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住IT精神 以人为本的信息管理(节选)(论文文献综述)
王露露[1](2021)在《“互联网+”背景下Y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信息化改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唐婷[2](2021)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 ——以万涧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的过程中,乡村可持续发展愈发受到重视,人才是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支撑,乡村规划师是乡村振兴人才序列的重要组成。随着乡村不断发展以及乡村规划的法定地位确立,乡村规划师的角色定位、工作模式与机制探索逐渐成为城乡规划学科研究热点。在村庄的发展过程中,如何通过外部力量激活村庄内生发展动力,提高村民主体的参与感和认同感是引导村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途径。各地区开始实施驻村规划师制度,试图以驻村规划师的力量建立多元协调机制,从而激活村庄发展的内生动力。基于此,针对乡村振兴背景下村庄发展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系统梳理规划师特别是乡村规划师角色的时代变迁,比较分析近年来国内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差异,尝试建立适应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驻村规划师协同工作模式。本研究选取住建部试点村——万涧村的驻村规划师工作实践为例,采用参与式评估和内容分析法,结合定性和定量分析万涧村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并总结归纳多元协同模式下驻村规划师的运行机制。研究结论如下:(1)本研究总结归纳出共同缔造型、村民自治型和陪伴式规划三种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其共同点在于将规划与治理相结合,通过村民广泛参与的空间改造形成共同行动意识,并以多种手段组织发动全体村民理解、支持并全过程参与。同时,发现这三种模式大多围绕物质空间改造进行村庄建设,忽视了村庄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对于居民生计、文化传承等社会因素缺乏系统性的规划和思考。在此基础上,本文尝试构建适应乡村可持续发展的驻村规划师工作模式,以驻村规划师为枢纽搭建多元协同的工作平台,强化村民的主体地位,保障政府、村委会、村庄组织与社会力量密切协作的有效方式。(2)构建驻村规划师引导下多元协同的工作模式并以万涧村作为实证研究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总结提炼驻村规划师的组织机制、行动策略、运营监管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使其能够行之有效地引导村庄建设与发展。村庄规划与发展是一个集调研、规划编制、建设实施、监管运营、长效维护的完整系统,驻村规划师制度能够保障多元建设主体全流程参与,实现治理模式和规划方法的创新,成为村庄规划发展的新平台。(3)面对国土空间规划和乡村发展的特殊性,建立健全驻村规划师制度的实施保障机制,为乡村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人才。村庄建设和发展具有多样性、差异性和动态性的特征,驻村规划师需要不断完善自身专业知识结构,融合多学科解决乡村实际问题。在工作模式、方法和内容上做出适应性的转变,准确判别村庄发展阶段,制定针对性的策略,以陪伴式的工作方法服务于乡村,对促进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图[41]表[11]参[96]
刘娟娟[3](2020)在《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的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目标是通过合理优化医疗资源,解决长期以来我国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新方向和新目标。本文研究的是分级诊疗的区域专科联盟模式,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是区域专科联盟的一个典型代表。高新区妇儿专科联盟模式其独有的创新性,是引入了公益性互助保险产品,为项目提供筹资保障和控费支持;专业化的公司信息化支撑,建立高效能的医疗资源调配机制,推动医联体上下贯通;华西二院以雄厚的医疗实力成为联盟的引领者;带领区域基层医疗机构共同发展;政府机关聚焦平台化服务,发挥政府职能,为联盟提供政策保障,加强了监管职能。因此,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的案例,在分级诊疗案例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本研究从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分析,论证了以政府为主体参与是如何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了区域内的分级诊疗的落实,体现了我国对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性和重要性;阐述了高新区分级诊疗妇儿专科联盟与其他分级诊疗模式构建的不同之处;分析了参与妇儿联盟主体的各利益相关者协调机制。高新妇儿联盟建设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区域内妇儿专科的医疗资源;将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的整体能力提高到与医院水平一致;让居民安心、放心;信任基层医疗机构;能够通过转诊保证治病就诊的连续性,提高居民就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本文从成都市政府构建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为切入点,在总结和梳理此案例就分级诊疗实施的必然性及成效的基础上,从公共管理的视角出发,分析该模式参与主体、“政府+医疗机构+专业平台公司+保险企业”的利益协调机制、组织体系分析、运行分析、“三医联动”协同推进分级诊疗各主体效果,进行了深入研究,通过文献梳理、查阅资料、个别访谈、数据对比等方式,归纳总结成都市妇儿联盟推进分级诊疗的思路和实效,并为其它区域医联体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姚月暄[4](2020)在《X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文中指出
刘亮亮[5](2020)在《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项目管理是当代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中的热门理念和模式,在当代教育管理中也被广泛采用,美国则是教育项目管理的最早策源地和当代应用最为普遍和成效显着的国家。在今日美国联邦政府层面,几乎所有体现美国国家教育意志和导向需要的教育事务和相应资源,都是以一定的教育目标和相应的独立事项为基本单元,设计划分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教育项目来加以推进和管理的。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完整性质和内涵是什么?何以如此之先地在美国土地上原创性生成并有序地发展成长为体现甚至代表当代教育管理走向的教育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在协调和处理教育国家行政干预和社会市场运作的矛盾中有何优势和局限,能否为我国教育管理模式乃至体制的改革提供相应的启示和借鉴?对这些当代教育项目管理根本问题的热切关注和思考,自然也就使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笔者的考察研究视野,成为博士学位论文题目的首选。本研究在马克思主义逻辑与历史科学统一的方法论指导下,以教育社会生态理念为基本研究范式,运用文献法、观察法和纵向比较法,按着教育项目管理形态由单项到体系的演化的基本进程和轨迹,对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演进背景、现实实践、成效问题和主要特征进行了系统的分阶段梳理考察,在简要把握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二战前萌芽成型奠定的基础上,对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20世纪60年代初)、系统整合(20世纪60年代中—80年代初)、体系优化(20世纪80年代初—20世纪末)和创新提升(21世纪初—今)的各个阶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与综合,力求揭示其逐步铺开、连续改进和不断优化的发展历程与规律。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是在二战前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萌芽成型所奠定的基础上起步的。现实教育的分散性发展条件、形态和格局,国家机器的天然教育使命、责任和权力,宪法的国会征税权与社会福利保障责任的明确规定,为联邦政府对教育进行直接有力但有限的项目管理干预提供了历史的必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战结束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在战前奠定的坚实基础上进入了重点创设阶段,开始了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国会于1944年通过颁布了《退役军人权利法》和1958年《国防教育法》,为联邦政府创设了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和国防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及其管理模式,开始了运用教育项目管理对高等教育进行直接干预的重点探索。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有力实施,极大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重点发展和质量提升,为事关全局的现实高等教育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合法合规、切实适用的机制和抓手,也为联邦政府更加积极全面的教育直接干预提供了基本模式与良好示范。当然,这种直接动用联邦政府力量对眼前的高等教育问题进行直接的干预,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应急性、权宜性和局部性的局限或不足。1965年《初等和中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进入到系统发展阶段。经过二战后的迅速调整与强势拓展,到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经济社会进入到空前繁荣时期,“民权运动”也应时而生、风起云涌。这不仅使联邦政府财力雄厚,成为“教育资源的提供者”;也为联邦政府加强对教育的全面干预创造了有利的历史条件和需求。两法和随后国会一系列教育法案中陆续出台的大量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从学前教育、中小学教育到高等教育,从职业教育、双语教育到少数民族教育,从移民教育到国际教育等,可谓遍及教育的各个层次和领域,直至1979年联邦教育部的设立。这些联邦教育项目的创设和实施与整个教育系统对应一致、相辅相成、相映成辉,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教育系统的全层次、全类型的全员性发展,也为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性优化提供了完整的框架、基础和资源。随着联邦教育项目的系统化设置与实施,在有力地保障和促进美国教育全面完整发展的同时,其固有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显露了出来,特别是随着联邦教育部对联邦教育项目直接干预的日渐加强,各个教育项目实施运行的孤立性、形式化、行政化、各自为政性和发展不平衡性日渐突出,促使和要求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协调配合,不断增强所有联邦教育项目的有机体系性,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由此进入体系优化阶段。20世纪70年代初的中东石油危机,也大大地削弱了美国联邦政府资助教育项目的能力。80年代初期,里根总统坚决反对联邦政府对教育的过分干预,开始了“新联邦主义”教育计划,通过《1981年综合预算调节法》消减和整合联邦教育项目,减少联邦政府的教育拨款和干预措施,将联邦政府各部门分散化管理的项目转换为联邦教育部的集中化管理。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期乔治·布什总统上台,联邦政府再次调整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结构优化,强化教育项目的相互衔接、体系性与弹性,制定了总揽全局、明确整体目标、优化和提升教育项目总体效能的《美国2000年教育战略》和《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和国家教育发展战略紧密对接,联邦政府的教育职能也更加广泛,成为“教育标准的制定者”。在1993年《政府绩效和成果法》的影响下,教育部开始注重业绩文化和问责文化的建立,加强联邦教育项目的绩效评估,促进联邦教育项目的结构改进和质量提升。进入21世纪,伴随着“9·11”事件的发生和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为应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局势,缓和各类社会问题和提升教育质量,联邦政府在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教育项目管理体系对国家社会发展战略的体现、支撑和合理合法化的作用,开始了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的创新提升新阶段。国会密集立法加大教育拨款力度,仅2009年《美国复苏和再投资法案》就专门为教育投入了1000多亿美元,其中投资额最大的项目为536亿美元的州财政稳定基金项目,包括486亿美元的公式拨款项目和50亿美元的竞争性拨款项目,为国家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联邦教育项目财政管理支持。《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中设置推行的体系化教育项目把社会全员发展作为国家责任和终极目标,把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完美有机地融合在一起;联邦政府创设实施的STEM系列科技教育项目,重新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球覆盖的“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促进国际间经济文化的交流,更是把美国国家社会的发展与高科技、全球化和生态化高度融合在一起,绘就美国与人类共同发展的教育项目管理蓝图。上述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发展进程表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产生、发展和最终成为美国教育管理体制的主体模式,既深深地植根于美国特定的教育社会生态体系之中,即早期教育分散化发展的起步及后续格局、相应的文化理念和现实教育实践,更得益于美国社会全员普遍具有的能动参与干预意识和行动力;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既不是行政部门拍脑门的忽发奇想、权力任性的结果,也不是墨守成规、固执经验的因因相袭,而是按照教育行动的完整结构和展开过程,立法先行,职能明确,权责对应,事财一体,科学设计,不断创新提升,最终形成健全而富有活力的、国家行政合理干预和社会市场积极运作有机一体的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由此启示借鉴,当会大有脾益。
刘嘉华[6](2020)在《酒店员工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双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个性化服务已成为酒店行业关注的重点。大多数高星级酒店都在不断学习和完善个性化服务相关的企业文化和制度,加大培训力度,但仍存在员工缺乏个性化服务意识、酒店缺乏个性化服务人才、对客服务缺乏情感等问题,导致员工“无心”、“无力”或“认为不必要”为顾客提供个性化服务。因此,如何激励员工发挥主观能动性为顾客提供优质个性化服务,是酒店经营管理活动的焦点议题之一。在现有酒店管理研究中,学者们较多探讨个性化服务的概念、现状和管理策略,较少研究员工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本文采用案例研究法,将国际品牌酒店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作为探索性研究案例,将国内品牌酒店广州碧水湾温泉度假村酒店作为验证性研究案例,对不同部门管理者及一线员工进行半结构化的深度访谈,共获得约22个小时的录音资料,并转为近30万字的文本资料作为一手数据。根据计划行为理论,员工提供个性化服务的行为意向由行为态度(“愿意”)、主观规范(“应该”)和知觉行为控制(“能够”)三个方面决定。笔者通过对两家酒店的访谈数据和相关文献、书籍等二手资料进行分析,采用编码的方式,将资料逐层提炼概括,最终得出影响酒店员工提供个性化服务的14个因素,构建相应的影响因素模型。其中,(1)“员工自身性格特质”、“酒店为员工创造的个性化体验”、“酒店的激励制度”、“客人的正面反馈”等因素会激发酒店员工“愿意”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2)“企业文化的引导和培训”、“组织氛围”、“领导者的榜样示范行为”、“以个性化服务为指标的绩效考核”、“领导者的检查和监督”、“员工的面子需要”等因素会规范酒店员工认为自己“应该”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3)“酒店提供的个性化服务技能培训”、“酒店提供的组织支持”、“酒店内部开放的信息沟通”以及“完善的客史资料”等因素会帮助酒店员工“能够”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笔者根据各影响因素,为实践界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提升策略建议,为酒店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提供参考,同时提出本文的不足及未来的研究方向。
张瑜[7](2020)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研究》文中认为《“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中首次推出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并提出建立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是我国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是促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创新之举。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作为我国清单制度体系的一员,具有清单制度公开、高效的特征,更凸显了公平性和公共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还具有进一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功能。通过运用文献分析法梳理文献发现,我国学界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关注较少,尤其是对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还不充分,不少学者认为该项研究应该被尽早提上日程,这对完善清单制度体系也有重要意义。国外学者在相关领域的研究也对我国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具有借鉴意义。首先,本文梳理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相关概念,学习整理了新公共服务理论、有限政府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并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国家和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过程进行整理,较为全面地掌握了该制度在各层级的实施状态。再次,运用系统分析方法,从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内、外两方面来分析该制度在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背后的原因,并从制度自身、制定主体和外部环境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优化对策。最后得出,由于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工作还不完善、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认识不足、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出现僵化、以及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外部力量薄弱的原因,导致出现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精细化程度不高、对内问责功能不到位、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个性化”不强,以及外部监督评估不完善的问题。针对问题出现的原因,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工作提升科学化和精细化程度;二是政府要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认识并发挥其功能;三是政府要灵活、创新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四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外部社会力量。总之,在实施过程中要统筹协调系统内、外部间的关系。希望这能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有益补充。
何瑜瑜[8](2019)在《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研究 ——以深圳市为例》文中提出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交流是公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组织角度来看,通过交流有利于实现政府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进而提升政府的工作质量和绩效,同时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减少公务员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产生的廉政风险;从个人角度看,有利于培养公务员的技能、开阔视野、积累经验,进而促进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然而,在现实交流过程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往往存在冲突。那么,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其冲突会带来什么影响?在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状态下,公务员交流的未来管理走向又该何去何从?选取深圳市作为研究案例,通过对深圳市行政机关单位和公务员个人两个层面的访谈及问卷调查得知,深圳市公务员交流存在官僚制运行过程中的内在张力,即在深圳市公务员交流过程中,一方面组织要求实现“官僚化”,强调高度理性、等级制、专业化、非人格化,另一方面个人要求“去官僚化”,强调非理性、扁平化、丰富化、人格化。这导致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产生冲突:交流影响因素不一致、交流意愿不统一、交流运行要求不匹配。访谈资料和问卷结果进一步分析揭示了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产生的深层原因是:等级制与扁平化的矛盾;非人格化与人格化的冲突;专业化与丰富化的悖论;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博弈。从而给政府带来以下负面影响:影响政府人力资本增值、对专业化构成威胁、不利于创造和谐的行政生态环境。因此,促进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回归平衡的管理走向应当从转变交流理念、健全交流制度要素、分类推进不同交流形式、引入双向选择机制等方面入手。
周定财[9](2017)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全球化、市场化和分权化的深入推进,中国正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市场机制转换、社会快速转型的大变革之中。在这一变革洪流中,社会不断地由单向度向多向度、价值由一元向多元的方向发展,传统的官僚制日趋式微,社会日益呈现出高度复杂性和高度不确定性,经济与社会变得越来越难以控制和管理。在这样的背景下,以英国撒切尔夫人和美国里根总统为先导,西方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政府改革运动,涌现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等指导政府改革的理论。他们试图以上述理论为指导,以政府再造为手段来解决当时社会面临的一系列问题。与此同时,中国也拉开了政府改革的大幕,推进政府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由此而推动我国全面进入市场经济发展的新时期。随着公民社会的崛起、公共空间的拓展以及公共事务复杂性的增强,一方面是政府单一的传统社会管理模式已显得捉襟见肘,另一方面是包括公民、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主体积极地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在这种情况下,迫切需要一个新的理论来引导社会管理由政府单一管理向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转变,以此来解决市场失灵、政府失灵和志愿失灵问题。于是,协同治理应运而生。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加强社会建设与管理”的战略任务,并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了“16字”的社会管理格局,并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从而在制度建设层面上规范化地推进协同治理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在原有“16字”社会管理格局基础上,重视“法治保障”建设,从而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基于上述分析,本文以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实现为研究目标,以后工业社会为研究背景,以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基本概念、理论基础、实践形态、协同困境、生成机理、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协同路径为叙事脉络,通过规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和多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论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问题。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论述:首先,核心概念的界定和理论基础的阐释。在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协同治理”两个核心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两者的相关性问题及协同治理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解释力。同时分析了本文研究的四大理论基础,即系统论和协同论、治理理论、“巧匠”理论、整体性政府和无缝隙政府理论。其次,阐述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基本形态。府际协同是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的“方向盘”和“发动机”,属于政府治理的内聚性要求,有利于提升基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治理能力,透过治理过程的协同加强沟通、提高信任并发展更为多样优质的备选治理工具。基层政府与社区、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协同是基层政府治理在体制内有效协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外向性拓展,属于跨域协同,是对府际协同的有效补充,有利于很好地解决当下复杂化和多样化的社会公共问题。再次,阐述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困境及生成机理。从主体地位不等、协同动力不足、权责关系不明、拥有权力不均四个方面分析了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面临的困境,并分析了上述困境的产生原因,其中协同惰性是困境生成的客观因素,信任阙如是困境生成的主观因素,机制缺失是困境生成的动态因素,制度滞后是困境生成的静态因素。最后,阐述域外协同治理的经验启示及我国加强基层协同治理的具体路径。英国、美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在协同治理方面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体制、机制、制度乃至法律,产生了巨大的协同效应。借鉴域外协同治理经验,可以从协同平台、协同主体、协同机制、协同方式和协同环境五个方面来推进我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协同治理。
赵海丰[10](2014)在《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演进与发展趋势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校辅导员制度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涵是不尽相同的,但所反映出来的本质属性是一致的,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思想政治教育制度。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逐步深入,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辅导员在育人中的价值愈发凸显,客观上对辅导员制度建设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可以说,近年来辅导员队伍建设中出现的诸多问题与辅导员制度的问题紧密相连,或者说由辅导员制度所决定。辅导员制度承载着重要的功能,是社会主义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保证,是大学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主渠道,同时也是维护校园稳定的重要保障。辅导员制度60余年的发展历程充分显示了其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性。以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马克思有关制度变迁的理论以及新制度经济学有关制度变迁的理论为基础,审慎地探究辅导员制度的演变进程,深入分析了其演进的原因、模型及规律,从更深层次对辅导员制度理论进行了研究。总结辅导员制度的基本经验,除普遍性和一般性的经验外,更要着眼于辅导员制度建设特有的经验,归纳起来包括必须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一门科学、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价值理念、必须注重提升辅导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等三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对全国128所高校904名辅导员进行辅导员层面的问卷调研,同时以辽宁省辅导员制度为样本进行教育行政部门层面的调查分析,探究辅导员制度落实、建设与发展等现实情况。以实证分析为基础,从制度总体、工作内容、配备制度、发展制度、管理制度等方面对辅导员制度所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机遇与挑战并存,目前辅导员制度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发展机遇,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呼应,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选择,是制度对象变化的现实诉求,同时也是辅导员工作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在当前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高等院校都非常重视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高校学生辅导与管理制度作为高等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人才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由于国情的不同以不同的形态普遍存在于高等教育的体制之中。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典型考察,并与我国辅导员制度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既有共性规律,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带给我们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和借鉴:一是更加科学定位我国辅导员制度的内涵,二是更加强化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三是加强“专业、专项”的辅导员职业化队伍建设,四是完善辅导员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探讨辅导员制度的未来发展,既要考察其发展趋势,又要提出其完善的实施路径。对辅导员制度发展趋势的分析,不是在操作层面上对某一项具体制度的微观预测,而是从某方面发展范畴厘定的视阈对辅导员制度发展趋势进行考察,具体包括辅导员制度内容健全化趋势、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与综合化发展趋势、辅导员职责与角色不断优化趋势、辅导员工作方式与方法不断创新趋势、辅导员制度理论建构完善化趋势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在辅导员制度完善路径方面,分别针对辅导员制度推进机制、工作制度、配备制度、发展制度、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地分析和探讨,提出了加强和改进辅导员制度的措施或方法指导。
二、留住IT精神 以人为本的信息管理(节选)(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留住IT精神 以人为本的信息管理(节选)(论文提纲范文)
(2)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 ——以万涧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乡村规划与发展的政策背景 |
1.1.2 乡村振兴战略下乡村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
1.1.3 驻村规划师引导村庄发展的新契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进展 |
2.1 驻村规划师的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内生发展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3.1 村庄规划与社区治理的相关研究进展 |
2.3.2 社区规划师的相关研究进展 |
2.3.3 乡村人才发展的相关研究进展 |
2.4 国内外驻村规划师的实践探索 |
2.4.1 日本的人才支援制度 |
2.4.2 台湾的社区规划师实践 |
2.4.3 成都的乡村规划师实践 |
2.4.4 案例总结 |
2.5 研究述评 |
第三章 现行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及启示 |
3.1 村庄规划发展历程与规划师角色的适应性变迁 |
3.1.1 村庄规划的发展历程 |
3.1.2 不同阶段规划师角色的适应性变迁 |
3.1.3 村庄建设发展的问题分析 |
3.2 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案例分析 |
3.2.1 共同缔造模式:青海省土关村 |
3.2.2 村民自治型模式:安徽绩溪县尚村 |
3.2.3 陪伴式规划模式:宁波市王家岭村 |
3.2.4 经验借鉴总结 |
3.3 驻村规划师引导下多元协同的工作模式 |
3.3.1 驻村规划师的特征 |
3.3.2 驻村规划师引导下多元协同的工作模式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万涧村驻村规划师的实证研究 |
4.1 研究区域的概况与发展特征 |
4.1.1 村落概况 |
4.1.2 村落发展特征 |
4.2 万涧村驻村规划师的多元协同模式 |
4.2.1 驻村规划师的介入方式 |
4.2.2 驻村规划师的枢纽作用 |
4.2.3 驻村规划师的行动策略 |
4.2.4 驻村规划师引导的运营监管机制 |
4.3 万涧村驻村规划师模式的实施效果 |
4.3.1 社会经济发展成效 |
4.3.2 整体空间效应 |
4.3.3 村民感知评价 |
4.4 实践反思 |
4.4.1 问题分析 |
4.4.2 建议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规划师的运行机制 |
5.1 驻村规划师的组织机制 |
5.1.1 构建纵向到底的规划协调机制 |
5.1.2 培育横向到边的“1+N”的村民组织 |
5.2 驻村规划师的行动策略 |
5.2.1 物质空间改造 |
5.2.2 产业转型发展 |
5.2.3 文化塑造 |
5.3 驻村规划师的运营监管机制 |
5.3.1 多维共建机制 |
5.3.2 多元共管机制 |
5.4 驻村规划师的实施保障机制 |
5.4.1 管理机制 |
5.4.2 激励保障机制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创新点 |
6.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作者简介及读研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3)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的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1.3.1 核心概念 |
1.3.2 理论基础 |
1.4 研究方法和主要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4.3 技术路线图 |
1.5 论文创新点 |
第二章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案例的研究价值 |
2.1 我国分级诊疗实施整体发展情况 |
2.1.1 我国分级诊疗的发展历程回顾 |
2.1.2 我国分级诊疗实施的发展现状 |
2.2 我国分级诊疗实施的主要困境 |
2.2.1 医疗技术及服务能力的匹配性 |
2.2.2 双向转诊机制运行障碍 |
2.2.3 政府在医疗领域的职能定位 |
2.2.4 医疗保障的发挥作用 |
2.3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案例的创新性分析 |
2.3.1 医疗技术及服务能力能级对应 |
2.3.2 绿色通道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 |
2.3.3 政府重塑职能定位 |
2.3.4 第三方积极参与 |
第三章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的案例描述 |
3.1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实施背景及历程 |
3.1.1 成都市高新区医疗卫生资源与医疗卫生事业现状 |
3.1.2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政策出台的背景 |
3.1.3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政策实施的历程 |
3.2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模式 |
3.2.1 医疗服务提供模式 |
3.2.2 主体参与模式 |
3.2.3 筹资与支付机理 |
3.3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实施重要性和必要性 |
3.3.1 对上级医院医疗服务的疏缓作用 |
3.3.2 对基层医院就诊的促进作用 |
3.3.3 对医保基金的调控作用 |
3.3.4 对药品使用及费用优化作用 |
第四章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运行体系分析 |
4.1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分析 |
4.1.1 不同层级医疗服务的功能定位 |
4.1.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匹配性提升 |
4.1.3 区域医疗资源整合与共享 |
4.1.4 医疗卫生信息技术支撑 |
4.2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保障体系分析 |
4.2.1 分级诊疗政策保障 |
4.2.2 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
4.2.3 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
4.2.4 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 |
4.3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组织体系分析 |
4.3.1 组织机构设置 |
4.3.2 部门运行机制 |
4.3.3 组织试点激励 |
4.3.4 宣传引导作用 |
第五章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各利益相关者分析 |
5.1 妇儿联盟利益相关者分类 |
5.1.1 医疗服务供给方 |
5.1.2 医疗服务需求方 |
5.1.3 医疗服务管理方 |
5.1.4 筹资方 |
5.1.5 企业组织 |
5.2 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系 |
5.2.1 医疗机构 |
5.2.3 当地居民/患者 |
5.2.4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
5.2.5 当地医保部门、互助保险 |
5.2.6 企业组织 |
5.3 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作用机制分析 |
5.3.1 利益关联程度及影响力的分析 |
5.3.2 利益关联程度和执行意愿的分析 |
5.4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实施各利益主体协同运行机制分析 |
5.4.1 药品共享机制 |
5.4.2 人才激励机制 |
5.4.3 信息共享机制 |
5.5 成都高新妇儿联盟的利益协调策略 |
5.5.1 保障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
5.5.2 满足利益受损者的利益诉求 |
5.5.3 发挥有影响力者的优势 |
5.5.4 协调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 |
第六章 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案例启示 |
6.1 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协调机制 |
6.1.1 建立妇儿联盟分级诊疗联动机制 |
6.1.2 积极引导第三方参与 |
6.1.3 资金购买分级诊疗转诊系统 |
6.1.4 政府发挥监管服务职能 |
6.2 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标准路径 |
6.2.1 统一规范制度标准 |
6.2.2 指导培训基层医生 |
6.2.3 控制医疗质量 |
6.2.4 建立转诊保障 |
6.3 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有效措施 |
6.3.1 信息化助力推动分级诊疗 |
6.3.2 妇儿联盟内部紧密发展推动分级诊疗 |
6.3.3 平衡妇儿联盟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
6.4 “三医联动”对妇儿联盟分级诊疗的推动 |
6.4.1 医疗资源配置合理 |
6.4.2 医药服务供给完善 |
6.4.3 医保发挥扛杆作用 |
第七章 总结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分级诊疗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梳理表 |
附录二 关于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单位访谈大纲 |
(5)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一)教育项目 |
(二)美国联邦教育项目 |
(三)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四、主要研究内容 |
(一)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演变历程的分期依据 |
(二)各章研究内容 |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本论文的创新点 |
(二)本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重点创设(二战后至20 世纪6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奠基 |
一、美国建国前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萌芽 |
二、20世纪初期美国教育项目管理的雏形生成 |
第二节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实践 |
一、退役军人教育援助项目的创设 |
二、国防研究奖学金项目的创设 |
三、国际交流与教育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重点创设的问题 |
第二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系统整合(20 世纪60 年代中至80 年代初)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背景 |
一、“民权运动”的兴起与“伟大社会”建设 |
二、联邦管理体制的变革 |
三、从联邦教育总署到联邦教育部的管理探索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实践 |
一、初中等教育法中的系列教育项目的设置与运作 |
二、高等教育项目管理的系列化运作 |
三、关注社会地位处境不利人群项目的创设 |
四、职业教育项目管理的调整 |
五、影响援助项目的创设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系统整合的问题 |
第三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体系优化(20 世纪80 年代初至20 世纪末) ··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背景 |
一、教育项目管理固有局限的逐渐显露 |
二、教育项目管理主体的“门户”之行 |
三、“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 |
第二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实践 |
一、1981 年《综合预算调节法》对项目管理的改革 |
二、教育项目管理向早期教育干预层面的延伸 |
三、教育项目管理向优质学校示范引领层次的拓展 |
四、教育项目管理向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跨越 |
五、教育灵活性示范项目的设立 |
六、大学生资助项目的反复调整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体系优化的问题 |
第四章 二战后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创新提升(21世纪初至今) |
第一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背景 |
一、苏东剧变与世界体系的震荡 |
二、多极化世界格局的新挑战 |
三、教育升级创新的新需要 |
第二节 联邦政府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实践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战略的升级与落实 |
二、强化联邦对教育项目管理体制的操控 |
三、项目引导各地构建STEM学习生态系统 |
四、“十万强”系列国际教育交流项目的全球覆盖 |
第三节 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成效及问题 |
一、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特点 |
二、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成效 |
三、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创新提升的问题 |
结语 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启示 |
一、深深地植根于美国教育社会生态的文化土壤 |
二、联邦运作的法制化为教育项目管理提供合法性权威 |
三、各级政府、社会团体和社会全员主体的能动参与和干预 |
四、结构清晰精细的教育项目科学设计 |
五、联邦教育项目管理的不断探索、创新与提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6)酒店员工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双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际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技术路线 |
1.6 本文创新点 |
2.文献综述与理论框架 |
2.1 酒店个性化服务文献综述 |
2.1.1 酒店服务的概念和内涵 |
2.1.2 酒店个性化服务的概念 |
2.1.3 酒店个性化服务的作用 |
2.1.4 酒店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2.1.5 小结 |
2.2 案例研究法文献综述 |
2.2.1 案例研究法的定义和类型 |
2.2.2 案例研究在旅游企业管理研究中的应用 |
2.2.3 小结 |
2.3 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
2.4 理论框架 |
3.研究设计 |
3.1 双案例研究方法 |
3.2 案例研究对象的选择 |
3.2.1 探索性案例对象的选择 |
3.2.2 验证性案例对象的选择 |
3.2.3 数据的可获得性 |
3.3 数据来源 |
3.4 数据分析和结果展示 |
3.4.1 数据编码过程 |
3.4.2 结果展示 |
3.5 信度与效度的保证 |
4.酒店员工个性化服务行为影响因素模型的构建与修订 |
4.1 探索性研究案例——深圳星河丽思卡尔顿酒店 |
4.1.1 员工对个性化服务的理解 |
4.1.2 员工“愿意”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4.1.3 员工“应该”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4.1.4 员工“能够”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4.1.5 酒店员工个性化服务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 |
4.2 验证性研究案例——广州碧水湾温泉度假村酒店 |
4.2.1 员工对个性化服务的理解 |
4.2.2 员工“愿意”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4.2.3 员工“应该”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4.2.4 员工“能够”提供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
4.2.5 修正后的酒店员工个性化服务行为的影响因素模型 |
5.结论与讨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理论贡献 |
5.3 酒店个性化服务提升策略 |
5.4 存在的不足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7)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与创新 |
1.4.1 主要工作 |
1.4.2 主要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基本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基本公共服务 |
2.1.2 清单制度 |
2.1.3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
2.2 相关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有限政府理论 |
2.2.3 马克思主义公平理论 |
2.3 小结 |
第3章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实施现状 |
3.1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建设 |
3.1.1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早期实践 |
3.1.2 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建立 |
3.1.3 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建立 |
3.2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完善 |
3.2.1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基础标准的完善 |
3.2.2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支出责任的完善 |
3.2.3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个别地方创新 |
3.3 小结 |
第4章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 |
4.1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精细化程度不高 |
4.1.1 清单内容不“清” |
4.1.2 清单更新不“勤” |
4.1.3 清单纵向深入不够 |
4.2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问责功能不到位 |
4.2.1 责任划分不清问责主体不明 |
4.2.2 与权责清单衔接不畅责任无法落实 |
4.3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个性化”不强 |
4.3.1 缺乏地方特色和创新 |
4.3.2 缺乏区域特色 |
4.4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外部监督评估不完善 |
4.4.1 评估途径不够畅通 |
4.4.2 外部监督力量缺失无力 |
4.5 小结 |
第5章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制定工作有待完善 |
5.1.1 标准制定工作难度大 |
5.1.2 制定工作执行不到位 |
5.1.3 服务保障标准的“计算公式”未公开 |
5.2 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的认识不足 |
5.2.1 认识不到内在协调要求缺乏内部监督主体 |
5.2.2 对清单制度认识呈现碎片化倾向 |
5.2.3 对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法律效力认识不足 |
5.3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出现僵化 |
5.3.1 上行下效缺乏创新 |
5.3.2“双重属性”处理不当 |
5.3.3 忽视制度外部环境 |
5.4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外部力量薄弱 |
5.4.1 缺乏外部配套机制 |
5.4.2 社会参与度不高 |
5.5 小结 |
第6章 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优化实施的对策 |
6.1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定工作提升精细化程度 |
6.1.1 听取专家意见做好实地调研 |
6.1.2 提升市县级政府对清单制定的重视程度 |
6.1.3 公开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的“计算公式” |
6.2 加强认识并发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功能 |
6.2.1 设联席会议制度促协调明确内部监督主体 |
6.2.2 形成清单制度体系克服碎片化 |
6.2.3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法律效力 |
6.3 灵活创新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 |
6.3.1 鼓励事业单位创新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
6.3.2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公共属性 |
6.3.3 积极适应外部环境 |
6.4 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外部力量 |
6.4.1 完善监督和评估机制 |
6.4.2 提升社会主体参与度 |
6.5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他科研情况 |
(8)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研究 ——以深圳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人力资源流动必要性的研究 |
二、关于人力资源流动影响因素的研究 |
三、关于公务员交流机制的研究 |
四、关于公务员交流问题及对策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研究局限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局限 |
第四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公务员 |
二、公务员交流 |
三、冲突 |
四、官僚制理论及其适用性 |
第二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表现 |
第一节 交流影响因素不一致 |
一、影响因素构成不同 |
二、影响因素重要程度不同 |
第二节 交流意愿不统一 |
一、交流方向错位 |
二、交流频率不同 |
三、交流渠道不一 |
第三节 交流运行要求不匹配 |
一、自主选择权利错位 |
二、公私人情界限不同 |
三、信息公开要求有差异 |
第三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原因 |
第一节 等级制与扁平化的矛盾 |
一、机构层级不同与交流单向拥堵的分歧 |
二、权限管理与下放权限的冲突 |
三、信息中心化与信息公开常态化的对立 |
第二节 非人格化与人格化的冲突 |
一、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的分歧 |
二、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对立 |
三、公私分明与人际导向的冲突 |
第三节 专业化与丰富化的悖论 |
一、专业化与个人成长的矛盾 |
二、专业化与交流渠道宽口径的对立 |
三、专业化与防腐败的冲突 |
第四节 组织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博弈 |
一、组织顾虑交流负面效应 |
二、个人权衡交流机会成本 |
第四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影响 |
第一节 影响政府人力资本增值 |
一、不利于优化政府人力资源配置 |
二、不利于公务员个人成长 |
第二节 对专业化构成威胁 |
一、完全不交流导致专业固化 |
二、频繁交流削弱专业性 |
三、盲目交流导致专业浪费 |
第三节 不利于创造和谐的行政生态环境 |
一、“趋利性”交流导致交流目标移位 |
二、“强制性”交流压制人性 |
三、“人格化”交流有失公平 |
四、“暗箱操作”交流导致无序竞争 |
第五章 深圳市公务员交流中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的管理走向 |
第一节 健全交流制度要素,发挥制度的协调控制功能 |
一、立法推动,明确交流依据 |
二、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跟踪培养 |
三、搭建交流信息平台,建立人才交流市场 |
第二节 分类推进不同交流形式,增强交流效果 |
一、将培养性交流作为交流重点 |
二、加强岗位适应性交流 |
三、进行风险防控型交流 |
四、适当考虑倦怠规避型交流 |
第三节 引入双向选择机制,回应组织与个人交流需求 |
一、以双向选择促进人岗匹配 |
二、以双向选择进行压力管理 |
第四节 转变交流理念,重塑以人为本的组织文化 |
一、回应公务员发展性需求 |
二、回应公务员保障性需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9)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关于主题的审视 |
第一节 选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由来 |
二、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协同治理研究回眸 |
二、国内相关研究进展审视 |
三、总体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二、主要的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点 |
一、可能的创新之处 |
二、论文存在的不足 |
小结 |
第一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与协同治理的相关性…_ |
第一节 核心概念及其相互关系 |
一、核心概念之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
二、核心概念之二:协同治理 |
三、协同治理模式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的解释力 |
第二节 基层社会管理面临的新形势及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一、基层社会管理出现的新形势 |
二、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面临的主要问题 |
三、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加强协同治理的必然性 |
第三节 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中的主导地位 |
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多元治理主体 |
二、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中基层政府的角色定位 |
三、基层政府在社会管理创新协同治理中发挥主导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阐释 |
第一节 系统论与协同论 |
一、系统论 |
二、协同论 |
第二节 治理理论 |
一、治理的一般理论 |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网络治理理论 |
第三节 “巧匠”理论 |
一、“巧匠”理论的提出及其阐释 |
二、“巧匠理论”中的跨部门合作思想 |
第四节 无缝隙政府和整体性政府理论 |
一、无缝隙政府理论 |
二、整体性治理与整体性政府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基本形态 |
第一节 政政互助:府际协同治理 |
一、府际协同治理述要 |
二、府际间纵向协同、横向协同与斜向协同 |
三、“金寨驻吴江工作站”的协同机制及其借鉴 |
第二节 政社互动:政府与社区的协同治理 |
一、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政府与社区 |
二、基层协同治理中政府与社区关系的重塑 |
三、苏州青剑湖社区治理中“政社互动”的启示与借鉴 |
第三节 政企互通:政府与企业的协同治理 |
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及其演进 |
二、政府与企业协同治理的现实根源与方式选择 |
三、昆山政府与台商合作的策略及其成效 |
第四节 政会互融: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一、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的必然性及其方式 |
二、政府与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阻滞与关系重塑 |
三、张家港市“新市民共进协会”的实践及其启示 |
第五节 政民互连:政府与公民的协同治理 |
一、政府与公民关系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定位 |
二、政府与公民协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关系重塑 |
三、苏州市“警民恳谈”的措施及其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困境及生成机理 |
第一节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困境解析 |
一、主体地位不等动摇协同结构 |
二、协同动力不足制约协同行为 |
三、权责关系不明扰乱协同秩序 |
四、拥有权力不均影响协同效果 |
第二节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困境的生成机理 |
一、协同惰性:困境生成的客观因素 |
二、信度阙如:困境生成的主观因素 |
三、机制缺失:困境生成的动态因素 |
四、制度滞后:困境生成的静态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域外协同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第一节 英国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英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做法及经验 |
二、英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启示 |
第二节 美国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做法及经验 |
二、美国社会协同治理的启示 |
第三节 日本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与启示 |
一、日本社会协同治理的基本做法及经验 |
二、日本社会协同治理的启示 |
第四节 台湾地区社会协同治理的经验及启示 |
一、台湾地区协同治理的基本经验 |
二、台湾地区协同治理的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路径思考 |
第一节 构建协同治理的基础平台 |
一、网络整合:信息监测中心和办公平台的建立 |
二、组织架构:基层社会治理综合协调机构的建设 |
三、制度建设:打造多元主体协同行为的规范化平台 |
第二节 培育协同治理的多元主体 |
一、树立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理念 |
二、改变基层政府的管理方式 |
三、提升协同主体的素质和能力 |
第三节 完善协同治理的相关机制 |
一、重视协同主体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
二、建立各方治理主体间的信任机制 |
三、建立相关主体协同治理的激励机制 |
四、健全治理主体间协同的监督机制 |
第四节 创新协同治理的工作方式 |
一、完善公民参与,实现工作方式的民主化创新 |
二、变革工作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 |
三、综合运用治理工具,推进协同方式的完善和创新 |
第五节 改善协同治理的外部环境 |
一、营造跨部门协同和跨组织协同的文化氛围 |
二、改善基层协同治理的法治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同治理的有效性思考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10)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演进与发展趋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目的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本文研究方法 |
1.3.1 文献研究法 |
1.3.2 比较研究法 |
1.3.3 实证调查法 |
1.4 本文创新之处 |
1.4.1 从制度层面开拓辅导员队伍建设理论问题研究的新视野 |
1.4.2 探究辅导员制度的发展趋势及其完善的实施路径 |
第2章 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的内涵与功能定位 |
2.1 制度与高校辅导员制度 |
2.1.1 有关制度内涵的多学科透视及要素分析 |
2.1.2 辅导员内涵的演变分析及界定 |
2.1.3 辅导员制度及其内容分析 |
2.2 制度变迁与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 |
2.2.1 新制度经济学有关制度变迁的界定 |
2.2.2 马克思主义有关制度变迁的界定 |
2.2.3 辅导员制度演进的内涵辨析 |
2.3 高校辅导员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与功能分析 |
2.3.1 马克思主义语境下有关制度重要性的论述 |
2.3.2 辅导员制度建设重要性的分析 |
2.3.3 辅导员制度的功能定位 |
第3章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演进分析 |
3.1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历史演进 |
3.1.1 辅导员制度的萌芽 |
3.1.2 辅导员制度的确立及初步发展 |
3.1.3 辅导员制度的恢复与改进 |
3.1.4 辅导员制度的加强与进一步完善 |
3.2 高校辅导员制度演进的解析 |
3.2.1 辅导员制度演进的原因 |
3.2.2 辅导员制度演进的模型 |
3.2.3 辅导员制度演进的规律 |
3.3 高校辅导员制度建设的经验启示 |
3.3.1 必须将辅导员工作作为一门科学 |
3.3.2 必须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价值理念 |
3.3.3 必须注重提升辅导员的政治素质与业务能力 |
第4章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现状问题与发展机遇 |
4.1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现状调研 |
4.1.1 辅导员层面的调查分析 |
4.1.2 教育行政部门层面的调查分析 |
4.2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基本问题分析 |
4.2.1 辅导员制度总体方面的问题分析 |
4.2.2 辅导员工作内容规定方面的问题分析 |
4.2.3 辅导员配备制度方面的问题分析 |
4.2.4 辅导员发展制度方面的问题分析 |
4.2.5 辅导员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分析 |
4.3 高校辅导员制度发展面临的现实机遇 |
4.3.1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呼应 |
4.3.2 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选择 |
4.3.3 制度对象变化的现实诉求 |
4.3.4 辅导员工作职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
第5章 发达国家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分析与借鉴 |
5.1 发达国家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分析 |
5.1.1 美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制度 |
5.1.2 英国的学生事务管理制度 |
5.1.3 日本的学生事务管理制度 |
5.2 辅导员制度与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比较 |
5.2.1 工作理念的比较 |
5.2.2 职责定位的比较 |
5.2.3 专业分类的比较 |
5.2.4 机构设置及运行机制的比较 |
5.2.5 工作方式及工作效果的比较 |
5.3 发达国家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
5.3.1 更加科学地定位我国辅导员制度的内涵 |
5.3.2 更加强化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 |
5.3.3 加强“专业、专项”的辅导员职业化队伍建设 |
5.3.4 完善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
第6章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趋势与完善路径 |
6.1 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发展趋势 |
6.1.1 辅导员制度内容健全化趋势 |
6.1.2 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与综合化发展趋势 |
6.1.3 辅导员职责与角色不断优化趋势 |
6.1.4 辅导员工作方式与方法不断创新趋势 |
6.1.5 辅导员制度理论建构完善化趋势 |
6.2 高校辅导员制度推进机制的建设 |
6.2.1 深化辅导员制度建设理念 |
6.2.2 完善辅导员制度目标体系 |
6.2.3 提升辅导员职业价值观水平 |
6.3 高校辅导员工作制度的建设 |
6.3.1 定位辅导员职业身份 |
6.3.2 明确辅导员工作职责 |
6.3.3 制定辅导员工作细则 |
6.4 高校辅导员配备制度的建设 |
6.4.1 严格选聘制度 |
6.4.2 优化辅导员人员配备 |
6.5 高校辅导员发展制度的建设 |
6.5.1 健全培训制度 |
6.5.2 完善晋升制度 |
6.6 高校辅导员管理制度的建设 |
6.6.1 健全辅导员制度建设领导体制 |
6.6.2 完善辅导员管理制度 |
6.6.3 强化辅导员考核制度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四、留住IT精神 以人为本的信息管理(节选)(论文参考文献)
- [1]“互联网+”背景下Y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管理信息化改进研究[D]. 王露露. 西京学院, 2021
- [2]乡村振兴背景下驻村规划师的工作模式与运行机制研究 ——以万涧村为例[D]. 唐婷. 安徽建筑大学, 2021(08)
- [3]成都市高新区妇儿联盟推动分级诊疗的案例研究[D]. 刘娟娟.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4)
- [4]X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D]. 姚月暄. 江苏科技大学, 2020
- [5]二战后美国联邦教育项目管理发展研究[D]. 刘亮亮. 河北大学, 2020(08)
- [6]酒店员工个性化服务的影响因素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双案例研究[D]. 刘嘉华.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实施研究[D]. 张瑜. 山西财经大学, 2020(04)
- [8]公务员交流中的组织需求与个人需求冲突研究 ——以深圳市为例[D]. 何瑜瑜. 深圳大学, 2019(12)
- [9]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协同治理研究[D]. 周定财. 苏州大学, 2017(06)
- [10]高校辅导员制度的演进与发展趋势研究[D]. 赵海丰. 辽宁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