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关奕怡[1](2020)在《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法律路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知识经济时代下,知识积累成为经济增长的内生的独立因素,特殊的、专业化的、表现为劳动者技能的人力资本者是经济增长的真正源泉。这在微观层面的公司活动中表现为人力资本对公司集约化增长和维持竞争优势的重要作用。人力资本产权对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提出现实挑战,“股东本位”下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力配置模式日益显现出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缺点。面对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现实需求,亟需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权力配置模式、完善相关外部环境建设以反映人力资本所有者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人力资本区别于简单劳动,是由人的自然禀赋和后天投资所共同形成,并表现为与所有者不可分离的体力、知识、技术、经验和技能等形式的资本。在经济民主理论、公司契约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支撑下,作为公司财富创造者、公司风险承担者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具有正当性,且能够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人类社会经济形态的改变带来了企业组织形式和公司治理模式的改变,强调共同参与和相互监督的共同治理模式应运而生,成为实现物质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平衡状态的选择。这种重视人力资本作用的公司治理发展趋势在我国体现为以互联网公司为例的成功公司所选择的先进公司治理机制,华为、京东和阿里巴巴分别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双层股权结构和“合伙人制度”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但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真正实现参与公司治理存在现实困境,包括“股东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和相关外部环境建设不完善的问题。针对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现实需求和目前我国存在的现实困境,应当实现从单边治理到共同治理、从股东会中心主义到董事会中心主义的调整,并通过发展体现人力资本价值的股票期权制度达到激发人力资本所有者积极性的目的。另外,还需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引入商业判断规则和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条件。
白冬[2](2017)在《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文中指出现代企业的其中一个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作为所有者的股东由于自身的特点和局限性,不可能亲自管理企业,委托专门的经营者来管理企业,又难免产生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利益的冲突,这就产生了委托代理的成本问题。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把企业经营者和所有者的利益变得一致,起到了长效激励的效果,可以刺激经营者最大程度的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经营者进行风险投资的魄力,最终提高企业的效益,实现所有者利益和经营者利益的双赢。本文认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总的发展趋势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但是该制度本身是一个利益与风险共存的制度,用的好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成功;反之,如果监管不严、制度外部的资本环境和法律体系不完善,就会出现很多问题,甚至导致企业的破产。研究这一制度的目的,是希望随着我国公司法、会计和税务等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不断增强,加上完善的互相监督和权力制约的公司治理结构,让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真正发挥出自身的重要价值,为我国企业的快速发展服务。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正确实施,也会促进我国的企业制度改革,同时也为企业经营者的长期激励措施增加了一个选择。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股票期权激励制度进行概述,分析其理论基础,简单介绍股权激励制度的其他几个模式,最后列举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优缺点并指出我国采取这一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第二部分综合分析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技术设计要素,包括授予主体和激励对象,行权方式,行权时间,行权价格,股票来源,等待期和有效期,对这些股票期权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直接涉及到的各环节进行具体分析,才可能了解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利于下文的进一步讨论;第三部分先简单概括了我国企业对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践探索,然后用十年来的具体数据说明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现状,重点是分析总结目前我国企业对这一制度的实施所面临的法律制度和市场等方面的问题;第四部分针对上文总结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王孟怡[3](2015)在《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运用》文中认为股票期权是一种发轫于西方国家、盛行于全世界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将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与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高度凝结与统一,从而增进企业治理的有效性。经营者一旦拥有公司股份,必然提升其经营管理的自主性与积极性,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这也是股票期权制度的设立初衷。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在诸多层面(譬如资金、技术、经营、管理、风险防范等)均与外资企业有一定的差距,特别在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层面,我国企业的制度建设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一状况亟待改善。有鉴于此,本文将股票期权引入企业激励机制建设的范畴,以期提升企业经营者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积极性与有效性,以更好的提高公司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论文主要分以下六个部分:第一章节是绪论。主要论述了选题背景、研究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本文创新之处以及论文章节安排。第二章节是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本章节对经营者股票期权理论进行了相应地概述,并针对于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了详细地论述,指出股票期权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债权、选择权以及期待权。第三章节是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对公司治理作用分析。本文在探讨了股票期权理论为基础上对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的特点以及作用进行了分析。并以实际数据分析股票期权制度对对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第四章节是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当中所存在的问题。其中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直接抹杀了股票期权所拥有的权力性,将股票期权的协议变成经营担保的合同,强制经营者承担购买期权股的义务,可以说,这种以强调约束而忽视激励的做法严重违背的期权制度的初衷。与此同时,在期权制度的实践当中也遇到了一些障碍,主要包括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制度环境上的障碍,这些问题都亟待我们去解决。第五章节是对策建议。主要是针对于我国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提出的相应的建议对策。第六章节是结论与展望。主要是针对本文的研究内容作了总结。例如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经营者市场以及培育并发展我国的股票市场,并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等,并对下一步研究计划作了展望。
李雯[4](2012)在《我国股票期权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股票期权发端于美国,由我国在90年代中后期引入并进行试点,随着此后陆续出台的相关法规以及指导性文件,我国的股票期权法律制度逐步形成。然而无论是这一法律制度自身还是在该法律制度实践的过程中依然存在很多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立足于这一现状,沿着股票期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内容这一主线,通过研究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之中存在的重要法律问题,分析可行的解决方案,以期能够更好的完善我国的股票期权法律制度。从股票期权法律关系的主体角度来看,股票期权法律关系存在于公司和激励对象之间,目前我国股票期权法律制度研究的重点是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公司类型和激励对象的范围。就公司的类型来说,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应当局限于上市公司,还应当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非上市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就激励对象来说,监事和独立董事可以作为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员工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作为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并非所有的管理层人员都可以作为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股票期权法律制度在客体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股票的来源问题。就上市公司来说,解决股票来源的通常四种方式在我国的实行都面临着不同程度的法律障碍。在分析了预留股份、回购、新股发行以及大股东转让在我国面临的障碍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从股票期权法律关系的内容角度,行权后股票的转让和重定价的问题是现阶段我国股票期权法律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上市公司中,激励对象行权后的股票转让的限制有不合理的部分。此外,应当对上市公司激励对象的股票转让做出其他限制。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激励对象行权后的股票(权)转让可以过设置“回购条款”来解决,但前提是必须解决我国法律对于回购的限制问题。重定价对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必要的,同时也应当被严格的限定。对于因为股票价格下跌而引起的行权价格的修改,应当考虑通过会计规则进行限制并且引入休眠期的规定。同时,当股价上扬非因为管理层履行其管理职能行为促成时,应当允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调高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王烨[5](2011)在《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文中研究说明以2006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两个文件的颁布为标志的股权激励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改革进程中继年薪制后又一重大举措。基于我国国资控股公司一直存在的高管长期激励不足问题,股权激励改革被市场各方视作是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公司价值的重要之举。并且,这次股权激励改革是在股权分置这一根本性市场制度环境发生革命性变革的基础上推进的,是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制度的改革。因此,其实施效果备受关注。国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表明,股权激励的必要性源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经营者道德风险问题,而股权激励有效性则取决于各种公司治理机制和制度环境的配套和完善。与西方成熟市场不同,我国证券市场是一个转型经济中的新兴市场。在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资控股是证券市场的普遍现象,从而,行政干预下的内部人控制是转型经济中的我国国资控股公司的基本治理特征,这与美国等西方成熟的股权激励实施的制度环境存在很大差异。内部人控制使得股权激励成为必要,但股权激励也可能会由于“内部人寻租”问题而难以有效;政府干预如高管的行政任命等既能在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条件下抑制内部人控制,但却会因为公司目标的多元化而削弱股权激励有效性。我国国资控股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特征对股权激励的有效性有何影响?政府干预怎样影响股权激励的效果?如何从制度上保证股权激励成为解决代理问题的机制,而不会沦为代理问题的来源?是摆在监管层、学术界和实务界面前的重要课题。借鉴国外研究方法,国内有大量文献基于高管持股对股权激励的价值效应进行了检验,但是,少有研究关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治理特征特别是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而这恰恰可能是影响国资控股公司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关键所在。本文以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以来截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已公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从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股权激励强度和股权激励效应三个方面,对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之间的关系进行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用以下方法对政府干预程度进行度量:即根据樊纲、王小鲁和朱恒鹏(2006)编制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相对进程的数据及其子数据构建各地区政府干预指数——这是一种已被广泛地运用于研究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境,并具有较好解释力的方法。同时,辅之以“是否为国资最终控股”以及“国资终极控股权比重”作为政府干预程度的进一步刻画。本文实证检验结果发现·:相对于非国资控股公司,国资控股公司更不倾向于选择股权激励;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越强,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能性就越小;国资控股权比重越高,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概率就越小。也就是说,政府干预影响了国资控股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使得股权激励机制的有效性在初始选择环节就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研究还发现:相对于非国资控股公司,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较少,激励强度较弱。而且,公司授予高管层的股权激励份额,随着其所处地区的政府干预程度的增强而减少,即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强,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强度就越弱。此外,国资控股公司授予的股权激励份额与国资控股权比重呈负相关,国资控股权比重越高,国资控股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强度就越弱。检验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不仅削弱了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意愿,而且抑制了国资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强度。在股权激励效应方面,检验结果发现:实施股权激励的国资控股公司比没有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不仅有更高的市场价值,而且还有更好的会计业绩;然而,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效应产生了消极的影响,检验结果表明,所处地区政府干预程度越大,国资控股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效应就越小。也就是说,对于国资控股公司来说,政府干预弱化了其实施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政府干预不仅对国资控股公司选择股权激励的动机产生消极影响,而且还会削弱股权激励的激励效应。这意味着,要想提高股权激励的有效性,解决国资控股公司经营者长期激励不足的问题,不仅需要完善各种内部公司治理机制,更需要改善政府治理,约束政府对国资控股公司的过多干预;引进市场化用人机制,改革政府对国资控股公司高管的行政任命制,对股权激励效应的发挥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刘中文[6](2009)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高管层股权激励是经济发达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阶段产生并普遍运用的有效长期激励手段。在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下,股权激励是否真正具备激励效用?在全流通的背景下,高管层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风险如何?这些风险应该如何评估和防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当选择何种股权激励模式以提高公司的绩效?仍是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在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公司治理理论等的指导下,运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模糊数学等研究方法,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股权激励风险、股权激励模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研究。论文在股权激励效用测度标准分析的基础上,以公司绩效作为考察股权激励效用的测度指标,建立了公司绩效评价指标,构建了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模型;采用熵值分析、回归分析、区间效应分析等方法进行了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的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①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存在非线性关系;②高管层持股比例与公司绩效存在区间效应;③公司规模对公司绩效有显着性影响;④公司成长能力对公司绩效有显着性影响。为提高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本文对加强股权激励风险管理、构建合理的股权激励模式进行了重点研究。关于加强股权激励风险管理。论文运用风险管理的知识和方法对股权激励的风险进行了识别,通过用模糊函数的方法对风险发生概率和风险发生损失进行了评估,提出了规避风险的对策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内部风险影响因素模型。得出以下结论:①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险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内部风险主要包括道德风险、激励不足风险、经营风险等;②政策风险和道德风险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外部风险大于内部风险,按风险综合影响大小排序为: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激励不足风险和法律风险;③高管人员对补偿强度系数的反应强度、高管人员努力成本和可以观察到的反映高管人员努力程度的指标是可控制的内部风险影响因素。关于构建合理的股权激励模式。论文在对股权激励模式影响因素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合理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得出以下结论:①激励对象:影响公司剩余利润的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应成为股权激励对象;②激励方式:可以考虑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市场弱有效性对激励造成的负面影响;③激励股权的额度及分配:考虑薪资因子和股权因子两个因素,确定合理的股权激励额度占总激励额度的比例,激励额度应以3%-5%左右为好;④股票来源:定向发行和回购股份都是可行的方式,定向发行的方式略优一些;⑤资金来源:可以选择自筹加提取激励基金的方式;⑥行权价格:以授权日为时间基准,以授权日的股票公平市价和授予日前一个月股价平均值的较高者、或以此较高者为基准向上浮动一定比例的价格作为行权价格;⑦有效期和行权安排:对高管层采用8-10年有效期、对中层管理者和技术人才采用3-7年有效期;同时采取分期行权的方式安排股权激励计划。该论文有图12幅,表80个,参考文献131篇。
宋幸幸[7](2009)在《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之构建》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在我国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在一些民营企业、科技企业以及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中,这种安排已经相当普遍。股票期权之所以为众多国家的公司采用,主要是因为它把个人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以及公司股价升值有机结合在一起,是一种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并重的激励方式。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并没有形成有利于股票期权制度发展的股票市场,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也极不完善。要使我国的股票期权市场的能够健康发展和运行,必须依赖于与股票期权相配套的法律制度的支持,股票市场的规范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本文在深入研究股票期权相关理论的基础上,比较分析了中美股票期权的现状及障碍,从而提出了构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建议,最后对即将出台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提出了几点建议,以期能以我国创业板的上市为契机,使股票期权制度能够在创业板这块最适合其发展的土壤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为未来股票期权的全面推广工作积累宝贵经验,并最终使我国企业在经营管理,特别是人力资源的管理方面走出一条新路。
魏鹏[8](2008)在《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相互分离,企业委托—代理问题逐步显现出来,激励问题成为制约现代公司发展的主要因素。长期以来,激励结构性失衡和强度不够一直困扰着国有上市公司,使得国有上市公司发展的根本动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因此,委托人如何设计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满足代理人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成为现在国有上市公司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股票期权激励机制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经过西方发达国家的多年实践,被认为是解决经营者长期激励问题,提高公司竞争力的一个很好的途径。随着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及《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修订,以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的出台,使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环境得到了改善,更为其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及指导方针。但是,随着“安然事件”的发生,我们也逐渐认识到这项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应该理性地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合理改进。因此,如何正确认识股票期权制度及其激励作用,建立一套完善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国有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选取了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在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现状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实施股票期权激励的经验,设计出一套符合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供借鉴。论文包括七个部分,第一章概括介绍了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在对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作出综述的基础上提出了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与方法,并对论文中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第二章阐述了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理论和现在企业委托代理理论,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理论基础。第三章分析了我国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并选取了三个具有典型代表的国有上市公司股票期权案例进行分析对比。第四章则根据第三章的分析,总结出我国目前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下文做好铺垫。第五章引入了美国、日本等国家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模式及经验,为第六章了提供了经验支撑。第六章主要针对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设计了一套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计划的设计原则、股票期权计划的制定与批准、受益人范围的确定、股票来源的确定、行权价的确定、行权时间的确定、赠予数量的确定等,基本构建了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中国模式。在确定股票期权行权价时引入指数化的思想,并利用black—schole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内在价值,这也为本文的主要创新之处。第七章根据我国现实情况,提出了规范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行为的对策措施,可以为我国国有上市公司进一步推行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提供良好的政策与制度环境。第八章为结束语,指出本文的结论、局限,及今后将要努力的方向。
周亮[9](2008)在《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根据现代激励理论,股权激励是一种有效的长期激励方式,是适合现代企业长期发展的激励手段。随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手段来刺激经营者创造优秀业绩,促进上市公司整体质量的提高,新的制度和形势都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本文在新的法律政策出台背景下,结合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参考西方发达国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经验,分析我国实施股权激励的宏观环境和现状,考察了股权激励试点的三种模式和特点,介绍了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的一些具体情况及发展趋势。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宏观环境和微观运行规范两方面的问题亟待改进。为确保股权激励的有效实施,建议应从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培育职业经理市场、规范资本市场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良好的宏观环境。同时提出在激励对象的确定、购股资金的来源、考核指标的设计、激励额度的确定、增加限制性股票模式、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制度等方面的改进对策。希望能够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实践提供一些帮助和借鉴。
刘勇[10](2008)在《国企改革中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应用研究 ——以海南椰树集团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给国有企业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在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解决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低下问题尤为迫切,虽然也尝试过多种方式来调整分配关系,想通过给予各方面多样化的激励来调动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并以此来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但效果始终不甚理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对国企经营者的激励机制不健全。传统的固定式薪酬激励制度对经营者的激励程度十分有限,使得经营者往往只关注短期的经营效益而忽视长期的投资项目。如何解决经营者的长效激励问题,本人认为可以充分借鉴源于西方国家的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经理股票期权制度作为长期以来在西方国家企业发展实践已经证明的一种长效激励机制,可以为构建国有企业新型长效激励机制提供一种新的思路。本文在考察国内外的经理股票期权制度实践基础上,结合海南椰树集团实例详细阐述了我国当前实行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设计了在我国当前条件下,较为可行的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实行办法和操作流程,尤其对其中的关键环节做了详细论述,为如何设计国有企业(特别是非上市企业)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实行方案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架构,旨在为进一步推广和完善经理股票期权制度提供一些有益的启发和帮助。
二、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法律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学理分析 |
第一节 人力资本的基本界定 |
一、人力资本的一般含义 |
二、企业中的人力资本 |
三、企业中人力资本的分类 |
第二节 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 |
一、经济民主理论 |
二、公司契约理论 |
三、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三节 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价值基础 |
一、人力资本所有者是公司财富的创造者 |
二、人力资本所有者是公司风险的承担者 |
三、人力资本所有者可提高公司治理效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践分析 |
第一节 公司治理模式的演进路径 |
一、从单边治理到共同治理 |
二、我国尚不具备实现企业家治理的条件 |
三、重视人力资本作用成为公司治理发展趋势 |
第二节 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践 |
一、华为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创造利益共同体 |
二、京东通过“合同+股权”方式加强人力资本作用 |
三、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强调精英团队 |
第三节 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现实困境 |
一、股东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
二、外部环境建设不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模式转型分析 |
第一节 从单边治理走向共同治理 |
一、我国目前立法尚不满足共同治理要求 |
二、共同治理模式的实现途径 |
第二节 由股东会中心主义转向董事会中心主义 |
一、效率化与专业化的选择—董事会中心主义 |
二、董事会应享有广泛决策权 |
三、确保股东会最低限度权力及监事会独立监督地位 |
第三节 发展体现人力资本价值的股票期权制度 |
一、股票期权制度的起源与作用 |
二、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现存问题与完善路径 |
第四节 完善相关制度配合建设 |
一、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 |
二、引入商业判断规则 |
三、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2)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二章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概述 |
2.1 股票期权的基本内涵 |
2.1.1 股票期权的发展历程 |
2.1.2 股票期权的概念和特点 |
2.1.3 股票期权的性质 |
2.1.4 与相似几个激励模式的比较 |
2.2 股票期权的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人力资本理论 |
2.2.3 剩余价值索取权 |
2.3 股票期权激励的正负效应 |
2.3.1 股票期权激励的积极效应 |
2.3.2 股票期权激励的消极影响 |
2.4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
2.4.1 我国推行股票期权的必要性 |
2.4.2 我国推行股票期权的可行性 |
第三章 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基本要素设计 |
3.1 股票期权的设计要素 |
3.2 股票期权激励的要素基础分析 |
3.2.1 授予主体与激励对象 |
3.2.2 授予数量 |
3.2.3 行权价格 |
3.2.4 行权方式和行权时机 |
3.2.5 股票来源 |
3.2.6 等待期和有效期 |
第四章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
4.1 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现状 |
4.2 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存在的问题 |
4.2.1 法律规范体系不健全 |
4.2.2 外部环境方面的障碍 |
4.2.3 内部约束机制的障碍 |
4.2.4 股票期权设计要素的选择和确定 |
4.2.5 观念上的障碍 |
第五章 对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思考和建议 |
5.1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
5.1.2 完善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
5.1.3 完善税法的相关规定 |
5.1.4 完善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
5.2 外部市场环境的完善 |
5.2.1 采取措施提高资本市场有效性 |
5.2.2 大力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 |
5.2.3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
5.3 内部约束机制的完善 |
5.3.1 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
5.3.2 完善业绩评价体系 |
5.4 股票期权设计要素的完善 |
5.4.1 根据企业结构和类型选择实施股权激励的模式 |
5.4.2 合理确定授权对象的范围 |
5.4.3 行权有效期和行权限制期的优化 |
5.5 加强股票期权知识教育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感谢 |
(3)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运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创新之处 |
1.4.3 论文结构安排 |
第2章 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内涵和理论基础 |
2.1 经营者股票期权的内涵 |
2.1.1 经营者股票期权概念 |
2.1.2 股票期权类型 |
2.1.3 期权操作原则 |
2.1.4 期权适用范围 |
2.2 经营者股票期权理论基础 |
2.2.1 企业契约理论 |
2.2.2 代理理论 |
2.2.3 人力资本理论 |
2.2.4 风险偏好理论 |
第3章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制度战略步骤与模式选择 |
3.1 我国实施股票期权的总体思路 |
3.2 我国企业股票期权试点实践的两个经典案例 |
3.2.1 吴忠仪表的 ESO 计划 |
3.2.2 湖北证券公司设计的“虚拟股票期权”(Phantom Stock Option,PSO)方案 |
3.3 我国企业实施 ESO 的模式选择 |
3.3.1 标准 ESO 模式 |
3.3.2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 |
3.4 我国企业 ESO 计划的技术设计 |
3.4.1 标准 ESO 计划的技术设计要点 |
3.4.2 虚拟股票期权模式的技术设计要点 |
第4章 实施股票期权制正效益分析 |
4.1 提升企业内部治理作用 |
4.1.1 加强董事会治理作用 |
4.1.2 弥补监事会监督不足 |
4.1.3 合理调节股权结构 |
4.2 提升公司利益 |
4.2.1 促进公司积极运营 |
4.2.2 促进职业体制创新 |
4.2.3 防范道德风险 |
4.3 实例分析 |
第5章 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实践中存在问题 |
5.1 体制问题 |
5.2 法律法规问题 |
5.3 市场问题 |
5.4 观念问题 |
第6章 对策建议 |
6.1 建立有效的股权退出渠道 |
6.2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 |
6.3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6.4 建立有效的资本市场 |
6.5 建立有效的业绩评价体系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股票期权制度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概述 |
(一) 股票期权的定义 |
(二) 股票期权法律关系的分析 |
(三) 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发展 |
二、适用范围问题研究 |
(一) 适用的公司类型 |
1. 适用范围扩大的理论基础 |
2. 适用范围的实践 |
3 适用公司类型范围的扩大的设想 |
(二) 监事、独立董事的激励资格 |
1. 监事、独立董事作为授予对象的理论基础 |
2. 我国法律否定监事、独立董事的激励资格 |
3. 实践中的做法 |
4. 监事和独立董事成为激励对象的设想 |
(三) 员工及全体管理层的激励资格 |
三、股票来源问题研究 |
(一) 预留方式的缺陷与完善 |
(二) 回购的障碍和对策 |
(三) 定向增发方式的缺陷与完善 |
(四) 大股东转让方式的障碍与完善 |
四、转让问题研究 |
(一) 上市公司激励对象转让问题 |
1. 锁定期的合理性探讨 |
(1) 法律对锁定期的规定 |
(2) 锁定比例的合理性探讨 |
(3) 锁定时间探讨 |
2. 利益回收限制的合理性质疑 |
3. 其他限制 |
(1) 内幕消息的限制 |
(2) 应当对员工转让进行限制 |
(二) 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激励对象转让问题 |
1. 回购条款的建立 |
2. 回购的限制 |
3. 回购条款的法律障碍与对策 |
五、重定价问题研究 |
(一) 重定价的条件 |
(二) 重定价应当规定严格的程序 |
(三) 休眠期的引入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致谢 |
(5)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二节 研究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第四节 研究发现与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股权激励效应: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国外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争议与检验 |
一、作为解决代理冲突手段的股权激励 |
二、作为代理问题来源的股权激励 |
三、简评与启示 |
第二节 国内关于股权激励效应的研究 |
一、规范性的探讨 |
二、高管持股激励效应的实证分析 |
三、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实证检验 |
第三章 我国股权激励的发展与现状 |
第一节 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高管人员持股阶段 |
第二节 “变通”股权激励的探索阶段 |
一、“变通”股权激励的探索历程 |
二、“变通”股权激励的方式 |
第三节 真正意义上的股权激励阶段 |
一、实施股权激励的制度环境之改善 |
二、实施股权激励的法律障碍之消除 |
三、股权激励现状之考察 |
第四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国资控股与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特征 |
一、国资控股与政府干预 |
二、国资控股与内部人控制 |
三、国资控股、控制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特征 |
四、国资控股、董事会结构与公司治理特征 |
五、国资控股、高管的行政任命制与经理人市场 |
第二节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机理分析 |
一、股权激励内在机制剖析 |
二、国资控股、政府干预对股权激励有效性的影响 |
第五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计划的选择——基于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说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说 |
二、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检验结果及分析: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计划选择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稳健性分析 |
三、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三节 检验结果与分析: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强度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稳健性分析 |
三、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六章 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效应——基于2006年股权激励制度改革后数据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研究假说和研究设计 |
一、研究假说 |
二、研究设计 |
第二节 检验结果及分析 |
一、多元回归结果与分析 |
二、改变政府干预度量方法的进一步回归分析 |
三、改变因变量度量方法的进一步检验 |
四、研究结论与总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性 |
第一节 研究结论与启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6)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Extended Abstract |
目录 |
图清单 |
表清单 |
变量注释表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2 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
2.1 有关概念界定 |
2.2 股权激励的基本理论 |
2.3 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
2.4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
3.1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分析 |
3.2 国外股权激励的发展状况 |
3.3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现状分析 |
3.4 国内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式比较分析 |
3.5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实证研究 |
4.1 股权激励效用测度标准与选择 |
4.2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关系模型 |
4.3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与公司绩效实证分析 |
4.4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实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加强股权激励风险管理,提高股权激励效用 |
5.1 股权激励风险与股权激励效用的关系 |
5.2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险识别 |
5.3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风险评估 |
5.4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外部风险防范对策 |
5.5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内部风险控制模型及对策 |
5.6 本章小结 |
6 构建合理的股权激励模式,提高股权激励效用 |
6.1 股权激励模式与股权激励效用的关系 |
6.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影响因素分析 |
6.3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模式构建 |
6.4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关键因素 |
6.5 其它对策建议 |
6.6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基本结论 |
7.2 论文创新点 |
7.3 论文的局限性 |
7.4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7)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之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国内外股票期权研究综述 |
一、国外对股票期权的研究 |
二、国内对股票期权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目的和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本文的结构 |
第二章 股票期权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股票期权的概述 |
一、股票期权的涵义 |
二、股票期权制度的内容 |
第二节 股票期权的法律性质分析 |
第三节 股票期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
三、人力资本理论 |
第四节 股票期权制度的效应分析 |
一、股票期权制度的正效应分析 |
二、股票期权制度的负效应分析 |
第三章 中美股票期权制度的发展现状及评价 |
第一节 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实践模式及评价 |
一、我国股票期权的实践模式 |
二、对我国股票期权实践模式的评价 |
第二节 美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发展及评价 |
一、美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发展 |
二、对美国股票期权制度的评价 |
三、中美股票期权制度比较分析 |
第四章 我国推行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 |
第一节 法律制度上的障碍 |
一、行权股票来源上的障碍 |
二、股票流通的限制 |
三、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缺失 |
第二节 股票市场上的障碍 |
一、中介机构运行的不规范 |
二、信息披露制度的不健全 |
第三节 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障碍 |
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
二、内部人控制问题 |
第五章 构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股票期权的法律制度 |
一、完善股票期权的来源制度 |
二、完善股票期权收益兑现机制 |
三、完善相关税收优惠制度 |
第二节 规范和完善股票市场 |
一、完善证券侵权民事赔偿责任体系 |
二、规范中介机构 |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
第三节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一、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
二、保证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独立性 |
三、确保薪酬委员会决策的独立性 |
第四节 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实施股票期权计划的建议 |
一、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股票期权计划的优势 |
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障碍 |
三、构建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制度的几点建议 |
结束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创新之处 |
1.4 相关概念界定 |
2 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理论基础 |
2.1 企业经营者人力资本理论 |
2.2 现代企业中的委托代理理论 |
3 国有上市公司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
3.1 我国目前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总体状况分析 |
3.2 典型模式分析 |
4 我国国有上市公司目前实施经营者股票期权过程中存在的障碍 |
4.1 制度环境障碍 |
4.2 经营者股票期权的技术操作问题 |
5 国外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经验借鉴 |
5.1 美国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情况 |
5.2 日本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的实施情况 |
5.3 国外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6 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框架设计 |
6.1 股票期权计划的设计原则 |
6.2 股票期权计划的制定与批准 |
6.3 受益人范围的确定 |
6.4 股票期权股票来源的确定 |
6.5 行权价的确定 |
6.6 股票期权行权时间的确定 |
6.7 股票期权赠予数量的确定 |
6.8 股票期权的权利限制与变更 |
7 规范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行为的对策建议 |
7.1 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
7.2 发展并规范中介机构 |
7.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7.4 加强市场建设,为经营者股票期权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8 结束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硕士期间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 |
(9)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选题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研究文献综述 |
第二章 股权激励的理论基础 |
2.1 股权激励及其分类 |
2.1.1 股权 |
2.1.2 股权激励的含义 |
2.1.3 股权激励的分类 |
2.2 股权激励的主要理论依据 |
第三章 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经验与借鉴 |
3.1 美国实施股权激励宏观环境层面的经验与借鉴 |
3.2 美国实施股权激励微观运行规范层面的经验与借鉴 |
3.2.1 股票期权在国外的广泛应用 |
3.2.2 美国股票期权运行规范方面的经验与借鉴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现状分析 |
4.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宏观环境分析 |
4.2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实践和影响 |
4.2.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的三种模式 |
4.2.2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践的特点 |
4.2.3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影响 |
4.3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问题 |
4.3.1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宏观环境方面的问题 |
4.3.2 我国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微观运行规范方面的问题 |
第五章 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对策 |
5.1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宏观环境方面改进的对策 |
5.2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微观运行规范方面改进的对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10)国企改革中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应用研究 ——以海南椰树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致谢 |
前言 |
第一章 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提出 |
1.1 本选题的现实背景 |
1.2 本选题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概况 |
1.3.2 国内研究概况 |
1.4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第二章 中外经理股票期权制度考察 |
2.1 国外ESO考察 |
2.1.1 ESO的发展历程 |
2.1.2 ESO的客观基础 |
2.2 国内ESO考察 |
2.2.1 国内ESO的回顾 |
2.2.2 国内ESO的典型模式 |
第三章 海南椰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ESO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3.1 海南椰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体情况 |
3.2 “椰树有限”实行ESO的必要性分析 |
3.2.1 “椰树有限”的剩余索取权不可转让 |
3.2.2 “椰树有限”经营者的薪酬偏低,结构不合理 |
3.2.3 “椰树有限”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
3.2.4 “椰树有限”内部管理机制上的诸多弊端导致的后果 |
3.3 “椰树有限”实行ESO的可行性分析 |
3.3.1 党和国家的政策为“椰树有限”实施ESO提供了政策支持 |
3.3.2 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及修改为“椰树有限”实施ESO提供了法律依据 |
3.3.3 国外实践、国内试点为“椰树有限”实施ESO提供了宝贵经验 |
第四章 海南椰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SO的设计方案 |
4.1 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ESO的设计宗旨及总体设计方案 |
4.1.1 设计宗旨 |
4.1.2 “椰树有限”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ESO的总体设计方案 |
4.2 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股票期权的操作流程 |
4.2.1 企业内部诊断 |
4.2.2 确立经理股票期权方案 |
4.2.3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
4.2.4 披露公开信息 |
4.2.5 授予虚拟股票期权 |
4.2.6 授予行权权 |
4.2.7 虚拟股票的处置 |
4.3 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股票期权的基本要素设计 |
4.3.1 授予对象 |
4.3.2 行权价格 |
4.3.3 授予数量 |
4.3.4 有效期和行权期限 |
4.3.5 行权方式 |
4.3.6 虚拟股票的处置 |
4.3.7 其它相关规定 |
4.3.8 配套的激励措施设计 |
4.4 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股票期权制度的优势与实施的预期效果 |
4.4.1 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股票期权的优势 |
4.4.2 风险收入转化型虚拟股票期权制度实施的预期效果 |
4.5 海南椰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ESO的现有障碍 |
4.5.1 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 |
4.5.2 业绩评价体系的问题 |
4.5.3 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 |
第五章 完善ESO的对策 |
5.1 针对外部障碍的对策 |
5.1.1 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
5.1.2 培育成熟、规范的证券市场 |
5.1.3 建立和健全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选用机制 |
5.1.4 完善中介机构,规范机构行为 |
5.2 针对内部障碍的对策 |
5.2.1 调整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分散国有企业股权,充分发挥股东大会的功能 |
5.2.2 规范董事会的产生方式和人员构成 |
5.2.3 加强监事会的权威性,充分发挥其监督功能 |
5.2.4 建立和完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
5.3 转变观念,协调企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利益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四、我国实行股票期权制度的障碍及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法律路径研究[D]. 关奕怡.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2]我国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D]. 白冬. 兰州大学, 2017(03)
- [3]经营者股票期权制度在我国的运用[D]. 王孟怡. 沈阳大学, 2015(05)
- [4]我国股票期权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李雯. 南京师范大学, 2012(03)
- [5]国资控股、政府干预与股权激励有效性[D]. 王烨. 南京大学, 2011(05)
- [6]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效用研究[D]. 刘中文. 中国矿业大学, 2009(05)
- [7]论我国股票期权制度之构建[D]. 宋幸幸. 复旦大学, 2009(02)
- [8]国有上市公司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制度研究[D]. 魏鹏. 山东农业大学, 2008(02)
- [9]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及对策研究[D]. 周亮. 广西大学, 2008(01)
- [10]国企改革中经理股票期权制度的应用研究 ——以海南椰树集团为例[D]. 刘勇. 合肥工业大学, 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