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加入WTO的七个“有利于”(论文文献综述)
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CPTPP课题组[1](2021)在《加入CPTPP,中国需要做什么》文中指出导语: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是中国第二次"入世"。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邀请长期从事国际贸易规则研究的专家笔谈,就CPTPP规则与法规政策进行对比,对未来"制度性"变化作出预测。CPTPP概述杨国华(清华大学)CPTPP序言载明了该协定的目标,可以从中预见到中国加入后的影响,同时也能够帮助我们理解该协定具体条款的内容。
潘秋晨[2](2021)在《全球价值链嵌入对中国制造业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中国经济在经历了长期的高速增长后,正面临动力转轨,而在复杂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之下,先前本就潜藏的矛盾更为突出,“粗放型”的增长模式已不适应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但创新效率低下、所有制歧视、产业分割严重等难以转变的现实,又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集约型”增长模式的发展。如何找到未来的经济增长动力,是政策制定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而中国制造业当下存在的资源错配,不仅说明产业部门包含着充分的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空间,更潜藏着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巨大能量。若要释放这一能量,就有必要在世界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国内国际生产体系紧密联结的双循环背景下,结合中国深化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历程,考虑如何构筑更高质量的全球价值链嵌入路径,更充分的利用好全球价值链的组织、治理结构,进而促进生产要素的内外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若能基于全球价值链嵌入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有的放矢的制定政策,改善不平衡、不协调的全球价值链嵌入模式对资源的过度消耗等不可持续的问题,就可能为中国经济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文章将全球价值链与资源配置纳入统一的分析框架,基于全球价值链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理论分析框架和中国制造业发展的特征事实,系统阐述了全球价值链嵌入对中国制造业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不同于以往大部分文献的是,本文在全面量化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内外协同型、内向型动能,并区分制造业行业内、行业间资源错配事实的基础上,利用1996-2013年中国制造业微观企业数据和世界投入产出数据,以垂直深化的视角探究了全球价值链嵌入的要素流动效应、分工协作效应、外向集聚效应、结构升级效应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包含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展开综述,梳理理论发展脉络并归总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一方面找到支撑本文开展进一步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另一方面发现相关研究领域的局限和空白,以阐明本文仍需进一步研究的必要。第二,以文献综述为源点,以全球价值链理论、产业经济理论为基础,全面分析全球价值链嵌入对制造业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阐明中国作为一个转型国家,向更高水平的开放型市场经济转变的最终目的是使外部资源对国内市场产生有益的引领作用,从而巩固国内大循环的主体地位。因此,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影响机制应是垂直深化和由表及里的,异质性行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对资源配置的影响可能经由两个端口,产生三种动能,进而通过四类机制发挥作用。一方面是单纯依靠外向型动能驱动的资源优化配置,即在国际市场进出口侧主要发挥作用的要素流动和分工协作机制;另一方面是在异质性行业深化参与全球价值链的过程中,全球价值链与国内生产体系产生深入联结后在国内市场供给侧发挥作用的机制,可分为外向集聚和结构升级。其中,外向集聚机制主要说明了内外动能的协同作用;而结构升级机制则更强调在外部资源对国内市场产生有益的引领之后,本国产业部门自主增值能力的增强和国内大循环发挥的主体作用。第三,以1996-2013年中国工业企业微观数据和世界投入产出数据为依据,对中国制造业的全球价值链角色和资源配置实际进行深入探讨。一方面,在规模报酬可变的情形下阐明中国制造业行业内、行业间的资源配置情况;另一方面,克服总值贸易思维的缺陷,以垂直深化的增加值视角重新考量中国的贸易利益,进一步区分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内外协同型和内向型动能。第四,实证检验全球价值链嵌入影响资源配置的程度和方向,进一步界定全球价值链嵌入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区间”。第五,实证检验全球价值链嵌入影响资源配置的路径机制。首先,构建方程检验在全球价值链嵌入改善资源配置的过程中,相应的影响机制发挥了什么作用;其次,若存在多种中介机制的多重影响,则进一步确定其中更为显着的中介机制;最后,进一步探讨影响机制是否存在局限性,进而可能在一定条件之下弱化了全球价值链嵌入对资源配置的改善作用。第六,对全文的研究结论进行归总,对如何构筑高质量的全球价值链嵌入路径从而打开效率提升的“黑箱”提供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理论和经验分析,本文得到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角色正从一个倾向于被动接受他国中间产品的低端代工者角色,向一个倾向于为全球生产网络输送中间产品的中端分工者角色转变,且在此过程中,国际市场对中国国内循环的依存度逐渐上升。第二,中国制造业行业内、行业间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资源错配,也恰好潜藏着实现中国经济新一轮增长的巨大能量。若能够改善资源错配,1996-2013年,中国制造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还将提升约13.16%,平均每年实现0.73%的增长;总产出将额外提升9.6%,平均每年实现0.53%的增长。第三,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对打通资源在行业间的流通渠道的作用更强,内向型动能对打通资源在企业间的流通渠道的作用更强。进一步的行业异质性分析显示,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行业越来越依赖于偏向内向的全球价值链嵌入动能改善资源配置。非线性分析显示,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各类动能对资源配置均存在一定的“优化区间”。内向型动能与资源错配的关系呈“倒U型”,当内向型动能增强到超过非线性关系的临界值之后,将发挥着可持续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这意味着,基于中国资源禀赋和产业体系构筑的全球价值链高端嵌入路径,确实潜藏着带动经济下一轮快速增长的巨大能量。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内外协同型、外向型动能与资源错配的关系均呈“U型”,且具备“左高右低”的非对称特征,说明外向型动能的参与确实优化了行业间资源配置,且该效应大于抑制作用,合理利用外向型动能将促使其发挥更强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第四,在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改善行业间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基于外资更替和再配置的要素流动效应共同发挥了多重中介作用,且外资再配置的中介作用更强。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外资再配置效应与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之间呈“倒U型”关系。这意味着,由发达经济体外资企业主导的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确实隐含着“纵向压榨”效应,而这一效应对东道国市场资源配置的负面影响也将阻碍外资本身的成长。并且,基于内外资部门之间生产率增长动力的差异,外资实质在这一资源协同优化的过程中获益更多,也更依赖于在东道国的资源再配置过程驱动自身的迅速成长。若这一协同优化过程无法持续,“纵向压榨”可能转变为“双向压制”,从而造成“损人不利己”和“两败俱伤”的局面。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中国等发展中经济体为代表的全球价值链从属者的研发行为,实质是全球价值链参与者之间相互追赶和学习的表现,驱动了全球价值链主导者更高效率的资源再配置过程,一定程度消弭了全球价值链嵌入的“纵向压榨”效应,“重启”了国内国际资源的协同优化路径。第五,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在改善行业间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基于全球价值链分工协作关系实现的就业结构横向调整和融资约束缓解共同发挥了多重中介作用,且就业结构横向调整的中介作用更强。但需要注意的是,就业结构的纵向调整并未在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改善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相对于高技能劳动要素的增长,全球价值链嵌入程度的深化反而促使制造业更多的积累了对中低技能劳动要素的偏好,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可能存在一定的资源优化配置“偏向”。进一步的研究表明,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型动能虽然通过缓解融资约束、降低全球价值链嵌入壁垒驱动了制造业整体的资源优化配置,但却以“拖累”劳动要素的优化配置为代价,且低端“拖累”更为严重,由此加剧了劳动和资本要素配置的“双重分割”。第六,在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协同型动能改善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外向集聚效应发挥了显着的正向调节作用,全球价值链和国内生产体系的深化联结呈现出显着的协同优化作用。但区分“二元”嵌入模式的研究发现,不论是行业内还是行业间,全球价值链上游嵌入的“隔绝机制”都存在,且上游嵌入度越高,企业对核心技术等资源的保护动机越强,国内国际生产要素的流通、扩散渠道被一定程度的阻隔,个体利益和大局利益的调节失灵促使积蓄于全球生产网络和本地产业集群之下的外向集聚效应被抑制,可能导致全球价值链背景下生产体系的“双重分割”。而同时,全球价值链下游嵌入的资源“互仿互享”机制也稳定存在,且下游嵌入度越高的企业与集群内关联企业进行优势资源互享的动机越强,外向集聚效应对资源配置的改善作用亦随之强化。因此,上述两种机制相互博弈的结果一定程度决定了外向集聚效应的强弱,进而左右着内外协同型动能引导资源配置的最终效果。第七,在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内向型动能改善行业内资源配置的过程中,结构升级机制呈现出明显的部分中介作用。而进一步对全球价值链嵌入影响制造业结构升级的机制进行检验的结果表明,全球价值链嵌入通过中间投入优化、国际竞争、“链中学”路径驱动了制造业结构升级。但上述全球价值链的结构升级路径存在行业异质性,进而塑造着结构升级机制下的资源配置路径:技术水平越高的行业越依赖于由中间投入效应产生的全球价值链中低端嵌入路径驱动资源优化配置,技术水平越低的行业则越依赖于由国际竞争效应产生的全球价值链中高端嵌入路径驱动资源优化配置,而基于“链中学”效应产生的全球价值链高端嵌入路径则能够驱动所有行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且对低技术行业的作用更强。这意味着,正是由于中高技术行业的全球价值链低端嵌入路径依赖、中高端嵌入路径较难贯通、高端嵌入路径正向效应较弱,才造成中高技术行业难以进入内向型动能对资源配置的“优化区间”。
孙建飞[3](2021)在《《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年度报告》(节选)英汉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指明在2019年的工作中,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加强了国家间贸易往来,减少了贸易摩擦,在维护世界经济稳定,促进世界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鉴于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商与监管工作具有较大参考意义,译者选择了《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年度报告》第四章和第五章部分有关贸易协商与监管工作的内容进行翻译,探讨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运用相应的翻译方法来解决。本篇报告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即背景意义、任务描述、过程描述以及案例分析。在过程描述这一章中,介绍了翻译任务的准备,翻译过程和质量保证等关键环节,描述了译者在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并列出平行文本作为翻译任务的重要参考。在案例分析部分,作者选取了翻译文本中部分较为典型的实际案例,在文本类型理论的指导下,针对翻译难点,从三个层面进行了详细分析。首先,在词汇层面,译者分析了专有名词和名物化表达的翻译,并提出了相应的增补,还原本意等的翻译方法。第二,在句法层面,译者分析了被动句与定语从句的翻译,分别提出了补充主语和分译等翻译方法。第三,在语篇层面,为了解决语篇的衔接和连贯问题,译者提出了运用逻辑连接词和主位推进的翻译方法,使译文更具可读性。本次翻译实践获得的成果与启示如下。首先,本次翻译实践进一步说明平行文本、术语库以及记忆库的重要参考意义。另外,译者对于实践中的翻译难点分别在上述三个层面采用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本次翻译实践中,译者对信息类文本进行了翻译尝试,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希望为目标读者提供有益借鉴并为该领域的翻译工作提供建议与经验。
赖思洁[4](2021)在《《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文中提出2019年12月11日,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宣布停止运作,这是上诉机构成立20多年来第一次停摆。上诉机构瘫痪后,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也随即失去了强有力的约束,各成员国之间的争议案件也相应被“搁浅”,这极大冲击以多种条约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全球贸易秩序由此陷入危机困境。《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以下简称“MPIA”)是WTO成员国中的参加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的一项临时应急安排,参加方可通过《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机制处理存在的贸易纠纷,但该安排出台的主要目的仍是维持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运行,恢复上诉机构运转。《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本身具有开放性与临时性的特点可以让其依托仲裁的方式替代上诉机构,这就体现出MPIA机制在上诉机构瘫痪期间能够发挥其作用从而解决参加方的贸易争端,并且维护裁决有效性、约束性的现实意义。正因如此,则更加迫切需要在仲裁人员的遴选、仲裁程序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仲裁程序的公正和合法性。文章通过比较研究和文献研究等方法,分五个部分展开对《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及其机制的研究。第一部分是对MPIA进行概述,通过阅读相关资讯和文献,对其背景、建立过程、法律依据以及性质等内容进行概括。第二部分是对MPIA机制的具体内容、意义和不足之处进行深层次的了解剖析,对其适用性进行说明,这一部分描述了参与方是通过怎样的MPIA机制程序来继续解决争端,并对其积极意义和不完善的地方都列出讨论。第三部分则是MPIA机制与其他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通过比较的研究方法,进一步分析MPIA机制的优缺点,有利于加以完善其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之处。第四部分主要对MPIA机制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MPIA带来的积极意义不言而喻,在如此复杂的贸易背景下维持着参与方成员经济贸易纠纷的正常秩序,但同时它的不足之处也不可忽视。针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方向。第五部分则是中国与MPIA机制之间的关系研究,我国在促成MPIA建立的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并且应在坚持多边贸易体制以及寻求解决上诉机构困境问题的同时,尝试借助MPIA机制来解决与我国存在相关的WTO案件上诉问题。MPIA机制运转生效后,在参加方的争端纠纷能够得到解决的同时,非MPIA参加方、参加方与非MPIA参加方的争端如何解决依旧存在问题,这就需要经历长时间的探讨。参与者应始终坚持促进和完善MPIA机制,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纠纷解决机制在经济运行中所具有的价值,对还没有参与MPIA的所有成员国都要保持一种开放的姿态,并且努力使得让上诉机构重新回到一个正常的状态。
张宁宁[5](2021)在《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美分别作为全球第二和第一大经济体,两者之间的双边贸易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当前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分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前伴随着中美双边间贸易摩擦与争端地不断加剧,这使得双边经贸合作在难以正常开展的同时对中国相关产业在GVC中的国际分工以及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等也产生了一定影响或增加了难度。不可否认,在经济全球化下,自加入WTO以来,中国凭借自身比较优势合理配置资源,逐渐成为GVC分工和贸易体系中的重要参与者,并逐渐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大国,自身经济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获取了明显的收益。然而,随着中国参与GVC分工程度的加深以及在对外贸易中所获取的收益提升,中国在全球市场中所遭受的来自于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摩擦或贸易壁垒限制也在日益增多,而相较于其他贸易伙伴国,中国所遭受的来自于美国等国家的高频次且具有明显保护主义性质的贸易摩擦或争端却尤为明显。如现阶段不断升级的新一轮中美贸易摩擦,特朗普政府以“中美双边巨额贸易逆差”为借口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通过加征高额关税或发动反倾销调查等贸易政策进行严厉打击或限制,甚至官方公开“污名化”中国,比如“中国威胁论”“中国是汇率操纵国”““一带一路”是中国版马歇尔计划”以及当前“新冠肺炎来源国”等,以期通过各种手段对华相关产业或产品进行围追堵截或打击。而细化看来,会发现美国对华所发起或实施的这一系列贸易政策或限制手段的根本目的为限制或遏制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或升级,矛头直指“中国制造2025”计划,以期在限制或扼杀中国中高端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同时维护自身在GVC分工中的核心利益或霸权地位免受威胁或动摇。而对于作为我国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制造业来说,在当前中美双边贸易摩擦愈演愈烈以及逆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其转型升级以及在GVC中的分工地位攀升是否会受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影响?会受到何种影响?具体的影响机制或机理是怎样的?以及基于此情境下如何实现自身向GVC中高端位置攀升?这一系列的问题均值得引起密切关注与探究。任何国家的经济发展都与该国的对外贸易发展息息相关,贸易政策的作用不容忽视。为此,本文立足于中美双边贸易摩擦与争端不断频发的现实情境下,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为研究视角,具体探究其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以期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深化研究,为及时化解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被动局面,积极向价值链中高端位置攀升以及如何更好地规避或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或壁垒限制、推动中美双边经贸正常合作等寻求可行的对策或建议。具体看来,首先,基于对研究背景与意义等分析的基础上进行文献梳理,在发现已有研究不足的同时明确本文研究主题与方向;其次,借助数理模型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的影响进行理论分析,并就两者的作用机制进行细化阐述与分析,在此提出相关推论与待研究假设;再次,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中国制造业GVC国际分工现状进行典型化分析,并就本文重点探究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之间的关系进行初判;接下来,结合理论与典型化分析,重点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进行实证考察,同时也就GVC参与度、国际竞争力作同步探究,具体主要从整体层面、作用机制层面等方面展开;另外,也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分工利得进行拓展性考察,在对价值链中贸易利益进行解构与分析的同时进一步结合分解结果就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最后,基于前文理论分析、现实解读与实证检验,对中国制造业如何实现GVC分工地位攀升、积极规避或弱化贸易政策限制等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在理论分析部分,借鉴Lorz和Wrede(2008)中有关交易成本的思想以及D-S模型应用,结合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中美双边间的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这一现实或政策本质,将贸易壁垒或制度性障碍引入模型,以此来探究其对要素流动以及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并进一步在此基础上借鉴Antras等(2019,2013)的GVC多阶段生产模型,以此来分析GVC生产分工网络下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可能产生的交易成本“累积扩大效应”及对其价值链国际竞争力、增值收益以及分工位置的影响。另外,结合现实中美国对华所采取的诸如反倾销等贸易政策会提高双边间贸易壁垒的特性以及有关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相关研究,可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本质为基于WTO“合法”外衣下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具有较为明显的歧视性,这会对中国进出口贸易产生直接“抑制”影响效应的同时,也会产生诸如“连带”、“污名化”等影响效应。为此,在此主要沿着“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即贸易政策(壁垒)限制——贸易成本变动——GVC分工”这一逻辑脉络对本文作用机制进行阐述,具体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所产生或带来的贸易成本变动会通过“抑制连带效应”、“网络链条效应”、“投资跨越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四个渠道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影响,并在此提出相关推论和研究假设。在现实解读部分,首先,通过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演变进行分阶段梳理可发现,自中国“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正逐渐由“复杂型”向“战略型”转变,且政策转向的动因与不同时期阶段下美国自身经济发展战略、利益集团博弈、社会认知、全球政治经济局势、中美双边关系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工具由单一模式向多种模式逐渐转变,且贸易政策制裁领域也在逐步扩大。其次,基于生产分解模型对中国制造业在价值链中的国际分工状态典型化事实发现:中国制造业更多地是以后向参与的方式融入GVC,且同美、日相比较其后向和深度后向GVC参与度均相对更大;考察期内中国制造业GVC分工位置的波动轨迹大致呈“V”型,且从2012年起表现出明显攀升迹象,但相较于美、英等制造业强国其GVC分工位置仍相对较低,处于中下游位置;在国际竞争力层面,中国制造业相较于美国整体上具有相对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制造业的这种竞争力更多体现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上,而美国却在高技术类别制造业中表现出了更强的国际竞争力,但近年来双边在高技术类别间的竞争力差距在不断缩小。最后,结合出口分解模型对价值链中的贸易利得进行解构发现,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获益能力要相对低于美国,但细化看来会发现中国在低技术类别制造业中的增值收益或获利能力要高于美国,而在高技术类别尤其是在高技术制造业中,中国却明显低于美国,但近年来会发现双边在此类型下的价值链增值收益差距正在逐渐减小。在实证检验部分,立足于现实中各经济主体理性经济人的特性,考虑到产业在GVC中积极开展国际分工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自身在价值链中分工地位的攀升或获取更多的增值收益,为此本文一方面着重探究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影响效应,并在此过程中对制造业GVC参与度和国际竞争力作同步考察;另一方面也将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在GVC中的增值收益或增值能力进行拓展性分析与考察。以期基于对中国制造业在GVC分工中的前后向参与度(“我为谁生产”、“谁为我生产”)、国际竞争力(“我在GVC中的竞争力”)、分工地位(“我在GVC中的地位”)、增值收益(“我在GVC中的增值能力”)进行考察的研究脉络,实现对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这一影响效应的全面细致考察与探究。首先,整体层面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的提升,且这种影响效应会因不同的对华贸易政策呈现出差异性;同步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提高了中国制造业参与GVC的“门槛”且会抑制其国际竞争力的增强。其次,行业技术异质性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低技术类别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具有一定的阻碍作用,而对高技术类别并无明显影响。另外,基于GVC分工地位下有关贸易政策动态演变的检验中发现,“入世”以来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表现出了明显的动态复杂性。随后,利用中介效应模型对作用机制的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会通过“抑制转移效应”、“网络链条效应”以及“污名化效应”三种渠道来实现。最后,基于调节效应检验发现,技术创新、“一带一路”建设以及国家制度环境或制度质量水平能够显着弱化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提升所产的负面影响。而对于GVC增值能力的考察检验发现,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不利于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的增强。在对策建议部分,尽管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会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制造业就难以实现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的目标,通过实证检验可发现中国制造业可通过积极借助或利用来源于自身或国家层面的特定竞争优势,比如自主创新、“一带一路”建设等进而以此来实现价值链分工地位攀升。基于此,本文从产业和国家层面就如何积极能动地推动中国制造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提高自身竞争力以及规避或弱化污名化言论等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具体看来,可通过加强自主创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来源于母国制度环境的特定竞争优势、积极推进贸易自由化建设以及加强中美双边交流等途径,以此来助力中国制造业GVC分工地位更高攀升。
朱可鑫[6](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
孙舒[7](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张堂云[8](2019)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是WTO管辖的一项诸边贸易协议,由各缔约方自愿签署,旨在促进政府采购自由化和国际化。加入GPA是为了履行中国对WTO的承诺,自2007年年底向WTO提交加入GPA申请书以来,中国已提交了6份出价清单。习近平主席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上更是向世界宣告要“加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GPA进程”。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被作为一种非关税贸易壁垒用于保护国内经济。加入GPA将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政府采购市场提供入场券的同时,也意味着会面临政府采购信息泄密、政府采购市场被瓜分和政府采购功能削弱等安全威胁。伴随着加入GPA进程的加快,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然而,国内外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研究略显单一,缺乏系统性,围绕加入GPA对现有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亟待展开深入研究。为此,本研究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家总体安全观”为指导,在深入阐释政府采购安全内涵以及政府采购安全维度、设计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测度指标体系、剖析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机理的基础上,尝试基于系统视角构建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保障机制。遵循“理论阐释——实证检验——对策探索”的基本思路,利用“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运行”的自行调研数据、全国层面、省层面及产业层面的宏观统计数据、WTO官方网站数据、OECD国民账户数据、中企联和企业家协会发布的《中国100大跨国公司》数据、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数据,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资料等,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法律文本比较法、调研访谈法、案例分析法、多元回归分析和联立方程模型等方法,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展开系统研究,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首先,界定了政府采购安全的内涵,阐释了政府采购安全构成及内在逻辑。在缕析安全和政府采购概念的基础上,探索性地把政府采购安全界定为“在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的条件下,政府采购主体在实施政府采购行为的过程中能够有效消除和化解潜在风险、抵抗外来冲击,以确保政府采购功能目标能够不受侵害,并得以最大程度实现的客观状态”。政府采购安全的本质是对政府采购相关主体利益的维护,相关利益的多维诉求属性决定了政府采购安全必须是一个涵盖多维目标的体系结构,在综合归纳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把政府采购安全细分为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并对这种细分进行了理论阐释。其次,对中国政府采购发展脉络进行了系统梳理,试图全面考察中国政府采购的客观状态。在制度层面,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全链条采购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在市场层面,采购总规模持续增长,货物、服务和工程三类项目的采购总量呈上升的趋势,采购结构日趋合理,已初步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建立了以招投标为主,包含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多元化的采购方式;在实践中,构建了反腐倡廉、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并取得一定成效。第三,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该指标对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程度进行了刻画,还分析了冲击形成的原因。政府采购安全评价在加入GPA前和加入GPA后是不一样的,加入GPA前是对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预测性评价,而加入GPA后是对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在加入GPA前,政府采购制度安全主要通过国内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制在核心条款上的差异甚至是冲突进行刻画;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从名义开放程度、“本土偏好”程度和国际竞争力三个二级指标和10个三级指标进行衡量;政府采购功能安全主要是通过GPA规制的政策空间与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排除来刻画。据此对加入GPA前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进行预测性评价发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在价值目标、基本原则、适应范围、采购方式和救济制度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高、“本土偏好”程度低、产业国际竞争力尤其是服务业国际竞争力与GPA缔约方相差甚远。造成上述安全冲击的原因主要在于: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存在差距、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受限、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以及中国的国货意识淡薄等。针对加入GPA后政府采购安全度的监测,本研究构建了一套指标体系,包括3个二级指标和“国外供应商投诉率”等在内的13个三级指标,并根据专家评定基于AHP法对各指标进行赋权。第四,探索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理论模型,并利用微观调研数据进行了实证检验。在梳理、归纳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述了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影响因素,以及三种安全内在的逻辑关系,创新性构建了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模型。囿于数据的限制,本研究利用自行调研的微观数据,构建多元回归和联立方程模型,对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机制及政府采购安全各维度的交互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1)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明晰的政府采购主体责任、健全的供应商约束机制和规范的政府采购流程,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制度安全度。(2)企业国际竞争力、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中国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掌握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情况的详细程度,对政府采购市场安全具有正向影响。(3)政府采购功能目标、实施细则、政策功能的责任部门设置及政策功能绩效评价体系,均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产生明显正向影响。(4)政府采购市场安全与制度安全、制度安全与功能安全、市场安全和政策功能安全均存在双向联动关系,除了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外,其他均为正向影响。(5)三种安全的交互影响关系在不同区域差异明显;东、中、西三个区域制度安全与政策功能安全存在双向正影响,但中部地区的影响要大于东西部地区;东、中、西部三个区域市场安全对政策功能安全有正向影响,均不显着;西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正向影响,而东、中部地区政策功能安全对市场安全存在负向影响。(5)针对是否列入GPA出价清单而言,列入GPA出价清单对制度安全、市场安全和功能安全三者调节效应大于未列入GPA出价清单的地区。最后,构建集制度、市场和功能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安全保障体系。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针对加入GPA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结合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结论,在借鉴GPA缔约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为了实现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建议:在制度层面,需要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争取参与国际采购规制制定的话语权;在市场层面,需要调整出价策略,谨慎国有企业出价范围,积极参与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竞争,积累国际采购经验,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在政策功能层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调整政策功能,完善政府采购实施细则,恢复政府采购技术创新政策功能。除此之外,政府采购安全保障还离不开国际化的政府采购专业人才。
郑静静[9](2019)在《国际贸易框架下数据本地化措施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数据呈现爆发性增长,数据流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威胁性也日渐凸显,数据滥用、他国数据监视、隐私权侵犯、管辖和执法难度加大等问题成为各国数据监管中挥之不去的阴霾,且2013年美国“棱镜门”事件更是给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敲响了数据主权和国家安全的警钟。在此背景下,各国纷纷紧缩跨境数据流动监管政策,限制跨境数据的自由流动,其中以“数据本地化”策略最为常见。“数据本地化”要求信息收集者将在本国境内收集或来源于本国境内的相关数据存储在本国境内,当前被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等主要发展中国家所普遍采用,如我国《网络安全法》即要求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本地化存储。数据本地化措施的缘起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但与此同时,跨境数据流动是当前互联网经济及国际贸易发展最主要的动力,尤其在当前数字贸易兴起的背景下,数据已然成为企业开展贸易最有价值的资源,直接影响其业务模式和业务效率。因此,数据本地化等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措施可能会对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秩序造成潜在负面影响。对此,美国也曾发布多份报告,认为世界各国限制跨境数据流动的措施,尤其是数据本地化措施,属于数字贸易壁垒,有违国际贸易规则,从而引发数据本地化措施在国际贸易框架下的合规性争议。在当前国际贸易秩序下,WTO仍然是最主要的贸易规则。由于数据本地化措施限制跨境数据流动,不涉及货物贸易,主要影响服务贸易,因此本文仅讨论数据本地化措施在GATS规则下的合规性。首先,数据本地化措施对跨境服务贸易中的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这两种服务模式会造成影响,因此GATS规则对数据本地化措施具有适用性。其次,需要分析数据本地化措施是否构成对GATS规则下具体承诺的违反。WTO框架并未针对跨境数据流动做出专门规定。就现有框架下的义务而言,数据本地化措施存在违反GATS框架下有关“国内法义务”和“国民待遇原则”的风险,在此情况下,需要考虑援引GATS框架下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当前各国采用数据本地化措施的主要立场是基于国家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与GATS框架下的“国家安全例外”及“个人隐私例外”存在契合点。但由于尚未有先例援引过GATS框架下的“国家安全例外”和“个人隐私例外”,因此其可援引性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且其援引的成功可能性与本国具体立法情况存在较大程度的关联。WTO谈判自多哈回合以来一直停滞不前,在WTO规则未能在跨境数据流动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不少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致力于推动区域性规则建设,以期为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的设计提供方向和思路。目前来看,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提供较为详细操作标准的是APEC的《跨境隐私规则体系》(CBPR),其通过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双重措施对个人数据跨境流动加以规制。除此之外,区域性和双多边贸易协定如TPP、TiSA和TTIP也尝试对跨境数据流动及数据本地化措施做出改革性的安排和规制。在当前WTO规则尚缺且进展无果的情况下,从区际规则着手推进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我国当前正处于网络安全和跨境数据流动规则的战略部署时期,当前复杂的国际环境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正确处理当前的形势有助于我国实现在互联网经济和数字贸易上的“弯道超车”。过于自由的跨境数据流动政策有损于我国数据主权和国家安全,也不利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但过于严格的数据本地化要求将抑制我国当前在互联经济和数字贸易发展上的势头,因此,平衡跨境数据流动中的多重价值目标是我国现今亟待厘清的问题。对此,我国应当立足本国发展现状,确立“国家安全和数据主权优先,个人隐私保护和贸易发展并重”的立法理念,并采用数据分类分级的措施以实现不同的监管价值目标。此外,我国应当尽量加强国内立法与国际制度的协调和衔接,以减少国际社会对我国数字战略部署的质疑和戒备。最后,在当前跨境数据流动国际规则建立势在必行的情况下,我国应当积极推进WTO规则改革,同时也要致力于区际和双边协定的推进,争取做国际规则的制定者而非被动接受者。
昝丙艳[10](2019)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与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过去几年中大幅增长,到2017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18090.4亿美元,其存量规模世界排名第二。近年来,中国企业对外投资不断扩大,2017年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1582.9亿美元,位列全球第三,已超过了外商在华投资规模。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已成为全球经济的一个重要现象。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具有明显的特点,其投资主体主要为国有企业,然而与国际同行相比较,缺乏竞争优势,其投资形式主要为跨境并购。本文主要采用实证分析、政策分析、对比分析、法律经济分析和文献研究等方法,从政府管理的母国政府政策与东道国制度因素两个角度考量,采用制度理论构建了理论框架,主要研究了母国政策和东道国制度因素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重点探讨了中国跨境并购政策以及欧盟反规避制度。首先,从国家层面讲,该研究对于提升对外直接投资的数量和质量,更好地发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正向作用有重要意义。其次,从企业层面讲,该研究对引导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决策与行为有较大的实践意义。第三,该论文解释了近些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各种特有的问题和现象,是现有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补充。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对外直接投资计量指标从强度、密度和广度三元维度衡量;(2)在中国企业跨境并购政策和如何应对欧盟反规避制度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以下七个部分。首先,阐述了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并介绍了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逻辑结构以及主要的创新。第二,回顾了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理论,以及政策和制度相关的主要文献,为后续研究提供了的理论依据。第三,探讨了影响母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四项政策,分别是:(1)双边投资协定,(2)中国企业跨境并购政策,(3)基于出口和对外直接投资关系的OFDI政策,(4)“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母国政策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重要影响因素,通常是正面支持,但在可能存在风险或者已经出现问题时母国政府要实施限制政策。双边投资协定初衷是母国政府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一种保护,但在中国跨境并购已经偏离理性轨道的时候母国政府应该要有一定的监管和限制措施。出口在中国经济发展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第三章详细分析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在第六章提出相应的对外直接投资策略。“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对外开放及对外直接投资的建设重点,一方面有利于促进国际产能合作,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中国实现更多国际话语权。第四,从三个角度探讨了影响对外直接投资的东道国制度因素,分别是:(1)东道国制度环境下中国企业海外利益维护,(2)欧盟反规避制度,(3)企业异质性在东道国制度环境下的作用。东道国制度环境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影响因素。中国在对外直接投资时,要面对不同的国家体制、政治环境、经济环境以及复杂的人文环境,因此如何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以欧盟反倾销反补贴法下的反规避制度为例,本文分析了东道国制度因素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提出了中国企业切实可行的应对策略。运用实际案例,从企业所有制结构视角出发,分析了中国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不同的所有制特征,以及这种异质性对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作用。第五,运用法律经济分析与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相关的母国政策进行了探讨。法律经济分析方面借鉴了经济学领域效率等于产出与投入之比的概念,构建了政策效率分析模型,涉及了中国企业跨境并购政策的法律经济分析和金融业服务体系改革的法律经济分析,并验证了其效率性。对比分析涉及了中国和巴西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差异,以及中国和印度的对外直接投资比较,经过不同国家的对比,验证了对外直接投资中坚持开放和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的观点。第六,依据前述分析,本文提出了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的政策建议,分别是中国企业跨境并购政策建议、应对欧盟反规避制度的政策建议、如何参与到全球治理之中的政策建议以及国际产能合作政策建议等。第七,研究结论。对全文的研究内容进行了概括性总结,结合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现状,给出了全文研究结论。本文的主要结论是加强国际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到全球治理之中,重塑国际新秩序;政府继续给予投资企业退税或者补贴的政策支持;同时政府应引导企业实施国际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双重战略,并引导企业在投资国遇到不公正待遇时拿起法律的武器;为确保中国企业未来的跨境并购回归到真实、合规与理性的行为,政府必须实施相关系列的改革措施,充分发挥国内外的比较优势,实现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对于欧盟反规避制度,本文认为多数欧盟所谓的“规避行为”与关税规避行为并无本质不同,在关税法下即可处理。本文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领域的知识体系做出了贡献,有实证分析结果,也有理论政策建议。与大多数关于新兴经济体对外直接投资的研究不同,本文强调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与制度的重要性。本文的理论框架也可以扩展到分析其他新兴经济体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对政府和企业决策者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本文探讨了中国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所有制特征及其对跨国并购的影响,并对中企跨境并购行为进行了深入探讨,为中国企业跨境并购行为回归理性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文的研究成果对现有的中国跨国公司并购文献是一个补充,也为跨国公司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提供了现实的启示。由于数据不完整及论文的篇幅所限,本文未对WTO规则中确立对反规避的立法以及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中国主导适用法律体系问题进行分析,有待作者继续研究。
二、中国加入WTO的七个“有利于”(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加入WTO的七个“有利于”(论文提纲范文)
(1)加入CPTPP,中国需要做什么(论文提纲范文)
◆CPTPP概述◆ |
◆货物贸易◆ |
◆投资◆ |
◆服务贸易◆ |
◆金融服务◆ |
◆电子商务◆ |
◆政府采购◆ |
◆竞争政策◆ |
◆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 |
◆知识产权◆ |
◆劳工◆ |
◆环境◆ |
(2)全球价值链嵌入对中国制造业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篇章结构 |
1.5 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全球价值链理论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的沿革 |
2.1.2 全球价值链治理与升级 |
2.1.3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量化方式与经济内涵 |
2.1.4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生产率效应 |
2.2 资源错配与生产率提升的研究 |
2.3 开放视角下的资源配置研究 |
2.4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动态评述 |
第三章 全球价值链嵌入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 |
3.1 全球价值链嵌入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来自国际市场进出口侧和国内市场供给侧的生产率效应 |
3.1.1 要素流动效应 |
3.1.2 分工协作效应 |
3.1.3 外向集聚效应 |
3.1.4 结构升级效应 |
3.2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资源配置路径研究——基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全球价值链理论分析框架 |
3.2.1 生产设备和技能的全球价值链再配置 |
3.2.2 市场能力的全球价值链再配置 |
3.2.3 研发能力的全球价值链再配置 |
3.2.4 创新能力的全球价值链再配置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嵌入与资源配置的特征事实 |
4.1 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上的角色 |
4.1.1 实证方法与数据处理 |
4.1.2 中国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角色 |
4.1.3 中国制造业行业全球价值链嵌入的特征事实 |
4.2 中国制造业资源错配与产出的反事实估计 |
4.2.1 实证方法与数据处理 |
4.2.2 中国制造业行业内资源错配 |
4.2.3 中国制造业行业间资源错配 |
4.2.4 中国制造业生产率与产出的反事实估计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全球价值链嵌入影响中国制造业资源配置效率的实证研究 |
5.1 实证模型与变量说明 |
5.2 估计方法与变量处理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4 进一步的研究:还剩下多少“优化区间”?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从何而起?——全球价值链嵌入在国际市场进出口侧的外向型动能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 |
6.1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要素流动效应:基于内资、外资协同配置的探讨 |
6.1.1 内外资部门资源再配置效应的动态分解 |
6.1.2 实证模型与变量说明 |
6.1.3 估计方法与变量处理 |
6.1.4 实证结果分析 |
6.1.5 进一步的研究:国内、国际资源配置协同优化了吗? |
6.2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分工协作效应:基于劳动、资本协同配置的探讨 |
6.2.1 实证模型与变量说明 |
6.2.2 估计方法和变量处理 |
6.2.3 实证结果分析 |
6.2.4 进一步的研究:劳动、资本要素配置协同优化了吗?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如何存续?——全球价值链嵌入在国内市场供给侧的内向型动能对资源配置的影响机制 |
7.1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外向集聚效应:基于国内国际生产体系联结路径的探讨 |
7.1.1 实证模型与变量说明 |
7.1.2 估计方法与变量处理 |
7.1.3 实证结果分析 |
7.1.4 进一步的研究:全球价值链上游嵌入路径是否存在“战略隔绝”? |
7.2 全球价值链嵌入的结构升级效应:基于全球价值链升级路径的探讨 |
7.2.1 中国制造业结构升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升级效果分析 |
7.2.2 实证模型与变量说明 |
7.2.3 估计方法和变量处理 |
7.2.4 实证结果分析 |
7.2.5 进一步的研究:全球价值链升级路径是否存在不可持续性?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启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启示 |
8.3 本文的局限性与未来的研究方向 |
8.3.1 本文的局限性 |
8.3.2 未来进一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Ⅰ:基于Melitz和 Polanec(2015)方法的生产率增长分解式推导 |
附录 Ⅱ:1996-2013 年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参与指数、地位指数、前向参与指数、后向参与指数 |
附录 Ⅲ:1996-2013 年中国制造业劳动、资本错配指数及行业间资源错配指数 |
附录 Ⅳ:1996-2013 年中国制造业行业内资源错配指数 |
附录 Ⅴ:1996-2013 年中国制造业行业生产率和产出增长潜力 |
附录 Ⅵ:1996-2013 年中国制造业行业结构升级指数 |
附录 Ⅶ:1996-2013 年中国制造业行业全要素生产率 |
个人简历及学术成果 |
致谢 |
(3)《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年度报告》(节选)英汉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Abstract |
摘要 |
1.Introduction |
1.1 Background |
1.2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
2.Task Description |
2.1 Source Text Description |
2.2 Language Features Analysis |
2.3 Target Readers |
3.Process Description |
3.1 Translation Preparation |
3.1.1 Guiding Theory |
3.1.2 Parallel Texts |
3.1.3 Translation Tools |
3.1.4 A Term Bank |
3.2 Translation Process |
3.2.1 Comprehension of the Source Text |
3.2.2 Production of the Target Text |
3.3 Quality Assurance |
3.3.1 Quality Assurance at the Pre-translation Stage |
3.3.2 Quality Assurance at the Translation Stage |
3.3.3 Quality Assurance at the Post-translation Stage |
4.Case Analysis |
4.1 Analysis at the Lexical Level |
4.1.1 Meaning Determination of Proper Nouns |
4.1.2 Implicature Supplements of Nominalized Expressions |
4.2 Analysis at the Syntactical Level |
4.2.1 Structural Adjustments of Passive Sentences |
4.2.2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Attributive Clauses |
4.3 Analysis at the Textual Level |
4.3.1 The Application of Logical Conjunctions in Translation |
4.3.2 The Construction of Thematic Progression in Translation |
5.Conclusion |
References |
Appendices |
Appendix One:Source Text and Target Text |
Appendix Two:Term Bank |
Acknowledgements |
(4)《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MPIA的相关概述 |
(一)建立的背景及过程 |
(二)建立的法律依据 |
(三)与WTO的关系 |
(四)具有的性质 |
二、MPIA机制的内容、意义及不足 |
(一)具体内容 |
1、上诉仲裁庭的成员选任 |
2、仲裁庭组庭规则 |
3、上诉的起算日期和截止日期 |
4、明确上诉仲裁期限 |
(二)积极意义 |
1、对成员国的意义 |
2、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
3、对WTO改革的意义 |
(三)不足之处 |
1、仲裁条款的不确定性 |
2、DSU第25 条的不完整性 |
3、上诉仲裁中的第三方参与及相关问题 |
4、缺乏一定的可靠性 |
5、缺乏相关部门和预算的支持 |
三、MPIA机制与其他机制的比较 |
(一)与WTO上诉机制的比较 |
(二)与国际商事仲裁机制的比较 |
(三)与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比较 |
(四)总结分析 |
四、MPIA机制的完善 |
(一)灵活运用法律条款 |
(二)明确第三方界定范围 |
(三)完善机制权利以增加可靠性 |
(四)组建相关委员会 |
五、中国与MPIA机制 |
(一)中国加入MPIA的原因 |
1、从国际大环境来说 |
2、从中国自身来说 |
(二)中国对MPIA机制的态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结构与主要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结构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全球价值链理论相关研究 |
2.1.1 全球价值链理论的发展脉络 |
2.1.2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的测算方法 |
2.1.3 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提升的影响因素 |
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相关研究 |
2.2.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动因 |
2.2.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特点 |
2.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方式 |
2.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和价值链分工相关研究 |
2.3.1 中美贸易政策发展的新趋势及相关研究 |
2.3.2 中美价值链分工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评述 |
第3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影响的理论分析 |
3.1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理论模型 |
3.1.1 理论建模基础 |
3.1.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企业生产状态的影响 |
3.1.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影响 |
3.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嵌入GVC分工影响的作用机制 |
3.2.1 抑制转移效应 |
3.2.2 网络链条效应 |
3.2.3 投资跨越效应 |
3.2.4 “污名化”效应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典型化事实 |
4.1 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现实分析 |
4.1.1 测算方法 |
4.1.2 全球价值链参与度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3 全球价值链位置指数测算与分析 |
4.1.4 全球价值链国际竞争力指数测算与分析 |
4.2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演变与具体贸易政策措施运用 |
4.2.1 “小布什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1—2009) |
4.2.2 “奥巴马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09—2017) |
4.2.3 “特朗普政府”对华贸易政策(2017—至今) |
4.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关系初探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计量模型设定 |
5.2 变量设计与数据说明 |
5.2.1 变量选取与测量 |
5.2.2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3 基于整体层面的实证检验 |
5.3.1 基准回归分析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行业技术异质性分析 |
5.3.4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动态演变分析 |
5.4 基于作用机制层面的实证检验 |
5.4.1 模型设定与研究方法 |
5.4.2 检验结果与说明 |
5.5 基于化解或突破贸易政策限制下GVC分工地位提升层面的实证检验 |
5.5.1 指标量化与说明 |
5.5.2 基准回归检验 |
5.5.3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视角下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分工利得探究 |
6.1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6.1.1 全球价值链分解 |
6.1.2 数据来源 |
6.2 中美制造业全球价值链贸易利益分析 |
6.2.1 中美制造业总值贸易与增加值贸易比较分析 |
6.2.2 中美制造业双边贸易利益分配 |
6.3 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中国制造业GVC增值能力影响的实证检验 |
6.3.1 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6.3.2 基准检验 |
6.3.3 稳健性检验 |
6.3.4 差异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8)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目标、内容、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基本概念界定 |
一、安全 |
二、GPA框架 |
三、政府采购 |
四、政府采购安全 |
第二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理论依据 |
一、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理论 |
二、国际贸易中国家利益理论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四、政府干预经济理论 |
五、竞争优势理论 |
第三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构成及评价指标体系 |
一、政府采购安全构成的理论阐释 |
二、政府采购安全的实现路径 |
三、政府采购安全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第四节 政府采购安全的作用机理与假说 |
一、政府采购制度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二、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三、政府采购功能安全的影响因素及假说 |
四、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内在机理及假说 |
第二章 中国政府采购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与发展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的演变历程 |
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运行流程 |
三、采管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
四、全链条的政府采购监管体制 |
第二节 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发展现状 |
一、政府采购市场规模 |
二、政府采购市场结构 |
三、政府采购的主要模式 |
四、政府采购的常用方式 |
五、中国政府采购市场开放程度 |
第三节 中国政府采购功能现状及实践效果 |
一、政府采购资源配置功能效应 |
二、购买社会公平的政策功能效果 |
三、维护国家安全政策功能实践 |
第三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安全冲击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制度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目标价值的冲击 |
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的冲击 |
三、政府采购适应范围的冲击 |
四、政府采购方式的冲击 |
五、政府采购救济制度的冲击 |
第二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市场安全冲击 |
一、政府采购名义开放程度 |
二、政府采购的“本土偏好”程度 |
三、中国与GPA缔约方国际竞争力比较 |
第三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的政策功能安全冲击 |
一、GPA规制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界定 |
二、中国出价清单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安排 |
三、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维度与程度 |
四、中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安全冲击的典型案例 |
第四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面临安全冲击的原因 |
一、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不完善 |
二、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机会不均等 |
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空间有限 |
四、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匮乏 |
五、政府采购国货意识谈薄 |
第四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影响因素的实证检验 |
第一节 问卷调查 |
一、调查问卷设计 |
二、开展问卷调查 |
第二节 调查问卷描述性统计 |
一、样本特征分析 |
二、问卷的统计性描述 |
第三节 调查问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
一、调查问卷的信度分析 |
二、调查问卷的效度分析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安全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 |
一、基准模型设定 |
二、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三、是否列入GPA清单的调节效应 |
四、联立方程实证检验 |
五、实证研究结论 |
第五章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第一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设 |
三、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 |
第二节 GPA缔约方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安全的举措 |
一、政府采购市场开放出价策略 |
二、以“国家安全”为由歧视其他国家产品 |
三、设置国际贸易隐形壁垒 |
四、GPA缔约方国政府采购市场实际开放程度 |
第三节 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践 |
一、GPA缔约方中央采购实体的作用分析 |
二、GPA缔约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构成及分布特征 |
三、GPA缔约方实施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具体措施 |
第四节 GPA缔约方确保政府采购安全的经验借鉴 |
一、完善政府采购法律与制度体系 |
二、增强政府采购市场国际风险防范能力 |
三、注重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与GPA规制的契合 |
第六章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的体系构建 |
第一节 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目标定位 |
一、政府采购安全总目标 |
二、政府采购安全具体目标 |
第二节 构建开放式现代化的政府采购制度 |
一、树立“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理念 |
二、完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 |
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
四、主动参与国际政府采购规制的制定 |
第三节 增强政府采购市场风险防范能力 |
一、合理调整GPA出价清单策略 |
二、积极开拓国际政府采购市场 |
三、提升本土企业跨国经营能力 |
四、培育政府采购国际化的专业人才 |
第四节 GPA框架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策略 |
一、以问题为导向对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进行顶层设计 |
二、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施细则 |
三、设置“国货标准”等隐形贸易壁垒 |
四、恢复实施技术创新政策功能 |
结语 |
一、主要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录1 |
致谢 |
(9)国际贸易框架下数据本地化措施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数据本地化措施与国际贸易争议 |
第一节 数据本地化措施的缘起 |
一、跨境数据流动与数据本地化措施 |
二、数据本地化措施之动因 |
三、全球数据本地化措施的现状 |
第二节 数据本地化措施之国际贸易争议 |
一、数据本地化措施与贸易壁垒争议 |
二、中美对数据本地化措施之迥异态度 |
第二章 GATS框架下数据本地化措施的合规性审视 |
第一节 GATS对数据本地化措施的可适用性 |
一、数据本地化措施涉及“服务贸易” |
二、数据本地化措施“影响”服务贸易 |
第二节 数据本地化措施与成员方的服务贸易承诺 |
一、数据本地化措施与“市场准入义务” |
二、数据本地化措施与“国内法义务” |
三、数据本地化措施与“国民待遇义务” |
第三节 例外条款的可援引性分析 |
一、隐私例外 |
二、国家安全例外 |
第三章 其他国际规则对数据本地化措施的规制 |
第一节 CBPR:协调隐私保护和跨境数据流动的先行尝试 |
一、运行机制:行业自律与行政措施的双重规制 |
二、评价:企业实用型规则 |
第二节 TPP(CPTPP):未实质性超越GATS |
一、原则:数据跨境自由流动及禁止数据本地化 |
二、例外:为实现正当的公共政策目标 |
三、评价:未实质性超越GATS |
第三节 TiSA与 TTIP:数据流动规则推进举步维艰 |
第四章 中国数据本地化措施及协作模式选择 |
第一节 重视国内立法价值目标的平衡 |
一、数据主权优先、个人隐私与贸易发展并重的立法原则 |
二、采用分类监管跨境数据的手段 |
第二节 加强与国际规则的协调与衔接 |
一、加强国内立法规定的合规性 |
二、灵活运用GATS框架下的例外规则 |
第三节 争取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 |
一、积极推进WTO规则的改革 |
二、从区际或双边规则着手推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与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理论及实践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框架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5 数据来源、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数据来源 |
1.5.2 研究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1.5.3 研究难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际投资理论回顾 |
2.2 政策与制度国内外文献回顾 |
2.2.1 国内文献回顾 |
2.2.1.1 国内文献研究侧重点 |
2.2.1.2 国内文献小结 |
2.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2.1 国外文献侧重点 |
2.2.2.2 国外文献小结 |
2.3 文献述评和本文研究要点 |
2.3.1 文献述评 |
2.3.2 本文研究要点 |
第3章 母国政策因素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
3.1 政策的内涵与外延 |
3.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演变 |
3.3 双边投资协定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影响的实证分析 |
3.3.1 计量模型设计、数据与变量 |
3.3.2 BIT对OFDI影响的实证估计结果、分析与检验 |
3.3.3 实证结论 |
3.4 中国企业跨境并购政策 |
3.4.1 跨境并购大幅增长 |
3.4.2 大规模跨境并购的深层动因 |
3.4.3 非理性不合规跨境并购的负面效应 |
3.4.4 加大监管力度引导真实合规性与理性回归 |
3.4.5 新政策下跨境并购走势 |
3.5 基于出口与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的OFDI政策 |
3.6 “一带一路”下的对外直接投资政策 |
3.6.1 “一带一路”倡议的意义 |
3.6.2 “一带一路”的内在背景与化解产能过剩 |
3.6.3 “一带一路”的外在背景与构建全球新秩序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东道国制度环境因素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 |
4.1 制度的内涵与外延 |
4.2 东道国制度环境下的中国企业海外利益维护 |
4.3 欧盟反规避制度下的对外直接投资 |
4.3.1 欧盟反规避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
4.3.2 欧盟反规避条款的正当性质疑 |
4.3.3 欧盟反规避条款的合法性质疑 |
4.4 企业异质性在东道国制度环境下的作用 |
4.4.1 企业所有制结构 |
4.4.2 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特点 |
4.4.3 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案例分析 |
4.4.4 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特点 |
4.4.5 国有企业实际案例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法律经济分析与比较分析 |
5.1 母国政策的法律经济分析 |
5.1.1 跨境并购监管政策法律经济分析 |
5.1.2 金融服务体系改革政策效率法律经济分析 |
5.1.3 法律经济分析小结 |
5.2 母国对外直接投资政策的比较分析 |
5.2.1 中国与巴西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比较分析 |
5.2.2 中国与印度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比较分析 |
5.2.3 对比分析小结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政策建议 |
第7章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中国加入WTO的七个“有利于”(论文参考文献)
- [1]加入CPTPP,中国需要做什么[J]. 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CPTPP课题组.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21(05)
- [2]全球价值链嵌入对中国制造业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D]. 潘秋晨.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12)
- [3]《2019年世界贸易组织年度报告》(节选)英汉翻译实践报告[D]. 孙建飞.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4]《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之机制研究[D]. 赖思洁.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5]美国对华贸易政策与中国制造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研究[D]. 张宁宁. 山东大学, 2021(11)
- [6]改革开放以来湖南广电产业发展研究[D]. 朱可鑫.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 [7]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8]GPA框架下中国政府采购安全问题研究[D]. 张堂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9]国际贸易框架下数据本地化措施的法律问题研究[D]. 郑静静.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1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与制度研究[D]. 昝丙艳.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