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王致君[1](2020)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研究 ——以A项目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公路工程建设发展迅速,打造了很多优质精品的公路工程项目,改善了国民出行方式,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推动了国民经济增长。在公路工程建设高速发展的同时,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也层出不穷,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长期基本国策,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政府监管部门作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的责任主体之一,其安全监管模式与高速发展的公路工程建设不相适应。因此,通过对公路工程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探究,找到其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所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研究以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为聚焦,依据公共管理课程所学的政府管制、风险管理、协同治理等理论,并阅读了大量的国内外文献作为理论基础。选取了熟悉的公路工程A项目作为案例分析,追踪政府对A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管的具体做法和流程,同时对被监管方进行深度访谈。通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访谈法、比较分析法,从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管的主体、依据、方式三个方面,对当前安全监管进行分析。监管的主体由于职责不明、信息不对称、安监缺乏自主权等原因,监管效率低、流于形式。监管的依据与现场脱节、界定模糊,导致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监管的方式落后,监管人员专业性不强、任务重、压力大,监管效果不佳。通过分析四川省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借鉴浙江省和江苏省安全监管的创新,针对监管的主体、依据、方式提出了相应的对策。落实各监管主体的责任,职责分明,信息共享,提高安监自主权,打造多方共赢。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的科学性、适用性、时效性。强化监管力量,打造专业的监管人才队伍,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机械化施工,适当引入第三方安全监管等。
姜郸[2](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城市社区既是观察社会治理水平的微观窗口,也是实现人们美好生活向往的幸福家园;既是社会矛盾冲突交织与化解的缓冲带,也是一切治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落脚点。城市社区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在我国社会结构转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之下,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社区治理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独特地位。党的十八大首次将“城乡社区治理”写进党的纲领性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社区治理置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全局中进行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加强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并指出“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良性互动”、“合作互赢”、“民主协商”成为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创新目标的关键词。那么,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十字路口,究竟哪条道路可以帮助我们拉近与理想目标之距离?治理理论中的新范式——“互动式治理”理论,似乎为我们的选择提供了一个别样的视角。本土化的互动式治理理论在城市社区中的发育显得应时应需,其价值内核与社会治理创新需求显得尤为契合。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构建不仅是一种理念构建,更是作为一种工具的机制构建,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完美融合,也是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现实需求的有力推手。本文考察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程,分析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现状、困境。为破解当前治理困境,本文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本土化机制构建及其实现路径。通过以中国特色的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与实现路径为研究主题,以“行动者-制度-行动”作为研究的分析框架;以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行动者即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市场参与的互动性为线索;以梳理互动式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为研究基础;以观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进程为脉络;以田野调查方式对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进行案例分析;以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转型创新的困境为问题意识。在以上分析的前提下,有利于能够深入理解互动式治理理论嵌入我国城市系统末梢——社区治理的契合性与可行性;同时提出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及构建路径,力图较为全面、系统、准确地回答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模式构建的问题。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理论来源,既有西方治理理论和中国本土化后的“善治”理论的继承,又蕴含着“国家-社会”关系理论的思想内涵,能够为新时期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构建提供重要理论依据。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是在中国城镇社区区域范围内,为实现人民美好生活向往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强调以“民主法治”、“责任理性”、“合作共治”为理念宗旨,以协调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为行动路线,促进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公共事务中良性互动的治理过程。在宏观把握“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基础上,试图构建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分析框架——“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一切人类社会和历史发展进程都是理论与实践交相辉映的过程,是学术研究与实践活动相互推动、相互融合、相互协调、实现共同发展的过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变革、治理形态架构与转型,是在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不断地渐进、改进、调适、演化的结果。虽然社区治理真正推进是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但中国城市社区的早期实际存在却也得到许多学者的认同。本文依照城市社区治理主体结构特征、社区制度和政策变迁、社区主体行动的互动逻辑为划分标准,发现我国城市社区是沿着“行政管理-全面建设-多元治理”的发展脉络前进。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将社区治理置入到国家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战略高度,也为互动式治理在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提供现实可能性。源于复杂的历史发展与现实因素,我国城市社区治理长期处于政府主导的一元化治理状态,行政色彩浓郁。十八大以来,全国各地社区治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为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间的良性互动,及建设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助推。新时代下中国城市社区处于急剧变革的状态,虽在治理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重重治理困境。故此,选取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城市社区,并研究该社区对不同问题的治理实践与创新。具体来看,当前我国社区治理实践面临着行动者角色迷失、社区资源整合困境、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和互动渠道不畅通等众多问题。因此,我们必须探索更为科学化、现代化的治理手段和治理机制,破除社区治理困境。互动式治理机制则不失为一个符合当前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情境的合适选择。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架构包括行动者、制度、行动三要素。行动者层面,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具有不同价值取向、利益偏好、资源权力的行动者——国家行动者、社会行动者、市场行动者,三方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为互补与互嵌。制度层面则指对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框架,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行动者的法律政策体系。行动层面则关注行动者的行动空间、行动的共同目标、精神内核、互动逻辑等。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路径选择主要包括互动网络架构、互动规则建设、互动精神塑造、互动平台打造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相互统一、协调互动的,网络是基础、规则是关键、精神是动力、平台是保障,共同组成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建构之路。互动网络架构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总出发点和构建之基。互动规则建设则是从法治化、制度化和监督角度助力社区互动式治理建设,为其提供合法性与规范性保障。互动精神塑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构建的文化内推力,其对城市社区公共精神重塑和社区公共体回归具有重要意义。互动平台打造是我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落实载体。综上所述,构建中国特色的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机制是对“治理重心下移”改革方向的积极回应;是处理好城市社区中多元矛盾冲突的优良方案;是冲破当前治理重重桎梏的探索力量,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创新之路。
郑佩青[3](2020)在《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的现状调研与优化建议 ——基于X校2019年上级行政文件的分析》文中研究说明2015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教育公共治理新格局”的战略目标。为了促进中小学自主办学的发展,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就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例如“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间的新型关系”等。但从实际情况看来,公立中小学在自主办学这条道路上,走得并不平坦,甚至是有些坎坷。而上级行政文件分析是判断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状况的重要途径。因此本研究收集了中部地区G县X校2019年接收的865份行政文件,从文件数量、发文主体、文件类型及文件任务四个维度对其进行深度文本分析,辅之该校校长、中层干部和教师的访谈结果发现,关于落实学校自主办学的国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已取得一些成效,但在实际办学过程中,依旧存在来自各方面的问题。基于文本分析结果可知,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五方面:一是一系列的“红头文件”束缚学校办学;二是教育行政职能存在偏差现象;三是形式主义之风盛行,非教育行政部门干预过多;四是基层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依赖传统行政模式;五是学校自主发展意识淡薄,缺乏创新进取精神。学校自主办学的现实困境给学校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导致学校偏离教育教学的中心、教师丢失教书育人的天职以及办学失去自主创新的活力。针对上述问题,立足于G县的教育实践现状,结合近两年中央下发的重要文件,笔者相对应地由上而下、由外到内为保障和提升学校自主办学水平提出建议。首先,从政府层面而言,一要严控、压缩发文数量;二要统筹、减少发文单位;三要规范、简化相关任务。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层面而言,一要加强教育行政人员能力建设;二要杜绝形式主义,减少行政干预;三要改革评价机制,焕发办学活力。从学校层面而言,一要加强自主能力建设,二要健全内部民主机制;三要完善学校章程建设。
刘珊[4](2020)在《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税法解释性规则是税务行政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授权或自身行政权而制定的规则,按照规则的性质与法律效力的不同,税务行政规则可以分为立法性规则和非立法性规则两大类。税务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制定程序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税务行政法规和税务行政规章等《立法法》所明确规定的立法形式。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指的是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未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仅在本辖区内具有拘束力的行政规则,其具体表现为各种层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根据规范内容及功能意义的不同,税务非立法性规则又可以分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税务管理性规则、税务裁量性规则等,其中,税法解释性规则根据发布主体与程序的不同,表现为通知、批复、函等多种形式。税法解释性规则本质上是各级财税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运用其行政权,依法对税法规则的具体应用性问题作出进一步阐释、说明而制定的一种实施性解释。根据哈特的法律规则理论,税法解释性规则属于第二性规则,是税法规则的配套规则,具有派生性、从属性以及不可续造性等特征。税法解释性规则因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税法适用的专业性与复杂性、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而生,并在弥补税收立法先天缺陷、克服税法规则实施的不确定性、提供相对清晰的税务行政执法标准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行政判断余地理论与权威理论为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提供了理论支撑。随着税收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司法的逐步开放,各类税务争议数量开始大幅增加,争议类型亦日渐多元化、精细化。其中,因税法解释性规则司法适用而引发的税务行政争议尤为突出。在我国现行行政解释体制下实施性解释的法律地位尴尬,导致这一类实施性解释在实践中的规范程度明显不足。学界将这一现象视为税法行政解释失范、或称为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效力异化,并对税法行政解释规范化、税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及司法审查等问题展开热烈探讨。然而这些理论研究并没有从实际层面彻底解决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适用争议,以解释性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税法行政解释失范问题仍然存在。相对而言,从文本分析与案例实证考察的双重视角切入,能更直观、更清晰地发现并剖析当前我国税法行政解释实践中存在的真问题。因此,有必要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及其司法适用争议案例为考察对象,分别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内容等方面展开不同层次的实证考察。通过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外在表现形态的分析,可发现我国现行的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式杂乱无序,形态规范不足。另一方面,通过从裁判时间、争议类型、审判程序、审查态度以及裁判结果等五个维度对我国近四十年来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及典型税案的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暴露出内容存在缺陷、效力规定瑕疵等问题。其中,内容上的缺陷又主要表现为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两个方面,合法性不足可以概括为超越法定权限、与上位法发生抵触、加重税务行政相对人义务或限缩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程序违法及其他违法;合理性较弱可以归纳为违反适当性原则、违反必要性原则、违反比例原则;因溯及适用不当、效力范围不清以及失效时间不明等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效力规定瑕疵而引发的税务争议可以概括为溯及力争议、普遍适用争议、废止认定争议。上述税法解释性规则在实践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其显着的制度或运行规则等原因:其一,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泛化,联合解释行为规范程度低,导致解释内容上存在合法性不足、合理性较弱的缺陷;其二,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缺乏统一的解释规则,各解释主体在解释税法规则时所持的解释立场、解释方法、解释目标等各不相同,导致解释主体之间的主体间性愈发凸显,不同解释主体的前理解和考量因素各有不同,不同解释主体的解释行为任性;其三,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协商性不足、民主性不足以及公开性不足;其四,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备案审查不全面、复议审查不合理、司法审查形式化、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导致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异化,税务行政相对人救济途径严重不足。为了破解以上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引导税务行政执法主体正确地理解与适用税法规则,指引司法人员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争议展开全面且深入的审查,真正实现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规范表达,有效弥合税收法定原则与税法规则操作性之间的脱节,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当前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外在形态及其内容表达方面进行规范,并对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加强审查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的规范应当从确立形式便利原则、增强文本可识别度、建立形式审核程序等方面着手。一是遵从便利原则的基本要求,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便于适用、便于理解、便于阐述与宣传;二是从统一文本名称形式、明确文本体例格式、明确文本结构要素等方面治理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名称的繁杂无序,增强税法解释性规则文本的可识别度,修改《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增加有关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要件的规定;三是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形式审核程序,确保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态简洁、清晰、实用、有序、便于管理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的规范应当遵循“如何解释——解释如何展开”的逻辑径路,以弥合解释者之间的主体间性为中心,促进我国税法行政解释的规范表达。具体而言:首先,应当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明确税法行政解释的实施性解释地位,严格限定税法行政解释权的边界,统一税法行政解释权力主体形式,规范多元主体的联合解释行为,厘定“联合解释”的范围;其次,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主要是统一解释立场、建立解释方法运用规则、确立解释责任规则等,解决“如何解释”的问题。最后,还应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具体包括解释前的对话协商程序、解释中的民主参与程序、解释后的全面公开程序、运行时的定期清理程序等,以此回应“解释如何展开”的问题。立足于我国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实践状况,权力制衡理论、税收债务关系理论以及责任政府理论的核心要义有力地证成了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全面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应当从构建备案审查全面公开制度、责任制度、救济制度等方面完善税法解释性规则备案审查机制;从明确审查机构、确立审查标准、构建异议处理制度、增加审查程序启动方式等方面更新税法解释性规则复议审查机制;从确立双重审查路径、以理论权威为分类依据构建具体审查标准、细化司法审查处理权限、设置裁判说理责任、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方面改良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司法审查机制。相关配套制度主要是指成立专门的税务审判机构、从宽认定税法解释性规则附带审查申请条件。更重要的是,还应当从明确人大备案审查终局地位、试点备案审查前置处理模式、赋予司法建议备案审查启动效力、确立行政审查优位原则等方面建立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制度衔接规则,确保各个审查制度最大程度发挥其制度预设功能,切实有效地监督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与运行。
艾玉博[5](2019)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及功能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政府对司法领域的行政管理是现代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一般称为司法行政管理,由国家司法部主管。司法行政制度是在此基础上的关于司法行政机关的性质、任务、组织体系、活动原则和工作程序的总称,是辅助国家司法权有效行使的重要行政制度,同时又是规范国家司法行为的重要司法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在整个行政体系中的地位和功能如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乃至整个国家的法治化程度和践行法治的特点。本文关注的核心议题是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和功能变化。从机构整体视角出发,以司法行政统计年鉴和相关官方文件为主要研究材料,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发展进行历程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和发展进程中的实际功能及其变迁轨迹。并在此基础上对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发挥的实际功能提出进一步完善的建议思路。最后,结合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和功能变迁的历程与特点,对我国法治建设发展的总体特征进行提炼总结。首先,我国司法行政机关自1979年恢复重建以后,历经数次国家机构改革的调整,整个机构以及承担的具体职责都各自发生了较为深刻的变化,这就意味着整个机构在国家治理和法治建设中所发挥功能已然经历了一系列变迁。而对职责变化的分析和关注在现有研究中往往不被重视,导致对司法行政机关实际功能的分析欠缺深度。因此本文先要从整体角度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变化加以描述和呈现。在此之后,要对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功能加以准确地理解与把握,还需要厘清司法行政机关机构和职责发展变化现象背后的宏观机理。一方面,经济和政治的宏观建设及改革进程始终是司法行政机关发展变化的根本性和引领性因素。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以及在此之下司法和行政各机构之间关系和职责的调整也对其发展变化发挥着直接显着的影响。通过对这些机理性因素的分析,才能对整个机构和职责看似繁杂的发展历程形成规律性和整体性认识。其次,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本文对我国司法行政机关所具有的核心功能进行总结。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在国家建设和治理实践中发挥的显着功能总结为在国家治理中发挥的执行和管控功能、在司法运行中发挥的保障功能、在社会活动中的服务和调节功能以及在法治建设中的建构功能。同时对这四项核心功能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变迁进程的梳理和呈现中,可以发现一些规律性认识。司法行政机关核心功能的变迁和调整,首先是顺应国家的部署安排进行的,同时在实践中这种变迁反映出显着的渐进性,但也具有明显的变迁的不均衡性特征。之后文章针对这些现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机关的职权配置、落实推进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以及积极引导和调动社会主体参与等三个方面的完善建议。最后,文章以我国司法行政机关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功能变迁的轨迹及特点为线索,进一步总结了中国法治建设所具有的显着特征。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鲜明的建构性、法治建设的推动力具有多重性以及法治建设整体上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
宣城市人民政府[6](2018)在《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宣政[2018]2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市政府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市政府于2017年6月起组织开展了对2001年建市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反复适用、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类文件全面清理活动。
高晓峰[7](2017)在《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研究(1904-2014)》文中研究说明学校体育政策规定了学校体育的性质、任务、管理实施模式和运行机制。而学术上,对于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缺乏系统性研究。本文通过对一个多世纪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梳理,呈现了不同历史条件下,学校体育发展的历程和特征,为研究学校体育变迁的规律提供依据,为学校体育管理提供借鉴。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专家访谈法、政策文本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与个案研究法,通过多源流理论对百余年来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历程、内容、特征及动因进行研究,结论如下:一、百余年来我国学校体育组织管理机构设置逐步健全、管理逐渐规范。从近代清末的学部开始,发展到现代教育、体育和卫生等国家行政部门为主导,以相关学校体育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咨询与指导组织和学校体育社团等为辅的学校体育组织管理体系逐渐形成,构成了我国学校体育政策出台的坚实基础。二、清末随着各级学校和教育管理体系迅速建立的同时,学校体育课程和教学也仿照日本逐渐建立起来,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初具雏形并强调建章立制,政策内容鲜明而单一,但没有相应的考核要求。战争溃败、“西学东渐”、近代国外政策成效的示范效应、陈腐教育等是促使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三、民国开始探索中国自己的学校体育发展道路,政策颁布机构开始协同工作,政策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对有关机构、制度、人员和设施、标准等都有了相关的法规文件,呈现出了体系比较完备、内容层次比较清晰严谨、制定技术相对规范的特征,但政策中国化程度较弱,实际可行性存疑。对国民身体教育改革诉求、民主革命以及清末学校体育政策的积极尝试成为政策变迁重要动因。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色学校体育政策与新中国成立初期学校体育工作全面学习苏联模式,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学校体育制度的基础。构建了较完备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政策颁布机构协同工作常态化,政策形式多样,但法制化较弱,计划色彩浓厚,强调阶级路线和阶级斗争,出现学校体育发展数质难以兼顾等问题。苏联学校体育政策模式的引进、政策至上理念、对民国学校体育政策改造、计划体制与经验缺乏等成为此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六、“文革”中后期中断五年的学校体育政策开始恢复,1978年伴随改革开放及市场经济的确认,学校体育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学校体育的法制体系逐步形成与完善。我国的学校体育法制体系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专门法中有关学校体育的法律规定;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相关文件中有关学校体育具有法规性质的要求;政府相关行政部门有关学校体育的专门法规。形成了三个相互联系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体育的法律法规的体系。学校体育政策数量大幅增加,涉及范围广泛拓展,政策质量日益提高,政策制定机制逐渐健全等鲜明特征。但政策强制性较弱,政策重叠过多,政策内容尚需优化。而学校体育自身发展迫切需要、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思想解放、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人才培养的需求成为新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七、借用多源流理论解释不同历史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发现其表现出一定的特征:各个时期政治源流、政策源流和问题源流互动明显,政治流占主导地位;问题源流受客观因素影响显着;精英化决策模式主导政策源流;政治源流表现在政治力量构成不均衡。国家意志的执政理念,使政治源流贯穿于三条源流的始终,并影响着问题源流和政策源流的走向,体现了政治流为主导的,三源流高互动性。八、针对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特征和动因分析,提出了“加强法制建设,健全颁布机制”、“调控政治源流,完善监督制度”、“丰富政策源流,优化政策条款”的学校体育政策发展的启示。
重庆市人民政府[8](2015)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470件市政府文件予以废止,对927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2015年4月22日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2008)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
巩锦瑞[10](2000)在《《经济应用文写作》练习题(1)》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二、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研究 ——以A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综述研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评价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路工程 |
2.1.2 公路工程施工 |
2.1.3 安全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管制理论 |
2.2.2 风险管理理论 |
2.2.3 协同治理理论 |
第3章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的依据、主体和方式 |
3.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的依据 |
3.2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的主体 |
3.2.1 人民政府职责分析 |
3.2.2 交通运输局职责分析 |
3.2.3 应急管理局职责分析 |
3.3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的方式 |
第4章 A项目安全监管现状 |
4.1 A项目概况 |
4.2 政府对A项目安全监管现状 |
4.3 各参建方安全管理现状 |
4.3.1 建设单位 |
4.3.2 监理单位 |
4.3.3 施工单位 |
4.3.4 设计单位 |
第5章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5.1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 |
5.1.1 各级行政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监管流于形式 |
5.1.2 个别法律法规与施工现场脱节 |
5.1.3 行政部门安全监管方式单一 |
5.2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从监管主体存在问题的原因来分析 |
5.2.2 从监管依据存在问题的原因来分析 |
5.2.3 从监管方式存在问题的原因来分析 |
第6章 借鉴发达地区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相关经验 |
6.1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相关经验 |
6.1.1 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法律法规 |
6.1.2 抓住重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
6.1.3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狠抓安全教育培训 |
6.1.4 推广远程监控系统,实行智能化监管 |
6.2 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监管的相关经验 |
6.2.1 与时俱进,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
6.2.2 运用“物联网”技术,启用信息化监管平台 |
第7章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的对策 |
7.1 针对监管主体提出的对策 |
7.1.1 明确各部门职责,权责分明 |
7.1.2 各部门统筹协调、信息共享 |
7.1.3 加强应急管理局安监自主权 |
7.2 针对监管依据提出的对策 |
7.2.1 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可操作性 |
7.2.2 增强法律法规的适用性、时效性 |
7.3 针对监管方式提出的对策 |
7.3.1 提升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强化监管力量,提高服务意识 |
7.3.2 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手段,推进机械化施工,充分运用先进技术 |
7.3.3 引入第三方安全监管 |
结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A项目收到政府部门安全方面来文登记表 |
附录二 政府2019年对A项目检查中涉及安全问题的统计表 |
附录三 建设单位2019年对A项目检查中涉及安全问题的统计表 |
附录四 监理单位2019年对A项目检查中涉及安全问题的统计表 |
(2)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概况与总体评价 |
(一)国外相关研究概况 |
(二)国内相关研究概况 |
(三)总体评价 |
三、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一)可能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 |
(一)社区、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二)中国城市社区与社区治理 |
(三)互动式治理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国家-社会”关系理论 |
三、分析框架 |
(一)对“国家-社会”互动分析范式的继承 |
(二)对互动式治理分析范式的继承发展 |
(三)“行动者-制度-行动”分析框架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演进特征: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前世今生 |
一、传统到现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历史沿革 |
(一)1949~1990:城市社区行政管理阶段 |
(二)1991~2011:城市社区全面建设阶段 |
(三)2012~2019:城市社区多元治理阶段 |
二、管控到互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发展的演进特征 |
(一)一元化向多元化演进的治理主体 |
(二)单位制向社区制演进的制度转型 |
(三)纵向型向网络型演进的行动策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实践案例与困境分析:互动式治理视阈下当代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探索 |
一、中国差异化城市社区治理类型中的实践探索 |
(一)行政导向:大都市边缘社区治理实践 |
(二)社会导向:智慧社区建设的治理实践 |
(三)市场导向:新型商品房社区治理实践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特征 |
(一)治理行动者:党政为核心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型 |
(二)治理制度:顶层设计与具体运作的制度化体系 |
(三)治理行动:多样化治理方式交叠的调适性互动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互动困境 |
(一)行动者角色迷失困境 |
(二)社区资源整合的困境 |
(三)陌生人社区治理困境 |
(四)互动渠道不畅通困境 |
四、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困境归因 |
(一)公共性不足问题 |
(二)治理模糊性问题 |
(三)路径依赖的问题 |
(四)法治化建设问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动者-制度-行动”框架下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机制构建 |
一、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生成发育逻辑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传统意蕴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时代要求 |
二、行动者: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的多元动态主体 |
(一)国家行动者——党组织、政府、居委会的治理参与 |
(二)社会行动者——业委会、非政府组织的治理参与 |
(三)市场行动者——社区企业等市场力量的治理参与 |
(四)行动者间关系:国家-社会-市场行动者在互动式治理中的互补互嵌 |
三、制度: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与行动的制度空间 |
(一)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内在逻辑 |
(二)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制度的外在互动 |
四、行动: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中行动空间与互动逻辑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行动空间内涵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共同目标 |
(三)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精神内核 |
(四)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互动逻辑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实现之路 |
一、互动网络: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者的关系架构 |
(一)互动式动态网络构建的关键要素 |
(二)互动式动态网络架构的具体策略 |
二、互动规则:社区互动式治理的制度化体系完善 |
(一)社区互动式治理的法治之路 |
(二)社区互动式治理的软法之治 |
(三)第三方评估机制的监督之力 |
三、互动精神: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的文化内推力 |
(一)重塑社区公共精神 |
(二)整合社区公共文化 |
(三)培育社区文化组织 |
四、互动平台:社区互动式治理行动中的落实载体 |
(一)信息化中的技术型平台建设 |
(二)利益诉求的表达型平台建设 |
(三)民主互动的协商型平台建设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附录一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区治理重要讲话 |
附录二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重要文献中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三 十八大以来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社区治理相关论述 |
附录四 十八大以来国家级重要规划中社区治理的相关论述 |
附录五 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
附录六 中央及部委城市社区治理相关政策文件 |
附录七 某市社区治理任务与工作内容汇总 |
后记 |
(3)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的现状调研与优化建议 ——基于X校2019年上级行政文件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一、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1.一线学校对自主办学空间的诉求 |
2.对现实境况的反思 |
3.推进中小学自主办学是教育改革实践的必然趋势 |
(二)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1.自主办学 |
2.上级行政文件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法 |
2.文本分析法 |
3.类属分析法 |
4.访谈法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的相关研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二)教育行政职能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研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国外研究现状 |
(三)基于行政文件分析的相关研究 |
1.基于政策文本的学校自主办学研究 |
2.基于行政文件分析的学校自主办学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1.已取得的研究进展 |
2.待深入的研究方向 |
三、基于文本分析的学校自主办学现状调查 |
(一)调研设计与实施 |
1.数据来源与处理 |
2.分析框架 |
(二)基于上级行政文件的文本分析 |
1.文件数量 |
2.发文主体 |
3.文件内容 |
4.文件任务 |
(三)关于X校自主办学现状的调查小结 |
四、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一系列“红头文件”束缚学校办学 |
1.各级各类部门下发文件过多 |
2.多数文件无关学校教育教学 |
(二)教育行政部门职能存在偏差现象 |
1.教育行政职能“越位” |
2.教育行政职能“缺位” |
3.教育行政职能“错位” |
(三)形式主义之风盛行,非教育行政部门干预过多 |
(四)基层人员专业素养不高,依赖传统行政模式 |
(五)学校自主发展意识淡薄,缺乏创新进取精神 |
五、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现实困境的影响分析 |
(一)导致学校偏离教育教学的中心 |
(二)导致教师丢失教书育人的天职 |
(三)导致办学失去自主创新的活力 |
六、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的优化建议 |
(一)政府层面:多一份精准,少一些捆绑 |
1.严控、压缩发文数量 |
2.统筹、减少发文单位 |
3.规范、简化相关任务 |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层面:多一份引领,少一些干预 |
1.加强教育行政人员能力建设 |
2.杜绝形式主义,减少行政干预 |
3.改革评价机制,焕发办学活力 |
(三)学校层面:多一份主动,少一些被动 |
1.加强自主能力建设 |
2.健全内部民主机制 |
3.完善学校章程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中层干部、教师通用) |
附录2:X校2019 年所收上级相关部门文件汇总(部分)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4)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税法行政解释基本理论研究述评 |
1.3.2 税务行政规则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 |
1.4.1 实证研究方法 |
1.4.2 比较研究方法 |
1.4.3 文献研究方法 |
1.5 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
1.6 创新之处 |
1.6.1 研究内容创新 |
1.6.2 研究方法创新 |
1.6.3 研究视角创新 |
第2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阐释 |
2.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界定 |
2.1.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涵义 |
2.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特征 |
2.1.3 税法解释性规则与相关概念的辨析 |
2.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生成动因 |
2.2.1 税收成文法的局限性 |
2.2.2 税法适用过程的专业性与复杂性 |
2.2.3 税法调整对象的流变性与多样性 |
2.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理论基础 |
2.3.1 行政判断余地理论 |
2.3.2 权威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实践样态 |
3.1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基本形态 |
3.1.1 样本描述 |
3.1.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表现形式 |
3.1.3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主要类型 |
3.2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适用现状 |
3.2.1 样本描述 |
3.2.2 运行概况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现实难题 |
4.1 税法解释性规则形态规范不足 |
4.1.1 发布主体多元 |
4.1.2 表达形式多样 |
4.1.3 名称混杂无序 |
4.1.4 文本识别度低 |
4.2 税法解释性规则内容存在缺陷 |
4.2.1 合法性不足 |
4.2.2 合理性较弱 |
4.3 税法解释性规则效力规定瑕疵 |
4.3.1 溯及适用不当 |
4.3.2 效力范围不清 |
4.3.3 失效时间不明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难题的成因 |
5.1 税法行政解释的范畴模糊 |
5.1.1 税法行政解释定位尴尬 |
5.1.2 税法行政解释主体多元 |
5.1.3 联合解释规范程度低 |
5.2 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不清晰 |
5.2.1 解释立场失当 |
5.2.2 解释方法运用不当 |
5.2.3 解释责任不明 |
5.3 税法行政解释程序不健全 |
5.3.1 协商性不足 |
5.3.2 民主性不足 |
5.3.3 公开性不足 |
5.4 税法行政解释审查监督机制失灵 |
5.4.1 备案审查制度不全面 |
5.4.2 复议审查制度不完善 |
5.4.3 司法审查制度不合理 |
5.4.4 审查制度衔接不顺畅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税法解释性规则的治理之道 |
6.1 统一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形式 |
6.1.1 确立形式便利原则 |
6.1.2 增强文本可识别度 |
6.1.3 建立形式审核程序 |
6.2 规范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内容 |
6.2.1 重新厘定税法行政解释范畴 |
6.2.2 建构税法行政解释规则体系 |
6.2.3 健全税法行政解释程序 |
6.3 优化税法解释性规则的审查监督机制 |
6.3.1 税法解释性规则审查监督的法理依据 |
6.3.2 完善备案审查制度 |
6.3.3 更新复议审查制度 |
6.3.4 改良司法审查制度 |
6.3.5 建立审查制度衔接规则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5)改革开放四十年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及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第二节 有关研究现状 |
第三节 写作思路与论文结构 |
第一章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行政机关的整体发展历程(1979-2019年初) |
第一节 司法行政机关重建恢复时期(1979-1983年) |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机构和职责完善时期(1984-1992) |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职责拓展和探索时期(1993-2011年) |
第四节 司法行政机关功能变革新时期(2012-2019年初) |
小结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发展概述 |
第一节 法律职业管理类职责 |
第二节 法治宣传和服务类职责 |
第三节 司法执行类职责 |
第四节 司法管理类职责 |
第三章 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变化的宏观机理 |
第一节 经济体制改革推进的影响 |
第二节 政治体制建设和改革的影响 |
第三节 党的领导作用对司法行政机关发展变化的影响 |
第四节 国家机构间职能定位关系变化的直接影响 |
小结 |
第四章 司法行政机关的功能及其变迁 |
第一节 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的核心功能 |
第二节 司法行政机关核心功能的变迁及其特征 |
第三节 司法行政机关功能的完善建议 |
小结 |
结语 中国法治建设的显着特点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附件 |
(7)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研究(1904-2014)(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缘起 |
1.1.1 学校体育政策研究的史学缺失 |
1.1.2 学校体育政策研究的重要性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3.1 理论意义 |
1.3.2 实践意义 |
1.4 文献综述 |
1.4.1 相关教育政策研究 |
1.4.2 相关体育政策研究 |
1.4.3 国外对我国学校体育政策的研究 |
1.4.4 对清末至民国时期的学校体育政策相关研究 |
1.4.5 对建国后学校体育政策的相关研究 |
1.4.6 有关教育政策分类研究对学校体育政策的分类的借鉴 |
1.4.7 小结及创新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1 研究论域及时空跨度 |
1.5.2 概念界定和术语选择 |
1.5.3 方法及思路 |
1.5.4 关于本研究的历史分期 |
1.5.5 本研究所依据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基础 |
2 末世初兴:清末学校体育政策的初露头角(1904-1911) |
2.1 清末学校体育政策环境 |
2.1.1 政策环境概述 |
2.1.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
2.2 政策文件 |
2.3 政策内容:新式教育中学校体育政策的初步提及 |
2.3.1 《钦定学堂章程》的出台与旋即废止 |
2.3.2 《奏定学堂章程》的颁布与实施 |
2.4 主要特征及问题 |
2.4.1 学校体育政策体系略有雏形 |
2.4.2 学校体育政策主题强调建章立制 |
2.4.3 清政府学校体育政策颁布机构的单一 |
2.4.4 政策内容鲜明而单一 |
2.4.5 问题一:学校体育政策数量变化无序 |
2.4.6 问题二:学校体育政策并未有效实施 |
3 共和风云: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政策的相对进展(1912-1949) |
3.1 国民政府时期学校体育政策环境 |
3.1.1 政策环境概述 |
3.1.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
3.2 政策文件 |
3.3 政策内容 |
3.3.1 民国前期:临时政府及北洋政府阶段(1912-1927) |
3.3.2 民国后期:南京国民政府阶段(1928-1949) |
3.4 主要特征及问题 |
3.4.1 立法视角下政策制定初现民主化倾向 |
3.4.2 政策颁布机构协同工作的初现 |
3.4.3 学校体育政策制定技术较为规范 |
3.4.4 民国学校体育政策体系初步完备 |
3.4.5 学校体育政策内容层次较为清晰 |
3.4.6 问题一:学校体育政策中国化程度较弱 |
3.4.7 问题二:学校体育政策实际可行性存疑 |
4 计划深痕: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期学校体育政策的进退反复(1949-1978) |
4.1 政策基础:建国前共产党治理下的苏区、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学校体育政策 |
4.1.1 政策环境概述 |
4.1.2 政策内容及特点 |
4.2 建国初期政策环境 |
4.2.1 政策环境概述 |
4.2.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
4.3 政策文件 |
4.4 政策内容 |
4.4.1 建国初期学校体育政策的初步构建和探索(1949-1965) |
4.4.2 “文革”至改革开放前期学校体育政策的中断与复苏(1966-1978) |
4.5 主要特征及问题 |
4.5.1 形成了苏联模式的学校体育政策体系 |
4.5.2 政策颁布机构协同工作常态化,政策形式多样 |
4.5.3 法制化较弱,仅部分政策具备法规属性 |
4.5.4 计划色彩浓厚 |
4.5.5 问题一:强调阶级路线和阶级斗争 |
4.5.6 问题二:“大跃进”的政策使学校体育发展数质难以兼顾 |
5 法治宏篇:改革开放至新时期学校体育政策逐步振兴到历史辉煌(1979-2014) |
5.1 政策环境 |
5.1.1 政策环境概述 |
5.1.2 颁布学校体育政策的中央行政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 |
5.2 政策文件 |
5.3 政策内容 |
5.3.1 改革开放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前期政策的恢复与转变(1979-1992) |
5.3.2 市场经济确立背景下学校体育政策发展的辉煌(1993-2014) |
5.4 主要特征及问题 |
5.4.1 学校体育政策数量大幅增加,法制化程度大幅提升 |
5.4.2 学校体育政策涉及范围广泛拓展 |
5.4.3 政策质量日益提高 |
5.4.4 学校体育政策制定机制逐渐健全 |
5.4.5 问题一:政策强制性较弱,部分政策尚需完善 |
5.4.6 问题二:部分政策重叠与过多,执行出现偏差 |
6 动因演变:基于多源流理论对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分析 |
6.1 多源流理论对政策变迁的解释逻辑 |
6.2 各阶段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的演变 |
6.2.1 清末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02-1911) |
6.2.2 民国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12-1949) |
6.2.3 建国初至改革开放前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49-1978) |
6.2.4 改革开放至新时期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动因(1979-2014) |
6.3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动因的认识 |
6.3.1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问题源流:客观因素影响显着 |
6.3.2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政策源流:精英化决策模式占主导地位 |
6.3.3 百余年来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的政治源流:政治力量构成不均衡 |
6.3.4 三条源流的关系:互动明显,政治流主导 |
7 余论:历史变迁对当今学校体育政策发展的启示 |
7.1 加强法制建设,健全颁布机制 |
7.2 调控政治源流,完善监督制度 |
7.3 丰富政策源流,优化政策条款 |
8 结论与后续研究建议 |
8.1 结论 |
8.2 后续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民国期间全国性教育、体育会议决议案(1912-1949) |
附录 B:建国后学校体育政策文件(1949-2014)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政府监管研究 ——以A项目为例[D]. 王致君.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2]中国城市社区互动式治理研究[D]. 姜郸. 吉林大学, 2020(08)
- [3]公立中小学自主办学的现状调研与优化建议 ——基于X校2019年上级行政文件的分析[D]. 郑佩青. 江西师范大学, 2020(12)
- [4]税法解释性规则研究[D]. 刘珊. 湘潭大学, 2020(10)
- [5]改革开放四十年司法行政机关职责及功能研究[D]. 艾玉博. 云南大学, 2019(04)
- [6]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J]. 宣城市人民政府. 宣城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01)
- [7]中国学校体育政策变迁研究(1904-2014)[D]. 高晓峰. 北京体育大学, 2017(11)
- [8]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J].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5(08)
- [9]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秘书长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的通知[J].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08(18)
- [10]《经济应用文写作》练习题(1)[J]. 巩锦瑞. 内蒙古电大学刊, 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