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现代化航空器材管理的方法(论文文献综述)
郭统中[1](2021)在《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在党的新时代强军目标指引下,面向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的目标,特别是在全面加强实战化军事训练的新形势下,航空武器装备维修的需求不断增大,对航空武器装备维修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作为航空装备基地级维修来说,航材备件一直是影响装备维修周期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决定装备完好率乃至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如何通过科学的采购管理来统筹现有资源有效解决航材备件保障难题,已成为基地级维修的重要研究领域。基于以上研究背景,在对相关理论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本文从如下三个方面对AT公司MA系列维修备件采购管理展开研究。(1)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现状分析。首先,分析了AT公司及航材备件采购概况;其次,通过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发现了目前存在的航材备件影响交付周期、采购计划下达不及时、订货比较困难、紧急采购响应速度慢和备件供应周期不确定等问题;最后,分析得出造成问题的原因是采购需求预测不准确、计划管理不到位、订货渠道单一、采购流程不高效和供应商管控力度不强。(2)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优化方案设计。首先,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优化思路;其次,通过建立需求预测制度、优化预测模型等优化采购需求预测;第三,通过制定航材备件分类方法及采购策略、统筹年度和临时性计划等优化采购计划管理;第四,通过巩固现有渠道、拓宽新渠道来优化采购订货渠道;第五,通过简化业务流程、优化审批授权和应用信息化手段等优化采购管理流程;最后,通过重新设计业绩评价、制定差异化激励机制、培育新供应商等优化供应商管理。(3)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优化方案的实施保障。首先,提出了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岗位定编调整的组织保障;其次,设计了岗位职责、培训要求和激励机制的人员保障;然后,根据采购管理信息化需求提出了技术支持;最后,制定了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等的资金保障。本文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的专题研究,为AT公司在当前产品结构下航材备件的采购提出了系统的优化解决方案,同时也对AT公司更好地履行强军首责、服务军队练兵备战提供了一定参考。
李强[2](2020)在《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影响分析》文中指出新形势下,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从国外形势来看,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面临着发达国家“高端回流”和发展中国家“中低端分流”双向挤压,2018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发达国家技术输出管制加强,加大了装备制造关键核心技术引进的难度。2020年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全球供应链、产业链失序,加剧了装备制造企业发展的外部困境。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而装备制造领域具有产业关联度高、辐射性强的特征,亟需通过装备制造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本文以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研究主线,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进行界定,构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以2008-2018年沪深A股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运用主客观组合赋权法确定权重并进行测度。在对新一代发展经济学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及其影响机理进行理论阐释与实证检验。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给出促进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本文可能的创新点为:一是创建了企业高质量发展测度及政府与市场影响效应实证分析的完整链条,有助于夯实高质量发展相关理论的微观基础。二是构建的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不仅考虑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丰富内涵,还考虑了装备制造企业发展面临的去全球化、疫情蔓延等新形势。三是在实证研究设计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将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聚焦于政府和市场,考察了政府补助、研发资助、基础设施、减少政府干预、金融市场化程度、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并构建调节效应和中介效应模型以检验影响机理,丰富了研究视角。本文研究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第一,对重要概念进行界定,并梳理相关理论。首先,基于现有研究成果,对装备制造企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概念进行界定。其次,梳理相关理论。在高质量发展相关理论中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质量问题以及社会再生产相关论述、熊彼特经济发展和创新理论,企业发展相关理论中介绍了竞争优势理论以及企业能力理论,政府与市场作用相关理论中介绍了亚当·斯密市场机制思想、斯蒂格利茨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以及演化发展经济学中政府作用理论。其中企业发展相关理论为构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提供了理论依据,政府与市场作用相关理论为将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聚焦于政府与市场方面以及具体选取哪些指标提供了参考。第二,描述了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条件,对其面临形势进行分析,并介绍装备制造企业的发展现状,剖析其优势与不足,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基础。为了明晰研究思路,进一步阐释了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的理论逻辑,在构建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时,不仅要借鉴经典理论,还应坚持新发展理念;在对新一代发展经济学等相关理论观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将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聚焦于政府与市场两个方面,并明确了实证分析的具体指标。第三,构建了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并以沪深A股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进行测度。在把握企业高质量发展内涵的基础上,构建了包括经营绩效、发展能力、抗风险能力、社会贡献、绿色发展五个一级指标的测度指标体系。基于主客观组合赋权法确定权重,对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进行测度,为实证分析部分奠定基础。第四,对政府支出、基础设施、市场化程度影响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机理进行分析,选取2008-2018年沪深A股装备制造业上市公司3318个样本,构建模型对其影响效应和作用机理进行实证检验。第五,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给出对策建议。本文主要结论包括:首先,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状况在2010年后,整体呈先降后升趋势,且存在着较大的区域差异和行业差异。其次基于全样本的研究表明,政府补助与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之间存在着U型关系,现阶段处于U型曲线左侧,表现为抑制作用,企业要素密度在政府补助与高质量发展之间具有调节作用,政府补助还通过影响企业研发经费投入,间接地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研发资助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显着促进作用,且这种影响因研发资助强度、地区、企业类型和规模的差异而具有异质性,中介效应模型检验结果显示政府研发资助还通过影响企业研发人员投入、要素密度,间接地影响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同类型基础设施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存在差异,电信基础设施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而交通基础设施的影响并不显着,电信基础设施会通过提升企业要素密度以及研发投入,进而对企业高质量发展产生积极作用,即要素密度、研发投入的中介效应存在。市场化程度影响方面,减少政府干预、提升金融市场化程度和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有助于促进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减少政府干预、提升金融市场化程度通过影响企业自生能力以及研发经费投入,进而对企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促进作用;而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的提高可以通过影响企业要素密度以及研发人员投入,进而对企业高质量发展产生促进作用。最后,在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加强创新引导激励、精准布局基础设施、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三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
邓伟[3](2020)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能源资源的战略保障基地,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已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和国家经济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我国共有262座资源型城市,占城市总量的39.9%,其中将近79%已陆续进入成熟期和衰退期,普遍存在产业结构失衡、经济增长乏力的严峻问题。在实践中,一部分资源型城市在政府的财政补贴、政策扶持下完成了转型工作,但大多数尚未摆脱对资源的依赖,其经济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影响因素复杂、转型效果参差不齐、转型内生动力不足、主导产业方向不明等,成为困扰资源型城市的难点、痛点问题,亟待解决。本文以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为研究对象,以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现状与存在问题作为切入点,沿着主体、内容、客体三条主要脉络,对转型升级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理论分析:通过对转型主体职能的定位,构建了创新驱动体系的主体结构,完善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的动力模型;通过对产业结构内在规律及其与经济增长、生命周期、区域经济、主导产业相互关系的分析,探讨了转型升级时机与模式的选择策略;通过分析主导产业在破解资源、制度和技术锁定效应中的关键作用,确定了主导产业选择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的重要地位。在实证分析中,本文运用分位数回归分析法(QR)和68个地级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对影响转型升级的4类8个指标进行异质性分析。研究发现,科技创新指标对转型升级的影响最为显着,且存在异质性;其中区域异质性表现为:对东部地区影响超过其他地区;发展阶段异质性表现为:除衰退型外,科技创新对其他三类城市影响均显着。此外,其他指标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区域异质性和发展阶段异质性。在案例分析中,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AHP)对案例城市转型效果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对主导产业的选择及其投入是案例城市转型效果欠佳的关键因素。运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比较案例城市35个部门的投入产出效率,对主导产业的优选次序进行详细分析。结果表明,对于主导产业的选择,应从产业发展、竞争力、效益等角度,综合考虑其投入产出的效率值,并结合城市的产业基础、资源状况、发展阶段以及相对优势确定主导产业的优选次序。论文的创新点如下:(1)首次定义了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三大基本要素——主体、内容、客体。转型主体应包含一切利益相关者,尤其强调劳动者个人的作用,该主体在以往的研究中往往被忽视或依附企业主体存在。客体是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资源型城市产业间形成的经济技术关系和数量占比关系、产业构成及资源在产业间的具体配置情况。内容指一切已经、或存在潜在可能性的,对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的总和。对三大基本要素的界定,明确了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畴,为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系统研究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有助于以此为基础搭建结构清晰的理论分析框架,有的放矢的对转型升级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2)提出了创新体系内部主体结构及职能地位的设计。本文通过对主体结构及职能地位的设计,强调了“科技创新人才”在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动力模型中的核心地位,完善了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动力模型,有助于解决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创新驱动表面化和盲目化、动力源泉无法聚焦的难点与痛点问题。(3)本文将分位数回归分析法引入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分位数回归分析法克服了传统方法均值的局限性,给出被解释变量的全面信息,减小异常值对估计结果的影响。在应用中,一方面研究各影响因素在总体上的影响显着性及各分位点上的显着性,另一方面将分类样本代入模型,分析区域异质性和发展阶段异质性。这一方法从多个维度分析研究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影响因素及其异质性,使结果更加稳健有效、细致全面。
赵鑫[4](2020)在《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后,经济转型升级的需求异常迫切。为了应对这种需求,我国自2014年起成立了数量众多、总规模庞大的政府投资基金。希望通过政府投资基金这一政策性金融工具,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机制的各自优势,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国家全面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建立起兼容宏观战略目标和微观效率机制的投资策略体系,并完善相应的财政支持机制,以最小化政府干预的成本,最大化政府投资基金的干预收益,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和经济效应。而以往的研究或偏重于宏观战略的探讨、或偏重于微观效果的分析,缺乏宏观目标与微观机制相融合的分析视角。因此本文希望通过对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的研究,将财政的宏观策略目标与基金的微观效率目标相统一,建立起目标清晰、路径明确的投资策略和财政支持体系,为更好的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作用进行一些有益探索。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是市场失灵,正是因为市场失灵的存在,才需要发挥“有为政府”的作用,纠正市场失灵。尤其是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更需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形成合力,突破关键领域的发展瓶颈。政府投资基金则是将政府与市场有机结合的政策性金融工具。在基金运作中,要实现宏观战略与微观效率的兼顾,就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投资策略体系,而这一策略体系要得到有效的执行,离不开完善的财政支持机制。本文从投资方向、投资方式和投资时点三个维度构建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模型,并在理论模型的基础上展开实证研究。实证研究的结果有力的印证了理论模型的有效性。在理论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美国经验的深入对比分析,指出财政支持机制是保证投资策略能够有效执行的关键因素,而这方面也正是中国政府投资基金面临的短板,急需完善相关机制。结合理论、实证和美国经验的分析,本文对目前我国政府投资基金、财政支持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总结,并对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的提出了相应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方面:1、通过投入产出模型、logistic回归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方向策略的有效性。即政府投资基金应该以纠正市场失灵、实现社会综合收益最大化为宏观策略目标,投资于带动效应强、市场失灵显着、社会综合收益高的产业。实证分析显示,政府投资基金对具有较强带动效应的产业进行投资后,切实促进了我国全要素生产率水平的提升,并且这种促进效用是其他财政支出方式所不具有的。2、通过分阶段、分行业多元回归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方式策略的有效性。即政府投资基金在政府干预成本低、社会总收益高的领域,应该采取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干预成本高、社会总收益高的领域,应该采取间接投资的方式。计量分析结果显示,政府投资基金采取间接投资方式取得的效果更好,尤其是混合所有制的管理人具有最优的投资效果,应给予重点支持。3、通过分阶段效果回归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时点策略的有效性。即财政应在经济实现低水平均衡后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的资本和机制支持力度,通过政府投资基金的积极投资带动经济实现转型升级。回归结果显示,在经济实现低水平均衡后,政府投资基金对经济增长和创新能力的促进作用都更显着。4、通过成功与失败的案例分析,进一步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三维度投资策略的合理性,并指出财政支持机制的重要性。通过分析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和A基金的失败教训,验证了遵循本文所提出的投资策略,是实现政府投资基金宏观战略目标和微观效率目标的重要保障。通过对两只基金的对比分析,进一步指出财政支持机制是保证投资策略能够得以切实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本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1、建立了兼容宏观战略与微观效率的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体系。2、通过实证分析,验证了本文所提出的投资策略体系的合理性、可行性,为财政创新投入方式提供了理论与实证支撑。3、从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的高度,提出了系统性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优化投资策略的政策建议。
教育部[5](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研究说明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汤君[6](2020)在《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刑法随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典),结束了新中国长达30年没有刑法典的历史。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典)。受到历史条件和立法技术的限制,刑法典的稳定性和完备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必然面对必要的修改补充,而刑法典的修改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发展。1979年刑法典的修改补充主要采用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1997年刑法典在采用了唯一一次单行刑法的修改方式后,改为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并先后出台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使得刑法修正案成为此后修改刑法的唯一方式。本文以1997年刑法典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论证刑法修改应当坚持的模式,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的特点,分析刑法修正案的发展趋势,提出刑法修正案应当秉承的理念以及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的重构。本文第一章对我国刑法修正案进行了总的概述。在法律修改概念的基础上,对刑法修改的内涵进行界定,考察了域外和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综合比较各类刑法修改方式,认为我国刑法修改应当坚持刑法修正案模式,并介绍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首先,界定法律修改的内涵,考察域内外刑法修改的历史。在综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刑法通过增加、删除、替换等方式进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立法活动。法律修改的类型包括法律修订、法律修正和法律修正案。法律修订是立法机关全面修改法律的一种方式,我国1997年刑法典就是在1979年刑法典基础上做出的全面修订。法律修正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是局部或者个别的修改。法律修正案也是法律修正的一种,我国出台的十部刑法修正案便属于此类型。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基本都是通过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和全面修订刑法典等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通过制定24部单行刑法,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对1979年刑法典做了一系列的补充和修改。11997年刑法典颁行后,立法机关除了通过1部单行刑法外,主要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陆续对1997年刑法典做了局部性的修改补充。其次,论述了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刑法修改模式是指立法者修改、完善刑法典的方式。单行刑法具有灵活简便、针对性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存在随意性大,功利性明显的弊端,从而导致单行刑法与刑法典之间存在适用协调性问题,会实际损伤刑法典的稳定。附属刑法具有协调性较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会导致刑法典同其他法律衔接不畅,缺乏体系性,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笔者认为,采用刑法修正案模式修改刑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一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二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实现刑法任务,三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公民认知和司法适用,四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限制立法者权力。再次,总结和分析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笔者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情况,对修改的条文数、增设(废除)罪名数,犯罪构成的变化情况进行详尽的量化比较分析,逐个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得失,展示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和趋势。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总体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1)总则与分则、广泛与集中相结合。为了保证刑法典整体的价值统一和逻辑统一,形成修改的普适性,减少修改频次,扩大适用范围,刑法修正案从只对刑法分则进行修改扩大到总则和分则相结合修改。另外,刑法修正案出于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变化等不同需求,对刑法分则十个类罪名皆有不同程度的修改,有重点、有主次,体现出了广泛而集中的特点。(2)积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一方面,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刑事立法积极开展对新型犯罪的刑法规制,积极呼应社会关切,积极贯彻刑事政策,体现出了刑法修正案积极性的一面。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非常重视刑法典的稳定性。将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的刑法修改模式,尽量坚守谦抑性原则,理性对待实践部门、理论学者和民众提出的修改刑法草案或建议。总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还是以稳定性为主。(3)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一方面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体现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国际刑法理念;加强恐怖活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国际化,实现与国际条约相关条文的对接。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司法实践,在社区矫正和终身监禁制度的立法上,设置了与其他国家并不相同的本土化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本土化特征。第二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犯罪圈扩张化趋势。我国十个刑法修正案基本上显示了犯罪圈扩张的主要导向,并主要从三种路径实现。(1)增设新罪,将原先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前五个刑法修正案是增设新罪的平稳期,增设新罪的条款相对较少。从《刑法修正案(六)》开始至今,增设罪名的高峰期到来,虽然《刑法修正案(十)》只增设1项罪名,但能否迎来增设罪名的拐点,有待后续的观察。(2)扩大犯罪主体。一是由特殊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犯罪主体,二是扩大特殊主体范围,三是在自然人犯罪的基础上,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四是将单位犯罪扩张至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3)降低入罪门槛。刑法修正案分别通过扩张行为方式,扩张犯罪对象范围,降低构成要件标准的方式降低了部分罪名的入罪门槛。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在犯罪圈扩张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1)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域外传统大陆法系国家近年来对涉及到恐怖主义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刑法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适当扩大了犯罪圈。传统刑法的“后置化”保护已不能满足需要,刑事立法越来越注重保护“前置化”。受到风险刑法理论的影响,法益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大,导致犯罪圈呈现了扩张化。(2)刑法结构转型的需要。1997刑法典因罪名体系不严密,罪状设计粗疏,立法技术局限,导致很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长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能有效地及时惩治犯罪、保护法益。同时刑罚严苛导致刑罚重刑主义,忽视人权保障。只有适当扩张犯罪圈,严密刑事法网,将一定的轻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在刑罚轻缓化的前提下,整体上形成“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才能有效实现刑法目的。(3)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被犯罪化,刑法将部分“应受劳教处罚行为”纳入规制范围,犯罪圈的逐步扩张是弥补法律制裁漏洞的需要。针对刑法修正案中犯罪圈不断扩张的趋势,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善:(1)理性回应民意。刑法修正案应当尊重和回应民意,但需理性对待非理性的民意。刑法修正需要尊重刑事立法规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民意的回应应有限度,不能盲目满足民意表达,违背刑法谦抑原则,最终损害刑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刑法不应对非道德的行为过度介入,对道德刑法化应在一定的原则下有所限制,一是要限于普适的道德,二是要限于必要的道德,三是要坚持谦抑性原则,四是要限于以不法行为为基础,以侵害法益为结果。(3)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刑法修正案中预防性立法应当作为例外情况,应针对“危险行为”而非“风险行为”进行规制,应限于有“重大”危险的特定犯罪领域。第三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出民生化的趋势。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是立法实践强化对民生刑法保护的结果,是实践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应当肯定强化对民生的刑法保护,深化对民生刑法观的理论研究。我国通过五个刑法修正案,分别从矜老恤幼、保护劳动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等五个方面完善了刑法典对民生权益的保障。首次涉及到刑法典总则的修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出于矜老恤幼的考虑,强化民生保护,完善了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矜老恤幼。《刑法修正案(八)》顺应了“矜老”刑法发展理念,一是增加了对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从宽处理的规定。二是有条件地排除死刑适用。三是缓刑的宣告条件从宽。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排除累犯。二是缓刑的宣告条件放宽。三是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2)保护劳动权益。在劳动刑法发展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也日益突出劳动权益的保护,先后三个修正案对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刑法修正案(四)》增设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作出修改。《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劳动罪作出修改,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三个刑法修正案充分发挥刑法“保障法”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3)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充分发挥刑法保护食品安全权益最后一道屏障作用,进一步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成为近年来刑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修改,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4)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进一步惩治危险驾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行为。(5)保护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注重加强对侵犯公民信息个人行为的刑法规制,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再次修改完善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修改了该罪的犯罪构成,提高了本罪的法定刑。第四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国际化的趋势。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是法律修改国际化在刑法领域的展开,是中国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是我国出于共同打击国际犯罪或保障人权的需要,根据缔结的国际公约或者国际刑法发展理念,对国内刑法予以修改、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基础主要在于:一是国际社会存在共同的法律文化。各个国家的刑法体现出蕴含在刑法中得以为各国所接受和承认的法律文化,从而使得各国刑法在某些领域互相接近而彼此融合,形成一种互相借鉴、彼此联结的国际性刑法发展趋势。二是面临共同的犯罪问题。即出现了新的跨国犯罪形态,且呈现日趋严重的趋势,各类犯罪行为也展现出国际化的特点。三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权保障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体现,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每个国家都是独立的主体,应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平等交往。需要各国在平等善意、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充分的沟通与协作,并通过各国主权力量承认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以实现各国在国际法上的同等限制与保护。二是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要求对于合法缔结的国际条约,缔约国在有效期内必须依法善意履行条约义务。从诚信、公正的角度,不仅限于遵守条约文字,更重要的是从立约精神的角度履行义务,不能以任何行为破坏条约宗旨,应全面履行条约。三是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保护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责任主体是主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应成为国内刑法修正案国际化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立法路径上,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未成年人保护的国际化。国际公约主要聚焦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对未成年人累犯制度、缓刑制度和前科封存制度三个角度的修正落实了国际公约中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原则和要求。(2)生命权保护的国际化。国际条约主要聚焦在死刑的废除和限制使用。我国立法机关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对死刑制度进行改革,《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延续改革的基本方向,顺应了国际社会对于取消和限制死刑的人权保护理念。(3)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化。根据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我国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和《刑法修正案(九)》全面修改与补充了1997年刑法典中有关恐怖活动犯罪的条文。契合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要求和精神,将有关罪名的预备行为实行化,增设罪名,将以往作为共犯处理的犯罪行为单独作为正犯处理。犯罪圈进一步扩大,通过增设罪名或修改犯罪构成,将“结果犯”或“情节犯”的立法模式改为“行为犯”。(4)反腐败犯罪的国际化。我国通过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等,总体上实现了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条款的对接,履行了反腐败的国际义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错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趋势。笔者认为,刑事制裁措施与刑罚并非一个概念,刑事制裁措施是使犯罪行为人得到刑事制裁的具体措施,包含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两种类型。不仅包括我国刑法典中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还包括社区矫正制度、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以及终身监禁制度等措施。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和意大利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措施的对比研究,本文认为,域外刑事制裁措施总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层次化。域外基本上采取了犯罪分层制裁设计,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从纵向上来对全部犯罪进行轻重分层,并针对轻罪和重罪采取不同制裁手段或方式。二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传统的4个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刑事制裁制定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同时对于每一类制裁措施的规定又较为细化,考虑到了不同的犯罪形态,力求做到罪刑适当。三是刑事制裁措施的轻缓化。各国广泛适用罚金刑,注重行为矫正,充分利用保安处分措施,显示了制裁的轻缓化。我国逐渐重视对刑事制裁措施的改革,并通过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制裁措施的相关立法,体现出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趋势。一是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二是创设终身监禁制度,三是增设社区矫正制度。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一是刑罚轻缓化的需要,我国刑法典中的刑事制裁措施基本以重刑为主,种类偏少,也未规定保安处分等措施,使得我国刑罚轻缓化的选择余地较小。二是发挥刑罚预防目的的需要。立法机关不仅关注行为的危害性,还关注了对人身危险性的有效治理,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为发挥刑法功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2)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一是需要应对严密法网带来的挑战。二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需要,针对犯罪轻重的不同,需要采取轻重不同的制裁措施。(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克服从宽处理刑事制裁措施单一化的弊端。第六章讨论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科学化完善。在刑法修改实践中,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刑法立法观,对刑法修改实践缺乏有力的引导。在如何界定刑事犯罪的边界,如何实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和秩序维护机能的平衡,以及犯罪圈大小的划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在刑法修改过程中,因受到不同刑法立法观的影响,导致不同时期的刑事立法呈现出不同的立法趋势。总体而言,一方秉持保守型、审慎型刑法立法观。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坚决反对刑法的过度犯罪化,反对犯罪圈的扩张。但该类立法观忽略了刑法自身发展完善的需求,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也忽略了国内外对于犯罪认识的巨大差异。另一方秉持积极型、预防型的刑法立法观。以社会转型、风险社会和刑法国际化为由,主张采取积极型、预防型刑法立法观。但该类立法观模糊了立法总结与立法指导的界限,将立法短暂的趋势当成指导立法的理念并不可取。与传统刑法理念背道而驰,违背了刑法谦抑性,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错误认为刑法的积极介入为社会的刚性需求,而给不给其法律调整方式以机会。最终,不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现实国情与保障人权的时代精神。本文认为应当坚持理性刑法观,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纠正刑法万能主义,纠正刑法过分工具化,纠正重刑主义。刑事立法要考虑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刑罚宽缓化。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刑罚报应与预防目的的统一,有利于协调有限的刑罚资源,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根据我国现今的国情和刑法发展的方向,有必要长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化,探索犯罪分层,以犯罪类型为标准适用宽严对象,持续推进刑罚的宽缓化和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三是贯彻人权保障理念。推进人权保障的刑法立法化,进一步限制和废除死刑,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的宽缓制度,进一步完善非监禁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问题,本文提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围绕我国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唯一主体的“一元主体”,还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二元主体”?及在刑法修正案立法主体“二元主体”下,两个主体的位次和权限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了刑事立法的主体作用,大有架空全国人大基本法律立法权之势,并在刑法修改主体、修改限度和修改程度上存在失范的问题。一是修正案制定主体主次失序。作为刑法制定者的全国人大20年间11次刑法修改中,无一例外地被规避参与刑法的修改,全国人大的制定权意味着被虚置。二是修正案修改限度的失控。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罪名达97个之多,所占比例高达23.15%,修改罪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速度较快。三是修正案修改程度的失当。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涉及到了对刑法总则的修改,再加上因历次刑法修正案从量变带来的质变,导致刑法修改出现了程度上的失范情况,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受到了挑战。域外刑法修改的经验表明,刑法修改有且只能有唯一的立法机关,即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修改权利,并力行严格的立法程序。在此经验启示下,有必要将刑法修正案制定权回归全国人大。本文认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二元主体”下的限权路径更为符合我国法律和现实国情的需要。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附条件的刑法修改权,即限制修改刑法总则,限制增设新罪。最终,确立全国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一般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例外情况的位次,对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刑法修正案,只能限于在非常紧迫情况下对刑法分则的必要修改。
刘瑞红[7](2020)在《生死线:铁路与抗日战争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铁路自从诞生后,在近代战争中就具有重要的战略价值和意义。铁路甚至成为近代战争中交战双方的“生死线”,战时对于铁路无论敌我,该利用时就必须利用,该毁弃时也必须尽可能毁弃,否则都意味着失败。是利用,还是毁弃,取决于战争形势的变化。如不能根据形势的变化果断决策,从战略战术上适时地利用或毁弃铁路,往往成为生死成败的关键因素。“生死线”是铁路战争中对铁路的精准战略定位,它有时表现为进攻线、有时表现为防御线和封锁线、有时意味着生命线、有时意味着死亡线。它究竟是一条什么意义上的“线”,取决于铁路掌握敌我之手和如何对待铁路。铁路在抗日战争中也发挥着十分重要的“生死线”作用。本文着眼于铁路和抗日战争的互动关系研究,相关探讨主要围绕五个方面内容展开。明治维新之后,铁路逐渐成为日本对外侵略的战争武器。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利用铁路线推进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并利用铁路在沦陷区推行“囚笼政策”。日军为了争夺铁路控制权对中国铁路进行了破坏和摧残。为了保持其在华侵略的输血管道铁路的畅通,日本侵略者在沦陷区对铁路实施殖民化管理,并采取了一些利于铁路维护和运营的措施,如修复旧路并修建新路、推行“爱路运动”、实行铁路联运等措施,以增强铁路的运输力。日本在沦陷区铁路运输以军运为主,同时肩负运输日本侵略者在中国掠夺的资源和财富。但是由于中国军民的抗战,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铁路破袭战的开展,给予了日军铁路修复、新筑、营运以沉重打击,日本侵略者始终未能保持铁路畅通。铁路为战争的交通利器,因而做好铁路战备十分必要和重要。国民政府铁路战备主要表现为将铁路纳入战时轨道,成立铁道运输司令部,完善铁路法规、规章及管理制度等。同时国民政府又改善和充实了一些铁路线路的铁路设备,如抽换重钢轨、枕木及加固桥梁,添购机车、车辆增强运输能力,增设电信设备,统一车辆调度,增筑和改进防空设备,增加站场设备提高运输效率,购储行车及紧急修理材料。另外国民政府还进行了一些战备铁路的修筑,如贯通粤汉铁路、修筑苏嘉铁路、修筑钱塘江铁路大桥等。最后国民政府还加强了铁路员工的战备动员,如增进铁路员工的联络合作、策动铁路员工的工作效率及储备铁路人才等。铁路建设与运输决定了战争的机动性。由于日本沿铁路线快速推进战争,致使抗日战争初期中国铁路大部分沦陷,国民政府的政治、经济中心随之转移。为了保障大后方与战争前线及国际间的交通联络,国民政府在西南、西北大后方新修筑了一些铁路线。同时南京国民政府为了提高铁路的抗战运输力,又采取了一系列铁路建设和管理措施,如完善铁路设备、强化联合运输机制、铁路线段联合办工、人事策励、交通机关与军队协同作战等。战时铁路运输主要以军运为主,同时兼顾非军事客货运输。由于战火的摧残及战时铁路器材、燃料的短缺,严重影响了战时铁路的运输力,并致使铁路运输呈现不平衡性。虽然战时的环境制约了铁路运输效力,但是在铁路员工的奋勇斗争下,铁路还是为抗战作出了重大贡献。铁路由于其自身的运输优势,被视为本国国防的“国之重器”。战争时,铁路不仅是战争的战略后勤补给线,交战双方争夺的主要军事目标,交战双方的“生死线”,同时其本身也成为战争的直接武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军民发起的诸多战役,皆围绕破坏铁路的运营或争夺铁路干线的控制权而展开,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破击战和中国国民党领导的铁路争夺战。由于日军对中国铁路交通线的破坏和摧毁,致使中国的铁路随着国土的沦丧而不断地撤退和沦陷,而中国铁路员工在铁路撤退中奋勇抢拆、抢运,始终保持与军队共进退,以及在铁路沦陷后依然在沦陷区坚持与日军展开英勇斗争等行为,皆表现出了抗战期间铁路员工艰苦奋斗、英勇献身的民族精神。抗战14年,日本对中国铁路的破坏和摧残以及中国军队为时局所迫对铁路的自行破坏和拆除,直接和间接地造成了铁路的巨大损失,如铁路设施、产业设备、财产、营业以及铁路人员的损失等。南京国民政府在抗战即将胜利前后,已经开始进行铁路复员的筹划与准备。但是由于国民政府铁路接收与复员目的是为了打内战的需要,这不仅暴露出国民党统治的腐败、黑暗和反动的本质,而且广大军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其展开了针锋相对的铁路军事斗争,最终致使国民政府接收铁路和恢复交通的企图破产。通过对铁路与抗日战争的互动关系研究,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基本结论:铁路诞生后,在近代战争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改变了战争的战略、战术,也加大了战争的规模和残酷性;铁路事业在近代战争中得到了检验与考验,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战争的胜败决定了铁路的存亡;铁路在战争中不仅担负着重要的军运任务,也兼顾了非军事客货运输,但军事运输为其主要方面,但战争期间由于战争的破坏致使铁路运输力未能得到充分地发挥;铁路是大国重器,铁路的建设与发展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近代战争是综合国力的较量,铁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战争的胜负,但铁路本身并不是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
那振芳[8](2019)在《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文中认为中美贸易战的爆发,不仅改变了中国产业升级与经济建设的外部环境,而且为全球经济的增长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决定中美贸易战未来趋势的关键,在于其爆发的真实动因。本文将以中美两国经济利益变动为主线,对这一问题加以分析。现有文献对美国发动贸易战的原因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主要结论有:对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遏制,打压中国新兴产业的发展,解决美国的国内经济问题等。但鲜有文章从中国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脉络,去分析中美贸易摩擦的发生乃至激化。本文的分析,不仅可以通过厘清低生产率国家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向贸易摩擦发生的传导机制,进一步补充和丰富现有贸易摩擦动因理论体系,而且对于中国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以确保经济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具体分析逻辑为,以中国加入WTO以来面临的中美贸易摩擦为研究对象,以中美两国制造业的发展情况为切入点,从产业和行业的角度,探讨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并基于二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提高与中美贸易战爆发之间的关系进行较为系统地分析。首先,从理论上厘清制造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摩擦之间的关系。根据Baldwin模型,从国家整体角度看,一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可以带来资本的广化和深化,而根据罗默模型、“干中学”模型等经济学经典理论,资本要素的增加为技术进步提供了保障,导致一国的要素禀赋结构向高级化转变。Rybczynski定理和Bond、Trask&Wang模型则说明,生产要素禀赋的变化会向制造业内部结构和商品出口结构延伸。根据Gomory&Baumol模型,低生产效率国家,成为更多产业生产商的过程中,会影响到与高生产率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当两国经贸关系处于冲突区时,两国之间的利益处于此消彼长的“敌对”状态。那么,高生产率国家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就会依赖在两国经贸关系中的有利地位,以战略性贸易保护政策思想为依据,运用贸易政策进行强制干预,贸易摩擦就发生了。当高生产率国家受到的危害沿着产业、经济和国家层面不断递进时,贸易摩擦会随之不断激化,甚至转变为贸易战。需要说明的是,低生产率国家生产率的提高是市场自发行为,高生产率国家运用经济或其他形式的手段进行干预才导致了贸易摩擦的发生。其次,对中美制造业发展与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进行回顾。通过对中美两国制造业发展和竞争力相对变动情况的分析发现,中国在传统产业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力,但优势在弱化,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在不断提高。美国具有竞争优势的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是下降的,2009年以来呈现加速下降的趋势。中美贸易摩擦的发展历程也以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为界,表现出了不同特征,焦点产业开始从传统产业向高新技术产业转换。综合看,中国制造业发展呈现的结构性变化,与中美贸易摩擦呈现的阶段特征,从时间维度上是匹配的,因此具有一定的相关性。以上内容为中美贸易摩擦分析的切入产业勾勒出了基本的分析轮廓。再次,从制造业竞争力视角对中美贸易摩擦的爆发乃至激化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发现,不管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前还是危机后,中美贸易摩擦的发生都与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提高存在密切联系,但是影响路径不同。2008年以前占比较高的传统产业贸易摩擦,美国是因为作为中国的重要出口市场,国内产业受到中国商品的冲击,高昂调整成本的存在,导致美国政府接受国内利益集团的游说,发动贸易摩擦。而2009年以来占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贸易摩擦,根源也在中国相应产业竞争力的提高,但美国的出发点却不同,是为了扞卫在全球产业链中的领导地位和垄断利润,所以更为激烈。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提高,影响到了美国未来在经济领域的领导权和垄断收益,是美国发动本次贸易战的经济根源。而中美产业竞争力的相对变动,延伸到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动中,结合新兴产业的战略地位和发展特征,促使中美在政治和安全领域的矛盾进一步激化,这些因素与美国民族主义的碰撞,导致了本次中美贸易战的爆发。第四,对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冲击进行简要分析。通过对竞争力来源的梳理,总结出新兴产业竞争力的驱动因素,并以此为分析框架,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通过对华为公司成长历程的分析发现,企业乃至行业发展壮大的根本原因在于自身的发展战略和对硬实力的培育。所以只要中国新兴产业企业坚持科技创新,努力完善自身,那么就可以将本次贸易战带来的负面影响转变为发展动力。最后,对研究结论进行总结,并对中美贸易战的前景进行简要分析,然后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
郑国[9](2019)在《经济要素流动视角下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高铁事业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逐渐加快,高铁对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空间结构的影响愈发明显。国际经验己经证明高铁可以加强沿线城市之间的联系,加快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经济要素在区域内的流动。在我国,许多城市管理者和相关专家学者对高铁抱有较髙的期望,将高铁视为促进经济要素流动和城市发展的绝佳机遇。许多区域性中心城市纷纷利用高铁为城市带来的可达性提升、投资环境改善等优势,吸引来自区域的经济要素流入,推动城市空间结构的转变。然而,国内一些高铁城市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却出现了高铁建设和城市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在我国有关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影响的研究,尚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支持。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梳理,本文拟定从经济要素流动的视角审视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带来的影响。从跨学科的研究视角界定城市空间结构这一研究对象的内涵,以整体系统认识的视角将研究内容分为区域、城市、站点三个空间层次,并将经济要素流动这一视角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深入分析“高铁——经济要素流动——城市空间结构”三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高铁对区域和城市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阐述城市外部经济要素的流入和城市内部经济要素的流动所产生的空间影响,以及站区资本分布对站区空间结构的作用,从而解释了高铁通过经济要素影响城市空间结构的过程和内在机制。本文首先从经济要素流动视角建构了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影响的理论框架。在区域层面,高铁能够极大地改变区域的可达性特征,与高铁直接相连的沿线设站城市可能因可达性的提升而获得经济要素的流入,高铁起到了区域经济要素再分配的作用。在城市层面,经济要素的新增或流失使得城市的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发生变化,导致城市内部经济要素依据特定的竞租曲线出现位移,并引发城市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从而影响城市空间结构。在站区层面,高铁站点的建设增大站点地区的客流量,不同的客流特征塑造着投资于不同城市功能的资本的分布状态,进而形成相应的站点地区用地布局和空间结构。以上述理论框架为基础,本文对法国TGV东南线高铁走廊和里昂进行了案例分析。随着TGV的开通,巴黎—里昂高铁走廊客流量大幅增加,走廊内部的经济要素从高铁走廊沿线未设站城市流向设站城市。在受到TGV对东南线高铁走廊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以及其对城市内部经济要素产生位移的影响之后,里昂城市传统工业发生重组,第三产业随之兴起,并造成了城市用地规模、强度和结构的变化。TGV的开通导致帕拉迪地区客流量的增长以及节点价值的提升,站点地区一系列的开发措施也导致了场所价值的提升;客流在站点地区的分布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站点地区和核心区的总体结构。在对国外案例进行研究之后,本文以我国沪宁高铁走廊和沿线中心城市南京为例,对南京高铁城市建设进行实证研究。在区域层面,本文研究高铁对沪宁走廊可达性的影响,以及沪宁高铁沿线城市客流流动特征,认为沪宁高铁的开通有利于降低沪宁走廊的运输成本,提升沿线城市的外部可达性,进而对沪宁走廊经济要素流动产生影响,促进经济要素流动和区域同城化效应,并有利于沪宁走廊的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在城市层面,高铁的开通能够提升南京的枢纽地位,加快经济要素从周边地区流入南京,并带来城市整体地租和站点地区地租的上升,进而促进城市内部资本的位移。这些资本在城市空间的变化会促进城市用地规模的增加,驱动城市用地强度的提升,有利于城市用地结构的优化。在站点层面,本文分析南京南站地区的客流分类和特征,总结南京南站地区的开发模式,进而根据资本分布特征将站点地区分为不同的圈层,并阐述了各个圈层的空间结构。最后,本文结合国际经验对国内外高铁城市建设进行对比反思。根据其他国家高铁对区域影响的规律分析,为了防止我国高铁走廊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要素过度流失,满足城市间多种高铁客流的通勤商务等需求,以及避免经济要素在各个高铁城市之间的无序恶性竞争,研究提出了下面几点认识:其一,在区域层面应加强区域交通网络的建设、丰富高铁运行方式、建立完善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以及加强城市间的产业互补和信息交流,以实现高铁沿线城市的“共赢”局面。其二,在城市层面需要协调不同高铁站点的开发策略,制定基于市场的相关政策,利用价格机制来防止过多企业从城市中心迁移到城市外围站点地区,导致内城的衰败,同时应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减少城市内部经济要素流动的阻力。其三,在站点地区应根据经济要素的分布特征布局不同城市功能,提升站点地区的场所价值,达到节点价值和场所价值的螺旋式发展。本文主要从上述的理论建构、案例分析、实证研究、对比反思这四大部分进行研究,并尝试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研究创新:其一,经济要素流动研究视角,即本研究引入经济要素流动视角,厘清了城市空间结构演变的驱动机制,分析高铁在其中所产生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高铁效应理论研究的不足。其二,整体系统研究分析,即本研究避免从孤立的城市片区维度看待高铁站点对城市空间的影响,而是将其放置于区域和城市当中,即高铁站点、高铁城市和高铁走廊所构成的系统中,来分析高铁对区域和城市的影响。其三,跨学科交叉研究,即本研究并非采用以往的单一学科视角,而是尝试从新经济地理学、地理学和城乡规划学等多个学科视角审视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由于时间和水平限制,本文关于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影响的研究仍存在待改善的地方。城市是一个复杂的巨系统,城市空间结构的形成也与多种多样的因素有关,绝非某一两个因素能够完全左右,高铁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经济要素流动,还有待用更加科学有效的方法去研究论证。全文约20.7万字。
林乔[10](2019)在《我国民航业航材共享成本管理研究 ——以中航材有限公司为例》文中认为航空公司最为关键的三项成本要素为燃油、飞机和航材成本,其中,由于燃油价格的垄断性和飞机费用的不可控性,因此,航材成本控制就成为了航空公司优化成本结构,改善经营状态最具潜力的控制点。目前我国传统的航材管理方式仍具有很大的改善空间,单架飞机的航材库存成本极高,库存积压严重,而航材的保障率却远低于国外的平均水平。本文以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为背景,以供应链成本管理和航材成本理论等为理论基础,通过案例分析与数据计算等形式,对互联网+时代我国民航业航材成本管理模式的改进展开了探讨。论文以中航材有限公司作为案例对象,详细介绍了航材共享的概念和基本模式、具体运行流程、费用构成等,同时探讨了平台公司在成本管理及流转控制方面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而对航材共享成本管理模式进行分析,通过数据计算的方式得出了共享模式下的相关成本节约。并阐述了航材共享模式的特点,如增强采购环节的定价话语权;降低航材物流清关成本;科学管理以减轻储存成本等。通过定性、定量分析和新旧航材保障模式对比分析,论证了航材共享成本管理模式的积极性。同时,文中还分析了我国民航业内推行航材共享模式所可能存在的法律规定层面、企业管理转型方面和国内市场发育程度、资金扶持方面的困难,并从政府财税政策支持、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基础的平台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合作协调机制、航材流转各环节的把控、富余航材评估和输出体系、人才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对航材共享平台的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提出了对策和建议。论文结合实际应用背景,研究了航材共享这一创新的航材成本管理模式,为民航业在航材管理方面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航材共享模式的建立,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看,都对航空公司提高航材保障率、减少资金占用、节约航材成本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有必要在我国民航业内进行进一步的探索和实践。
二、实施现代化航空器材管理的方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实施现代化航空器材管理的方法(论文提纲范文)
(1)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综述 |
2.1 采购管理理论 |
2.1.1 采购需求管理 |
2.1.2 采购计划管理 |
2.1.3 物资分类管理 |
2.2 流程管理理论 |
2.2.1 流程优化 |
2.2.2 流程绩效 |
2.2.3 流程自动化 |
2.3 供应商管理理论 |
2.3.1 供应商选择 |
2.3.2 供应商评价 |
2.3.3 供应商关系管理 |
2.3.4 供应商风险管理 |
第三章 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现状分析 |
3.1 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概况 |
3.1.1 AT公司简介 |
3.1.2 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的采购 |
3.2 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1 航材备件影响交付和运营质量 |
3.2.2 航材备件采购计划下达不及时 |
3.2.3 航材备件采购订货上存在困难 |
3.2.4 航材备件紧急采购响应速度慢 |
3.2.5 航材备件供应的不确定性增强 |
3.3 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
3.3.1 航材备件采购需求预测不准确 |
3.3.2 航材备件采购计划管理不到位 |
3.3.3 航材备件的订货渠道比较单一 |
3.3.4 航材备件采购管理流程不高效 |
3.3.5 航材备件供应商管控力度不强 |
第四章 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优化方案设计 |
4.1 航材备件采购管理优化的总体思路 |
4.1.1 优化原则 |
4.1.2 优化目标 |
4.1.3 优化方法 |
4.1.4 优化内容 |
4.2 航材备件采购需求预测优化 |
4.2.1 建立采购需求预测管理制度 |
4.2.2 建立航材备件需求预测模型 |
4.2.3 增强需求统计分析的时效性 |
4.3 航材备件采购计划管理优化 |
4.3.1 实行航材备件分类的采购管理 |
4.3.2 重新梳理优化计划员职责分工 |
4.3.3 统筹年度计划和临时计划管理 |
4.4 航材备件采购订货渠道优化 |
4.4.1 充分利用年度航材集中订货会 |
4.4.2 规范与兄弟单位器材求援机制 |
4.4.3 合理利用军方航材库航材调配 |
4.4.4 推进航材备件信息化平台采购 |
4.4.5 组织市场已停产航材备件自制 |
4.5 航材备件采购管理流程优化 |
4.5.1 优化需求提报和审批的流程 |
4.5.2 优化采购分级授权审批机制 |
4.5.3 规定采购管理流程时间要求 |
4.5.4 建立流程执行绩效考核指标 |
4.5.5 推广商网办公APP线上审批 |
4.6 航材备件的供应商管理优化 |
4.6.1 优化供应商业绩评价 |
4.6.2 采取差异化激励机制 |
4.6.3 培育民营企业供应商 |
4.6.4 探索授权维修新模式 |
4.6.5 强化供应商风险管理 |
第五章 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优化方案的实施保障 |
5.1 组织保障 |
5.1.1 组织机构调整 |
5.1.2 部门职责调整 |
5.1.3 岗位定编调整 |
5.2 人员保障 |
5.2.1 完善岗位职责 |
5.2.2 加强人员培训 |
5.2.3 优化激励机制 |
5.3 技术支持 |
5.3.1 持续推进航材备件的编码 |
5.3.2 加速推进采购管理信息化 |
5.3.3 一体推进多系统数据共享 |
5.4 资金保障 |
5.4.1 采购人员培训经费保障 |
5.4.2 信息平台建设经费保障 |
5.4.3 信息系统运维经费保障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生产与保障部采购管理职责 |
附录B 采购管理人员岗位定编 |
附录C 采购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
附录D 航材备件故检缺件申请流程图 |
附录E MA系列器材线下采购审批流程图 |
附录F MA系列器材线上采购审批流程图 |
附录G 航材备件采购需求预测流程图 |
附录H 航材备件外购转自制首批清单(部分) |
附录I 主管生产与采购副总经理访谈提纲 |
附录J 生产与保障部部门领导访谈提纲 |
附录K 专业厂厂长/生产副厂长访谈提纲 |
附录L 生产与保障部计划员访谈提纲 |
附录M 飞机主修专业厂调度/工人调查问卷 |
附录N 生产与保障部计划员岗位说明书(现行) |
附录O 供方风险识别表 |
致谢 |
(2)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高质量发展内涵研究 |
1.3.2 高质量发展测度与评价研究 |
1.3.3 高质量发展的影响因素研究 |
1.3.4 装备制造产业及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框架、内容及方法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装备制造企业的概念界定 |
2.1.2 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概念界定 |
2.2 高质量发展相关理论 |
2.2.1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关论述 |
2.2.2 熊彼特经济发展和创新理论 |
2.3 企业发展相关理论 |
2.3.1 竞争优势理论 |
2.3.2 企业能力理论 |
2.4 政府与市场作用相关理论 |
2.4.1 亚当·斯密市场机制思想 |
2.4.2 斯蒂格利茨的政府经济职能思想 |
2.4.3 演化发展经济学中政府作用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条件和理论逻辑 |
3.1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条件 |
3.1.1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
3.1.2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发展的现状 |
3.1.3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发展的优势 |
3.1.4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发展的不足 |
3.2 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的理论逻辑 |
3.2.1 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逻辑 |
3.2.2 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因素分析的理论逻辑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与测度 |
4.1 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及形成机理 |
4.1.1 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4.1.2 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的形成机理 |
4.2 企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构建及指标设定 |
4.3 基于主客观组合赋权法的企业高质量发展测度 |
4.3.1 指标权重的确定 |
4.3.2 测度结果及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支出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5.1 政府补助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5.1.1 政府补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5.1.2 政府补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3 政府补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5.1.4 基于企业要素密度调节效应的实证检验 |
5.1.5 基于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5.2 研发资助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5.2.1 研发资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5.2.2 研发资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5.2.3 研发资助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5.2.4 基于企业研发投入和要素密度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基础设施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6.1 基础设施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6.2 基础设施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实证分析 |
6.3 基础设施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6.3.1 区域异质性分析 |
6.3.2 技术创新能力异质性分析 |
6.4 基础设施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机理的实证检验 |
6.4.1 基于企业要素密度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6.4.2 基于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6.4.3 基于企业研发人员投入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市场化程度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7.1 市场化程度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理论分析 |
7.2 减少政府干预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7.2.1 减少政府干预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7.2.2 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 |
7.2.3 基于企业自生能力和研发经费投入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7.3 金融市场化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7.3.1 金融市场化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7.3.2 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 |
7.3.3 基于企业自生能力和研发经费投入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7.4 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对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分析 |
7.4.1 劳动力市场发育程度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影响的机理分析 |
7.4.2 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 |
7.4.3 基于企业研发人员投入和要素密度中介效应的实证检验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对策建议 |
8.2.1 加强创新引导激励 |
8.2.2 精准布局基础设施 |
8.2.3 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科研情况 |
致谢 |
(3)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问题、目标与意义 |
1.1.1 研究问题 |
1.1.2 研究目标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方法 |
1.2.2 技术路线 |
1.3 创新点 |
1.4 论文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2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1 经济增长理论 |
2.1.2 区域经济发展理论 |
2.1.3 生命周期理论与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4 产业结构理论与主导产业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内外资源型城市相关的研究 |
2.2.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内容研究 |
2.2.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方法研究 |
2.2.4 文献评述 |
3 基于主体-内容-客体的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理论分析 |
3.1 基本概念 |
3.2 我国资源型城市及其产业结构的形成 |
3.2.1 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分类 |
3.2.2 我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形成与特点 |
3.3 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要素的界定 |
3.3.1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主体 |
3.3.2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内容 |
3.3.3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客体 |
3.4 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成因分析 |
3.4.1 转型升级主体职能定位产生的影响 |
3.4.2 经济增长与生命周期等因素产生的影响 |
3.4.3 资源型城市锁定效应产生的影响 |
3.5 构建三位一体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分析框架 |
3.5.1 构建主体明晰的创新动力模型 |
3.5.2 确定转型升级时机的科学方法 |
3.5.3 比较选择转型升级的适宜模式 |
3.5.4 结合主导产业有效破解锁定效应 |
3.6 本章小结 |
4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4.1 指标选择与模型构建 |
4.1.1 评价指标选择与数据 |
4.1.2 构建模型 |
4.2 总体样本回归分析 |
4.3 区域与城市异质性分析 |
4.4 实证结果的进一步解析 |
5 转型效果评价与主导产业选择:以衡阳为例 |
5.1 衡阳市的选择动因 |
5.2 衡阳市转型效果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2 评价方法——层次分析法 |
5.2.3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 衡阳市主导产业优选分析 |
5.3.1 主导产业优选模型的指标体系构建 |
5.3.2 基于DEA的主导产业优选模型 |
5.3.3 结果与分析 |
6 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清晰界定主体职能地位 |
6.2.2 精准把握转型升级时机 |
6.2.3 因地制宜选择转型升级模式 |
6.2.4 科学评估确定主导产业 |
6.2.5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总体策略 |
6.3 论文存在的不足与进一步研究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 |
1.1.2 研究主题与意义 |
1.2 相关研究综述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一般风险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研究 |
1.2.2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研究 |
1.2.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与产业政策 |
1.2.4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与技术经济 |
1.2.5 政府投资基金与财政支持机制 |
1.2.6 文献评述 |
1.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理论基础 |
1.3.1 市场失灵理论 |
1.3.2 财政相关理论 |
1.3.3 政府失灵及委托代理理论 |
1.3.4 政策性金融理论 |
1.3.5 理论评述 |
1.4 主要概念界定 |
1.4.1 政府投资基金的概念 |
1.4.2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概念 |
1.4.3 财政支持机制 |
1.5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与逻辑结构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方法 |
1.6 可能存在的创新与不足 |
1.6.1 本文的创新 |
1.6.2 存在的不足 |
2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 |
2.1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情况 |
2.1.1 我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总量及结构情况 |
2.1.2 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及分类情况 |
2.2 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的支持机制现状 |
2.2.1 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支持 |
2.2.2 其他配套支持机制 |
2.2.3 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支持部门现状 |
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三维度分析 |
3.1 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
3.1.1 社会综合收益最大化的宏观策略模型 |
3.1.2 社会综合收益最大化的微观机制模型 |
3.1.3 投资方向的宏观策略内涵 |
3.1.4 投资方向的微观策略内涵 |
3.2 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 |
3.2.1 投资方式的模型构建 |
3.2.2 投资方式的宏观策略内涵 |
3.2.3 投资方式的微观策略内涵 |
3.3 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 |
3.3.1 不同水平生产模型的构建 |
3.3.2 宏观策略层面的投资时点内涵 |
3.3.3 微观策略层面的投资时点内涵 |
3.3.4 低水平经济均衡的判断依据 |
4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实证分析 |
4.1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分析 |
4.1.1 高带动效应产业分析 |
4.1.2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特点分析 |
4.1.3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方向的宏观效果分析 |
4.2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分析 |
4.2.1 数据的分类处理 |
4.2.2 模型与变量设置 |
4.2.3 回归结果 |
4.2.4 对回归结果的分析 |
4.3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分析 |
4.3.1 对经济均衡水平的研判 |
4.3.2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时点的微观效果分析 |
4.3.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时点的宏观效果分析 |
4.4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效果评价的案例分析 |
4.4.1 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的成功案例分析 |
4.4.2 基金的失败案例分析 |
4.4.3 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效果评价 |
4.5 财政支持机制对投资策略的影响分析 |
4.5.1 财政支持机制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
4.5.2 财政支持机制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 |
4.5.3 财政相关机制变化影响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 |
4.5.4 财政的公共性是投资策略得以切实执行的机制保障 |
4.5.5 财政的资本动员机制是提升投资策略效果的物质保障 |
5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经验借鉴 |
5.1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分析 |
5.1.1 DARPA计划的投资方向 |
5.1.2 SBIC计划的投资方向 |
5.2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式分析 |
5.2.1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间接投资策略 |
5.2.2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直接投资策略 |
5.3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分析 |
5.3.1 美国经济达到低水平均衡的宏观指标 |
5.3.2 美国经济达到低水平均衡的产业结构指标 |
5.4 美国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管与支持机制分析 |
5.4.1 DARPA计划及其监管与支持机制 |
5.4.2 SBIC计划及其监管与支持机制 |
5.5 中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对比分析 |
5.5.1 中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的相同点 |
5.5.2 中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支持机制的不同点 |
5.6 美国经验对中国政府投资基金的借鉴意义 |
5.6.1 投资于市场失灵明显并且社会综合收益高的领域 |
5.6.2 提高财政资金投入强度并实现差异化出资安排 |
5.6.3 采取信息成本最低的投资方式 |
5.6.4 在经济实现低水平均衡后才进行大规模投资 |
5.6.5 建立完善的基金支持机制 |
6 中国政府投资基金及财政支持机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6.1 政府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
6.1.1 投资方向不当导致投资策略执行偏差 |
6.1.2 直接投资方式占比过高与成功经验不符 |
6.1.3 基金部门化和同质化降低了投资策略的有效性 |
6.1.4 单只基金规模过大造成忽视投资策略经济性的压力 |
6.2 财政支持机制存在的问题 |
6.2.1 相关配套支持机制的碎片化 |
6.2.2 资本动员机制缺乏稳定性和带动性 |
6.2.3 缺乏政策之间的统筹协调 |
6.3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分析 |
6.3.1 转轨中部门和局部利益尾大不掉导致战略扭曲 |
6.3.2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不到位 |
6.3.3 基金预算绩效管理措施不到位 |
6.3.4 基金立法不健全且执行机构缺失 |
7 完善财政支持机制优化投资策略的思路与建议 |
7.1 以现代财政制度为统领建立通盘的政府投资基金体系 |
7.2 以财政全域治理理念建立常态化的财政支持机制 |
7.2.1 建立现代政府投资基金预算制度 |
7.2.2 加强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的差异化投入力度 |
7.2.3 落实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
7.2.4 理顺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关系 |
7.3 由财政部牵头建立政府投资基金监管体系 |
7.3.1 部际协调监管模式 |
7.3.2 组建政策性金融监管委员会模式 |
7.3.3 建立统一规范的基金管理制度 |
7.4 优化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策略 |
7.4.1 细分与整合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 |
7.4.2 缩小单只基金的资金管理规模 |
7.4.3 降低国家级基金直接投资方式的比重 |
7.4.4 改变部门各自为政的基金设立方式 |
7.4.5 动态优化掌握政府投资基金的投资时点 |
7.5 建立科技银行创新财政投入方式 |
7.6 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相关政策的统筹协调 |
7.6.1 加强制度统筹协调 |
7.6.2 加强政策执行协调 |
7.6.3 加强人员交流 |
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6)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概述 |
第一节 刑法修改的历史 |
一、法律修改的界定 |
二、域外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三、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 |
一、单行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二、附属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三、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 |
一、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与成效 |
二、刑法修正案的特点 |
第二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犯罪圈扩张化体现 |
第一节 犯罪圈扩张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新罪 |
二、扩大犯罪主体 |
三、降低入罪门槛 |
第二节 犯罪圈扩张的必要性 |
一、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 |
二、刑法结构由“厉而不严”转型为“严而不厉”的需要 |
三、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 |
第三节 理性限定犯罪圈的扩张 |
一、理性回应民意 |
二、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 |
三、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 |
第三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体现 |
第一节 民生刑法的提出 |
一、民生刑法之历史渊源 |
二、民生刑法的概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 |
一、矜老恤幼 |
二、保护劳动权益 |
三、保护食品安全权益 |
四、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 |
五、保护个人信息 |
第四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体现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缘起 |
一、法律国际化 |
二、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内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原则 |
一、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 |
二、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路径 |
一、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化 |
二、生命权保护国际化 |
三、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 |
四、反腐败犯罪国际化 |
第五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中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体现 |
第一节 刑事制裁措施立法的域外范式 |
一、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考察 |
二、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特点 |
第二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 |
二、创设终身监禁制度 |
三、增设社区矫正制度 |
第三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现实意义 |
一、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 |
二、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 |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 |
第六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完善的科学化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的理念问题 |
一、积极型、预防型刑法观之批判 |
二、保守型、审慎型刑法观之反思 |
三、确立理性刑法观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 |
一、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争 |
二、刑法修正案之失范 |
三、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重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生死线:铁路与抗日战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铁路与日本侵华 |
第一节 日本对华的铁路交通战 |
一、日本利用铁路线推进对中国的侵略战争 |
二、日本利用铁路线在沦陷区推行“囚笼政策” |
三、对中国铁路的破坏和摧残 |
第二节 日本在沦陷区的铁路管理和修建 |
一、日本在沦陷区的铁路殖民化管理 |
二、沦陷区旧线修复和新线修建 |
第三节 日本在沦陷区的铁路运输 |
一、日本铁路军运理论的形成及运用 |
二、沦陷区铁路运输体制与措施 |
三、沦陷区铁路的运营 |
小结 |
第二章 国民政府的铁路战备 |
第一节 铁路纳入战时轨道的准备 |
一、成立铁道运输司令部 |
二、完善铁路法规、规章 |
三、确立和改进战时铁路管理制度 |
第二节 铁路设备的改进和战备铁路的修建 |
一、改进铁路设备 |
二、修建战备铁路 |
第三节 铁路员工的战备动员 |
一、增进铁路员工的联络 |
二、增强铁路员工的效能 |
三、储备铁路人才 |
小结 |
第三章 国统区战时铁路建设和运输 |
第一节 战时铁路建设 |
一、赶筑联络国内国际的西南西北铁路网 |
二、战时铁路建设的特点 |
第二节 战时铁路运输 |
一、增强铁路运输力的措施 |
二、铁路军运及非军事客货运输 |
三、铁路运输的限制因素 |
四、铁路运输的不平衡 |
五、铁路员工维持运输的艰苦斗争 |
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军民的铁路交通战 |
第一节 铁路交通战在现代战争中的意义 |
一、交通为直接战争武器 |
二、现代战争必须依靠交通 |
三、现代战争的战略目标 |
四、现代战争的战略后勤补给线 |
第二节 铁路破击战和争夺战 |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后破击战 |
二、中国国民党领导的铁路争夺战 |
第三节 战时铁路的沦陷与撤退 |
一、铁路撤退 |
二、铁路沦陷 |
小结 |
第五章 铁路损失与战后铁路复员 |
第一节 铁路损失的估计 |
一、日本投降时各主要铁路受损状况 |
二、铁路设施及人员的损失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铁路复员 |
一、铁路复员的筹划 |
二、铁路复员的的实施 |
三、接收铁路与恢复交通的破产 |
小结 |
余论 关于“铁路战争”“铁路与战争”的思考 |
一、铁路之于战争的价值 |
二、铁路与战争的规模和残酷性 |
三、战争是对铁路事业的检验和考验 |
四、关于战争与铁路的悖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致谢 |
(8)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中国产业竞争力相关研究 |
1.2.2 中美贸易摩擦动因相关研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分析逻辑与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制造业竞争力与国际贸易摩擦:理论逻辑 |
2.1 概念界定及本研究指向 |
2.1.1 制造业竞争力 |
2.1.2 贸易摩擦 |
2.2 制造业竞争力与贸易摩擦形成 |
2.2.1 制造业竞争力、国家利益与贸易摩擦 |
2.2.2 国家利益、国家干预与贸易摩擦 |
2.2.3 制造业竞争力引发贸易摩擦的机制和逻辑 |
2.3 制造业竞争力与贸易摩擦升级 |
2.3.1 制造业竞争力相对变化与比较优势演化 |
2.3.2 比较优势演化、产业结构调整与摩擦升级 |
2.3.3 制造业竞争力导致贸易摩擦激化的动态过程 |
2.4 小结 |
第3章 中国制造业发展与中美贸易摩擦的历史回顾 |
3.1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的动态变化及其在对外贸易中的反映 |
3.1.1 产出结构动态变化与竞争力变迁 |
3.1.2 对外贸易发展及其反映的制造业竞争力变化 |
3.1.3 竞争力变动趋势的实证分析与描述 |
3.2 美国经济发展的结构特征与制造业相对竞争力演化 |
3.2.1 美国制造业规模、结构及支柱产业 |
3.2.2 美国对外贸易发展及其结构意义 |
3.2.3 制造业相对竞争力变动的实证分析与描述 |
3.3 中美贸易摩擦发展历程的时间与行业特征 |
3.3.1 2001 年-2008 年:以纺织、机电、化工等产品为主的贸易摩擦 |
3.3.2 2009 年-2016 年:贸易摩擦向高新技术产业领域蔓延升级 |
3.3.3 2017 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的规模、层级和烈度发生新变化 |
3.3.4 中美贸易摩擦与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具有时间相关性 |
3.4 小结 |
第4章 制造业竞争力变化引致中美贸易摩擦的逻辑和条件 |
4.1 中美贸易摩擦发生乃至激化的基本逻辑和条件 |
4.1.1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前贸易摩擦 |
4.1.2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后贸易摩擦 |
4.1.3 中国制造业竞争力提高引发中美行业贸易摩擦的基本逻辑和条件 |
4.2 特朗普政府贸易战的经济根源与美方逻辑 |
4.2.1 “中国制造2025”在美国引发对抗性贸易政策反应 |
4.2.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是贸易战爆发的经济根源 |
4.2.3 中国快速崛起对美国的全球霸权构成挑战 |
4.3 小结 |
第5章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的冲击 |
5.1 新兴产业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 |
5.1.1 产业竞争力来源与影响因素识别 |
5.1.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驱动因素分析 |
5.2 中国新兴产业竞争力所受影响分析 |
5.2.1 中美贸易战对中国新兴产业发展的影响 |
5.2.2 华为公司成长历程带来的启示与思考 |
5.3 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
6.1 结论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6.1.1 主要结论 |
6.1.2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6.2 中国应对建议 |
6.2.1 中美贸易战前景简析 |
6.2.2 中国应对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9)经济要素流动视角下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研究基础与理论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待完善的研究领域 |
1.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3.1 概念界定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框架 |
第二章 经济要素流动视角下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影响理论建构 |
2.1 经济要素及其流动性 |
2.1.1 经济要素的分类 |
2.1.2 经济要素流动的新经济地理学阐述 |
2.2 区域层面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机制 |
2.2.1 高铁对区域经济要素流动的作用 |
2.2.2 区域经济要素流动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2.3 城市层面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机制 |
2.3.1 高铁对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 |
2.3.2 经济要素流动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2.4 站点层面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机制 |
2.4.1 站点地区经济要素集聚模式 |
2.4.2 高铁站点地区资本分布与空间结构 |
2.5 本章小结 |
第二部分 国外案例研究 |
第三章 法国TGV对东南线高铁走廊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 |
3.1 引言 |
3.2 泛欧高铁网络建设 |
3.2.1 泛欧高铁网络建设的背景 |
3.2.2 泛欧高铁网建设的过程 |
3.3 法国高铁网络建设历程 |
3.3.1 1981年:第一条TGV线路——TGV东南线建立 |
3.3.2 1989年:第二条高速线路——TGV大西洋线建立 |
3.3.3 1990年:高铁网络建设总体规划的开展 |
3.3.4 1995年:高铁网络建设的危机与复兴 |
3.4 高铁对区域内不同城市的经济要素流动的差异化影响 |
3.4.1 TGV东南线高铁走廊简介 |
3.4.2 高铁走廊客流量的增长 |
3.4.3 设站城市的经济要素流动 |
3.4.4 未设站城市的经济要素流动 |
3.5 高铁对不同区域的经济要素流动的差异化影响 |
3.5.1 东京—大阪(东海道)新干线高铁走廊 |
3.5.2 科隆—法兰克福ICE高铁走廊 |
3.5.3 三大高铁走廊对比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法国TGV东南线对里昂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4.1 引言 |
4.2 里昂简介 |
4.2.1 地理环境 |
4.2.2 城市发展历程 |
4.2.3 空间演变历程 |
4.2.4 联运交通网络 |
4.3 TGV东南线在里昂经济要素流动中的作用 |
4.3.1 吸引城市外部经济要素流入的重要引擎 |
4.3.2 推动城市内部资本位移的催化剂 |
4.4 经济要素流动引发里昂产业结构的调整 |
4.4.1 传统工业的重组 |
4.4.2 第三产业的兴起 |
4.5 产业结构调整对里昂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4.5.1 用地规模与强度的变化 |
4.5.2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变化 |
4.6 案例比较:高铁与城市空间重组——以阿姆斯特丹为例 |
4.6.1 高铁建设及站点相关概况 |
4.6.2 新老站点间经济要素的博弈 |
4.6.3 结果:多中心结构的形成 |
4.6.4 小结:政府政策的影响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法国TGV东南线对里昂帕拉迪站点地区空间结构的影响 |
5.1 引言 |
5.2 里昂三大高铁站点基本概况 |
5.2.1 贝拉舒(Perrache)站 |
5.2.2 萨托拉斯(Satolas)站 |
5.2.3 帕拉迪(Part-Dieu)站 |
5.3 Part-Dieu地区的节点功能、场所功能与经济要素集聚模式 |
5.3.1 Part-Dieu站点地区节点功能的提升 |
5.3.2 Part-Dieu站点地区场所功能的提升 |
5.3.3 Part-Dieu地区经济要素集聚模式 |
5.4 Part-Dieu站点地区的空间结构 |
5.4.1 站点地区总体结构 |
5.4.2 核心区总体结构 |
5.5 案例比较——日本京都站 |
5.5.1 基本概况 |
5.5.2 开发模式 |
5.5.3 场所营造 |
5.6 本章小结 |
第三部分 国内实证研究 |
第六章 高铁对沪宁走廊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 |
6.1 沪宁走廊高铁建设历程及发展概况 |
6.1.1 沪宁走廊高铁建设历程 |
6.1.2 沪宁走廊发展概况 |
6.2 高铁对沪宁走廊可达性的影响 |
6.2.1 可达性相关理论 |
6.2.2 沪宁走廊可达性提升 |
6.2.3 加权平均旅行时间和区位优势潜力演变 |
6.3 沪宁高铁沿线城市客流流动特征 |
6.4 高铁对沪宁走廊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 |
6.4.1 沪宁走廊货币资本流动程度的增强 |
6.4.2 沪宁走廊劳动力流动频次的增加 |
6.5 沪宁走廊产业转移和结构调整 |
6.5.1 产业转移 |
6.5.2 产业结构调整 |
6.6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高铁对南京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7.1 南京高铁概况 |
7.1.1 南京及其交通区位 |
7.1.2 南京高铁建设历程 |
7.2 高铁对南京经济要素流动的影响 |
7.2.1 高铁开通后南京枢纽地位的提升 |
7.2.2 城市外部经济要素的流入 |
7.2.3 城市土地租金的提升 |
7.2.4 城市内部资本的位移 |
7.3 高铁对南京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 |
7.3.1 高铁促进城市用地规模增加 |
7.3.2 高铁驱动城市用地强度提升 |
7.3.3 高铁利于城市用地结构优化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高铁对南京南站地区空间结构的影响 |
8.1 南京南站概况 |
8.2 南京南站地区客流特征及节点—场所价值 |
8.2.1 南京南站地区的客流特征 |
8.2.2 南京南站地区的节点价值 |
8.2.3 南京南站地区的场所价值 |
8.3 客流需求导向的站区资本分布及用地布局 |
8.3.1 交通功能空间布局 |
8.3.2 商业功能空间布局 |
8.3.3 商务功能空间布局 |
8.3.4 居住功能空间布局 |
8.4 南京南站地区开发模式及空间结构 |
8.4.1 南京南站地区开发模式 |
8.4.2 南京南站地区空间结构 |
8.5 本章小结 |
第四部分 研究启示与结论 |
第九章 国内外对比研究与启示 |
9.1 区域层面:沪宁走廊与世界其他高铁走廊对比及启示 |
9.1.1 完善区域交通网络建设 |
9.1.2 丰富高铁运行方式 |
9.1.3 建立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 |
9.2 城市层面:南京与里昂高铁城市建设对比及启示 |
9.2.1 协调不同站点开发策略 |
9.2.2 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 |
9.2.3 推动城市土地功能置换 |
9.3 站点层面:南京南站和帕拉迪站对比及启示 |
9.3.1 留住场所经济要素防止节点-场所失衡发展 |
9.3.2 根据客流分布特征合理进行用地布局 |
9.3.3 因地制宜选取开发模式引导圈层空间结构 |
9.4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结语与展望 |
10.1 研究结论与创新点 |
10.1.1 基本结论 |
10.1.2 研究创新点 |
10.2 研究后续讨论 |
10.2.1 本研究的不足 |
10.2.2 后续思考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我国民航业航材共享成本管理研究 ——以中航材有限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和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 |
2.1 互联网+和大数据理论 |
2.1.1 互联网+的概念 |
2.1.2 大数据及数据挖掘的应用 |
2.2 供应链成本管理理论 |
2.2.1 供应链成本管理的定义 |
2.2.2 供应链成本管理的特征 |
2.3 航材成本理论 |
2.3.1 航材的定义和成本构成 |
2.3.2 航材成本的控制 |
第3章 航材管理现状及案例选取 |
3.1 我国民航业航材管理现状及问题 |
3.1.1 我国民航业航材管理现状 |
3.1.2 民航业航材管理存在的问题 |
3.2 中航材有限公司航材共享模式分析 |
3.2.1 公司简介 |
3.2.2 航材共享的概念和基本模式 |
3.2.3 共享平台的运行流程 |
3.2.4 共享模式下的费用分析 |
3.2.5 平台公司的成本管理和流转控制 |
第4章 航材共享管理模式的成本优势和特点分析 |
4.1 航材共享模式下的成本优势测算 |
4.1.1 航材共享计划带来的直接成本节约 |
4.1.2 合并订单带来的航材购买成本节约 |
4.1.3 集中保障带来的航材物流成本节约 |
4.2 航材共享模式的特点分析 |
4.2.1 增强采购环节的定价话语权 |
4.2.2 降低航材物流清关成本 |
4.2.3 科学管理以减轻储存压力 |
4.2.4 从供应链源头加强评估和管理 |
4.2.5 实现航材安全性与经济性的结合 |
4.2.6 有效预测以简化财务预算工作 |
4.2.7 专业化分工简化管理流程 |
4.3 航材共享模式与传统航材保障方式的对比 |
第5章 对进一步完善航材共享管理模式的几点建议 |
5.1 我国民航业推行航材共享模式存在的困难 |
5.1.1 法律规定层面的困难 |
5.1.2 航空公司管理转型方面的困难 |
5.1.3 国内市场发育程度方面的困难 |
5.1.4 资金扶持方面的困难 |
5.2 对于推行和完善航材共享成本管理模式的几点建议 |
5.2.1 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职能,给予财税支持 |
5.2.2 完善以互联网和大数据为基础的共享平台建设 |
5.2.3 建立全产业链的统一协调和单位协作机制 |
5.2.4 强化对航材流转各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
5.2.5 构建针对富余航材的重新评估和输出体系 |
5.2.6 注重人员培养,加快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实施现代化航空器材管理的方法(论文参考文献)
- [1]AT公司MA系列维修航材备件采购管理研究[D]. 郭统中. 兰州大学, 2021
- [2]中国装备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研究 ——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影响分析[D]. 李强. 吉林大学, 2020(03)
- [3]中国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研究[D]. 邓伟. 北京交通大学, 2020(06)
- [4]政府投资基金投资策略及财政支持机制研究[D]. 赵鑫.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0(11)
- [5]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6]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D]. 汤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7]生死线:铁路与抗日战争研究[D]. 刘瑞红. 苏州大学, 2020(09)
- [8]中国制造业竞争力与中美贸易摩擦研究[D]. 那振芳. 辽宁大学, 2019(05)
- [9]经济要素流动视角下高铁对城市空间结构的影响研究[D]. 郑国. 东南大学, 2019(01)
- [10]我国民航业航材共享成本管理研究 ——以中航材有限公司为例[D]. 林乔.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9(01)