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水管单位改革的对策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田强[1](2018)在《新疆兵团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新疆地区具有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因此水利工程建设成为新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新疆兵团第六师拥有充足阳光与热量,但降水稀少且蒸发强烈,对水利工程建设具有很强依赖性。水利工程管理是第六师水利工程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则是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的关键。因此,针对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现状实施水利工程体制改革,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可以促进第六师水利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推动水利工程的现代化进程,为第六师水利工程建设提供指导。本文使用了文献调研法、资料收集法、案例分析法和现实问题分析法,通过对新疆兵团第六师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现状进行研究,对相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方法。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通过对第六师公益性与经营性水利工程摸底调研和分析,得出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机构存在分级而立,管理人员较多,农业水费收支中水管单位运行经费占比较大等急需解决的问题。(2)通过对第六师与内地及周边其他灌区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对比分析,得出第六师在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管理范围、农业水价构成等方面存在差异性。(3)为保证灌区良好发展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一落实、二分开”的具体改革思路和适应第六师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内容涉及加强行政管理、建立管理站、推进水价改革等方面,为第六师今后水利工程管理提供理论参考。
向建新[2](2018)在《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中的政府购买服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黄河下游是举世闻名的“地上悬河”,其堤防建设与维护的历史十分悠久,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加大黄河治理力度,修建了大量堤防、控导、水闸等防洪工程。面对日益繁重的工程维修养护任务,如何解决养护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维修养护的效率和效益,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是摆在各级工程管理单位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以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的公共产品属性为切入点,运用委托代理、交易成本等理论,采用文献资料、比较分析和历史分析等方法,探讨了工程维修养护中的政府购买服务问题。首先,从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管理维护历史沿革入手,对新中国成立以前群管为主、新中国成立至水管体制改革前群管与专管结合、水管体制改革后内部专业管理三种模式进行了回顾总结,重点对水管体制改革后的养护方式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改革后采取的内部委托方式存在着积极性低、竞争性差、监管弱化、进度不一等主要问题。其次,从问题的表现出发,具体分析了导致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水管体制改革不彻底、维修养护市场发育滞后、制度缺乏且操作性不强、购买服务能力不足四个方面。最后,依据前述理论和水利行业购买服务相关案例,在遵循政府购买服务一般要求同时考虑黄河下游防洪工程重要性和管理体制特殊性的基础上,就推进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购买服务,提出了深化水管体制改革、培育维修养护市场、完善购买政策法规、加强购买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奉海春[3](2017)在《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多层次制度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自古以农业立国,国家的兴衰成败与水利密切相关,水利在国家治理中占据着特殊的地位。我国虽然转变了传统农田小水利治理的观念、构建了多元共同参与的农田小水利治理体制和建立了多种农田小水利治理机制,但是仍然无法解决当前农田小水利工程的迅速恶化、应对极端环境的能力低下、农用水资源短缺日益突出等治理问题。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可持续依赖于完善的制度体系,因此揭示农田小水利治理困境的制度根源是解决农田小水利治理困境的基础。农田小水利治理是在多个制度层次的约束下实现的,从多层次制度之间关系的视角来探寻农田小水利治理困境是一条可行的路径。多层次制度嵌套理论和水资源治理理论,为理顺农田小水利治理与其制度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结合我国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现实状况和我国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具体实践,本文认为农田小水利治理是在多个治理层次上展开的,即宪政治理层次、集体选择层次和操作层次,与治理层次相对应的是宪政制度、集体选择制度和操作制度等三个制度层次。本文归纳了每个治理层次上影响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四个要素,即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农田小水利治理主体、农田小水利治理权和农用水权,并在理顺以上四个个要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的基础上,以农田小水利治理各制度层次之间的制约关系为切入点,提出了一个有关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制度分析框架。首先,基于分析框架,本文借助来自广西的桂北Y村横岭渠、桂南L农民用水户协会、桂北H水库等三个农田小水利治理典型案例,分析了农田小水利治理三个制度层次及其相互关系。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是一个由宪政制度、集体选择制度、操作制度等三个制度层次之间相互制约而成的制度体系。其中,宪政制度规范着基层政府的农田小水利行政治理权和农用水所有权,而且基层政府的行政治理权保障着其农用水所有权;集体选择制度规范着村社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和私商等供水组织的管理权和供水权,而且供水组织的管理权保障着其供水权;操作制度规范着用水户参与与监督农田小水利治理的权利和用水权,而且用水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着其用水权。二是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宪政制度、集体选择制度和操作制度之间存在着制约关系,即宪政制度制约着集体选择制度,集体选择制度制约着操作制度。宪政制度、集体选择制度和操作制度三者之间的制约关系决定了,宪政制度所规范的基层政府行政治理权和农用水所有权分别制约着集体选择制度所规范的供水组织的管理权和供水权,集体选择制度所规范的供水组织管理权和供水权分别制约着操作制度所规范的用水户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和用水权。三是农田小水利治理各制度层次之间的制约关系形成了农田小水利治理结构。农田小水利治理各制度层次之间在具体治权上的制约关系,形成了 一个有关农田小水利和农用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治理、保护和节约等管理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构——“治权结构”;而农田小水利各制度层次之间在具体农用水权上的制约关系,则构成了一个反映人们在农用水资源用益中的权利义务结构——“农用水权结构”。而农田小水利治权与农用水权之间的保障关系决定了农田小水利“治权结构”与“农用水权结构”之间的保障关系,并有机形成了一个有关农田小水利治理的结构——农田小水利治理结构。其次,本文以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各制度层次之间的制约关系形成的农田小水利治理结构为基础,以Y村横岭渠、桂南C县X镇的L农民用水户协会、桂北Q县西北角S村H水库等三个典型案例为分析对象,揭示了农田小水利治理困境的制度逻辑:一是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存在着内在的缺陷,即对村社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和私商等供水组织管理权的界定模糊;二是村社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和私商等供水组织的管理权模糊导致农田小水利治理各制度层次之间制约关系的断裂,致使治权结构陷入不稳定的状态;三是农田小水利治权结构的不稳定,弱化了农田小水利治理主体的治权对其农用水权的保障,即政府行政治理权无法保障其农用水所有权、供水组织的管理权难以保障其供水权、用水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无法保障其用水权,进而导致农田小水利治理陷入困境。最后,本文针对农田小水利治理困境的制度逻辑,根据研究的结论和未来农田小水利治理的需要,提出了着眼于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的整体性、立足于制度之间的制约关系建设、以农田小水利的管理权为切入点的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的完善思路。具体的完善策略是需要宪政制度上转变政府职能;而集体选择制度则需要进一步明确村社组织、农民用水户协会和私商等供水组织的农田小水利管理权,以理顺供水组织管理权与政府行政治理权的内在制约关系;操作制度上着眼于保障用水户的用水权,需要构建旨在优化公共资源分配机制、融资机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仲裁机制和制裁机制的协作机制、运作机制和参与机制。
王建生,沈东峰,王帅[4](2015)在《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于2010年全面完成,新批复水管单位63个,事业编制2208个。基本支出和"四险一金"全部落实,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经费管理,试行了内部管养分离,制定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但改革仍存在诸多问题,深化改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一、水管单位概况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20个,包括水库管理单位39个,水闸管理单
王建生,沈东峰,王帅[5](2015)在《临沂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山东省临沂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于2010年全面完成,新批复水管单位63个,事业编制2208个。基本支出和"四险一金"全部落实,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经费管理,试行了内部管养分离,制定了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但改革仍存在诸多问题,深化改革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一、水管单位概况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120个,包括水库管理单位39个,水闸管理单位23个,河道管理单位19个,泵站管
刘向阳[6](2015)在《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黄河水利工程是黄河防洪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保障沿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屏障。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黄河治理开发工作,为减少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控制洪水,投入大量资金对黄河进行修筑堤防,在上游修筑水库拦蓄和调节洪水,在下游修筑险工控导工程对河势进行控制,保证黄河洪水能够在汛期顺利流入大海,通过多年的努力,保证了黄河将近70年没有发生决口现象,同时充分利用黄河水资源为沿黄各地人民群众造福,促进了沿黄各地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解决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存在的管理体制不理顺,管理职责相互交叉,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严重不足,习惯依靠经验进行管理,不能对管理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等问题,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安排,山东河务局2006年对下属的各基层单位进行了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初步建立起管养分离的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由于黄河工程管理的特殊性,黄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后,在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对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深化治黄改革的深入进行产生了不同程度的阻碍。本论文在对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简要介绍了山东黄河基本情况,回顾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情况和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对水管体制改革后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现状中管理机构构成、职责、管理经费等进行了分析,指出现行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主体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维修养护单位履行合同能力不强、基层水管单位管理经费不足、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脱节、用人机制不理顺等。通过对日本、美国、荷兰等国的水利工程和水资源管理体制进行分析,为黄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快改革步伐提供有益的经验,进而提出完善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措施。从加强人才培训和管理、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工程维修养护推行“项目法人制”;维修养护企业合理利用和引进人才、以岗定薪建立奖励机制,采取“三步走”方针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养护企业发展壮大;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事业经费不足;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相结合等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快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改革步伐的对策和建议。
孙小铭,尹晓东,刘静[7](2014)在《四川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现状及对策》文中认为从水价管理方式、价格水平、水费计收、供水成本及财政补助机制等方面深入分析四川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现状,针对深化水价改革中存在的供水价格严重偏离供水成本、水费计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水费补偿机制有待建立和优化等主要问题,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财政补助机制、推行激励节约用水的水费计收机制、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探索建立水价联动政策等方面,提出全面深入推进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对策措施。
瞿翼,黄树春[8](2012)在《深化广西水管体制改革探讨》文中研究说明广西水管体制改革历经5年,于2008年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取得了丰硕成果。随着形势的发展,新的问题又出现,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通过总结我区水管体制改革成效,分析存在问题,探讨提出了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赵明,冯涛[9](2012)在《关于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对策探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辽宁省于2009年底完成了全省390个水管单位的阶段性改革任务。本文介绍了辽宁省水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成绩和主要做法,全面分析了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从明确深化改革进度目标、提高行业收费标准、筹集改革必要成本、根据行业实际实行管养分离、大力引进人才增强队伍发展后劲等方面,对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
汪军[10](2011)在《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方法及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总结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改革文献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有关政策,设计了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体制调查问卷,并通过访谈和实地调查的方式,发掘出了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产权、财政、组织机构、人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结合定编定员、人事改革等相关理论,设计了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改革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了设计和描述。本文的主要工作包括:(1)以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研究对象,通过调查问卷、访谈等形式,发现了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存在的问题。(2)提出了一套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方法。针对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和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从岗位类别及名称、定员级别和岗位定员三个方面详细描述了各类单位的定岗方法。(3)结合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实际情况,应用本文提出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方法,完成了对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
二、深化水管单位改革的对策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深化水管单位改革的对策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新疆兵团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水利工程管理综述 |
1.3 研究目的及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第六师水利工程概述 |
2.1 水资源基本情况 |
2.2 水利工程建设现状 |
2.3 水资源利用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概述 |
3.1 水利工程与资产 |
3.2 水利管理机构情况 |
3.3 水利结构人员分析 |
3.4 农业水费收支情况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国内相关灌区水利工程管理模式概述 |
4.2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特点 |
4.3 人员及农业水价测算 |
4.4 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优化改革 |
5.1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
5.2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具体措施 |
5.3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人员纳编分流 |
5.4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风险评估 |
5.5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2)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中的政府购买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一、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概念和理论 |
(一)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概念界定 |
1.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概念 |
2.政府购买服务的概念 |
3.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的概念 |
4.黄河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购买服务的内涵 |
(二)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购买服务的理论基础 |
1.委托代理理论 |
2.交易成本理论 |
二、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管理维护的历史沿革 |
(一)黄河下游防洪工程概况 |
(二)管理维护的不同模式 |
1.新中国成立以前:群管模式 |
2.新中国成立至水管体制改革之前:专管与群管相结合模式 |
3.2002 年水管体制改革以来:内部专业管理模式 |
三、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购买服务现状 |
(一)购买服务实施情况 |
1.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 |
2.购买服务做法及成效 |
(二)购买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
1.购买服务的积极性低 |
2.购买服务的竞争性差 |
3.购买服务的监管弱化 |
4.购买服务的进度不一 |
四、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购买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水管体制改革不够彻底 |
1.管养分离未完全到位 |
2.养护经费政策不配套 |
(二)维修养护市场发育滞后 |
1.黄河防洪工程养护市场独特 |
2.养护市场培育政策欠缺 |
(三)制度缺乏且操作性不强 |
1.国家层面政府购买服务法律不完善 |
2.水利行业购买服务政策未出台 |
(四)实施购买服务能力不足 |
五、推进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购买服务的对策 |
(一)继续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
1.明确管理单位购买服务责任 |
2.推进内部维修养护企业改革 |
(二)大力培育维修养护市场 |
1.加快开放维修养护市场 |
2.制定科学的准入标准 |
3.加大市场主体扶持力度 |
(三)健全购买服务制度体系 |
1.完善国家层面政府购买服务相关制度 |
2.制定水利行业政府购买服务具体政策 |
(四)加强购买服务能力建设 |
1.提升购买服务合同编制能力 |
2.提升购买服务监督能力 |
3.提升购买服务绩效评估能力 |
4.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水平 |
(五)积极稳妥推进购买服务 |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多层次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CA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一) 农田小水利治理的特殊地位 |
(二) 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历史性变革 |
二、研究的问题 |
(一) 当前农田小水利的治理困境 |
(二) 政府的应对措施及其结果 |
(三) 本研究拟解决的核心问题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综述 |
(三) 国内外研究的总体评述 |
四、几个关键概念 |
五、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六、案例描述与主要的研究方法 |
(一) 案例描述 |
(二) 研究方法 |
七、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一) 论文的创新点 |
(二)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一、多层次制度嵌套理论 |
(一) 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多层次制度分析 |
(二) 多层次制度嵌套理论在我国的具体应用 |
(三) 理论启示: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层次性 |
二、水资源治理理论 |
(一) 水资源治理的制度、治权与水权 |
(二) 水资源治理理论在我国的运用 |
(三) 理论启示:农田小水利制度、治权与水权之间的内在关系 |
三、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制度分析框架 |
第三章 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宪政制度 |
一、宪政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 宪法关于农田小水利的规范 |
(二) 法律有关农田小水利的规定 |
(三) 执政党有关农田小水利的政策 |
二、基层政府:宪政制度规范的主体 |
(一) 政府:宪法与法律下的农田小水利治理主体 |
(二) 基层政府:宪政制度所规范的农田小水利治理主体 |
三、宪政制度规范着基层政府的行政治理权 |
(一) 监督权 |
(二) 仲裁权 |
(三) 农用水费征收权 |
(四) 处罚权 |
(五) 转让权 |
四、宪政制度规范着乡镇政府的农用水所有权 |
(一) 水资源的公共属性 |
(二) 水资源的国家所有制 |
(三) 基层政府享有农用水所有权 |
五、基层政府的行政治理权保障着其农用水所有权 |
(一) 监督权保障着农用水所有权 |
(二) 制裁权保障着农用水所有权 |
(三) 仲裁权保障着农用水所有权 |
第四章 农田小水利治理的集体选择制度 |
一、集体选择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 行政法规有关农田小水利治理的规定 |
(二) 部门规章有关农田小水利治理的规定 |
(三) 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有关农田小水利治理的规定 |
(四) 其他有关农田小水利治理的正式制度文本 |
二、供水组织:集体选择制度规范的主体 |
(一) 村社组织 |
(二) 农民用水户协会 |
(三) 私商 |
三、集体选择制度规范着供水组织的管理权 |
(一) 融资权 |
(二) 监督权 |
(三) 制裁权 |
四、集体选择制度规范着供水组织的供水权 |
(一) 村社组织的供水权 |
(二)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供水权 |
(三) 私商的供水权 |
五、供水组织的管理权保障着其供水权 |
(一) 村社组织的管理权保障着其供水权 |
(二)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管理权保障着其供水权 |
(三) 私商的管理权保障着其供水权 |
第五章 农田小水利治理的操作制度 |
一、操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
(一) 农用水分配机制 |
(二) 融资机制 |
(三) 监督机制 |
(四) 仲裁机制 |
(五) 制裁机制 |
二、用水户:操作制度规范的主体 |
三、操作制度规范着用水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
(一) 用水户的参与权 |
(二) 用水户的监督权 |
四、操作制度规范着用水户的用水权 |
五、用水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其用水权 |
(一) 用水户的参与权保障着其用水权 |
(二) 用水户的监督权保障着其用水权 |
第六章 农田小水利治理结构:制度层次之间的关系 |
一、治权结构:各制度层次之间的治权关系 |
(一) 政府的行政治理权制约着供水组织的管理权 |
(二) 供水组织的管理权制约着用水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
二、农用水权结构:各制度层次之间的水权关系 |
(一) 政府所有权制约着供水组织的供水权 |
(二) 供水组织供水权制约着用水户的用水权 |
三、农田小水利治理结构:治权与农用水权之间的关系 |
第七章 农田小水利治理困境的制度逻辑 |
一、治权的模糊化规范:农田小水利制度的内在缺陷 |
(一) 治理主体的具体治权内容模糊 |
(二) 基层政府与供水组织之间模糊的治权关系 |
(三) 供水组织与用水户之间模糊的治权关系 |
二、治权结构不稳定:制度层次之间治权关系的断裂 |
(一) 基层政府与供水组织之间制约关系的断裂 |
(二) 供水组织与用水户之间制约关系的断裂 |
三、农用水权结构断裂:各制度层次之间水权关系的断裂 |
(一) 基层政府的行政治理权无法保障其农用水所有权 |
(二) 供水组织的管理权无法保障其供水权 |
(三) 用水户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无法保障其用水权 |
第八章 结论与对策: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的优化 |
一、基本结论 |
二、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优化思路 |
(一) 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的整体性建设 |
(二) 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的制约关系建设 |
(三) 以管理权为核心的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建设 |
三、农田小水利治理制度优化的策略 |
(一) 宪政制度的优化策略——转变基层政府职能 |
(二) 集体选择制度的优化策略——明确供水组织的权利 |
(三) 操作制度的优化策略——实现用水户的用水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情况 |
附录 |
(4)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水管单位概况 |
二、改革范围 |
三、改革政策落实情况 |
1. 方案编制情况 |
2. 批复情况 |
(1) 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
(2) 经费方式批复情况 |
(3) 单位规格和内设机构批复情况 |
3. 富裕人员安置情况 |
4. 人事管理政策落实情况 |
5. 劳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
6. 财政经费落实情况 |
7. 水利部门积极巩固改革成果 |
四、改革存在的问题 |
五、深化改革的对策 |
1. 地方政府应继续主导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
2. 相关部门应规范对水管单位的管理 |
3. 水利部门要巩固改革成果 |
(5)临沂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水管单位概况 |
二、改革范围 |
三、改革政策落实情况 |
1. 方案编制情况 |
2. 批复情况 |
(1) 机构编制批复情况 |
(2) 经费方式批复情况 |
(3) 单位规格和内设机构批复情况 |
3. 富余人员安置情况 |
4. 人事管理政策落实情况 |
5. 劳动保障政策落实情况 |
6. 财政经费落实情况 |
7. 水利部门积极巩固改革成果 |
四、改革存在的问题 |
五、深化改革的对策 |
1. 地方政府应继续主导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
2. 相关部门应规范对水管单位的管理 |
3. 水利部门要巩固改革成果 |
(6)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及不足 |
1.4.1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水利工程管理 |
2.1.2 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公共选择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3章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历史演变 |
3.1 山东黄河基本情况 |
3.1.1 自然地理概况 |
3.1.2 社会经济概况 |
3.1.3 自然灾害概况 |
3.2 计划经济体制下黄河工程管理情况 |
3.3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
3.3.1 试点改革情况 |
3.3.2 全面实施改革情况 |
第4章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4.1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概况 |
4.2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现状 |
4.2.1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构成 |
4.2.2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职责 |
4.2.3 黄河水利工程管理经费 |
4.2.4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运行模式 |
4.3 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 |
4.3.1 黄河水管单位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
4.3.2 人员思想观念守旧,跟不上改革步伐 |
4.3.3 维修养护单位履行合同能力有限,发展后劲不足 |
4.3.4 水管单位运行管理经费不足,用人机制没有理顺 |
4.3.5 黄河水利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相脱节,工程面貌差别大 |
4.3.6 工程管理规章制度不细化,具体操作有难度 |
第5章 国外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 日本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
5.1.1 管理体制上,日本属于“多龙治水,多龙管水”的模式 |
5.1.2 依法治水管水是其鲜明的特点 |
5.1.3 水资源开发公团的作用 |
5.2 美国田纳西河流域的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
5.2.1 TVA 的机构组成 |
5.2.2 TVA 的职能 |
5.2.3 田纳西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 |
5.2.4 资金来源和资金筹措 |
5.3 荷兰水利工程管理机制 |
5.4 国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的启示 |
5.4.1 依法治水 |
5.4.2 水资源的流域管理 |
5.4.3 建立必要的财政投入和补偿机制 |
5.4.4 创新多种融资方式 |
第6章 完善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的对策 |
6.1 加强人才培训和管理,健全规章制度,适应改革新形势 |
6.2 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权限,实行“项目法人制” |
6.3 多措并举,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黄河养护公司 |
6.3.1 合理利用和引进人才,解决好人力资源不足问题 |
6.3.2 以岗定薪,建立适应企业发展的分配模式 |
6.3.3 采取“三步走”方针,逐步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养护公司发展壮大 |
6.4 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事业经费不足 |
6.5 做好工程建设与管理结合,逐步解决工程面貌差距大的问题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四川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现状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现状 |
1. 1 水价管理方式 |
1. 2 水利工程分类价格水平及水费计收方式 |
1. 3 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现状 |
1. 4 积极落实农业灌排工程财政补助机制 |
2 深化改革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
2. 1 供水价格严重偏离供水成本 |
2. 2 水费计收机制改革相对滞后 |
2. 3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有待深入 |
2. 4 水费补偿机制有待建立和优化 |
2. 5 水资源费的上调压缩了工程水价上调空间 |
3 深入推进水价改革的对策分析 |
3. 1 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3. 2探索建立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维护费财政补助机制 |
3. 3 推行激励节约用水的水费计收机制 |
3. 4 继续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
3. 5 探索建立水价联动机制 |
3. 6 完善供用水监督管理体系 |
(8)深化广西水管体制改革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广西水管体制改革取得的成效 |
1.1 基本理顺了管理体制 |
1.2 两项经费落实取得较大突破 |
1.3 稳定了职工队伍,增强了水管单位活力 |
2 广西水管体制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
2.1 定性不准确 |
2.2 定岗、定编不合理 |
(1)定岗、定编不合理。 |
(2)定岗不到人。 |
2.3“两费”落实不到位 |
2.3.1 准公益性水管单位承担公益性任务人员经费落实不到位 |
2.3.2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到位,管养分离难以实现 |
(1)维修养护经费同级财政落实不足。 |
(2)目前暂不具备管养分离条件。 |
2.4 社会保障不到位,职工上访多 |
2.5 水费征收难 |
2.6 管理人员老化,内部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
2.7 经营性岗位职工生活困难 |
2.8 大规模水利建设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需增设 |
3 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和措施 |
3.1 加强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
3.2 督促地方政府深化水管体制改革 |
3.3 科学合理定性、定编、定岗 |
3.4 切实解决好“两费”问题 |
3.5 切实解决好社会保障,解决职工后顾之忧 |
3.6 深化水管单位内部改革,加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 |
3.7 深化水价改革,形成灌溉用水补助机制 |
3.8 大力发展水利经济 |
4 结语 |
(10)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方法及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背景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水利改革研究现状 |
1.2.2 国外水利行业改革相关研究 |
1.2.3 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组织变革理论 |
2.1.1 组织变革的定义 |
2.1.2 组织变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
2.1.3 组织变革的内容 |
2.1.4 组织变革的阶段 |
2.1.5 国内外组织变革的研究状况 |
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 事业单位相关理论 |
2.3.1 事业单位的界定 |
2.3.2 事业单位的组织特征 |
2.3.3 事业单位的研究现状 |
2.4 定编定员理论 |
2.4.1 概念界定 |
2.4.2 定编的主要特征 |
2.4.3 定编的作用和原则 |
2.4.4 定员标准与定员范围 |
2.4.5 定编设计采用的主要方法 |
2.4.6 定编定员的过程 |
2.5 公益性行业管理体制 |
2.5.1 西方国家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体制 |
2.5.2 城市公园免费开放的分析 |
2.5.3 城市公共绿地的管理体制 |
2.5.4 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 |
2.5.5 西方国家高速公路的管理体制 |
2.6 对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启示 |
2.6.1 公益性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管理模式 |
2.6.2 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养分离 |
2.6.3 公益性基础设施的免费使用的讨论 |
第三章 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现状 |
3.1 调查问卷设计 |
3.2 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状 |
3.3 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存在问题 |
3.3.1 产权不清晰、责任不明确 |
3.3.2 组织机构臃肿、人浮于事 |
3.3.3 人员流动难,单位缺乏活力 |
3.3.4 水利工程管理认识不足 |
3.4 问题原因分析 |
3.4.1 未完全形成全员参与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
3.4.2 人力资源规划缺乏前瞻性、动态性 |
3.4.3 组织机构方面的原因 |
第四章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工作分析 |
4.1 工作分析的基本理论 |
4.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
4.2.1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的原则 |
4.2.2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的程序 |
4.2.3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的方法 |
4.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编模型 |
4.3.1 岗位类别及名称 |
4.3.2 定员级别及岗位定员 |
4.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编模型 |
4.4.1 岗位类别及名称 |
4.4.2 定员级别及岗位定员 |
4.5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编模型 |
4.5.1 岗位类别及名称 |
4.5.2 定员级别及岗位定员 |
第五章 应用案例 |
5.1 基本情况 |
5.1.1 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及基本原则 |
5.1.2 改革的范围、对象和目标任务 |
5.1.3 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
5.2 工作分析的设计与实施 |
5.2.1 设计阶段 |
5.2.2 数据收集与分析阶段 |
5.2.3 结果形成阶段 |
5.2.4 反馈调整阶段 |
5.2.5 结果运用阶段 |
5.3 实施工作分析的评估 |
5.3.1 完成了水管单位的定性及人员定编、定岗 |
5.3.2 规范了财政支付政策 |
5.3.3 形成了管养分离、合理分流的机制 |
5.4 实施工作分析的经验总结 |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四、深化水管单位改革的对策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新疆兵团第六师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研究[D]. 田强. 新疆农业大学, 2018(05)
- [2]黄河下游防洪工程维修养护中的政府购买服务研究[D]. 向建新.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18(12)
- [3]农田小水利治理的多层次制度分析[D]. 奉海春. 南京农业大学, 2017(07)
- [4]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J]. 王建生,沈东峰,王帅. 治淮, 2015(09)
- [5]临沂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对策研究[J]. 王建生,沈东峰,王帅. 治淮, 2015(06)
- [6]山东黄河水利工程管理机制研究[D]. 刘向阳. 山东师范大学, 2015(09)
- [7]四川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现状及对策[J]. 孙小铭,尹晓东,刘静. 水利经济, 2014(01)
- [8]深化广西水管体制改革探讨[J]. 瞿翼,黄树春. 广西水利水电, 2012(05)
- [9]关于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对策探讨[J]. 赵明,冯涛.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2(02)
- [10]益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方法及应用研究[D]. 汪军.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