动关系更为密切深入,同时国际投资法中有关金融规制的内容发生了重要演变:跨国金融投资流量稳定增长,国际投资协定中的金融服务条款纳入了新议题,以及涉及金融业的投资仲裁案件数量增多并越趋复杂。这一系列新的动态表明,国际投资法中涉及金融业的问题已成为亟需在国际投资法框架下进行体系性研究的综合性问题。另一方面,中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背景对金融业监管对接国际投资法规则提出了现实需求。然而,现行国际投资法体系对处理金融规制问题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导致了外国投资保护与东道国金融规制权之间的权益失衡。本文研究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规制问题,旨在探索金融投资保护与金融规制权之间的权益平衡机制。笔者认为,这一平衡过程应当是动态化和体系化的,应根据规则发展的时代特征和未来走向不断予以修正和调整,并且进行体系化研究。本文认为,金融业作为集中体现东道国国内规制权的战略重要性行业,在外国投资者和东道国金融规制权的权益平衡方面展现出更多的谨慎性、复杂性和技术性,因而需要统筹兼顾实体条款、负面清单、国内规制措施和争端解决四个角度,分析不同视角下国际金融投资领域的主要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探索理论层面的规则升华和制度层面的框架设计。金融审慎是金融业特有的监管原则,在国际投资法体系内探讨这一问题具有典型性。本文认为,在国际投资法体系内处理金融审慎问题时,对于金融审慎措施的判断标准,应注意审慎措施要出于“审慎原因”,同时注意与“金融服务”相关和“合理性”、“必要性”要求。金融审慎措施由争端双方金融监管部门进行磋商判定具备合理性,有助于对金融审慎措施的界定达成共识。对于金融审慎例外的适用范围,条款本身的内容范围取决于国际投资协定中对相关定义的界定;在适用领域方面,在国际投资协定(IIAs)中没有明确规定或从体例安排无法判断的情形下,将金融审慎例外限定在金融领域可能更为妥当。最后,在金融审慎例外的适用上还应注意与其他例外情形的法律联系,尤其是习惯国际法中的“危急情形”抗辩和根本安全例外条款。金融投资不符措施清单是联结国际投资协定规则和东道国金融规制措施的纽带。金融基础制度不符措施、外资参与度限制不符措施和高管与董事会限制不符措施是三类最为基本的金融不符措施。本文提出,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FTAs)或双边投资协定(BITs)中的金融投资不符措施不见得就要比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金融服务承诺更加开放,而是分不同措施类型进行讨论。具体而言,在新一代双多边FTAs或BITs谈判中,对于金融基础性制度方面的金融投资不符措施,很大程度上可直接以GATS金融服务承诺为基础;对于外资参与度方面的限制措施,一些国家的持股比例限制相较GATS时期有所放宽或设置得更为灵活;而对于高管和董事会国籍要求,存在新一代FTAs的金融投资不符措施相较GATS金融服务承诺有所加严的情形。此外,对于一些国家在GATS中并未明确规定的情形,例如股东资格要求,在新一代FTAs和BITs的金融投资负面清单中可以规定地更为详细具体。最后,对中国而言,金融投资不符措施清单的制定应综合考虑编制方式、解释规则、棘轮机制以及市场准入义务与国民待遇义务的重叠等因素。对于东道国采取的金融规制措施在国际投资法体系下的合法性审查,本文选取主权债务重组措施、银行自救措施和资本流动规制措施为研究对象。这三类措施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一些国家主要采取、并被诉诸国际投资仲裁的措施。本文提出,一国的金融规制措施包括经济稳定运行状态下的通常监管政策,也包括在发生经济、金融危机等紧急状态时所采取的应对措施。主权债务重组措施、银行自救措施和资本流动规制措施往往波及较大范围的投资者利益,例如债券持有人、存款人和相关投资人,并且具有其各自的特点。在前述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对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认为,当前IIAs中的金融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最大共性特点是,缔约方出于保护本国金融规制主权的目的对金融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作出范围上的限定和程序上的过滤,并要求审理金融投资争议的仲裁员具备金融服务法律或实践的专业知识或经验。实际上,在金融国际投资争议解决过程中,缔约方政府磋商、法庭之友、调解、调停等多种争端解决方式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应综合运用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方式处理金融投资争议。最后,本文提出,在处理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规制问题时,首先应对国际投资协定中的金融服务条款进行整体把握,包括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提供者、金融机构等定义决定了一项金融投资是适用金融服务规则还是国际投资规则,而国民待遇、市场准入、跨境金融服务、金融审慎例外等规定了具体的义务要求和例外。其次要深刻把握国际投资法与国际金融法的联动关系,将金融审慎问题、金融投资不符措施规则、东道国金融规制措施的合法性和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争端解决机制问题联系起来,集中研究体现国际金融投资相较于其他行业投资有所区别的法律问题,从而探讨构建金融投资海外保护与东道国金融规制主权之间的平衡机制。再次,还应明确在BITs和FTAs项下金融服务规则的适用范围,对金融服务规则和投资规则进行横向的分割和协调,从而避免具体规则适用时引发的不确定性。最后,要把握金融投资不符措施的本质所在,在国际投资条约设计时综合运用嵌入式保留、例外条款和负面清单规则,从而为东道国预留充足的金融监管政策空间。
林思颖[5](2020)在《《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美国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TPP)后,其他缔约方于2018年3月18日在智利签署《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简称CPTPP)。CPTPP搁置了TPP中11项知识产权条款,主要集中在专利权、着作权及知识产权执法领域,而商标条款几乎被完整保留下来。CPTPP要求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相较于TPP有所下降,但仍远远超过TRIPs协议设定的最低标准。CPTPP知识产权条款压缩了TRIPs协议中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弹性条款的适用空间,剔除了有效协调私人利益和公众利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平衡的机制。在CPTPP区域内,发达国家几乎无需调整国内法律,与之相反,发展中国家将消耗更多的法律转换成本。虽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CPTPP各缔约方的经济影响仍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但从资金流动的角度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明显有利于拥有大量知识产权的缔约方。可以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CPTPP知识产权条款是发达国家在区域内获取经贸利益的重要手段。然而从目前各缔约方的经济规模、国际影响力以及CPTPP未来扩容可能性来看,仅凭自身的吸引力和示范作用,都尚不足以支撑其发展成为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标准。短期来说,只能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国际体系进一步碎片化。但是,随着包含与CPTPP相同或类似的知识产权规则的FTAs数量增加,这些规则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最终可能转化成为多边条约中的规则,形成新的国际标准,从这一层面看,CPTPP知识产权条款将助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的提升。由于我国与各缔约方保持着密切的贸易往来,CPTPP降低了启动边境执法等措施的门槛,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将增加我国企业在海外面临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对我国对外贸易带来不利影响。同时,CPTPP保留的部分商标和执法条款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冲击较大,而这些条款的出现,也将严重阻碍我国目前和未来参与的自由贸易协议的谈判进程。此外,从CPTPP未来发展可能性来看,我国也将面临美国重返进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风险。为应对CPTPP知识产权条款可能对我国产生的影响。首先,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构建完善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其次,需要以知识产权适度保护为基本立场,科学制定FTA知识产权谈判策略,并合理利用多边、双边以及“一带一路”等区域体制,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提升我国在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再次,应坚持从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角度出发,循序渐进地调整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最后,无论美国是否重返,都应以开放的心态面对CPTPP知识产权条款,不排除我国加入CPTPP的可能性。同时,应结合美国知识产权立法和实践新动向,客观深入地研究被搁置知识产权条款,提前做好应对这些条款未来出现在多边或区域性场域的准备。
张俊琳[6](2020)在《国际关系文本中流水句隐性逻辑关系的转换 ——《中国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关系史》(第五章第3-4节、第六章第1-2节)的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表明本翻译实践报告原文选自导师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合作的无参考译文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关系史》,笔者以该书第五章第三、四节以及第六章第一、二节作为翻译材料进行研究。该书第五章主要内容为中拉关系的稳步发展,其中第三、四节具体讲述了中拉经贸关系的发展、中拉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第六章主要内容为国际新格局下的中拉关系,其中第一、二节具体分析了国际格局与中拉关系以及中拉关系获得的新发展,对以后分析政治类文本、国际关系类文本都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与价值。笔者在翻译过程中发现,原文流水句的出现频率较高,是本翻译实践报告的显着突出特点。由于英汉句子的表达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各式各样流水句的出现及其英译成为本翻译实践报告的难点。基于当下对汉语流水句的研究,笔者以汉语流水句的隐性逻辑关系为线索,运用区别主从信息、增补省略信息、增译词项、简化重复结构、顺译处理以及解构重组的转换技巧处理汉语流水句中的隐性逻辑关系。笔者列举了具有代表性的译例并进行了分析,希望此翻译实践报告能对其他研究此类选题的学者提供参考。
王效云[7](2020)在《拉美国家的发展困境与出路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视角》文中提出本文试图用演化发展经济学的理论,解读拉美国家的经济发展困境。在20世纪70年代,拉美国家曾是最有希望实现对发达国家赶超的发展中国家,然而,20世纪80年代爆发的债务危机,似乎证明曾经的辉煌只不过是昙花一现,危机扭转了之前良好的赶超势头,并促成了经济发展模式的大转型。人们因危机爆发而否定之前的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寄希望于新自由主义的发展模式,然而,新自由主义没能将拉美国家重新拉回到赶超轨道上,反而使拉美经济长期在低水平徘徊,而且危机和动荡不断,拉美国家随之落入到所谓“中等收入陷阱”的困境之中。与此同时,社会方面出现了倒退,贫困和两级分化加剧,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不满于新自由主义的失败,21世纪以来拉美一些国家开始探索新的发展道路,其中以委内瑞拉的21世纪社会主义最为突出。这一新的发展理论和模式将矛头指向积怨已深的社会矛盾,试图通过再分配领域的改革缓和社会矛盾,减少贫困,在经济领域则实行国有化,将重要部门的私有产权变为国有产权,以便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然而,这一发展模式在21世纪最初十年展现出颇具希望的势头之后,很快归于沉寂了,这些国家陷入了更深的混乱中。拉美国家的人民从来没有放弃改变命运的努力,他们对有可能改变落后现状的理论和模式抱有极大地热情,拉美国家因此被誉为发展经济学理论的试验田。然而,拉美国家至今仍没有找到那条真正能使其实现赶超的正确的发展道路。为什么自进口替代工业化以来的所有发展模式,在拉美国家都失败了?如何看待拉美国家面临的发展困境?摆脱发展困境的突破口和出路在哪里?本文以演化发展经济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采用较长时期的历史视角,针对拉美国家进口替代工业化时期以来的发展模式,抽取演化发展经济学市场、技术与制度的三个关键考察角度,进行经济发展的长历史纵向分析和对比东亚经济发展的横向分析,得出研究结论:生产结构是拉美国家陷入发展困境的根源。经济发展是生产结构特定的,只有报酬递增的高质量生产活动才能带来发展,而拉美国家生产结构却专业化于低端的、远离技术中心的、报酬不变或递减的生产活动。正是因为这样的生产结构,使得拉美国家缺乏对知识、技术和创新的内在需求,无法启动技术和创新这一经济增长的发动机;报酬不变或报酬递减的特质,意味着产品市场基本都是完全竞争的,难以为国民福利的增加提供基础;低端的生产活动生产环节少、产业链条短,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也难以形成产业间的协同效应。造成这种生产结构的原因,在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新自由主义改革,使拉美国家在工业化完成之前,就放弃对高端产业的保护和扶持,按照比较优势原则进行专业化分工和生产。而进口替代工业化的失败,不是因为政府对经济的选择和干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所,政府干预是实现赶超和发展的前提,而是因为政府干预的方式和方向出现偏差,没有遵循工业发展的内在逻辑,为其营造有序运转的大规模市场和建立相应的内生技术能力。对于拉美国家来说,要突破经济发展困境,就要在生产领域谋求大变革,综合借助产业政策、贸易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利于生产和创新的工具,建立和发展高质量的生产活动,改变当前的生产结构。
董洪梅[8](2019)在《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两大并行趋势,在当前全球多边体制发展受阻、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浪潮兴起的背景下,以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形式的区域贸易协定备受世界各国所青睐。截至2018年年底,向GATT/WTO通报并仍然有效的实际区域贸易协定(RTA)共计292项。在区域贸易协定数量急剧增加的同时,其规模越发扩大,内容更加广泛。例如,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涵盖了11个国家,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包括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在内的16个国家(印度于2019年11月4日宣布退出RCEP)。无论是美国和欧洲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都将开展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上战略日程。中国自2001年年底成功加入WTO以来,在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下国际多边合作的同时,也充分认识到参与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对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重要性,并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将自由贸易区建设提升为国家战略,推进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内容。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发展非常迅速。根据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数据,截至2018年年末中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共有14个,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以周边为基础、涵盖四大洲的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已初具雏形。但是,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签署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最近的十余年,关于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仍有许多问题有待厘清。因此,本文从中国的视角分析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构建计量经济模型检验自由贸易区整体的贸易效应和投资效应以及经济视角下的其他影响,并针对当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以及从实证检验中得出的启示,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具体研究内容及主要结论如下:第一章,绪论。阐述本文研究的国内外背景,研究的意义与目的,采用的研究方法,以及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和不足。第二章,自由贸易区基础理论与研究综述。明确界定本文研究的自由贸易区(FTA)和国内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FTZ)的区别;梳理有关自由贸易区的传统理论和非传统理论,同时从自由贸易区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国外的自由贸易区与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三个方面梳理国内外研究现状,为本文的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发展阻碍。梳理中国建设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动因、进程、特点、不足以及未来发展的阻碍。中国的自由贸易区建设自2001年起步,历经三个阶段的努力,整体上在广度和深度两个层面共同推进,具有国家高度重视、数量与质量同步推进、建设模式多元化、指导思想与战略布局清晰等鲜明特征。目前,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在世界经济中的整体影响力显着提升,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之间经贸联系紧密。但是,依然存在经济体量偏弱、发展格局有待优化、议题深度与广度有待提升等不足,未来自由贸易区建设面临国内产业升级压力增加、内部协调难度上升、谈判机制需要完善等内部阻碍,而CPTPP等区域贸易协定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及发展中国家因竞争而导致的担忧,成为未来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外部阻碍。第四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从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贸易的角度,首先分析中国已经签署并生效的自由贸易协定关于货物贸易自由化的内容,随后从总量、比例和增速三个层面分析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进出口的促进作用,最后构建扩展的引力模型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进行实证检验。中国已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中货物贸易自由化程度相对较高,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货物进出口规模不断提升,占中国货物贸易的比例不断增加,而且与伙伴国(地区)贸易增速明显高于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速。扩展的引力模型的实证检验表明,自由贸易区会产生贸易创造效应,提升了中国与伙伴国(地区)双边贸易流量。但是,随着时间的累积,自由贸易区对贸易的促进作用出现减弱趋势,而贸易转移效应并不明显。第五章,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与其他经济效应分析。首先分析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向投资的发展趋势,随后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自由贸易协定以及相关因素对中国向自由贸易区伙伴投资的影响,最后阐述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在贸易和投资领域之外的经济效应。经验分析和计量模型检验的结果表明,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显着提升了中国与伙伴国(地区)之间的双向投资规模,尤其是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中国“走出去”战略的重要平台。自由贸易区建设促进了国内地方经济发展,提升了相关产业的发展水平,扩展了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并为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理念、内涵和动力。第六章,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总结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针对当前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结合实证研究得到的启示,从妥善处理对外开放与风险防范、多边主义与区域主义、自由贸易区(FTA)与自由贸易试验区(FTZ)发展的关系,落实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规划,提高自由贸易区建设质量和标准,完善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刘任[9](2019)在《美国对巴西政策研究(1946-1964)》文中指出冷战初期,美苏对峙,拉美地区自然也成为美苏双方争夺霸权的重要阵地之一,美国希望加强对拉美地区的重视与并之建立联盟来遏制共产主义思想。而苏联则希望加快在拉美地区传播共产主义思想的步伐,将其引导至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道路。巴西作为拉丁美洲的第一大国虽然在传统上一直处于美国的势力范围之内,但在当时殖民主义破产、美苏争霸和亚非拉民族解放运动如火如荼的世界格局影响下,美巴之间的矛盾不断涌现,为了维系双方的关系,美国不得不开始调整对巴西的政策。全文分为引言、正文与结语三个部分。引言部分对本课题的缘起、研究意义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简要阐述。正文由四章组成,以冷战为切入点系统地叙述和研究了美国自冷战开始以来对巴西的外交政策。第一章主要的内容是:二战结束后初期,美国和巴西的关系相对较为缓和,睦邻友好的两国关系奠定了冷战时期美国对巴西外交政策的整体基调。但从50年代末开始,美国和巴西的联盟一直在新的动荡环境中寻求符合双方的利益交汇点。在美国向巴西开展经济和军事支援的同时,巴西也在不断谋求自身的发展,包括建立拉丁美洲经济委员会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等手段来摆脱美国的影响。第二章主要分析了在艾森豪威尔总统第一任期时,随着苏联对拉美地区开始渗透,美国政府重新审视了美巴关系,开始频繁地干涉巴西以及整个拉美地区的政治事务,不惜粗暴干涉拉丁美洲各国内政,以此通过加强对拉美地区的控制来稳固其在冷战中的优势地位,同时防止苏联向拉美地区渗透共产主义思想。美国虽然调整了对巴西的外交政策,但美巴两国之间的关系仍然不断恶化,最终美巴联盟也随之瓦解。第三章主要解析了面对不断恶化的美巴关系和全球高涨的反对帝国主义的运动,艾森豪威尔在其第二任期中,反思了先前较为强硬的对巴政策,开始以较为缓和的方式来处理美国与拉丁美洲各国之间的关系。而瓦加斯后新政府的上台,这些变化也为美国改善美巴关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艾森豪威尔试图通过经济援助改善美巴关系。但巴西国内较为混乱的政治经济局势,使美国的经济援助收效甚微,加之美国政府所拟定的政策,其本质仍旧是维护美国的利益,因此巴西国内的反美主义依旧活跃,美巴之间的外交僵局并未得到太大改善。第四章主要阐述的内容是:肯尼迪时期美国对巴西的外交政策经历了较大波动。在古巴革命的影响下,巴西也掀起了一系列政治风波,采取了较为激进的国内外政策,巴西一度成为亚非拉地区国家中的一员,远离美国。在这种政治环境下,肯尼迪政府把“反对共产主义”的作为政治目标主要的出发点。在古巴导弹危机后,美国更加忌惮巴西成为下一个古巴,因而中情局积极介入巴西军事政变,以防止巴西进一步“赤化”。这一时期美国和巴西的关系极端紧张,互相充满了不信任和猜忌,巴西在“左派”政府的领导下谋求独立外交,但却遭到失败,这一失败预示着美国对巴西的影响将会长期存在。结语部分:冷战格局中,美国出于整体战略布局的考量,试图将巴西作为遏制共产主义的同盟者和原材料供应地。在面对20世纪4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不断变化的国际形势,美国政府多次调整对巴西政策。但在巴西谋求推行独立外交政策时,美国政府表现极为抵制的态度,从而也不难看出美国在与巴西关系的处理中始终以自身利益出发,并希望利用经济援助把巴西拉拢到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阵营以此达到控制巴西的目的。本研究力图呈现美国和巴西博弈的过程,在巴西长期追求拉美大国地位和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过程中,美国和巴西的关系呈现出动态的博弈状态,甚至在60年初一度达到了紧张的对立状态。本文研究中重点结合冷战初期的国际背景,阐述冷战初期美国政府对待巴西的外交政策,在结合相关研究成果的同时,以相关历史时期的解密档案为基础,分析美国对巴西的政策变化和实施过程,注重这一时期美国和巴西经济、政治、军事等各个方面的互动,以推进和深化学界对相关研究的认知。
王斐[10](2019)在《拉美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从19世纪末俄国的民粹派运动、美国的“人民党”运动开始,民粹主义便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尤其进入21世纪,民粹主义迅速成为一股席卷全球的政治潮流。拉丁美洲作为典型的民粹主义发生地之一,其民粹主义的影响之大、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是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无法比拟的。拉丁美洲的20世纪,被看作是“民粹主义的世纪”。从发展历程来看,民粹主义贯穿南美大陆的现代化进程,几度兴衰而绵延不绝,其兴起、发展、兴盛、衰败和复苏与政权变迁和政治利益斗争密切相关,反映了拉美现代化进程中价值观的变化与价值评判的多样性。无论根源如何,是好还是坏,民粹主义始终是拉美国家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政治力量。在拉美国家,民粹主义作为是一种具有历史复发性的社会政治现象,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与现代化相伴而行并休戚相关。从现代化进程来说,拉美国家作为现代化的“实验室”,其艰难曲折的探索之路成为发展中国家进行现代化实践的重要组成。19世纪末期以来,拉美国家的现代化进程经历了三种现代化战略,即古典自由主义、发展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三种经济模式,即初级产品出口、进口替代工业化和新型出口导向;多种政治模式,即寡头威权主义、官僚威权主义、现代代议制民主等。当前,拉美国家仍处于向现代社会转变的过渡阶段。基于此,本研究力图在拉美国家现代化进程中探究民粹主义产生的根源和影响,通过运用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考察民粹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进程,概括民粹主义的普遍性特征与拉美民粹主义的独特性特征,理清产生和发展的深刻根源,呈现民粹主义的影响,并尝试给出作者对拉美民粹主义未来发展趋势的思考。本研究的基本框架如下:导论部分突出依据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意识”,提出拉美现代化进程中民粹主义这一研究主题,着重从理论和现实两个方面阐述意义所在。通过回顾学界相关研究,期望在民粹主义的内涵界定、表现特征、产生根源、积极作用、消极影响、面临的挑战与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第一章从历史角度对拉美民粹主义进行纵向梳理,主要从三个阶段入手,即20世纪初期到30年代拉美民粹主义的萌芽时期、30年代至80年代末的拉美民粹主义的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来拉美民粹主义的新演化。本文选取不同时期的典型代表国家与代表人物,结合时代背景、政策取向等进行梳理,形成对拉美民粹主义的初步判断。第二章从比较分析的视角,总结了世界民粹主义普遍存在的普遍性特征与拉美民粹主义的独特性特征。普遍性特征主要有草根性、非理性、批判性与易变性;独特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城市为主要阵地,领袖个人崇拜且带有卡里斯马式的领导特点,普遍采取的是改革而非革命的方式。第三章主要分析民粹主义产生与发展的根源。一是从经济根源来看,拉美国家作为后发国家,由于依附性经济地位难以改变,加之市场经济的缺失和不彻底的土地改革,二元经济结构明显,经济出现增长性贫困,基础薄弱的现状难以改变;二是从政治根源来看,拉美国家作为美国的“后院”,受美国影响较大,加之自身政治体制的缺陷、政党力量较为弱小、军队强大与活跃等问题,致使威权有余而民主不足,“政治钟摆”早已成为常态;三是从思想文化根源来看,拉美国家受西班牙和葡萄牙影响较大,缺乏科学民主文化传统,国家认同存在危机,加之外来文化冲击,致使民粹主义长期存在;四是从社会根源来看,拉美国家贫富分化严重,纵向的社会分层化和横向的社会结构流动,导致社会冲突频发,为民粹主义滋生和蔓延提供了肥沃土壤。第四章主要分析民粹主义的影响。一是从政治视角而言,民粹主义在关怀民众、维护弱势社会群体利益和推动政治参与平等等方面发挥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也加剧了政治领袖专断,煽动性的政治动员冲击民主转型,加深了政治体制危机;二是从经济视角而言,民粹主义在推动经济发展战略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产生积极作用,但其采取的经济举措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困境,制约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三是从社会视角而言,民粹主义的施政维护了部分民众利益,提高了民众生活质量,但因福利赶超加剧了中等收入陷阱和收入分配不公,与民粹主义的政治口号背道而驰。第五章着重分析了当前拉美民粹主义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试图剖析其未来发展趋势。内部问题与挑战主要集中在政党自身建设不足、政治生态恶化、经济发展问题突出和社会矛盾激化、社会暴力升级等方面;外部问题与挑战主要集中在全球经济持续低迷和美国政策影响拉美地缘政治等。面对这些问题,拉美国家需从指导理论、政治选举、政党建设等方面完善自身建设,根据实际情况推进改革,拉动现代化发展进程,以重新获得地区主导权。结语部分对本研究做了回顾性总结与反思,得出基本结论并探讨了可能的研究空间与理论生长点。
二、墨西哥及智利见闻——重新正确认识发展中国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墨西哥及智利见闻——重新正确认识发展中国家(论文提纲范文)
(1)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 |
1.2.2 关于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原因 |
1.2.3 关于“中等收入陷阱” |
1.2.4 关于“拉美化” |
1.2.5 关于拉美“贫困化” |
1.2.6 简评 |
1.3 研究结构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经济发展模式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 经济发展的内涵 |
2.2 经济发展原因的一般解释 |
2.2.1 经济发展分工论 |
2.2.2 经济发展要素论 |
2.2.3 经济发展制度论 |
2.2.4 经济发展关系论 |
2.3 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及特征 |
2.3.1 经济发展模式的内涵 |
2.3.2 经济发展模式的特征 |
2.4 经济发展模式的划分 |
2.5 拉美经济发展模式概念的界定 |
第3章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 |
3.1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战略的指导思想 |
3.2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形成 |
3.3 初级产品出口发展模式下的经济表现 |
3.3.1 出口经济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
3.3.2 工业化初步发展 |
3.3.3 城市化发展加速 |
3.3.4 收入分配不均衡 |
3.4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没落 |
3.5 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评价 |
第4章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 |
4.1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 |
4.1.1 凯恩斯理论 |
4.1.2 二战后西方主流经济发展理论 |
4.1.3 拉美结构主义 |
4.2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及调整 |
4.2.1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形成 |
4.2.2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调整阶段 |
4.3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经济绩效 |
4.3.1 经济增长 |
4.3.2 现代工业发展 |
4.3.3 城市化的迅速扩张 |
4.4 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评价 |
4.4.1 国内市场保护过度,经济增长动力不足 |
4.4.2 国际收支持续恶化 |
4.4.3 对外资依赖性日益增强 |
4.4.4 不重视农业发展,劳动力资源利用不足 |
4.4.5 政府过度干预经济导致寻租活动盛行 |
第5章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 |
5.1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战略 |
5.2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形成 |
5.2.1 贸易自由化改革 |
5.2.2 金融自由化改革 |
5.2.3 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 |
5.2.4 税制改革 |
5.2.5 劳工和养老金制度改革 |
5.3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绩效 |
5.3.1 经济增长率有所提高,但仍处于经济恢复阶段 |
5.3.2 通货膨胀得到初步控制 |
5.4 新自由主义经济发展模式的评价 |
5.4.1 贸易开放度加深,但贸易失衡严重 |
5.4.2 金融自由化导致金融危机频发 |
5.4.3 收入分配不均,人均收入差距加大 |
第6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现状、发展趋势及特点 |
6.1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现状 |
6.1.1 “激进左派”政府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 |
6.1.2 “温和左派”政府对经济发展道路的探索 |
6.1.3 “右翼”政府的经济发展道路探索 |
6.2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发展趋势 |
6.2.1 “激进左派”政府面临巨大挑战 |
6.2.2 “温和左派”政府和“右翼”政府政策逐渐融合 |
6.3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特点 |
6.3.1 发展模式的转换呈“断裂式”、“钟摆式”变化 |
6.3.2 拉美经济依然“脆弱” |
6.3.3 拉美国家的依附地位依然未改变 |
6.3.4 拉美发展模式的演变追求“理论先行”、“整体推进”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制度变迁角度下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原因分析 |
7.1 制度变迁理论 |
7.2 拉美国家选择初级产品出口型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2.1 制度调整的内部原因 |
7.2.2 制度调整的外部原因 |
7.3 拉美国家选择进口替代工业化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3.1 制度调整的外部原因 |
7.3.2 制度调整的内部原因 |
7.4 拉美国家选择新自由主义发展模式的制度分析 |
7.4.1 债务危机爆发迫使拉美国家反思经济发展模式 |
7.4.2 债务危机的调整方案迫使拉美国家进行应急性政策调整 |
7.4.3 其他国家的示范效应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的经济社会影响 |
8.1 “中等收入陷阱”始终无法跨越 |
8.1.1 拉美地区“中等收入陷阱”的主要经济表现 |
8.1.2 拉美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原因分析 |
8.2 收入分配不均与贫困化程度高 |
8.2.1 收入分配不均等程度高 |
8.2.2 贫困化程度高 |
8.3 经济自由化背景下拉美国家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 |
8.3.1 模型构建及数据说明 |
8.3.2 实证结果分析 |
8.3.3 主要结论 |
8.4 本章小结 |
第9章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经验和教训以及对中国的启示 |
9.1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经验 |
9.1.1 坚持不懈进行减贫工作 |
9.1.2 养老金制度改革 |
9.2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的教训 |
9.2.1 过度城市化导致城市贫困化及边缘化现象严重 |
9.2.2 不重视农业及农民利益 |
9.3 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对中国经济增长的启示 |
9.3.1 理论创新要与本国国情相结合 |
9.3.2 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政治条件 |
9.3.3 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经济协调发展 |
9.3.4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
9.4 本章小结 |
第10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方法及思路 |
第一章 概念、理论与相关文献综述 |
第—节 概念界定 |
一、高铁与高铁产业 |
二、战略传播 |
第二节 战略传播理论探讨 |
一、战略传播机制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
二、战略传播内容彰显软实力 |
三、战略传播手段多样与整合 |
四、战略传播受众具有针对性 |
第三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高铁产业的多面向研究 |
二、国家和企业层面的战略传播研究 |
三、企业声誉管理、品牌形象等相关研究 |
第二章 中国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发展背景 |
第—节 中国高铁诞生前的国内铁路发展现状 |
第二节 中国高铁发展相关问题的论争与博弈 |
一、关于高铁建设时间的论争 |
二、关于高铁建设技术的论争 |
三、关于高铁建设路线的论争 |
第三节 中国高铁在挫折中负重前行 |
第三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机制 |
第—节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一、高度集中的全行业整体协同体制 |
二、高度集中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运行机制 |
一、铁道部主导的战略传播议程设置机制 |
二、新媒体环境下产业内部舆情处置机制 |
第四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手段 |
第一节 大众传播与意见领袖二次传播 |
第二节 借力国际会议和展览扩大影响力 |
第三节 与各种国际组织互动交流 |
第五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内容 |
第一节 主题设置:官方主导议题 |
一、中国高铁建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应 |
二、中国高铁建设的国际影响 |
三、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成就 |
四、高铁建设中争议问题的回应 |
第二节 叙事方式:官方叙事、以我为主 |
一、叙事宏大、秀成就 |
二、借媒体采访传达高铁产业观点 |
第三节 表现形式:相对传统与单一 |
一、话语风格体现“优越感” |
二、视觉符号略显”单一化” |
第六章 中国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发展背景 |
第一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国内背景 |
第二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国际环境 |
第三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的战略优势分析 |
第七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机制 |
第一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一、企业主导与多主体合作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二、多主体合作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运行机制 |
一、顶层设计下的多主体联动机制 |
二、多层级的利益相关群体对话合作机制 |
第八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手段 |
第一节 致力于关系建立的人际传播 |
一、国家领导人的高铁外交 |
二、企业领导的高铁公关 |
第二节 与各团体和机构对话的组织传播 |
一、参加或主办各种国际展览、展会 |
二、与各种国际组织、团体开展交流 |
三、利用企业自营媒体开展传播活动 |
第三节 引导国内外舆论的大众传播 |
一、企业借力国内主流媒体外宣平台开展传播 |
二、借力国际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及本土媒体 |
第九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内容 |
第—节 主题设置:有高度、有温度 |
一、展示企业实力,善于“借嘴说话” |
二、分享合作成果,彰显共赢理念 |
三、履行社会责任,回应国际关切 |
第二节 叙事方式:受众视角,故事呈现 |
一、主动讲故事引发情感共鸣 |
二、借第三方之口讲故事体现可信性 |
第三节 表现形式:诉诸视觉与互联网语言 |
一、视听元素多彩呈现 |
二、话语内容吸引力强 |
第十章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认同建构 |
第—节 战略传播对于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 |
一、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的认同建构 |
二、相互依存、社会互动与认同建构 |
三、第三方身份再现共同命运情景 |
四、扩大共识以形成同质性认知 |
第二节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认同现状 |
一、中国高铁产业的朋友认同现状 |
二、中国高铁产业的竞争对手认同现状 |
第三节 中国高铁产业认同层次提升策略 |
一、朋友关系认同的建构与维系 |
二、竞争对手关系的认同转化策略 |
结语 |
一、高铁产业战略传播机制由集中到协同 |
二、高铁产业战略传播手段由单一到多元化 |
三、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内容的受众视角转向 |
四、战略传播是高铁产业认同建构的有效途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深度访谈受访者基本情况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3)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案例表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论文的概念界定与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ISDS机制转型的起点:投资仲裁遭遇危机 |
一、投资仲裁是以商事仲裁为模板的ISDS机制 |
(一)投资仲裁延续着商事仲裁的基本框架 |
(二)投资仲裁有着多机构与多规则的特征 |
(三)投资仲裁以商事仲裁程序解决公法争端 |
二、投资仲裁遭遇危机的主要表象 |
(一)投资仲裁挑战国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力 |
(二)仲裁员的独立性标准存在系统性缺陷 |
(三)裁决不一致加深了投资规则的不可预测 |
三、对投资仲裁遭遇危机表象的剖析 |
(一)危机的起源:以司法标准审视投资仲裁 |
(二)危机的形成:“先程序后实体”思路带来问题增多 |
(三)危机的深化:依据国内政治理论评判投资仲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ISDS机制转型的原因:投资仲裁内外要素发生变化 |
一、ISDS机制转型是投资仲裁内部发展的要求 |
(一)投资仲裁的启动基础由国家契约转变为国际投资协定 |
(二)投资仲裁的审查对象从征收或国有化扩展到公共政策 |
(三)投资仲裁的功能定位从解决争端延伸到明确规则 |
二、ISDS机制转型是投资仲裁外部变化使然 |
(一)外国投资者所面对政治风险的类型发生转换 |
(二)人权与环境因素对外国投资的影响力增强 |
(三)为国际机制增加法治因素的呼声持续增强 |
三、转型是ISDS机制承载价值变迁的体现 |
(一)主权价值的变迁:从过度的主权承诺转向回归国家主权 |
(二)秩序价值的变迁:从突破国内秩序转向构建法律秩序 |
(三)安全价值的变迁:对国家经济安全从忽视转向重视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ISDS机制转型的选项:多边投资法院VS上诉机制 |
一、转型的选项取决于司法性与契约性的互动关系 |
(一)增强司法性并降低契约性的选项:构建多边投资法院 |
(二)增强司法性且尊重契约性的选项:构建上诉机制 |
二、构建多边投资法院:阿拉伯投资法院的经验与启示 |
(一)阿拉伯投资法院是ISDS机制区域化的探索 |
(二)阿拉伯投资法院是投资争端解决方式的多元选项之一 |
(三)阿拉伯投资法院作为ISDS机制的优势与不足 |
三、构建上诉机制:WTO上诉机构的经验与启示 |
(一)WTO上诉机构是准司法属性的争端解决机构 |
(二)借鉴WTO上诉机构来构建上诉机制的主要方面 |
(三)借鉴WTO上诉机构来构建上诉机制所面临的挑战 |
四、转型两选项对投资仲裁的传承与发展 |
(一)传承:二者均延续着投资仲裁对外交保护的限制 |
(二)传承:二者均延续着投资仲裁的投资者本位 |
(三)发展:二者均肯定了卡尔沃主义的局部复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ISDS机制转型的进展:以双边投资法庭为过渡 |
一、双边投资法庭是欧盟应对ISDS机制转型的抉择 |
(一)欧盟对内放弃投资仲裁是维护欧盟法的优先地位 |
(二)欧盟对外拒绝投资仲裁并积极推广双边投资法庭 |
(三)双边投资法庭是以欧盟法院为模板设计的 |
二、双边投资法庭相对于投资仲裁有着显着优势 |
(一)基础条约将国家规制权从理论推向实践 |
(二)双边投资法庭是符合欧盟法的ISDS机制 |
(三)双边投资法庭可避免投资仲裁所蕴含的矛盾 |
三、双边投资法庭的多项制度传承自投资仲裁 |
(一)法庭运行依靠ICSID秘书处与投资仲裁规则 |
(二)法庭承袭了投资仲裁打击轻浮诉讼的两个程序 |
(三)法庭仍坚持投资者本位与岔路口条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动力与障碍 |
一、国际法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了理论动力 |
(一)投资仲裁是具有过渡性的机制设计 |
(二)国际法碎片化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能量 |
(三)国际法人本化为ISDS机制转型指引方向 |
(四)全球行政法理论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新视野 |
二、国际经济秩序转型为ISDS机制转型提供了现实动力 |
(一)宏观:国际经济秩序由新自由主义向内嵌自由主义转型 |
(二)微观:FDI流动方向与形式的变迁要求变革ISDS机制 |
三、ISDS机制转型的表层障碍:构建新机制条件不足 |
(一)多边规则缺乏:国际投资法缺少多边协定 |
(二)专门组织缺乏:国际投资法缺乏专门的国际组织 |
(三)司法机关乏力:国际司法机关的管辖权有限 |
四、ISDS机制转型的深层次障碍:构建新机制缺少政治共识 |
(一)珍视主权:东道国对ISDS机制转型存在三个方面担心 |
(二)依靠政治:构建新机制比沿用投资仲裁更需要政治支持 |
五、对ISDS机制转型的趋势判断 |
(一)总趋势:转型是增量进化而非激烈变革 |
(二)趋势之一:ISDS机制将不会全面抛弃投资仲裁 |
(三)趋势之二:ISDS机制将呈现双边为主与逐步多样化特征 |
(四)趋势之三:构建多边投资法院将仍是理想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ISDS机制转型:中国的立场与选择 |
一、中国参与ISDS机制的实践分析 |
(一)中国接受投资仲裁为ISDS机制的条约实践考察 |
(二)中国以投资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的主要实践 |
(三)中国以投资仲裁来解决投资争端的主要特征 |
二、中国推进ISDS机制转型的现实动因分析 |
(一)投资仲裁裁决不一致困扰着中国投资者 |
(二)投资仲裁影响着中国政府行使国家规制权 |
(三)投资仲裁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在绿地投资中的权益 |
(四)投资仲裁无法保障中国投资者在跨国并购中的权益 |
三、中国是ISDS机制转型的参与者而非旁观者 |
(一)多边:中国积极参加国际讨论并提交建议案 |
(二)双边:《中国—澳大利亚FTA》约定将启动谈判 |
(三)国内:中国有机构可受理投资仲裁案件 |
四、中国在ISDS机制转型中的独特需求 |
(一)需要融合两种法律文化:现代法律文化与传统法律文化 |
(二)需要平衡双重国家身份:资本输入国与资本输出国 |
(三)需要协调两种豁免主张:绝对豁免主义与相对豁免主义 |
五、中国在ISDS机制转型中的应有立场 |
(一)应遵循ISDS机制转型是增量进化的趋势 |
(二)应以行业化的ISDS机制解决双重身份问题 |
(三)应补齐我国投资者权益无法保障的短板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1.1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规制问题的源起及演变 |
1.1.2 中国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及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背景.. |
1.1.3 现行国际投资法体系处理金融规制问题的局限性及改革方向 |
1.1.4 关键术语界定及研究范围说明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际投资法中有关金融规制的例外情形 |
1.2.2 东道国针对外资的金融规制措施 |
1.2.3 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争端解决机制 |
1.2.4 文献综述小结与评论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意义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审慎问题 |
2.1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审慎措施的认定 |
2.1.1 金融审慎措施的含义和类型 |
2.1.2 金融审慎措施的界定标准 |
2.1.3 金融审慎措施的认定主体 |
2.2 金融审慎例外的适用范围 |
2.2.1 金融审慎例外条款的内容范围 |
2.2.2 金融审慎例外的适用领域 |
2.2.3 金融审慎例外在外汇转移方面的适用 |
2.3 金融审慎例外与其他例外情形的法律联系 |
2.3.1 金融审慎例外与习惯国际法中的“危急情形”抗辩 |
2.3.2 金融审慎例外与根本安全例外 |
2.4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审慎问题的解决思路和中国因应 |
2.4.1 国际投资法中解决金融审慎问题的总体思路 |
2.4.2 中国应对金融审慎规制问题的相关建议 |
第3章 金融投资中的“不符措施”及其规制 |
3.1 金融基础制度方面的不符措施 |
3.1.1 金融基础制度不符措施的类型及法律特征 |
3.1.2 IIAs中金融基础制度不符措施与GATS承诺的对比分析 |
3.2 对外资参与度进行限制的不符措施 |
3.2.1 对外资持股比例进行限制的不符措施 |
3.2.2 对外资金融机构的股东资格要求 |
3.2.3 其他对外资参与度进行限制的金融投资不符措施 |
3.2.4 IIAs中外资参与度限制不符措施与GATS承诺的对比分析 |
3.3 外资金融机构高管和董事会方面的不符措施 |
3.3.1 外资金融机构高管和董事会不符措施的法律特征 |
3.3.2 IIAs中外资高管和董事会不符措施与GATS承诺的对比分析 |
3.4 金融投资不符措施清单的法律特征及其在中国的适用 |
3.4.1 金融投资不符措施清单的法律特征 |
3.4.2 金融投资不符措施清单在中国的适用 |
第4章 东道国金融规制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
4.1 主权债务重组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
4.1.1 主权债务重组措施与国际投资协定义务的法律联系 |
4.1.2 Abaclat等诉阿根廷案中的国际投资争端问题 |
4.1.3 对主权债务规制措施的进一步思考 |
4.2 银行自救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
4.2.1 银行自救措施与投资保护义务的法律联系 |
4.2.2 “塞浦路斯银行危机救助”案中的国际投资争端问题 |
4.2.3 对银行自救措施的进一步思考 |
4.3 资本流动规制措施的合法性审查 |
4.3.1 资本流动规制措施的国际法渊源 |
4.3.2 “Continental Casualty诉阿根廷”案中的国际投资争端问题 |
4.3.3 有关资本流动规制措施的进一步思考 |
4.4 中国金融规制措施的最新发展和完善建议 |
4.4.1 中国金融规制措施的最新发展 |
4.4.2 完善中国金融规制措施的相关建议 |
第5章 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争端解决机制 |
5.1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争端解决的范围 |
5.1.1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争端解决的义务范围 |
5.1.2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争端解决的措施范围 |
5.2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争端解决的特别规则 |
5.2.1 金融审慎措施的“过滤器”机制 |
5.2.2 仲裁员具备金融行业专业知识及相关经验 |
5.3 国际投资法中金融争端解决的改革完善与中国因应 |
5.3.1 金融投资争端解决的改革完善 |
5.3.2 中国解决金融国际投资争议的应对建议 |
第6章 结论及展望 |
6.1 结论 |
6.1.1 具体结论 |
6.1.2 总体结论 |
6.2 不足之处及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论文 |
三、中文学位论文 |
四、英文着作 |
五、英文论文 |
附件 国际组织报告、工具书、国际条约、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及法院判决等 |
一、国际组织报告 |
二、工具书 |
三、国际投资协定文本及相关国际条约 |
四、国际投资仲裁裁决及相关法院判决 |
附录A IIAs金融投资不符措施与GATS承诺对比情况 |
附录B 纳入金融审慎例外的IIAs |
附录C 对审慎措施提交ISDS作出特别规定的IIAs |
附录D 涉及金融业的ICSID投资仲裁案件一览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CPTPP知识产权条款产生的背景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成因与演变 |
二、现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困局 |
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趋势 |
第二节 CPTPP的产生与发展 |
一、初始阶段:《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P4协议) |
二、扩容阶段:《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
三、成型阶段:《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
第一节 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主要内容 |
一、总则部分 |
二、商标和地理标志 |
三、专利相关规定 |
四、着作权和相关权利 |
五、执法方面的规定 |
第二节 从TPP到 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主要变化 |
一、缩小了国民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 |
二、缩小了可授予专利的客体范围 |
三、不再对药品和生物制剂的未披露数据提供保护 |
四、不再延长着作权和专利保护期限 |
五、降低了数字环境下着作权保护力度 |
第三节 CPTPP知识产权条款变化的主要原因分析 |
一、美国退出TPP打破了知识产权条款重谈的博弈格局 |
二、最低保护标准原则的适用要求考虑各缔约方国情的差异 |
三、为了吸引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CPTPP |
四、为美国重返留下复谈的空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影响分析 |
第一节 对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潜在影响 |
一、将加剧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格局的碎片化 |
二、短期内无法直接推高现行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标准 |
三、将进一步加剧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失衡 |
第二节 对各缔约方的影响 |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促进区域内贸易往来的效果尚不明确 |
二、可能极大冲击发展中国家的知识产权立法 |
三、发达国家更易获取知识产权条款带来的经济利益 |
四、将阻碍东盟知识产权一体化进程 |
第三节 对中国可能产生的影响 |
一、严格的执法条款将给我国的对外贸易带来不利影响 |
二、可能阻碍我国参与的自由贸易协议谈判的进程 |
三、商标和执法相关条款可能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冲击较大 |
四、将面临美国重返进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风险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应对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建议 |
第一节 健全和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 |
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意识 |
二、构建完善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公共服务机制 |
第二节 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
一、科学制定符合国情的FTA知识产权谈判策略 |
二、合理利用现行多边或区域体制来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 |
第三节 循序渐进地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制度 |
一、尚无需为未注册驰名商标提供跨类保护 |
二、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
三、完善知识产权边境执法措施 |
四、提高我国知识产权执法力度 |
第四节 科学研判和应对CPTPP知识产权条款的未来发展 |
一、不排除我国加入CPTPP的可能性 |
二、研判被搁置知识产权条款重返之可能性 |
三、关注美国国内知识产权立法和实践的新动向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研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国际关系文本中流水句隐性逻辑关系的转换 ——《中国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关系史》(第五章第3-4节、第六章第1-2节)的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任务描述 |
1.1 文本介绍 |
1.2 文本分析 |
1.2.1 文本内因素分析 |
1.2.2 文本外因素分析 |
第2章 翻译过程 |
2.1 译前准备 |
2.1.1 确定文本 |
2.1.2 查询资料 |
2.1.3 制定翻译计划 |
2.2 翻译过程 |
2.3 译后事项 |
2.3.1 自我校对 |
2.3.2 他人校对 |
第3章 案例分析 |
3.1 隐性条件关系的转换 |
3.1.1 区别主从信息 |
3.1.2 增补省略信息 |
3.2 隐性承接关系的转换 |
3.2.1 增译词项 |
3.2.2 简化重复结构 |
3.3 隐性目的关系的转换 |
3.3.1 顺译处理 |
3.3.2 解构重组 |
第4章 实践总结 |
4.1 翻译问题总结 |
4.2 翻译反思与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原文与译文 |
附录2 专有名词表 |
致谢 |
(7)拉美国家的发展困境与出路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框架 |
第三节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理论述评 |
第一节 演化发展经济学理论 |
第二节 新熊彼特学派技术创新理论 |
第三节 市场发育和创造理论 |
第四节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经济发展机制和逻辑 |
第二节 市场的创造、培育和保护——发展的起点和动力 |
第三节 知识、创新与技术——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
第四节 制度与政策——发展的保障 |
第五节 总结 |
第四章 市场角度的考察 |
第一节 拉美国家的市场特征 |
第二节 制约市场扩张的背后因素——土改的延误与失败 |
第三节 小结 |
第五章 技术角度的考察 |
第一节 拉美地区科技发展状况综述 |
第二节 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的实证考察 |
第三节 小结 |
第六章 制度与政策角度的考察 |
第一节 简要的分析框架 |
第二节 需求侧的考察 |
第三节 供给侧的考察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启示 |
第一节 对拉美国家经济发展困境的总结 |
第二节 启示与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8)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 |
(一) 国际背景 |
(二) 国内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自由贸易区理论基础及研究综述 |
第一节 自由贸易区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自由贸易区(FTA) |
二、 自由贸易园区(FTZ)及其与自由贸易区(FTA)的异同 |
第二节 自由贸易区相关的基础理论 |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
二、 非经济视角下自由贸易区相关理论 |
第三节 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综述 |
一、 自由贸易区与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 |
二、 对世界主要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 |
三、 对中国自由贸易区发展实践的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现状与发展阻碍 |
第一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因、历程与特点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动因 |
二、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历程 |
三、 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特点 |
第二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水平及不足 |
一、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整体影响力 |
二、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的经贸紧密度 |
三、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的不足 |
第三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未来发展面临的阻碍 |
一、 内部阻碍 |
二、 外部阻碍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贸易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自由化分析 |
一、 货物贸易自由化整体水平 |
二、 敏感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灵活处理 |
三、 货物原产地规则约定 |
第二节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贸易的发展趋势 |
一、 货物贸易规模分析 |
二、 货物贸易比例分析 |
三、 货物贸易增速分析 |
第三节基于扩展引力模型的贸易效应实证检验 |
一、 扩展的引力模型构建 |
二、 研究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三、 实证检验结果及解释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投资与其他经济效应分析 |
第一节 中国与自由贸易区伙伴双向投资效应分析 |
一、 中国自由贸易协定有关投资的议题 |
二、 自由贸易区伙伴对中国投资的效应 |
三、 中国对自由贸易区伙伴投资的效应 |
第二节 投资效应及影响因素的计量模型检验 |
一、 模型设计 |
二、 样本选取与数据说明 |
三、 模型估计结果及解释 |
第三节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的其他经济效应分析 |
一、 促进国内地方经济发展 |
二、 促进国内相关产业发展 |
三、 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 |
四、 对世界经济发展产生深刻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研究结论和对策建议 |
一、 研究结论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整体水平显着提升 |
(二) 自由贸易区建设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发展阻力 |
(三)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具有明显的贸易创造效应 |
(四)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投资促进效应显着 |
(五) 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对我国地方经济、相关产业发展等具有多重影响 |
二、 对策建议 |
(一) 自由贸易区建设应妥善处理几个关系 |
(二) 灵活推进自由贸易区网络建设 |
(三) 提高自由贸易区建设质量和标准 |
(四) 完善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保障机制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9)美国对巴西政策研究(1946-196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国内研究现状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杜鲁门时期美国对巴西的政策的缘起 |
第一节 二战结束后的国际局势与“第四点计划”的展开 |
一、二战结束与美国“身份”的改变 |
二、冷战开始与美国对拉美政策的变化 |
三、“第四点计划”的开展对于拉美国家的影响 |
第二节 二战结束后美国对巴西政策的最初构想 |
一、二战胜利后美巴关系出现的微妙变化 |
二、拉美国家对马歇尔计划的强烈反应及美国对此的态度 |
三、拉丁美洲和加勒比经济委员会的建立及美国政府的反应 |
四、二战结束后美国和巴西出现的分歧 |
第三节 杜鲁门政府对巴西政策的确定与实施 |
一、美国与巴西:难以达成的同盟关系 |
二、巴西军事学院的建立 |
三、美巴“阿宾克联合行动”的开展与成果 |
第四节 美国对巴西政策的重新制定与瓦加斯的再度执政 |
一、巴西民族主义的崛起与瓦加斯执政方针的巨大改变 |
二、美国主导下的美巴军事合作协议的签订 |
三、美巴共同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建立与实际意义 |
小结 |
第二章 艾森豪威尔政府第一任期对巴西的政策 |
第一节 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对拉美国家政策的调整 |
一、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巴西政策的再思考 |
二、NSC144 系列文件出台的背景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对拉美的政治意图 |
三、1954年危地马拉政变及其对美国巴西政策的影响 |
第二节 艾森豪威尔政府对拉美政策的出台和影响 |
一、NSC5432系列文件与美国对巴西政策的再调整 |
二、“冷战泛美主义”与美国对拉美国家的外交构想 |
三、美国政府对巴西的新经济政策的反应及影响 |
第三节 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巴西政策的实施 |
一、美巴经济矛盾的扩大与1954年里约热内卢经济会议 |
二、美国在拉美推行单边主义政策与瓦加斯政府的逆反行动 |
三、美巴“特殊友谊”的逐渐瓦解与瓦加斯被迫自杀 |
小结 |
第三章 艾森豪威尔第二任期美国对巴西的政策 |
第一节 国际局势变化与美国对拉美国家政策的转变 |
一、50年代中后期的国际环境与美巴双方的利益需求 |
二、美苏在拉美地区的博弈 |
三、美国“睦邻政策”与“新睦邻政策”的再思考 |
第二节 艾森豪威尔时期美国出台的对巴政策 |
一、“艾森豪威尔主义”对“后瓦加斯时代”巴西政府的影响 |
二、美国政府对库比契克政府新经济外交政策的再思考 |
三、“泛美国家行动”政策下的美巴关系 |
第三节 艾森豪威尔政府时期巴西政策的实施 |
一、1958年尼克松的南美四国访问 |
二、NSC5902 系列文件与艾森豪威尔政府对拉美国家政策的新基调 |
三、美洲发展银行(IADB)的建立与巴西政府的态度 |
小结 |
第四章 肯尼迪政府时期美国对巴西的政策 |
第一节 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对拉美国家政策的变化 |
一、肯尼迪政府对巴西政策的再考量 |
二、夸德罗斯政府的上台与巴西新外交政策的实施 |
三、肯尼迪政府与“争取进步联盟”的建立 |
第二节 肯尼迪政府对巴西政策的调整与出台 |
一、巴西执行独立外交政策前出现的严重经济和社会危机 |
二、巴西新政府和“争取进步联盟”的冲突 |
三、美国对巴西新外交政策的反应与夸德罗斯政府的最终下台 |
第三节 肯尼迪政府对巴西主要政策的实施 |
一、防止“共产主义渗透”:肯尼迪政府的经济援助政策 |
二、肯尼迪政府对巴西极端经济政策的反应和态度 |
三、巴西和美国在经济政策方面的纷争与暂时和解 |
第四节 危机爆发:美国和1964年巴西军事政变 |
一、1964年巴西军事政变爆发的经济根源 |
二、肯尼迪政府与“山姆兄弟行动”计划的出台 |
三、美国政府和中情局积极参与1964年巴西政变 |
四、美国对巴西的重新布局与巴西军政府的“新外交举措” |
小结 |
结语 |
一、冷战初期美国与巴西的关系:分歧和博弈 |
二、巴西:一个令美国难以割舍的“南美重量级”伙伴 |
三、新时期美国与巴西的“合作与博弈”激烈的矛盾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拉美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回顾 |
(一) 既有研究的主要视角 |
(二) 既有研究的主要内容 |
三、民粹主义的概念梳理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相关概念辨析 |
四、理论工具 |
(一) 现代化理论 |
(二) 社会公正理论 |
(三) 社会分层理论 |
五、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拉美国家民粹主义的历史进程 |
第一节 拉美民粹主义的萌芽 |
一、时代背景(20世纪初) |
二、典型国家及其代表人物 |
三、政策取向 |
第二节 拉美民粹主义的发展 |
一、时代背景(20世纪30年代至80年代末) |
二、典型国家及其代表人物 |
三、改革取向 |
第三节 拉美民粹主义的新演化 |
一、时代背景(20世纪80年代以来) |
二、典型国家及其代表人物 |
三、改革取向 |
第二章 拉美现代化进程中民粹主义的特征分析 |
第一节 民粹主义的普遍性特征 |
一、草根性 |
二、非理性 |
三、批判性 |
四、易变性 |
第二节 拉美民粹主义的独特性 |
一、城市为主要阵地 |
二、卡里斯马式的上层领导 |
三、妥协的改良主义 |
第三章 拉美民粹主义产生与发展的根源 |
第一节 经济根源 |
一、经济基础薄弱 |
二、市场经济不完善 |
三、土地改革不彻底 |
第二节 政治根源 |
一、美国干涉与控制 |
二、威权主义盛行 |
三、政治体制缺陷 |
四、军队强大且活跃 |
五、政党力量相对弱小 |
第三节 思想文化根源 |
一、缺乏科学民主的文化传统 |
二、国家认同危机 |
三、传统的一体化团结思想 |
四、外来文化冲击 |
第四节 社会根源 |
一、社会贫富分化严重 |
二、社会分层趋势显着 |
三、社会结构流动多变 |
四、社会冲突激烈且常态化 |
第四章 民粹主义对拉美现代化进程的影响 |
第一节 政治视角 |
一、维护社会群体利益 |
二、推动政治参与平等性 |
三、煽动性政治动员冲击民主进程 |
四、加剧领袖政治专断 |
第二节 经济视角 |
一、推动经济发展战略转变 |
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
三、加深经济发展不平衡困境 |
第三节 社会视角 |
一、提升民众利益和生活质量 |
二、加剧收入分配不公 |
三、福利赶超加重中等收入陷阱 |
第五章 拉美民粹主义的挑战与趋势 |
第一节 当前拉美民粹主义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
一、拉美的新民粹主义 |
二、内部问题与挑战 |
三、外部问题与挑战 |
第二节 拉美民粹主义未来发展趋势 |
一、民粹主义的政治选举 |
二、民粹主义的指导理论 |
三、民粹主义的改革 |
结语 |
一、基本结论 |
(一) 拉美民粹主义与现代化进程相伴而行 |
(二) 拉美民粹主义的积极意义与消极影响并存 |
(三) 拉美民粹主义的滋生和蔓延尚未终结 |
二、研究展望 |
(一) 拉美民粹主义政府、军队和民众互动的机制研究 |
(二) 拉美民粹主义的国别研究和区域的比较研究 |
参考文献 |
四、墨西哥及智利见闻——重新正确认识发展中国家(论文参考文献)
- [1]拉丁美洲经济发展模式演变研究[D]. 周冲. 吉林大学, 2021
- [2]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D]. 张玲潇.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3]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ISDS)机制转型研究[D]. 魏德红. 吉林大学, 2020(03)
- [4]国际投资法中的金融规制问题研究[D]. 马兰.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5]《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研究[D]. 林思颖.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8)
- [6]国际关系文本中流水句隐性逻辑关系的转换 ——《中国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关系史》(第五章第3-4节、第六章第1-2节)的翻译实践报告[D]. 张俊琳.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0(08)
- [7]拉美国家的发展困境与出路 ——演化发展经济学的视角[D]. 王效云.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8]中国双边自由贸易区建设及其成效研究[D]. 董洪梅.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9]美国对巴西政策研究(1946-1964)[D]. 刘任.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6)
- [10]拉美现代化进程中的民粹主义研究[D]. 王斐.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