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例中毒导致人体伤害损伤程度鉴定(论文文献综述)
王子平,游欣怡,陈雨欣,柯建林,向明亮,张伟,邓小冬[1](2021)在《682例活体损伤鉴定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文中认为目的:探讨活体损伤鉴定的特征及影响因素。方法:回顾性分析682例活体损伤程度被鉴定人的人口学特征、案件资料(作案动机、发生场所、案发时间等)、致伤工具、损伤特征(部位、类型等)及损伤程度等,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其差异及影响因素。结果:被鉴定人以男性(74.34%)、18~44岁的青壮年(62.61%)为主;案发主要原因为临时口角(84.02%);娱乐场所多见(55.43%);8月份案件发生最多,且18∶00~24∶00时间段常见(37.28%)。钝器伤占比最高(80.06%),且以徒手伤为主(87.36%);损伤部位主要分布在颜面部(31.52%)和颅脑(27.57%),以骨折(35.34%)、创(33.87%)和擦挫伤(20.53%)为主。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损伤类型(OR=3.113,95%CI=2.308~4.2,P=0.001)及损伤部位(OR=1.119, 95%CI=1.051~1.190,P=0.001)是轻伤及以上的独立危险因素;致伤物(OR=2.195, 95%CI=1.011~4.768,P=0.047)是重伤二级的独立危险因素。结论:损伤程度与被鉴定人特征、损伤类型、损伤部位及致伤物有内在关联。
胡中豪[2](2021)在《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意见的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目的根据青岛市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案件现状,分析影响鉴定意见是否改变的因素,提出完善重新鉴定程序的建议,以期为后续重新鉴定程序标准化研究提供参考,并且初步构建预测重新鉴定意见是否改变的评分模型,以提高鉴定人员警惕,提升鉴定质量方法回顾性分析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青岛市公安局285例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案件。1.分析损伤部位分布及鉴定意见改变情况。2.将285例分为意见改变组与意见未变组,收集两组一般资料,包括重新鉴定提出方、初次鉴定的鉴定人人数、重新鉴定的鉴定人人数;鉴定程序相关数据,包括重新鉴定申请理由是否明确、初次鉴定受理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及实施过程是否存在问题;鉴定人及专家技术水平相关数据,包括初次鉴定第一鉴定人职称、重新鉴定第一鉴定人职称、重新鉴定是否邀请专家会诊。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单因素分析,将有统计学意义的变量纳入二分类logistic回归,探究鉴定意见改变的影响因素。3.采用ROC曲线评估各影响因素对重新鉴定意见是否改变的预测价值,并根据影响因素的回归系数建立评分模型,用ROC曲线评价评分模型的效果。4.针对案件特征及影响因素提出完善建议。结果1.2014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青岛市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案件量呈逐年递减的趋势。2.损伤部位:损伤部位分类中复合损伤占比最大,达33.33%,其次为面部、耳廓损伤(25.96%)。复合损伤95例中有66例(69.47%)合并面部、耳廓损伤。3.鉴定意见改变情况:维持初次鉴定意见172例(60.35%),鉴定意见改变113例(39.65%)。4.单因素分析结果:与重新鉴定意见是否改变相关的影响因素包括重新鉴定提出方、初次鉴定的鉴定人人数、申请理由是否明确、受理过程是否存在问题、实施过程是否存在问题、重新鉴定第一鉴定人职称、是否邀请专家会诊。5.logistic回归结果:重新鉴定意见改变的影响因素为重新鉴定申请理由明确(OR=2.211,P=0.019)、重新鉴定第一鉴定人职称(主任法医师)(OR=3.364,P=0.029)、重新鉴定邀请专家会诊(OR=2.429,P=0.032)、初次鉴定受理过程存在问题(OR=19.172,P<0.01)、初次鉴定实施过程存在问题(OR=21.515,P<0.01)。评分模型共5个评分项目,总评分为0~15分,与logistic回归模型预测结果相差较小,可以满足风险预测要求。结论1.青岛市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取得一定成效,重新鉴定案件量逐年递减,但是鉴定意见未变的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事实清楚,引用条款准确,无形中增加很多工作量,因此需进一步完善重新鉴定程序。2.明确的申请理由、重新鉴定第一鉴定人职称(主任法医师)、重新鉴定邀请专家会诊、初次鉴定受理存在问题、初次鉴定实施过程存在问题均是鉴定意见改变的影响因素。3.本研究建立的评分模型比传统回归模型更直观便捷,对于评估鉴定意见发生改变的可能性,提高法医鉴定人员警惕具有一定作用。4.建议针对重新鉴定案件的特征及影响因素,从重新鉴定的概念、原则、受理及实施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标准化程序规范,保障我国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质量。
韩若婷[3](2021)在《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刑事裁判分析 ——以裁判文书(2016-2020)为样本》文中研究指明为了顺应时代的要求,1997年《刑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行医罪,让其作为一个明确独立的罪名而存在,非法行医罪的明确设立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这样的设置对人们的身体健康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使得实践中对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是自从非法行医罪设立以来,学界对于此有很大的争议,比如对于本罪的主体、客体、定罪量刑以及与类似罪名的区分等很多方面都有很多不同的学说,学界对于非法行医罪关于实体上的问题都做了非常深刻且独到的见解,但是对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却往往被忽略。本篇文章就是通过研究河北省近5年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刑事裁判,通过分析裁判文书发现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出现的问题,从而提出相应的建议。笔者通过分析河北省近5年关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刑事裁判文书,发现其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地域差异大,河北省十一个地市之间关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数量有很大的差异,这说明河北省对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处罚差异较大,处罚力度有待调整。针对此问题,笔者建议加大对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追诉力度。第二,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鉴定标准适用不统一。在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非法行医行为对就诊人身体造成损害的情况下,通过鉴定来判断就诊人受伤的等级以及非法行医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标准,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鉴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在学界中主要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非法行医行为对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是一种伤害行为,在进行鉴定时应当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而另一种观点认为,非法行医行为对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害不同于一般的伤害行为,应根据伤残等级,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在本文中,笔者的观点是非法行医行为对就诊人的身体健康与伤害行为并不相同,适用的鉴定标准应当是《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只有适用统一的鉴定标准,才能够对就诊人的身体损害进行正确的鉴定,从而对非法行医行为人的定罪量刑才更加公正。第三,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量刑整体偏低。由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国家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都有着不好的影响,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对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量刑低,适用缓刑多的情况。而本文的观点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对非法行医行为人判处的低刑期和判处缓刑的数量多的情况,应当科学设置非法行医罪的法定刑,这样就会减少法院由于法定刑的设置较高而刻意的寻找从轻减轻的情节的情况,从而使得非法行医行为人得到应有的惩罚。第四,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专家辅助人出庭少。因为专家辅助人的出庭对于诉讼价值目标和诉讼效率的实现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刑事裁判中,专家辅助人出庭的情况却是非常少的,针对此问题,本文的建议是完善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制度。第五,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裁判质量不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量刑情节认定不规范和裁判说理部分不够详细的问题,针对此问题,本文的建议是规范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量刑的裁量权。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要求并且加强对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量刑说理。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刑事裁判文书的概述,这一部分通过论述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特征、类型、结构以及作用,对刑事裁判文书有一个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刑事裁判文书对于解决纠纷、对法官裁判过程和结果向外界宣告、做出的裁判成为人们行为准则的示范以及对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各种活动的监督都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第二部分分析了河北省2016年到2020年近5年关于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刑事裁判文书,通过对河北省近5年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数量和内容进行了数据的统计、整理和分析,并分别以不同的裁判文书类型、不同的量刑结果、文书地域差异、证据类型以及在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情况等对该5年的裁判数据进行了分类研究,并以柱状图、饼图以及折线图等形式对研究结果进行了直观体现。第三部分就是通过前文分析河北省在非法行医罪的司法现状,发现了非法行医罪在司法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比如,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地域差异大;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量刑整体偏低;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中专家辅助人出庭少;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鉴定标准适用不统一;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质量不高,主要是在量刑情节认定不规范和裁判说理不详细等方面存在问题等等。第四部分就是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联系理论,从而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第一,加大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追诉力度;第二,科学设置非法行医罪的法定刑;第三完善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出庭制度;第四明确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的鉴定标准;第五规范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量刑的裁量权。
蒋学余[4](2021)在《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模型大鼠中枢神经元-胶质细胞-趋化因子镇痛机制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的:本研究通过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模型大鼠进行干预,观察其损伤的神经元功能状态,及脊髓背角神经元-胶质细胞-趋化因子网络信号系统关键子的表达,探讨电针镇痛机制,为电针颈夹脊穴治疗神经根型颈椎病提供实验依据。方法:本研究分两部分实验进行。第一部分实验通过结(Sprague-Dawleg-SD)大鼠颈神经根建立神经根型颈椎病(Cervical Spondylotic Radiculopathy-CSR)神经病理性疼痛模型,在模型建立后通过检测其一般行为学表现及热刺激、机械刺激诱发痛、诱发电位来验证造模成功。然后将造模成功的48只大鼠分为4组,空白组、模型组、假手术组、电针组,术后2周电针组大鼠在绑缚下予以电针颈夹脊穴干预,模型组与假手术组予以同样绑缚,观察并记录各组大鼠热痛阈值及生化检测谷氨酸、前列腺素、NO含量,检测脊髓背角CGRP受体、AC、VGCC的表达。第二部分在第一部分造模基础上在颈神经根加置鞘内置管。将72只大鼠,分为空白组、模型组、假手术组、电针组、LAA星形胶质细胞抑制剂组(LAA组)及LAA+电针组,LAA组予以鞘内注射星形胶质细胞抑制剂LAA(L-α-aminoadi Pate)对星形胶质细胞进行抑制,免疫荧光法检测各组模型大鼠C6、C7脊髓背角CD11b/CR3、GFAP、CX3CR1受体、CCR2受体、TLR4、P38-MAPK、NF-κB表达,免疫组化检测C6、C7脊髓背角IL-1β、IL-6、IL-18、TNF-α的表达,并运用RT-PCR检测及Western blot检测丘脑、大脑皮层水平检测兴奋性氨基酸、炎症因子等含量及NMDA、AMPA表达。结果:第一部分结果显示:电针组能有效减轻CSR模型大鼠疼痛,降低电针组大鼠神经元中谷氨酸、前列腺素、NO含量均较模型组有明显改善(P<0.05),观察脊髓背角脊髓背角CGRP受体、AC、VGCC表达量有明显降低(P<0.05)。第二部分结果显示:电针夹脊穴和鞘内注射LAA星形胶质细胞抑制剂均能有效减轻CSR模型大鼠疼痛,减少胶质细胞上CX3CR1受体、CCR2受体、TLR4的生成(P<0.05),减少GFAP、CD11b/CR3表达(P<0.05),能有效抑制各类神经炎症介质IL-1β、IL-18、IL-6、TNF-α的合成和分泌(P<0.05),可有效减低脊髓背角水平NMDA、AMPA的表达(P<0.05)。LAA组较电针组效果明显(P<0.05)。结论:1、电针颈夹脊穴能有效改善CSR模型大鼠神经病理性疼痛。2、电针夹脊穴能够有效减少CSR大鼠模型脊髓背角神经元神经递质的释放,减少神经肽、神经递质表面受体表达。3、电针夹脊穴能够在抑制胶质细胞激活与趋化因子生成的基础上,抑制各类神经炎症介质的合成和分泌。
谷健发[5](2021)在《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缪麒[6](2021)在《基于事故重建的小型轿车与行人碰撞人体损伤特点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国际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我国汽车的数量也逐年上升,随之引发的一系列道路交通事故已成为一项重大的社会问题。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2015年的统计资料,全世界有超过125万人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约有2000万-5000万人因此而遭受非致命伤害,直接经济损失达5180亿美元。小型轿车与行人碰撞是道路交通事故中比较常见的事故类型,也是车辆安全开发和急救领域重要的研究内容,但目前鲜有关于行人损伤研究报道,而人体损伤作为交通事故的重要痕迹,正确分析损伤特点、成伤机制及损伤程度等对还原事故过程、正确划分责任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本研究针对有监控视频的小型轿车前部与行人碰撞交通事故类型,研究行人损伤特点、成伤机制和致伤条件,具体研究内容如下:1、事故过程重建。结合车辆痕迹、道路痕迹、人体损伤及监控视频,明确人体和小型轿车的碰撞关系及运动轨迹;从二维的监控视频上提取时间信息,再结合人体结构模型计算出人体和车辆各个阶段的速度、动能等数据。2、尸体解剖、损伤分析、损伤程度评分。本课题对损伤程度的评价采用AIS-ISS损伤程度评分法,选择身体3个最严重损伤部位,取其最高AIS分值并计算平方和,所得为ISS值,即ISS=∑(AIS12+AIS22+AIS32),将损伤程度量化;头部损伤是交通事故最主要的致死原因,针对头部损伤的评分本课题采用NISS评分。3、人体损伤发生过程及致伤条件。明确车辆损坏、人体损伤等情况,结合监控视频阐清一次性损伤、二次性损伤、三次性损伤发生的连续过程,并分析成伤机制、致伤条件;选取2例有监控视频的小型轿车-行人碰撞案例,经计算机软件PC-Crash再现致伤过程,明确人体损伤形态特征、部位、严重程度与事故车辆车速、动能等参数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随着车速的提升,AIS-ISS评分越来越高,人体损伤程度越来越重。运用PC-Crash对典型案例进行事故过程重建,再现了小型轿车与行人的碰撞过程,仿真结果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可见该事故重建方法可靠性。一般情况下,V<40 km/h,车辆对行人不产生严重伤(ISS>25);V>40 km/h,头部与前挡风玻璃发生碰撞,头部损伤严重,同时可形成严重的骨盆及肋骨骨折;V>60 km/h,头部与挡风玻璃碰撞除了致颅脑损伤外还可导致颈椎的损伤;人体损伤的形成与车速相关外,还与行人身高、发动机盖高度、发动机盖长度等因素有关。
段腾龙[7](2021)在《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研究应用Google、CNKI等学术搜索引擎,检索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文献资料,获取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例41632例;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http://data.stats.gov.cn)收集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情况和各车型的发生情况,共计998882例。应用SPSS23.0软件统计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死亡案例,对死者的一般情况、事故发生时间、损伤类型、死亡原因及死亡原因与车型的关系、车辆类型、路面类型及事故类型等参数指标进行分析。通过现场调查,对昆明地区1000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件数据进行采集分析,建立了昆明地区真实的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数据库,应用统计学方法分析研究事故的碰撞形态及碰撞位置、人-车碰撞事故中的驾驶员、车辆、行人等的特点及行人致伤机理和行人损伤评价指标。最后,应用PC-Crash对15例人-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案例进行再现,建立行人与车辆的碰撞模型,仿真事故发生的真实过程。研究表明,通过大量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案例分析,发现事故发生时间、损伤类型、死亡原因及死亡原因与车型的关系、车辆类型、路面类型及事故类型等分布具有一定的特点,进一步阐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提升法医学交通事故预防和鉴定效率以及减少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同时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及法医学研究提供了方向。基于PC-Crash软件的道路交通事故虚拟再现技术具有建模简单、模拟时间短、再现精度高、模拟界面形象逼真及分析结果易提取等特点,应用PC-Crash软件能够对人-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重建,可以再现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确定事故车速,能够对人体损伤的部位、程度、成伤方式得到进一步阐明,为法医学司法鉴定中车速鉴定、成伤机制、交通方式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方法。
耿景殿[8](2021)在《颅脑损伤部位及伤后社会功能损害与精神伤残等级的相关性研究》文中认为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业化进程、都市化以及交通事业的发展,意外伤害如交通事故、坠落、暴力等导致颅脑损伤事故频发。颅脑外伤患者往往存在包括认知、情感和行为等问题,严重影响伤者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功能,因此,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伤残等级的鉴定案件不断增多。由于此类案件涉及经济赔偿,不同精神伤残等级之间赔偿数目相差较大,在对被鉴定人精神伤残等级客观、正确的评定尤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性和维护受害人的利益。故而对被鉴定人精神伤残等级的正确评定就成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实践中的重要课题。本研究将探讨颅脑损伤患者不同颅脑损伤部位及伤后日常生活能力、社会功能的客观指标与精神伤残等级的关系,为提高鉴定精神伤残等级意见的准确性提供更为客观的理论和实践应用依据。方法收集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2009年-2020年精神伤残等级鉴定案例201例进行分析。按照鉴定等级分组,比较不同精神伤残等级案例的人口学特点及损伤特征;综合被鉴定人临床影像学CT或MRI结果统计颅脑损伤部位,探讨损伤部位数目之和与伤残等级关系;综合运用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ocial Disability Screening Schedule,SDSS),改良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Modified Barthel Index,MBI)、成人智残评定量表(Adult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rating scale,IDRS)等日常活动能力与社会功能量表,评估被鉴定人伤后日常生活能力及社会功能损伤程度,探讨日常生活能力及社会功能损伤程度与精神伤残等级相关性,并评定量表评分在精神伤残等级间的界限值,以图找出两者间的数理关系。结果1、在精神伤残等级评定的201例鉴定案例中,男性161例(80.1%),女性40例(19.9%);年龄16~90岁,平均年龄(43.02±16.86)岁;未婚55(27.2%)例,已婚或离异146(72.3%)例;职业:工人74(57.4%)例,农民14(10.9%)例,学生及知识分子15(11.6%)例,个体商户19(14.7%)例,自由职业4(3.1%)例,退休3(2.3%)例;损伤原因:车祸187(93.0%)例,坠落5(2.5%)例,暴力7(3.5%)例,其他2(1.0%)例。轻、中、重度颅脑损伤在性别(χ2=2.751,P>0.05)、年龄(χ2=8.945,P>0.05)、婚姻(χ2=2.904,P>0.05)、职业(χ2=7.458,P>0.05)、颅脑损伤与伤残等级评定时间间隔(χ2=2.430,P>0.05)、颅脑损伤方式(χ2=7.264,P>0.05)、颅脑损伤程度情况(χ2=6.343,P>0.05)方面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2、本研究中轻度精神伤残132例,占65.7%;中度精神伤残51例,占25.4%;重度精神伤残18例,占9.0%。在颅脑外伤患者的诊断中,前三位分别为器质性人格改变(190例,占94.5%),器质性遗忘症(140例,占69.7%),器质性智能障碍(111例,占55.2%);第4~10位分别为神经症样综合征,精神病性症状群,情感障碍,失语,抑郁状态,意识障碍,创伤后应激障碍。3、根据颅脑损伤患者影像学诊断结果将颅脑损伤部位分为蛛网膜下腔、左右额颞顶枕硬膜外、左右额颞顶枕硬膜下等39个区域,将年龄分为16-44岁(青年组)、45-60岁(中年组)、≥61岁(老年组)三组。按照年龄分组进行颅脑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间比较。结果显示,中年组的颅脑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0.025,P<0.05),青年组(χ2=4.683,P>0.05)与老年组(χ2=4.614,P>0.05)的颅脑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4、不同精神伤残等级间量表评定显示,成人智残评定量表(IDRS)适用于一级--七级伤残等级的评定;改良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MBI)对重度精神伤残(一级--三级)、中度精神伤残(四级、五级除外)有良好的区分;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平均分对伤残等级的区分度不明显。依据ROC曲线初步得出,IDRS得分划定界限区间:0~9分为轻度精神伤残,10~14分为中度精神伤残,15~20分为重度精神伤残;MBI得分划定界限区间:0~45分为重度精神伤残,46~85分为中度精神伤残,85~100分为轻度精神伤残;SDSS得分划定界限区间:0~14分为轻度精神伤残,15~18分为中度精神伤残,19~20分为重度精神伤残。结论1.颅脑损伤人群主要以男性、已婚、青壮年为主;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工作,损伤程度多为轻度脑损伤;损伤原因多为交通事故伤。2.被鉴定人在性别、年龄、婚姻、职业、颅脑损伤与伤残等级评定时间间隔、颅脑损伤方式、颅脑损伤程度等方面与伤残等级无相关性。3.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综合征中,器质性人格改变占第一位,其次为器质性遗忘症,第三为器质性智能障碍。颅脑损伤所致精神伤残等级中,轻度精神伤残(七级--十级)最多。4.颅脑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关系研究显示,在45岁-60岁年龄组,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存在明显相关性。5.成人智残评定量表(IDRS)、改良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MBI)的评分与精神伤残等级评定存在一定的数理关系,IDRS评分最能体现社会功能和日常生活能力与精神伤残等级评定的关系,可作为鉴定实践中精神伤残等级评定的可靠工具。
郭彩芬[9](2021)在《大蹼铃蟾皮肤分泌物来源的多肽对LPS的中和活性及对MAPK/NF-κB信号通路影响的研究》文中认为脓毒血症的是继发于感染的危及生命的急性器官功能障碍疾病,是全球需要共同面对的公共卫生问题。脓毒血症是治疗最昂贵的疾病之一,尽管临床医生的认识不断提高,诊断方法日趋完善,治疗措施也不断更新,但脓毒血症的发生率在不断增加,死亡率仍然很高。抗生素耐药和多重耐药的发生率不断增加,使得脓毒血症的治疗成为一个难题。此外,大多数抗生素对细菌释放的LPS没有影响,有时,在使用抗生素后细菌的裂解会释放更多的LPS,这反过来加重了患者的临床症状并增加了死亡率。脂多糖(lipopolysaccharide,LPS)是革兰氏阴性细菌细胞壁外膜的主要成分,其结构由最保守的脂质A,核心多糖链和称为“O-抗原”的可变多糖链组成。天然免疫系统对LPS的监测是革兰氏阴性细菌宿主监测的关键。细胞外空间的LPS是由质膜定位的TLR4-MD2复合物以及它们的辅助受体CD14共同感知的,CD14能特异性识别LPS的脂质A结构。由适配器MyD88和TRIF介导的TLR4信号转导激活NF-κB和IRF3介导的炎性分子(包括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的转录。LPS对TLR4的过度激活和随之而来的细胞因子风暴被认为是导致脓毒血症以及脓毒性休克的主要原因。抗微生物肽(antimicrobial peptides,AMPs)由地球上绝大多数生物体产生。已知的AMPs具有针对细菌、真菌、寄生虫、病毒以及微生物生物膜的多种生物活性。一些AMPs通过杀死病原体,结合或中和LPS并调节对感染的免疫反应来参与机体的防御过程。AMPs由于其潜在的生物学活性和免疫调节特性,已成为脓毒血症的替代疗法。LPS的中和或消除仍然是治疗脓毒血症的最有前景的方法。多粘菌素B是第一个通过与LPS结合而减少IL-1分泌和致死率的肽,但肾毒性限制了多粘菌素B的进一步应用,因此低毒性和较强生物活性的AMPs仍然是脓毒血症的潜在候选分子。但使用天然存在的AMPs作为治疗药物仍需克服一些困难。如在体内缺乏稳定性,对宿主细胞的潜在毒性等。本研究是从大蹼铃蟾的皮肤分泌物中分离纯化出具有LPS中和活性的多肽峰,并通过多肽组学测出多肽序列,使用分子对接技术筛选出与LPS结合能力较强的7个多肽,再通过生物膜层干涉技术筛选出两条与LPS结合能力最强的多肽,命名为肽2、肽7。肽2是一条由34个氨基酸残基构成的多肽,序列为DLLGQAGCTLVIGEEAGKEIADLTNSVIEDVLRK,肽 7 是一条由 15 个氨基酸残基构成的多肽,序列为NQPFTFTLGTGQVIK;肽2、肽7对临床常见的细菌没有直接的抑菌活性,但与LPS具有很强的结合能力,亲和力常数分别为1.05 ×10-9M,8.156 × 10-9M;肽2、肽7可显着抑制LPS诱导的RAW 264.7细胞中促炎细胞因子的转录和分泌,包括TNF-α、IL-1β和IL-6;肽2、肽7阻断了丝裂原活化蛋白激酶(ERK、JNK和p38)和NF-κB信号通路的激活,在LPS刺激的RAW264.7细胞中发挥抗炎作用;体内实验表明肽2、肽7可降低LPS处理过的小鼠的死亡率,对脓毒血症小鼠具有保护作用;肽2、肽7与LPS的相互作用表明,肽2、肽7可以剂量依赖的方式部分中和LPS;肽2、肽7可阻断LPS与LPS结合蛋白的结合,从而抑制LPS诱导的细胞因子和其他炎症介质的释放;肽2、肽7具有免疫调节作用,包括部分中和LPS和抑制炎性细胞因子的产生。
张红星[10](2021)在《飞行人员颈椎疾病住院现状及高载荷下ACDF与CTDR术后颈椎生物力学研究》文中指出非战斗疾病和伤病是现代我军人员减员的主要原因。在军事飞行人员疾病中,颈椎病是一种常见的致残性疾病。随着飞机飞行速度及性能的提升,飞行人员承受负荷明显增加,再有飞行人员训练强度的不断增大,均导致其颈椎疾病的发病率逐年提高,飞行人员颈椎疾病问题的防治和保健越来越受到军事医学的关注。目的:(1)对现役军事飞行人员颈椎疾病住院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分析颈椎病住院率、住院诊治及医学鉴定等情况;(2)利用有限元方法构建颈椎术后模型,探索ACDF与CTDR两种手术方式对高载荷下颈椎生物力学响应。方法与结果:一:军事飞行人员颈椎疾病住院现状研究对我院2010年1月-2019年12月期间因颈椎病住院的现役飞行人员进行单中心回顾性研究。经过纳入排除标准,对纳入的研究对象年龄、性别、飞行机种、飞行时间、疾病分型、诊治及飞行鉴定结果等进行描述性统计和分析。结果发现2010-2014年飞行人员颈椎疾病占骨科疾病比重(21.36%)明显高于后五年(15.53%),但颈椎病住院人次(148人次)则低于2015-2019年住院人次(193人次),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0.01)。2010年1月-2019年12月期间,在我院去除重复住院,共收治166名颈椎疾病的现役军事飞行人员,在骨科总疾病占17.61%,排在第二位,远高于同时期住院的非空勤军事人员颈椎人数,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0.001);飞行人员颈椎病发病年龄范围在23-57岁,平均年龄37.37±7.37岁,低于非空勤军事人员平均年龄39.72±8.98岁,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0.05);166例飞行人员中有4例(2.41%)接受手术治疗,明显低于同时期非空勤军人手术率12.09%,差异有统计学差异(P<0.05)。研究中166例飞行人员中共有87例(52.41%)飞行人员飞行合格并返回工作岗位;53例飞行人员飞行暂不合格、26例飞行人员飞行不合格,无法继续飞行。二:ACDF与CTDR内固定系统在高载荷下颈椎生物力学响应利用有限元方法对符合要求的尸体标本进行构建颈椎骨骼-韧带-肌肉三维有限元模型并对构建的有限元模型进行验证。C4-5椎体进行构建的ACDF组和CTDR组模型作为实验组,正常颈椎模型作为对照组。利用上述验证后的模型模拟飞行训练中的高加速度工况,研究术后颈椎受力及运动学影响。结果显示,本次研究构建在屈伸、侧倾、旋转运动上的数据与文献实验数据基本一致,误差±1个标准差,证明所建立有限元模型能够有效反映人体头颈部运动学及力学响应,可以用于高载荷下颈椎术后生物力学研究。研究表明,对照组椎间盘应力由上而下逐渐增大,C7-T1椎间盘和C6-7椎间盘应力最大;ACDF组的高载荷下的活动度稍低于正常颈椎,CTDR组因冲击后期人工椎间盘上下部分发生分离,导致手术节段活动度会远高于正常颈椎;在加载荷冲击下,对照组相邻椎体间应力随着时间波动最小,其次是ACDF,最差的是CTDR;根据NIC损伤标准,ACDF和CTDR可能不会发生脊髓损伤的危险,但由于CTDR组人工椎间盘后期发生了分离,出现韧带和肌肉损伤的风险相对于ACDF组可能会增加。结论:飞行人员颈椎疾病占骨科疾病谱前列,且发病年龄年轻化、治疗相对单一以及治疗后飞行合格率低。根据本次模型实验结果表明,在高载荷冲击力的作用下ACDF(Zero-P)比CTDR(Pro Disc-C)可能更安全。这对飞行人员颈椎疾病的诊治、预防和术后能否返回飞行岗位有一定的意义。
二、2例中毒导致人体伤害损伤程度鉴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例中毒导致人体伤害损伤程度鉴定(论文提纲范文)
(1)682例活体损伤鉴定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资料与方法 |
1.1 一般资料 |
1.2 方法 |
1.3 统计学分析 |
2 结果 |
2.1 被鉴定人的人口学特征 |
2.2 案件背景资料 |
2.2.1 案件动因 |
2.2.2 案件发生场所 |
2.2.3 案件发生时间 |
2.3 活体损伤特点 |
2.3.1 致伤工具 |
2.3.2 损伤部位 |
2.3.3 损伤类型 |
2.3.4 损伤程度 |
2.4 损伤程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2.4.1 损伤程度与性别的关系 |
2.4.2 损伤程度与损伤类型的关系 |
2.4.3 损伤程度与损伤部位的关系 |
2.4.4 损伤程度与致伤物的关系 |
2.4.5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损伤程度的危险因素 |
3 讨论 |
(2)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意见的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材料和方法 |
1 数据来源 |
2 纳入和排除标准 |
3 资料收集 |
4 变量定义 |
5 技术路线图 |
6 质量控制 |
7 统计学处理 |
结果 |
1 重新鉴定案件基本情况 |
1.1 青岛市公安局重新鉴定案件量变化趋势 |
1.2 重新鉴定案件一般资料 |
1.3 重新鉴定案件鉴定程序相关数据 |
1.4 重新鉴定案件鉴定人及专家技术水平相关数据 |
1.5 损伤部位 |
1.6 鉴定意见改变情况 |
2 重新鉴定案件影响因素分析 |
2.1 重新鉴定案件数据单因素分析 |
2.2 重新鉴定案件数据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 |
2.3 重新鉴定案件各影响因素的ROC曲线分析 |
2.4 影响因素评分模型的建立 |
2.5 影响因素评分模型与回归模型的比较 |
3 可归纳为补充鉴定的案件 |
3.1 补充鉴定常见原因 |
3.2 损伤部位 |
讨论 |
1 重新鉴定案件一般情况 |
2 申请理由对鉴定意见的影响 |
3 鉴定人职称对鉴定意见的影响 |
4 医学专家会诊对鉴定意见的影响 |
5 初次鉴定存在问题对重新鉴定意见的影响 |
6 概念不清导致重新鉴定增多 |
7 影响因素评分模型的意义 |
结论 |
重新鉴定典型案例 |
案例一 |
案例二 |
案例三 |
参考文献 |
综述 公安机关法医重新鉴定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缩略词表 |
致谢 |
(3)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刑事裁判分析 ——以裁判文书(2016-2020)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意义 |
三 研究现状 |
四 研究方法 |
五 创新点和不足 |
1 本文的创新点 |
2 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刑事裁判文书概述 |
1.1 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和特征 |
1.1.1 刑事裁判文书的概念 |
1.1.2 刑事裁判文书的特征 |
1.2 刑事裁判文书的类型 |
1.2.1 刑事判决书的分类 |
1.2.2 刑事裁定书的分类 |
1.3 刑事裁判文书的结构 |
1.4 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 |
1.4.1 解决社会纠纷的功能 |
1.4.2 宣告裁判过程与结果的功能 |
1.4.3 规范行为准则的功能 |
1.4.4 监督裁判活动的功能 |
第二章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现状分析 |
2.1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宏观分析 |
2.1.1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规模占比 |
2.1.2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年度占比 |
2.1.3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类型分析 |
2.1.4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地域分析 |
2.2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内容分析 |
2.2.1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证据类型 |
2.2.2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情况 |
2.2.3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 |
2.2.4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文书的量刑内容 |
第三章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存在的问题 |
3.1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地域差距大 |
3.2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鉴定标准适用不统一 |
3.3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刑事裁判专家辅助人出庭少 |
3.4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量刑整体偏低 |
3.5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质量不高 |
3.5.1 个别法院对量刑情节认定不规范 |
3.5.2 个别法院的裁判说理部分不够详细 |
第四章 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裁判的完善 |
4.1 加大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追诉力度 |
4.2 规范非法行医犯罪中的鉴定标准 |
4.3 完善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出庭作证制度 |
4.4 科学设置非法行医罪的法定刑 |
4.5 规范非法行医犯罪案件中量刑的裁量权 |
4.5.1 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要求 |
4.5.2 加强裁判文书的量刑说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模型大鼠中枢神经元-胶质细胞-趋化因子镇痛机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英文对照缩略词 |
前言 |
第一部分 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大鼠伤害性感觉神经元兴奋性的影响 |
1 实验目的 |
2 材料与方法 |
2.1 实验动物与分组 |
2.2 主要试剂与仪器 |
2.3 大鼠模型建立 |
2.4 大鼠CSR模型造模评价标准 |
2.5 分组与处理 |
2.6 检测指标与方法 |
2.7 统计学分析 |
3 结果 |
3.1 大鼠热刺激诱发痛、机械刺激诱发痛 |
3.2 大鼠脊髓神经潜伏期诱发电位 |
3.3 四组脊髓背角谷氨酸、前列腺素、NO含量比较 |
3.4 四组脊髓背角CGRP受体、AC、VGCC表达比较 |
4 小结 |
第二部分 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大鼠中枢(CNS)小胶质细胞激活-中枢敏化的影响 |
1 实验目的 |
2 材料与方法 |
2.1 实验动物与分组 |
2.2 主要试剂与仪器 |
2.3 大鼠模型建立 |
2.4 大鼠CSR模型造模评价标准: |
2.5 分组与处理 |
2.6 检测指标与方法 |
2.7 统计学分析 |
3 结果 |
3.1 各组大鼠热刺激诱发痛、机械诱发痛 |
3.2 各组大鼠脊髓神经潜伏期诱发电位 |
3.3 各组大鼠C6、C7 脊髓背角CD11b/CR3、GFAP、CX3CR1 受体、CCR2 受体、TLR4、P38-MAPK、NF-κB表达比较 |
3.4 六组大鼠C6、C7 脊髓背角IL-1β、IL-6、IL-18、TNF-α表达比较 |
3.5 六组大鼠C6、C7 脊髓背角NMDA、AMPA表达比较 |
4 小结 |
第三部分 讨论分析 |
1 中医学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的认识 |
1.1 病名及症状 |
1.2 病因病机 |
1.3 颈椎病与经脉的关系 |
1.4 颈椎病与经筋的关系 |
1.5 中医治疗颈椎病的研究进展 |
2 现代医学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的研究 |
2.1 现代医学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研究 |
2.2 颈椎的解剖学构造 |
2.3 现代医学对颈椎病病因认识 |
2.4 现代医学对颈椎病的治疗 |
2.5 电针疗法与神经根型颈椎病 |
3 神经根型颈椎病与神经病理性疼痛 |
3.1 中枢敏化与神经病理性疼痛 |
3.2 “神经元-胶质细胞-趋化因子”网络信号系统与神经病理性疼痛 |
4 本次研究结果分析 |
4.1 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大鼠伤害性感觉神经元兴奋性的影响 |
4.2 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大鼠中枢(CNS)小胶质细胞激活-中枢敏化的影响 |
5 不足与展望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综述 神经根型颈椎病治疗进展及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动态 |
参考文献 |
(6)基于事故重建的小型轿车与行人碰撞人体损伤特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本文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关于交通伤的国内外研究概况 |
1.3 目前存在的不足 |
1.4 课题来源及研究内容 |
1.4.1 本课题来源 |
1.4.2 研究目的及内容 |
第二章 事故过程重建 |
2.1 事故描述 |
2.2 事故现场信息 |
2.3 车辆损坏情况及行人伤亡情况 |
2.4 痕迹对应关系分析 |
2.5 事故重建 |
2.5.1 视频车速计算 |
2.5.2 PC-Crash事故重建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损伤及损伤程度评分 |
3.1 简明损伤定级标准(abbreviated injury scale,AIS)及损伤严重度评分(injury severity score,ISS) |
3.2 行人主要损伤形式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损伤及致伤条件分析 |
4.1 小型轿车-行人碰撞发生过程 |
4.2 人体损伤致伤条件分析 |
4.2.1 方法 |
4.2.2 结果 |
4.2.2.1 挡风玻璃与行人身高、发动机盖高、发动机盖长的关系 |
4.2.2.2 行人身高、发动机盖高与损伤之间的相关性 |
4.2.2.3 利用PC-crash验证 |
4.2.3 致伤条件分析 |
4.2.3.1 骨盆骨折 |
4.2.3.2 股骨骨折 |
4.2.3.3 肋骨骨折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全文小结及应用前景 |
5.1 全文总结 |
5.2 应用前景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7)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1章 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概述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前期研究基础 |
1.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全国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 |
2.1 引言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一般资料 |
2.2.2 研究方法 |
2.3 结果 |
2.3.1 2013年~2017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
2.3.2 死者性别 |
2.3.3 死者年龄 |
2.3.4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 |
2.3.5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类型 |
2.3.6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 |
2.3.7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与车辆类型的关系 |
2.3.8 道路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类型 |
2.3.9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路面类型 |
2.3.10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类型 |
2.4 讨论 |
2.5 结论 |
第3章 昆明地区1000例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 |
3.1 引言 |
3.2 材料与方法 |
3.2.1 资料 |
3.2.2 研究方法 |
3.2.2.1 一般描述性统计 |
3.2.2.2 圆分布方法 |
3.2.2.3 单因素分析 |
3.3 结果 |
3.3.1 死者性别 |
3.3.2 死者年龄 |
3.3.3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间 |
3.3.3.1 一般描述统计 |
3.3.3.2 基于圆分布法的时间分布 |
3.3.3.4 天气类型 |
3.3.5 路面状况 |
3.3.6 路面类型 |
3.3.7 道路交通事故损伤类型 |
3.3.8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原因 |
3.3.9 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方式 |
3.3.10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道路类型 |
3.3.11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类型 |
3.3.12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位置 |
3.3.13 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线型 |
3.3.14 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控制 |
3.3.15 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形态 |
3.3.16 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类型 |
3.3.17 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类别 |
3.3.18 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证状态 |
3.3.19 道路交通事故的酒驾情况 |
3.3.20 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避让措施 |
3.4 讨论 |
3.5 结论 |
第4章 基于PC-Crash软件的人-车碰撞道路交通事故重建研究 |
4.1 引言 |
4.2 研究材料 |
4.3 方法 |
4.3.1 事故现场重建 |
4.3.2 人车模型建立 |
4.3.3 事故再现方法 |
4.3.4 车速验证及行人损伤评价方法 |
4.3.5 PC-Crash软件仿真重建数据输出 |
4.4 结果 |
4.5 讨论 |
4.6 结论 |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综述 基于PC-Crash软件的人-车道路交通事故再现技术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颅脑损伤部位及伤后社会功能损害与精神伤残等级的相关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词表 |
第一章 前言 |
第二章 研究材料和方法 |
2.1 研究材料 |
2.2 研究方法 |
第三章 结果 |
3.1 颅脑损伤者一般人口学资料比较 |
3.2 颅脑损伤者精神障碍诊断与等级评定结果 |
3.3 颅脑损伤特征比较 |
3.4 颅脑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比较 |
3.5 精神伤残等级与社会功能量表评分关系 |
3.6 不同精神伤残等级的IDRS、MBI、SDSS量表评分比较 |
3.7 三组量表界限值判定 |
3.8 三组量表评定与鉴定意见一致性分析 |
3.9 精神伤残等级的多元logistics回归分析 |
第四章 讨论 |
4.1 颅脑损伤被鉴定人的一般人口学情况 |
4.2 颅脑损伤者的精神障碍诊断与等级评定 |
4.3 颅脑损伤原因、程度与精神伤残等级的关系 |
4.4 颅脑损伤部位与精神伤残等级关系 |
4.5 不同精神伤残等级与IDRS、MBI、SDSS评分差异 |
4.6 IDRS、MBI和 SDSS评分与精神伤残等级区分度关系 |
4.7 量表界值判定 |
第五章 结论 |
第六章 创新性和不足、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综述 颅脑损伤致精神伤残的等级司法评定研究现状 |
参考文献 |
附录2 论文 |
附录3 致残程度分级划分依据 |
附录4 智残评定量表 |
附录5 改良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 |
附录6 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 |
附录7 格拉斯哥昏迷量表评定(GCS) |
在读期间发表的文章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大蹼铃蟾皮肤分泌物来源的多肽对LPS的中和活性及对MAPK/NF-κB信号通路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以字母顺序排列)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脓毒血症 |
1.2 LPS |
1.3 抗微生物肽 |
第2章 抗内毒素肽的筛选 |
引言 |
实验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第3章 抗内毒素肽的体外活性研究 |
引言 |
实验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第4章 抗内毒素肽体内治疗效果的评价研究 |
前言 |
实验材料与方法 |
结果 |
讨论 |
结论 |
全文总结 |
研究创新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综述 抗菌肽在人类疾病中的作用及其作为免疫治疗的潜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飞行人员颈椎疾病住院现状及高载荷下ACDF与CTDR术后颈椎生物力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说明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军事飞行人员颈椎疾病住院现状研究 |
1.1 引言 |
1.2 资料与方法 |
1.2.1 纳入和排除标准 |
1.2.2 研究对象 |
1.2.3 研究方法 |
1.2.4 研究内容 |
1.2.5 技术路线图 |
1.3 结果 |
1.3.1 飞行人员颈椎病年住院人次变化和年增长变化情况 |
1.3.2 飞行人员住院基本资料(同非空勤军事人员比较) |
1.3.3 研究对象入院前的飞行资料 |
1.3.4 研究对象颈椎疾病诊治情况和诊疗后医学鉴定结果 |
1.4 讨论 |
1.5 结论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ACDF与CTDR内固定系统在高载荷下颈椎生物力学响应 |
2.1 前言 |
2.1.1 ACDF与CTDR的应用 |
2.1.2 有限元方法在骨科领域的发展 |
2.1.3 飞行人员颈部损伤的研究现状 |
2.2 材料与方法 |
2.2.1 实验对象与设备 |
2.2.2 颈椎三维有限元模型的建立 |
2.2.3 模型验证 |
2.2.4 颈椎修饰ACDF与CTDR模型的构建 |
2.2.5 颈椎术后高载荷下颈部生物力学模拟 |
2.3 结果与分析 |
2.3.1 颈椎有限元模型验证结果 |
2.3.2 颈椎有限元模型仿真结果与分析 |
2.4 结论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总结与展望 |
附录 |
个人简介 |
致谢 |
文献综述 军事飞行员颈椎疾病:流行病学、病因学、诊断与治疗 |
参考文献 |
四、2例中毒导致人体伤害损伤程度鉴定(论文参考文献)
- [1]682例活体损伤鉴定的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J]. 王子平,游欣怡,陈雨欣,柯建林,向明亮,张伟,邓小冬. 川北医学院学报, 2021(11)
- [2]人体损伤程度重新鉴定意见的影响因素研究[D]. 胡中豪. 青岛大学, 2021
- [3]河北省非法行医犯罪案件的刑事裁判分析 ——以裁判文书(2016-2020)为样本[D]. 韩若婷. 河北大学, 2021(02)
- [4]电针颈夹脊穴对神经根型颈椎病神经病理性疼痛模型大鼠中枢神经元-胶质细胞-趋化因子镇痛机制的研究[D]. 蒋学余. 湖南中医药大学, 2021(02)
- [5]环境损害致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机制研究[D]. 谷健发.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6]基于事故重建的小型轿车与行人碰撞人体损伤特点研究[D]. 缪麒. 南方医科大学, 2021
- [7]基于PC-Crash的昆明地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研究[D]. 段腾龙. 昆明医科大学, 2021
- [8]颅脑损伤部位及伤后社会功能损害与精神伤残等级的相关性研究[D]. 耿景殿. 汕头大学, 2021(02)
- [9]大蹼铃蟾皮肤分泌物来源的多肽对LPS的中和活性及对MAPK/NF-κB信号通路影响的研究[D]. 郭彩芬. 昆明医科大学, 2021(02)
- [10]飞行人员颈椎疾病住院现状及高载荷下ACDF与CTDR术后颈椎生物力学研究[D]. 张红星. 安徽医科大学, 20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